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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读精品穿成八零奇葩军嫂,开局就被离婚?

凤芒 著

现代都市连载

正在连载中的其他小说《穿成八零奇葩军嫂,开局就被离婚?》,热血十足!主人公分别是文殊兰程锐,由大神作者“凤芒”精心所写,故事精彩内容讲述的是:的是程家和阿锐的名声。”王曼姿低眉顺眼,立刻答应下来,“我知道了,下次我会注意的。”“嗯。”程映红满意了。程家就需要这样听话的儿媳妇,尤其阿锐跟他爸妈关系水火不容,本就需要一个听话顺从的人,帮忙缓和家庭关系。要是再来个刺头,给人气受,这个家的日子还过不过了?所以文殊兰不行,长得妖里妖气,一看就不是贤妻良母,性子也不服管......

主角:文殊兰程锐   更新:2024-01-20 1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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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读精品穿成八零奇葩军嫂,开局就被离婚?》精彩片段


但是这会儿,见王曼姿拉着一张脸,她眉头皱得更紧。

“你上回摔楼梯的事,闹得很不体面,还有开车撞人这事,有点过了,要是闹出人命来,阿锐也为难。”

“我真的没有!”

王曼姿矢口否认,“我是你亲手带出来的学生,你一直教我好好做贤妻良母,做个好人,我怎么会让你失望?是文殊兰故意诬陷我!”

程映红摇摇头。

正是了解王曼姿的个性,知道她娇气,不稳重,唐丽指控她在楼梯口甩开文殊兰的手时,她才没替王曼姿说话。

只是她没想到,王曼姿居然敢开车撞人,虽然没出大事,但到底有些过了,出了什么事,首先被连累就是阿锐。

这是绝对不能忍的。

“不管是不是你做的,事情办干净点,别给人留下把柄,谁都知道,程家只认你这个儿媳妇,捅出什么篓子来,连累的是程家和阿锐的名声。”

王曼姿低眉顺眼,立刻答应下来,“我知道了,下次我会注意的。”

“嗯。”程映红满意了。

程家就需要这样听话的儿媳妇,尤其阿锐跟他爸妈关系水火不容,本就需要一个听话顺从的人,帮忙缓和家庭关系。

要是再来个刺头,给人气受,这个家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所以文殊兰不行,长得妖里妖气,一看就不是贤妻良母,性子也不服管,太野了,不适合程家。

“程叔叔和程阿姨最讨厌她这种人了,她又爱给锐哥惹麻烦,锐哥最讨厌她了。”

王曼姿又开始煽风点火,“而且她不好好呆在家伺候锐哥,跑到外头丢人现眼,还跟一个野男人搞在一起!锐哥那性子,要是知道了,不得撕了她?”

程映红面色一沉,“什么野男人,还有这种事?”

“你没看到吗?”王曼姿故作惊讶,更加火上浇油,“一个戴眼镜的男人,长得细皮嫩肉,一看就是个小白脸,跟锐哥根本不能比,但文殊兰就是摇着尾巴凑上去,跟那男人卿卿我我,可亲密了!”

见程映红脸色都青了,王曼姿又添了一把火,“不过没关系,有的是人收拾她,她扇了孙明美两个耳光的事,整个大院都传遍了,孙明美那性子,绝饶不了她!”

居然还动手打人?

太野蛮,太暴力了!

这种泼妇,绝对不能留在程家,耽误程家的名声!

程映红买衣服的心思都没了,“部队首长今天在不在?递一封拜帖过去,算了,我现在直接去拜访他,阿锐离婚的事,一天都不能再拖了!”

王曼姿眼神一闪,轻轻笑了,“我骑车送你过去,快一些。”

最好今天就跟首长谈妥,让首长开绿灯,直接给锐哥的离婚申请书批准签字。

这样一来,锐哥就是她的了。

这边的动静,文殊兰不知情,但猜也能猜到,但她没兴趣猜,也没空跟王曼姿抢男人。

有这功夫,不如多赚点钱。

想到明天要修一台打印机,一口气进账1000元,文殊兰脚步都轻快了。

然而,好心情没维持多久,刚回到院子,就被人给堵了。

“你就是程家的嫂子?我来送电风扇的,你住哪个屋,我送货过去?”

文殊兰一愣,“送来修的?”

“新的电风扇呀,刚买的,热乎着呢,不用修!”

文殊兰一头雾水,“可我没买风扇。”

“你男人买的,就是程营长。”

文殊兰:“……???”

唐丽凑过来,手肘撞了撞她,笑得很八卦。

“程营长还是很疼你的嘛,上回你给大家做小龙虾,在厨房里头热出一身汗,程营长表面上没说什么,可眼神一个劲儿往厨房里瞅,表情那叫一个关心呦,啧啧。”


文殊兰越想越气。

回了家,她直奔厕所,洗了个冷水澡,用肥皂来回搓了三遍,皮都要搓红了,才把那股臭洗脚水味洗干净。

出来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整个人终于清爽了,但心里依然憋着一股火。

先是被王曼姿开车撞,然后被王曼姿的马仔泼洗脚水,锁在楼下不能回家,如今还要被诬陷,指不定王曼姿会怎么借题发挥。

怎么会有人这么戏精,这么歹毒呢?

只要她一天没跟程锐离婚,还待在大院一天,就一天是王曼姿的眼中钉肉中刺,绝不会有好日子过。

可是,能怎么办呢?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走一步看一步吧。

文殊兰暗暗给自己打气,又摸了摸已经叫了老半天的肚子,再看了看天色,是该做晚饭了。

整理好情绪,文殊兰转头去厨房,把买回来的食材一一放好。

肉只有小半斤五花肉,青菜是一把空心菜,要不就做蒜蓉空心菜和红烧肉吧。

蒜蓉空心菜好做,把蒜头拍碎切成泥,热锅里倒了油,撒上蒜蓉爆香,放上洗好的新鲜蔬菜,翻炒两下,香味弥漫开就可以出锅了。

红烧肉得费点时间。

先把五花肉切成小方块,凉水下锅,等煮沸了撇掉浮沫,继续煮5分钟再捞出来控水,才到接下来是最关键的步骤——

炒糖色。

小火热了锅,下小半抓冰糖,要反复慢炒,直到晶莹剔透的冰糖化开,慢慢变至金黄,才能下煮过的肉块。

买菜时,她顺势去了一旁的供销社,买了些香料,八角、香叶、桂皮、干辣椒这些,这时都下到锅里,洗好切好的姜葱蒜也一并下锅,最后,油、盐、酱、醋、酒各来一些,把肉炒出酱糖色,飘出浓浓的香味,最后倒水闷煮收汁。

不多时,软烂滑润,肥而不腻的红烧肉,就可以上桌了。

浓浓的香味,不仅弥漫了整个屋子,也从窗口飘散出去,馋了半个大院。

“谁家做红烧肉?也太香了!”

“我的妈呀!我就没闻过这么香的肉味儿,到底是谁家,让我也尝一口吧,馋死我了!”

一个两个,没给过她好脸色,还想吃她做的红烧肉?

想得美!

文殊兰懒得理他们,洗了碗筷,米饭盛了满满一碗,她是真的饿坏了。

才坐下,门突然开了。

来人一身军装,宽肩长腰,风姿卓绝,可不就是让王曼姿为之发疯的那位吗?

说没有怨气,那是不可能的,但文殊兰分得清,发疯的是王曼姿,冤有头债有主,迁怒到程锐身上是没道理的。

再说这儿是他的房子,也就是她“房东”,她难道还能跟房东闹起来不成?

反正这位房东从来不在这儿过夜,多添一副碗筷,等他吃完饭走人,她就清净了。

“你吃饭了吗?”

文殊兰洗好碗筷,看了他一眼,语气不咸不淡的,“我正好做了饭,要吃完饭再走吗?”

看着卖相绝佳的红烧肉,程锐精神一振,但是下一秒,他几乎条件反射,问:“哪儿来的钱?你不是说私房钱,全都掏出来还债了吗,哪来的钱买肉?”

这质问的语气是怎么回事?

文殊兰一没偷二没抢,坦坦荡荡,从兜里掏出钱来,一把放在桌上。

10元的,1元的,5毛的,1分的,什么面值都有,总共25元左右,全在这儿了。

没等文殊兰说钱是挣来的,程锐眉目一厉,“你又找人借钱了?文殊兰,你说过会改过自信的话,全都当放屁吗?曼姿说得对,你就是狗改不了吃屎,我真是看错你了!”

又是王曼姿!

张口闭口都是王曼姿!

“王曼姿说什么都是对的吗?她要是说我是杀人凶手,你也信吗?”

“什么杀人凶手?”

程锐面色一变,瞬间逼近文殊兰,一把拽住她的手臂,用力到手背青筋暴起,“文殊兰,你又干了什么好事!”

痛!

被抓到的地方,正好是被王曼姿开车刮到的位置,本来就红肿了,如今痛得让她几乎无法呼吸。

好痛!

痛得下唇几乎咬破,但文殊兰一声不吭,脊背挺得直直的,瞪着眼看他。

看似很凶,实则没有半点威慑力,反而泛红的眼眶,倔强中带着委屈,像受了伤却没人可以依靠的小兽。

程锐浑身一震,只觉得被这双红彤彤的眼睛,狠狠地刺了一下。

是他太过分了吗?

还是误会她了?

他一时竟有点些手足无措,但又不知道要怎么安慰她。

好半天,才挤出来一句话来,“不是饿了吗?先吃饭吧。”

见文殊兰还紧抿着唇不说话,从不会说甜言蜜语的男人,只觉得坐如针毡,他鬼使神差地拿了筷子,夹了第一筷子肉,放进文殊兰碗里。

文殊兰一愣。

在原主的记忆中,程锐没给过她什么好脸色,跟她的关系比陌生人好不了多少,给她夹菜?

那是想都不敢想的,心平气和跟她坐在同一个饭桌上,都嫌抬举她了。

那他现在又在干什么?

突然主动示好,还是拐着弯跟她道歉?

堂堂程营长,居然会低头跟她道歉,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文殊兰打量的目光,让程锐如芒在背。

头一回跟她坐在同一个饭桌前吃饭,他也觉得尴尬,让他说软话,他又不会说,索性埋头扒饭。

一口下去,足足呆滞了三秒。

这饭……

这菜……

尤其是这红烧肉……

程锐满脸不可思议,看了看那碗红烧肉,又看了看文殊兰,“这红烧肉哪儿买的?”

“我做的,不好吃?”

哪里是不好吃,根本是太好吃了!

先前还没上楼,就听到半个大院的人都探出头来,左闻闻右嗅嗅,又到处问是哪家做红烧肉,还有人碗筷都准备好了,就等着上门蹭饭。

程锐也被勾得不行,就是万万没想到,勾得半个院子犯馋的红烧肉,居然是文殊兰做的。

可文殊兰不是懒鬼一个吗?

既不打扫卫生,也从不下厨,家里买的调味料都快过期了,也没见她用过一回,什么时候会做饭的?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瞧瞧这红烧肉的色泽,闻闻这香味,还有一口咬下去,这香软滑嫩,肥而不腻的口感,简直太棒了!


总之做食材,哪儿哪儿都不合格,被嫌弃是狗都不吃的东西,不是没道理的。

文殊兰昨天做的红烧肉,味道是没得说,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面对小龙虾这种人厌狗嫌的东西,她还能做出什么花样来?

就在这时,锅盖子抖了一下,一股热气喷出,伴随着浓郁的香。

还在对小龙虾有偏见的程锐,突然精神一振,死死盯着那口锅,眼睛都直了。

好香!

与此同时,外头的客厅也早就热闹起来了。

饭店的饭菜送到了,白斩鸡,蜜汁叉烧,红烧豆腐……

菜品丰富,卖相也好,不愧是县城大饭店的大厨师做的,没有50块钱绝对拿不下,绝对碾压文殊兰的野虾子。

为了在程映红面前显摆,同时让文殊兰出丑,王曼姿可真是下了血本。

“曼姿真是太大方太破费了,不像有的人,狗都不吃的东西,居然拿来招待客人,那种池塘里钻泥巴的脏东西,反正我不吃……妈呀!什么味道,这么香?!”

突然一阵香气,闻得所有人的脖子都伸长了,全在找这道香气的来源。

“到底是什么香味,从哪儿飘来的,比昨天的神秘红烧肉还香!活了30多年,从来没闻过这么香的味道!”

“你们快闻闻,是不是饭店的菜?”

“不是!我闻过了,饭店的菜没这么香!”

“厨房!是从厨房飘出来的!”

本来坐得好好的一群人,突然争先恐后往厨房挤,死死都盯着文殊兰。

准确来说,是盯着文殊兰手里的菜盘子。

不锈钢的盘子,很廉价,跟饭店送来的精致碗碟,完全不能比,可架不住盘子里装的东西,实在太诱人了!

鲜红饱满的色泽,小龙虾粒粒饱满,点缀着翠绿色的小葱花,再加上那扑鼻而来,直往人鼻子里钻的浓郁香气,这谁能顶得住啊?

众人个个伸长脖子,像饿得快死了的野狼,终于闻到了血腥味似的,眼神都发绿了。

文殊兰端着菜从厨房走出来,所有人不约而同紧跟着,眼神就没从她手里的那盘菜离开过。

杨冽很丢脸地擦了一下嘴角的口水,几乎要扑过来,“我,我……我能尝一个吗?”

文殊兰哭笑不得,点头道:“洗手吃饭吧,可以开饭了。”

话音刚落,众人抢着往厕所冲,生怕洗手慢了,回来连一只小龙虾都抢不到。

桌上摆放讲究的饭店饭菜,全被一股脑推到一边,专门腾出位置来,放文殊兰手里那盘小龙虾。

王曼姿脸色都绿了!

然而,所有人都盯着那盘小龙虾,连程映红都移不开视线,哪里还顾得上她现在是什么心情?

文殊兰什么都不需要做,就已经狠狠扇了她一个无形的耳光了。

感觉到王曼姿怨气冲天的视线,文殊兰只看了她一眼,没空搭理,因为厨房里还有皮皮虾等着她处理。

她打算做椒盐皮皮虾。

需要的辅料比麻辣小龙虾简单,姜、葱、蒜和椒盐,前三样只需要清洗,切好放旁边备用,椒盐比较麻烦,因为买不到。

80年代的今天,市面上好像还没有现成的椒盐产品售卖,只能自己做,好在并不难。

原料只需要花椒、小茴香、白芝麻和盐,倒进锅里,小火慢炒10分钟,把香味炒出来,然后倒进碾碗里碾磨成粉,兼具香气和风味的自制椒盐就做好了。

接着就是处理皮皮虾了。

锅里的菜籽油烧到八成热,沥干水的皮皮虾下锅,先油炸30秒,再复炸1分钟,炸出脆皮和鲜香,最后,锅里留底油,下姜葱蒜爆香,把炸好的皮皮虾倒进去,撒上自制的椒盐,翻炒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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