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寂和疯狂。
这是……二十岁的我。
我活过来了。
我重生了!
而且,刚好重生在悲剧发生的前一天。
前世,就是今天晚上,简家的订婚宴,我被设计和简秋的大哥简明远衣衫不整地出现在同一个房间,被所有人“捉奸在床”。
然后,那些“证据”就一件件冒了出来,把我的罪名钉得死死的。
简家,这个我曾经削尖了脑袋想嫁进来的豪门,这个把我捧上天又狠狠踩进泥里的家族,我回来了!
我伸出手,摸了摸镜子里自己的脸,冰凉的触感让我无比清醒。
手腕上,那条简秋送我的钻石手链,此刻正安静地躺在首饰盒里——前世,这手链的搭扣被动了手脚,在我跟简明远“争执”时“不小心”脱落,成了我“主动勾引”的又一个铁证。
梳妆台的抽屉里,还放着一部备用手机,前世的我傻乎乎地以为简秋爱我,手机里存满了我们的甜蜜合照和聊天记录,结果呢,这些都成了日后伪造我和简明远“奸情”的素材。
一切都还没发生。
一切都还来得及!
一个冰冷到骨子里的念头在我心里疯长。
老天爷让我再活一次,可不是让我来认命的!
这一次,我要让他们也尝尝声名狼藉,万劫不复的滋味!
墙上的钟,指向上午十点。
离晚上的订婚宴,还有十个小时。
我的嘴角,慢慢咧开一个淬了毒的笑。
“我会去的。”
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一字一顿,声音寒得掉渣,“这一次,该身败名裂的,是你们。”
简秋,林薇薇,还有简家的每一个杂碎。
你们的死期,到了。
我打开衣柜,目光落在角落里那件香槟色礼服上。
前世宴会上,我穿的就是这件,被林薇薇事先泼了红酒,逼得我只能去休息室换衣服,然后就掉进了他们的圈套。
这一世,它配不上我。
我挑了件黑色丝绒长裙,款式简单,但绝对能把那群妖魔鬼怪衬成土鸡。
黑色,最配我此刻的心情,也最适合接下来的大戏。
换好衣服,化上精致又带着攻击性的妆,镜子里的我,眼神又冷又硬。
再也不是那个天真好拿捏的沈清许了。
现在的我,是从地狱里爬回来的复仇鬼,只为拉他们一起下地狱而活。
“咚咚咚。”
敲门声又响了,是管家:“大小姐,先生让您快点,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