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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完整文本

落今朝 著

现代都市连载

《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是作者“落今朝”的代表作,书中内容围绕主角温瑶季明尘展开,其中精彩内容是:夜的队员。为这件事,她悔恨了整整两个月,并一再请求沈逸川,让他批准自己再回来一趟,她要亲手处决这四个人,结果沈逸川非但不同意,还斥责她优柔寡断,感情用事。沈逸川说,如果她当时能够立刻放弃两名队员不作寻找,任务时间就不会耽误,后面那名守夜的队员也不会因此丧命。但她怎么可能会甘心呢?那两名队员来基地三年,跟着她两年之久,与她朝夕相处情同姐......

主角:温瑶季明尘   更新:2024-02-18 0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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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温瑶季明尘的现代都市小说《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完整文本》,由网络作家“落今朝”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是作者“落今朝”的代表作,书中内容围绕主角温瑶季明尘展开,其中精彩内容是:夜的队员。为这件事,她悔恨了整整两个月,并一再请求沈逸川,让他批准自己再回来一趟,她要亲手处决这四个人,结果沈逸川非但不同意,还斥责她优柔寡断,感情用事。沈逸川说,如果她当时能够立刻放弃两名队员不作寻找,任务时间就不会耽误,后面那名守夜的队员也不会因此丧命。但她怎么可能会甘心呢?那两名队员来基地三年,跟着她两年之久,与她朝夕相处情同姐......

《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完整文本》精彩片段


众人好奇温瑶的出现,但也不知道是觉得诡异,还是忌惮她手里的那把长刀,一时间也无人敢上前,只三三两两地凑近,隔着几米远的距离议论着。

温瑶不觉得自己会看错,她转了个弯,往前走了几步路,终于找到了目标。

是四个胳膊纹着黑色纹身的男人,他们像是刚打完架,脖子手臂上都有伤痕,一个骑在三轮车上,两个正扛着一大袋抢来的粮食往三轮车上架,另外一个则在路边站岗,提防有人过来抢东西。

温瑶将刀背在身后,缓慢着步子上前。

站岗的那个高瘦男人瞥到她,像是不觉得有危险,还轻慢地朝她吹了下口哨。

温瑶也笑了下,明眸皓齿,容颜漂亮得仿若雪山上的花朵初绽,纯澈动人至极。

男人愣神一瞬,旋即笑得更下流了:“怎么这是想陪哥哥睡……呃!”

“咔嚓——”

伴随着鲜血飞溅,男人话音还未落下,人头便已经先落了地,头颅在水洼里滚了老远,眼球暴起,完全死不瞑目。

短暂的瞬息间,周围所有人都倒抽了一口凉气。

“卧槽……那姑娘什么来路,居然这样就把人给杀了?”

“你看清她出刀的动作了吗?人是她杀的吗?”

“刚刚就她站那,不然还能有谁?”

“啧,人不可貌相啊,看着就一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一刀切人头,跟切西瓜似的,这……”

梅娅莎冲到路口的时候,回头拍了下狄大虎的头:“你快点!没看好人看老大不罚你!”

谁料这话才落下,两人就被银月刀的光芒晃了一下,只见前面温瑶又唰唰切了两个人头,刀法快狠准,丝毫不拖泥带水。

甚至旁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两个头就已经滚到了水沟里,浓郁的血腥味于潮湿的空气中弥漫开来,画面荒诞又诡谲。

这下不止路人,梅娅莎和狄大虎也跟着瞠目结舌。

半晌,狄大虎才咽了口唾沫道:“……她这身手,在没有异能的情况下,这些人里边有几个是她的对手?”

梅娅莎也不说话了,不得不承认这刀法实在太绝了……

无论出刀速度,力度,还是精准度,都完美得惊人,短短一秒削掉两个大男人的脑袋,东洲十四区都没有几个人有这样的本事。

大概是温瑶这内敛的性格和温软的外表太具有欺骗性,让他们俩都错以为她只是个需要人庇护的柔弱姑娘。

一伙的四个人眨眼间便死了个三个,骑在三轮车上的那个男人这下彻底被温瑶的杀气给震慑到了。

他也顾不上同伴的尸体和物资,抹了把额头汗水就猛蹬三轮车,发了疯地往前方道路奔逃而去……

温瑶追了几步没追上,眼看着距离越来越远,她索性抬手将手中的长刀掷了出去。

“嗖——”地一声,银月长刀破开无数细碎水雾,在空中划过一个弧度后,直直刺入了那男人的后背,噗呲穿心。

尸体从车上重重摔下,三轮车因惯性滚了老远,直至撞上一堵水泥墙散架。

温瑶眼睫沾了不少水雾,眼看着四个人均已死去,她才微喘着气,走上前去拾捡她的银月刀。

短短几分钟时间,路人便已经知道了她的厉害,最初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统统收敛,甚至因为她的上前,挡道的人纷纷站退老远,唯恐惹她不悦被切了脑袋。

温瑶抽出银月刀准备回去时,抬头于道路的尽头看到了季明尘。

男人一袭白衣无瑕,通身纤尘不染,还撑着把透明的伞,显得气质矜贵优雅,与这破败混乱的灰色城市格格不入。

待到两人碰面,季明尘将手中雨伞倾斜,遮住了温瑶:“什么深仇大恨,要你这么辛苦地追出来把人赶尽杀绝?”

温瑶还沉浸在情绪里,没有说话。

季明尘抬指擦拭过她脸上的血滴,注意到她眼底的恨意,又将指尖的血渍擦拭在她的衣袖上:“真惹得我的温小姐这么不开心,交给我就好了,一刀毙命便宜了他们。”

望着这人的动作,温瑶:“……”

她没说什么,只别开目光道:“抱歉,耽误你们时间了。”

回到车上,温瑶对季明尘说:“我没有无故杀人,是他们罪该万死。”

这事情得从两个月前说起,两个月前,沈逸川交给她一个小任务,由她带领一支十几人的小队,前往这座城市置换一些农作物的种子。

结果路上遇到了变异体丧尸,有两名女队员的腿受了伤,跟不动路,她于是留了下一名男队员看护她们,她则带队去搬运种子。

结果等她带着十几人的队伍回来的时候,那个破旧的瓦屋内只剩下男队员的尸体,两名女队员不知所踪。

当时天色已晚,所有人都劝她以任务为重,说此地危险不宜久留,但她不甘心,带着人从傍晚找到了第二天凌晨。

后来终于在一栋水泥楼旁边的铝合棚子底下找到了她们,她们衣不蔽体,同时旁边还围着四个男人,不难猜到两名伤员这一晚都遭遇了什么。

她当即将四个男人撂倒捆绑,然后去检查她们的伤,很不幸,其中一名已经被折磨得断了气,另外一名虽然昏迷着,但也遍体鳞伤,最终死在了回基地的路上。

因为北洲规矩不能滥用私刑,她纵然再愤怒再恨,也只能将人带回去审问再做处置。

然而这四个男人非常狡猾,在途中暂作休息的时候,他们挣脱控制逃了,还又谋杀了一名守夜的队员。

为这件事,她悔恨了整整两个月,并一再请求沈逸川,让他批准自己再回来一趟,她要亲手处决这四个人,结果沈逸川非但不同意,还斥责她优柔寡断,感情用事。

沈逸川说,如果她当时能够立刻放弃两名队员不作寻找,任务时间就不会耽误,后面那名守夜的队员也不会因此丧命。

但她怎么可能会甘心呢?

那两名队员来基地三年,跟着她两年之久,与她朝夕相处情同姐妹,凭什么要被无端折磨,凭什么要惨死在阴暗的角落,无人问津也无人埋葬。

杀害她们的那些畜生,又凭什么逍遥法外不去追责……

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温瑶一忍再忍,还是没忍住红了眼眶,为了不让自己太过难堪,她将脸转向窗外,嗓音闷闷:“让你见笑了。”

《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中的人物设定很饱满,每一位人物都有自己出现的价值,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同时引出了佚名的故事,看点十足。《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这本连载中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现代言情、甜宠、幻想言情、佚名现代言情、甜宠、幻想言情、小说目前更新到了最新章节第180章 他的小公主,现在已经变成女王了(正文完),已经写了348077字,喜欢看现代言情、甜宠、幻想言情、 而且是现代言情、甜宠、幻想言情、大佬小说的书友可以试试。

书友评价

东州14区沦陷了?我秋志、无名大叔、贝晓朵呢?????

第一次为一本小说更新而疯狂,作者文笔很好,我很喜欢,而且第一次见这种题材,可以这么说,在我看的的小说中最惊艳我的一本,我想这部作品会一直在我的书架中,如果就只有我一个人看过这篇文就好了,不想让别人看见,作者大大下一本书,我也会继续追,下载这个软件单纯为了这篇文,加油,作者大大(ง•̀_•́)ง,现在关注你,到以后我就是你的书虫。

哇,确实,男主刻画的非常好,我现在就想看虐男二的,沈的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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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温瑶,你把枪放下

第150章 可无论怎样,她都不会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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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试读


北洲边境。

越野车开过最危险的荒废城区后,他们选了处相对安全的郊区别墅暂作休息。

季明尘先进去清场,等他杀完里面的三只变异体丧尸,梅娅莎才扶着温瑶进去。

狄大虎之前从楼上摔下,伤了一只腿,等她们进去后,才扛着枪,一瘸一拐打开后备箱搬运日用物资。

这是一栋隐匿在群山后面的小型别墅,能看得出来没多少人来搜刮过,但凡来这里的人,大概全被变异体啃食了,以至于里面的摆件大多完好无损,只是落了厚厚的一层灰。

末日里,除基地幸存者区以外就没有安全的地方,为了方便观察外边的情况,他们将休息位置定在二楼靠近阳台的小厅。

这天晚上,梅娅莎去二楼厨房弄吃的,弄到半道出来,对季明尘道:“三只打火机全坏了,火柴也潮了,所以……老大借个火?”

季明尘这会早换了身干净整洁的衣服,正慵懒而优雅地靠在沙发中央,仪态闲适自得,通身无半点狼狈,俨然不像个乱世中的逃亡者。

他见梅娅莎拿着两根木棍上前,懒懒地抬了下手,指尖火焰霎时将木棍点燃。

梅娅莎:“谢谢老大!”

坐在沙发旁边的温瑶:“……”

还有这种操作……

季明尘察觉到温瑶的目光,又笑着将手伸向她:“来,玩火吗?给你玩。”

“……”

温瑶收回视线,摆手婉拒:“不了,谢谢。”

长得这样好看的一个人,怎么偏偏像个变态呢。

他这神经病的行事作风,也真不怪她以前对他误解颇深,次次看到他就想拔刀。

季明尘却不以为意,指尖燃着火焰去碰温瑶的手,温瑶眼看着手指被点着,吓得倒吸一口凉气,瞬间收回手。

可她花容失色半天,也没有感受到任何温度。

指尖的火……不烫?

温瑶表情诡异地盯着自己的手,季明尘却被她这小模样给愉悦到,气息清浅地低笑了起来。

温瑶:“……”

她用另外的手指去碰食指上的火焰,另外的手指也被点燃了,一番尝试下来,十根白皙的手指都冒着一小簇明晃晃的黄色火焰,活像十支蜡烛,却没有任何温度。

季明尘笑意未敛:“好玩吗?”

似真的被惊异到,温瑶把手中的火伸向季明尘的衣摆,但火焰依然不起任何作用,并未有点燃他衣服的迹象。

“这是为什么……”温瑶说着,眼看着狄大虎从旁边路过,她伸出手指在他的小手臂上点了一下。

下一秒,狄大虎被烫得跳了起来:“嗷!”

温瑶吓得连忙收手,甩灭指尖火焰关心询问:“你没事吧?”

狄大虎看了眼手臂上还在冒烟的黑洞,又看了眼那边笑得前俯后仰的老大,默默咽下委屈,强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我……没事。”

“我这皮糙肉厚的,怎么可能会有事呢哈哈哈,只要温小姐跟老大开心就好哈哈哈。”

“……”

温瑶满眼愧疚:“……抱歉。”

季明尘:“哈哈哈哈哈哈……”

温瑶深吸一口气,回头看向旁边的罪魁祸首:“怎么回事?”

季明尘:“他倒霉啊。”

已经滚老远的狄大虎:“……”

温瑶却一针见血地指出:“你能控制火的温度。”

季明尘挑了下眉,不置可否。

温瑶其实还挺惊讶的。

北洲各区暂时没有出现火系异能者,她以前也没见过,才知道这火系异能不仅能以火焰攻击,原来还能控制火焰的温度……

末日七年了,丧尸及各种动植物变异种类越来越多,不难预测以后也会越来越强大。

望着季明尘,温瑶忍不住想,要是她也能觉醒异能就好了。

那个梦里,她到死也没能觉醒异能,也不知道是否还有这个机会……

……

梅娅莎端来了晚饭,是牛肉吐司卷,还有新鲜的牛奶泡麦片。

在末日,能吃上这样的食物,已经不能用丰盛来形容了,简直是豪华盛宴。

然而就在温瑶为食物感动的时候,季明尘望着手中的瓷碗一脸嫌弃:“怎么放了麦片?”

梅娅莎不解:“老大你以前不都要放?”

季明尘“哦”了声,非常理所当然地说:“但我今晚讨厌麦片。”

温瑶:“……”

这人可真难伺候,都末日这么多年了,他居然还悠闲得像个大少爷一样,吃个饭居然还讲究天时地利人和。

温瑶还挺喜欢这个牛奶麦片的,在默默喝完最后一口后,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了过来:“帮我喝掉。”

望着男人手中的小瓷碗,温瑶茫然抬头,季明尘挑了下眉,语调悠悠:“不许浪费食物。”

“……”

也不知道是谁浪费……

这个碗并不大,一小碗几口就能喝完,温瑶倒不介意加个餐,默默接过了碗。

小说《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待队员们重新分散开,沈逸川在这片无头丧尸群尸体前蹲下身,手掌轻轻抚摸过那截被冰冻得坚硬的断颈,切面平整光滑,能看出来持刀人刀法极好,力道十足。

是温瑶……

这一定是温瑶……

她不会死,她一定在这附近,她那么聪明,说不定是找个地方藏起来了,如今正等着他去找。

沈逸川的手掌被冻得冰凉红肿,他不知怎的,忽然想起温瑶和银月刀的渊源。

当年基地刚建立起来的时候,没多少热武器资源,大家都用刀和斧头,等到他有了适配的枪支,他便把他原来用的那把银刀锻造成适合她的尺寸送给她,因刀柄被他刻了个月亮的符号,她便给这刀取名银月刀。

后来枪支普及,大家都练枪,唯独她枪法准头不过关,他多次训斥未果,只能让她重新拿回银月刀。

再后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便成为了北洲用刀第一人,到了提到银月刀就能想到她温瑶,提到她温瑶就能想到银月刀的地步。

想起过往岁月的那些点点滴滴,沈逸川手颤抖地移开,忽然在地上猛抓了把雪,他将雪狠狠捏成一团,不可遏制地红了眼。

“……”

……

翌日从别墅出发,前往东洲十四区基地。

行车路上,温瑶一直在思考季明尘拒绝她加入东洲的理由。

思来想去,她觉得他可能……并不是很信任她。

毕竟她誓死守卫北洲十三区这么多年,这突忽其然叛变,换谁也会觉得离谱,搞不好还会以为她是想潜入他们充当奸细。

温瑶有些发愁。

如果找不到组织的话,那岂不是会死得更快?

季明尘因为昨晚陪温瑶守了一整晚的夜,压根没合眼,这会正靠在椅背上闭眼休憩。

前面狄大虎边开车边问梅娅莎:“这儿也是城区,该不会有变异体吧?”

梅娅莎忍不住怼他:“这里是幸存者区没看出来?这街上这么多人,有丧尸的话早闻着气味来了……”

温瑶闻言也望向窗外,随着越野车的缓慢移动,她的目光掠过这座被末日摧残得残破不堪的城市。

这座城市原来是座旅游大城,位于东洲和北洲交界的坡地平原上,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在末日降临后很快成为一个幸存者聚集地。

但它既不属于东洲也不属于北洲,而是独立于四洲之外,相当于一个自治区,其内治安混乱,当街杀人抢劫的比比皆是……

除了实在走投无路的原住居民,这里大多是游猎者聚集。

此刻,车窗外,街道边嘈杂吵嚷一片,有团伙当街打群架,有人持刀杀人行凶,有人抢劫掠夺物资,弱小的残老妇孺则蜷缩在钢板屋或水泥棚子底下,瑟缩着,恐惧着,绝望着……

温瑶淡漠地望着,表情麻木。

季明尘似睡够了,掀起眼皮看了温瑶一眼,拉了下她的衣袖朝她笑:“你要不要陪我睡会儿觉?”

温瑶:“……”

她回头正准备说点什么,忽然见季明尘身后的车窗外出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激得她顿时缩紧瞳仁,脸色难看道:“停车!”

闻此言,车上其余三人均是一愣,狄大虎急忙减缓车速扭头问:“怎、怎么了?”

梅娅莎也莫名惊慌,不明所以地看向后座。

要说经过这两天相处,他们都觉得温瑶性格恬静内敛,平时说话也温言软语的,从未有过激动愤怒的时候。

而现在,她表情严肃,漂亮的眼眸充满戾气,像是突然炸毛了一样……

季明尘也微蹙了眉,示意狄大虎停车。

原本行驶着的越野车突然急刹车,在一座破败的水泥楼房前停下。

温瑶等车停稳后,迅速推开了车门,握紧银月刀就往后急速奔去。

季明尘他们三个为确保温瑶的安全,也都跟着下了车。

城市此时还下着绵绵细雨,因着雨雾,四周都灰蒙蒙的。

温瑶穿着纯白色的连衣裙,手提着一把锃亮的银刀,也不顾身上的伤,就这样奔走在混乱的城市道路中。

她自一出现,很快就吸引了绝大部分路人的注意,缘由倒也无他,在这个灰调、污浊的破败城市,突然出现一个皮肤白皙的漂亮女孩实在太过于违和突兀。

“你看那边!哪儿来这么个漂亮的妹子……”

“还穿着裙子,我去,这年头哪个在外逃难的女的敢穿裙子?”

“走走走!过去看看!”

随着步伐的快速向前,一双双神色各异的目光全落在了温瑶的身上,甚至还有人小心翼翼地朝着这边围了过来。

但温瑶却都不在意,她没有理会任何路人,一路踩踏着破损的水泥路,来到了刚刚越野车开过的路口。

目光四下环顾,寻找着刚刚无意间瞥见的那四个人。

“嘿,小姑娘,你在找什么呢?”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挡了过来,猥琐着表情问。

温瑶抬眸看他一眼,原本蠢蠢欲动的男人顿时僵住,所有的粗俗言辞全卡在了喉咙里。

怎么回事?

瞧着不过一个温软漂亮的小姑娘,为什么那双眼睛里充满了……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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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大哥的祭日,季明尘原只是来这陪大哥坐会儿,却不料就这样睡着了。

还做了个梦,又是小时候。

画面支离破碎的,一幅幅,一帧帧,全是他的过往。

幼小的孩童放学回到家里,爸爸在地下室忙于研究,妈妈总是冷漠着张脸,一边喝着苦咖啡,一边盯着电视机。

偌大的别墅冷冷清清,整个家里面,只有哥哥是对他好的,关心他的生活,给他辅导作业,教他做人的道理。

哥哥心地善良,喜欢白色,喜欢微笑,少年时候的他总是穿着洁白的衬衫和笔挺的西装裤,像个小大人,承担着照顾弟弟的责任。

哥哥总是在他身前蹲下,笑着说:“这世上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爸爸爱你,妈妈也爱你。”

“爸爸只是工作太忙了,妈妈只是和爸爸闹矛盾了,他们都很爱你,小阿尘,你别多想……”

然而善意的谎言如镜子破碎,化作冰凉的尸体与残忍血腥的刀刃。

哥哥死了,死在了爸爸研究室的台子上。

妈妈疯了,拿着匕首将他捅成了筛子。

“你这个小杂种,小贱种!都是你!!是你害死了你哥哥!!!”

“你有没有心!!!他对你那么好,你有没有心……”

房间昏暗,窗帘缝隙透过幽幽的光,发了疯的女人掐着小男孩的脖子,一刀又一刀地捅下去,鲜血溅洒在她狰狞的脸上,模糊得看不清面容。

被摁在冰凉地砖上的小男孩口吐鲜血,漂亮的眼睫沾着血珠,他小脸惨白,动着唇,悲伤而痛苦地喊了声:“……妈妈。”

“……”

季明尘从噩梦中醒来的时候,教堂顶阁内的蜡烛全被吹灭了,窗外紫色的闪电将天空撕裂,白晃晃地光映着窗外的满园玫瑰,远处轰鸣雷声缓缓传来。

因为下雨,天色晦暗不明,有些让人恍惚,分不清这究竟是清晨还是傍晚。

他感到一阵头疼欲裂,起身拿上书桌旁边的透明雨伞下了楼。

从玫瑰园出来时,狂风吹得枝叶乱舞,带刺的荆棘摇晃着,刺破了男人冷白的手背。

望着那滴鲜红的血珠,季明尘眸色微动,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伸出缀着雨珠的透明伞,采撷了这支玫瑰花。

回到古堡别墅,季明尘从车上下来,笑着问跟在一旁欲言又止的周管家:“怎么样?瑶小姐伤养得如何了?”

周管家全没想到明长官这一回来就问这事,一时间愣住。

半天没听到答复,季明尘回头:“嗯?”

周管家低头如实道:“瑶小姐不见了,那天我去园林监督他们运货,等我回来人就不见了,后来我才得知,人是被薇小姐给带走的。”

季明尘仍然微笑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周管家莫名紧张,西服袖子都被捏皱了:“薇小姐原是想将人送至城外,但半道不知怎么的把人弄丢了,于是我让何队长带人去找,港桥市各区域都找过了,没有找到。”

周管家说完暗暗抬眼,试图去打量男人的表情,可他忘了,绝大多数时候,明长官都是无法从表情辨别喜怒的人。

季明尘表情仍旧未变,只轻声问:“什么时候的事?”

“半个月前,何队长在各城区找了一圈没找到,我怕薇小姐有意见,就……就没让再找了。”

季明尘问完这话就上楼了,周管家忐忑不已,也不知道这口气是该松下去还是该提上来,思来想去悄悄跟上去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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