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林云林雪的现代都市小说《精品开局成警犬,拒绝训教的我拿下一等功》,由网络作家“提笔忘章节”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开局成警犬,拒绝训教的我拿下一等功》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林云林雪,讲述了“老大,这狗特么比狐狸还滑,我感觉它在耍我们,就它那速度,我们根本追不上。”“我就不信了,今天我要弄不了这条狗,我特么就不是人揍的。”杨书凯亲自拿起一根电棍,准备将林云给忽悠下去,然后再用电棍将林云放倒。另一只手还拿了一根吃剩下的鸡骨头。“林云乖,下来吃东西了,这骨头老香了,快下来。”林云的眼神像看傻X一......
《精品开局成警犬,拒绝训教的我拿下一等功》精彩片段
听到杨书凯的命令,林云立马就坐了下来。
这可把杨书凯乐的不能行,就没见过这么傻的警犬。
也不知道是该夸林云聪明,还是该骂林云傻。
说它聪明吧,它连坏蛋的话都听,说它傻吧,可它又能听的懂人话。
“我了个草草,这狗特么有点意思,要不是能听懂我的话,我打死都不信这是警犬,就这样的,得放过多少坏蛋。”
说着,杨书凯点了一根烟塞到了林云嘴里。
“来抽一根。”
让狗抽烟,这家伙脑子怕不是有泡。
司机见杨书凯越来越过分,赶紧上前阻止道。
“老大,狗怎么能抽烟呢,万一烫伤了嘴巴可就麻烦了,金毛品种就是这样,不会攻击人的,温顺的很。”
突然刚才的大妈惊叫道。
“妈呀,它那玩意也太夸张了吧,和你的一比,你的简直就是一只小小鸟。”
大妈完全没意识到说错了话,还在那里捂着肚子哈哈大笑。
其他人也想笑,但是都在憋着。
杨书凯一把抓住大妈的头发,就将她摁在桌子上。
“喜欢它的是吧?老子今天就让你尝个鲜,也算是对的起你了。”
说着,就让手下把林云抬过来。
这路货色,林云可接受不了,转身就跳上了车顶。
几个家伙费了半天力气,都没能把林云抓下来。
反而还都累的气喘吁吁。
司机弯腰大口喘着气,双手扶着膝盖说道。
“老大,要不然算了吧,这玩意实在是不好抓啊!”
“也好,那就便宜你们了,老的败火,别说我这当老大的不心疼你们。”
杨书凯一把将大妈推给了手下的兄弟们。
而林云就在车顶上静静的观看着。
现场的大片,林云还是第一次看到。
果然是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几个回合下来,大妈好像还意犹未尽,反而这群家伙都不行了。
原本是想惩罚大妈,不料无意中算是给了大妈一个奖励。
只见大妈提上裤子,满脸鄙夷的嘲讽道。
“一个个的大小伙子,看着挺唬人的,没想到这么没用,我还以为能来点刺激的呢。”
杨书凯瞬间觉得没了面子,说什么都要把林云弄下来。
“特码的,你这是瞧不起我呀?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都要给我把林云弄下来。”
瞬间厂房里就变得鸡飞狗跳了。
众人拿着家伙准备驱赶林云,但始终都追不上林云。
“老大,这狗特么比狐狸还滑,我感觉它在耍我们,就它那速度,我们根本追不上。”
“我就不信了,今天我要弄不了这条狗,我特么就不是人揍的。”
杨书凯亲自拿起一根电棍,准备将林云给忽悠下去,然后再用电棍将林云放倒。
另一只手还拿了一根吃剩下的鸡骨头。
“林云乖,下来吃东西了,这骨头老香了,快下来。”
林云的眼神像看傻X一样,依旧站在高处静静的看着杨书凯表演。
并且翘起后腿,对着下面的人滋了泡尿。
小弟们不敢相信,这狗咋还会嘲讽呢?
“老大,我感觉它有点瞧不起你。”
杨书凯转身就是一记左正蹬,踢的小弟当场捂着肚子蹲了下去。
“我去你妈的,我特么还不知道它瞧不起我吗?用的着你来告诉我?一群饭桶,这么多人连条狗都搞不定,我要你们有什么用?”
又是几脚下去,小弟只能拼命护住自己的脑袋。
这种疯子老大,小弟可不敢再说话,说不定哪句话不对,就会引来一顿揍。
苟日鑫到底有多可怕,恐怕只有他的这群徒弟才知道。
而高健此时心里也不痛快了,好歹他也是个聪明人,好赖话还是听得出来的。
只见高健用大拇指擦了一下嘴角,一口唾沫吐到了苟日鑫的脚下。
“操,没我们这群粗鄙之人,你和谁装斯文去?别以为戴副眼镜就是读书人了,你干的那些肮脏事,也比我强不到哪去。”
面对高健的不屑和鄙视,苟日鑫也没有放在心上。
人嘛!
总是有不同的性格。
苟日鑫明明是个坏人,但看上去就不像个坏人,给自己披上了一个好人的伪装。
而高健恨不得全天下人都让他,走哪都把坏摆在明面上。
两人把两种坏展现的淋漓尽致。
次日晚上,苟日鑫就来到了狗街。
在林云的管理之下,这里的人都不怕狗,反而还和狗狗互动。
碰到认识的狗狗还会上前逗一逗。
这种场面,也只会出现在这里,在苟日鑫的饭馆周围,绝对不会出现这一幕。
方圆几里地的狗都不敢去苟日鑫的饭馆跟前。
苟日鑫吩咐司机去路口等他,而他径直朝着广场走了过去。
正好林雪也带着林云在这里玩。
只是今天的狗狗可没往日的多,这一点林雪察觉到了。
“奇怪了,平时这个点,狗狗们都会出来玩,今天怎么没人呢?”
林雪想不通其中的原因,就是觉得有些反常。
想起昨晚林云给狗狗们开会,想必一定和林云有关。
“林云,你现在可是越来越鬼了,大半夜的往外跑,还会用拖鞋给自己留门,这些都是谁教你的?”
恰巧苟日鑫在附近,听到林雪叫了林云的名字,立马就把注意力放在了林云身上。
看到林云一副老实憨厚的模样,苟日鑫便能断定林云不简单。
一条那么出名的狗,怎么会是一副乖巧的模样?
除非林云和他一样,都是在装。
能把高健的毒窝给端了,也绝对不是泛泛之辈。
苟日鑫心里觉得非常有意思,就决定过去会一会林云,就当是认识一下,也算是过招之前打个招呼,反正今天他也是来踩盘子的。
“这就是林云啊?最近它的名气可不小,网上最近都是关于它的事,没想到今天见到本尊了。”
苟日鑫笑呵呵的搭讪林雪,说话间语气温和。给人一种很祥和的感觉。
这几天和林云打招呼的也多。
林雪抬头望去,见苟日鑫也不像个坏人,乍一看还像是书香门第得人,祖上一定出过状元之类的,不然他身上这种儒家气质不是一天两天能练出来的。
给人第一印象挺好,林雪也不例外,还礼貌的回了一句。
“没错,这就是我家的林云,您实在是太过奖了。”
“可以摸摸它吗?”苟日鑫问道。
林雪瞅了一眼林云,却发现林云懒洋洋的趴在地上,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本想看看林云的反应,现在林云这副德行,林雪也不好意思拒绝苟日鑫。
“可以。”
话音刚落,苟日鑫就蹲在了林云面前,在林云头上摸了几下。
这一摸,林云一个激灵就站了起来。
因为它闻到了苟日鑫身上的血腥味。
以林云的嗅觉早就该闻到的,只是最近打招呼的人多,身上各种气味都有,林云也有些怠倦了。
可刚才那一下,让林云立马就知道对方来者不善。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