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抖音热门的其他类型小说《爱情的感悟全文》,由网络作家“河曲城的前凉成王”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者干脆就是错的。但总会有一双是对的,舒服的,能陪你走很远的路。那双鞋,说不定已经在路上了,也可能需要我自己去找。在那之前,光着脚走一段,也没什么不好。脚下的泥是实的,风是自由的。我站起来,拎着鞋,沿着江岸往回走。不回头。这双红鞋,不会再走回头路了。
《爱情的感悟全文》精彩片段
者干脆就是错的。
但总会有一双是对的,舒服的,能陪你走很远的路。
那双鞋,说不定已经在路上了,也可能需要我自己去找。
在那之前,光着脚走一段,也没什么不好。
脚下的泥是实的,风是自由的。
我站起来,拎着鞋,沿着江岸往回走。
不回头。
这双红鞋,不会再走回头路了。
一次穿上那双红鞋。
脚后跟的伤口早已结痂,留下淡淡的粉色印记,这次穿进去,竟不觉得那么挤了。
不是去见谁,也不是非要证明什么。
就是天气很好,阳光跳到鞋面上,亮晃晃的,像给它单独打了一束追光灯。
我心里有个声音说,是时候让它出来走走了,正大光明地。
我没化妆,头发随意扎了个低马尾,套了件舒服的白裙。
这双鞋,是全身唯一的亮色,也是唯一的刻意。
出门前,我对着镜子转了一圈。
镜子里的人,好像有点陌生,又好像本该如此。
我对着她,轻轻抬了抬下巴。
走在大街上,路过商店橱窗,玻璃上映出我的影子。
我停下来看了几秒。
她的背挺得很直,步子不大,但每一步都踩实了。
不再是那个踮着脚尖,努力跟上别人步调,还要假装轻松的模样。
她就是她自己,走在她自己的节奏里。
有人看我。
我感觉到了。
不是那种评判衣服或者身材的目光,就是单纯的好奇。
也许是因为鞋太红,也许是因为我走得太平静。
我回看过去,对方反而不好意思地移开了视线。
我没觉得冒犯,也没觉得得意,就是觉得有点好笑。
原来不躲闪,感觉是这样的。
晚上有个饭局,是一个新认识的朋友组的。
这个圈子很新鲜,没人认识我的过去,也没人关心我曾经是谁的谁。
饭桌上,大家聊最近看的书,聊工作上的新项目,有个戴眼镜的男生激动地讲AI绘画,唾沫星子差点飞进菜里。
有人聊起失败的感情经历,语气坦荡,像在说别人的故事,说完还自嘲一句:“当时真是瞎了眼,幸好及时止损。”
引来一片善意的哄笑。
没人打探我的私事,也没人问我为什么一个人。
好像每个人都默认,你有你的世界,我有我的轨道,互不干扰,偶尔交汇。
我听着,笑着,也插了几句话。
讲了个之前工作里遇到的糗事,把自己逗乐了,大家也跟着笑。
气氛很松弛。
点菜的时候,菜单传到我手里,我没客气,直接点了两样自己惦记很久的菜,一个是辣子鸡,一个是响油鳝糊。
以前跟他吃饭,总要顾忌他嫌油腻,嫌不健康。
席间有人注意到我的鞋,一个打扮时髦的女孩问:“你这鞋颜色真好看,哪儿买的?”
我低头
你昨晚穿的红鞋很好看。”
指尖悬在屏幕上方,没有动。
这句话,多么熟悉。
曾几何时,这样的话是我的糖,是我的兴奋剂。
他说我好看,我便觉得自己光芒万丈。
他说我性子直,容易得罪人,我就学着说话前先在心里绕三个弯。
他说两个人在一起,平平淡淡才是真,少点争执,我就把所有不满和委屈都咽进肚子里,扮演一个温顺平和的女朋友。
我以为那是爱,是包容。
很久以后才明白,他只是在用他的喜好打磨我,想把我变成他橱窗里那个完美的、符合他审美的娃娃。
现在,我不想再扮演任何人了。
疼了就该皱眉,饿了就想吃东西,哪怕吃相难看。
穿磨脚的红鞋,就算疼得龇牙咧嘴,那也是我自己的选择,与旁人无关。
中午去超市补充冰箱,回来时在电梯口遇见楼下的小姑娘。
她手里提着两杯奶茶,见到我眼睛一亮:“姐姐,昨天看到你穿的红鞋,太好看了!
我今天也去买了一双差不多的。”
她兴奋地把脚往前一伸,一双崭新的红色高跟鞋,款式和我的几乎一模一样,鞋面光洁,没有一丝褶皱。
“好看是好看,”我弯腰打量着那双鞋,又看看她的脚,“穿上走路,脚受得了吗?”
她用力摇头,脸上的笑容像刚出炉的面包,蓬松又明亮:“不疼啊!
我觉得挺舒服的!”
我直起身,也笑了:“舒服?
那是你还年轻,脚皮都比我厚实。”
她眨眨眼,似乎没太理解我的意思,低头吸了一大口奶茶,含糊地说:“可能吧。”
看着她蹦蹦跳跳转身回家的背影,我忽然觉得,她其实一点也不像当年的我。
我穿上那双红鞋时,心里是忐忑的,带着孤注一掷的决心,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刃上,笑容也是紧绷的,生怕一不小心就露出破绽。
哪有她这么轻松自在。
晚上洗完澡,我坐在阳台上吹风。
对面楼里亮着星星点点的灯火,窗户格子里上演着一幕幕无声的生活剧。
有人在厨房忙碌,有人影在客厅晃动,似乎在争吵,还有人在阳台晾晒衣服。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人有场难打的仗。
我把那双磨脚的红鞋拎出来,放在阳台角落的空地上。
月光洒下来,落在鞋面上,反射出暗哑的光。
它静静地待在那里,像一个
汤,偶尔掀开盖子,冒出来的也只是让人呛咳的冷烟。
还旧友,不知道是哪路神仙旧友。
我站起来,把创可贴仔细贴好,虽然知道没什么大用。
走进便利店,给自己点了杯热豆浆,暖暖手心。
走到地铁口,天已经大亮。
路过商场的橱窗,巨大的玻璃映出我的身影。
红鞋依然很亮,扎眼得很。
有时候,鞋合不合脚,磨不磨脚,或许真的没那么重要。
重要的是,你有没有勇气在疼得受不了的时候,把它脱下来,承认它不适合你。
我弯腰,解开鞋袢,把那双漂亮的红鞋脱了下来,拎在手里。
鞋子沉甸甸的。
脚底板接触到微凉的地面,起初有点不适,但很快,一种奇异的轻松感蔓延开来。
我赤着脚,拎着鞋,走进了清晨的街道。
空气清冽,大部分人还在沉睡。
偶尔有早起的人经过,投来诧异的目光,我没理会。
我在走我自己的路。
前面通向哪里,我不知道,甚至不确定会不会绕了一圈又回到某个相似的起点。
但我清楚地知道,回头路,我是绝对不会再走了。
脚下的路,虽然冰凉,却无比真实。
4、 清晨觉醒清晨六点半,我赤脚提着那双惹眼的红鞋,走在回家的路上。
柏油路面带着凌晨的凉意,硌得脚底板有些生疼。
城市像个刚被闹钟吵醒的巨人,慵懒地舒展着筋骨。
街边的早点摊支起炉灶,白色的蒸汽混着油条的香气在晨光中弥漫。
我混在行色匆匆的上班族中间,他们低头看着手机,或者小口啜着豆浆,没有人留意我这个提着高跟鞋、像刚参加完一场午夜狂欢的怪人。
推开家门,客厅里一片明亮。
我把鞋随手扔在玄关,径直走向浴室。
脱掉皱巴巴的裙子时,才留意到脚后跟。
创可贴不知何时掉了,水泡磨破了,暗红的血和组织液黏在皮肤上,看着有点狼狈。
我拧开热水龙头,试了试水温,把脚放进去。
温水漫过脚踝,起初是刺痛,然后渐渐舒缓。
破损处的血丝慢慢在水里散开,一缕一缕,染着水色。
痛感清晰地传来,我却低低笑了一声,带着点自嘲。
选这双鞋的时候,就该料到这结局。
疼,是自找的。
我靠着冰凉的瓷砖坐在地上,水汽氤氲。
拿起手机,屏幕亮起,一条新消息。
是他。
——“
区的高跟鞋。
试穿的时候我就知道,鞋楦太硬,皮质也硌脚,穿一天肯定完蛋。
可他看着满意地点点头:“嗯,这个还行。”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你硬生生把自己塞进一双不合脚的鞋里,忍着疼,期望对方能看懂你的付出。
但他只是低头看看鞋,评价一句“漂亮”或者“有气场”。
至于你的脚疼不疼,流没流血,他好像根本没那个概念。
后来有次去逛高级商场,穿着另一双他觉得“有气场”的高跟鞋。
他突然问:“你是不是不太会穿高跟鞋?”
我当时心里咯噔一下,没吭声,只是默默加快脚步走到他前面,后背挺得笔直,每一步都刻意踩稳,脚踝绷得紧紧的。
他没跟上来,隔着几步远,声音飘过来:“你这样走路,看着有点费劲。”
那一刻,我心里最后一丝侥幸也没了。
他永远只看得到外表,看到我走路“费劲”,却想不到是因为鞋子挤脚,更不会问一句“要不要换一双”。
他只关心我“看起来”怎么样。
便利店的店员是个挺年轻的小姑娘,扎着马尾。
她出来扫地,看见我坐在台阶上对着脚后跟发愁,又瞟了眼旁边那双惹祸的红鞋。
她没多问,转身回店里,拿了片创可贴递给我。
“喏,先贴上吧。
这种鞋看着好看,走不了远路的,容易崴脚。”
我接过来,低声道:“谢谢你。”
她笑了,有点腼腆:“不用谢。
我妈以前也爱穿这种鞋,老说穿得好看才有气场,结果脚疼得嗷嗷叫。”
看着她,我好像看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也是那样,觉得为了某些东西,疼一点不算什么,甚至有点骄傲,好像那疼痛是什么勋章。
现在想想,真是傻得可以。
我在便利店门口的长椅上坐了很久,看着天色一点点从墨蓝变成灰白,再透出微光。
手机震了一下,我划开屏幕,是他朋友圈的更新。
时间显示是几小时前。
一张照片,角度取得很刁钻,只拍了饭桌一角,满桌佳肴,却不见人脸。
只有一只吃了一半、剩下虾尾的虾,孤零零地搁在白瓷盘边缘,旁边还有几滴酱油渍。
他配的文字是:“旧友相聚,岁月如歌。”
我盯着那只虾,没忍住,嗤笑了一声。
岁月如歌?
他倒真敢写。
这几年明明寡淡得像碗忘了放盐的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