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他穿校服奔跑在球场上的意气风发,也见到了他一身黑色西装守在爱人身旁的成熟稳重。
自从毕业我们再没联系,再次听到他的消息就是全班收到他的结婚请帖的时候。
该怎么形容我当时的心情呢,就好像长年立在河边的石头突然就掉进了河里,没有湍急的流水,也没有水生植物阻拦,只是闷声沉入河底。
我呆坐在床边,直到手机屏幕暗下去。
良久,我起身,在一个箱底翻出了当年的同学录。
泛黄的纸张一页页翻过,最终停在了他的那一页。
那是高中的最后一个夏天写下的。
心动不断重复在与他擦肩而过的每个瞬间。
咚咚,咚咚,咚咚……肩膀被手臂轻轻一撞,他满是歉意的笑脸出现在眼前,我退开半步,故作淡定地挥挥手,不再理会,内心却躁动不已。
待他从我身边经过,我在人群中回头假装不经意瞄上一眼,熟悉的背影在人群中渐行渐远。
我收回视线,往反方向走去。
喜欢他,从最初明目张胆盯着看的小女孩逐渐成长为了一个因为一句对话一个不经意的接触而暗自窃喜的懦夫。
没有人会知道我是爱慕着他的其中一员,他也不会知道。
即便在这个夏天过后我们不再相见,我也依旧选择将这份心动埋藏于心底,告白的话烂在肚子里,因为我本就是个懦夫。
初见的心动源于初一开学,偌大的教室,他坐在人群中,白净的肤色在一群黄黑皮的糙小子中格外的引人注目。
不知一群人围在一起聊了些什么,他迎着笑脸,露出尖尖的小虎牙,浓密睫毛之下的眼睛亮晶晶的。
好看,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和他成为前后桌让我爱上了上学。
每天最期待的事情就是背上书包,搭上前往学校的那趟公交车,戴上校卡进校门,推开教室门,看见我的后桌,跟他聊天。
他的声音很好听,变声期过后,声音由稚嫩变成了清爽的少年音,跟他的小虎牙很搭。
我喜欢跟他聊天,因为他不会随意打断别人的话,总是等我讲完他再接话,即便我有时候过于唠叨。
也喜欢和他一起当值日生,因为在打扫这一块他认真而勤快,忙完自己手中的活也会主动过来帮我。
更喜欢在我当众摔了个屁股墩时,他在一片哄堂大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