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最怕的是长情》,超级好看的小说推荐,主角是林鹿程屿森,是著名作者“卿卿”打造的,故事梗概:“林小姐,这是您的遗体捐赠书,您确定死后要将遗体捐赠给我们,成为大体老师吗?”林鹿点了点头,在上面毫不犹豫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是的。”“最多一个月,我就会死,死之前,我会联系你们来处理遗体,麻烦你们了。”说完后,她将捐赠书拿走,缓缓走出医学院。而她的身后,一众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微微红了眼,无比尊敬的朝着她鞠了一个躬。回到程家,林鹿刚踏入家门,就听到里面传来的暧昧呻吟声。沙发上,程屿森正将一个身姿窈窕的女孩压在身下,亲吻着她的脖子。女孩被吻得连连出声,颤抖着道:“程总,这是你和程太太的婚房吧,您带我来这儿,是想逼程太太离婚吗?”程屿森姿态...
主角:林鹿程屿森 更新:2025-04-27 1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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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猫是很多年前,他们两个在一起时一起捡的。
刚捡的时候,它才不到三个月,又瘦又小。
他们两人一起给它洗澡,冲了羊奶喂它,好不容易才养到如今肥肥糯糯的模样。
那时候程屿森还说,等到他们结婚的时候,就让墩墩给他们送戒指。
可如今,他居然如此云淡风轻的说出,要把它处理了的话。
林鹿几乎不敢相信,他再厌恶自己,也不该把怒火牵连到无辜的生命上。
墩墩是她的命,没了墩墩,她也活不下去。
她死死护住墩墩,声音里难得带了几分哀求。
“不要,程屿森,算我求你,不要扔了墩墩,我往后把它养在我的房间里,永远都不让你们见到它。”
程屿森冷峻的脸上,没有一丝温情,他冷冷看着林鹿,一字一句说出最残忍的话。
“它既然伤了小雪,我便不可能让它再出现在程家。”
“我是通知你,不是同你商量。”
她无论如何都不肯,曲小雪气急,直接上手来抢。
两人争夺之间,墩墩不慎从她手中滑落,重重的从栏杆外坠落下去。
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墩墩再也没有了声息。
“墩墩!”
林鹿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她看着地上那已经僵直的身体,仿佛自己的心也跟着被摔成了碎片。
墩墩,她的墩墩。
气血上涌,她从来没有过的崩溃,她觉得自己快要疯了,所有的情绪都得不到控制。
她转身便死死拽住曲小雪的脖子,恨不得掐死她。
“你还我墩墩!你还我墩墩!”
程屿森的手按住她的胳膊,直接将曲小雪拉开,然后护在了自己的身后。
他冷冷的扫了一眼林鹿,语气凉薄。
“疯子。”
“不过是死了一只猫而已,你若敢伤了小雪,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两人就这样离开,只剩下林鹿看着死去的墩墩独自痛苦。
她在花园里挖了一个坑,然后把墩墩给埋了。
也好,至少她还能给它安葬,若是她死了,谁来照顾它呢?
林鹿看着小土堆,眼泪再也忍不住决堤而下,也不知道她死的时候,有没有人来给她收尸。
回到自己房间的时候,曲小雪正坐在沙发上等着她。
见到她出现,她开门见山,直接说道。
“林鹿,我知道你当年为什么要和屿森分手了。”
林鹿有些意外:“你在说什么?”
曲小雪冷笑道:“别装了,我看到你抽屉的药,还有检查报告了,我去问了医生,你的病如今最多还能活半个月。”
“但是怎么办呢,我现在就想当程太太,不想再等上半个月了。”
林鹿平静的看着她,不知道她到底打着什么主意。
曲小雪又胜券在握的开口道:“我知道你很害怕屿森知道,所以才会想尽办法瞒着他,不如我们做个交易吧。”
“反正你也快死了,不如你趁早了结自己,这样我就不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他。”
“林鹿,一天,我只给你一天的时间,你是选择让自己痛苦,还是选择让屿森痛苦,就看你了。”
好不容易给她洗完了澡,夏予笙一身也被打得透湿。
曲小雪摆明了要折腾她,一会儿嫌水凉了,一会儿又嫌水烫了。要么就是让她去给她倒茶,要么又要吃水果。
不管她提什么要求,夏予笙都逆来顺受,照办不误。
她的懦弱让曲小雪都觉得疑惑,忍不住问她这样待在傅斯煜的身边到底是为了什么。
门后的影子一晃,夏予笙死死咬住了自己的唇。
她没心没肺的笑了笑。
“当然是为了钱,你没看到我这样他会给我多少钱吗?谁会为钱过不去呢?”
门后传来“砰”的一声巨响,似乎有什么东西被人摔碎了,夏予笙没有在意,拿着曲小雪换下来的衣服退了出去。
关上门的瞬间,她终于无力的背靠着房门缓缓滑坐在地上。
所有的伪装都在这一刻土崩瓦解,她骗不了自己,她实在无法若无其事的看傅斯煜爱上别的女人。
胸口又开始猛烈的刺痛起来,她匆忙站起身,回到自己房间,冲到洗手间,猛的吐出一大口血。
之后的几天,她几乎很少下楼,只是通过佣人口中得知,为了曲小雪,傅斯煜几乎把整个程家,都做了翻天的改造。
曲小雪喜欢向日葵,他便让人把花园里所有的花草都拔了,种满了向日葵花。
她喜欢中式的设计,房子里他曾经花高价买来的家居和名画,都被他撤走,统一换上她喜欢的中式风格,连夏予笙的房间也不例外。
她喜欢吃西餐,傅斯煜便斥巨资从国外请来了米其林五星大厨,作为她的专属厨师,照顾她的一日三餐。
他用行动向所有人表示,只要是他傅斯煜爱的女人,会被他宠上天,要什么就能有什么。
他更想让夏予笙知道,如果她不是那么的贪婪的话,这一切本该是她的。
夜里,夏予笙躺在床上,忽然听到楼下客厅传来墩墩的惨叫声。
她吓得赶紧起身,开灯冲下楼。
客厅里,曲小雪正拿着棍子,一个劲的往缩在角落的墩墩身上打。
夏予笙心头一震,连忙冲上前一把夺过她的棍子,狠狠扔在地上,然后小心翼翼的将墩墩抱在了怀里。
曲小雪红着眼便要上前来抢她怀里的小猫,她一边往后躲,一边怒斥。
“曲小雪,你疯了!”
而曲小雪则是一脸愤恨。
“该死的野猫,都怪你养的畜生,它抓伤了我的腿,我教训教训它又怎么了?”
墩墩平日最是温顺胆小,从不伤人,看到生人都只敢躲在角落里,又怎么会主动伤她。
夏予笙紧紧搂住墩墩,说什么都不肯把猫给她。
就在两人僵持之际,傅斯煜脸色沉沉的从楼上走了下来。
曲小雪立刻委屈的扑了上去。
“屿森,你看啊,我的腿都被那只该死的野猫给抓伤了!我再也不要看到这只猫了!”
傅斯煜剑眉微蹙,深邃的黑眸冷冷扫过夏予笙怀中的小猫,语气冷得渗人。
“给你五分钟,把它处理了。”
问题的答案,根本不用过多思考。
如果她一开始就存着让傅斯煜痛苦,拉着他跟她一起下深渊的话,当年,他就不会和她分手。
或许,现在正是时候吧。
现在正是傅斯煜最恨她的时候,所以,哪怕她死了,他大概也不会难过。
晚上,夏予笙亲自下厨做了满满一桌子的菜。
她还记得他最喜欢吃她做的辣子鸡丁,还有红烧鱼。
那时候两人的条件都比较拮据,想吃什么了,都去菜市场买了菜回来,亲自下厨。
他说他最爱那样的时光,如果以后每天都能吃到她做的菜,便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后来他变得足够富有,她却再也没有下过厨了。
傅斯煜回来看到她坐在餐桌边,还有那一整桌的饭菜,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他,眼眸中也闪过些许诧异。
他冷冷的走到她的身边,语气讥讽,“这是做什么?你又想要玩什么把戏?”
夏予笙没有了以往的剑拔弩张,平静的柔声回答:“你不是一直想让我哄哄你吗?所以今天,我亲自下厨做了你喜欢吃的菜来哄你。”
傅斯煜微微一怔,随即冷冷勾唇:“不稀罕了,因为我早就已经不爱你了。”
夏予笙苦涩的笑出声来,自言自语般喃喃道:“不爱了好,就这样,很好……”
看着她如此平静的模样,傅斯煜莫名有些心慌,他冷声质问:“你究竟想要干什么?”
夏予笙收起心中的落寞,掀眸温柔看向他:“我只是想和你一起吃一顿饭,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吃过饭了。”
傅斯煜只觉得心中一颤,终究是什么也没有说。
夏予笙弯腰将地上的箱子拿起来放在桌上,打开盒子,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拿了出来。
“这是读书的时候,你写给我的情书,我数了数,整整有两百七十一封呢。”
“你说当年,我们怎么有那么多话说。”
然后她又将他曾经送过她的礼物拿了出来。
“这是你亲手织给我的围巾,当时你偷偷躲在宿舍织,还被室友笑话了好久。”
最后,她将厚厚的一本相册摊在桌上。
“这里面,是我们认识以来的所有合照。”
“分明你长得那么好看,连摄影师都说你上镜,拍照的时候就是不肯笑一笑,每次拍照都好像我欠了你的钱。”
说到这儿,她忍不住笑出声来。
傅斯煜的心越来越乱,他不知道夏予笙到底要做什么,只知道今天的她反常到了极致。
就在他打算开口时,手边的电话响了起来。
电话接通,那端传来曲小雪甜腻的撒娇声。
“屿森,我想你了,你来陪我好不好?”
他柔声安慰了几句,才挂了电话。
沉默片刻后,他还是拿起外套,打算出门。
夏予笙有些落寞的抬头:“就要走了吗?”
傅斯煜鬼使神差的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她。
“如果你求我的话,我就不走了。”
夏予笙,只要你求你,只要你说爱我……
夏予笙勾唇扯出一抹笑,她有些戏谑的摇头:“你走吧,今天走了的话晚上还回来吗?需要我去给你送避孕套吗?”
闻言,傅斯煜眉头拧成一个川字,脸色更是阴沉得如同快要降下暴雨的天,他走到桌边,暴怒着掀翻了整个桌子。
所有的情书礼物,还有照片都被菜汤打湿,弄得狼狈不堪,想必就算是修复,也不可能回到原样了。
“夏予笙,我真是疯了,才会对你还抱有幻想!”
他像是说给她听,又像是说给自己听。
最后,他决绝的转身,再不回头看她一眼。
门外很快传来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她呆呆的坐在那儿,坐了很久。
夜渐渐深了,她独自一人回了房。
浴室里,浴缸早就已经放好了水,她合衣躺了进去,视线紧紧盯着泛白的天花板。
她和傅斯煜数年的互相折磨,也该告一段落了。
临近死亡,她竟然没有觉得害怕,只剩解脱。
在另一个世界,她的妈妈还有墩墩,应该在等着她吧。
她给医学院拨打了最后一通电话。
“你好,我的死亡日期提前了,今天我就会死,等我死后,麻烦来收敛我的遗体。”
“我只有一个要求,不要,让我的先生傅斯煜看到。”
交代完所有后,那边挂断了电话。
片刻后,她才终于拿出匕首,一刀一刀的划破自己手腕上的动脉。
仿佛感觉不到痛意似的,她麻木的往自己手腕上划去,直到她的手腕已经血肉模糊,才终于停了下来。
手中的刀从手中掉落,鲜血好似泉涌,片刻便将浴缸染得通红。
再见了,傅斯煜。
如果我们从未相遇,是不是就不会这么痛苦。
既然如此,如果有来生,我们还是不要再相爱了吧。
她笑了笑,最后,用尽仅剩的力气,将匕首狠狠捅进自己的心脏!
那一刻,鲜血如注,视线也变得模糊,她再也没有力气支撑,整个人缓缓的滑入了水中,再无声息……
第一章
“林小姐,这是您的遗体捐赠书,您确定死后要将遗体捐赠给我们,成为大体老师吗?”
林鹿点了点头,在上面毫不犹豫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是的。”
“最多一个月,我就会死,死之前,我会联系你们来处理遗体,麻烦你们了。”
说完后,她将捐赠书拿走,缓缓走出医学院。
而她的身后,一众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微微红了眼,无比尊敬的朝着她鞠了一个躬。
回到程家,林鹿刚踏入家门,就听到里面传来的暧昧呻吟声。
沙发上,程屿森正将一个身姿窈窕的女孩压在身下,亲吻着她的脖子。
女孩被吻得连连出声,颤抖着道:“程总,这是你和程太太的婚房吧,您带我来这儿,是想逼程太太离婚吗?”
程屿森姿态慵懒,低笑道:“逼她离婚?怎么可能。没人告诉你吗,她是我的白月光,我爱她爱到愿意为她去死。”
女孩噗嗤一声笑出来,只当他在故意讽刺,越发用力的勾住他的脖子。
“程总,您别开玩笑了,谁不知道您花边新闻不断,所有女人都可以上,唯独就是冷落着您那位娶回家一年的程太太呀。”
林鹿静静的看着这一幕,呼吸微微沉重。
只有她自己知道,程屿森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实话。
当年,他是A大出了名的校草。
都说他难追得很,总是拒绝所有女生的表白,可偏偏她是那么的不信邪,死缠烂打,终于把他追到了手。
都说他是高岭之花,可只有她知道,下了神坛的他,有多会爱人。
一开始是她追的他,可后来,却成了他更爱她,更离不开她。
为了给她买一条喜欢的项链,他在烈日下穿着厚重的玩偶服发一整天的传单;
为了给她过一场体面的生日,他一天兼职打五份工,险些昏倒在餐厅;
冬天她不爱早起,他每天都会去食堂买了早餐,揣在自己怀里,在女生宿舍楼下一等就是一两个小时。
他是那样爱她,爱到连自尊和生命都可以不要。
可她,却毫不犹豫的和他分了手。
那天,骄傲的少年站在雨里,浑身忍不住的颤抖,一双手却死死的拽住她的袖子,不让她离开:“鹿鹿,不要和我分手,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拼了这条命,也会给你。”
“我爱你,我不能没有你……”
可任凭他如何苦苦哀求,她还是毅然决然的挣开了他的手。
那是她此生说过最绝情的话。
“程屿森,你现在这么穷,要努力多久才能给我想要的?只怕那时候我已经年老色衰,动都动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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