1我清楚的知道我和他的差别。
就像天上的云和地上的泥。
但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被他吸引。
是黄土地上太阳底下裸露的古铜色的健硕肌肉,是亮晶晶清澈的眼神,也是笑起来仿佛照亮夜色的笑容。
我觉得他也喜欢我,虽然我们从来没有说过话。
但是像我这样的地主家小姐,读过书,见识过世面,脸色白皙,衣着光鲜,举手投足都是气质,佃户们的喉结总在我经过时可疑地滑动。
这些被烈日晒皴的脖子,这些被租契压弯的脊梁,此刻却因着我的裙裾扬起,绷成一张张拉满的弓。
所以,当我时不时把眼神看过去的时候,这个大老粗心里定然是乐开了花的,我肯定。
我今年19岁,我爹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土财主,这些年也接受了些新思想,所以早些年把我送出去读书。
我本来在城里读女校,革命来了,我跟着去游行,不小心伤了腿,再加上现在外面到处乱糟糟的,我爹就让我先休学,回家养伤。
让我有些心动的男人叫阿树,是家里的长工,比我大两三岁,是家里佃农的儿子。
那天我百无聊赖的在阁楼上望风,一个愣神, 扇子掉落,逆着夕阳橘黄的余晖,身材高大的阿树下工回来,他捡起我的扇子,愣愣的抬头看我,他俊朗的脸颊通红,我望着他,觉得十分有趣。
日子无聊,家里的藏书都是些酸腐的八股文,我在阁楼上日复一日的望着窗外,阿树就是我的风景。
兴许是我的眼神太过炙热,偶尔他也会抬头看我,但是目光交汇的时候,我们就像被烫到似的,迅速转开视线。
我的绢帕第八次‘不慎’落在他必经的田埂时,他弯腰拾起的动作总比割麦慢三拍。
粗布袖口磨破的线头勾住丝帕一角,像极了我们之间注定要发生的牵扯。
于是我越发做作起来,腿伤稍微好些能下楼了,就日日早起梳妆打扮,时而梳最时兴的发辫,时而穿最花哨的衣裳,只为装作不经意路过他时,能收割一个个追随我的,惊艳的目光。
我用高高在上的姿态,睥睨着这些得不到我的凡人,享受着爱慕和追捧,我以为本应该是这样的。
2直到那一天。
七月的麦浪翻涌到天际,阿树挥镰的臂膀像起伏的浪头,汗珠顺着脊沟滚进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