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没再敢说,我还能摸到他们的尾巴。
金多多毛发的手感,就和凌隋的尾巴的手感极为相似。
摸起来又滑又溜。
前年我在异国他乡遇到流浪的金多多,一眼就相中了它。
那眼神,那傲娇又冷漠的冰蓝眼睛,真是该死的像凌隋。
果然,带回家洗干净后,那尾巴的手感就像在摸凌隋。
凌隋的尾巴真的是我摸过的手感最好的。
而且不掉毛。
可惜小时候也就第一次趁他不注意摸到过。
至此念念不忘。
我后来反复复盘,那时要不是年纪小摸得太投入,沿着尾巴尖一直摸到了尾巴根。
他后来也不会像防狼一样防着我,从此不许我靠他太近。
如今物是人非。
就更不可能摸到了。
真是遗憾。
医生说我这是幻觉,不控制以后会彻底分不清现实和虚幻。
我就乖乖吃药。
26年人生,吃了16年药。
一点也没鸟用。
我睁开眼看出去,依旧满大街都是长着各种毛耳朵和尾巴的人。
有的好看。
有的秃毛。
凌隋的好看,我讨厌的堂姐的也挺漂亮的。
当然,我自己的红彤彤的大尾巴最好看!
可惜别人看不到。
凌隋为什么也来看心理医生,他还是没告诉我。
“喵!”
金多多很不甘心,还伸着爪子要追出去挠太子爷。
我熊抱住祂,可怜巴巴地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