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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皇子:暴君求我为大明续命朱慈烺汪鹏后续+完结

天下无二汪 著

女频言情连载

“饭都堵不住你们嘴,赶紧吃,晚上我还有事,海峰跟我进城”。“好嘞!”徐海峰立马眉开眼笑,接过珍姐递过来装冒尖的一大碗菜肉饭,道了声谢,大口大口吃的那叫一个香甜。“秦逸,我需要海峰给我领路,你在家照顾好她们,这很重要!”“是!长官!”秦逸原本哈下去的腰身,立马挺得笔直,大声回复。“很好!就很精神!”逸哥儿同样眉开眼笑的大口刨着菜肉饭,两个小子互相翻着白眼,谁也不服气谁。“海峰你多大啊?”坤兴公主朱媺娖在旁边看的好笑,就随嘴问了一句。“我今年十五!”“几月?”“十一月”。“几号?”“初三”。“噗嗤!”秦逸赶紧捂住嘴,差点被喷了一脸的朱媺娖,嗔怪的白了他一眼,逸哥儿心头狂跳,赶紧埋头跟菜肉饭较劲。“呐!我是十月二十九,秦逸十一月初一,我是...

主角:朱慈烺汪鹏   更新:2025-04-20 1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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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朱慈烺汪鹏的女频言情小说《穿成皇子:暴君求我为大明续命朱慈烺汪鹏后续+完结》,由网络作家“天下无二汪”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饭都堵不住你们嘴,赶紧吃,晚上我还有事,海峰跟我进城”。“好嘞!”徐海峰立马眉开眼笑,接过珍姐递过来装冒尖的一大碗菜肉饭,道了声谢,大口大口吃的那叫一个香甜。“秦逸,我需要海峰给我领路,你在家照顾好她们,这很重要!”“是!长官!”秦逸原本哈下去的腰身,立马挺得笔直,大声回复。“很好!就很精神!”逸哥儿同样眉开眼笑的大口刨着菜肉饭,两个小子互相翻着白眼,谁也不服气谁。“海峰你多大啊?”坤兴公主朱媺娖在旁边看的好笑,就随嘴问了一句。“我今年十五!”“几月?”“十一月”。“几号?”“初三”。“噗嗤!”秦逸赶紧捂住嘴,差点被喷了一脸的朱媺娖,嗔怪的白了他一眼,逸哥儿心头狂跳,赶紧埋头跟菜肉饭较劲。“呐!我是十月二十九,秦逸十一月初一,我是...

《穿成皇子:暴君求我为大明续命朱慈烺汪鹏后续+完结》精彩片段


“饭都堵不住你们嘴,赶紧吃,晚上我还有事,海峰跟我进城”。

“好嘞!”

徐海峰立马眉开眼笑,接过珍姐递过来装冒尖的一大碗菜肉饭,道了声谢,大口大口吃的那叫一个香甜。

“秦逸,我需要海峰给我领路,你在家照顾好她们,这很重要!”

“是!长官!”

秦逸原本哈下去的腰身,立马挺得笔直,大声回复。

“很好!就很精神!”

逸哥儿同样眉开眼笑的大口刨着菜肉饭,两个小子互相翻着白眼,谁也不服气谁。

“海峰你多大啊?”

坤兴公主朱媺娖在旁边看的好笑,就随嘴问了一句。

“我今年十五!”

“几月?”

“十一月”。

“几号?”

“初三”。

“噗嗤!”

秦逸赶紧捂住嘴,差点被喷了一脸的朱媺娖,嗔怪的白了他一眼,逸哥儿心头狂跳,赶紧埋头跟菜肉饭较劲。

“呐!我是十月二十九,秦逸十一月初一,我是大姐,秦逸是二弟,你是三弟!来!叫声凌云姐听听!”

“凌云姐!”

“哎!嘻嘻嘻嘻!”

秦逸坏坏的开口:

“叫俺声二哥听听!”

“滚犊子!等你打的过我再说!”

“我是骑马伤了腿,行动不方便才着了你的道,等我伤好了,有你苦头吃!”

“是嘛?猪鼻子插大葱,你就装象!”

“哼哼!黑龙十八手听说过没?鹏哥教俺两招了,正好拿你练练手!”

……

鹏哥吃着香喷喷的菜肉饭,听着两个小弟叽叽喳喳的斗嘴,听着妹妹开心的笑声,心头一片温暖,是啊!就很好!

另一段历史上这个可怜的女孩,明年被伪清假惺惺嫁了,就是那个早就定下来的驸马周世显。

十六岁怀孕五个月,说是难产而死,但相关记载说是头面部有重击伤痕。

伪清打的是为崇祯帝报仇的旗号进的京,布告天下要善待并供养朱家子孙。

还真有人上了当,不管是自愿的,还是被人指认的,男的都是以冒充前明王孙,统统斩立决。

女的都被许配给满人当侍妾,一言不合就暴病而亡,善他大爷的待,从开始就没准备让这些人活。

“少东家,夜行衣小的改好了,您一会儿试试合不合身”。

一直没做声的小太监何甲新,吃的很快,等看到鹏哥吃完后,从西耳房捧出一身黑色的衣服。

这是路上鹏哥拿出来的黑布让他帮做的,剪子针线啥的都准备好了。

何甲新是尚衣监的监工,虽然品级不高,但是确实是真材实料,就在路上比比划划的裁剪。

走一路缝一路,到了这边又急着赶工,居然也缝出来一件像模像样的套头连体衣。

“做出来了?这么快?我还以为得有几天呢”。

“主要是少东家指导的详细,小的这是混饭吃的手艺,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何甲新嘴上说的谦虚,实际上心里也开心的不行,他是从底层爬上来的,不能挟功自傲,必须要做个对主子有用的人,这是刻在骨子里的信条。

“我去试试啊!”

捧着夜行服的鹏哥真是很吃惊,术业有专攻啊,没想到这何甲新还有这个能力。

一个不起眼的小太监,冒着生命危险,和小宫女费玉珍两人,轮流背着受伤昏迷的公主逃出皇城。

一片大乱、人心惶惶之下,没有出卖公主,不离不弃的守护她,这对皇太子朱慈烺来说就是大恩一件。

(别小瞧这一点啊!亲外公能把三个亲外孙送进虎口,你敢信?)

而许下承诺的鹏哥,自然不会干出过河拆桥的龌龊事,两名忠仆未来哪怕啥事不做,鹏哥都会安排的妥妥帖帖。

不敢说富贵荣华,起码平平安安,一生无忧,鹏哥没有道德洁癖,更不会歧视这些可怜人。

陪着崇祯自尽的王承恩,比那些现在匍匐在大顺皇帝马前,今后跪在建奴马靴边的“水太凉、头皮痒”之类垃圾文人,人格上高大无数倍。

吃完饭也进屋换上一身夜行衣的徐海峰,有些艳羡的看着换衣服的鹏哥身材。

一豆油灯下,鹏哥狼腰乍背,不是那种肌肉纠结的浑身横肉的壮汉,而是像猎豹一样的流线型肌肉,白的亮眼。

本来他被鹏哥单独询问时,还想充英雄好汉,结果眼睁睁看着他把自己的手斧铁面掰弯了,又掰回去。

就知道鹏哥是他只能仰望的高手,强的不像人。

他一五一十把自己的情况如实说来,其实还是鼠疫惹的祸,京城叫“疙瘩瘟”。

他家镖局老老少少差不多快死绝了,就剩些年纪轻的身体好的,在城外田庄躲过一劫。

这不是大顺军来了,二十多万大军良莠不齐,小小的庄子被屠戮一空,凑巧他回城拿物件才幸免于难。

这些日子他就在城外晃悠,想杀些贼寇给家人报仇,这不凑巧转悠到无定河这边的废村,看到有炊烟,就过来想补充些干粮。

一看到藏在隔壁不远院子里的军马,眼就红了,最后的事就很简单。

佯装讨饭的少年,骗得了秦逸的信任,一记斧背敲晕,生擒活捉!

要不是鹏哥回来的及时,估计秦逸就要少几个指头了,那就真的结了死仇。

难怪秦逸耿耿于怀,好心当成驴肝肺,还嫌驴肝没滋味,气煞人了!

面对鹏哥的招揽,徐海峰当然立马同意,只要杀贼寇就行,一个人面对这庞大的军队,真的太无力。

对鹏哥来说,多了个身手不错的帮手,尤其是熟悉京城环境,那真是如虎添翼,可算是帮了大忙。

……

说起来崇祯后面这些年,真的叫人无语。

恐怖的小冰河时期,可不仅仅是气候剧变,粮食欠收和绝收的煎熬。

一场世纪大瘟疫不光导致百姓多病死,军队也因感染,死伤无数,原本就跌到地板的战斗力,更是降到下水道去。

京城内外城墙十五万多的城垛口,只有不到三四万士兵守城,差不多一人要守四五个垛口。

这些幸免一死的士兵,久无军饷,粮草也不足,“衣装狼狈,等于乞儿”。

病弱的士兵早已没有战斗力,只能坐在地上休息,拿鞭子抽打他们,也无法驱使站起来。

怪谁呢?偌大的大明帝国居然混成这副死样子,可悲呼?可恨呼?


……

大明崇祯十七年四月三十,清晨京城正阳门大开,一队队大顺军开始出城,车马萧萧,弓刀在腰。

城市里残存的居民,眼神复杂的隔着门缝偷瞧,城头变换大王旗,没人知道明天会怎么样。

高家庄外河边码头上,七个人正在把从隐蔽处抬来的草席竹骨帆,往桅杆上装。

这大船太碍眼,黑龙他们五个人能开的走,但是没地方去,京城被闯王占了,他们这些少年去了也是当炮灰。

还不如自己混饭吃,黑龙想着等太平了,把这艘“捡”来的大船找机会卖掉,换艘小点的船,带着四个兄弟跑跑河上的运货买卖。

现在好了,地里青黄不接的时候,有大佬能投靠,自己这带着大船入伙的,大哥肯定得高看几分。

这年头兵荒马乱,能找到份吃饱饭的活,可不容易,京郊的百姓可是被建奴四次入关祸害的不轻,加上瘟疫爆发,说是百里无人烟,毫不夸张。

盗贼四起时,官府连城池都维持不住,残存的百姓都极度排外,陌生人绝对不会收留,谁都想自己能活下去,别人的死活关我屁事。

能有个相对靠谱的大佬投靠,赏口饭吃,那就必须牢牢把握。

这不一直忙到快中午才收拾妥当,晌饭吃的还是昨晚的鱼粥。

多加点水,早上在河边下的虾笼抓了些虾,自己种的野菜洗洗往里搁,反正马上有大哥供给,黑龙把盐巴多放点。

就这么一大锅连汤带水,看不到几个米粒的鱼菜粥,居然被七人吃了个干干净净,还意犹未尽。

收拾妥当,所有人都上了大船,黑龙在甲板上大声呼喝:

“起锚、风向东南、满帆、启航!”

……

过了午时,大顺永昌帝李自成还在武英殿没走,各地塘报流水阶的送来。

山西情况很不稳,上党一带已叛,大同姜镶反迹已露,李自成闻言暴跳如雷。

当初他过了黄河,大顺军也就是在太原打了场小规模战斗,在宁武关打了场残酷的攻城战,相对而言,整个山西其他地方算是兵不血刃。

现在就因为他在一片石受挫,山西这些降官居然立马翻脸,早知道,马板子的!弄死这些驴哈的!

又报吴三桂哨骑已出现在通州,一想到这狗东西身后,那些如狼似虎的建奴铁骑,李自成头皮阵阵发麻。

宋献策同李岩进宫求见,没别的意思,就是催促“圣上”赶快出城,火烧眉毛了都。

“慌么事?朕最后走!”

“大军已出城,就圣上禁卫未动,两千骑守在朝阳门外防备。

若是大股敌骑来袭,两千骑支撑不了太长时间,微臣恳请圣上速速起驾!”

“请圣上起驾出宫!”

“唉!朕走就是咧!催催催!催个锤子!”

时间不长,金碧辉煌、雄伟壮观、举世无双的紫禁城烟火升腾、狂焰交奋,李自成在皇城外勒马回首,像是自言自语。

“皇居壮丽,焉肯弃掷他人!不如付之一炬,以作咸阳故事!”

他自诩楚霸王项羽,仿效其火焚咸阳,皇城内仅武英殿、建极殿、英华殿、南薰殿、四周角楼和皇极门未焚,其余建筑全部被烧成白地。

一代枭雄从放羊娃到下岗驿卒,在明末搅动风云,二次登基称帝,曾经风光无限,傲视群雄。

而此时,他怎么也没想到,从驭马出城那一刻起,大顺就如被他点燃的皇城一样,迅速崩塌,灰飞烟灭。


鹏哥看过南明史,前期很奇葩的一幕,山东这地方居然被三方势力都忽视了。

原本属于咽喉之地,要是在往年,只要把运河一断,京城立马就急眼。

这不是马上换了建奴窃取神京了吗?运河的作用除了方便调兵,已经失去了原有漕运的功能。

崇祯五年登莱之乱,辽民辽军和登莱当地军民矛盾激化,杀的尸山血海,百里无人烟,此时元气未复,原有的乡绅结构彻底空白。

建奴崇祯十一年第三次入关破了济南府,崇祯十五年第四次入关,山东北部再遭劫难,死伤被掳近百万,鲁王都自杀了。

对南明、大顺、建奴三方势力来说,那就是个鸡肋,都非常默契的选择了无视。

大顺军派往山东的将领叫郭升,手下就三千兵马,驻扎济南城。

而登州之地较为偏僻,名义上还在大明手中,其实也就是府城勉强维持,下面的县城基本都是无主状态,盗寇匪白日横行。

鹏哥要重起炉灶,自己练兵,这里就是最佳之地,至于起家的资本,看着那个曲府,他歪嘴一笑,很番茄!

院门响动,徐海峰闪身入内,一身大顺军服饰,腰上挂着刀,手里拎着个小坛子,满面春风的过来。

鹏哥把珍贵的舆图叠收好,小徐边走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放石几上。

“鹏哥,我搞了点羊肉,还有酒,嘿嘿嘿!”

“哎呦!不错哦!”

“鹏哥,你先吃,我去厨房找些碗筷”。

忙了大半夜,就喝了点冷水,鹏哥还真饿了,他也没客气,直接打开油纸包,两块杂粮干饼下面,得有二斤多的羊杂碎肉。

一看就是些边角料,但是这个时间段,能吃到羊肉可不容易,举着银子满大街你都买不到。

鹏哥拿起一块饼,从边上撕开,手抓了些冷羊肉塞进去,这就是妥妥的肉夹馍啊。

一口下去,这满满的幸福感,就很爽!

时间不长,徐海峰拿了两个大海碗和竹筷过来,都用炉灶上温水冲洗过,鹏哥爱干净。

“鹏哥,我给你满上!没烈酒,就是坛黄酒,凑合呗!”

“哈哈哈哈!行!倒点喝了玩”。

鹏哥端起碗和海峰碰了一下,没干,就是意思意思,徐海峰倒是一口喝掉一半,抹一下嘴,啧啧滋味,感觉不够爽利。

“这趟任务完成的咋样?”

“鹏哥,今天不是闯逆登基吗?敷衍了事就散了,宫里人赏了些酒肉当犒赏”。

徐海峰一口酒一口肉,边吃边汇报。

“赵哥人不错,军服、佩刀、肉和饼都是他给的,说下午未时末前过来相会”。

鹏哥笑笑,猛地喝了一大口,“老赵”叫赵华,是他护卫赵秉忠的独子,子承父业的锦衣卫小旗官。

他比鹏哥还大两岁,今年十八,他爹一染疫立马就被卸了差事,不让进入皇城,全家最后就剩个赵华幸存。

皇太子心善,安排人多次送去钱粮医药,绝对算是雪中送炭,其家人后事办的也能说的过去。

城陷之时,一片慌乱中,赵华一直守在他身边没离开,当时朱慈烺已经知道自己断然没有生路,故意厉声呵斥让他离开。

记忆中的赵华泪如泉涌,三个响头把头皮都磕出血了,抹着泪离开。

说起来也是悲哀,鹏哥在朱慈烺的记忆里,就找到这一个能放心的人,人心隔肚皮,大难临头,夫妻都靠不住,更别说其他。

如今鹏哥潜伏在京城里,很是小心翼翼,下一步要护送妹妹和汤若望等人去天津港,人手极度匮乏。

他的身份太敏感,毕竟是皇太子,见过他的高官可不少,一旦漏了风,他倒是不怕,怎么也能杀出重围,但是他未来的计划就会被严重干扰,那可绝对不行。

“鹏哥,我一个兄弟也想入伙行不行?身手不错,是个假道士”。

“哦?说说看!”

“我这兄弟俗家名字叫吴富贵,天津卫的,家里穷,小小年纪就拜他一个族叔为师跑江湖。

他师父是个野道士,画符、驱邪、看相、看风水啥的样样都懂,样样稀松。

前些年在南直隶那边骗了笔大财,在京城买了个小宅院落脚。

这不是看风声不对劲,师父回老家让他在这儿看门,也亏留了些粮食。

他再忽悠忽悠搞点吃食,硬挺到现在,也快熬不住了,赶巧我回来时碰上,死活要跟我一起走。

我没让他跟来,说先跟老大说一声,他还从院子里挖了一坛酒,让我带上,说是孝敬大哥”。

“哈哈哈哈!”

鹏哥忍不住笑出声来,这小道士也是个妙人。

“多大?”

“跟我同年,比我还小两月,之前忽悠我,被我揍过,骨头硬死不求饶,不打不相识就成了朋友,认识几年了,人真不错”。

“来都来了,大大方方进来,还要我请嘛?”

鹏哥抬头朗声对着西边院墙开口,徐海峰一愣,立马脸涨的通红,“沧啷”抽出刀就往那边冲。

“死老猫出来!”

“哎哎!君子动口不动手,谁要动手是小狗!”

天津卫味儿,声尤在耳,一个青袍身影手按墙头,漂亮的鹞子翻身,落地无声,无视气急败坏的徐海峰,双手抱拳对着鹏哥纳头便拜。

“兄弟吴富贵,参见老大!以后还请老大多多关照!”

“请起请起,我的兄弟不许跪任何人,腿打折了都不许跪!能做到吗?”

鹏哥抬手示意,止住徐海峰的张牙舞爪、跃跃欲试,注视着这个一脸憨厚,眼神灵动的青袍小道士。

“揍介样!瞧好儿吧老大!”

“过来一起喝点”。

“好嘞!”

徐海峰悻悻的把刀插回去,就很尴尬,自己介绍的天花乱坠,好嘛!这熊人居然一路跟来,还偷听,这让他面子往哪搁。

“富贵你这身手挺俊啊!”

鹏哥喜欢这种利利索索,不作假的性子,毕竟初识,也没多说啥,就随嘴夸了一句。

“老大,小弟献丑了,行走江湖没办法,保命的本事”。

吴富贵满脸笑容,嘴上说着话,还不耽误夹肉吃,这是羊肉啊!福生无量天尊!大半年没沾荤腥了都。

徐海峰是又好气又好笑,一跺脚自己再去洗一套碗筷过来,三人吃吃喝喝,也是爽利。


鹏哥心头一阵怜悯,拍了拍秦逸稍显稚嫩的肩头。

“以后跟哥走,有我一口干的,就不让你喝粥!”

“鹏哥!俺俺俺……”

“你多大?”

“俺十五!”

“行!以后跟我走,我教你武艺,带你杀贼、杀敌、救百姓!”

“为鹏哥效死!”

秦逸噗通跪倒,就要磕头,鹏哥一把拉起他,严厉呵斥。

“从今往后,腰杆给我挺直了!腿打折了也不许跪!”

“噢!”

“以后要说,是!长官!”

“是!长官!”

“很好!很精神!”

……

秦逸领着鹏哥牵着马,下了这个不大的小山包,没走多远就到了他说的那个庄子。

也难怪秦逸不敢住这边,跑去狐仙庙容身,远远就闻到刺鼻的腐臭味,黑夜里看不太清楚,但是墙倒屋塌触目惊心。

黑灯瞎火的还是秦逸指点,在这个李家庄唯一大户家,找到一副上好的寿材。

永王、定王这两个可怜孩子终于有了个容身之处,这副好寿材,秦逸本想给自己家人用的,奈何太沉,他实在弄不动。

亲眼看着这个刚认的“鹏哥”居然搬了就走,秦逸差点惊掉下巴,好大的力气啊。

鹏哥在庄外找个隐蔽之处,用找来的铁铲在一棵大榆树下挖了个坑,将装着两个“皇弟”的棺材入土为安。

连坟头都不敢留,只是在大榆树上做了些标记,在覆土中埋了块石板,以后再说吧,现在回京要紧。

鹏哥才不会脑残,和刚认识的陌生人说什么自己是皇太子,来个大惊失色后、纳头便拜啥的。

收个小弟,也是为了有人给自己打打下手,时间很紧,鹏哥虽然喜欢看穿越小说,但他压根就没想过自己能穿越。

隐隐约约记得几个时间节点,李自成在京城二次登基后,第二天就带兵离城,而伪清前后脚没隔几天就进了城。

到底是几天,鹏哥哪里记得清,反正时间不多,必须速战速决。

至于什么登高一呼,率领京城百姓来个守卫战,嘿嘿!做梦!

作为后世之人,最清楚这个时候,老百姓对大明皇室失望透顶,加上小冰河和鼠疫,京城十室九空,完全就是不设防的状态。

鹏哥给自己定的任务很简单,拿些东西、救些人,然后赶紧走,找个合适的地方,发展自己的力量。

不出意外的话,小福王朱由崧马上就要登基当弘光帝了,正牌的太子去了,就能改变这一切?

呵呵!“伪太子案”了解一下!

再说了,南明小朝廷那帮狗东西,还玩什么“联虏平寇”?

我联你大爷的!呸!啥也不是!

……

这个庄子根本待不住人,鹏哥在没漏雨的房屋里,快速找了些干柴,还是跟秦逸回到狐仙庙去。

二人关严了房门,点起一小堆篝火,鹏哥赶紧把身上的衣甲脱掉,就光着膀子穿条“裈裤”,赤着脚烤火。

秦逸很快就在篝火旁睡着,鹏哥却毫无睡意,翻来覆去的研究那个指头大的木疙瘩,也没发现什么特异之处。

他还偷偷弄破手指,滴过血在上面,也没发现来个“滴血认主”啥的惊喜,就很气。

最后还是从衣服上撕了一块布条,系了个扣挂在脖颈上,半梦半醒间,他居然看到了自己还躺在自家床上,手机屏幕亮着,还是睡着前看的那一章。

比较神奇的是,早就该自动黑屏了,他设置的是一分钟,这都老半天了居然还亮着,甚至一只蚊子,就悬浮在自己露在被子外面的手臂上方。

盖着被子吹空调是鹏哥的癖好,而卧室空调出风口的红色飘带,也仿佛凝固一般,一动不动,很是诡异。

从梦中惊醒的鹏哥,仿佛明白了什么,我也是有金手指的人了,就是不知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开启。

唉!走一步算一步吧!

……

大明崇祯十七年四月二十六,破晓时分,狐仙庙中,鹏哥重新披挂整齐。

“吱呀!”

庙门被推开半扇,秦逸拎着个热气腾腾的陶罐子进来。

“鹏哥,俺熬了点粥,你吃点不?”

“一起吃!”

“是!长官!”

鹏哥笑了笑,从地上的褡裢里掏出一块油纸包的腊肠,这也是缴获的干粮,他也没用刀,就这么用手扯碎了扔进陶罐里。

他拿起秦逸递过来的竹筷,伸进去搅合搅合,倒了两碗淡黄色的小米粥,也只有两碗,还很稀。

秦逸有些窘迫的红了脸,呐呐的也不知道说啥,看着紫红色的腊肠在稀粥里沉浮,忍不住“咕咚”咽了口口水。

“赶紧吃,吃完就走!”

“是!长官!”

鹏哥端起碗,拿筷子夹了块腊肠在嘴里咀嚼,但是没有咽下去,眼角余光盯着这小子。

乱世中好人、坏人界限很模糊,天灾人祸的,啥事都不稀奇。

秦逸倒是没那么多心机,端起来就大口大口的吃,吃着吃着眼泪啪嗒啪嗒的往碗里滴。

“唉!断粮了吧?”

“嗯!”

“没事,以后跟着哥,不会让你饿肚子的”。

“嗯呢!”

……

日行两百余里,四月二十七傍晚,京城雄伟的城墙已经近在咫尺,同样换上一身皮扎甲的秦逸,累的连话都快说不出来。

大腿内侧已经磨的血肉模糊,

这一路他算是大开眼界,鹏哥杀人比杀鸡还利索,杀快马急递,抢马夺械……

原本两人一马,现在双人四马,白天骑马走小路,晚上他牵着马跑的不比马慢,自己还坐在马上都吃不消,鹏哥真是铁打的。

二人绕行到城南卢沟桥外,无定河畔一处无人的破烂村落里,鹏哥脱下甲胄,换了身破旧的衣衫,怀里揣了些散碎银两和铜钱。

“你在这边等我,如果被人发现,马就不要了,你人躲好就行,明天我出城找你。

银钱收好,干粮别省,如果我三天不回来,你就自己南下,越往南越好,见到大海再停下来”。

“鹏哥!”

秦逸忍住两腿内侧的疼痛,使劲走了几步。

“俺能行,带俺一起进城吧!”

“让你在这儿待着,你就机灵点藏好,服从命令!”

“是!长官!”

通过这两天的接触,鹏哥对这个倔强少年很是满意,这是最后一次考验,如果他能通过,这人就能大用。


“宋王!该上路咧!”

夜黑如墨,破破烂烂的帐篷里,桑皮纸灯笼昏暗光线摇曳。

一个穿着铁扎甲,浑身汗臭味大汉,刻意压低嗓音,略带一丝惶恐。

两个穿着半身皮甲的士兵,手脚利索的把麻绳勒在锦衣少年脖子上。

瘫坐在地上的鹏哥,条件反射般深吸了一口气,脖颈一下子被勒紧,喉部真实的疼痛和窒息,让他瞬间清醒。

这特么不是横店拍戏,也不是有人和他玩什么cosplay,他真的穿越了!

穿越大明崇祯十七年,他是十六岁的皇太子朱慈烺!

(李自成封其为宋王)

王德发!怎么可能!老天爷,你是在玩我吗?

“刺啦啦!”

帐篷外突兀的一阵强烈闪光,撕裂铁幕,黑夜亮如白昼。

帐篷角落躺着两个更小的少年,面朝下的四肢扭曲,面朝上的双眼凸出,舌头伸老长,黄色下裳已经湿透、骚臭味熏人。

汪鹏知道,那是他现在身份的两个亲弟弟,这具身体残留的巨大恐惧和撕心裂肺之痛苦,让他心头一抽抽的疼。

“轰隆隆!”

帐篷外惊雷炸响,帐篷里三个刽子手不约而同浑身一抖,两个拉麻绳的士兵手上一松。

弑杀大明储君啊!

这种巨大的心理压力,别说他们三个,就是换了上面兵头都有些扛不住。

生死一瞬间,刚完成噬魂的鹏哥没有一丝慌乱,收脚、挺腰、变坐为蹲,单膝点地。

凭着一闪而逝、电光火影中残留的记忆,脖颈麻绳一顿之际,他将身体猛地往左侧一拧,靠向离他最近之敌。

左手抓住其裙甲下部一掀,右手闪电般一记恶毒的上钩拳。

“噗嚓!”

那是蛋碎之音!

“┗|`O′|┛ 嗷~~!”

鸡飞蛋打的倒霉鬼,一声惨嚎惊天动地,直接就给跪了。

事发突然,谁也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文弱的少年,居然出手如此凶残。

“贼你达!”

“沧啷!”

到底是久经杀戮的兵头,披铁扎甲的大顺军官不进反退,一声暴喝中,已经抽出腰间长刀,拉开距离。

鹏哥脖子上的麻绳,只是简单绕颈并未打活结,随手一抽,居然从另一个傻楞楞的皮甲兵手里抽了出来。

“啪!”

鹏哥将麻绳当鞭子,甩起来抽在桑皮纸灯笼上,帐篷里瞬间陷入黑暗之中。

只有蛋碎之人哀嚎呻吟,大顺军官色厉内荏吼叫声。

“弄杀他!”

打灭灯笼,鹏哥一个跨步闪身,绕到跪地哀嚎的蛋碎兵身后,右手摸到其左脸颊,卧槽!眼泪鼻涕口水都有,真特么埋汰!

鹏哥左手铁钳般按住其头盔右侧,两臂一叫劲“喀嚓!”给他来个向后看,转不回去的那一种。

哀嚎声戛然而止!

鹏哥拎起“向后看”的皮甲兵,猛推向那个呆愣士兵方向,铁甲军官已经退出帐篷。

“草!”

皮甲兵惊叫声中,一个黑影带着恶风扑来,慌乱中他一刀劈下。

“砰!”

不是刀身入肉的声音,这是砍在了皮革上。

“刺啦啦!”

又是一道划破天际的闪电,照的四野一片光明,在其短暂的视觉残留中,只有一个白嫩的拳头越变越大。

“哐!”

“嗷!”

“轰隆隆!”

震天撼地的雷声淹没惨叫,鹏哥一把握住其持刀的右手,双手一拧一折,长刀易手,挥手就是一刀直刺。

“噗嗤!”

锋利的柳叶形刀尖,直接从其大张的臭嘴里捅了进去,单刀直入,切断颈骨,鹏哥还习惯性的把手腕转了一下。

“噗通!”

抽刀,人倒!

还有一个!鹏哥精神高度集中,刚才闪电亮起的余光,把那个贼寇的身影映照在帐篷上。

这是个积年老寇,经验丰富,帐篷里施展不开立刻退出,还拿了架在外面的长枪,够谨慎!

按常理来说,铁甲长兵对无甲人,那真是想怎么杀就怎么杀。

魂穿到狗叼草的明末乱世,鹏哥彻底吸收了这个悲催皇太子灵魂,已经萌生死志的朱慈烺,让鹏哥取而代之才如此轻易。

灵魂的交流不同于语言沟通,一瞬间就明了彼此心意。

鹏哥在朱慈烺消失之前,答应了他的遗愿,为他和他爹、他娘、他弟弟妹妹们报仇血耻。

那么!今后就由一个来自现代的灵魂,挽天倾、补天裂!

再世为人的鹏哥,神奇的保留了前世全部战斗技能,吸收了朱慈烺灵魂后,这具养尊处优、但不缺营养的身体,每一秒都在强大。

“傻比玩意!想杀我?你特么是那块料吗?”

鹏哥一声爆喝,提起一具尸体就扔出帐篷,转手又提起一具扔了出去。

“噗嗤!”

锋利的长枪将第二具尸体钉在地上,这个铁甲军官出手后就知道坏了,他真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能扔动两个披甲人。

他没顾上拔出长枪,重新抽刀在手,再次后撤几步,死盯着帐篷里闪出的猎豹般身影。

“哈呀!”

“当当当!”

铁甲军官一声呼喝,挥刀就砍,有甲攻无甲,自然是大开大合、疯狂砍杀,双刀碰撞如打铁,火星四溅。

“刺啦啦!”

一道赤红的闪电横贯长空,绚丽的刀光一闪即没,鹏哥持刀而退,看都不看还在胡乱挥刀的贼寇一眼。

手里长刀砍的全是锯齿,他随手就给扔了,从帐篷门口尸体上拔出那柄长枪,走到帐篷不远的栓马桩,检查那匹还算凑合的战马。

“噗通!”

铁甲军官一头栽倒,已经喊不出话来,只剩“嚇嚇”的剧烈喘息。

他脸上被划了三刀,双目尽瞎,左嘴角都被砍豁、舌头都被割裂大半,现在是妥妥的“裂口男”。

“哗哗哗!”

大雨如注,九天倾盆!

鹏哥走过来,用枪头一挑把这个杀人无算的贼寇翻了个身,也听不懂没了舌头的傻比嘴里嘟囔什么,枪头对着人头一刺一转。

这个世界清静了!就很碧优特芙!

此地不宜久留,鹏哥拖着三具尸体进了帐篷,杀光再“舔包”,习惯很良好!

重新走出帐篷时,他已经换上一身铁甲,摸黑冒雨抱着两个“皇弟”尸体,放在马背上,可怜孩子一个十一岁、一个十三岁。

夜半三更、目不能视的瓢泼大雨中,鹏哥牵着马拎着长枪,疾步而行。

方向:正西,

目标: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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