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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都市连载
《晕!前任和我穿古代,成了我丈夫!》这部小说的主角是云歌白鹤明,《晕!前任和我穿古代,成了我丈夫!》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古代言情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我一个医学博士,居然穿成了一个反派农家恶婆婆!原主把恶毒、偏心、吝啬、重男厌女等要素全部集于一身!开局一座破茅屋,大儿子妈宝,二儿子怀恨在心,三儿子是有才无德的白眼狼,四儿子更是赌棍一个。小孙女饿的只剩骨头,哭着求我给她亲娘看病。隔壁邻居家,还有个手握气运系统的原女主虎视眈眈,就等着把他们一家包圆团灭了涨经验。笑死,你有你的金手指,我也有我的寒窗苦读二十年,学中医的女人绝不认输!于是我山里挖药,悬针看病,调教儿子儿媳,培养孙子孙女,日子是越活越红火。可谁来告诉我,我那个前男...
主角:云歌白鹤明 更新:2025-03-31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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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云歌白鹤明的现代都市小说《晕!前任和我穿古代,成了我丈夫!全章节阅读》,由网络作家“水立青”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晕!前任和我穿古代,成了我丈夫!》这部小说的主角是云歌白鹤明,《晕!前任和我穿古代,成了我丈夫!》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古代言情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我一个医学博士,居然穿成了一个反派农家恶婆婆!原主把恶毒、偏心、吝啬、重男厌女等要素全部集于一身!开局一座破茅屋,大儿子妈宝,二儿子怀恨在心,三儿子是有才无德的白眼狼,四儿子更是赌棍一个。小孙女饿的只剩骨头,哭着求我给她亲娘看病。隔壁邻居家,还有个手握气运系统的原女主虎视眈眈,就等着把他们一家包圆团灭了涨经验。笑死,你有你的金手指,我也有我的寒窗苦读二十年,学中医的女人绝不认输!于是我山里挖药,悬针看病,调教儿子儿媳,培养孙子孙女,日子是越活越红火。可谁来告诉我,我那个前男...
屋外的雨停了,大儿媳吴珍娘站在门口问云歌晚上吃什么。
原主家还没有分家,所有收入都要交到公中由爹娘支配,粮食锁在库房里,云歌不发话,全家都得饿肚子。
云歌起身,亲自打开库房的锁,进去检查一番,缸里的白米快要见底了,黑面还剩五斗,勉勉强强够吃到冬小麦收获。
这个架空的朝代物产比较丰富,葱姜蒜辣椒什么的都有,炒菜用的铁锅铁铲也发明了,只要有钱,就能享受美食。
云歌取了半碗白米,又从房梁上叉下来半块预备过节吃的腊肉。
“白米煮成粥,去菜园子里割一把韭菜炒腊肉,再拌一盆荠菜,放上蒜末和辣椒面,浇一勺熟油。”
吴珍娘嘴张得有拳头大,婆婆这是不想过日子了吗?等公公回来可怎么交待!
“你不会做,以后换妙儿做饭。”
“娘,我会做,您等着吃饭就行!”吴珍娘赶紧说。
做饭可是家里最轻松的活,也是地位的象征,做得好了还能讨婆婆欢心,绝不能让给妙儿那个小蹄子!
云歌这么做是有考量的,她发现这个家里大多数人都营养不良,很容易生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人多力量大这个道理在古代尤为重要,所以云歌要尽可能让大家都保持健康。
老大赶着驴车去镇上学堂接读书的三弟四弟去了,老二守着媳妇,趁饭没做好,云歌叫上妙儿去后山看看。
这个家里人多钱少,还有孕妇、有孩子,家里的粮食和肉不多了,云歌不想委屈自己,她要想办法弄点外快。
穿越到古代没有空调网络手机已经很惨了,要是未来每天都住在茅草房里喝糊糊,云歌宁可不活了。
云歌在现代学的是中医,这个技能在古代挺吃香的,但她现在没什么名气,出去喊一嗓子也没人找她看病。
她打算循序渐进,先去后山找找有没有合适的药材,采回来炮制好换些钱,之后慢慢找机会宣传自己的医术。
妙儿背着一个大背篓,云歌拿着镰刀,两人走到后山,突然听到有人叫妙儿。
那是个十二三岁的姑娘,模样十分秀丽,穿的也比普通村里人好,隔着老远追过来,脸上写满诚恳与心疼。
“妙儿,你婆婆今天是不是又欺负桂花嫂子了?唉,你婆婆真不是个好东西,桂花嫂子也太可怜了,要是我能——算了,不说这个。”
妙儿吓得浑身紧绷,几步外云歌挑了下眉,她这会儿站在几棵树后面,那个和妙儿说话的姑娘显然没看见她,不然肯定不敢当着正主的面说人坏话。
“锦思姐姐,我——”
妙儿想提醒她,但那个姑娘却满脸犹豫和为难的自顾自说了下去。
“如果桂花嫂子这次能生个男孩,日子就好过了,其实我有办法……妙儿,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偷偷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可以别告诉别人吗?”
云歌简直听得想笑,这个小丫头片子满嘴都是心眼,明明就是想让妙儿知道,还非要假装很为难的样子,好像为此牺牲了多少似的。
笑完之后,云歌又有些欲哭无泪——
她本以为穿越到古代已经够倒霉了,现在却发现,她不只是穿越了,还穿进了一本大长篇古言小说里,成为了女主奋斗路上的极品反派。
刚才妙儿那一声“锦思姐姐”,唤醒了云歌久远的记忆,让她记起自己曾经看过的一本网文。
书中女主叫白锦思,就是眼前这个小姑娘,她家和原主家是同宗,都姓白,两家人从祖辈起就有矛盾,原主一家的极品们兢兢业业地充当着被女主打脸的垫脚石,撑起了整本书的前期。
不怪云歌一开始没想起来,在书里她这个角色统一叫“云氏”,连发现名字相同全文背诵的机会都没给她,她看过那么多小说,这本书是看到一半弃了的,哪能一下子反应过来。"
白锦思拎着装脏衣的木桶,憋着一肚子气过来,大伯娘赵氏今早又闹了一次,奶奶居然让她出门洗衣服,她可是有气运系统的天命之人,怎么能干这样下贱的活!
妙儿听见脚步声抬头,“锦思姐姐……”
自从上次婆婆说不许和白锦思来往后,妙儿就一直听话地躲着白锦思。
白锦思瞬间换了个表情,泫然欲泣,“妙儿,你这两天为什么不来找我玩儿了,难道你也像我大伯娘一样讨厌我、嫌弃我吗?”
妙儿百口莫辩,“我没有,我就是、就是……”
“我知道了,你们家是读书人家,你未来相公在镇上读书,原是我不配和你做朋友。”
白锦思把木桶重重放在地上,伤心地抹眼泪,“家里人都欺负我,明知道我从来没洗过衣服,非要我出来洗,最好的朋友也不理我,我还不如不要活了。”
妙儿性格老实,被白锦思说的羞愧起来,帮她把木桶扶正,“锦思姐姐别哭了,我的衣服快洗完了,这些衣服我帮你洗吧。”
白锦思计划得逞,止住哭泣,在旁边找了块干净石头坐下。
“是我错怪你了妙儿,我知道你对我的心,之前不理我肯定是别人的问题。”
妙儿既怕婆婆生气,又怕锦思姐姐难过,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低头专心干活,瘦弱的手被河水冲的红肿,用力握着棒槌敲打衣物。
白锦思看着她,眼中闪过一抹鄙夷和嫉妒。
获得气运系统后,白锦思有了一个附加能力,她能用肉眼观察出一个人气运的高低。
大青石村绝大部分人的气运都是普通的白色,少数多子多福、家境不错的人是蓝色,而妙儿这个粮食换来的又蠢又笨的童养媳,气运居然是紫色的!
要是把她的气运全部变成我的就好了,白锦思贪婪地想。
她到现在都还没有完成新手任务,除了刚绑定系统时送的抽奖机会抽到的残次品转胎丸外,什么好东西都没有。
这个系统虽然叫助人为乐气运系统,却不是随便帮个忙就能获得气运的。必须是对方为了一件能影响到自身命运的事情真心求助,而她帮忙做成了这件事,才能获得对方的气运。
系统告诉她,这其中有很大的操作空间,比如她可以引导一个人求“生一个男孩”,这样她把转胎丸送出去,事情就算做成了,至于转胎丸有没有副作用,那个男孩生下来健不健康都没关系。
白锦思把目标瞄准了云氏家的二儿媳蒋桂花,云氏重男厌女的名声在村里大名鼎鼎,二房因为头胎生了个女儿,一直被谩骂和打压,蒋桂花即将分娩,肯定会希望这胎是个儿子。
但蒋桂花的心思太重了,不如妙儿好骗,白锦思才想通过妙儿将转胎丸送出去。
谁知云氏不知吃错了什么药,防她像防贼一样,不许妙儿和她来往,让她到现在都没成功完成新手任务!
妙儿洗完了自己带来的衣物,转身去拿白锦思的,看见白锦思悠闲自在地坐在石头上晃着脚,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婆婆的那句话。
——“你就这么答应妙儿替你受罚了?这就是你口中最好的朋友?”
“妙儿,你发什么愣呢?赶快洗啊,待会儿到晚饭时候了,没洗完我家里人要骂的。”
妙儿抿了下嘴,“锦思姐姐,我很喜欢你的桂花油的味道,你能不能借我擦一下呀?”
白锦思眉头微微一蹙,那可是两串钱才能买一小罐的好东西,她自己都省着擦,怎么可能给这个贱丫头用。
“妙儿,不是我不想借给你,是桂花油太贵重了,我奶奶每天都盯着记用了多少,我没办法拿出来借给你。”
换作往常,妙儿肯定信了白锦思的话,但这次她有目的地盯着白锦思的脸瞧,没有错过那一闪而过的鄙夷,仔细推敲,白锦思给出的理由不过是一个立不住脚的借口。
妙儿咬着下唇,又问道,“我刚刚洗了一桶衣服,手好疼,这些衣服要不锦思姐姐和我一起洗吧,这样也能快一些。”"
任凉双手攥紧,后背弓了起来,像一只蓄势待发的黑豹。
他深吸了几口气,才收敛住情绪,用极轻的脚步端着泥炉和砂锅去前头熬药。
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就这样真实地展现在十三岁的他眼前。同情很容易,略施援手也并不难,但真的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很多人都会换个态度。
就像在现代,大家会同情孤儿,给孤儿捐些衣物,但把孤儿接到自己家同吃同住又有几人做得到?
任凉不会怨族长家的人,他始终知道自己该怨该恨的是任家,他会记着族长和谦义几人的情,更会永远记得七舅母的大恩大德。
任凉煎好了药端进去,给妹妹喂了,任茵吃了药,脸色好转了许多,虽然依旧很虚弱,但肉眼可见的有了生机。
云歌又把了一次脉,“毒已经从身体里出来了,但身子还得好好养养,接下来几日多给她吃些软和的东西,每日一个鸡蛋,有牛乳或者羊乳更好。”
多补充些蛋白质,可以加速身体恢复。
任凉认真记住,母亲的嫁妆已经被小妾贪的差不多了,首饰被收走,田地被任家把持着,他只要到了不到二两银子的钱。
这些天他们住在族长家,吃饭吃药都花的自己的钱,现在手里只剩二串多,尽管很少,但够给妹妹吃一阵子鸡蛋了。
云歌收了银针,甩着手起身,刚走到门口,突然听见身后在叫“七舅母”。
她回头看,昏暗的室内,任凉双膝跪下,额头重重磕在冰冷不平的地上。
“舅母神医在世救回妹妹性命,于我兄妹二人犹如再生父母,任凉和妹妹如今孤苦伶仃、无以为报,日后若有机会,必定结草衔环相酬。”
任凉的声音坚定有力,屋外的族长、白鹤明、谦义等人都听清了。
云歌刚才只忙着救人,没想太多,见任凉如此,后知后觉地想,这不是女主的忠犬男配吗?刚才那段话把“再生父母”去掉,似乎是原书里任凉效忠于白锦思的原话。
她代替原女主救了人,本该属于原女主的忠犬也到了她这里?
云歌摇了下头,她对任家兄妹没有多少图谋,这次治好了任茵的病,任凉又是个有本事有造化的,他们未来肯定会比原书里过得好。
而能收获一个未来大佬的感恩,对云歌来说也是件好事,以后真遇上什么事情,有这份人情就有一条退路。
云歌心情不错,上前扶起任凉,拍了拍少年的肩膀。
“你已十三成丁,是个能顶门立户的大人了,以后带着妹妹好好过日子,舅母相信你是知恩的,也相信你会有出息。”
任凉双目发红,身体微微颤抖,这些日子所有人都把他们当做烂进泥里的拖油瓶,只有七舅母说相信他以后会有出息……
他一定要闯出一方天地,为母亲报仇,也不辜负舅母的看好,早日报答恩情!
云歌宽慰完任凉出来,族长看向她的目光已经变了。
任茵的病当初是在县城的医馆看的,县城大夫束手无策的毒,花了一两多银子都没治好,居然被云氏用几根银针一点药材给解了,云氏的医术比他想的要高明得多!
原本以为,白鹤明家没有什么有出息的人,只有老三谦湖是个读书种子,值得关注一二,可惜年纪不大性情不行,也不值当费太多心思。
现在意识到云氏的医术的价值,族长心里立即将白鹤明一家在族里的地位提高了几分。
“谦义,让你娘看着给桌上添一道鱼,一道肉,中午留你七族叔七婶子吃饭,饭菜摆阔气些!”
族长吩咐下去,添的菜很快就做好了。
砖瓦房正房摆起雕花圆桌,上了两荤两素四道菜,还有一道笋尖猪皮汤,在乡下,普通人家过年也吃不到这样的菜色。
族长和几个儿子还有长孙谦义与云歌、白鹤明一起吃饭,女人和其他孩子则在别的屋子吃,菜品也不一样。
白鹤明混迹官场许多年,知道古代和宗族打好关系的重要性,在饭桌上把握着度,一直和族长寒暄,一顿饭下来,成功让族长对他改观不少。
“鹤明这次受辱后,反倒开窍了,思维活络了不少,他这些年读书是下了功夫的,底子并不差,脑子灵便一点,说不定真能考中秀才。”
族长的大儿子伯明说,“果真如此,族里就有三个秀才,能和任氏打平了,可惜咱们的秀才不是年纪大了就是学问不行,都没什么指望考上举人。”
族长喟叹,举人哪是那么好出的,白氏和任氏祖上各出过一位,就成了繁昌县的大族。
举人是官身,民不与官斗,如果不是忌讳着任氏的任廪生极有可能考中举人,族长也不会在面对任氏时束手束脚。
他的四个儿子,没一个是读书的料,长孙谦义虽然聪明,为人处事很不错,但在科举上没有天赋。
倒是现在寄住在家里的任凉,自幼启蒙读书,是有些才气的,可惜一个以子告父的污点就够断他的路了,任凉毕竟是任家人,任家不想让他好过,他就走不了科举路,只能碌碌一生。
“伯明,你去把凉儿叫到我这里来,我有话给他说。”
任凉很快到了,族长开门见山。
“凉儿,你妹妹的毒已经解了,我知道你们母亲冤枉可怜,但任氏在繁昌县势力强大,这件事我们做不了更多了,你也该尽早为将来的日子做打算。”
“我和族里商量了一下,借给你们一亩荒地,一个住处,往后你就带着茵姐儿自立门户吧。”
这就是白氏一族给任凉兄妹和他们的母亲最后的交代,之后白氏不会再为此找任氏理论了。
任凉已经提前听说了这个消息,表情没有丝毫变化,拱手行礼,“小子谢族长费心照顾。”
“唉,族里的荒地和没人住的房子有几处,除了白家村的,大青石村也有一处,你看看想去哪里。”
任凉不想留在白家村,在这儿他和妹妹会时时受人议论,被骂占便宜打秋风的。
“七舅舅家是不是在大青石村?”
“对,大青石村的空房子就在他家院子背后,是一间茅屋,荒地也离他家的田地不远,祖宗当初置业的时候是一起置的。”
任凉下定决心,“族长,我愿意带着妹妹去大青石村。”
……
谦义驾着驴车把云歌和白鹤明送回家中,大儿媳吴珍娘惦记着早上谦义送来的那只鸡,老早就在村口张望了。
“爹、娘!”吴珍娘声音兴奋极了,夹到一个让人起鸡皮疙瘩的程度,“咱家那只鸡咋做呀?”
吴珍娘声音不小,附近的村里人全看过来,脸上精彩纷呈。
云氏昨天吃猪肉,今天又有鸡,都是一个村的,凭什么她家日子过得这么好啊!心里不服,嘴上却不敢说出来,毕竟云氏家是白氏宗族的,还有四个年轻儿子,村里谁敢真的招惹。
云歌感受着周围的目光,无语望天,大儿媳这个丢人玩意儿,又给她拉仇恨值了。
吴珍娘扭扭捏捏地凑上来,“娘,鸡——”
“鸡肉分两半煮着吃,鸡杂炒辣椒,骨头和爪子这些留着熬汤,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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