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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兵王无删减全文

大花裤衩 著

女频言情连载

林轩被带到右边的大楼,推开巨大的防盗玻璃门,就看到上去的电梯。进了这里之后,周围遍布着高清摄像头,能够全方位无死角地拍摄到林轩的面孔,除此之外还有红外线扫描系统。“大公司就是不一样,这安全工作做得也太好了。”林轩不免在心里感叹,就算是他,也未必能够在这家公司内偷盗。“咦,这家伙也是来应聘保安的?”“卖相还不错,要是有点工作经验的话,当个销售应该没问题。”见林轩走进了人事部大厅,里面的工作人员顿时被他刚毅的脸庞所吸引,全都小声议论了起来。“都看着我干嘛,没见过这么帅的男人?”发现大家的视线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林轩脸上露出阳光帅气的笑容,摆手迈步之间都显得更有底气。“唔,笑起来还挺帅,他要是能待在我们公司就好了。”前台的妹子陶醉地望着林轩...

主角:林轩施碧霜   更新:2025-04-15 1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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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施碧霜的女频言情小说《乡村兵王无删减全文》,由网络作家“大花裤衩”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林轩被带到右边的大楼,推开巨大的防盗玻璃门,就看到上去的电梯。进了这里之后,周围遍布着高清摄像头,能够全方位无死角地拍摄到林轩的面孔,除此之外还有红外线扫描系统。“大公司就是不一样,这安全工作做得也太好了。”林轩不免在心里感叹,就算是他,也未必能够在这家公司内偷盗。“咦,这家伙也是来应聘保安的?”“卖相还不错,要是有点工作经验的话,当个销售应该没问题。”见林轩走进了人事部大厅,里面的工作人员顿时被他刚毅的脸庞所吸引,全都小声议论了起来。“都看着我干嘛,没见过这么帅的男人?”发现大家的视线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林轩脸上露出阳光帅气的笑容,摆手迈步之间都显得更有底气。“唔,笑起来还挺帅,他要是能待在我们公司就好了。”前台的妹子陶醉地望着林轩...

《乡村兵王无删减全文》精彩片段

林轩被带到右边的大楼,推开巨大的防盗玻璃门,就看到上去的电梯。
进了这里之后,周围遍布着高清摄像头,能够全方位无死角地拍摄到林轩的面孔,除此之外还有红外线扫描系统。
“大公司就是不一样,这安全工作做得也太好了。”
林轩不免在心里感叹,就算是他,也未必能够在这家公司内偷盗。
“咦,这家伙也是来应聘保安的?”
“卖相还不错,要是有点工作经验的话,当个销售应该没问题。”
见林轩走进了人事部大厅,里面的工作人员顿时被他刚毅的脸庞所吸引,全都小声议论了起来。
“都看着我干嘛,没见过这么帅的男人?”
发现大家的视线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林轩脸上露出阳光帅气的笑容,摆手迈步之间都显得更有底气。
“唔,笑起来还挺帅,他要是能待在我们公司就好了。”
前台的妹子陶醉地望着林轩,不禁犯起花痴,双颊绯红,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着。
“别恶心了,人家都走了。”
旁边的工作人员推了推那个妹子,为她感到丢人。
“叮。”
一个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电梯在三楼停住了,林轩在保安的带领下朝着右边的走去。
这里的环境安静极了,除了零星的走动声,几乎听不到任何杂音,林轩忍不住在心里赞叹,这才是理想中的工作地点啊。
通道尽头,是间普通的办公房间,门牌上写着309,门口正站着几个沮丧的汉子。
“什,什么,你们凭啥不让我进,就因为老子长得丑?!”
“我去,居然还要看颜值,这尼玛是在挑大白菜呢?”
“老子是来当保安的,又不是参加选美!”
刚靠近,林轩就听到了好几句充满幽怨的吐槽,不免对他们同情起来。
来这当保安的,大多是糙汉子,整天日晒雨淋的,哪有好皮囊。
“还好老子长得比他们帅,不然连门都进不了啊。”
林轩心中庆幸不已,看到那些长相扭曲的汉子,嘴角微微抽动了几下。
“下一个,42号,林轩。”
等了几分钟,房间里传来清脆的报号声。
轮到林轩的时候,其他参加来应聘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几乎全都是垂头丧气地离开,能够继续往前走的,不过寥寥的三五个。
走进房间的时候,林轩先是闻到了淡淡的幽香,抬头看去,只见身前站着位柔弱的知性美女,身高1米6左右,年纪在二十岁上下。
“这小妮长得还真不错。”
林轩面带微笑地打量起这个娇小的美女,明媚的大眼睛,精致白腻的俏鼻,倒也出落得水灵。
她穿着紧身OL制服,将曲线玲珑的身材完美地展示了出来,柔软的腰肢如柳条般纤细。
纤细的小蛮腰和笔直修长美腿格外惹人注目,惹得林轩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你好,我是今天的面试官张晓月,需要检查你的身体状况。”
美女似乎并不介意林轩的目光,职业性地解释起来。
听到这话,林轩才注意到房间里摆放了各种测试仪器,其中大部分都是体能检测,俯卧撑和仰卧起坐是最基本的项目。
“首先恭喜你获取了参加测试的资格,我会为你记录各项的成绩。”
张晓月从桌子上拿出表格,然后指了指最前面的仪器。
不用想也知道她什么意思,至于她说的资格,恐怕就是指颜值了。
林轩二话不说,直接倒在旁边的坐垫上,双手抱头做起了仰卧起坐。
“1,2,3......100,101......”
张晓月在心中默念,看到林轩脸不红气不喘的样子,顿时惊讶不已。
她没想到林轩看起来身子瘦弱,体力却是不俗,这都做了两百多个了,换作其他人,早就累得爬不起来了。
唔,人长得帅就算了,身体素质也这么好,他应该能进入公司吧。
张晓月望着运动中的林轩,眼中异彩连连,甚至都忘了计数。
“我说晓月美女,别发呆了,你还没告诉我要做多少个呢。”
林轩有些无语,完全不懂她是几个意思,到底还面不面试了,那么热情地盯着我干嘛。
总共做了三百多个,林轩都快累坏了,别看他没出多少汗,但体力肯定消耗了不少,可面试官偏偏还没有喊停的意思。
“够了够了,很抱歉我刚才走神了,你可以起来了......”
这下张晓月才反应过来,有些慌乱地说道,俏脸红扑扑的,显得很是可爱。
“好吧,看在你是个小美女的份上,我就原谅你了。”
躺在垫子上的林轩摆了摆手,刚准备起身,目光却不经意地在她双腿间扫过,顿时就移不开了。
张晓月下身穿着黑色的包臀短裙,本来就只能挡住小半截大腿,性感撩人。
林轩这个位置往上看,不但将整个滑腻雪白的大腿尽收眼底,甚至林略到了裙下风景。
“卧槽,粉红色的!”
林轩咽了咽口水,眼中冒着精光,心里别提有多兴奋了,自从回到了绿水村,他哪有窥视美女的机会。
特别是施碧霜那个僵尸脸,这才几天,她就变成了千古不化的冰山,林轩都快要奔溃了。
“林,林轩,你是不是累了,我去帮你倒杯水吧。”
张晓月没有意识到自己走光了,心里内疚不已,要不是自己出了差错,能害得人家这么累吗?
“不用了,我只是没力气了,躺会就行了。”
看见张晓月要走,林轩连忙制止了,人家要是走了,他还看个屁啊!
说着,林轩变得更加放肆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的美腿,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张晓月记好林轩的成绩,忽然发现林轩那痴迷的样子,猛地就反应过来。
“林轩!你在看什么,流氓!”
她连忙挡住裙底,慌张地往后退了几步,手中的碳素笔被丢在地上,俏脸爬满了红晕。
张晓月轻咬着嘴唇,鼓着小脸气呼呼地瞪着林轩,先前的好感荡然无存。
“那个,这都是误会,其实我什么都没看到......”
这话说得林轩自己都不信,可为了这份工作,他哪敢得罪这位小美女,只能昧着良心撒谎了。
唉,林轩啊,你也太不稳重了,偷看就偷看吧,偏偏还被抓个现行......
从地上爬了起来,林轩可怜巴巴地望着张晓月,差点就要抱着她的大腿求原谅了。
要不是看在你无心的份上,我肯定取消你的面试资格!
张晓月冷哼了几声,看到林轩棱角分明,五官俊朗的脸庞,心里怎么也狠不下心来。
看到张晓月这副表现,林轩就知道自己脱离危险了,讨好似的从地上捡起碳素笔,递到张晓月面前。

“咕噜。”
林轩咽了咽口水,迟疑地摘下几个西红柿,打算试试口感,水果这种东西光好看能有什么用?最重要的还是味道!
擦干表皮上的水之后,林轩将一个鲜嫩的西红柿送进了嘴里,刚咬破薄薄的皮层,清凉的汁液顿时就流了出来,甜美中带着淡淡的酸涩,让人回味无穷。
“吧唧吧唧。”
快速吞咽的声音响了起来,林轩抱着西红柿大快朵颐,比饿死鬼还要可怕。
此刻,林轩的大脑一片空白,他眼中就只有西红柿,他根本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好吃的水果!
直到手里的西红柿全都被吃完了,林轩才意犹未尽地停了下来,他摸着撑得发胀的肚皮,看向菜园的目光中,迸发出浓烈的贪婪。
美味!
用灵泉水灌溉之后,园子里的作物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表面的色泽卖相,还是内在的口感味道,全都有了质变。
卧槽,这灵泉水也太神奇了吧?!
林轩心头狂喜,仿佛看到了钞票如潮水般奔涌而来的画面。
过了半响,林轩才平静下来,挤出了菜园子,他对未来忽然充满了信心。
对了,菜园子的事我该怎么跟父母解释?
林轩猛地一拍脑袋,这也是件麻烦事,如果他不能讲清楚,父母肯定会以为家里出怪事了。
嗯,就说是城里的种植技术吧。
想到这里,林轩就朝着自家的地走去。
“狗蛋,别他妈给脸不要脸,这鱼塘老子要定了!”
还没过多久,林轩就远远地听到了叫骂声,走过去一看,原来是狗蛋在鱼塘边,跟村里的几个混混发生了争执。
狗蛋是林轩的发小,两人感情还算不错,只是后来林轩去了部队,这才导致他们分开。
多年未见的狗蛋魁梧了不少,身高就有一米七多,而由于常年务农的缘故,手臂上全都是鼓胀的肌肉。
按理说没人敢找他麻烦才对,可鱼塘的利润惊人,每年都有上万块的进账,村里的破皮无赖全都打起了狗蛋的主意。
这次围着狗蛋的,足足有五个,他们干的都是偷鸡摸狗的勾当,让人厌恶不已。
“不可能,这鱼塘是我的,说什么都不能给你们!”
狗蛋脸色铁青,就是不肯让步。
为首的混混凶狠地说道:“狗蛋,别不知好歹,你要是点头,我们还能给你点辛苦费,不然你就等着赔钱吧!”
“狗蛋,你要是不答应,池塘里的鱼可活不成。”
“不止是鱼会出事,狗蛋你也跑不掉!”
周围的人纷纷附和起来,大有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架势。
“滚!说什么我也不同意!”
狗蛋虽然愣头愣脑的,但也不傻,这鱼塘起码值十来万,他怎么可能轻易拱手让人。
“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你还真不知道村里谁说了算!”
狗蛋油盐不进,为首的混混顿时火了,撸着袖子就要上来打架。
“住手!”
林轩的大喝声传了过来,他要是不制止,狗蛋肯定是要吃亏的,毕竟双拳难敌四手!
“小子,你他妈谁啊,竟然敢乱吠,信不信老子剁了你!?”
看见林轩大步走了过来,染着黄毛的混混就跳了出来,恶狠狠地瞪着他。
“跳梁小丑,还不快滚!”
林轩背着双手,冷冷地扫过人群,眉眼间透露出惊人的锐利。
听到这话,所有混混都笑了起来,这可是壮哥吩咐的事,在绿水村还没人敢放肆!
“傻瓜玩意,得罪了壮哥,小心死到临头!”
为首的混混指着林轩叫嚣道,在他眼里,林轩已经是个残废了,壮哥的威名不可冒犯!
“这家伙吃了雄心豹子胆,连壮哥的事都敢插手,我看他是活不长了!”
其他混混全都冷笑起来,怜悯地望着林轩。
狗蛋也心知不妙,焦急地说道:“兄弟,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快走吧,千万别冲动!”
多年未见,他显然没有认出林轩的身份。
感受到狗蛋的关心,林轩和善地朝他笑笑,示意他安心,随即又把目光转向了那群混混,“看在大家同村的份上,我只打断你们的腿!”
作为退役的特种兵,林轩怎么可能害怕几个混混的威胁!
他在边境线上消灭的外国佣兵,都能把池塘给堆满了!
在他眼里,这些小混混就跟弱鸡差不多,战斗力还不到两位数,只有挨打的份!
“小子,你找死,竟然敢威胁我,不想活了?!”
为首的混混脸色难看至极,他可是跟着壮哥混的,这十里八乡,谁敢不给他面子?
可没想到随便来个小白脸都敢出言不逊!
看林轩那瘦弱的身板,都不够他两拳打的,原本他抱着早点完事的心态,不准备节外生枝,可林轩的欠揍的表情,让他很是愤怒。
“威胁?就你这种垃圾还不配!”
林轩冷喝,言语之中满满的都是嫌弃。
这话确实不假,他从来都没把这几个混混放在眼里。
“虎哥,这小子太嚣张了,我快忍不住了。”
旁边的强壮混混小声说道,看向林轩的眼神中闪烁着凶光。
“虎哥揍他,不然以后我们没法在绿水村立足!”
周围的混混也看林轩不顺眼,纷纷扇风点火。
领头的混混点了点头,既然林轩找死,那就大发慈悲地成全他好了。
强壮混混得到了允许,狞笑着朝林轩冲了过来,挥动着的拳头,快速地在空中划出弧线,径直砸向林轩的脑袋。
林轩不闪不避地站在原地,双手依然背在身后,似乎没有接招的打算。
“找死!”
强壮混混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脚底猛地加力,速度顿时又快了三分。
“哈哈,这小子吓傻了,连跑都不会。”
“我看他是脚软了,跑不动!”
“哼,既然他敢站出来多管闲事,就要有挨打的觉悟!”
所有混混全都站着看戏,面露讥讽之色,在他们眼里,林轩很快就会成为趴在地上的死狗。
这拳力量极大,就是强壮混混自己,也未必能够接下来,他相信林轩肯定会被他打得丧失战斗力。
“废物!力气跟娘们一样,速度比龟爬快不了不少!”
林轩淡淡地看了眼,根本提不起战斗的兴趣,随意地伸出右掌,在众人见鬼似的目光中,稳稳的接住了强壮混混的拳头。
“卧槽,竟然被接住了,这小子有两把刷子,难怪敢这么嚣张!”
所有人都诧异地望着林轩,狗蛋也没想到,他会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不过他肯定强撑不了多久。”
“嗯,有道理,他就是个会点拳脚的小白脸而已。”
很快,大家便镇定了下来,好整以暇地看着场里动静。
然而半分钟过去了,强壮混混还是不偏不倚地站在林轩面前,抬着沙包大的拳头,无论怎么用力,都无法挣脱林轩的束缚。
由于用力过度,强壮混混的脸色涨红,却不能移动分毫,他只觉得被林轩握住的拳头剧痛无比,好似被巨石压着,骨骼都要碎裂了般。
他可以明显感受到,自己的拳头在缓慢地变形,能够使出的力,变得越来越小!

饭菜很丰富,刘翠兰特地杀了家里的老母鸡,又炒了些农村里常见的小菜。
吃过饭之后,天已经完全黑了,林轩在院子门口,靠着围墙吹了吹风,然后躺在床上,想着以后的打算。
农村不比城市,发展的机遇很少,大家都只能吃口饱饭,存不了几个钱,这也是年轻人喜欢外出打工的原因。
刚才林轩问了家里的情况,单纯靠务农的话,到了年末,也就能攒下七八千。
这还要碰上气候不错的年份,否则要是遇到高温大旱,指不定要血本无归!
农民往往是最怕天灾的,有句话叫看天吃饭,这还真不假。
当然了,绿水村有大河环绕,就是几个月不下雨河水也不会干涸,倒不用担心庄稼会被旱死,只是要多出点力,每天浇点水罢了。
但林轩绝对是不会满足这点钱的,七八千在他眼里绝对少得可怜,他当特种兵的时候,每个月的补贴都是好几万呢。
好在这些年他往家里寄了些钱,勉强攒够了老婆本,但想过上优越的生活,还远远不够,就说家里的旧房子,还等着花钱修呢。
想着想着,林轩的脑子逐渐迷糊了起来,眼前薄薄的床单也变得透明。
与此同时,他床头摆着的尺子竟然发出了淡淡的幽光,尺面上浮现出了墨绿色的奇异图案,似楼非楼,似宫非宫,反而像远古时代的建筑物,泛着古老沧桑的气息。
林轩只觉得天昏地暗,仿佛陷入了大海里的漩涡。
也不知过了多久,头晕眼花的林轩终于睁开了眼皮,但却是满脸的不可思议,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卧槽,老子难道是在做梦?!”
就连平时很少说脏话的林轩,都忍不住吐槽起来,因为此时此刻所见的景象,严重超出了他的想象范围。
只见他站在一个陌生的空间里,脚下是无边无际的青绿色草地,上面长着些叫不出名字的奇异植物,各种清香混合起来,在空气传播,让林轩神清气爽。
而正前方远处,则分布着小型远古树林,范围有几座山那么大,里面都是巨大的参天之木,隐隐被无数雾气笼罩。
左边有很多荒地,稀稀疏疏地长着些杂草,再过去坐落着几座山峰,瀑布正从天空中落下来,撞进水潭之中,发出令人惊心动魄的声响。
这一切看起来是那么唯美和谐,恍若仙境。
要是林轩注意到了的话,床头的尺子上,刻着的不正是眼前的场景么。
天空中挂着个长条形的光团,里面包裹的正是那把奇异的尺子,只是它更加晶莹璀璨,仿佛流动的玉髓。
“我才躺了多久,怎么突然就做梦了?”
林轩虽然没搞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但这并不影响他欣赏四周的风景,更何况刚进来的时候,他就觉得浑身舒坦,似乎所有毛孔都在贪婪地吸收着空气。
不仅如此,他的心神像是受到了熏陶,整个人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宛如礼佛的人,突然看到了西方极乐世界。
林轩知道,这里的空气绝对很特别,住久了说不定还能起到延年益寿的效果。
就这么走着走着,林轩在草地边缘看到了一块巨大的石碑,有巍峨耸立之势,上面缭乱地刻着几个大字,透露出远古的气息,宛如神魔乱舞。
“神农谷!”
神农谷三个字,突兀地出现在他脑海中,诡异地与石碑上的字契合,按理来说,林轩应该看不懂才是,可他偏偏能明白这几个字的意思。
不会吧,难道这里真的是上古神农氏居住的地方?
林轩彻底震惊了,要知道神农氏可是上古大神,勤劳勇敢睿智,精通农业和医药,乃是中华共尊的始祖人物,他对中华有着无法磨灭的影响和贡献。
而这里竟然是他居住的地方!
林轩首先想到了神农氏的传承,那可是能让所有炎黄子孙都疯狂的东西,但可惜,这里连房屋都没有,根本找不到古籍。
说的也是,若是这么简单就能继承神农氏的本领,中医之流又怎么会失传。
花了十来个小时,除了原始森林和瀑布之上的山峰,林轩将神农谷的空间差不多搞清楚了。
原先游玩的心思全都淡了下来,此时的他反而越发着急,因为他出不去啊!
在这里的感觉是在太真实了,接触的花草,偶尔飞舞出来的昆虫,都给了他无磨灭的触感,他甚至不敢相信这是在做梦。
“卧槽,老子想回去!”
这个念头出现在林轩脑海中,他真的害怕自己出不去了,过去了这么久,虽然神农谷里没有白天黑夜的概念,可外面的时间,差不多是白天了。
忽然林轩眼前一花,仿佛又有了天旋地转的感觉,只是没有上次那么剧烈。
再睁开眼时,林轩发现自己完好无损地躺在床上,还是那个熟悉的房间,几缕阳光透过窗户射进来。
他刚准备下床,就碰到了身旁的尺子,他神奇地发现,自己的尺子似乎变得不同了。
林轩找来军用电光放大镜,将尺子拿在手里,细细地打量了起来,尺子上多了些墨绿色微透明的雕刻,同时还给他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这,这他妈不是传说中的神农尺吧?!”
猛然间,林轩大惊失色,他注意到了,尺子上刻着的,就是他昨晚所处的空间!
栩栩如生,要不是在里面走了几圈,林轩还真不敢确定自己的想法,可事实告诉他,这些全都是真的。
神农尺,神农谷......
想到这些,林轩回忆着进出时的场景,脑子里再次出现了想要进去的意念。
果然!
还是那种感觉,几秒钟后,林轩出现在了先前停留的地方,眼前正是神农谷的荒地。
“这也太神奇了吧,难道这里是神农尺内部的空间?”
林轩环顾四周,再三确认这不是在做梦,远处传来的流水轰鸣,让他难以产生怀疑。
低头时,林轩发现自己手里还捏着那个放大镜。
“不是吧?老子还能带东西进来?!”
林轩满心欢喜,原本他还以为这里只能当做看风景的地方,没想到是个隐蔽的宝库!
又实验了几次,林轩终于可以确定,自己想要进出,不过是一个念头的事情,而同时,他也可以将东西带进来,或者是拿出去。
当然了,他必须跟神农尺有接触才能做到这些,更让人热血沸腾的是,神农尺似乎还有未解开的功能!
只有真正得到它的认可,才能彻底掌控它。
“就叫你神农空间,从今天开始你就属于我了!”
林轩激动了,他紧紧地捏着手指,心中根本无法平静,早已泯灭的激情和雄心,再次燃烧了起来,他看到了自己崛起的希望。
他娘的,老子不就是退役了么,有了这个神奇的空间,老子照样能重新崛起!
还有张厉,你给老子等着,我们之间的账,迟早会算清楚!

等林轩再次出现的时候,手已经多了一个纸质的小盒子,里面装的正是那株最小的人参。
“这就是了?”
王伯搓着手接过盒子,迫不及待地将其打开。
“好,好,好!”
短短的几秒钟内,王伯接连在心里夸赞了好几次,脸上却是神色如常,就是警觉性极高的林轩,都没有察觉到异常。
为了低价得到人参,王伯的演技超常发挥,就是心理专家来了,也未必能发现其中的问题。
抚摸着人参细小的根须,王伯满面红光,他已经很久没接触过这种极品了。
人参的样子像是精致的小萝卜,鲜嫩的样子水分十足,而周身环绕着的超长根须,构成了天女散花图,再配上饱满的个头,和微微明亮的色泽,绝对是野参中的极品。
为了保护人参的整体形状,王伯强行忍住了切须咀嚼的冲动,尽管还没有使用现代设备检验,但是他已经可以确认,这株人参绝对不会让他失望。
他已经打定主意了,无论如何,都不能放过这株人参,要将其据为己有!
这也不怪他,青峰镇虽然四处环山,特别是绿水村背后的青林峰,绝对算得上名川大山,可它的地势太险,又加上野兽横行,哪还有人敢进山采药。
至于其他地方的药材资源,经过这么多年的胡乱开采,几乎全都被糟蹋了,王伯隐约记得上次看到这么纯正的野参,还是在十多年前。
而且这次看到的人参,无论是卖相还是品质,都超出了他的想象范围,如果一定要说缺陷,那就是人参的年份还显得有些不足,要是再长个几十年,绝对能卖出几百万的天价!
“王伯到底怎么样?”
林轩紧张地望着王伯,看王伯没有半点激动的样子,心里也忐忑起来了,即使他相信神农空间绝不会让自己失望。
过了半响,王伯才迟疑地将人参放进盒子,露面可惜之色,看向林轩的眼神也变得复杂起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我看过了,人参看起来像野参,可惜却是人工种植的,即使品质还算不错,可价格却差了不止一筹!”
王伯的语气中带着无尽的遗憾,似乎也在惋惜。
“不过依我看,如果碰上有钱的买家,你还是能卖出个三四千的。”
王伯补充道,他就是想用这个价格买下,毕竟卖家不识货,能赚多久就该赚多少!
再说了,在农村几千块也算不少了,可事实上,这株人参起码要二十万以上!
你说什么?!
卧槽,这特么才三千?
林轩瞪大了双眼,难以置信地望着王伯,那神情似乎在说,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
这株人参可是从神农空间中拿出来的,而且它长在水潭边,天天喝灵泉,怎么可能这么不值钱!
“哼,你这什么表情,怎么着,还不相信我说的话?”
王伯气得吹胡子瞪眼,心里却在自鸣得意,看林轩的样子,他多半是快上钩了。
在这青峰镇,除了他之外,懂人参的人压根就没有,他毫不担心,有人会跑出来截胡。
“哪能啊,只是这人参的价格也太低了,我得先想想......”
林轩苦笑着,想到只能卖这么点钱,心中顿时灰暗了不少。
想他在部队的时候,每个月的工资都能上万,这几千块钱,他还真不放在眼里!
“这样吧,你要是愿意出售,我就用四千块买下来。”
王伯估摸着给出了价位,他也不担心林轩跑了,反正迟早要来卖的。
林轩有些为难,四千块能干嘛?这跟他的心里预期相差很大,于是拒绝道:“我考虑考虑吧,过几天再给你答复。”
王伯点了点头,这个结果并没有出乎他的意料,不过没习惯,鱼儿迟早要上钩的。
离开种植园之后,林轩转到没人的地方,将所有种子装进了神农空间,然后朝着古街走去。
林轩不信邪,手里拿着那根人参,打算找个人多的地方叫卖。
街道中有不少人在买东西,讨价还价的声音不绝于耳,让林轩体会到了农村赶集的气氛。
林轩好不容找到了摊位,将人参摆在地面上,可半天都没人来询问,那些路过的也只是好奇地打量几眼,然后面不改色地走了。
“咦,是她?她不是在淮海市么?”
约莫等了半个小时,林轩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
在他视线中,不远处的杂货店门前,站着个生人勿进的冰山美人,她穿着OL紧身制服,精致的俏脸下,是光洁白腻的雪颈,胸前的丰满将上衣撑得鼓胀。
下身穿的则是黑色包臀群,搭配着肉色丝袜,完美地展示出她妖娆的曲线的,特别是那双大长腿,圆润笔直,让人想要情不自禁地摸几把。
她正是林轩上次救了美女,施碧霜,林轩也没想到,她竟然会在这里。
而此时的施碧霜,美眸扫过货品架,准备买个电饭煲,但紧皱着的眉头,暴露了她糟糕的心情。
青峰镇是她老家,每次遇到麻烦的时候,她都会回来散散心,而这回也不例外。
“嗨,美女我们又见面了,看起来你似乎不大开心啊。”
林轩放荡的声音传了过来,能再次碰到这位极品美女,他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
可惜就是太冷了,这点林轩不怎么喜欢。
施碧霜转过身来,错愕地望着林轩,短短的几秒钟内,她脸上的表情翻云覆雨地变了好几次,最后归于淡漠,同时又明显带着疑惑。
那样子,就像是在看某个陌生的路人。
对于林轩,她心里是有些感激了,好歹也是救命之恩,可林轩这货偏偏最后要调戏她,事情这就复杂起来了。
有仇不报非君子,而女人往往比君子更记仇,施碧霜自己也没想到,这么快就有机会报复了。
咦,这小妞是怎么回事?
特么才分开多久,就不记得我这个救命恩人了?
“喂喂,你丫不是忘了吧,那天晚上你被两个流氓调戏......”
揉了揉发疼的脑袋,林轩一本正经地解释道。
可他的话还没说话,施碧霜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银牙紧咬,“抱歉,我们似乎没有见过面,还有,请你不要污蔑我,小心我告你诽谤!”

挂断电话之后,林轩躺在床上高兴了半天,直到半夜才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林轩吃过早饭,跟父母打了招呼之后,赶着首班车去了镇上。
等到达古街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
林轩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往里走,汗水把他穿着的衬衫打湿了。
小妮子不会是在骗我吧?
到处都找不到施碧霜的身影,林轩心里有些担忧。
但想到月薪三千的工作,他又充满了斗志,朝着古街深处走去。
靠近杂货店时,林轩看到了一辆白色的保时捷,正在停在棚子下。
这车他见过,是全球限量版的,最少也要好几千万。
而且普通人就算是有钱,也未必能买到。
“唉,老子要是也有辆车就好了。”
林轩羡慕地看了几眼,旋即又摇了摇头,若是西瓜大卖,他很快就会发达。
到时候别说是车了,就连飞机他都能买到。
从杂货店门口经过时,林轩不经意地朝里面看了几眼,忽然看到风扇下,坐了一位穿着清凉的美女。
正是施碧霜无疑。
“卧槽,这小妮子真会享受!”
看到她戴着墨镜,绸缎似的长发微微飞舞的时候,林轩就郁闷了。
自己历经千辛万苦,不知道翻过多少座山,流了多少汗,才到达青峰镇。
人家却吹着风,简直不要太潇洒。
随意擦了几把汗,林枫走了进去,细细打量起施碧霜。
今天天气很热,施碧霜只穿了吊带连衣裙,两条藕臂暴露在空气中,光洁细腻的皮肤沾着些香汗,令人心动不已。
林轩居高临下地看过去,施碧霜小巧精致的下巴,以及白皙的雪颈全都印入他的眼帘。
尤其是那诱人的红唇,微妙的弧度十分迷人。
“林轩,给我管好你的眼睛。”
感受到林轩充满侵略性的目光,施碧霜有些羞恼地皱了皱眉。
她总觉得有些不舒服,仿佛被人看光了身子似的。
“看看美女怎么了,莫非还犯法?”
林轩抱怨了几句,但还是恋恋不舍转移了视线。
相比于强势冰冷的施碧霜,他还是喜欢那天晚上楚楚可怜的她。
“嗯,这个态度还算不错,以后记得要保持。”
施碧霜满意地点了点头,旋即从包里拿出一个文件夹,“诺,要是没意见的话,就签个字。”
接过白色的文件夹,林轩翻看起里面的合同,重点关注他的福利。
“每个礼拜只需工作三天,提供上等食宿......”
“不限制人身自由,可任意行动......”
林轩越看越满意,这哪是工作,明明是送钱好不好,几乎跟在家里玩没两样。
难道这妞是在报答我?
哈哈,我就说嘛,做好人总会是有好报的。
林轩不着声色地瞥了施碧霜几眼,心中高兴不已。
翻了两页,林轩看到被重点标注出来的内容。
“结婚以后,互不干扰各自的生活......”
啥,要结婚?
卧槽,难道她真打算以身相许?
林轩心中大惊,差点没把文件夹扔在地上。
再次看了看施碧霜,发现她面无表情,还是冷冰冰的样子。
唉,我就吃点亏同意算了。
虽然冷了点,但有征服感啊!
扭过头,林轩二话不说,其他的也懒得看了,直接拿出笔填上了自己的名字。
“既然签好了,那就跟我去领结婚证。”
接过林轩递过来的文件夹,施碧霜点了点头。
对于这个结果,她并不感到意外,毕竟这个待遇很不错。
哪怕是放在淮海市,林轩都找不到这种宽松的工作。
“那个,我叫你霜霜可以吗?”
林轩有些羞涩地搓了搓手。
一想到眼前的极品美女很快就会属于自己,他还真有点小激动。
洞房花烛夜的画面浮现在他脑海中,施碧霜俏脸微红,眼神迷离......
“不可以!”
恼怒的声音响起,施碧霜冷冷地瞪着林轩,仿佛要吃人似的。
要不是考虑到林轩救过自己,她早就拿手里的包砸过去了。
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那个男人可以叫她霜霜,哪怕是父亲也不行!
预想中的美好未来被人打断,林轩有些疑惑地望着施碧霜,不知道她为什么生气。
不过漂亮的女人都有点小脾气嘛。
想到这里,林轩也就释然了,谁叫自己暂时还不是他老公呢。
“那好吧,我叫你霜儿也行。”
林轩开口说道。
施碧霜没有说话,眼眸却是越发冰冷,俏脸也变得铁青起来。
“又怎么了,我们这都快结婚了,称呼亲密点有什么问题吗?”
林轩心里很是无语。
他真不知道施碧霜在想些什么,这都快嫁给自己了,难道还有点羞涩?
“我想你误会了,麻烦你看清楚,我们是假结婚!”
施碧霜将文件夹甩在林轩身上,咬着银牙说道。
啥?假结婚?
你特么是在逗我呢?
林轩这下傻眼了,连忙拿着合同看了起来。
这次他看得很仔细,上面确实写了假结婚,同居不同房等字眼。
事情已经很清楚了,原来是施碧霜因为某种原因,需要找个假老公,这才花钱请林轩演戏。
除了福利和说明之外,厚厚的合同上竟然全都是不平等条约!
“必须按照甲方(施碧霜)的喜好办事......”
“不能打扰到甲方(施碧霜)的正常生活......”
......
足足看了十来分钟,林轩才把自己必须要遵守的条例看完。
就连端茶递水都写上了!
这尼玛哪里是找老公,这完全是在找保姆加演员。
要不是还有人生自由,林轩都会怀疑自己是卖身了。
这下林枫傻眼了,愣愣地望着施碧霜。
“看清楚了?以后要注意自己的身份,需要演戏的时候,我会提示你的。”
施碧霜没好气地说道。
林枫机械地点了点头,想起刚才的囧样,心里欲哭无泪。
他还以为自己的桃花运到了,能够抱着冰雪女神肆意蹂躏。
结果还真是份工作!
“上车,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我没有写进合同。”
施碧霜收好合同,柔嫩丝滑的小腿踩着高跟走向保时捷。
卧槽,这辆车是她的?
林轩见鬼似的望着施碧霜的背影,没想到她会这么有钱。
能坐上限量保时捷的人,至少身价上亿,而且权势滔天!
白富美这三个字瞬间印入了林轩的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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