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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弦小夫人全文+番茄

江摇舟 著

其他类型连载

卫凌泽的康复宴,春喜没有资格参加。大夫人派人召见,路过花园,春喜看到一群人围着卫凌泽。贺喜声过后,有人问:“那个叫春喜的丫鬟尽心尽力地照顾了卫兄三年,卫兄如今大好,可要给她个名分?”这话一出,花园陷入静默。卫凌泽伤了腿后一蹶不振,头两年都闭门不出,直到去年才愿意出门见人。不管去哪儿,他身边都带着一个丫鬟。所有人都知道,他待那个丫鬟与旁人不同。不知过了多久,卫凌泽开口:“她确实很会伺候人,你若喜欢,可将她要了去。”春日阳光明媚,花团锦簇,在场的世家子弟个个意气风发,卫凌泽坐在其中却是最惹眼的。他一扫往日阴霾,又恢复了少年将军的俊朗不凡。说这话时,他唇角微微上扬,笑得薄凉不羁。是啊,一个低贱的丫鬟,哪里配得上文武双全的少年将军?更何况,...

主角:春喜沈清渊   更新:2025-05-21 0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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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春喜沈清渊的其他类型小说《续弦小夫人全文+番茄》,由网络作家“江摇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卫凌泽的康复宴,春喜没有资格参加。大夫人派人召见,路过花园,春喜看到一群人围着卫凌泽。贺喜声过后,有人问:“那个叫春喜的丫鬟尽心尽力地照顾了卫兄三年,卫兄如今大好,可要给她个名分?”这话一出,花园陷入静默。卫凌泽伤了腿后一蹶不振,头两年都闭门不出,直到去年才愿意出门见人。不管去哪儿,他身边都带着一个丫鬟。所有人都知道,他待那个丫鬟与旁人不同。不知过了多久,卫凌泽开口:“她确实很会伺候人,你若喜欢,可将她要了去。”春日阳光明媚,花团锦簇,在场的世家子弟个个意气风发,卫凌泽坐在其中却是最惹眼的。他一扫往日阴霾,又恢复了少年将军的俊朗不凡。说这话时,他唇角微微上扬,笑得薄凉不羁。是啊,一个低贱的丫鬟,哪里配得上文武双全的少年将军?更何况,...

《续弦小夫人全文+番茄》精彩片段


卫凌泽的康复宴,春喜没有资格参加。

大夫人派人召见,路过花园,春喜看到一群人围着卫凌泽。

贺喜声过后,有人问:“那个叫春喜的丫鬟尽心尽力地照顾了卫兄三年,卫兄如今大好,可要给她个名分?”

这话一出,花园陷入静默。

卫凌泽伤了腿后一蹶不振,头两年都闭门不出,直到去年才愿意出门见人。

不管去哪儿,他身边都带着一个丫鬟。

所有人都知道,他待那个丫鬟与旁人不同。

不知过了多久,卫凌泽开口:“她确实很会伺候人,你若喜欢,可将她要了去。”

春日阳光明媚,花团锦簇,在场的世家子弟个个意气风发,卫凌泽坐在其中却是最惹眼的。

他一扫往日阴霾,又恢复了少年将军的俊朗不凡。

说这话时,他唇角微微上扬,笑得薄凉不羁。

是啊,一个低贱的丫鬟,哪里配得上文武双全的少年将军?

更何况,人家还有青梅竹马、才貌双全的未婚妻呢。

在众人的讥笑声中,春喜去了大夫人云氏院中。

主位上,云氏穿着新制的衣裳,满头珠翠,一身喜气:“你照顾大少爷有功,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春喜低着头,柔柔开口:“回夫人,奴婢想要自己的身契,还有一百两银子。”

“你想离开卫家?”

云氏有些意外。

春喜屈膝跪下:“还请夫人成全。”

云氏向来以卫凌泽这个儿子为荣,卫凌泽瘫着的时候,只要他高兴,就是把春喜宠上天,云氏也能帮他兜着,可如今他痊愈,春喜就成了污点。

偏偏之前卫凌泽把春喜带出去到处露脸,好些人都知道卫家养了个忠心耿耿的丫鬟,为了卫家的名声,还随便处置不得。

春喜如此的识时务,云氏也不小气。

当场给了身契和一千两的银票,还命人从库房取了上好的布匹和钗环首饰,装上满满一马车送春喜回家。

马车一到巷口,就引来左邻右舍围观,听说是卫家给的谢礼,全都夸赞卫家重情重义,慷慨大方。

众人散去后,母亲王氏冷了脸:“你是不是傻,这点儿东西就让卫家把你打发了?”

正在挑选布匹的大嫂钱氏吓得肩膀一抖,收回手往后退了退,眼底闪过不舍。

这样好的东西,不会还要退回卫家去吧?

春喜卖身进卫家为奴时,家里已经揭不开锅,不过八年时间,如今满满一车的绫罗绸缎却入不了王氏的眼。

春喜也冷了语气:“给大少爷治腿的是宫中御医,豪掷千金买药材的是卫家,大少爷院中不止女儿一人伺候,夫人给了这么多东西,娘还想如何?”

王氏皱眉:“他院子里是不少人,但贴身伺候的只有你一个呀,你都跟他有肌肤之亲了,以后还怎么嫁人?”

“娘说得有道理,那请娘为女儿做主,去和卫夫人谈谈,让她请媒人来我们家提亲。”

“提什么亲,卫家哪里瞧得上我们,而且卫大少爷不是有未婚妻吗?”

王氏拔高声音,眼睛也瞪得大大的,春喜勾唇,笑得讥讽:“原来娘也知道啊。”

春喜的眼神带着刺,看得王氏脸上火辣辣的,她放软了语气:“咱们身份低,不能奢望太高,做个妾室姨娘也行,你没日没夜地照顾了他三年,在他心里是没有人可以取代的。”

“娘都知道这三年的情分与旁人不同,等少夫人过门,娘觉得女儿能有好果子吃吗?”

妾室虽有名分,但在正妻面前,依然是个奴才,可以任意打骂发卖。

王氏噎了一下,不敢看春喜的眼睛,声音弱下去:“他们早就订婚,可大少爷受伤后,对方迟迟没有履行婚约,可见也曾退缩犹豫,如此一来必然生出嫌隙,大少爷会护着你的。”

护着她?

卫凌泽志在建功立业,他不会时时刻刻守在春喜身边,如何护得住她?

春喜气得笑出声:“大少爷若是护着我,少夫人拿我没办法,娘觉得她会不会拿我的家人撒气?”

王氏眼皮一跳,猛然清醒过来。

是了,他们这些市井小民在那些大人物面前就是蝼蚁,人家碰碰嘴皮子就能要了他们的命。

欲望褪去,血缘亲情才漫上来,王氏立时红了眼:“刚刚是娘糊涂,你别生娘的气,这些年你受委屈了,回家好好歇歇,娘这就去给你炖肘子吃。”

怕春喜较真,王氏逃进厨房炖肘子。

钱氏走到春喜身边,柔声安慰:“妹妹别生气,娘也是怕妹妹吃亏,当初听说妹妹被调去伺候大少爷,娘在家里哭了好几天呢。”

伺候瘫痪在床的人是个极其辛苦的活,卫凌泽这样的天子骄子受此打击更是喜怒不定,三年时间说起来容易,只有一日一日熬着的人才知道有多难。

春喜相信大嫂说的都是真的。

八年前她卖身为奴的时候,她娘也哭得死去活来,可那又如何?

该卖还是得卖。

傍晚,弟弟曹文从学堂回家,看到春喜就扑过来,一口一个阿姐地叫着,春喜揉揉他的脑袋,心底腾起两分暖意。

大哥曹武在城郊的木料作坊上工,除了逢年过节,平时只有运东西进城才会回家看看。

曹文到家后,一家子坐下来吃晚饭。

除了炖得软烂脱骨的猪肘子,王氏还炒了回锅肉,蒸了包子。

春喜胃口很好,吃了五个大肉包,喝了两碗汤才作罢。

王氏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问:“你不是跟卫大少爷同吃同住么,在他面前你也这样?”

春喜现在没有月钱可领了,虽然带回来一马车的东西,但照这个吃法,也怪吓人的。

“在卫家我就是个奴才,连上桌的资格都没有,哪能跟大少爷一起吃饭?”

接连被呛,王氏不敢再说话。

吃完饭,春喜洗碗、收拾厨房,忙活一通才洗脚躺下。

闻着被子上熟悉的樟木味道,春喜缓缓吐出一口气,唇角上扬。

不用伺候人的日子实在是……太好了!


春喜进入梦乡后,卫家的宴席才散。

三个月前卫凌泽才能勉强站立,如今看着是行动如常,但站立时间稍长,双腿便会酸胀难忍。

送走宾客,卫凌泽脸上笑意全无,整个人变得阴郁可怖。

回到凌枫院,得知春喜拿着身契回了家,他周身的气息更是变得嗜血狂暴,院里伺候的人一时噤若寒蝉。

行舟忍不住问:“少爷,要小的去把春喜接回来吗?”

卫凌泽拂落手边的茶盏,声音冷寒:“让她去,等她闹够了,自然会回来。”

尽心尽力伺候三年,他不信春喜会就这样离开。

后半夜下起雨来。

倒春寒来得猛烈,好似又回到凛冬。

到处都是湿漉漉的,春喜懒得出门,大半时间都赖在床上。

不过两日,王氏便生出不满,拐着弯儿地催她干活赚钱,生怕她在家吃闲饭。

春喜面上凉凉:“这三年我拿回家的月钱至少有三十两银子,不过两日就让我吃绝了吗?”

“你这是什么话,家里自然还有钱,但也不能坐吃山空啊。”

“既然家里养不起我,娘不如把我嫁出去,我在婆家好吃懒做就不会碍着娘的眼了。”

春喜十岁进卫家,再过两个月就十九,早该嫁人了,只是之前卫凌泽离不开她,王氏也舍不得她涨高的月钱,便没有张罗。

这会儿听到春喜想嫁人,王氏表情微僵:“我也没有催你嫁人的意思,只是你成天在床上这么躺着,传出去不好听。”

王氏虽然害怕惹祸上身,却也没有完全死心,万一卫凌泽后悔,愿意把春喜当外室养着呢。

纵然见不得光,但不用看人脸色,要是能生下孩子,春喜又活得比正妻长,总能熬到名分的。

可卫凌泽若是舍不得春喜,早早的就会为她安排好出路,怎会等到现在?

春喜懒得跟王氏分析,只道:“娘也知道传出去不好听,那就抓紧时间找媒婆说亲吧。”

春雨缠绵,接连下了十日才停。

天气转晴,寒气立时消融,暖意盎然。

吃过饭,春喜出了门。

卫夫人赏的那些布匹实在是太好,不适合日常穿,她打算去成衣铺和布庄探探价,好将那些布匹卖出去。

寻常铺子不收太好的料子,春喜只能往城中最繁华的地方去。

半路上,一队华贵的马车驶来,春喜跟着人群退到街边避让。

人群议论纷纷,原来是世家贵族的公子小姐见天气好,出门踏青游玩。

纵马疾驰、赏花捕蝶自是好玩,但随行的奴才要搭帐篷垒土灶准备食材,一天下来得累成狗。

春喜叹了口气,觉得这春光也不那么美好了。

正想着,一个突兀的声音传来:“咦?这不是卫兄身边那个丫鬟吗?”

春喜:“……”

出门没翻黄历,大意了。

抬头望去,卫凌泽与几名世家少爷骑着马正好从她面前路过。

被人提醒,几人都停了下来。

卫凌泽沉着脸扫了春喜一眼,眼神凛冽如刀。

“母亲仁善,念她尽忠,放还身契与她,她已不是卫家的丫鬟。”

卫凌泽撇清了关系,几人却没有要走的意思,春喜不得不上前行礼。

“民女春喜见过几位公子。”

“姑娘是来找卫兄的么?”

说话的是工部侍郎家的二公子,春喜不知道他的名字,只听过卫凌泽叫他叶二。

叶二不知为何跟卫凌泽不对付,之前卫凌泽带春喜出席宴会,他没少阴阳怪气,方才也是他认出的春喜。

真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春喜腹诽,面上恭顺:“回叶公子,卫夫人赏了民女不少布匹,但那料子太好,民女一家不敢享用,民女只是想找个铺子把这些布匹卖了换钱,断不敢纠缠卫大少爷贪求更多。”

“你尽心尽力照顾卫兄三年,卫家就用几匹布把你打发了?”

叶二声音拔高,挑事的意味再明显不过。

春喜连忙道:“夫人宽厚,自然不止给了民女这些,民女一家都感激不尽。”

不管卫凌泽在不在场,春喜都不敢说半句对卫家不利的话。

没达到目的,叶二有些不高兴,他话锋一转:“我可以出双倍的价钱买你的布,你随我一同出游踏青可好?”

不等春喜回答,叶二又看向卫凌泽:“卫兄应该不会介意多个人吧?”

卫凌泽懒得搭理他,轻夹马腹先行离开。

叶二也不在意,笑盈盈地朝春喜伸出手,示意她上马来。

春喜嗓子发干:“民女身份低微,恐怕没有资格和叶公子同乘一匹马。”

“无妨,本公子不嫌弃。”

“……”

叶二,你可积点儿德吧。

踏青的位置在城郊以东的一处山谷,谷中绿草成荫,野花烂漫,还有一条蜿蜒的小溪,风景很是宜人。

春喜却无暇欣赏。

她被叶二横放在马背上驮了一路,蹲在地上狼狈地吐出来,一扭头便看到卫凌泽站在不远处,风度翩翩地将一名女子扶下马车。

那女子身姿窈窕,一袭桃粉织锦长裙勾勒出细腰,虽戴着面纱,只露出一双水润杏眸也难挡瑰丽姿容。

两人站在一处,实在是般配登对,天造地设。

春喜收回视线,擦了擦嘴准备起身,叶二的声音又传入耳中:“春喜姑娘吐得这样厉害,该不会是有了吧?”

叶二声音不算大,但说出来的话实在是太过惊人,在场的人皆被吸引,一个个不动声色地竖起耳朵等着下文。

有了?

有什么了?

“叶公子……呕……”

春喜一开口,便又对着叶二吐起来。

可惜刚刚吐得太多,胃里没什么东西,只吐了一点儿酸水在叶二鞋上。

“贱人!你好大的胆子!”

叶二厉声喝斥,却没有精力处置春喜,手忙脚乱地脱掉鞋子扔出老远,又冲回马车上换衣服。

脏死了脏死了,他要马上沐浴才行!!!

春喜拍拍胸口,终于舒坦,扬着声诚恳道:“对不起啊,叶公子,民女不是故意的,求你大人有大量,饶了民女吧,若不是你非要带民女来这里,民女也不至于被颠吐啊。”

这边闹出来的动静很大,春喜话音刚落,便有丫鬟过来传话:“马车上有我家小姐的备用衣衫,请姑娘跟奴婢来。”


卫家未来大少夫人的衣裳春喜是不敢穿的。

她跟着丫鬟来到萧清禾面前,跪下磕头:“民女春喜叩谢小姐大恩,不过民女身份低贱,不敢弄脏小姐的衣衫。”

萧清禾是吏部尚书的嫡长女,姑母是宫中盛宠不衰的贤妃娘娘。

生得貌美无双,才名更是无人可及。

春喜之前只远远地见过她两次,如今近看,更觉她像是九天仙女误落凡尘。

“我看你方才吐得厉害,如今可还觉得不适,我带了大夫随行,可要让他看看?”

萧清禾的声音亦是动听。

春喜小声道:“没什么大碍,不过还是觉得恶心,脑袋也晕。”

萧清禾便让人请了大夫来。

大夫很快得出结论:“这位姑娘的脉象平稳有力,身体很好,只是方才受了颠簸才会头晕呕吐。”

春喜再次磕头谢恩,恨不得所有人都围过来把大夫的话好好听清楚。

她肚子里没有野种!

毁人清誉是要烂舌根下地狱的!!!

大夫诊完脉,叶二也换好衣服朝这边走来。

出门在外不方便沐浴,下人只从溪里打水,帮他简单擦洗了下,叶二仍觉得很脏,浑身像是有千百只蚂蚁在咬。

“贱人,我杀了你!”

叶二咬牙切齿,刚走近就抬脚狠狠踹向春喜。

春喜不敢躲开,只能微微侧身,用肩膀受下这一脚。

“啊啊啊,好疼!”

春喜被踹飞出去,顿时惨叫出声,而后飞快地爬起来,卯足劲儿往前跑:“救命啊,杀人啦,快来人啊~”

春喜嗓门极大,双腿跑出残影,毫无美感可言,像只喳哇乱叫的猴子,滑稽极了。

叶二唇角抽了抽,满腔的怒火竟奇异地消下去大半。

他让人把春喜抓回来,板着脸呵斥:“闭嘴,再敢乱喊就杀了你。”

春喜顿时像被掐住脖子的鸡,一点儿声音都不敢发出,惊慌害怕地跪在地上。

先行到达的下人用竹帘搭了篷子,放上矮桌,摆上瓜果点心,还生了炉子。

卫凌泽亲自在煮茶。

清洗茶具,换水煮茶,茶水煮沸,热气蒸腾,配上谷中景色,让他整个人看上去如同世外仙人。

茶已煮好,他先倒了一杯放在萧清禾面前:“小心烫。”

声音温润如玉,眼神更是柔情缠绵。

周围的吵闹入不了他的耳,春喜的死活也扰不了他的兴,他的眼中好像只能看到萧清禾一人。

真特么会装。

叶二翻了个白眼,冲春喜抬抬下巴:“我身边还缺个忠心的丫鬟,你在卫家一个月拿多少,我出双倍。”

钱这种东西,挣得多不算本事,有命花才是本事。

春喜嗷的一声哭嚎起来:“叶少爷,求你饶了民女吧,民女方才真的不是故意的,民女已经熬成老姑娘了,好不容易得夫人恩典恢复自由身,只想赶紧嫁人,免得孤独终老,求叶少爷开恩啊。”

春喜边说边梆梆梆地磕起头来。

如果她身下不是松软草地,恐怕早就头破血流。

众人的目光都落在卫凌泽身上,卫凌泽神态自若的品着茶,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片刻后,萧清禾开口:“良籍女子婚嫁自由,叶二公子无权干涉。”

叶二冲萧清禾露出笑,一脸无辜:“我不过是随口一问,又没有逼着她做我的丫鬟,是她自己非要磕头的,也不知道是想要谁心疼。”

这话的针对性极强,在场的人里,只有卫凌泽和春喜相熟。

谁都知道卫家门风正,族中子弟个个重情重义,去年卫凌泽还跟春喜形影不离呢,如今这般冷淡,反倒像是心里有鬼刻意避嫌。

萧清禾指尖蜷缩,迅速垂眸掩下情绪。

卫萧两家是世交,她和卫凌泽自幼订下婚约。

三年前卫凌泽在沙场上展露锋芒,得胜的消息传来,两家便开始筹备婚事,却不想卫凌泽重伤瘫痪,整个太医院都束手无策。

萧家虽未退婚,婚事却就此搁置。

十多年的青梅竹马之情,到底未曾抵过家族利益。

卫家长辈没有苛责于她,两家情谊也照旧,可她知道,她和卫凌泽之间,有了裂缝。

卡在这条裂缝里的,正是春喜。

同样的家世让她对卫凌泽瘫痪的痛苦感同身受,从天之骄子沦为废物,足以将卫凌泽的脊梁寸寸击碎,这三年他承受了无数讥讽嘲笑,更经历了无数次失望。

这样艰难的时光,是那个叫春喜的丫鬟陪着他走过来的。

就算卫凌泽动了情,要留春喜在身边,她连拈酸吃醋的资格都没有。

可他偏偏没有留,甚至装作无事发生,还和从前一样待她体贴入微。

是春喜真的不重要,还是已经重要到不能受丝毫委屈,所以要划清界限,以更周全的方式保护起来?

萧清禾心底发沉,余光里卫凌泽豁然起身,抽出凌霜剑直指叶二。

凌霜剑是陛下所赐,上过战场饮过血,尘封三年再出鞘,仍是寒光凛冽,煞气逼人。

叶二脸色微变,没了嚣张:“卫凌泽,你想干什么?”

卫凌泽挑眉,方才还出尘脱俗的仙气变成让人胆寒的杀意。

“不干什么,你想找死,我成全你!”

叶二面上发白,众人亦被吓到。

卫凌泽受伤后性情大变,卫家虽封锁了消息,但死了几个下人,还是免不了传出卫凌泽疯了的消息。

“卫大少爷,我家少爷只是开玩笑,你别当真……”

叶家小厮见自家少爷有危险,连忙上前求饶,只是话没说完,凌霜剑就刺进了叶二的小腿。

殷红的血瞬间涌出,叶二叫出声,比春喜方才叫得惨烈多了,没见过血腥的世家小姐吓得哭出来,忙不迭地躲到一边,场面一时有些乱。

萧清禾也被吓到,却没有躲,而是大着胆子上前,抓住卫凌泽握剑的手:“卫郎,别这样。”

喧闹之中,萧清禾柔婉的声音如同一缕清风裹挟着花香而来。

卫凌泽身上的杀气消散了些,他用染血的剑尖挑起春喜的下巴:“三年照顾,我本以为你是个安分守己的,没想到你竟如此有野心,你和姓叶的是何时勾结在一起的?这招欲擒故纵也是他教给你的?”

剑上血还是温热的,血腥味直冲鼻间,春喜胃里又翻涌起来。


“卫凌泽,你这个疯子,别想往我头上扣屎盆子,我跟这个贱人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你敢伤我,我爹不会放过你的,你给我等着!”

叶二一边让小厮扶着自己逃命,一边骂骂咧咧。

如此一来,方才还怀疑卫凌泽故意避嫌的众人全都打消了这个念头。

原来卫凌泽对春喜冷淡,是怀疑她和外人勾结,故意挑拨离间啊。

也是,有这么貌美娇贵的未婚妻在前,卫大少爷怎么可能看上一个粗鄙的丫鬟,之前总是带她出席宴会,应该是故意想惹对方在意吃醋吧。

“卫大少爷误会了,民女与叶公子绝无瓜葛,往后也会对卫家感恩戴德,不敢做出背叛旧主之事。”

剑尖抵着喉咙,春喜连磕头求饶的机会都没有。

僵持片刻,萧清禾开口:“卫郎,我相信春喜姑娘是清白的。”

卫凌泽收了剑,薄凉地吐出一个字:“滚!”

春喜连滚带爬地跑了。

跑出很远,她才敢停下来歇气。

血腥味犹在鼻间,喉咙前也好似还悬着利刃,后背被冷汗湿透,她抹了抹脸,摸到一片湿润。

幸好,她没在那么多人面前哭出来。

她走得慢,怕卫凌泽他们返城的时候又碰到,便选了条小路走。

但她没怎么出过城,不熟悉路况,走着走着竟迷了路,好不容易回到官道上,天已经黑透。

天气虽然回暖,夜里还是很冷,春喜搓搓胳膊,肚子发出声响,又累又饿。

委屈藏在无边的夜色中蔓延开来。

卫凌泽受伤后打杀了好几个下人,府里的人都不敢去凌枫院伺候,春喜的月钱都拿回家,没有钱讨好管事,这才被调派过去。

第一夜她就被卫凌泽砸破了脑袋,但她命大,没死成,便又继续伺候。

卫家不缺丫鬟,卫凌泽杀死一个,马上就能补上一个,多赔点儿钱,就不会有人闹事。

春喜不想死,只能绞尽脑汁尽心伺候。

她一直记得自己的身份,不敢妄想其他,更不敢跟未来的大少夫人争什么。

可没有人在意她想什么。

鼻子发酸,眼眶跟着发热,春喜又想落泪,夜色中突然传来清脆的铃铛声。

此时夜已经深了,雾气笼罩,两团光影凭空从迷雾中飘了过来,搭配上铃铛声,诡异得叫人毛骨悚然。

什么玩意儿来了?

春喜浑身汗毛倒竖,顿时伤感全无,从地上寻摸了一块石头拿在手里。

光影很快来到眼前。

是辆马车。

春喜松了口气,冲出去拦车:“停车!”

“啊啊啊,有鬼!”

车夫吓得惊叫起来,不仅没停车,还狠抽马鞭加快速度冲了过去,若非春喜躲得快,已经成了马下亡魂。

两团光影来得快去得也快,春喜丢掉石头,继续往前走。

没一会儿,那辆马车竟又掉头回来了。

春喜眼睛一亮,连忙上前:“我不是鬼,我是人,我跟别人出城玩儿,不小心迷路了,你们能载我一程吗,我可以给钱。”

“你怎么证明你不是鬼?而且你都跟人出城玩儿了,为什么不跟他们一起回去?”

车夫惊魂未定,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大刀指着春喜,只是手抖得厉害,一点儿气势都没有。

春喜刚要解释,马车里传来一个沉稳有力的声音:“上来。”

“多谢公子,公子好人有好报,一定会福寿绵长,万事顺遂的。”

春喜边说边手脚并用往上爬。

她知晓分寸,不会进车里,只坐外面车辕上就好,爬到一半,却抓住一个冷冰冰的东西。

车上挂了两盏灯笼,借着昏黄幽微的光亮,春喜看到车辕躺着上有个人,她的手正抓着人家的脚踝往上爬。

这人平躺着,半截身子在外面,半截身子藏在帘子后面,被她抓住脚踝,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而且掌心下的皮肤也是冷冰冰的,还有点儿硬。

马车上有具尸体!

啊啊啊!

她的石头呢?

她刚刚捡的又大又沉的石头呢?

春喜当场腿软,一脚踩空,下巴磕在车辕上。

下一刻,车帘被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掌掀开,露出张方正威严的脸。

浓眉如刀、鼻峰挺拔,唇薄且棱角分明,面色虽然冷峻,却给人一种正义凛然的感觉。

春喜捂着下巴,突然就不那么害怕了。

她正要重新往上爬,男人俯身,朝她伸出手来,春喜连忙把手交给他。

下一刻,整个人如同小鸡仔一样被拎进马车。

单乘的马车空间狭窄,这位尸兄都只有半截身子在车里,春喜进来后更显逼仄。

她在心里念了两声阿弥陀佛,踩着尸兄落座。

车里漆黑,只在车帘晃动时才会泄进丝丝昏黄亮光,两人一尸这么待着还是有些说不出的诡异。

春喜搓搓胳膊,刚想道谢,男人先一步开口:“京兆府办案,你不必害怕。”

原来是位官爷,难怪一身正气。

春喜当即道:“大人一身正气,深夜还在操劳公事,实在是百姓之福,社稷之幸,能与大人同乘一辆马车是民女的造化,民女一点儿也不害怕。”

“……”

春喜走了大半日的路,早就累得不行,拍完马屁她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倦意汹涌而至,春喜很快靠着马车壁睡过去,然后……发出小小的呼噜声。

坐在她对面的沈清渊眸底难得闪过惊讶。

竟然就这么睡着了?

不多时,马车来到城门口。

沉重的开门声将春喜唤醒,她啪啪给了自己两巴掌,迫使自己清醒过来:“谢谢大人,小女子在这里下车就好。”

“夜里有官差巡逻,你应付不了,我送你回去。”

“那真是太麻烦大人了。”

春喜连忙报上住址,一炷香后,马车停在熟悉的巷口。

家里人早就睡下,春喜喊了半天,王氏才披着衣裳举着油灯来开门,险些被春喜吓死,春喜连忙捂住她的嘴。

进到屋里,春喜才发现自己头发蓬乱,脸上还有被胡乱擦拭的血迹,确实和女鬼差不多。

王氏惊魂未定:“你这死丫头跑哪儿去了,弄成这样你想吓死我啊,宵禁这么严,你也不怕被官兵撞见要了你的命!”

春喜没理王氏,心思活络。

京兆府那位大人真是个大好人啊,要是能跟他打好关系就好了!


抱大腿的事急不来。

实在太累,春喜匆匆梳洗一番就睡了。

第二日才把踏青之事说给王氏和大嫂听。

大嫂胆子小,听到卫凌泽刺了叶二一剑,连忙捂住胸口:“大少爷的气性也太大了,妹妹在卫家这三年真是不容易。”

“大少爷也是担心有人挑拨离间坏了姻缘,”王氏反驳,责备地看着春喜,“你也是,不好好在家待着,瞎跑什么,这下让大少爷误会你吃里扒外怎么办?”

虽然春喜说是那叶家少爷硬把她带着一起去的,但她出了门,在王氏眼里就是错。

而且她还当着卫凌泽的面儿说要嫁人,这不是断了自己后路吗?

王氏很不赞同春喜的做法。

春喜并不解释,只道:“误会已经造成,我也不知道日后会有多少祸端,娘还是趁早把我嫁出去的好。”

春喜又一次提到嫁人,王氏有些动摇。

春喜马上十九了,之前在卫家不常回来,左邻右舍还没说什么,如今恢复良籍,再不给她寻个婆家,别人就要说他们一家子是女儿身上的吸血虫。

可钱氏很快就要临盆,家里添了人,花销会变大,钱氏也要休养,春喜嫁人后不能再像之前那样贴补家里,日子又要过得紧巴巴的。

更重要的是,春喜这些年拿回家的钱差不多都花完了,要是春喜问她要嫁妆怎么办?

这个丫头现在眼里可没有她这个娘。

想到这里,王氏板着脸呵斥:“一个姑娘家成天把嫁人挂在嘴上,也不怕让人笑话!”

眼看气氛不妙,钱氏连忙转移话题问春喜是怎么回来的。

春喜没说遇到搭车的事,谎称自己赶在宵禁前回的城,结果半路饿晕了,所以半夜才到家。

钱氏心思单纯,宽慰了春喜几句未在多问。

吃过午饭,春喜问起卫家之前送来的布匹绸缎,王氏顿时警惕:“那些东西我都收好了,你问这个做什么?”

虽然那些东西是卫夫人赏给春喜的,但东西拿回了家,就是家里的,王氏这个当娘的有绝对的话语权。

王氏的防备在春喜的意料之中,她并不在意这点布匹,毕竟她身上还有一千两的银票呢。

“我找了个买家,他愿意出两倍的市场价买这些布,到手应该能有近千两。“

“这些东西能值这么多钱?”王氏瞪大眼睛,而后满脸质疑,“你不会是被人骗了吧,怎么会有冤大头愿意出双倍的钱买东西?”

怎么没有?

人家还上赶着呢。

叶二只给了口头承诺,得趁热打铁才行。

春喜说服王氏,准备送布匹去叶家,清点的时候春喜发现少了两匹布。

“这些东西一直放在我屋里,怎么可能会少,一定是你记错了。”

“那两匹布一个是藏青色,一个是湖绿色,而且都是蜀锦,卫家也有记载,娘是要我去官府报官才能记起来吗?”

见春喜态度强硬,王氏知道隐瞒不了,剜了春喜一眼说:“东西放在我屋里,家里又没有外人,少了两匹自然是我送人了,你喊什么?”

“爹死以后,家里亲戚都不往来了,你送给谁了?”

“亲家母昨天拿着鸡蛋来看你大嫂,听说你从卫家得了好多好东西,我就送了她两匹。”

春喜的爹死后,王氏感觉自己没了男人,处处低人一等,总喜欢打肿脸充胖子,当初为了娶大嫂进门,她就被狠敲了一笔,后来更是时常让大嫂接济娘家给自己撑脸面。

春喜想到自己多吃两个包子王氏都不乐意,扭头却把上好的蜀锦白白送人,不免心冷。

而且昨夜她迟迟未归,王氏不曾去官府报失,也没有担心难眠,就算知道真相,也只是怪她不该出门,不曾关心她半句。

王氏被春喜冷幽幽的眼神看得很不舒服,板着脸辩解:“这些年你不在家,家里好多事多亏了亲家亲家母帮忙,而且你大嫂马上就要为你大哥生孩子了,咱们家得了这么多布匹,分他们两匹是应该的,等你嫁了人,你难道就不想着娘家?”

说到后面,王氏的底气足了些。

她让钱氏顾着娘家是给春喜做榜样,以后春喜才会想办法把婆家的东西拿回来。

“娘知道女儿这三年过的是什么日子吗?这三年女儿没有睡过一个整觉,卫夫人都知道女儿辛苦,所以给女儿许多补偿,娘呢?娘送东西的时候想过女儿吗?”

“我如何没有想着你,我劝你早做打算,劝你好好跟着大少爷,要是你能听进去,也不至于落到今日跟我计较这两匹布,现在谁不知道你在卫家帮人端屎把尿,你看谁还愿意娶你?”

王氏不敢承认自己不爱女儿,把过错都推到春喜头上。

钱氏在一旁听得心惊胆战,上前拉着春喜说:“妹妹别生娘的气,都怪大嫂不好,大嫂待会儿就回家把那两匹布要回来。”

钱氏的祖母在床上瘫了两年才去世,钱氏照顾过祖母一段时间,当时家里还有人分担钱氏都觉得吃不消,春喜一个人扛了三年不知吃了多少苦头。

钱氏红着眼,满脸都是心疼。

春喜在听到王氏最后那句话时,所有的怒气都消散了,整个人奇异地冷静下来。

这三年她没日没夜地熬着,几乎把所有的钱都拿回了家,可她娘一点儿都不心疼她,还和其他人一样瞧不上她。

她在卫家干着给人端屎把尿的活,没有好人家愿意娶她,所以她该自甘下贱去爬床,该死皮赖脸缠着卫凌泽给他做妾。

原来,她才是那个冤大头。

春喜觉得可笑,也确实笑出了声。

她没有迁怒大嫂,平静道:“送出去的东西哪有要回来的道理,娘说得对,是我太小气了。”

春喜说完,抽出手看着王氏:“这些布既然送到家里,要怎么处置都听娘的,女儿迟早会变成外人,以后就不多嘴了。”

王氏可没有本事再找个愿意出双倍价钱买这些布的买家,但春喜冷着脸像是把她当成了仇人,她也拉不下脸来道歉,只能恨声说:“我看你就是故意撒谎找茬,哪有什么买家,你就是觉得这些东西都是你带回家的,谁也动不得,我也不管了,等你嫁人全当作你的嫁妆带走吧!”

春喜面不改色:“好啊,只要有人上门提亲,我马上带着这些东西走人。”

王氏:“……”

这日子没法过了!


王氏怕春喜真的把那些东西都带走,逢人便说自己年纪轻轻就做了寡妇,一个人拉扯三个孩子有多不容易,又说她怀春喜的时候身子多么不适,后来更是差点儿难产丧命。

这些话春喜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她懒得跟王氏吵,索性出门买了香烛和一坛好酒去墓地看他爹。

年后家里才来祭祀过,墓地打扫得很干净。

春喜点上香烛,烧了纸钱,认认真真磕了三个头,最后给她爹倒上酒,才一屁股坐在墓前。

“爹,好些年没来看您了,不是女儿不孝,一来是女儿卖身为奴后,身不由己,二来也是怕您看了心疼。”

春喜的爹是镖师,在春喜的记忆中极为高大,但一点儿也不严肃,反而很爱笑,每次走镖回来都会给她带各式各样稀奇好玩的东西,还会把她举得高高的,让她骑在脖子上玩儿。

爹爹是极疼她的,不仅教她读书识字,还手把手地教她功夫。

娘说女儿家要温柔小意才好,爹爹却说他的女儿只要不被人欺负就好。

知道爹爹疼自己,春喜滔滔不绝地告起她娘的状来。

“卖身时娘说只要大哥找到活计,就筹钱为女儿赎身接女儿回家,结果后来娘说阿文要念书,大哥要娶媳妇儿,女儿在卫家待着也挺好的。”

“让女儿交月钱时娘说这些钱都帮女儿攒起来做嫁妆,日后帮女儿说个好人家,风风光光地出嫁,结果钱早就被娘花完了,娘怕我问她要嫁妆,就劝女儿给大少爷做妾,您说天底下有她这样给人当娘的吗?”

春喜打开了话匣子,给她爹倒一次酒,自己也喝一口,不知不觉,一坛酒便见了底。

四周始终安静,只有轻柔的春风伴着她。

春喜抚摸着冰冷的墓碑,低声喃喃:“娘如今是越发拎不清了,女儿不能顶撞她,烦劳爹托梦劝劝她,女儿现在处境尴尬,得早日嫁人才能不被卷入是非之中。”

陈年的梨花白劲儿挺大的,一口下去,春喜眼底带了湿意。

她吸吸鼻子,又补充了句:“女儿不问她要嫁妆,也不挑剔,只要是个踏实上进、愿意好好过日子的就行。”

“您不说话,女儿就当您默认了,我回家等您的好消息。”

春喜放下酒坛,潇洒地挥挥手,转身离去,然而走出去没几步,便又看见卫凌泽带着人朝她走来。

春喜用力揉揉眼睛,卫凌泽离她更近了些。

春喜连忙抬头望天。

已近正午,阳光明媚,万里无云。

应该不是她爹显灵要当着她的面劈死卫凌泽为她出气。

这般想着,卫凌泽已来到春喜面前。

“你在这里做什么?”

卫凌泽皱着眉,面色冷寒,语气怀疑。

春喜连忙解释:“我来给我爹扫墓。”

墓前香灰还在,酒也未干,足以证明春喜的话是真的。

卫凌泽却还是冷着脸说:“近日有人盗尸,跟我回京兆府一趟。”

话落,卫凌泽抓着春喜往外走。

喝了酒,春喜浑身都在发热,感受到掌心的温度,卫凌泽的眸色暗了两分。

春喜并未察觉到卫凌泽的眼神变化,她满脑子都回荡着“盗尸”二字。

那天晚上那位大人不是在办案吗,怎么成盗尸了?

那位大人不会有危险吧?

春喜脑子乱糟糟的,直到被卫凌泽拎上马,后背贴上硬实的胸膛,整个人才回过神来。

他们怎么能同骑一匹马?

春喜想要拒绝,还没开口,卫凌泽便狠狠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

猎猎的风声将卫凌泽的声音吹散,惯性让春喜后仰,整个人撞进卫凌泽怀里,耳畔热气喷来:“坐稳了。”

“……”

春喜心头微颤。

只觉得这比卫凌泽用剑指着自己的脖子还要可怕!

半个时辰后,春喜两股战战地跟着卫凌泽走进京兆府。

卫凌泽没有把春喜送进刑讯室,而是把她带到自己办公的房间。

门一关,卫凌泽冷沉的声音响起:“闹够了吗?”

“……”

她闹什么了?

她给自家爹爹扫墓,莫名其妙被带到这里,她一句话都还没说呢,就算闹事了?

春喜满脸茫然,卫凌泽的表情又冷了两分:“你擅作主张离开卫家,不就是想证明在我心中的地位,逼我退亲娶你吗?”

“……”!!!

天地良心,她连做妾的胆子都没有,哪里敢肖想正妻之位?

“大少爷你误会了,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大少爷和萧小姐郎才女貌,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我由衷地希望你们能白头到老,儿孙满堂。”

“这里只有你我,你不必再说这种冠冕堂皇的话。”

不管这里有谁,我都是这样说啊。

春喜觉得这误会着实有点大,她认真道:“大少爷,我说的都是真心话,我也是真心想离开卫家的,我娘已经在帮我张罗婚事了。”

“够了!”卫凌泽厉声呵斥,盯着春喜的目光如刀,“我的耐心有限,你确定要继续跟我闹?”

他已经看出春喜在欲擒故纵,还主动给春喜台阶下,春喜若不见好就收,那就是不识抬举。

气氛冷凝,春喜沉默。

她原本以为卫凌泽是误会了她,只要解释清楚就好,如今看来却不是这样。

卫凌泽似乎认定她对他情深意重,所言所行皆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抢他的欢心。

可他明明也瞧不上她,为什么不肯放她走?

春喜想不通,便直接问出来:“并非是我要闹,而是我若继续留在大少爷身边,处境实在尴尬,大少爷不为我打算,难道还不许我为自己谋条出路吗?”

“你怎知我没有为你打算?”

卫凌泽反问,春喜浑身一震。

什么打算?

她不知情,她不参与,她不接受!

这时,房门被叩响,萧清禾轻柔的声音传来:“卫郎,是我。”

卫凌泽毫不犹豫地拽过春喜塞到桌案之下。

卫凌泽动作粗鲁,春喜的脑袋被狠狠撞了一下。

春喜咬着牙没敢吭声,心底怨念横生。

爹啊,要不您还是显灵劈死他吧。


萧清禾只是路过,和卫凌泽说了一会儿话便要离开。

卫凌泽亲自送她。

两人一走,春喜就从桌子底下钻出来。

她没犯罪,卫凌泽不过是假公济私,寻了个借口把她带回来说话罢了。

出了门,春喜溜得飞快,却在转角处撞上一个人。

速度太快,春喜来不及避开,整个人撞进对方怀里。

手忙脚乱把人推开,见不是卫凌泽,春喜松了口气,而后又眼前一亮,她飞快上前,踮脚凑到对方耳边低语:“有人在查盗尸之事,大人您可一定要小心啊。”

沈清渊也认出了春喜。

小姑娘梳好头发,小脸白净,五官秀丽,不似那一夜的狼狈,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灵动且活泼。

他没想到春喜在推开自己后又会突然靠近,耳廓被湿热的气息一喷,浑身都不自觉绷紧。

沈清渊喉结滚了滚。

他比春喜高出一个头,刚刚春喜撞上来时,恰好亲到他的喉咙。

虽然只是一触即离,那温软的触感却如同烙在皮肤上,挥之不去。

春喜并没有注意到沈清渊的异样,说完那句话她便退开。

卫凌泽在这时大步走来:“谁让你出来的?”

说着话,卫凌泽直接伸手来抓春喜。

然而还没碰到春喜的衣角,春喜就被沈清渊拉到身后。

养了三年的伤,卫凌泽的身体不比之前壮硕,在肩背挺阔的沈清渊面前,更显单薄。

卫凌泽面色一沉。

他来京兆府已经有十来日,和上上下下的同僚都打好了关系,唯有这个叫沈清渊的既不参加他的饭局,也不收他的礼。

不合群得很。

卫凌泽没有想到沈清渊会多管闲事,眼底闪过戾气。

但沈清渊的官职在他之上,至少在京兆府的地界,他不能对沈清渊动手。

咬牙压下火气,卫凌泽冷森森道:“她是我的丫鬟,我管教自己的丫鬟,还请沈大人让开。”

“大人,我早就恢复良籍不是他的丫鬟了!”

春喜立刻小声解释,而后大着胆子抓住沈清渊的袖子:“民女去祭奠父亲,不想碰到卫大人调查盗尸案,民女什么都不知道就被卫大人抓回来了,沈大人可一定要为民女做主啊!”

提起盗尸案,春喜的底气足了些。

她现在和沈大人是一伙的。

沈清渊看着卫凌泽问:“她说的可是真的?”

沈清渊一向独来独往,卫凌泽只觉得他沉闷又古板,这会儿被他一脸冷肃地看着,才发现他一身气势逼人,十分有压迫感。

卫凌泽生出两分忌惮,但很快又变成不爽。

如果不是受伤,他早该是统领千军的骠骑校尉,如今不过是暂时在京兆府任司法参军,很快便会晋升,沈清渊有什么资格这样跟他说话?

卫凌泽无视沈清渊,冷冷命令春喜:“现在过来,我可以不罚你。”

不是,我都恢复良籍了,你凭什么罚我啊。

春喜抓着沈清渊的袖子晃了晃:“大人,民女好害怕呀~”

小姑娘皮肤白里透粉,指甲盖更是粉嫩有光泽,墨色袍袖抓在指间色差极大,加上刻意夹着的声音,很是楚楚可怜。

沈清渊分神低头扫了一眼,下一刻,卫凌泽凌厉的拳风便迎面袭来。

沈清渊眼神一凛,揽住春喜的腰肢避开这一拳,而后抬腿反击。

甫一交手,卫凌泽便发现沈清渊的武功竟然在他之上,然而一开始太过轻敌,不过几个来回,卫凌泽便被沈清渊一记寸拳逼退。

那一拳看着轻描淡写,却逼得卫凌泽后退了好几步,肩膀更是痛得不行,反观沈清渊,他稳稳护着春喜,面上仍是云淡风轻。

“卫大人先是无故抓人,现在又要以下犯上,当真是要视昭陵律法于无物吗?”

沈清渊在京兆府待了近十年都未曾升迁,却是出了名的铁面判官,卫凌泽进京兆府第一日,便被提醒不能被他抓到错处,不然芝麻大的事,都能被他告到御前去。

卫凌泽不占理,又打不过沈清渊,只能让步:“方才是我冲动了,还请沈大人莫要与我一般见识。”

说完冷冷地看着春喜。

他知道刚刚让春喜躲在桌子底下有些伤人,他会补偿春喜,但前提是春喜不能在外人面前胡闹。

卫凌泽的眼神透着危险,春喜感觉后脊发凉,却还是站在沈清渊身边没动。

她已经不是卫家的丫鬟了,不必再对卫凌泽百依百顺,更不能让他觉得她在故意拿乔,妄图抬高自己的身份。

她是真的想安安稳稳过自己的小日子。

片刻的僵持后,卫凌泽冷笑着离开。

这才离开卫家几日,春喜就变得如此放肆,看来之前他真的是太宠她了。

他倒要看看她能嘴硬到什么时候!

等卫凌泽走远,春喜放松下来,感激地看着沈清渊:“多谢沈大人再次出手相救,如此大恩,民女没齿难忘。”

卫家大少爷瘫痪三年终于康复是眼下瀚京最惹人关注的事,就连沈清渊都知道卫家养了个忠心耿耿的丫鬟。

坊间都说这丫鬟命好,靠着三年朝夕相处的情分,定能讨个名分,做上风光体面的姨娘。

可春喜没要名分,要了自由。

连着两次见面,春喜都挺狼狈的,沈清渊盯着她亮闪闪的眸子看了会儿,沉沉道:“走吧。”

“去哪儿?”

“送你回家。”

春喜的眸子更亮了,恳切道:“沈大人,你可真是个好官。”

还是那辆马车,虽然少了具尸体,但坐两个人还是逼仄。

春喜尽量缩在角落,膝盖还是不可避免地碰到沈清渊的腿。

隔着春衫,沈清渊的体温传了过来。

外头日光正盛,马车里也是明亮的,春喜对着沈清渊那张满是正气的脸,生不出半点邪念,只想抱大腿求庇护。

她今天算是把卫凌泽得罪死了,叶二被刺了一剑肯定也记着仇呢,若能跟沈清渊搞好关系,至少日后还能有个喊冤的地方。

心里算盘打得噼啪响,春喜控制不住多看了沈清渊两眼。

沈清渊突然抬眸,笔直地望进她眼里:“看什么?”

“沈大人丰神俊朗,民女忍不住想多看两眼。”

在卫凌泽身边锻炼出来的拍马屁技能已刻入骨髓,夸人的话春喜信手拈来。

她正想趁机打探沈清渊的喜好,马车突然停下。

惯性让春喜向旁边栽去,眼看要撞到马车壁,又被沈清渊抓着胳膊拽回来,撞进满是松香的厚实胸膛。

“……”

不是吧,沈大人这么正得发邪的人跟她在一起都开始倒霉了?


“狗官!拿着朝廷的俸禄却不为民办事,你怎么不去死?”

“帮着奸商欺负孤儿寡母,害死人家的女儿还连夜下葬,连最后一面都不让人家见,这明摆着有鬼,这是把所有人都当成傻子吗?”

“就是,听说那姑娘死的时候已经有三个月的身孕了,那可是一尸两命啊。”

无数臭鸡蛋和烂菜叶子砸向马车,令人作呕的味道蔓延开来。

沈清渊扣着春喜的后脑勺压在胸口,拍了拍她的脑袋安慰:“有我在,别怕。”

沈清渊的胸膛很有安全感,春喜并不害怕。

她听了一会儿外面的谩骂,忍不住问:“那晚马车上的尸体是那位姑娘的吗?”

“嗯。”

“大人明明已经在查了,为何不让那姑娘的家人知道?”

“官府查案讲究证据和流程,未得家属允许不能开棺。”

女子出了嫁,便是夫家的人,不管她母亲如何哭闹,没有夫家同意,便不能开棺验尸。

沈清渊深夜盗尸虽然出于好意,却有违律法,不能让其他人知道。

春喜对沈清渊的敬意更上一层。

这世道贪官无数,愿意赌上自己的前程被人误解谩骂、也要查明真相的好官却是寥寥无几。

沈大人他配享太庙!

金吾卫的官差闻讯赶到,闹事的人顿时散得一干二净。

“金吾卫到了,大人,你没事吧?”

青书第一时间掀开帘子,却发现自家大人将那女子严严实实护在怀中,亲密极了。

大人他什么时候这么怜香惜玉了?

确定无事,沈清渊放开春喜,春喜一抬头,就见车夫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们。

“你别误会,我们……”

“呕!”

实在是太臭了,青书顾不上八卦,冲到街边吐得天昏地暗。

金吾卫借来竹竿挑起车帘,把两人救下马车。

沈清渊见春喜面不改色,有些好奇:“你怎么不吐?”

“不瞒大人,我练过。”

卫凌泽自尊心强,刚开始拉不下脸让人伺候,总会拉在床上,还生了褥疮,春喜前面伺候的人就是没忍住吐了,就被卫凌泽捅了个对穿。

为了活命,春喜苦练了一番,才能在卫凌泽面前保持镇定。

因此这会儿她胃里虽然翻涌得厉害,面上却看不出分毫。

“大人不觉得臭吗?”

春喜反问,沈清渊淡声道:“臭,但和尸臭比起来,算不得什么。”

金吾卫很快弄了辆干净马车来。

再次坐上马车,春喜忍不住暗自窃喜。

她不好总去京兆府打扰沈大人,但若知道他家在哪里,可以时常送些新鲜果蔬和特产,这一来二往,不就有交情了吗?

沈清渊的正直让春喜以为他定是两袖清风,屋舍简陋,谁知一下马车,两尊威风凛凛的石狮子和写着“清远候”三个大字的烫金门匾险些闪瞎她的眼。

侯门贵府竟能养出沈大人这么刚正不阿的人?

不过转念一想,若非背后有靠山,沈清渊怎能个卫凌泽正面起冲突?

春喜心下稍安,越发坚定要牢牢抱住沈大人的大腿。

清远候府的豪阔不输卫家,过了垂花门,便有丫鬟领着春喜去客房沐浴更衣。

主院里,清远侯夫人莫氏听闻沈清渊被人当街砸臭鸡蛋和烂菜叶子,脸上顿时笑开了花,嘴上倒是义正言辞:“皇城脚下什么时候出了这样的刁民,竟敢当街辱骂朝廷命官,真是放肆!”

一旁伺候的贾嬷嬷连忙道“也不怪那些刁民,实在是那女子死得蹊跷,孤儿寡母的太可怜了,大少爷又素来冷漠,定然是叫人寒了心,才激起民愤。”

这话说到莫氏心坎儿上了,她欣赏着手上刚涂的蔻丹,勾唇道:“是啊,他这样没有人情味儿,难怪在京兆府这么多年都没有什么建树,等越儿春闱高中,怕是要压他大哥一头了。”

贾嬷嬷立刻夸赞二少爷才能过人,等把莫氏哄高兴了才说:“方才大少爷还带了位姑娘回来。”

“什么样的姑娘?”

莫氏顿时坐直了些,眼底闪过寒光。

沈清渊并非莫氏亲生,莫氏觊觎世子之位已久,眼看沈清渊这些年碌碌无为,断不能在这个时候让沈清渊得到什么助力。

“回夫人,那姑娘衣着寻常,容貌只是秀丽,算不得出众,浑身上下连一样拿得出手的首饰都没有,出身应当不高。”

出身不高?

莫氏放松下来,心情很好地吩咐:“大少爷难得带姑娘回家,贾嬷嬷你去库房把那只白玉绞丝纹镯给她送去,就说是我给她的见面礼。”

“是。”

春喜刚洗完澡换好衣服,就收到了贾嬷嬷送来的镯子。

春喜在卫家见过不少好东西,一看这镯子就知道很贵重,她连忙推辞,贾嬷嬷却不由分说地把镯子戴到她手上。

“大少爷第一次带姑娘回家,夫人可高兴了,这镯子只是夫人的一点儿心意,姑娘一定要收下,日后姑娘有什么事,也尽可到府里来。”

“……”

别的高门贵府都是怕自家儿子被狐狸精缠上,清远侯夫人怎么这么热情好客?

沈清渊很快也收拾妥当。

等贾嬷嬷离开,春喜立刻取下镯子递给沈清渊:“这镯子实在是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无妨,收着吧,”沈清渊不以为意,“今日你受了惊吓,就当是赔礼。”

“今日之事又不是大人的错,岂有让大人向我赔礼的道理。”

春喜直接把镯子塞进沈清渊手里:“大人救了我两次,该我谢谢大人才对,我别无所长,唯有厨艺尚可,不知大人能不能吃辣,改日我做了肉干送来给大人尝尝。”

镯子没在春喜手上戴多久,取下来后却留有余温,沈清渊把东西收入袖中,淡淡应道:“好。”

时辰不早了,沈清渊不用回京兆府,只派青书送春喜回家。

莫氏听到这个消息有些失望。

正想派人好好打探这女子的背景,下人突然来报:“夫人,不好了,二少爷不小心掉书院茅厕里了!”

“什么?”

莫氏失声惊叫,而后怒气冲冲地朝沈清渊的院子冲去。

她一定要撕了这个伪君子!


莫氏气势汹汹地杀到沈清渊的问心院,很快又铩羽而归。

青书送完春喜回来,战事已然结束。

问心院里,沈清渊正坐在案前看书。

屋里燃着香,手边摆着茶,悠然闲适极了。

任谁也想象不到不久前这里还剑拔弩张,闹得不可开交。

青书有些疑惑。

之前大人说夫人总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所以即便夫人做了什么,也懒得计较,怎么今日就计较起来了?

正想着,沈清渊开口:“人送到了?”

青书立刻收拢思绪:“送到了,春喜姑娘还给小人抓了一捧红薯干。”

沈清渊翻书的动作一顿,掀眸朝青书看来:“好吃吗?”

“挺好吃的,很甜,也有嚼劲儿,回来的路上小的就吃完了。”

“嗯。”

沈清渊收回目光,未再多言。

青书有些莫名其妙。

大人不是向来不重口腹之欲吗,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

京兆府的官员被当街砸臭鸡蛋的事迅速传开,王氏扎在隔壁李婶家听八卦,连春喜晚归都没顾得上骂。

晚饭时王氏故意拿话点春喜:“当娘的哪有不疼女儿的,若是我的女儿这样不明不白地被人害死,别说扔狗官臭鸡蛋,就是豁出这条命,我也要为女儿报仇。”

春喜没有半点儿动容,只道:“您要是真的心疼女儿,还是早点儿找媒婆给你女儿说亲吧。”

王氏不爱听这话,刚要斥责,又听春喜说:“我今天去给爹烧香碰到卫大少爷了,他认定我心机深重,离开卫家是故意拿乔,我若再不嫁人,咱们家怕是要大祸临头了。”

王氏脸色大变,连忙追问细节,听到春喜仗着有沈清渊撑腰把卫凌泽彻底得罪,气得摔碗。

“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蠢货,大少爷分明对你有意,你服个软便是,你怎么能煽动外人去打他呢?”

“他的意思是让我做见不得光的外室,娘也不怕传出去让人戳脊梁骨?”

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

做人外室是最最下贱也最令人耻笑的。

钱氏和曹文都在,王氏没想到春喜会这样直白地说出来,老脸顿时臊得通红。

她强词夺理:“大少爷何曾说过要让你做外室,你若真的对大少爷没有爱慕之情,为什么不敢继续留在大少爷身边伺候?”

有三年功劳在,春喜要留下继续做卫凌泽的贴身丫鬟,便是正妻过了门,也不能发卖了她去。

只是会变成眼中钉肉中刺,日日被磋磨罢了。

王氏的不可理喻刷新了春喜的认知,她讥讽地看着王氏:“反正人我已经得罪了,娘若当真不愿将我嫁出去,咱们一家人一起下黄泉正好也有个伴儿。”

扔下这话,春喜低着头大口大口地吃饭。

王氏却如鲠在喉。

钱氏怀着身孕,本就多愁善感,听到春喜说一家人都要下黄泉,顿时满脸惶恐,曹文才八岁,亦被吓到,两人皆是可怜巴巴地看着王氏,好像她是什么恶人,故意欺负春喜。

怒气翻涌了会儿,王氏捶着胸口大声哭起来:“真是作孽啊,天底下怎么有你这种逼着亲娘非要嫁人的女儿,老曹,你睁开眼睛看看,这就是你养的好女儿!”

王氏嗓门儿大,这一嗓子嚎出来,左邻右舍全都跑来看热闹。

隔壁李婶和王氏最为亲厚,第一时间扶住王氏,王氏越发有了底气,朝着众人哭诉。

哭她年少守寡,哭她一人拉扯三个孩子,哭她家里家外操持,再过不久还要给儿媳妇伺候月子,她的女儿却在这个时候闹着要嫁人,一点儿也不体谅她。

姑娘恨嫁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王氏又说得这样惨,众人都指责春喜不懂事,一点儿也不体谅王氏。

春喜垂眸坐着,并不为自己辩解。

等众人把春喜数落一通,王氏才又开口:“我也不是要留你在家伺候你大嫂,只是家里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实在是没有多余的钱给你置办嫁妆。”

这才是王氏的目的。

春喜在卫家待得牙尖嘴利,王氏根本说不过,只能靠着人多压制。

春喜彻底得罪卫凌泽,这婚事确实不能继续拖下去了,但王氏不想给嫁妆。

不管是春喜这些年拿回家的钱,还是春喜从卫家带回来那些绫罗绸缎,王氏统统都不想让春喜带去婆家。

可她也不想承担苛刻女儿、霸占女儿财物的恶名。

那就只能让左邻右舍作证,是春喜忤逆不孝、有错在先。

王氏的心思并不难猜。

春喜不想撕破脸让外人看笑话,温声道:“这些年我在卫家赚的钱几乎都拿回家里了,既然娘说家里没钱,我也不为难娘,嫁妆我可以不要,但也请娘承诺,以后再不伸手问女儿要钱。”

春喜实在太过冷静淡然,王氏不免怀疑她是不是有生钱的路子没有说出来,但一想到春喜这些日子好吃懒做的样子,王氏又心里打鼓。

哪有躺在家里吃吃喝喝就能赚钱的路子,这小妮子怕是故意装深沉,想从她手里骗钱呢。

而且她始终是春喜的亲娘,就算她亲口答应以后不问春喜要钱,春喜难道真的能不管她?

思来想去,王氏终于下定决心:“好,只要你不要嫁妆,以后我就再不开口问你要钱。”

春喜点点头,看着曹文:“口说无凭,阿弟去拿纸笔来,让娘立个字据,再请诸位叔伯婶婶帮忙按个手印。”

还要立字据按手印?

人家可是亲母女,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他们今天按了手印,改天人家和好了,他们岂不是里外不是人?

而且春喜可是刚从卫家得了那么多赏赐回家,随便卖两匹布就够置办嫁妆了,哪能一点儿不给?

原本看着热闹想要主持公道的众人全都改了口风,纷纷劝王氏气量大些,别跟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见识。

这些年没有春喜在卫家为奴为婢,曹武能娶上媳妇儿吗?曹文能念书吗?

众人劝说的话在王氏听来更像是摁着她的头要她向春喜低头认错。

天底下哪有娘老子跟女儿认错的?

王氏气性上来,板着脸呵斥曹文:“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去拿纸笔来!”


王氏原是不识字的。

春喜四岁时,父亲开始抓着她的手教她写字,还会留下功课,他走镖时经常好几个月不在家,只有王氏陪着春喜。

王氏觉得女子读书无用,但丈夫的话她不敢违背,也希望女儿的聪慧能让丈夫归家时高兴几分,便找人询问,自己学会了,再教给春喜。

笔墨纸砚拿来,王氏很快就写好了字据,又咬破自己的手指摁上指印。

春喜想到幼时被王氏教着写字的场景,再看着那血红的指印,一颗心还是控制不住有些闷痛。

等王氏写完,春喜立刻拿过笔写自己的。

她不要嫁妆,出嫁之后,亦不会问娘家要一个铜板。

按上手印,两人交换字据,王氏心里也发慌,面上却还是强硬道:“明日我就去找媒婆,既然你这么能耐,那就不要再吃家里一粒米,房费也记得给。”

一个未出嫁的小姑娘,在娘家没了容身之地还能去哪儿?

钱氏小心翼翼地拽了拽春喜的胳膊:“好妹妹,娘说的都是气话,你别当真,你跟娘服个软就没事了。”

曹文则抱住春喜的腿撒娇:“阿姐,你才刚回家,我舍不得你这么快就嫁人,你在家多陪陪我好吗?”

左邻右舍也都跟着劝春喜认错。

王氏毕竟是她娘,纵然说话狠了些,但守寡多年拉扯一家子实在是不容易,她这个做女儿的不忍着让着还能怎么样呢?

春喜不觉得自己有错。

她拿出一两银子放到桌上:“外面最便宜的客栈一天的房费也就三文钱,超过这个价我就出去住。”

王氏没想到春喜真的要跟她反抗到底。

王氏拿走那一两银子,浑身气得发抖:“好好好,你在卫家学到本事,翅膀硬了,以后我全当没有你这个女儿!”

王氏说完落下泪来,这下是真的伤心了,众人连忙安慰,春喜直接回屋插上门栓,任由王氏和众人数落她忤逆不孝。

王氏骂了大半夜才睡觉,第二日一大早便出门找张媒婆去了。

张媒婆消息灵通,早就把春喜的情况掌握,王氏刚提了一嘴,媒婆便笑着说:“你家春喜长得漂亮,又是个吃苦耐劳的,虽然年纪大了点,但也很好说人家的,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吧。”

王氏很是意外:“春喜这三年是在卫家大少爷身边伺候的,你可能不知道……”

“我知道,卫大少爷之前受伤瘫痪在床,他如今能好起来,都是你家春喜的功劳,这说明春喜命格好,福气旺,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呢。”

张媒婆把春喜一顿夸,还不忘奉承王氏,说她教女有方,王氏不免跟着飘飘然。

若不是她忍痛把春喜卖进卫家,春喜哪能有如今的造化,被人抢着要?

王氏的心情好起来,准备回家再好好训斥春喜一番,然而回到家却发现家里冷锅冷灶,什么吃的都没有,春喜和钱氏也不在家。

王氏气哼哼地给自己煮了一碗清水面,刚吃完,两人就回来了。

钱氏脸上本是带着笑的,看到王氏,笑意一收,恭敬开口:“娘,你回来啦。”

钱氏说完没忍住打了个嗝儿。

王氏立刻闻到了蒸羊肉味儿。

好啊,她在家吃清汤寡水的面条,她们倒是出去吃香的喝辣的。

真是反了天了!

王氏要发怒,又见钱氏把袖子往下拉了拉,挡住腕间的银镯子。

王氏立刻瞪向春喜,然而不等她开口,春喜就拿着买回来的东西进了厨房。

王氏跟进厨房,看到春喜拿出一只野兔和一大坨猪肉,除此之外还有辣椒香叶八角之类的东西。

其中有好几样东西比猪肉都贵!

王氏的眼皮突突地跳了两下。

家里的钱都是她管着,她回来就清点了一遍,而且放在她屋里的布匹也没动过,春喜这么大手大脚,定然是藏私了!

难怪这丫头这么硬气的不要嫁妆,原来是得了更大的好处!

想来也是,卫夫人那么疼爱儿子,怎可能用一马车布匹就把春喜打发了。

卫夫人给春喜多少赏银?几千两还是几万两?

王氏越想越觉得心如猫抓,忍不住骂春喜:“你这没良心的死丫头,心眼子不用在外人身上,全用来对付自家人,卫夫人到底给了你多少钱,让你狠心到要跟家里划清界限?”

王氏后悔了。

后悔不该没弄清楚春喜到底得了多少赏赐,就跟春喜闹得这样难看。

一想到春喜如今不愁嫁,还要带着大笔的钱去别人家,王氏就感觉像是有人在割自己的肉。

看到王氏一脸痛苦,春喜勾了勾唇,讥讽道:“我如果不留个心眼,昨晚已经被娘扫地出门了。”

被调去凌枫院照顾卫凌泽的时候春喜就明白,她若想活得好,只能靠自己。

顾忌着春喜身上的“巨款”,王氏的语气缓和下来:“谁要赶你出门了,你是我拼死拼活生下来的,若不是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让我下不来台,我能被你气得说胡话吗?”

春喜不接这话,打水把兔子清洗干净放到案板上,然后问王氏:“柴火和油我会折算成钱给你,使用锅灶还要另外收钱吗?”

春喜全然把王氏当成陌生人讲价,王氏被噎得死死的,扔下一句“随你便”,面色铁青地回屋。

春喜并不在意,手起刀落,把兔子剁成拇指大小的肉块儿。

肉干需要反复蒸晒才能制成,她准备先做些兔子肉送给沈清渊尝尝。

卫家饮食讲究,府里养着几个会不同菜系的厨子,为了能更好地照顾卫凌泽,春喜也跟着学了一些,如今倒是派上了用场。

大火烧油,下入腌制好的兔子肉煸炒至金黄,再下入盐,辣椒、青红辣椒和香料翻炒上色,最后出锅前撒上一把白芝麻,香喷喷的麻辣兔肉就做好了。

放凉以后浸满油汁更好吃。

春喜把全部兔肉盛出,装进食盒,收拾完厨房便提着食盒出门去。

她前脚刚走,王氏后脚就进了厨房。

她早就被香味儿勾得口水直流,却见春喜一点儿肉渣都没给她留下,连锅都洗得一点儿油腥都没有。

这个胳膊肘往外拐的死丫头要把兔子肉拿出去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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