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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与夜莺

草灯大人 著

美文同人连载

“小叔叔,勾引我,这是在犯罪!”“这就算犯罪?那我怕是要把牢底坐穿。”雪山寻死,却意外撞进睡美人疑案,由神秘日记展开的凶手追踪,是谁,杀死你,牵绊我?大叔vs少女,伪叔侄。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冷漠禁欲狐狸叔叔×为爱偏执蒋夜莺所有不为人知的秘密,都是为了掩盖爱而不得的绝望。

主角:   更新:2023-08-07 2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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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狐狸与夜莺》,由网络作家“草灯大人”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叔叔,勾引我,这是在犯罪!”“这就算犯罪?那我怕是要把牢底坐穿。”雪山寻死,却意外撞进睡美人疑案,由神秘日记展开的凶手追踪,是谁,杀死你,牵绊我?大叔vs少女,伪叔侄。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冷漠禁欲狐狸叔叔×为爱偏执蒋夜莺所有不为人知的秘密,都是为了掩盖爱而不得的绝望。

《狐狸与夜莺》精彩片段

这应该是冬末最后一场雪了。
堆积了整个冬天的厚重积雪,已经被逐渐和煦的阳光消融,将晦涩的山峦逐渐复染上鲜绿。
然而,经历过腊月寒冬,那些棉絮一般轻柔飘舞的雪花仍有力量。
就这样,轻轻地,缓缓地……一如落叶摇摇欲坠,跌在森林远处的那栋红色小屋上。
红色的砖被雪映地发亮,微微一触碰,还有一股摄人心魄的凉意。
这栋小屋这是雪地里唯一一点红光,一如人的瞳孔,深邃醒目,也只有那一处在发亮。
……
七月底,正是炎热夏日。
蒋夜莺独自去爬雪山,她穿着笨重的御寒鸭绒羽绒服,外套一件风雨衣用来防风保暖,深一脚浅一脚地往雪线走。
这是半脊峰,位于毕棚沟旅游风景区深处,隐于一个山脊之后。山上是连绵不绝的积雪,又厚又沉,与陡峭嶙峋的岩石混为一体,乌压压的,令人敬畏。
她有过攀登5000米海拔山峰的经验,所以这次挑战一下一个人登山,如果身体承受不了,那么就会立刻选择下撤。
不知走了多久,她突然出现了严重的高原反应,头昏昏沉沉的,微一闭眼就天旋地转。没过几秒,头疼开始变得强烈,像是被冰镐凿开的冰面,稍有一道细微裂缝,那股痛感就铺天盖地袭来。
糟了,她难道要死在这上面?
还没来得及呼出一口气,蒋夜莺就跪倒在地,从雪坡上滚了下去。
四面八方都被黑暗侵袭,只有冷冽的风不住刮到她的脸上,雪还在飘,一点一点把她活埋到地底。
这下得死在这里了?
蒋夜莺这样想,也这样信了。
她好像要去天堂,身体似棉花糖一样被腾空,往上飘,陷入了一片温暖里。
天国无痛,是个人都想去的地方,她现在深有体会。
蒋夜莺的脑海里,走马灯似的将她的前半生一一翻页,她的父母因欠债而被谋杀,她是唯一的幸存者。当然,她活下来并没有得到任何人的祝福,那些媒体只是想利用她的身份炒作。随意拍到一张跌跤哭泣的照片,也能说她是为了枉死的父母而痛哭流涕,用她赚了不少杂志销量。
她的悲惨人生被人日复一日提起,直到那一天的来临——是那个年纪轻轻的男人,牵着她的手,带她离开了由人制造出的地狱。
他是谁呢?
蒋夜莺怎么会忘记呢?
他是她父亲生前的朋友,是她的小叔叔,她一直将他铭记在心,也掩埋于心。
反正这个秘密无法吐露,还不如和她一起沉到雪里。
本来,她来雪山也是为了自杀吧?这就是近乎自杀的行为……
为什么呢?
哦,想起来了,是因为小叔叔快要订婚了,是家里帮他选定的人。
她的小叔叔啊,这么好的一个人……既然可以是素未谋面的女人的,又凭什么不能是她的呢?
他是刑警,她就追随他来当刑警,明明一步步都要够到这朵高岭之花了,凭什么来个来路不明的女人横插一脚?
如果蒋夜莺能重生一回,一定要告诉小叔叔,有关她的秘密。
绝对不能就此,带入坟墓里。
她怀着不甘的心情,陷入了雪地里。
“滴答,滴答。”不知从哪里传来秒针走动的声音。
蒋夜莺一下子从睡梦中惊醒,她大口大口喘气,似迷失在沙漠的旅人,好不容易看见绿洲,如牛饮水,一下子冲到了水潭里。
没死?
她摸了摸满头的汗,环顾四周。这是一间偏欧式装潢风格的屋子,床侧点起了火炉,鲜红色的火苗跃动,烧进人的眼底。
“醒了?”
一只白皙的手将热水杯递到她的唇边,从轮廓分明的指节能看出,是个男人。蒋夜莺顺着他的袖口朝上看,深黑色的高领毛衣裹住他身体结实的肌肉曲线,突起的喉结若隐若现,性感又迷人。
她的舌尖打颤,险些咬到,“小……小叔叔?”
胡离不接话,坐到一侧。他的神态异常放松,那双如海般深不见底的黑眸里倒映着蒋夜莺,审视她好久。片刻,薄唇轻启:“你一个人爬雪山?”
“想试试看,自我突破。”她下意识躲掉小叔叔的眼睛,她怕他猜出自己心底的想法,明明这么怕了,还得从恐惧里分出一丝喜欢给他,实在是很难得。
“我翻过你的登山包,设备不齐全,食物也没带够。你不是想挑战,而是想自杀。”
他观察入微,说的一点都没错。
那双眼敏锐如狐,不愧是她的狐狸叔叔。
蒋夜莺这个人很自卑,她卑微地喜欢他近五年,可怜地期盼他能发现这一份隐秘心思。她怕他看见,又怕他看不见。在得知胡离下半生……甚至是下半身都没有她的时候,蒋夜莺做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尝试自杀。的确,爱一个人是应该好好祝福他的,然而蒋夜莺做不到,她很自私,无法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在其他人那里获得幸福。
如果她福大命大,这一回登山没死成,那么蒋夜莺就忘记小叔叔,好好活着;如果她不幸在登山的过程中身亡,也不算狼狈,不过是个不幸的雪山遇难者,没有人会因此议论纷纷。
“设备不齐全吗?”蒋夜莺装傻,眨了眨眼,“可能是我忘了!至于食物,之前爬到一半,掉落了一些压缩饼干,正想去找,结果出现高原反应。幸亏有小叔叔救我,不然这一回,我得死在上面。”
“哦,你还知道,这一回可能死在上面?”他微愠,即使面部表情没什么变化,光从波澜不惊的音调上就足以辨别,他在隐忍,以及克制自己的怒火。
“对不起……”蒋夜莺轻声回答,“对了,小叔叔怎么来登山了?”
胡离没答话,抿着唇,生硬地跳过话题,“你先起来,这里出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事。”
嗯?
蒋夜莺把羽绒服穿起来,捂得严严实实才离开这个房间。险些“死”过一回,才了解到死亡究竟有多痛苦。她宁愿在空调房里看着小叔叔的结婚视频痛哭流涕,也不想感动自己,去自杀了。
她怕痛,怕难受,很怕很怕。
凡事该往好处想,万一小叔叔离婚了呢?
蒋夜莺出了一会儿神,马上跟上胡离的脚步。他们往二楼走,上面没有点炉子,所以很冷,幸好屋外的雪形成了雪墙,反倒御寒。屋里好像有人定期打扫,也没有多少灰尘,静悄悄的,有点诡谲。
推开门,入目就是一张蕾丝床帐的大床,床架镀上了一层金漆,镂空的花纹是蔷薇与荆棘藤。
床上躺着一名少女,应该说是一具尸体,由于低温,腐烂速度很慢,却依旧能分辨出她精致的五官。黑长的卷发将她的手臂以及侧脸包裹入其中,犹如被层层叠叠的海带笼罩,隐约透出白色的肌肤。
蒋夜莺想,如果她的身体颜色正常,脸颊也有了血色,一定是沉鱼落雁之姿。
这是恶作剧吗?还是童话中的睡美人?
她摸不准,与胡离面面相觑。
没法子了,他们没有手套,也没有仪器,不能轻易触碰尸体,那么就等下山联系重案组再做打算吧?
临走前,蒋夜莺的目光落到了那本绯红色的日记上。
其实他们爬的并不高,只是蒋夜莺任性,选了一条商业队不常经过的偏僻道路。所以才会陷入遇难无人救援,又进退两难的境地。
这次有了胡离帮忙,他们很快就回到了镇子上,联系当地的派出所,让相关的刑事警员前来调查。
胡离是重案四组特聘刑侦顾问,蒋夜莺是刑警,出示证件以后,也都加入了调查工作。
当他们踩着粗粝的积雪,领着大队人马再次来到这个屋子前,蒋夜莺这才感到一丝难言的恐惧——在这样冰天雪地的环境里,有人背着尸体,或是带着这名活生生的少女上山,在这栋偏僻的红瓦小屋里谋杀。
她那时该是多么无助呢?
这里连个能帮助她的人都没有,她又手无缚鸡之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去死。
她叫喊,逃跑,一次次被拖回来,然后杀死,是这样对吗?
又或者,她是自杀呢?
在还没经过法医验尸之前,他们下不了任何定论。
由于处在低温的环境里太久,法医已经不能判断出准确的死亡时间了。
这是谋杀者的阴谋吗?
不管怎么说,都是死了一个人。
这个世上唯有杀人最难,因为人活过的痕迹是无法湮灭的。
他们让多话的媒体介入这起睡美人杀人事件,拍了少女的照片让他们刊登出去,寻找死者父母。然而两天过去了,寻人启事犹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也没有任何关于她的家人登门认领遗体的消息。
蒋夜莺有了一个大胆的假设,她迟疑地问:“有没有可能……她是孤儿?”
如果是孤儿的话,父母都不在身边,自然而然也就没了对她关怀备至的人,连死了都可能没人发现。
也许是想到了有相似经历的自己,蒋夜莺感到很悲哀。
胡离很敏锐,察觉到她突然低落的情绪,抿着薄唇,轻轻挤出几个字,“你还有我。”
所以不是孤身一人。
蒋夜莺猛地抬起头,想要确认这话是不是出自小叔叔之口,然而胡离已经走远了。
即使那句简短的话只是被风,偶然捎入她的耳中。也足以使得蒋夜莺纤薄的耳轮发烫,一点点顺着血管烧到脸颊,勃发、迸裂,那种滚烫的温度几乎要撕裂她。
还得继续工作,他们聚集在那栋红瓦小屋子里,拍场照,取物证。其实凶手……先勉强说这是一起谋杀案吧,凶手把现场打扫地很干净,房间里里外外,包括家具都纤尘不染,这说明了凶手的个性偏执,心理素质很强,有着常人所不能想象的克制力。
此时,法医那边的验尸报告也出来了,初步判断,死者死了至少有一周时间,肠胃里检验出巴比妥酸盐,死者生前服用了巴比妥类药物,也就是常说的安眠药其中一种。
蒋夜莺问:“死者是服用安眠药自杀吗?”
胡离没接话,反问:“你觉得像吗?”
“我觉得不像,即使是自杀,她身边也肯定有第二个人。因为服用安眠药自杀,会出现四肢抖动以及口吐白沫,她的身体很干净,嘴角也没有残留物,被单上一丝不苟,没有褶皱。这些都是人为清理的,所以肯定有人给她处理‘身后事’。何况,吃安眠药也不一定就是自杀。如果有人拿刀或者拿枪逼迫她服药,肯定会比起直观的痛楚,不如这种心存侥幸的死法更让人喜欢,她会选择服从命令,服药。”
蒋夜莺说到这里,喉间虚虚吞咽了一下。这种做法未免太残忍了,摆着两种死法,让人自己选。无论如何都得死,那么只能挑一个喜欢一点的死法。
但是谁又喜欢死呢?如果不是完全失去了生的希望,可能死到一半,就后悔了。只是那时候再也来不及了,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只能陷入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蒋夜莺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她也曾经寻死过。
那是她12岁的时候,初一生。因为是小学五年制的最后一批学生,所以比一般学子占了许多年龄方面的优势。
其实12岁的年纪,已经懂了很多了。小孩子也有朦朦胧胧的爱,说不上是真正喜欢一个人,理由也很简单,可能因为他数学好,也可能因为这个同学英语口语好,说话很动听。
就是在那样青春烂漫的年纪,她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因为每天晚上一闭上眼,蒋夜莺就想起了自己枉死的父母,凶手虽然已经伏法,可人死不能复生,又有什么用呢?
她的照片被刊登在各个媒体报纸上,由于年幼时,她的长相就很美,导致大家更对她心生爱怜。然而这份怜悯饱含歧视的意味,更有种美女多难的况味。他们同情她这么漂亮的小孩子竟有这样的遭遇,然而仅仅是饭后闲谈,没有人会实质性帮助她什么。
真正让她觉得难熬的是同学间不经意的一句闲谈:“我最讨厌她了,每天上报纸,说不定心里很开心。毕竟自己的脸像是明星一样,每天被几万人看着。”
“几万人,那不是好几个学校的人数了?她出尽风头了吧?”
“对啊,而且她不是被叔叔养着吗?吃好穿好,我看她根本就不会因为父母的事情难受,没准心里还沾沾自喜。”
“真是可怕啊!”
“而且小时候漂亮,长大都会很丑。别得意了,丑八怪!”
“哈哈哈哈!”
“……”
蒋夜莺觉得很不安,也很愤怒。
她凭什么不能有安稳的人生,家里的事情已经让她接连遭受打击,就连微笑着继续度过余生都不允许吗?
她们是太平洋警察吗?管这么宽。
也是在那一刻,她才意识到:这个世界很残酷,并不是所有人都对她充满善意。所有接触她的人都戴着伪善的假面,真实的脸在那一层坚硬的硬壳之后,无论怎么碰,都碰不到。
即使面具上的笑容很美,那也是假的啊!
蒋夜莺选择了拿家里的剪刀自杀,实际上她怕疼,此刻又只得不怕。她小心翼翼,学着电视剧里的样子,将剪刀抵在了手腕上,重重往下一滑。
疼!
她的剪刀咣当一声落地,缩回发颤的手。鲜红色的血液喷涌而出,不住将她的白裙染上红色。
蒋夜莺疼得冷汗直冒,突然有人从背后拥住了她……准确地说,只是从背后将她蜷缩在一起的手扯开,帮她涂抹防止伤口进细菌的药膏,紧接着包扎。
是她的小叔叔。
一时间,蒋夜莺很羞愧。
胡离什么都没说,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此时得平稳下心情,好好安抚她的情绪。
他不懂照顾小孩子,更不懂照顾女孩子。既然不会说话,那么索性不说。
也幸亏,小孩子下手不重,玩儿似的,伤口并不深。
蒋夜莺很愧疚,之前是小叔叔救了她,现在还是小叔叔救她。
为什么要一步步把她从痛苦的地狱里脱离回来呢?明明人间也并不美好。
胡离垂下细密的眼睫,风轻云淡道:“下次用剪刀的时候小心一点,只要是有刃的东西,都会伤人。也不是每一次,我都会凑巧经过。”
他的意思很明白,他不是超人,无法无时无刻不照看她,也无法拯救她,一次又一次。
狐狸叔叔很聪明,没有揭穿蒋夜莺心底的小秘密,反而是用成人的方式,与她一起守护这些故事。
蒋夜莺反应过来,再次对上胡离的眼睛。明明三十而立,岁月却待他温柔,没有捎去任何沧桑感。
胡离问:“在想什么?”
蒋夜莺摇摇头,说:“我记得收集到的物证里有一本日记,我想看看。”
“可以,我和上级申请过了,这桩案子由我们协助当地警员进行调查。”
又能和狐狸叔叔共事了吗?蒋夜莺嘴角上扬,慌忙说好。
胡离探究一般看向她,似乎是察觉她那难以抑制的愉悦,不禁皱起眉头。
查案是很严肃的事情,她有什么可开心的?很明显,心态不对。
刚要发作,蒋夜莺已经逃之夭夭了。
来到收集物证的办公室,蒋夜莺戴上手套,小心翼翼翻动那本日记本。日记本的牌子是蓝光,之后可以去各个售卖这本日记的店里询问一下,没准有什么突破。
她翻动一页,上面赫然写着:“赠予我的恋人。”
这是一本,爱的日记。
日记内页印着烫金花边,最中间的位置写着主人公的名字,叫雪臣。她没有姓,是不是真名也不好说。总不会是姓雪吧?
不知这是少女内心的浪漫想法——譬如很多女孩子不满意家长给的名字,有自己为自己取名的嗜好;还是凶手,抑或是自杀同伙的障眼法,想把人引导到奇怪的方向去。
这本日记本的真实性也有待商榷,但能肯定的是,这一定是死者或者那个第二个人所留下的重要物证。
它,和真相也息息相关。
蒋夜莺怀着某种难以言喻的情绪,翻开了这本半真半假的日记,开篇就是以“我”为视角的日记。
“亲爱的日记,你好。
作为我的朋友,我想将我所有心事说给你听。或许这些心事枯燥乏味,是世人千篇一律的烦恼,但我也想用自己的语言,将其转达给你。
这些是我不能吐露的心事与秘密,因为我无法抵达那一个世界。”
蒋夜莺没明白她所说的另一个世界是什么意思,但青春期少女的心思非常繁复难猜,真要比喻的话,就像是春日里淅淅沥沥的雨,下了一阵,略嫌不够,隔一会儿,还得下,那种粘稠的潮意无处不在,深吸一口气就能挤入肺腔里,沉闷到懒得开口说话。
“我第一次爱上一个人,是高一的时候。
那时年幼,不懂爱。说爱或许也不恰当。且容我回忆一番……嗯,当时,我去书店租借言情小说,偶然间看到也在书柜翻书的他。那会儿是春天,书店外的桃花正烂漫,风一吹就能挤散娇嫩的桃花,那些碎花瓣就这样被风捎进窗里,轻飘飘落到了他的书签上。
他长得真的很好看,阳光、风与花一齐簇拥着他,既耀眼又和谐,他天生合适窗前的位置,又可能是阳光正好,天生合适他。
我的心脏开始不受控制狂跳,这种感觉,或许就是一见钟情吧?
我想认识他,又不敢认识他。于是,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偷偷躲到另一侧的书柜前翻看漫画,时不时隔着书架的缝隙窥视他。
那时候的岁月正好,我和他共处一室,一齐呼吸这里的空气与花香,以这种互不打扰的方式相互陪伴。
不是有句话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也许时间久了,他会注意到我,注意到这个和他一样深爱书籍的姑娘。
大概到了下午四点,他赶在关门之前把书放回书架。我凑过去,把书捧到怀里,上面还有他的指尖淡淡的温度,翻开书页,熟读他看过的地方,最终指尖停在卡着书签的位置……这是第103页,全书一共200页,所以,他还会来读接下来的97页吧?
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我从背包里拿出一张纸,仔仔细细撕出长条形的纸条。紧接着,用深黑色的油笔在上面写下:很高兴认识你,我叫雪臣。你在看这本书吗?真巧,我也喜欢它。
雪臣不是我本名,然而这是我所想到的最美的名字。我想用这样完美的身份去见他,即使是自欺欺人的行为。
写完了这些,我环顾四周,确定没人看见之后,再小心翼翼将书塞回架子里。
希望他能看见,也喜欢他有所回应。
即使是用文字沟通,也想和他交朋友。”
看完第一篇,蒋夜莺得到了几点信息:首先雪臣非死去少女的真名,其次得找到日记里所谓的‘他’,没准他就是协助,或是胁迫少女死亡的那个第二个人,最后,日记中,他们相遇的地点是在书店,这家书店究竟是在什么地方?找到了,没准就有重大突破。
于是,她打算借助网友的力量,去寻找这名收到过雪臣来信的少年,希望这次不会是石沉大海。
蒋夜莺将信息写成一份稿件,交给相关的媒体单位,让他们帮忙寻人。对于这种独门信息,媒体的人自然说好,且还希望多多益善。
她刚打算继续往下看日记的内容,却发现后面几页被撕毁了。其余空白的纸张上画满怪异的图案,是一张类似面具一样的夸张笑脸。
蒋夜莺还没想明白这是什么,便听到胡离喊她,“夜莺,你先回去休息。”
“现在?”她反应过来,一看闹钟,已经晚上九点了。
的确,早超过下班时间了。现在是该回去休息一下,也有其他刑警值班,继续调查工作。何况她之前因为爬雪山,体能消耗太大,打了几瓶葡萄糖的点滴,还没缓和过来。
她将日记放回密封塑胶袋里,褪下手套,问胡离:“那小叔叔呢?”
“我也回去,明天早点再过来换班。”他知道做任何事情,身体都是本钱,养好了自己,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蒋夜莺为难道:“我刚想起,我没预订酒店……”
她之前根本没想过自己还能回来,即使下山了,这里旅游业发达,定个民宿住一晚还是很简单的。
胡离揉了揉太阳穴,那处酸胀发涩,他道:“你去我订的那家旅店好了,或许有多余的房间。”
“没有也没关系!”她眼睛发亮,说出的话一下子收不回来,干咳一声,“我可以打地铺。”
“没有让你打地铺的道理,我打……”顿了顿,他反应过来不对劲的地方,敛眉不语,隔了三分钟,才道:“我不和你一间房。”
“哦……”蒋夜莺的声音难掩失望。
胡离错开眼,道:“夜莺,你今年几岁?”
“二十好几了,怎么了?”
“已经是成年人了。”他暗示她,不该再这样依赖他。毕竟她现在是成年小姑娘,不能像从前一样,难受、委屈、欢乐,都无所顾忌地拥住他。
小姑娘长大就这点不好,她不懂,他就该以身作则,让她懂。
蒋夜莺没明白胡离的想法,诧异地问:“小叔叔?怎么了?”
“你依赖我,我很高兴,”胡离斟酌言辞,尽量不用太严厉的词汇,“你待我如师如父,在刑警队里,也是我一手把你领出来的。你知道我是你叔叔,别人不知道,你自己心里也有数。我们没有血缘,姓氏也不同……”
“就是说,姓不同,我们没有关系,在人前就不能太亲密?”
“嗯。”虽然她说得有些怪,但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那我们人后就能亲密?”
“……”胡离感到喉头一甜,她都想了些什么?
“如果还有姓的问题,那我能改姓吗?跟小叔叔姓?”
“……”你对得起你的父母吗?
蒋夜莺借机将心底想说的话一次性倾吐出来,“还是说,小叔叔要娶新婶婶了,得跟我保持距离?怕她误会?是会吃我这种小辈的醋吗?”
她越问,越觉得开心。心底像是有烟花绽开,簌簌喷向天空,在天际炸裂成花海。
如果狐狸叔叔真的是介意他们俩的关系太亲密,那就说明他把她当作一个女人看,而不是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她也配和他的未婚妻相提并论了,这是好事。
或许她还有机会?反正小叔叔和那个女人还没订婚,也没有恋爱,一切都是未定的事情,所以她算不得第三者,这叫公平竞争。
“结婚?”胡离蹙眉,不太明白。
蒋夜莺一愣,她明明听到小叔叔的妈妈打电话来说,安排了订婚宴,让胡离一定赴约。
“我听到订婚酒宴的事……”
“我没有去,短期里,也没有组建家庭的打算。”
蒋夜莺整个人活过来了,她之前不敢问的真相,在这一刻,胡离统统告诉她了。
许是太兴奋,蒋夜莺口不择言,说:“当然不能轻易结婚,小叔叔娶新婶婶也得由我把关。这和父亲娶继母要经过子女同意一样,都得由晚辈把关,否则就容易闹矛盾。”
她决定死皮赖脸发挥“养女”这个身份了,只要能拖住小叔叔结婚,无论什么样的方法,她都要试试。
“……”胡离不知说什么好,索性闭嘴。
蒋夜莺却不肯放过他,孩子气似地补充:“所以,小叔叔身边没有其他人最好了。我想小叔叔的身边只有我,这样就不会对除了我以外的人好了。”
胡离适时皱起眉……等等,他分明是想说,蒋夜莺已经是大人了,不可以再和以前一样依赖他。她要对所有男人有所防备,包括他。可话题怎么又跳到他绝对不能结婚上面去了?和他结婚又有什么关系?
他被堵得没话说,隔了很久,才强硬说出这句:“我是指,你必须对异性有防备心,包括我。”
“为什么?”蒋夜莺装傻,“哦,我知道了。因为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我是女人,小叔叔是男人,如果太亲密,就会做很坏的……”
“闭嘴!”
“哦……”
此时此刻,胡离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是他疏于管教,太放纵蒋夜莺,才导致她变成现在这样的性格吗?
明明对他的态度还算是恭敬亲昵,然而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她到底……怎么了?
这应该是冬末最后一场雪了。
堆积了整个冬天的厚重积雪,已经被逐渐和煦的阳光消融,将晦涩的山峦逐渐复染上鲜绿。
然而,经历过腊月寒冬,那些棉絮一般轻柔飘舞的雪花仍有力量。
就这样,轻轻地,缓缓地……一如落叶摇摇欲坠,跌在森林远处的那栋红色小屋上。
红色的砖被雪映地发亮,微微一触碰,还有一股摄人心魄的凉意。
这栋小屋这是雪地里唯一一点红光,一如人的瞳孔,深邃醒目,也只有那一处在发亮。
……
七月底,正是炎热夏日。
蒋夜莺独自去爬雪山,她穿着笨重的御寒鸭绒羽绒服,外套一件风雨衣用来防风保暖,深一脚浅一脚地往雪线走。
这是半脊峰,位于毕棚沟旅游风景区深处,隐于一个山脊之后。山上是连绵不绝的积雪,又厚又沉,与陡峭嶙峋的岩石混为一体,乌压压的,令人敬畏。
她有过攀登5000米海拔山峰的经验,所以这次挑战一下一个人登山,如果身体承受不了,那么就会立刻选择下撤。
不知走了多久,她突然出现了严重的高原反应,头昏昏沉沉的,微一闭眼就天旋地转。没过几秒,头疼开始变得强烈,像是被冰镐凿开的冰面,稍有一道细微裂缝,那股痛感就铺天盖地袭来。
糟了,她难道要死在这上面?
还没来得及呼出一口气,蒋夜莺就跪倒在地,从雪坡上滚了下去。
四面八方都被黑暗侵袭,只有冷冽的风不住刮到她的脸上,雪还在飘,一点一点把她活埋到地底。
这下得死在这里了?
蒋夜莺这样想,也这样信了。
她好像要去天堂,身体似棉花糖一样被腾空,往上飘,陷入了一片温暖里。
天国无痛,是个人都想去的地方,她现在深有体会。
蒋夜莺的脑海里,走马灯似的将她的前半生一一翻页,她的父母因欠债而被谋杀,她是唯一的幸存者。当然,她活下来并没有得到任何人的祝福,那些媒体只是想利用她的身份炒作。随意拍到一张跌跤哭泣的照片,也能说她是为了枉死的父母而痛哭流涕,用她赚了不少杂志销量。
她的悲惨人生被人日复一日提起,直到那一天的来临——是那个年纪轻轻的男人,牵着她的手,带她离开了由人制造出的地狱。
他是谁呢?
蒋夜莺怎么会忘记呢?
他是她父亲生前的朋友,是她的小叔叔,她一直将他铭记在心,也掩埋于心。
反正这个秘密无法吐露,还不如和她一起沉到雪里。
本来,她来雪山也是为了自杀吧?这就是近乎自杀的行为……
为什么呢?
哦,想起来了,是因为小叔叔快要订婚了,是家里帮他选定的人。
她的小叔叔啊,这么好的一个人……既然可以是素未谋面的女人的,又凭什么不能是她的呢?
他是刑警,她就追随他来当刑警,明明一步步都要够到这朵高岭之花了,凭什么来个来路不明的女人横插一脚?
如果蒋夜莺能重生一回,一定要告诉小叔叔,有关她的秘密。
绝对不能就此,带入坟墓里。
她怀着不甘的心情,陷入了雪地里。
“滴答,滴答。”不知从哪里传来秒针走动的声音。
蒋夜莺一下子从睡梦中惊醒,她大口大口喘气,似迷失在沙漠的旅人,好不容易看见绿洲,如牛饮水,一下子冲到了水潭里。
没死?
她摸了摸满头的汗,环顾四周。这是一间偏欧式装潢风格的屋子,床侧点起了火炉,鲜红色的火苗跃动,烧进人的眼底。
“醒了?”
一只白皙的手将热水杯递到她的唇边,从轮廓分明的指节能看出,是个男人。蒋夜莺顺着他的袖口朝上看,深黑色的高领毛衣裹住他身体结实的肌肉曲线,突起的喉结若隐若现,性感又迷人。
她的舌尖打颤,险些咬到,“小……小叔叔?”
胡离不接话,坐到一侧。他的神态异常放松,那双如海般深不见底的黑眸里倒映着蒋夜莺,审视她好久。片刻,薄唇轻启:“你一个人爬雪山?”
“想试试看,自我突破。”她下意识躲掉小叔叔的眼睛,她怕他猜出自己心底的想法,明明这么怕了,还得从恐惧里分出一丝喜欢给他,实在是很难得。
“我翻过你的登山包,设备不齐全,食物也没带够。你不是想挑战,而是想自杀。”
他观察入微,说的一点都没错。
那双眼敏锐如狐,不愧是她的狐狸叔叔。
蒋夜莺这个人很自卑,她卑微地喜欢他近五年,可怜地期盼他能发现这一份隐秘心思。她怕他看见,又怕他看不见。在得知胡离下半生……甚至是下半身都没有她的时候,蒋夜莺做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尝试自杀。的确,爱一个人是应该好好祝福他的,然而蒋夜莺做不到,她很自私,无法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在其他人那里获得幸福。
如果她福大命大,这一回登山没死成,那么蒋夜莺就忘记小叔叔,好好活着;如果她不幸在登山的过程中身亡,也不算狼狈,不过是个不幸的雪山遇难者,没有人会因此议论纷纷。
“设备不齐全吗?”蒋夜莺装傻,眨了眨眼,“可能是我忘了!至于食物,之前爬到一半,掉落了一些压缩饼干,正想去找,结果出现高原反应。幸亏有小叔叔救我,不然这一回,我得死在上面。”
“哦,你还知道,这一回可能死在上面?”他微愠,即使面部表情没什么变化,光从波澜不惊的音调上就足以辨别,他在隐忍,以及克制自己的怒火。
“对不起……”蒋夜莺轻声回答,“对了,小叔叔怎么来登山了?”
胡离没答话,抿着唇,生硬地跳过话题,“你先起来,这里出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事。”
嗯?
蒋夜莺把羽绒服穿起来,捂得严严实实才离开这个房间。险些“死”过一回,才了解到死亡究竟有多痛苦。她宁愿在空调房里看着小叔叔的结婚视频痛哭流涕,也不想感动自己,去自杀了。
她怕痛,怕难受,很怕很怕。
凡事该往好处想,万一小叔叔离婚了呢?
蒋夜莺出了一会儿神,马上跟上胡离的脚步。他们往二楼走,上面没有点炉子,所以很冷,幸好屋外的雪形成了雪墙,反倒御寒。屋里好像有人定期打扫,也没有多少灰尘,静悄悄的,有点诡谲。
推开门,入目就是一张蕾丝床帐的大床,床架镀上了一层金漆,镂空的花纹是蔷薇与荆棘藤。
床上躺着一名少女,应该说是一具尸体,由于低温,腐烂速度很慢,却依旧能分辨出她精致的五官。黑长的卷发将她的手臂以及侧脸包裹入其中,犹如被层层叠叠的海带笼罩,隐约透出白色的肌肤。
蒋夜莺想,如果她的身体颜色正常,脸颊也有了血色,一定是沉鱼落雁之姿。
这是恶作剧吗?还是童话中的睡美人?
她摸不准,与胡离面面相觑。
没法子了,他们没有手套,也没有仪器,不能轻易触碰尸体,那么就等下山联系重案组再做打算吧?
临走前,蒋夜莺的目光落到了那本绯红色的日记上。
其实他们爬的并不高,只是蒋夜莺任性,选了一条商业队不常经过的偏僻道路。所以才会陷入遇难无人救援,又进退两难的境地。
这次有了胡离帮忙,他们很快就回到了镇子上,联系当地的派出所,让相关的刑事警员前来调查。
胡离是重案四组特聘刑侦顾问,蒋夜莺是刑警,出示证件以后,也都加入了调查工作。
当他们踩着粗粝的积雪,领着大队人马再次来到这个屋子前,蒋夜莺这才感到一丝难言的恐惧——在这样冰天雪地的环境里,有人背着尸体,或是带着这名活生生的少女上山,在这栋偏僻的红瓦小屋里谋杀。
她那时该是多么无助呢?
这里连个能帮助她的人都没有,她又手无缚鸡之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去死。
她叫喊,逃跑,一次次被拖回来,然后杀死,是这样对吗?
又或者,她是自杀呢?
在还没经过法医验尸之前,他们下不了任何定论。
由于处在低温的环境里太久,法医已经不能判断出准确的死亡时间了。
这是谋杀者的阴谋吗?
不管怎么说,都是死了一个人。
这个世上唯有杀人最难,因为人活过的痕迹是无法湮灭的。
他们让多话的媒体介入这起睡美人杀人事件,拍了少女的照片让他们刊登出去,寻找死者父母。然而两天过去了,寻人启事犹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也没有任何关于她的家人登门认领遗体的消息。
蒋夜莺有了一个大胆的假设,她迟疑地问:“有没有可能……她是孤儿?”
如果是孤儿的话,父母都不在身边,自然而然也就没了对她关怀备至的人,连死了都可能没人发现。
也许是想到了有相似经历的自己,蒋夜莺感到很悲哀。
胡离很敏锐,察觉到她突然低落的情绪,抿着薄唇,轻轻挤出几个字,“你还有我。”
所以不是孤身一人。
蒋夜莺猛地抬起头,想要确认这话是不是出自小叔叔之口,然而胡离已经走远了。
即使那句简短的话只是被风,偶然捎入她的耳中。也足以使得蒋夜莺纤薄的耳轮发烫,一点点顺着血管烧到脸颊,勃发、迸裂,那种滚烫的温度几乎要撕裂她。
还得继续工作,他们聚集在那栋红瓦小屋子里,拍场照,取物证。其实凶手……先勉强说这是一起谋杀案吧,凶手把现场打扫地很干净,房间里里外外,包括家具都纤尘不染,这说明了凶手的个性偏执,心理素质很强,有着常人所不能想象的克制力。
此时,法医那边的验尸报告也出来了,初步判断,死者死了至少有一周时间,肠胃里检验出巴比妥酸盐,死者生前服用了巴比妥类药物,也就是常说的安眠药其中一种。
蒋夜莺问:“死者是服用安眠药自杀吗?”
胡离没接话,反问:“你觉得像吗?”
“我觉得不像,即使是自杀,她身边也肯定有第二个人。因为服用安眠药自杀,会出现四肢抖动以及口吐白沫,她的身体很干净,嘴角也没有残留物,被单上一丝不苟,没有褶皱。这些都是人为清理的,所以肯定有人给她处理‘身后事’。何况,吃安眠药也不一定就是自杀。如果有人拿刀或者拿枪逼迫她服药,肯定会比起直观的痛楚,不如这种心存侥幸的死法更让人喜欢,她会选择服从命令,服药。”
蒋夜莺说到这里,喉间虚虚吞咽了一下。这种做法未免太残忍了,摆着两种死法,让人自己选。无论如何都得死,那么只能挑一个喜欢一点的死法。
但是谁又喜欢死呢?如果不是完全失去了生的希望,可能死到一半,就后悔了。只是那时候再也来不及了,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只能陷入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蒋夜莺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她也曾经寻死过。
那是她12岁的时候,初一生。因为是小学五年制的最后一批学生,所以比一般学子占了许多年龄方面的优势。
其实12岁的年纪,已经懂了很多了。小孩子也有朦朦胧胧的爱,说不上是真正喜欢一个人,理由也很简单,可能因为他数学好,也可能因为这个同学英语口语好,说话很动听。
就是在那样青春烂漫的年纪,她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因为每天晚上一闭上眼,蒋夜莺就想起了自己枉死的父母,凶手虽然已经伏法,可人死不能复生,又有什么用呢?
她的照片被刊登在各个媒体报纸上,由于年幼时,她的长相就很美,导致大家更对她心生爱怜。然而这份怜悯饱含歧视的意味,更有种美女多难的况味。他们同情她这么漂亮的小孩子竟有这样的遭遇,然而仅仅是饭后闲谈,没有人会实质性帮助她什么。
真正让她觉得难熬的是同学间不经意的一句闲谈:“我最讨厌她了,每天上报纸,说不定心里很开心。毕竟自己的脸像是明星一样,每天被几万人看着。”
“几万人,那不是好几个学校的人数了?她出尽风头了吧?”
“对啊,而且她不是被叔叔养着吗?吃好穿好,我看她根本就不会因为父母的事情难受,没准心里还沾沾自喜。”
“真是可怕啊!”
“而且小时候漂亮,长大都会很丑。别得意了,丑八怪!”
“哈哈哈哈!”
“……”
蒋夜莺觉得很不安,也很愤怒。
她凭什么不能有安稳的人生,家里的事情已经让她接连遭受打击,就连微笑着继续度过余生都不允许吗?
她们是太平洋警察吗?管这么宽。
也是在那一刻,她才意识到:这个世界很残酷,并不是所有人都对她充满善意。所有接触她的人都戴着伪善的假面,真实的脸在那一层坚硬的硬壳之后,无论怎么碰,都碰不到。
即使面具上的笑容很美,那也是假的啊!
蒋夜莺选择了拿家里的剪刀自杀,实际上她怕疼,此刻又只得不怕。她小心翼翼,学着电视剧里的样子,将剪刀抵在了手腕上,重重往下一滑。
疼!
她的剪刀咣当一声落地,缩回发颤的手。鲜红色的血液喷涌而出,不住将她的白裙染上红色。
蒋夜莺疼得冷汗直冒,突然有人从背后拥住了她……准确地说,只是从背后将她蜷缩在一起的手扯开,帮她涂抹防止伤口进细菌的药膏,紧接着包扎。
是她的小叔叔。
一时间,蒋夜莺很羞愧。
胡离什么都没说,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此时得平稳下心情,好好安抚她的情绪。
他不懂照顾小孩子,更不懂照顾女孩子。既然不会说话,那么索性不说。
也幸亏,小孩子下手不重,玩儿似的,伤口并不深。
蒋夜莺很愧疚,之前是小叔叔救了她,现在还是小叔叔救她。
为什么要一步步把她从痛苦的地狱里脱离回来呢?明明人间也并不美好。
胡离垂下细密的眼睫,风轻云淡道:“下次用剪刀的时候小心一点,只要是有刃的东西,都会伤人。也不是每一次,我都会凑巧经过。”
他的意思很明白,他不是超人,无法无时无刻不照看她,也无法拯救她,一次又一次。
狐狸叔叔很聪明,没有揭穿蒋夜莺心底的小秘密,反而是用成人的方式,与她一起守护这些故事。
蒋夜莺反应过来,再次对上胡离的眼睛。明明三十而立,岁月却待他温柔,没有捎去任何沧桑感。
胡离问:“在想什么?”
蒋夜莺摇摇头,说:“我记得收集到的物证里有一本日记,我想看看。”
“可以,我和上级申请过了,这桩案子由我们协助当地警员进行调查。”
又能和狐狸叔叔共事了吗?蒋夜莺嘴角上扬,慌忙说好。
胡离探究一般看向她,似乎是察觉她那难以抑制的愉悦,不禁皱起眉头。
查案是很严肃的事情,她有什么可开心的?很明显,心态不对。
刚要发作,蒋夜莺已经逃之夭夭了。
来到收集物证的办公室,蒋夜莺戴上手套,小心翼翼翻动那本日记本。日记本的牌子是蓝光,之后可以去各个售卖这本日记的店里询问一下,没准有什么突破。
她翻动一页,上面赫然写着:“赠予我的恋人。”
这是一本,爱的日记。
日记内页印着烫金花边,最中间的位置写着主人公的名字,叫雪臣。她没有姓,是不是真名也不好说。总不会是姓雪吧?
不知这是少女内心的浪漫想法——譬如很多女孩子不满意家长给的名字,有自己为自己取名的嗜好;还是凶手,抑或是自杀同伙的障眼法,想把人引导到奇怪的方向去。
这本日记本的真实性也有待商榷,但能肯定的是,这一定是死者或者那个第二个人所留下的重要物证。
它,和真相也息息相关。
蒋夜莺怀着某种难以言喻的情绪,翻开了这本半真半假的日记,开篇就是以“我”为视角的日记。
“亲爱的日记,你好。
作为我的朋友,我想将我所有心事说给你听。或许这些心事枯燥乏味,是世人千篇一律的烦恼,但我也想用自己的语言,将其转达给你。
这些是我不能吐露的心事与秘密,因为我无法抵达那一个世界。”
蒋夜莺没明白她所说的另一个世界是什么意思,但青春期少女的心思非常繁复难猜,真要比喻的话,就像是春日里淅淅沥沥的雨,下了一阵,略嫌不够,隔一会儿,还得下,那种粘稠的潮意无处不在,深吸一口气就能挤入肺腔里,沉闷到懒得开口说话。
“我第一次爱上一个人,是高一的时候。
那时年幼,不懂爱。说爱或许也不恰当。且容我回忆一番……嗯,当时,我去书店租借言情小说,偶然间看到也在书柜翻书的他。那会儿是春天,书店外的桃花正烂漫,风一吹就能挤散娇嫩的桃花,那些碎花瓣就这样被风捎进窗里,轻飘飘落到了他的书签上。
他长得真的很好看,阳光、风与花一齐簇拥着他,既耀眼又和谐,他天生合适窗前的位置,又可能是阳光正好,天生合适他。
我的心脏开始不受控制狂跳,这种感觉,或许就是一见钟情吧?
我想认识他,又不敢认识他。于是,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偷偷躲到另一侧的书柜前翻看漫画,时不时隔着书架的缝隙窥视他。
那时候的岁月正好,我和他共处一室,一齐呼吸这里的空气与花香,以这种互不打扰的方式相互陪伴。
不是有句话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也许时间久了,他会注意到我,注意到这个和他一样深爱书籍的姑娘。
大概到了下午四点,他赶在关门之前把书放回书架。我凑过去,把书捧到怀里,上面还有他的指尖淡淡的温度,翻开书页,熟读他看过的地方,最终指尖停在卡着书签的位置……这是第103页,全书一共200页,所以,他还会来读接下来的97页吧?
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我从背包里拿出一张纸,仔仔细细撕出长条形的纸条。紧接着,用深黑色的油笔在上面写下:很高兴认识你,我叫雪臣。你在看这本书吗?真巧,我也喜欢它。
雪臣不是我本名,然而这是我所想到的最美的名字。我想用这样完美的身份去见他,即使是自欺欺人的行为。
写完了这些,我环顾四周,确定没人看见之后,再小心翼翼将书塞回架子里。
希望他能看见,也喜欢他有所回应。
即使是用文字沟通,也想和他交朋友。”
看完第一篇,蒋夜莺得到了几点信息:首先雪臣非死去少女的真名,其次得找到日记里所谓的‘他’,没准他就是协助,或是胁迫少女死亡的那个第二个人,最后,日记中,他们相遇的地点是在书店,这家书店究竟是在什么地方?找到了,没准就有重大突破。
于是,她打算借助网友的力量,去寻找这名收到过雪臣来信的少年,希望这次不会是石沉大海。
蒋夜莺将信息写成一份稿件,交给相关的媒体单位,让他们帮忙寻人。对于这种独门信息,媒体的人自然说好,且还希望多多益善。
她刚打算继续往下看日记的内容,却发现后面几页被撕毁了。其余空白的纸张上画满怪异的图案,是一张类似面具一样的夸张笑脸。
蒋夜莺还没想明白这是什么,便听到胡离喊她,“夜莺,你先回去休息。”
“现在?”她反应过来,一看闹钟,已经晚上九点了。
的确,早超过下班时间了。现在是该回去休息一下,也有其他刑警值班,继续调查工作。何况她之前因为爬雪山,体能消耗太大,打了几瓶葡萄糖的点滴,还没缓和过来。
她将日记放回密封塑胶袋里,褪下手套,问胡离:“那小叔叔呢?”
“我也回去,明天早点再过来换班。”他知道做任何事情,身体都是本钱,养好了自己,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蒋夜莺为难道:“我刚想起,我没预订酒店……”
她之前根本没想过自己还能回来,即使下山了,这里旅游业发达,定个民宿住一晚还是很简单的。
胡离揉了揉太阳穴,那处酸胀发涩,他道:“你去我订的那家旅店好了,或许有多余的房间。”
“没有也没关系!”她眼睛发亮,说出的话一下子收不回来,干咳一声,“我可以打地铺。”
“没有让你打地铺的道理,我打……”顿了顿,他反应过来不对劲的地方,敛眉不语,隔了三分钟,才道:“我不和你一间房。”
“哦……”蒋夜莺的声音难掩失望。
胡离错开眼,道:“夜莺,你今年几岁?”
“二十好几了,怎么了?”
“已经是成年人了。”他暗示她,不该再这样依赖他。毕竟她现在是成年小姑娘,不能像从前一样,难受、委屈、欢乐,都无所顾忌地拥住他。
小姑娘长大就这点不好,她不懂,他就该以身作则,让她懂。
蒋夜莺没明白胡离的想法,诧异地问:“小叔叔?怎么了?”
“你依赖我,我很高兴,”胡离斟酌言辞,尽量不用太严厉的词汇,“你待我如师如父,在刑警队里,也是我一手把你领出来的。你知道我是你叔叔,别人不知道,你自己心里也有数。我们没有血缘,姓氏也不同……”
“就是说,姓不同,我们没有关系,在人前就不能太亲密?”
“嗯。”虽然她说得有些怪,但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那我们人后就能亲密?”
“……”胡离感到喉头一甜,她都想了些什么?
“如果还有姓的问题,那我能改姓吗?跟小叔叔姓?”
“……”你对得起你的父母吗?
蒋夜莺借机将心底想说的话一次性倾吐出来,“还是说,小叔叔要娶新婶婶了,得跟我保持距离?怕她误会?是会吃我这种小辈的醋吗?”
她越问,越觉得开心。心底像是有烟花绽开,簌簌喷向天空,在天际炸裂成花海。
如果狐狸叔叔真的是介意他们俩的关系太亲密,那就说明他把她当作一个女人看,而不是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她也配和他的未婚妻相提并论了,这是好事。
或许她还有机会?反正小叔叔和那个女人还没订婚,也没有恋爱,一切都是未定的事情,所以她算不得第三者,这叫公平竞争。
“结婚?”胡离蹙眉,不太明白。
蒋夜莺一愣,她明明听到小叔叔的妈妈打电话来说,安排了订婚宴,让胡离一定赴约。
“我听到订婚酒宴的事……”
“我没有去,短期里,也没有组建家庭的打算。”
蒋夜莺整个人活过来了,她之前不敢问的真相,在这一刻,胡离统统告诉她了。
许是太兴奋,蒋夜莺口不择言,说:“当然不能轻易结婚,小叔叔娶新婶婶也得由我把关。这和父亲娶继母要经过子女同意一样,都得由晚辈把关,否则就容易闹矛盾。”
她决定死皮赖脸发挥“养女”这个身份了,只要能拖住小叔叔结婚,无论什么样的方法,她都要试试。
“……”胡离不知说什么好,索性闭嘴。
蒋夜莺却不肯放过他,孩子气似地补充:“所以,小叔叔身边没有其他人最好了。我想小叔叔的身边只有我,这样就不会对除了我以外的人好了。”
胡离适时皱起眉……等等,他分明是想说,蒋夜莺已经是大人了,不可以再和以前一样依赖他。她要对所有男人有所防备,包括他。可话题怎么又跳到他绝对不能结婚上面去了?和他结婚又有什么关系?
他被堵得没话说,隔了很久,才强硬说出这句:“我是指,你必须对异性有防备心,包括我。”
“为什么?”蒋夜莺装傻,“哦,我知道了。因为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我是女人,小叔叔是男人,如果太亲密,就会做很坏的……”
“闭嘴!”
“哦……”
此时此刻,胡离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是他疏于管教,太放纵蒋夜莺,才导致她变成现在这样的性格吗?
明明对他的态度还算是恭敬亲昵,然而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她到底……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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