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明黛明代的现代都市小说《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长篇小说阅读》,由网络作家“色彩缤纷的薛静妃”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此书充满了励志精神,主要人物分别是明黛明代,也是实力派作者“色彩缤纷的薛静妃”执笔书写的。简介如下:行到底,躲在拖拉机手旁边避风,也没错过原文女主眼底的一抹讽刺。呵呵,你高贵,你别抖啊!最后,红旗公社23名知青全部清点完毕,一股脑的全部轰上了拖拉机,趁着天亮,他们还得抓紧回去。明黛快步上车,躲在了驾驶座后面的角落里,把包裹往屁股底下一塞,抽出一个厚毯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缩成一团,一动不动了。她动作快,后面上来的人忙着找位置,没......
《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长篇小说阅读》精彩片段
地域歧视后,明黛就被单方面的踢出了群聊。
她倚靠着窗户发呆,两眼发直的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
另外三人倒是聊的热火朝天。
明黛听了几耳朵,十分好笑。
方柔这是想既摆脱掉齐志军这个青梅竹马,又不失去一只舔狗。
言语间,一方面把齐志军大院子弟,军政世家的身份抛出来,吸引柳燕上心,一方面又暗示齐志军两人青梅竹马,好哥哥好妹妹的身份。
主打的一个就是我不嫁你,但是你得继续舔我的主意。
可真的是老太太爬泰山,真高啊!
讲了一会,三人口干舌燥的,齐志军主动提出去帮6两人打热水,看到明黛发呆,想着不好遗漏了她,于是问道:“明黛同志需要我带热水吗?”
明黛回神,木木的摇头:“我不渴,我没讲这么多话。”
齐志军脸色一僵,不自然的点头离开了。
这啥意思,嫌弃他话多了?
本来看着她年纪小,人长的也好,想要关照一下,没想到这么不识趣!
也罢,不是每个女孩子都像小柔这么可爱的!
想着他今天是私自跑出来的,家里这会也应该知道他跟着小柔下乡的事情,还不知道自己妈妈怎么在家闹腾的。
他实在不明白,一向紧跟政策的爸妈为啥这么反对他下乡。
小柔这样的柔弱女子都自己申请下乡了,他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就不行了!
也罢,终究在他们心里,自己不如大哥和二哥有出息,等自己在乡下干出一番事业,他们就明白,谁才是他们最优秀的儿子了。
因为明黛看着十分木讷,说话也不好听,于是接下来的五天四夜,他们都没有再和她说过话。
中间又上来了两位知青,只是目的地和他们不一样,中途下车了。
最后到达黑省松市县城火车站的还是他们四个。
五天四夜的硬座,生生把大家支援下乡任务的热情浇灭了。
方柔看着外面荒芜的场景,却是十分兴奋,眼底有盈盈泪光闪烁。
成哥!我来了!
这会停车了,大家心情好了很多,纷纷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拿出货架上的行李,大包小包的跟着往外走。
明黛不着急,她打算等人少了再下车,方柔也是这个想法,坐着没动。
齐志军一向跟着方柔走,他也没有起身。
柳燕殷勤的帮齐志军和方柔把箱子拿下来,加上自己的,累的够呛。
方柔这才起身,轻描淡写的道了声谢,直接往外走。
下一刻齐小狗提着两个箱子跟上了,丝毫没有顾及身后柳燕的大麻袋。
柳燕咬牙,背着自己的大麻袋赶紧追了上去。
明黛这才慢悠悠的踩着座位下面的铁架子,把自己的大包袱拖了下来,同样扛着往外走。
一下火车,黑省的风就给大家来了个下马威。
明黛背着包袱也忍不住抖了一下,幸好自己穿的厚,要不然也得和其他人一样,冻成鹌鹑。
一堆鹌鹑等在火车站,旁边有人在喊,各个公社的人在念名字。
明黛仔细听了一会,就找到了红旗公社的人。
过去的时候,方柔三人已经在了,正和公社的人讲着什么。
红旗公社这次来的人是副主任和拖拉机手,身后停放的就是他们要坐着回去的拖拉机。
副主任穿着干部服,冻得声音都变音了,按照名单,念着知青的名字。
很快明黛就听到了她的名字,扛着包裹上前。
然后她就看到了副主任和拖拉机手眼里明晃晃的嫌弃。
也是,她现在看着就是一个没长大的黄毛丫头,明显不是干活的料,乡下人戏称这样的是下来吃闲饭的,自然很嫌弃她。
她也无所谓,把木讷进行到底,躲在拖拉机手旁边避风,也没错过原文女主眼底的一抹讽刺。
呵呵,你高贵,你别抖啊!
最后,红旗公社23名知青全部清点完毕,一股脑的全部轰上了拖拉机,趁着天亮,他们还得抓紧回去。
明黛快步上车,躲在了驾驶座后面的角落里,把包裹往屁股底下一塞,抽出一个厚毯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缩成一团,一动不动了。
她动作快,后面上来的人忙着找位置,没有发现她的动作。
和她一样,有所准备的是方柔。
她不需要抢位置,齐小狗早就帮她抢好了,热情的招呼她上来。
其他被占位的人有意见,但是看着两人的穿着,也不敢说什么了。
方柔过去,指挥着齐小狗帮她把箱子里的一个斗篷拿了出来,整齐的披好。
众人只是看着,觉得她太娇气。
很快,他们就不这么想了。
拖拉机开的不快,但是风大啊!
前面刚刚还穿着干部服的副主任,这会也把厚棉袄穿上了。
剩下车上的人开始各自想办法,把各自的棉被展开披在身上,这才暖和一点。
而没有棉被,或者棉被在路上的,例如柳燕,就只能靠抖功发热了。
她可怜巴巴的看着齐志军,希望他能把军大衣脱给她穿。
可惜齐小狗只挂念着方柔,看都不看她一眼。
最后,没有办法,她只能把麻袋里的东西倒出来,把麻袋披在了身上,这才舒服了一些。
终于,在天黑之前他们到了公社。
今天太晚了,公社留他们在招待所住上一晚,明天一大早,各个大队再过来接人。
不顾这些人冻成狗,脚麻的站不起来,拖拉机手赶鸭子一样把他们赶下了车。
他得还好车才能回家,耽误不得。
其他人还好,柳燕的东西一堆,麻袋还在身上,手脚又冻麻了,动作就慢了。
拖拉机手骂骂咧咧的催促,说的柳燕红了眼,最后还是后下车的几人帮忙,才把东西重新装回去。
而齐志军早就跟着方柔下车,看都没看她。
明黛更是一早就下车了,老老实实的跟着人群站着。
对于柳燕这样的人,你帮她,她反而会觉得你瞧不起她。
果然,她红着眼低头下车,对帮她的两个女知青一句谢谢都没有。
副主任也冻得打哆嗦,把他们带到招待所,草草分配了一下后,抖着身子离开了,留下一地茫然的鹌鹑。
招待所里的胖阿姨还在不耐烦的发钥匙,让他们抓紧进房间,不要堵在门口。
幸好这个时间,没有其他的领导来招待所入住,他们得以一人分到一张床。
男女各一队,按照序列,四人一个房间,排队领钥匙。
明黛排在前面,很快跟着其他三个女知青一起住进了第一个屋子里。
因为他们人多,热水分不过来,一个房间也就给一个热水瓶。
明黛住的这间,另外三个知青都不是一个地方来的,大家平均分配了一下,每人分了一些热水暖胃,还剩下一些洗漱了一下。
方柔这边就没有这么和谐了,她和柳燕分到一个屋,其他两个人是一个地方的,拿到热水就对分配产生了矛盾。
方柔坐在床上不说话,全靠柳燕一人对战两人,成功拿下大半瓶热水,把对面的两人气的要死。
要到水,柳燕也没有用,全部给了方柔。
所以方柔成了今晚唯一洗脚的人。
当然不算明黛。
她不仅洗了脚,还泡了10分钟,要不是不想被人怀疑有痔疮,她都想泡个澡再出来。
真TMD冷啊!
“妈,她不会死了吧?”
“没事,我刚试了下,有气,抓紧找,臭丫头,还真会藏东西,存折藏哪了?”
明艳红看着床上烧的通红的女孩,还是有些不放心,拽了拽她妈的衣服:“妈,还是给她看看吧,她要是烧傻了,知青办不要她怎么办?
妈!我可不想去下乡。”
邢翠兰被大女儿提醒,也觉得不妥,只能骂骂咧咧的出门去卫生所拿药。
明艳红想起明长河是在这个小屋里死的,觉得到处阴森森的,摸了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也跟着跑了出去。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的一瞬间,床上的女孩就因为高烧抽搐死了。
一分钟后,一个异世灵魂进入女孩的身体。
一声虚弱的呻吟后,床上的女孩睁开眼,看着灰扑扑的蚊帐,明黛睁大了眼睛。
TMD!上当了!
在她清醒的一瞬间,脑子里,海量的记忆一窝蜂的涌了进来。
明黛也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
她现在处在一本《70年代甜宠小娇妻》的年代文里,身份是一个炮灰小弟媳妇的堂妹。
而地府旅行社新开发的项目只是挂着时空旅行皮的穿书项目,还处于试用阶段。
也就是说,明黛被骗着来做小白鼠了!
知道现在没办法联系上地府,暂时没法回去,只能既来之则安之,先在这里好好活下去。
她闭上眼睛整理着思绪,看到信息后,又忍不住的骂起了双开门。
这一世的她也叫明黛。
她要求出身富贵,这一世倒是出身豪门,是京城蒋司令家的小孙女。
可惜刚出生没多久就被亲妈丢在了车站,让刚退伍的老光棍明长河捡回了家,当个小可怜长大了。
她要求从小不缺吃喝,不干活,这倒是也实现了,老光棍明长河一辈子没结婚,就养着个小丫头,虽然没有很好的物质基础,但是也不缺吃喝,没让她干过重活,顶多在家打扫卫生做做饭啥的。
至于聪明的大脑,刚醒来的时候,她就被动的灌输了一脑袋的知识,现在可以成为一座移动的图书馆了。
至于健康的体魄,她挺怀疑的,毕竟目前她就快要被高烧烧死了。
想到双开门承诺的空间,明黛摸了摸胸口的一颗红的发烫的小痣,应该就是这了。
默念了一声:“进去。”
很快,昏暗的房间内空无一人。
进到空间,明黛还是觉得有些神奇,真的就这样进来了?
前一世还活着的时候,她就万分想要一个这样的空间。
这样她出门旅游就不用大包小包的扛着走,每次出门都累得半死。
激动之下,她打量着属于自己的空间。
看着和外面没有什么两样。
一座现代化的小别墅,前面是一大片黑土地,后面是一个水池,别墅内设施应有尽有,而且很多装修都和自己前世的大平层一样,让她立刻就有了回家的感觉。
循着记忆打开一楼的储藏室,一进去她就惊呆了。
这哪里是储藏室,是一座大型仓库吧!
看着前面的指示牌,上面标注了货品的类型、名称和位置。
富有年代感的军大衣、陶瓷盆、热水壶、双喜床单等等货物,堆满了一个个货架;
成箱成箱的麦乳精、大白兔奶糖和水果罐头;
一堆堆富强粉和精致大米;
甚至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这些东西都有,摆满了货架。
这下,至少不用担心在70年代饿死了啊!
这些应该是双开门自掏腰包给准备的了,倒是挺齐全的。
转身走到另外一间储藏室,一打开门就被一大堆小金鱼闪瞎了眼。
她稀罕的扑上去,这些可都是自己上一世的小钱钱换来的啊!
稀罕够了,另外一个小箱子她打开后,里面是这个世界的一万块钱和一箱子全国通用票,什么类型的都有。
这应该就是双开门说的新手礼包,倒是很实用了。
逛了一圈,她也累了,来不及细看其他的东西,直接冲进了浴室。
高烧两天,又经过刚刚一番折腾,她都快要臭了。
洗完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啧啧了两声。
这副身体倒是和自己之前一样,只是看着比上一世自己14岁的时候更矮一些,也更瘦一些。
她对着镜子眨巴了一下眼睛,镜子里白嫩皮肤的黄毛丫头也跟着眨巴了一下,楚楚可怜的样子,看着好想一屁股坐死她。
原来自己也可以这么白莲加绿茶啊,回想了一下这姑娘的生平,是个早产儿,虽然明长河用心娇养着了,在这样物资匮乏的年代,还是一个病秧子。
要不是明长河就在医院的中药房上班,还真的养不活这个丫头,光是药钱就超出一般的家庭开支了。
她给自己探了下脉,倒是没啥问题,应该是双开门给自己的承诺兑现了。
不过,这副病娇的样子,倒是挺稀奇的,和上一世明艳大方的自己完全不像。
打开了新世界大门的她,忍不住在镜子前各种变化表情姿势,看着里面的人一会西施抡大锤,一会林黛玉倒拔垂杨柳,玩的不亦乐乎。
可惜她的身板不给力,不一会,肚子就发出了抗议。
“咕噜噜”
一阵清脆的腹鸣打断了她挤眉弄眼的动作。
她麻利的套上睡袍,把换下的衣服塞进洗衣机里,转身去了厨房。
拿出食材,给自己做了一锅食材丰富的泡面。
吸溜着面条,真香啊!
吃饱喝足,睡了个美美的觉,再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了。
伸了个懒腰起床,她感觉身体里的酸痛全部消失了。
原地蹦跶了几下,身体从没有过的精力充沛。
她直接跑出去,绕着别墅跑了几圈,结束的时候看了看时间,不错,破了前世的记录。
身体健康,幸福生活的保障又多了一层,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解决掉这具身体自带的极品亲戚烦恼就好了。
吃着早餐,明黛有了主意。
下乡还是要去的,现在是1972年,距离第一届大学招生还有5年,现在下乡,可以避免自己性情大变,引起周围人的怀疑。
这可不是上一世,她楼上楼下住的是谁,好几年都不认识,这里你今天吃了啥,明天整个大院的人都知道了,更何况小明黛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长大的。
现在到处抓敌特,万一因为这个怀疑自己哪!!
她一点风险都不想冒。
下乡去,这样即使五年后自己考回来了,她也能以在乡下历练过来解释自己性情大变的原因。
况且这里还有极品亲戚一家,不能打死,时常过来恶心人就挺恶心的。
至于换工作和搬家,这个她也想过,只是操作困难,组织转移记录单位就能查到,极品大伯一家还是能找到自己,早晚的事。
而且,她有空间里的东西,加上自己的医术,不愁在乡下混不下去。
至于原主的大伯一家,可不能便宜他们!
走之前她得送他们一份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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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他死抓着不放,明黛气笑了。
“这是我的粮食,我做的,你不给我吃?”
周斯年皱着眉,很是思考了一会,依依不舍的松开了手。
明黛瞪了他一眼,从里面拿出一块,又把布兜塞给了他。
周斯年惊喜接过,迅速打结封口,又塞了回去。
明黛翻了个白眼:出息!
不理会他捂着胸口,一副害怕登徒子的模样,明黛又用斜挎包偷渡出两个咸鸭蛋。
看着明黛手里的青皮鸭蛋,周斯年嗅了嗅,没闻到什么味道,就抱着胸口坐回枯木上去了。
看着他小心翼翼拉开蝴蝶结,拿出凉了的饼子大口吃着,满身都能感觉到他的快乐。
饼子凉了,但是不硬,发面的,又是早上做的,吃起来很是宣软,味道也甘甜。
明黛咬了口饼子咀嚼着,剩下的放在了茶缸里。
两个青皮鸭蛋轻轻一碰,一个裂开一道缝。
明黛顺着缝隙轻压,龟裂的痕迹慢慢展开。
小心把外壳揭开,露出一个完整的咸鸭蛋,完美!
咬上一口,红彤彤的鸭蛋黄露了出来,红油也滴了下来,明黛赶紧拿起缸子里的苞米面饼子擦了一下。
嗖,吃货周斯年闪现!
他眼神火热的看明黛手里的咸鸭蛋,想吃!
明黛举着香喷喷的咸鸭蛋:“想吃?”
周斯年眼神跟着咸鸭蛋走。
“想吃得听话。”
周斯年没有表示。
“想吃,得听我的话。”
周斯年皱眉。
“听我话,才给你吃。”
周斯年皱眉看了一会,转身又坐了回去,背对着她啃饼子,明显生气了。
呵,惯得你!
明黛丝毫不着急,咬了口饼子,咀嚼着,配上鸭蛋白的咸香和鸭蛋黄沙沙的口感,好吃极了!
就在她一个饼子马上要吃完的时候,周斯年不情不愿的回来了。
明黛嘴角勾起,把鸭蛋壳剥开,送到他的茶缸里。
周斯年盯着她手里的动作,等到咸鸭蛋放进茶缸,立刻拿出塞进嘴里。
一口半个。
看着他被咸的皱眉,明黛笑出声。
举起饼子和咸鸭蛋,一大口饼子,一小口咸鸭蛋的示意。
很快周斯年就学会了,就着剩下的半个咸鸭蛋,把饼子吃完了。
吃的满足,他心情好了很多。
把布兜自己叠好,比量了一下口袋,轻轻放了回去。
明黛也吃好了,把他的茶缸子收了回来,继续干活。
一个下午,明黛把这周边扒拉个遍,也只捡到一小堆。
但是她已经尽力了。
揉了揉酸疼的腰,她抬起头看着天色,还能再干一会。
周围没有可以捡的树枝,她开始用斧头削一些长的低矮的树枝。
周斯年本来一直坐着监工,等到天色变暗后,他才起身,爬到树上,三下五除二,连斧子都没用,就折断了一堆柴火。
看的一旁举着斧子削树枝的明黛汗颜不已!
人和人的差距,呵呵,真大!
周斯年把柴火一抱,都不用绳子,就要往下走。
看着明黛还在跳脚够树枝,他皱眉盯着,似乎在埋怨她怎么还不回家。
明黛把头巾掖了掖:“我要把车装满,要不然上工了,我就没有柴火烧了,会被冻死的,你就没有好吃的了。”
什么?!
周斯年立刻急了,扔下树枝,绕着明黛打转,打量着她怎么会死。
明黛感觉今天的无语都贡献给周斯年了。
“我是说,没有柴火,我冷,生病,会死,就不能给你做饭了。”
周斯年看着她半晌,一把夺过了她手里的斧头。
明黛吓了一跳,这可是凶器,到了疯子手里那还得了!
衣服很合身,鞋子也很合适,虽然是老头装,他穿着也挺精神,就是太瘦了。
明黛还是没有阻止,最后他被呛得抬头,眼睛都红了,水汪汪的看着自己,莫名有些委屈。
明黛捞起土豆丝,控了控水,倒进锅里。
“滋啦!”
土豆丝掩盖住了香味,男人有些着急。
下一刻,铲子翻炒,香味再现,男人重新安静下来。
明黛拿出醋瓶,沿着锅边轻轻撒了一些,一股酸辣的香味在厨房炸开。
明黛能清晰的看到男人颈部的喉结上下滚动。
翻炒几下,把锅盖盖上,周斯年有些着急,伸手去抓。
明黛没有阻止,开口说道:“没熟,不好吃。”
果然,男人的动作停了,略有疑惑的看着锅盖。
明黛没理他,转身去了大灶,掀开锅盖,苞米面饼子的甜香味道袭来。
唰!
周斯年立刻就站到了大锅旁边。
即使不说话,明黛也能感觉出他的急切,怕他忍不住伸手,明黛用锅铲铲掉一块,放在碗里,等到不那么烫手了,才递给他。
“先吃这个。”
周斯年立刻伸手接过。
明黛趁机看了眼他的手,很干净,也很血腥,关节处都破了皮,又被他搓掉了。
一个是手上的冻疮被他搓破了,一个是昨晚打人打的。
但是手很干净,指甲很长,没有嵌泥。
他举着饼子,大口吃着,只是两三口,有明黛半边脸大的饼子就不见了。
而周斯年的眼睛明显亮了起来,虎视眈眈的看着锅里的其他饼子,但是没有伸手去抢。
果然,他是有原则的。
明黛试探了一下,周斯年是可以沟通的后,很是满意,她打算用美食收服周斯年的胃。
和他一起住,比和知青与村民一起住要好上很多。
明黛边铲边给他,一会功夫,他就吃了四块。
明黛也铲好了饼子,还剩12块。
无视他继续举着的碗,明黛把她带来的热水壶提了过来。
把多余的水舀进热水壶里,盖好盖,放到一旁的桌子上,对着还在举着碗的男人道:“这个,不能碰倒,会烫伤你,很疼,但是可以倒水喝,是热的。”
又重复了两遍。
她抓了把苞米面,边搅拌着锅里的水,边把苞米面撒了进去。
勺子搅动几下,苞米面粥就好了。
一旁,周斯年已经端着碗到热水壶旁站着了。
他看着热水壶想了很久,慢慢拔下塞子,又盯着冒出的热气看了很久,这才拿起,往碗里倒了一碗热水。
放下的时候,还知道轻轻的,把塞子又盖了回去。
端起碗,热气熏了一脸,他喝了一口,牙齿被烫了一下。
然后他用嘴唇试探了一下,等到不热了,才继续张口去喝。
越喝越开心,最后一碗没够,他兴奋的要装第二碗。
明黛悄悄看着,喊住了他:“不喝开水,拿碗过来。”
周斯年原地纠结了一会,还是拿着碗过去了。
明黛给他盛了一碗苞米面糊糊,很浓稠。
周斯年端着碗看了半天,嗅了嗅,闻了闻,用嘴唇试了试。
被烫到了。
再嗅一嗅,闻一闻,用嘴唇试了试。
嗯,还是烫到了。
就这样试了几次后,终于不烫了。
他张大嘴喝了一口,浓郁的甜香充斥着口腔,还没有来的及品尝就呲溜一下滑进胃里不见了!
周斯年着急,大口往嘴里灌,第一次糊了一嘴。
看着空碗,他有些不开心。
明黛又给他盛了一碗,周斯年开始重复刚刚的动作。
明黛趁着这个空隙,把炒好的土豆丝盛了起来。
周斯年如约而至!
盯着土豆丝,他有些疑惑,又有些着急。
“等下,我们一起吃。”
把案板清理一下,土豆丝和苞米面饼子放好,明黛给自己盛了碗粥。
拿出一双筷子递给周斯年。
他犹豫着接过,明黛示意了一下使用办法,轻松的夹起一块饼子。
周斯年眼睛亮亮的,也试了一下,失败了。
再试,还是失败了。
再试,成功了。
“吃饭!”
明黛把碗放在案板上,拿起一个饼子,夹起土豆丝,一口饼子一口土豆丝。
香甜的苞米面粥,酸辣鲜香的土豆丝,加上她特意放得青花椒,三者碰撞在一起,那味道!
明黛只能说,70年代第一顿自己做的饭,她满意极了!
周斯年颤巍巍的学着明黛夹起了一根土豆丝,在掉落前放进了嘴里。
“轰隆!”
周斯年的味觉得到了拯救,疯狂叫嚣着想要。
于是他开始疯狂的夹菜,粥和饼子都不吃了。
但是他只会一根一根的夹,明黛一筷子抵得上他忙活十几次。
看着越来越少的菜,周斯年不开心了。
明黛看出他的意思,慢悠悠的在盘子中间画了条杠。
然后就只吃自己这一边的菜了。
看了一会,周斯年明白了,他伸出筷子,把微微歪掉的线尾收了回来。
呵呵,还真的一点不让啊。
明黛只吃了一个饼子,一碗粥,半碟子土豆丝。
吃饱后,她就去刷锅刷碗了。
此刻,她浑然不知, 前院的人都以为她死了,犹豫着是不是要告诉大队长。
然后一阵霸道的香味就让他们无心去想其他了。
谁这么过分!早饭就做的这么香!
下午还怎么吃饭!
明黛这边则是忙着阻止周斯年吃第8块饼子。
他已经把剩下的粥和菜都吃了,饼子也吃了7个,实在不敢让他吃了。
明黛把饼子包起来:“给你留着,上山吃。”
周斯年想了想,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个布袋,正是自己昨晚给他装鸡蛋糕用的。
明黛看了看,没弄脏,把剩下的几个饼子放进去。
周斯年火速接过,想要继续揣兜里。
奈何饼子太大,放不下。
他又把饼子揣进了怀里,还用力按了一下。
能看出,非常满意了。
明黛拿出两颗大白兔奶糖把他哄了出去,趁着这会锅底有余温,把锅和餐具清洗了,厨房各处擦了一遍。
边打扫边盘算着厨房还缺啥。
打扫完,把锅底灰埋好,避免起火,关上厨房的门出来,就看到了坐在石磨上的周斯年。
尽管他现在很瘦,也不得不承认,他很帅。
他的帅和现下的审美不太一样。
对于现在的人来说,他的五官过于深刻,和欧美人差不多,而且他的个子太高了。
在这个普遍营养不足的年代,男生一米七五都算高的了,他却有一米九。
且因为当过兵的缘故,他的仪态很好,腰背挺直。
即使这会坐着,也像是一根竹竿一样,这样就更显得高了。
加上他现在瘦的脱相,看上去,是有些吓人的。
明黛打量着他的举动,内心有了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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