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读书网 > 现代都市 > 爱恨皆逝,无情不似多情苦精品选集
现代都市连载
叫做《爱恨皆逝,无情不似多情苦》的小说,是作者“谈笑封侯”最新创作完结的一部小说推荐,主人公沈傲沈修止,内容详情为:母亲去世那天,我换上了白色的裙子,为她戴孝。七岁的沈傲冲上来,用锋利的剪刀划烂我的裙摆,往我身上泼了一整桶劣质的红油漆。“今天是我妈妈的生日,你穿得这么晦气给谁看?她最讨厌白色了!”不愧是那个人的儿子,父子俩偏爱的对象都是同一个人。我的皮肤因为过敏而泛起密密麻麻的疹子,鲜血和油漆混在一起,腿上的伤口又疼又痒。沈傲得意地嘲讽:“别以为你嫁给我爸爸,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了,那个位置永远都只属于我妈妈!”“不要脸的小三,这辈子都别想让我承认你的身份!”看着这个明明拥有我的血脉,却从另一个女人肚子里爬出的孩子,我突然觉得很累。原...
主角:沈傲沈修止 更新:2025-05-06 13:14:00
扫描二维码手机上阅读
男女主角分别是沈傲沈修止的现代都市小说《爱恨皆逝,无情不似多情苦精品选集》,由网络作家“谈笑封侯”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叫做《爱恨皆逝,无情不似多情苦》的小说,是作者“谈笑封侯”最新创作完结的一部小说推荐,主人公沈傲沈修止,内容详情为:母亲去世那天,我换上了白色的裙子,为她戴孝。七岁的沈傲冲上来,用锋利的剪刀划烂我的裙摆,往我身上泼了一整桶劣质的红油漆。“今天是我妈妈的生日,你穿得这么晦气给谁看?她最讨厌白色了!”不愧是那个人的儿子,父子俩偏爱的对象都是同一个人。我的皮肤因为过敏而泛起密密麻麻的疹子,鲜血和油漆混在一起,腿上的伤口又疼又痒。沈傲得意地嘲讽:“别以为你嫁给我爸爸,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了,那个位置永远都只属于我妈妈!”“不要脸的小三,这辈子都别想让我承认你的身份!”看着这个明明拥有我的血脉,却从另一个女人肚子里爬出的孩子,我突然觉得很累。原...
“很冷吧?哈哈哈,还是小姨想得主意好,爸爸果然生气了,冻死你这个坏女人。”
话说到这个地步,我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我看向他:
“沈傲,你就那么讨厌我吗?”
沈傲撇了撇嘴:
“当然,我小姨说了,你是一个野种,你和你那个做鸭的爸一样,就喜欢破坏别人家庭,我母亲就是让你活活气死的。”
叶灵雨推开窗户,喊沈傲回去吃饭。
“知道啦,妈妈~”
他开心地跑进屋,不忘回头朝我恶狠狠地说:
“识相的就赶紧滚,你这种恶毒的女人,不配占着我妈妈的位置,只有小姨那样善良的人才配。”
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沈傲的时候。
那时他还是一个襁褓里的小团子,我抱着他,心里泛起无限柔情。
哪怕他不是从我肚子里生出的,可我就是没有理由的爱他。
这也是为什么,当叶家要把我送过来的时候,我点头的原因之一。
我的生母想我死,我的生父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我的兄弟姐妹视我为耻辱。
可我没想到,我的孩子,也会这么恨我。
沈修止出现,看到我手上的血和冻得青紫的指尖,缓声道:
“起来吧,希望这次能让你彻底长记性。”
“我已经让私人医生在你房里等着了,去治伤吧。”
我摇摇晃晃地起身,重新拿出离婚协议,在上面盖了血指印。
“既然我可以离开了,沈总,请签字吧。”
沈修止愣了下,眼中涌上怒意:
“你心里嫉妒绾绾,做了那种恶毒的事,我都已经不跟你计较了,你还没完了是吧?”
“好,我成全你,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真的那么有骨气,舍得下富太太的生活。”
“叶繁星,今天只要你离开沈家半步,就再也别想回来!”
他迅速签好字,将协议丢在我脚下,愤怒地转身离开。
我小心翼翼地捡起那张纸,看着上面龙飞凤舞的大字,露出释怀的笑容。
我终于自由了!
扶起行李箱,一瘸一拐地走出沈家老宅。
从今天起,我再也不用受任何人威胁,再也不用小心翼翼地过活。
我打了一辆车租车,司机问我去哪,我想了想:
“先去殡仪馆,然后……去机场。”
"
沈傲笑嘻嘻地蹦进来,嘲讽大笑:
“蠢货,盐水和辣椒汁泡澡的感觉舒服吗?这可是我对你的一片孝心哦,是不是很感动啊?”
“你享受着本属于我妈妈的一切,就要付出代价!”
他厌恶地看了我一眼,离开前赶走了菲佣,不许她扶我起来。
我狼狈地趴在地上,看着鲜血将地上的水染红,久久无言。
当年我被取走卵子的时候,也是流了这么多的血。
后来那颗卵子和沈氏集团总裁的精子结合,变成试管婴儿,放进了天生无卵的沈夫人的肚子里。
再后来,那个拥有我一半血脉的婴儿出生了,是个男孩儿,叫沈傲。
沈家的沈傲,沈夫人的沈傲……恨我入骨的沈傲。
重新洗净身体,我从浴室走出,一眼就看见了坐在沙发上的沈修止。
若说沈傲的眉眼和我相似,那么他身上那股天潢贵胄,不可一世的冷傲气质,就完全遗传了眼前这个男人。
他扫了一眼我身上的红疹,淡淡道:
“小傲这次是有点淘气,过敏药给你带来了,吃掉,别影响晚上的宴会。”
即便前妻亡故,但每年她生日这天,沈修止仍会在沈家大摆宴席,他不许任何人忘记他心爱的人。
这些年我在沈家谨小慎微,对他的话,总是下意识立马执行。
刚吃下药,沈修止身后的仆从就半强硬地将我摁在沙发上,控制住我的手脚。
两个带口罩的男人掏出调料杯和纹身针,毫不犹疑地刺进我腿上的伤口,我顿时痛得脸色惨白。
沈修止居高临下地俯视我:
“小傲虽然淘气,但你更不该在绾绾生日这天,故意穿她不喜欢的颜色,我说过,这个家里,不许出现任何绾绾不喜欢的东西。”
“做错事,就要接受惩罚。”
一个小时后,原本的伤口变成了一朵艳红绚丽的玫瑰,花蕊处还有未干涸的血珠。
那是叶绾生前最喜欢的花和颜色。
而她的腿上,也有同样的纹身。
见我面容苍白,沈修止缓和了脸色,屏退了众人。
他单膝跪地,轻轻吻上那朵玫瑰,唇一路向上,沾染了几分情欲。
“记得今晚换上绾绾最喜欢的红裙,只要你安分守己,我可以考虑还给你一颗卵子。”
“但你永远也不许再像今天那样,差点让小傲知道真相,小傲只属于绾绾,谁也不能跟她抢儿子。”
沈修止对自己的能力和身体向来自信。"
“你要是担心小傲和你不亲近,将来没有依靠,等我把卵子还给你,再和你生个孩子。”
“虽然我不会允许这孩子姓沈,但他长大后,我可以在集团给他安排个职位,待遇自然不会差,你也……”
我淡淡地打断他,拿出签好字的离婚协议:
“多谢沈总好意,不过不必了,签字吧。”
这些年,因为我的身份和沈家父子的态度,我已经受够了外人的白眼和嘲讽。
若再生一个不被沈家承认的孩子,那才是真的自取其辱。
沈修止彻底失去耐心,将协议撕得粉碎。
“叶繁星,我看你是好日子过多了,存心找不痛快!”
“既然你不愿意穿那些裙子,今天的晚宴你就不必出席了,免得毁了我给绾绾办得宴会!”
沈家在家中举行宴会,夫人却不被允许出席,是莫大的耻辱。
可我并不在乎。
宴会结束时,已经是深夜,外面传来一阵欢声笑语。
我打开门,看见沈修止和沈傲牵着叶灵雨的手,走进了走廊尽头的卧室。
一晃七年,叶家这位小千金终于成了大姑娘,也长得越来越像叶绾了。
那原本是只属于沈修止和叶绾的卧室。
我曾因为误闯,被他在大雪中罚跪了三天,差点废了双腿。
当时我躺在病床上,膝盖溃烂流脓,痛得蜷起身子,
沈修止来看我,我以为他是心软了,可他却冷淡地说:
“知道疼就好,腿疼了,就不会再去你不该去的地方。”
如今,叶灵雨凭着那张和叶绾相似的脸,轻而易举就住了进去。
佣人们看着我的眼神满是鄙夷,议论纷纷:
“有些人呐,就算费尽心机爬进了沈家的门,也照样不招沈总和小少爷待见,连自己家的一间卧室都进不去,说出去都让人笑话。”
“那当然,咱们沈总心里只有前夫人,某些人不过是娶回来带孩子的保姆罢了,如今叶家的小千金也长大了,长得又和前夫人那么像,沈总还能不动心?看来咱们又要换夫人咯。”
我无视这些嘲讽,刚想转身,一支金属制成的飞镖就迎面飞来。
飞镖贴着我的脸飞过,锋利的边缘划破了皮肤,一股热流缓缓流下。
沈傲把玩着手里的剩余的飞镖,朝我做了个鬼脸:
“看见你这张脸就讨厌,迟早有一天我要让你毁容,我小姨说了,坏女人就只配当丑八怪!”
我恍然想起,沈傲三岁那年感冒发烧,我不吃不睡地照顾了他两天两夜。"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