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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臣之妻不好当

阿楚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权臣之妻不好当》,现已完本,主角是陆铃楚舜华,由作者“阿楚”书写完成,文章简述:现代混迹的官场的她,一朝穿越到了穷酸秀才家;为了家计,只好撸起袖子干!致富发家,投身商海……她倒也乐在其中。没想到的是,这酸秀才夫君一跃成了状元郎——在官场上越来越得意,人也越来越腹黑了……...

主角:陆铃楚舜华   更新:2024-03-23 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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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陆铃楚舜华的现代都市小说《权臣之妻不好当》,由网络作家“阿楚”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权臣之妻不好当》,现已完本,主角是陆铃楚舜华,由作者“阿楚”书写完成,文章简述:现代混迹的官场的她,一朝穿越到了穷酸秀才家;为了家计,只好撸起袖子干!致富发家,投身商海……她倒也乐在其中。没想到的是,这酸秀才夫君一跃成了状元郎——在官场上越来越得意,人也越来越腹黑了……...

《权臣之妻不好当》精彩片段


楚舜华把陆铃一脸憋屈的样子全都收入眼底,他站起来,转身朝着书房走去,唇角却忍不住微微勾起。

陆铃看到他走了,忍不住喊道:“你先别走啊,和我一起去看看陆家到底给我准备了什么好东西。”好东西三个字她是加重了语气的。

楚舜华转过身,看向陆铃,一脸媳妇你昨天没有被吓坏吧,陆家恨不得把你扫地出门了,你觉得他们会给你准备什么好东西?

不过楚舜华最后还是陪着陆铃到屋后劈出来堆放东西的屋子里,十箱嫁妆,全都整整齐齐摆放着,就连上面贴着的大红双喜还没撕开。

陆铃打开第一箱,看了看,这是一箱子布匹,不过都是粗布,她看向身边站着的男子,笑着说道:“这一箱子粗布到了冬天的时候可以用来缝制棉衣,穿在外面,粗糙一点也无所谓,绣上几朵花就好看了。”

她接着打开第二箱,还是一箱子布。不过都是陆家放在库房里堆积了好几年不用的细棉布,各种颜色的都有,看得陆铃眼花缭乱的:“就连库房的东西都搬出来了。”

第三箱,居然是一箱用袋子装好的糙米,她真的很想翻白眼。

若是有照相机或者手机就好了,把这些全都拍下来,日后若是陆家的人不知好歹拿这些嫁妆说事儿,她直接把打印出来的照片甩他们一脸。

站在他身后的男人却淡淡说道:“接下来一个月的米粮也有了。”

她站起来,看着楚舜华,小样儿,以为我听不出你是嘲笑我:“夫君,其实你不用安慰我,我早就猜得到没好东西了,若是真的有,我肯定得怀疑陆家的人是不是脑子坏掉了还是别有所图。”

楚舜华看着已经去打开第四个箱子的女人,他唇角动了动,最后还是一句话也不说。他知道这女人误会了,他其实说的是事实。

后来打开的那些箱子装着的也是一些陆家早就堆积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绸缎,陆铃看了看,倒是不脏,瞧着还保管得挺好。好了,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是未来两三年家里都不需要买布匹做衣服和被子了。

糙米大概有一百多斤,还有两袋子的粗面,如同楚舜华说的未来一个月的米粮都有了。

张氏很快便知道了嫁妆的事情,她什么都不说,而是让儿子儿媳妇赶紧吃早饭。吃了早饭后,她便把家里的大大小小事情全都交代清楚,还带着儿媳妇去自家菜园子转了一圈。

因为给张氏治病,楚家所有的田地都卖了,家里剩下的便只有屋子旁边的一块菜园子。不过菜园很大,张氏也是一个勤快人,倒是种了不少蔬菜。

张氏说:“家里没有田地,不需要你下田,以后家里的午饭和晚饭就交给你。”有人帮着煮饭,她可以多做一点刺绣,也可以帮补一下家里。

想到儿子八月份就要去定县书院里念书为明年的乡试做准备,半年就需要差不多十两银子,家里还有这么多外债,她便恨不得可以吧自己一分为二,有两双手可以绣多一点绣品去卖。

陆铃闻言,点点头:“娘,我知道了。”有田地的农家媳估计嫁过来第二天就要跟着一起去种田了。楚家没有田地,所以不需要下地忙活,只是做做饭打扫家里的卫生,对她而言简单不过了。

张氏闻言,带着几分怀疑看向陆铃,可是对上了儿媳妇坦荡的眼神,最后没有说话,继续走在前面。

张氏从菜园回来便进了自己的房间里,中午陆铃煮饭,她在厨房转了一圈,发现厨房里有大米,白面粉,还有一些糙米。还有一些青菜,豆角,一碗昨天剩下的五花肉以及半边生鸡肉。

她煮了米饭,鸡肉用来熬汤,五花肉加上一些葱姜爆炒一下,炒了一碟青菜和一碟豆角。

当楚舜华和张氏看到桌子上摆放着的几道香喷喷的菜时,都不可置信的看向陆铃。楚舜华淡淡说道:“想不到你真的会煮饭。”

张氏看了儿媳妇一眼,什么也不说,接过陆铃盛的饭就开始吃。其实她和儿子的想法是一样的,想不到儿媳妇居然会做饭。本想着,陆家出来的姑娘应该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

现在看来,这个陆铃和自己所想的完全不一样。

陆铃坐下来,淡淡一笑:“以前跟着奶奶学的,后来在陆家也常常会下厨。”原主以前在陆家为了讨好陆飞夫妻,倒是苦练厨艺,她的厨艺很不错。所以,她完全不需要藏着掖着。

楚舜华想起了她昨天对云秋月说的那一番话:我陆铃九岁进陆家,十岁熟读诗书,擅长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针织女红,名门千金会的我都会。寒门女子懂的洗衣做饭我也会,我穿上绫罗锦衣能和名门千金谈笑风生,换上粗布麻衣能洗手作羹汤。

看来,她说的都是真的。

张氏看了看儿子和儿媳妇,淡淡说道:“赶紧吃饭。”

陆铃才坐下来吃了几口饭,就听到有人敲门,同时还大声喊着楚舜华和张氏。她放下碗筷想要出去看看是谁,谁晓得有人比自己还要快,等到她站起来那男子已经大步走到了院子里。

她跟了出去,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走了进来,他对楚舜华说道:“舜华,你姑姑家出事了。薛老三去赌坊赌钱,欠下了不少银子,刚刚赌坊的人找上门,不见薛老三便想着把你姑姑抓去抵债。你姑父和人打起来,被砍伤了,听说快死了,你们赶紧去看看。”

楚舜华闻言,回头看了一眼不知道何时已经站在自己身后的妻子和母亲:“我去看看。”

张氏闻言,连忙走了过来,她把手中戴着的银手镯取下来放在儿子的手心:“拿着,若是需要用银子便把这银手镯给当了。”

楚舜华看了看手中的银手镯,直接塞回去给母亲:“这是爹留给你最后一样东西了,银子的事情儿子自会想办法,无须母亲操心。”

看着楚舜华的背影,陆铃突然喊道:“等等我,我随你去看看。”她从张氏这里得知公爹三兄妹的感情很好,有事情的时候都是相互帮忙,作为新媳妇,现在姑父出事了她是应该去看看的。

楚舜华看着转身朝着自己房间跑去的妻子,等到她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拿着一个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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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盒子,他认得。

是陆铃放首饰的盒子,他剑眉微皱,想要说什么,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转身便朝着门外走去,他的脚程很快,走了一会儿才想起妻子还跟在身后,转身一看,才发现她由始至终都紧跟着自己,没有落下几步路。

他放慢了脚步,和妻子并肩走着:“姑姑家就在隔壁薛家村,走路只需要一刻钟。”

夫妻两人走到了薛家村村口时正看到有牛车朝着这边来,赶牛车的人看到了楚舜华,停了下来说道:“楚家秀才,我现在送你姑父和姑姑去县里,你要一起吗?”

楚舜华看向躺在牛车上浑身是血的姑父,再看看早就失魂落魄连自己来了也没有注意的姑姑。看看牛车上的另外一个正在安慰姑姑的陌生妇人,他点点头说道:“有劳薛七叔。”

说完后就牵着陆铃的手上了牛车。

陆铃昨天便见过楚娇了,昨天她穿着一件喜庆的碎花裙子,头发也梳得很好看,戴着一根银簪。当时的她带着两个孩子去新房外偷偷看新娘子,那时候的她笑得很温和。可是现在,衣衫凌乱,眼睛红肿,和昨天判若两人。

马车上,那妇人猜到了陆铃是谁,她朝着陆铃点点头,随即叹息一声对楚舜华说道:“你们劝劝你姑姑吧,她这样哭也不是办法。说来真是造孽,薛老三惹下的事情,平白无故的牵连了你姑父,那个杀千刀的却不知道死哪里去了。”

还有薛家婶子和薛家大叔也是两个拎不清的老糊涂,明明是大儿子闹出这样的事情,现在反而还埋怨小儿子没本事帮哥哥还债,既然楚娇可以抵债,就让人把楚娇带走算了。

看到小儿子被砍成重伤,还在骂骂咧咧,说楚娇晦气。

这些话,她真的不敢告诉楚家秀才和他媳妇。要不然楚家秀才不管根山直接把他家姑姑带走,根山就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楚舜华看向姑姑,说道:“姑姑,您别哭了,姑父不会有事的。”他看了看,发现姑父只是被砍伤了胳膊失血过多昏迷罢了。已经及时止血,现在只需要带去县里的医馆让人处理一些伤口就好。

失魂落魄的楚娇在听到楚舜华的声音,她抬起头来看着他,这才恍恍惚惚说道:“华哥儿来了,你说得对,你姑父不会有事的,他一定不会有事的。”

就好像楚舜华的话是灵丹妙药一样,楚娇很快便恢复冷静,看向丈夫的时候满脸的心疼。只是,没有人知道她的眸子里隐藏着愤怒和恨意。

“姑姑。”

听到陆铃声音的楚娇转过头就看到了坐在自己身边的陆铃,她正想要说什么,就看到这个侄儿媳妇伸出手为自己整理好散乱的头发,她一边整理一边说道:“姑姑,您也一定不愿意让姑父醒来看到自己现在这个样子吧。”

楚娇这才回过神来,连忙整理一下自己的衣服,连连说道:“是,是,你姑父他最喜欢看到我整整齐齐的样子。”

楚舜华看着为姑姑梳理好头发女子,他双眸微闪,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心头划过一样。他藏在袖子里的不由得触碰到了妻子给自己拿着的木盒,他抿唇,再一次觉得答应迎娶陆铃是自己做得最正确的决定,这个女人对自己明明没有感情,可是她很清楚自己的身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而且,总是很努力把每一件事都做好。

他楚舜华需要的妻子便是这样,没有感情,可以慢慢培养,来日方长,还担心她会无法忘记那些乱七八糟的人。

到了医馆,大夫也确诊了只是砍伤了胳膊,只是薛根山的左手日后不能干重活了。而且,缝合后需要用来敷在伤口上药粉很贵。全部加起来居然需要二十多两,听到这个数字,楚娇早就吓得脸色都白了。

她家一共只有十三两银子,十两银子给了华哥儿成亲用。剩下三两她倒是带来了,可还差二十多两。她,她要上哪里去找二十多两银子。

陆铃闻言,走到楚娇身边对她说道:“姑姑,银子的事情交给我和夫君,你先在医馆好好照顾姑父。”说完后,她便拉着楚舜华走出医馆:“找当铺,把盒子里的东西当了。”估计那东西应该值不少银子。

楚舜华停下来,看着妻子,问道:“这些可是你的为数不多比较值钱的嫁妆,你不后悔?”

陆铃一笑:“日后你金榜题名,有了权势地位,再给我买更好的。”

前世的她很小的时候便成为别人手中的提线木偶,大学前,吃穿靠自己,若是想要反抗,或者无法达到对方的要求和目标,等待的便是没齿难忘的折磨。大学后,各种训练和课业。毕业后,走上别人安排好的路,成为幕后之人手中的利刃,还得时时刻刻提防别人要自己的性命。

那样的日子,真的很累。

如今一切为零,她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开始了新的生活。她是一个全新的陆铃,有丈夫,有家人。虽然这些都需要时间慢慢去适应,慢慢去融合。可是,她有这一份耐心。

当铺里,楚舜华打开了首饰盒子,里面放着昨天妻子头上戴着的两根金簪,金步摇,还有几根样式还不错的银簪和一支玉簪,还有几对耳坠。除了这些外,他在盒子最底下发现了一枚白玉坠子,只需要一眼他便认出了这是用玉雕成的望鹤兰。

他看向站在一旁的妻子:“这坠子是你的还是陆家的?”

陆铃闻言,拿起来一看,这是原主的坠子,一直都很宝贝,从来舍不得戴。所以陆靑凤才没有发现,要不然肯定保不住了。当时收拾东西的时候她随手把陆家人拿剩下的首饰都装进来,也没有注意到这坠子。

她说道:“这是我小时候带去陆家的。”说完后,她把坠子拿了出来:“除了这个,其余的全都当了。”说完后,她把自己手上戴着的玉镯也脱下来放在盒子里。

这玉镯若非她一直戴着,估计现在也保不住了。留着也没有用,不如当了换一点银子。

楚舜华看了她一眼,伸手把她手中的坠子拿了过来:“楚家的传家宝是你的,你这坠子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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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舜华也坐了起来,两人就这样四目相对,他淡淡说道:“谁允许你直呼为夫名字?”

陆铃闻言,淡定的瞥了丈夫一眼:“你指望一个悍妻有多温柔的称呼你夫君?你若是真的有这样的想法,我把自己的枕头也给你,让你今晚好好做做梦。”

说完后,她也不顾男人气得咬牙的样子,倒在床上闭上眼,决定不和这个大男人主义的沙文猪说话了。她一想到私下里也要称呼他为夫君,相公,官人,她便觉得毛骨悚然。

“陆铃。”

看到她真的躺下睡觉了,他气得想要把人拉起来好好说教说教。可是当他听到了女人均匀的呼吸声,他凑过去一看,发现女人已经睡着了。

他嘴角抽搐几下,随即想到了今天她肯定累了,所以沾床便睡着,无奈之下只能在她身边躺下。担心她晚上会再做噩梦,他把人紧紧抱在怀中,所幸的窗子外吹来凉爽的风,否则这大热天两人这样抱着也不知道会有多热。

陆铃到了晚上依然噩梦连连,熟悉的场景,熟悉的画面,还有熟悉的呼救声。她很害怕,很想醒来,却感觉得到有一双手在紧紧的拉着自己,让她无法从噩梦中醒来。

就在此时,一道清冷的男声在她耳边响起:“阿狸,阿狸,别怕,有我在,别担心。”

夹带在哭泣和叫喊声中的清冷男声,是谁,是谁在叫喊着阿狸。她记得,自己是阿狸,那个把自己带回去的人说,阿狸便是狐狸,狡猾的化身,也是如畜生一般卑贱的存在,他们说,她这样命贱如泥的人只配成为他们利用的棋子。

可是,这道清冷中带着几分温情的叫唤到底是来自哪里?

她缓缓睁开眼,对上了男人那幽深冰冷的眸子,她打了一个寒颤,随即从他怀中挣扎起来:“已经天亮了。”她看着一声不吭站起来穿好衣服的男子:“昨晚,又吵醒你了。”

他回头看了妻子一眼,淡淡说道:“习惯就好。”

陆铃被噎住了,这人怎么说话的。他是巴不得自己每天晚上都做噩梦?亏得自己还带着几分歉意,看来以后就算真的做噩梦把人吵醒了,自己也无须内疚,反正他都要习惯的。

吃了早饭,张氏听说陆铃要跟着儿子一起去打猎,她动了动嘴皮子,最后什么也不说:“小心一点,不要进入深山里。”

陆铃背着一个背篓跟在楚舜华的身后走着,一路上遇到了不少村子里的人,他都一一为陆铃介绍这些人。陆铃的记忆力很好,只需要他说一遍就可以把人记住了。她的未来不会一直都在这村子里,可是在他中举之前,估计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所以,还是要和村子里的人交好。

楚舜华再一次刷新了陆铃对他的认知,所过之处,只要有野鸡野兔,无一能躲得过他的箭下。半个时辰,三只野鸡,两只野兔,这绝对是收获颇丰了。

看着又射死的一只兔子,陆铃突然说道:“楚舜华,活捉几只兔子回去养。”原主的记忆里,陆家便有一家酒楼,是长期收猎物的,兔子肉是一斤二十文钱。

她若是想要赚钱,养兔子是一条出路。小云庄后山里就有很多野兔,完全解决了种兔来源。兔子的繁殖周期很密,一只母兔子一年可以繁殖七八次,多的话会到十次。每一窝兔子都有好几只,长期下去,这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

楚家屋后是一片旱地,到时候可以直接买下来搭建兔子窝,如此一来照看也方便。越想,陆铃便越觉得这买卖可以做。

“你想抓回去养?”楚舜华知道姑娘家都有养小宠物的爱好,难道说这内外都如此彪悍的妻子也有柔情的一面?

陆铃闻言点点头:“嗯,想要大量养殖,一只母兔子一年可以产子四五十只,外面酒楼收兔子,一斤二十文,若是胃口好的兔子,五个月左右可以出窝,大概有七八斤,一只兔子就有一百多文。你算一下一年下来会是多大一笔收入。”

楚舜华盯着妻子看了一会儿,他呵呵一笑:“既然阿狸你想要养兔子,那么捉兔的事情便交给我。”他说过,她想去做,他会帮着她,只是希望她真的有能耐,不会让自己失望。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爽快。”陆铃浅笑,继续跟在他的身后朝着山里走。

一个时辰后,陆铃的背篓里已经有十几只小兔子了。这些全都是因为楚舜华去捣了人家两个兔子窝才得到的,兔子并不大,看起来出生没几天。

回到家里,张氏看着那死去的几只大兔子,还有儿媳妇背篓里的小兔子,皱眉:“咋连这么小的小兔子也抓回来了。”

陆铃闻言,浅笑把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刚刚开始听的时候张氏觉得儿媳妇的想法有点异想天开,养兔子?这十里八乡还没有人试过呢,难道她就不怕全都养不活,白费了一番心思还浪费了时间。

她正要反对,就听到儿子说:“娘,就让阿狸试一试吧,她既然都这样说了,必定是有信心把这件事做好的。既然您都让她管家了,那咱们就应该相信她才是。”

张氏闻言,瞪了儿子一眼:“行,你都这样说了,我这个当娘的还能说什么。三个月,若是我看不到效果,你就得断了这心思。”

陆铃点点头:“我答应您。”她敢生出养兔子的想法,就有绝对的把握。以前为了活下去,为了赚取学费,她干过很多活儿,高一的寒假,别人都是回去一家团圆的。她却是冲着养殖场的双倍工资去,和小兔子一起过年。

后来的所有假期包括周末,她都是在养殖场里度过的。要说她最熟悉的动物是什么,她可以直接告诉你,是兔子。一直到毕业出来,她才知道,养殖场的这两年时光里,是那些人安排的。为的就是让她的档案里添上这么一笔,日后可以在这上面大做文章。

想到那些别有用心的过去,她不由得恍惚了,一切就好像是才刚刚经历一样。

正在神游太虚的陆铃被人敲了一下脑袋,回过神来,就看到婆婆消失在院子的背影。楚舜华凑过来,低声说道:“你刚刚想什么了,娘和你说话你都不回答,她都被你气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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