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哪去了?飞飞。”
余金旺坐在东屋的门口,正用一只破旧的搪瓷碗给小黑喂着中午吃剩的饭菜,头也没抬的问着。
余一飞没有吱声,径直走向侧房,抓起水缸上的葫芦水瓢,舀了半瓢水。
咕... 咕... 咕... 咕......
几秒钟,半瓢水已被余一飞灌进了肚子。
水瓢是用半个很大的葫芦做的,拿着很轻,但是很好用。
平西村大多数人家已经不再用这样的水瓢了,早已换成了集市上买的带把的塑料水瓢,
红的、绿的、蓝的......各式各样,同样轻便耐用。
可余一飞家还保留着这个葫芦做的水瓢,并不是它真的有多好,而是因为他是余建军花了两天做的。
在今天这样的日子,
余一飞拿着手中的葫芦水瓢,心中又想起了爸爸余建军活着的时候陪伴自己的那些美好的日子,不被人欺负的日子。
记忆中的爸爸长的高高的,浓眉大眼,五官棱角分明,眼角还有一颗痣。
余建军不比那些影视大明星长相差,年轻时有很多本村、邻村的姑娘对余建军爱慕不已,媒婆把余家的门槛都要踏破了!
当然有一些是余一飞后来听大人讲的。
小时候,爸爸经常把余一飞扛在肩上,背在背上,陪他玩耍。
童年的余一飞很是幸福,是别人家的小孩子羡慕的对象,因为爸爸很疼爱他,也没人敢欺负他。
余建军还是一位能工巧匠,给余一飞做了很多的玩具,有木制的刀剑、弹弓、风车.....
还有一直挂在余一飞书包上的那只塑料绳编织的小金鱼。
当然,除了玩具,余建军还会做很多东西,比如水缸里用葫芦做的水瓢。
然而,命运总是不公平,生活也充满太多意外!
余建军二十岁那年,经过媒人介绍,认识了南岭村的李三生家的二女儿李月英,也就是余一飞的母亲。
两人认识了几个月后,见了几次面,也算情投意合,两家人便开始谈婚论嫁。
一晃,第二年的春天,两人正式结婚了。
婚后的日子甜蜜幸福,在那年秋天李月英便有了身孕。
要当爸爸的余建军很是高兴,每天都要爬到老婆的肚子上听好多遍!
听听孩子的心跳,甚至想听孩子快点叫自己爸爸。
有了家庭的余建军,干劲十足,为了这个小家以后的日子越来越好,也为了即将出生的孩子能有更好的生活,自己每天都拼命的干活,早出晚归,忙碌在田间地头。
农闲的时候,他还出去打零工,做过镇上工地上的小工、搬运工、采摘工......
“我想进城,想挣更多的钱。”
“孩子也快出生了,我也要当爸爸了,想让咱们家的日子再好一点”余建军对妻子念叨着。
“可是进城做什么呢?你到城里做工,来回跑不方便,也辛苦!”李月英做着手里的针线活,是给孩子做的小衣服,看起来已经有模有样了。
“我记得你有一个叔在县城开的一家饭店,咱们拍结婚照的时候还去他家饭店吃饭了。”
“你给打听一下叔那边要不要人,行的话我去。县城那边做什么也比在家干农活 打零工强。”
“要是能去饭店,说不定我还可以学点厨艺,回来给你和孩子做好吃的,或者干脆我也开个饭馆。”
“到时候咱们一家子都到县城,我做老板,你就是老板娘了”
余建军越说越兴奋,感觉梦想就在眼前,马上就要实现了一样。
“哈哈哈.....”
“看把你厉害的,还要做老板!”李月英笑着,拿着手中的小衣服轻轻拍打着余建军。
“说真的,你给问问。”余建军一脸的认真。
“行吧,我让我爸问问”李月英笑着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