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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子弟?这大唐我罩的全本小说推荐

糖糖六公子 著

现代都市连载

主角是李万年林婉仙的古代言情《落魄子弟?这大唐我罩的全本小说推荐》,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古代言情,作者“糖糖六公子”所著,主要讲述的是:,他就能饱餐一顿了。这不怪他,这才三月份,开春不久,刚种下去的春粟米要等七八月份才能收割,还有小半年的时间,他们就断粮了。断粮的原因包括去年的收成不好,军队官府的征税很多,基本上现在六成的税要交给军队和官府,虽然土地是自家的,但和佃农没啥区别,一旦遇到灾荒年,大家就要忍饥挨饿,很多人没有办法熬到小麦长成。“好,夫君请带路!”林婉仙虽然......

主角:李万年林婉仙   更新:2025-06-28 2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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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子弟?这大唐我罩的全本小说推荐》精彩片段


“诸位娘子,我们回家吧!”

李万年也是按照这方读书人的规矩行了个礼。

不错,他原身的父亲是个读书人,是个秀才,虽然免了军役,可身子骨弱,死在了瘟疫中。

只是,他一把年纪,刚弯腰行礼直接就跪下了,和老二一样不够硬气!

“夫君不用行此大礼,毕竟是您救了我等姐妹三人!”

三人之中的大姐也款款屈身行礼,虽然身穿麻布衣服,但是那种大家闺秀的气质隐藏不住。

“对了,还不知道三位娘子叫什么名字?”

李万年问道。

“我叫林婉仙、这是我二妹林婉言,这是我三妹林婉清!“

“原来是婉仙,婉言,婉清三位娘子,时间也不早了,我们早些回家吧!”

李万年饿了,当然是真的饿了,前日就将所有的米糠吃完,昨日就滴米未进,今天这三位娘子一人带了一个月的口粮,作为嫁妆,他就能饱餐一顿了。

这不怪他,这才三月份,开春不久,刚种下去的春粟米要等七八月份才能收割,还有小半年的时间,他们就断粮了。

断粮的原因包括去年的收成不好,军队官府的征税很多,基本上现在六成的税要交给军队和官府,虽然土地是自家的,但和佃农没啥区别,一旦遇到灾荒年,大家就要忍饥挨饿,很多人没有办法熬到小麦长成。

“好,夫君请带路!”

林婉仙虽然觉得这夫君看起来年纪很大,似乎难以有养家的能力,但总比嫁给那几个庄稼汉礼貌多了,刚才迎亲的时候,那几个庄稼汉就直接上手摸屁股好胸。

到了李万年的家门口,众人看到四处漏风的茅草屋,有些意外,李万年也有些不好意思:“抱歉,前些日子忙着种粟米,忘了给家里修整一下, 不过不用担心,麦秆野草还是有不少的,足以修缮这茅屋!”

李万年穿越这里四十多年了,一直就住在这个破茅草屋内,其实大家的住宿条件都一样,都是茅草屋,无非就是村长家有一间砖瓦房,但也是因为对方是大房主脉,继承的祖屋罢了,现在村长也没能力盖第二间砖瓦房。

“无妨,我等一起努力,会很快修补好的!”

三妹林婉清倒是没有多少失望,毕竟这已经很好了。

“是的,三位娘子准备午饭吧,这茅草屋我来修补!”

虽然李万年年纪大,但腰背也驼,根本没多少精力处理这些,

毕竟他一个人住没啥讲究的,反正修补好了,没被褥一样冷,但是现在晚上要行房事,房屋到处有漏风确实不合适。

“夫君切不可做这些,这是我们女人家的事情!”

林婉仙直接拒绝,这让孤独几十年的他感觉到一丝暖意。

林婉言到现在一句话没说,性格似乎挺内向的,倒是林婉清很活泼,忙里忙外。

这次三女各自分工,修补茅屋的修补茅屋,做饭的做饭。

这次她们三女各自带了一个月的粟米,也就二十多斤,足够一个人吃一个月。

“夫君,存放粟米的米缸在哪里?”

“就在这!”

李万年指了指米缸,林婉仙打开一看,这米缸比脸还干净,顿时也心疼了起来,怪不得要去参军,原来是断粮了,也是个可怜人!

李万年也有些不好意思:“咳咳,应该可以放得下吧?”

“放得下,夫君稍事休息,米饭等会就蒸好了!”

“好!婉仙娘子辛苦了!”

李万年坐在客厅等着,实际上也很小,至于厨房是附在主屋旁边的一个小灶台,三面漏风,好在是现在是正午时分,已经开春了,也不是很冷。

“夫君不用客气!”

林婉仙随即就闷头干活。

至于李万年,他在客厅坐着,听着厨房的兵零乓啷,终于感受到了一丝家庭的感觉,但他知道,这样的日子过不了多久,一个月之后,他就要去县城报到,运气好的就在本县城服役,运气差的要去边塞城那边服役。

而他当然是想留在本县城,因为这样的话回家也方便。

大概小半个时辰之后,粟米饭的香味就传来了。

“夫君,家里的饭碗有吗?

“很好,你辛苦了,等下让婉言给你上点药!”
“老爷,这都是应该的!”
小燕子并不觉得辛苦,起码在这里有安全感,所以此时也是笑容满面,因为老爷很开心。
李万年将铠甲穿在了身上,除了头部没有防御,主要的躯干都被防护到了。
此时,三女聚拢了过来,如今的力万年是一个刚四十来岁的中年人,从小读书气质儒雅,加上这身铠甲,颇有儒将的风范。
比起当时初见之时的老态龙钟样,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如何?"
李万年问四女。
“夫君这副打扮确实三国时期的周公瑾的风范!"
林婉仙此时觉得这就是自己如意郎君的模样,而林婉言相对含蓄,就没有好意思说出口,林婉清则大叫道:“夫君未来一定是大将军!”
此时,身在房间的女军主走了出来,在看到穿上明光铠的李万年,也瞬间恍惚了起来,此时的李万年哪有半分农户的气质,活脱脱就是一个贵族儒将!
“哈哈,希望如此,将其打包起来,过些日子我挑到军中!”
李万年知道,军队大部分人是不会全天穿着铠甲的,尤其是行军的时候,大家都是挑着,或者让参加劳逸的农夫挑着,士兵或者武官本人是不会穿着铠甲行军的。
......
接下来,李万年哪里也不去了,天天就在家吃饭睡觉造小孩。
终于在临行前的三天,三女从床上爬起来到屋外干呕,看到这个情况,李万年知道自己一个月的奋战没有浪费时间!
三女同时有喜了!
为了进一步确定,李万年问林婉言:“是有喜了吗?”
他是怀着激动的心情问的,他很想有自己的孩子,不管是理性的角度看还是从本性的角度看都是如此。
林婉言耳朵红了,没说话,就代表着确实怀孕了。
“其实昨日二姐给我等把脉就看出来了!”
林婉清嘴巴大, 直接就说了出来。
“好啊,有这事情还不提前告诉我,害我孩子遭受一整晚的体罚!”
李万年表面责怪,实际上内心高兴无比,临走前三天终于是听到了好消息,但也就意味着这三天不能同房了,不过还是好处大于坏处。
李万年数了数身上,还有十多两银子,他拿出自己十两银子,交到林婉仙的手中:“这些钱你拿着,我不在的时候多补补身子,我也会定期送钱回来的!”
“夫君还是留着吧,我等有这么多的粟米,足够我们吃了!”
林婉仙拒绝, 但李万年还是强行放到林婉仙的手中:“拿着,不仅是为了你也是为了我们的孩子!”
屋外,那个女人突然弄出很大的动静。
李万年出去一看,发现女人趁着清晨在院外打拳,一拳头下去,空气都在爆裂,如同铁锤锤在石头上。"


如今,自己有两个成年人的体力,脚步轻快,不多久就到了山脚下。
现在是三月份,大山已经开始冒出绿意了,进入山内之后,他的眼中就出现诡异的蓝光,一些隐藏在密林之中的东西似乎都能看见,只是不太真切,但比寻常肉眼好多了。
进入山里大概一里多路,就看到远方有一处绿光闪现,他凑近一看,发现竟然是一颗人参。
“应该有三十多年了!”
他赶忙取下锄头开始挖掘,不多一会,一颗完整的三十年人参被他挖了出来,这一颗人参拿到县城,至少要三十两银子,而且是有价无市,毕竟这东西有增强体质,延年益寿的说法。
根据这方世界的老人说,真正的人参决定延寿多久,比如眼前这根三十年人参,理论上可以延寿三十年!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
所以,他不会拿出去卖,因为他觉得自己的体质还是有点虚,需要补一补。
于是,他继续深入山林,走了没三十丈,再次发现好东西,不是别的,又是一颗人参,只是年份差了一些,只有十年左右,不过还是将其挖走,虽然可以放下继续生长,未来价值更高,但他不确定未来自己是否还活着,现在只能将其挖走。
连续挖了两颗人参之后,就再也没看到人参,不过在远处发现野鸡踪迹。
可是,他没有弓箭,只有一把砍柴刀,他缓步猫着身子靠近,掷出砍柴刀,直接将将野鸡砸中,随后获得一只野鸡。
接下来,他还遇到了野兔等野味,不知不觉,太阳就西斜了。
透过密林看着太阳,以及背篓的野味,他决定回去了,虽然在密林深处,但自己对这一块还算是熟悉,顺着来时的路开始撤退。
也就是他即将走出大山的时候,一个重物从天上坠落,砸断不少树枝,砸在他的面前。
看得出来是一个人,还披着白色的铠甲,他再次看天,并未在天上看到什么。
“咳咳!”
那人发出咳嗽声。
“这都没死?”
李万年觉得不可思议,这要是他估计早就死翘翘了。
他凑近一看,发现女人嘴角流血,面色惨白。
“你不会也姓林吧!”
李万年随口问道。
“你是谁!为何知道我的姓?”
白甲女人一把匕首抵住李万年的喉咙,此时的李万年心跳到了嗓子眼,他知道眼前的女人绝非普通人,胸是真大!
“我姓李,叫李万年,李家村农户,来这里弄点野味!刚好前两天官府给我分了三个林姓的老婆,所以才会这么问!"
李万年赶忙解释,眼前的女人也觉得只是巧合!
“咳咳!”
女人脸色一阵潮红,直接就瘫倒在地,昏死过去。
看到女人这个样子,李万年也不想管了,直接起身就走。"


这一次,他全身上下一百斤粟米,还有明光铠三十斤,陌刀五十斤,总共负重一百八十斤,这个重量他也感觉到有些吃力,尤其是长期步行。
“官人我帮你背粟米吧?”
小燕子跟在身后问道。
“出了城再说!”
李万年用陌刀当扁担,挑着物资走出城外,走到人烟稀少的地方,这才休息一会,此时距离李家村还有些距离。
“官人我帮您背粟米吧?”
小燕子问道。
“帮我背着铠甲吧!”
三十斤的铠甲对于女人来说也有些重量,长距离行走的话也很累,但他买小燕子回来就是为了干活的,要是运气好的话,也能为他诞下子嗣。
距离去县城报到的时间不多了,他只想早点回去造小孩。
于是,几人就朝着小路回去,希望早点到家,但走了大概四五里路,人烟逐渐稀少。
就在此时,一伙人从四周的树林冲了出来,衣衫破烂,但都有兵器,显然都是土匪,这种兵荒马乱的年代,最不缺的就是土匪!
“哟,今天哥几个可以开荤了!”
土匪首领脸上有刀疤,看到有女人兴奋极了。
李万年没想到十来里路还能碰到山贼土匪,估计是最近刚流窜过来的。
“大哥,这女人您先上,我们也趁热吃!”
其中一个喽啰如此说道。
李万年倒是不慌,对方也就八个人,而他正常情况下,一打五,没有问题,如果率先趁其不备,斩杀三人,就是一对五,优势在我啊!
“呵呵,留下你们的钱财,我饶你们不死!”
李万年心平气和道。
“哈哈哈~”
对面八个土匪一阵哄笑,而小燕子吓得脸色发白,不敢动弹。
“本以为到战场上才能开封,没想到现在就可以了!”
李万年放下物资,抽出自己的陌刀,气势瞬间改变,哪里还像一个农户?
让这几个土匪也发愣了一下,但对方很快恼羞成怒。
“狂妄,就你这身板,还用这把刀,你上去给他点教训!”
首领一挥手,一个喽啰挥舞着刀柄上前,他没有直接盲目冲过去,而是不停的调换身位,避免和李万年硬碰硬,显然是有经验的,李万年甚至怀疑这几人是流兵,不敢归队就干脆做了土匪。
李万年觉得这人很慢,五十斤的陌刀化作一道残影,伴随着刀切肉骨头声音,眼前的喽啰被斜着砍成了两段,肠子裸露在地上,不停的流着未消化完全的食物。
“娘的,并肩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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