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在那里,青砖瓦房,会让人有一种时光穿梭的错觉,仿佛回到了古代。
那样,她就可以和我隐姓埋名,相伴一生。
她总说我傻,可每次说起这个,我觉得她比我还傻。
她是一个很理智的人,可在去西安这件事情上,她傻得执着,也执着的傻。
那个时候的我并不能明白,她执着的,不是去西安,而是和我隐姓埋名,相伴一生。
我也很认真地应允她,等到我大学毕业了,能挣钱了,我就存多多的钱,和她在那座古色古香的城市买一套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共度余生。
那个时候的我,是知道生活不只有诗和远方的。
所以开始在自己课余时,打零工赚钱。
哪怕五十一百,在我眼里都是我和她的那个小家的点点累积。
可是,工作后的她和还在读书的我生活越来越不能在同一个轨道上。
我们再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在落日余晖下漫步,在山花烂漫中相拥,在漫天飞雪里白头。
她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繁重的工作压得她抬不起头,频繁的出差也让她可以用来陪我的时间越来越少。
我抱怨过,可是看着她疲惫不堪的双眼,我还是妥协了。
默默地为她做好每次出差的后勤工作,替她收拾好需要用到的一切,连同我对她满满的思念,一起装进方正的行李箱内。
那个时候,为了能更多的和我待在一起,她在那座城市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我也从学校搬到了那座房子里,为她洗手作羹汤。
每个她出差的夜晚,我都要抱着沾满她气味的衣服才能入睡。
不知不觉中,我对她的痴迷和依赖达到了一个我自己都想不到的程度。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发生,又被人在后知后觉中发现,最后大多数的人只能在自己的无知无觉中发怒。
那也是一个同样微风和煦的夜晚,我看到她被一个男人紧紧地拥着,走在我们携手走过的,洒满落日余晖的街道上。
头紧紧地挨着,像是在亲吻。
可明明她告诉我的是,晚上部门聚会,她需要晚一点回家。
而我却在去给她买她爱吃的烧烤的路上,看到了这一幕。
那一刻,我崩溃了,站也不是,走也不是。
我终于明白我是她拿不出手的爱人,是她不能公之于众的存在。
我失魂落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