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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销书目人在南宋:开局从小捕快做起》精彩片段
“看书呗!”沈墨随口答道:
“我这个年纪,又能经过多少历练?不过书中自有黄金屋,多看书自然知道的就多些罢了。”
沈墨看似无意的回答着,但是心里却是忍不住一动。
在他的前世,像这样的情景,他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
每次打入一个犯罪团伙的时候,那些大佬们随口问出来的一句话,里面也许都有盘问的用意在里头。而当时的沈墨只要有一个字回答错误,甚至是神情和表现稍有一丝不自然的地方,就立刻会给他招来杀身之祸!
如今这个盘他“海底”的人,竟然变成了他自己的媳妇儿,这也让身经百战的沈墨从心底里生出了一股哭笑不得的荒诞感觉。
“从书上……还能学会这些东西?”云鬟的思路还在洞房那方面打转转。当她强自按捺住了心神之后,却忽然一脸惊喜的看向了沈墨。
“你说看书……郎君还识得文墨?”
对陆云鬟来说,这可真是又一个意外之喜了!
在这个时代,读书认字的人原本就不多。一般来说只要是能写会算的人,也能算是个上等人了,这样的人怎么会去当一个粗鄙的捕快?
陆云鬟生在官宦之家,原本文字上面就很不错。不但诗文上很有一些底子,甚至兄长们进学做八股的时候,她还学着做过文章。
她心里知道嫁的这位郎君是个捕快,所以压根儿就没想过他还识字。不过现在听说沈墨居然也会看书,这下小夫妻俩又多了一样共同语言,这不由得让陆云鬟心里大为欢喜。
“那……郎君你写几个字,给妾身看看可好?”云鬟一双美目眨也不眨的看着沈墨说道。
沈墨还没答应,小符闻言却是立刻走到桌边,挽起袖子为他磨起墨来。一边磨墨,她的一双大眼睛还一边偷瞄着沈墨。
小符心道:“姑爷也不知道肚子里有多少墨水,要是他写不出个囫囵字儿来的话,这次他说的大话,只怕当场就要漏馅了!”
“那……为夫就献丑了。”
沈墨一看这架势,知道这是自己的媳妇儿的摸底考试,想要知道他文字上面是个什么水平,于是只好苦笑着应了。
等到墨池已满,沈墨化开了毛笔,站在案前手捻笔管,微微的犹豫了一下。
“不知道郎君会写些什么?”云鬟看着他沉吟的样子,心里七上八下的想道:“便是天地玄黄也好,三字经也罢,总算比一个大字不识要强些……万一郎君要是能写出几句论语来,那就更是意外之喜……”
云鬟的心思还没有转完,只见沈墨笔走龙蛇,一行秀挺俊逸的行书已经跃然出现在宣纸上!
“残雪凝辉冷画屏,落梅闻笛已三更。更无人处月胧明。”
沈墨这一落笔,就是清代纳兰性德的名句。自宋以后,千年诗词第一人!
……
沈墨写这幅字所用的书体是《灵飞经》。在沈墨的笔下,字里行间气韵飘逸流畅,字体俊秀舒展、沉着端正。虽然是寥寥几个字,但是看起来却是风姿不凡。
当年他打入那个假活佛“那仁信错”的座下之后,那个宗教骗子平日里左一篇法旨、右一篇宝训,可全都是出自沈默的手书。
当年为了接近那个假活佛,沈墨苦练书法的时候,可是着实下过不少苦功。没想到来到了古代,却把这项技能给用上了。
这一下子,可把陆云鬟给惊到了!
单看这笔书法,云鬟就知道沈墨绝不是粗通文字这么简单。郎君的文字上的功力,看来比她要高深的太多了!
更何况这半阙浣溪沙,陆云鬟也是闻所未闻。云鬟看着这些清丽婉转、沁人心脾的词句一字一字的在纸上浮现的时候。她在心中不由得想道:
像这样的好词,如果要是前人所作,我绝不会从没读过。但是对这首词,我却偏偏是一无所知!
当陆云鬟想到这里的时候,她却猛然间在心底里冒出了一个念头——弄不好这首浣溪沙,是沈郎君自家作的!
这边厢,当云鬟已经被沈墨的表现震惊得外焦里嫩的时候。只见沈墨接着文不加点地一路写下去,把这首浣溪沙的下半阕也写在了纸上。
“残雪凝辉冷画屏,落梅横笛已三更,更无人处月胧明。”
“我是人间惆怅客,知君何事泪纵横。断肠声里……忆平生。”
当云鬟看完下半阙的时候,已经像是被雷击一样,惊呆在了当场!
如果说上一阙的残雪凝辉、落梅横笛是词坛妙手的话,那么这首诗的下半阕,简直可以说是天外飞来的神来之笔!
陆云鬟在诗词上的鉴赏力颇为不俗,她一眼就看出,就仅凭这一句“我是人间惆怅客,知君何事泪纵横。”写这首词的人就足以名垂千古,成为一个时代的文豪。
唐朝的那个张若虚,能够以一首《春江花月夜》被人誉为“孤篇盖全唐”,就是凭着这样的功力!
“我是人间惆怅客,知君何事泪纵横……这是郎君写给我的吗?”陆云鬟看着纸上的这首浣溪沙,想到她这些日子以来身世飘零、孤苦无依。只觉得眼前的这首词真是道尽了沈墨对她的理解和怜惜。
想到这些日子的人情冷暖,还有眼前的郎君沈墨对她的关爱呵护,云鬟忍了几回的泪水,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
纳兰容若是什么人?王国维评价他是“北宋以来,一人而已。”
换句话说,在王国维的心目中,整个南宋乃至元明清的诗人加在一起,都不足以和纳兰相比。
所谓慧极易伤、情深不寿。纳兰容若在这世上只活了短短的30年,却留下了无数震铄古今的诗词。而这一首《浣溪沙》,恰恰正是他在悼念亡妻时的呕心沥血之作,是他诗词功力大成之后的作品。
沈墨在此时写下了它,却正好赶上陆云鬟这些日子颠沛流离,尝尽了人情冷暖,历尽了人间的苦楚。这首纳兰词中那种举世无人可依的悲怆、清冷孤单至极的意境。却是恰恰和陆云鬟此时的心境,相合得丝丝入扣!
此时的云鬟就如同梨花带雨,泪珠儿滚滚而下。她怎么也没想到她嫁的这个人,不但在才学上可以震烁古今,而且知她爱她,更胜于世上的任何人。
自己终于终身有靠,没想到在历经大难之后,她居然能够找到这样一个人,可以跟她厮守一生!
此时的云鬟只觉得天旋地转,心里面被悲伤和欣喜涨的满满的,整个人都哭得晕陶陶的,仿佛是身在梦中一般。
像陆云鬟现在这种被彻底感动,被完全征服,感觉到再也无法与之对抗的情况。一般在拳击术语上来说,叫做“技术性击倒”。
时间紧迫来不及细看,沈墨直接把这个包裹揣到了怀里。然后快步走出了院子。
在穿过了无人的厅堂之后,前面的院门处,衙门里的捕快正乱哄哄的把四具尸体往大车上装。周围的伙计和看热闹的闲人都围在四周。
沈墨趁着忙乱中没人注意,不动声色的混进了人群之中,慢慢跟着大家往外走。
等好不容易回到了钱塘县衙门,时间已经是后半晌了。今天的公事也大致已经办完。
捕头徐旺被县令叫进了二堂,等到他出来以后,脸上却是露出了一片阴沉。
“大人说了,”徐旺把差房里面的三十多捕快集合到一起,然后正色说道:
“今儿的案子事关胡商,是我天朝大国的颜面所在。这案子里面又是财物宝货、又是妖精尸体的,样样都是耸人听闻。”
“估计用不了半天,这桩奇案就会传遍整个京城。到时候案子要是破不了,咱们大人的面子上须不好看。”
“这几天,大家都给我仔细着些!你们撒开了各自的快手,在赌坊、瓦子、勾栏、当铺之类的地方去查,看看有没有人拿着胡商的宝贝出手”。
“我先把话放在这儿,谁能查出线索来,大人必有重赏。谁要是敷衍了事,定要严惩不贷!”当徐旺说到这里的时候,目光有意无意的朝着沈墨的那个方向上扫了一眼。
虽然是短短的一瞥,但是他眼中的愤恨之意,却是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
“这话儿来了!”沈墨心中暗想。
眼前的这个案子,就是徐旺最好的借口。想要把沈墨除名,这是再好不过的理由了。
他们这些捕快都有各自的快手,而每个快手又都掌握着不知道多少街面上的游手和帮闲一类的闲人。
等过了几天,哪怕就是查不到线索。等这些捕快们一五一十把各自调查的范围说出来,那也是没功劳有苦劳的事。
唯独沈墨,手里却是无人可用。
等到转过天来汇报工作的时候,沈墨要是一问三不知,那就是正好给了徐旺一个冠冕堂皇开除他的理由!
“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句话真的是不错!”沈墨心中暗自苦笑着想道:“看来要想保住南宋的这份儿工作,不想点办法是不行了!”
等到大家听明白了任务,自然是卷堂大散,各自去找自己的关系和线人去了。
待到吕强出了门来,他就在衙门口那里四下找寻沈墨的身影,找了半天也没见他。吕强不由得咬着牙,暗自跺了跺脚。
“这个沈大郎,这次怕是逃不过去了!也不知道他像个没头苍蝇一样,跑哪里去找线索去了!唉!”吕强忧心忡忡的想道。
事实证明,吕强猜得一点儿不靠谱。沈墨从衙门里出来直接就回了家。
在半路上,走到一处人迹稀少的巷子,沈墨把怀里面那个小小的包裹掏了出来,然后把外面裹着的汗巾子打开。
这沉甸甸的手感带给他的感觉果然没错,沈墨看着手里面的东西,不由得吹了一声口哨。
在那个脏污破旧的麻布汗巾子里面,包裹着的竟是一锭金灿灿的黄金!
这一锭大概是十二两重的一个金元宝。所谓“七青八黄九五赤”,这锭黄金上面的颜色泛着赤红,一看就知道是九成五的赤金。
宋代的一斤是十六两,按照金银的兑换价,这十二两黄金兑换成白银就是一百三十多两银子。
在宋朝,一两银子能干什么?
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婢,人牙子给洗的干干净净的往你面前一戳,只要二两银子。
十四五岁能伺候人的大姑娘,看脸盘丑俊,价钱是四两到六两不等。带回家去无论想干什么,想怎么使唤随您的便。
顺便说一句,这个时候官方的报价是一两银子等于一贯钱,也就是铜钱一千文。但是实际上民间主要是用铜钱来做货币。一两银子换铜钱的话,大概是一两银子换700到900文钱差不多。
所以说在这个一个大烧饼才卖一文钱的时代,这一百多两银子,真可谓是一笔巨款了!
看着这锭黄金,沈墨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那些胡商带来的宝货价值巨万,如果说这个张牛儿是这桩案子的同案犯的话,那么他分的这点儿钱,可未免也太少了些吧?
“不管了!”沈墨心道:“管他是不是赃物,反正张牛儿一辈子也赚不来这么多钱。这锭黄金他肯定不是正经路数上得来的。”
“这小子把它藏在墙洞里,看来已经成了心病了。弄得他一路过就忍不住往墙洞的地方上瞄。却不成想正好遇上了我!”
沈墨摇着头,把黄金塞到自己的怀里,他转瞬间就把张牛儿的事丢到了脑后。
一路回到家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看辰光是刚到申时,大概是现代的三四点钟样子。
等沈墨一进家门,陆云鬟和小符赶紧过来给他掸扫尘土、更换公服。
经过了昨天痛殴孟三儿的事件以后,虽然这主仆二人对沈默心里还是难免有些隔阂。但是毕竟已经把他当做了一家之主和终身依靠,所以这些动作做起来倒也自然了许多。
“相公也该饿了吧?”云鬟放下手里面的手巾,对着小符说道:“赶紧把吃食拿出来。”
沈墨换成了家常的衣服,等到他在桌边坐下以后,小符很快的端出来了一些吃的东西。
一看见这些东西,沈默的心里就是一阵苦笑。
早上的一屉芙蓉糕,这两个人根本没舍得吃完,而是给他剩下了三块——那一屉拢共加到一块才六块!
然后,在芙蓉糕的旁边还有一碗稀粥。
沈墨的家里面没米没面,他是知道的最清楚的。也不知道云鬟这两个人是怎么打扫的米缸,硬是扫出了三五十粒碎米来给他熬了碗粥。
都说这粥要是太稀了,都能照见人影。而沈墨面前的这碗……清亮的都能养鱼了!
就算是这样,云鬟还是把这些仅有的吃食放在了他的面前,准备让他这个一家之主填填肚子。
在他的旁边,云鬟的脸上带着略显尴尬的笑意看着沈墨。似乎只要他的夫君把这餐简陋的晚饭吃下去,她心里就满足了。
小符也是一样,俏生生笑盈盈的站在那里。
沈墨的脸上依然平静如水,看起来毫无波澜。他把那碗稀粥端起来的时候,只觉得手上一片温热。
温度正合适。
他手上的这碗粥虽然是清淡无比,但是沈墨端在手里,却觉得重逾千钧。
在这一瞬间,沈墨感觉到这碗粥,胜过这世上一切的珍馐美味。
云鬟和小符把仅有的这些东西都给了他,却没有想到她们自己。
自己把家弄得穷成了这个样子,她们对他却没有半句埋怨。
而现在,她们就站在自己的两边看着他吃这餐饭。好像他吃饱了,才是这世上最重要的东西。
这就是……家!
两世为人,身为孤儿的沈墨在这一刻,第一次拥有了家人。他第一次知道有了自己的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这种被人关心,被人惦记着和爱护着的感觉……真他娘的来劲!过瘾!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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