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黎芳的其他类型小说《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林轩黎芳后续+全文》,由网络作家“分水小胖子”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心中却不忿,偏偏又不敢发泄得罪。那之前得罪林家的黎家的下场,村里人可是看在眼里。“诸位莫怪,喝酒,吃肉……酒管够,肉管饱!”“我家二郎,便是这般性子,还有七日,便要在逐鹿堂之中修行。”林铮笑呵呵端起酒杯,替林轩说几句场面话。人若是站到一定高度,就连放个屁,都是香的。以往林轩这般作态,定让农村人背后戳脊梁骨,觉得熬得没边儿。但眼下林轩成了武者老爷。哪怕是臭脚,众人也得捧。“二郎如此勤勉,怪不得能成武者老爷啊!”“是啊,我家那娃娃,有二郎一成,我后半辈子,就不愁咯!”“二郎可是能够搏杀六百斤野猪王的猛人,老天爷赏饭吃,天生的走山客啊!”林家之中,一片其乐融融之景。更有甚者,探探林铮口风,打算和林铮结为亲家。但林铮滴水不漏,笑着拒绝。……...
《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林轩黎芳后续+全文》精彩片段
心中却不忿,偏偏又不敢发泄得罪。
那之前得罪林家的黎家的下场,村里人可是看在眼里。
“诸位莫怪,喝酒,吃肉……酒管够,肉管饱!”
“我家二郎,便是这般性子,还有七日,便要在逐鹿堂之中修行。”
林铮笑呵呵端起酒杯,替林轩说几句场面话。
人若是站到一定高度,就连放个屁,都是香的。
以往林轩这般作态,定让农村人背后戳脊梁骨,觉得熬得没边儿。
但眼下林轩成了武者老爷。
哪怕是臭脚,众人也得捧。
“二郎如此勤勉,怪不得能成武者老爷啊!”
“是啊,我家那娃娃,有二郎一成,我后半辈子,就不愁咯!”
“二郎可是能够搏杀六百斤野猪王的猛人,老天爷赏饭吃,天生的走山客啊!”
林家之中,一片其乐融融之景。
更有甚者,探探林铮口风,打算和林铮结为亲家。
但林铮滴水不漏,笑着拒绝。
……
三日后。
林轩和老黄,一人一狗,演练疯狗拳。
待敛气收功,林轩双眸精光熠熠,太阳穴也微微鼓起。
“一品巅峰了,周身十成气血,尽数搬运。”
“自身气力,也突破了九犬之力的极限,可谓十犬。”
“超两千斤的力量,远胜于同境武者……若是我再化身为半妖獒犬……”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面露兴奋之色。
这三日,林轩鲜有回家。
这个世界,毒山恶海,入夜大凶。
但也有走山客,为争一线生机,入夜了,就在山脚下歇息。
次日尽早入山。
故此林轩鲜有回家,倒是没有被人怀疑。
三日食气,林轩修为大增。
唯一可惜的是。
这紫雾山,毕竟是一座小山,三日来,林轩虽有收获,却再也没有寻到猪宝这种神物。
“汪汪汪!”
老黄突然对着林轩叫唤两声。
“有人……是从山南过来的?”
林轩读懂了老黄的意思,蹙眉。
而后稳定心神,施展“闻香识途”。
诸多气味,涌入鼻腔之中。
汗腥味……血腥味……
“这二人,恐手里有人命,气血旺盛不俗,皆为一品之中高手。”
“老黄,走!”
林轩闻到山南来人身上的血腥味,分明是人血,心中一沉,一人一狗,潜伏身形,向着山南来人靠近……
紫雾山。
一山分南北。
山北,便是黎村。
而山南,则是其他村子。
诸如林轩在示众榜之中,所见被土匪所灭的元村,便是山南。
林轩尚且没有往山南探索。
听闻山南之地,土匪横行。
这些土匪,在官府面前,自然是一帮乌合之众。
但这些土匪,颇为狡猾,仗着紫雾山等山险,藏匿身形,极为难抓。
例如临川县在紫雾山山北,这些土匪眼线布在山北村落,一旦临川县衙役前来捉拿,待翻过紫雾山,这些土匪,早已化整为零,下落不明。
而衙役一走,土匪又啸聚成群,打家劫舍。
“是土匪……野马帮……”
林轩蹲在一棵大树上,居高临下,看到了两个土匪。
这两个土匪,身上披着兽衣,背上背着砍刀,一胖一瘦,满脸煞气。
胸口右侧,纹着“野马”二字。
“听闻山南几个村落,已经遭野马帮洗劫一空,眼下这绺子出现在山北,莫不是……要对山北村落下手?”
林轩心念一动,眉头皱了起来。
这段时间,官府苛捐杂税日益繁重。
卖儿鬻女之人也有。
这也导致不少人,不堪重负,落草为寇,加入了土匪窝。
林轩本为走山客,自然知晓一些圈里情况。
入冬之后,山中山货少了不少,不少猎户好手,听闻都成了绺子,讨一口饭吃。
杀人,放火,劫掠……
欢笑声,叫骂声,抱怨之声。
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李府。
七八个土匪,将李乡绅一家,困在了祠堂。
李乡绅面色煞白,身子如同筛子一般不断颤抖,但依旧咬牙,死死护着家眷。
在李乡绅的背后,有李夫人,也有李乡绅的女儿,李湘儿。
都是妇道人家,看到这般场面,早就吓得魂不附体。
李湘儿掩面大哭。
李夫人则是将李湘儿护在怀中。
“李府之中,值钱的东西,你们尽数可以搬走……”
“但不可伤害李某家人,此事,李某早已与你们约法三章。”
“眼下,尔等这是要背信弃义?”
李乡绅尽管心中害怕,但依旧强行稳定心神,开口对着面前的土匪喝道。
李乡绅颇有家资,但毕竟,大部分的武者,都聚集在临川县。
纵然李乡绅有钱,可李府所聘用之人,至多也就是气血过人,习得一些架势的汉子罢了。
野马帮在黑虎带领下,练过武的强者不少。
哪怕是普通土匪,那也是刀口沾过血,杀过人的猛人。
李府能坚持到现在,也算是祖宗庇佑了。
“李乡绅,李老爷……咱可是好好和你说了……”
“听说你们家,也不仅仅只有表面这些银子。你心思偷,脑子活,我们都是穷人,你老善心大发,接济我们一番,难道不好么?”
有土匪狞笑,提起砍刀,在手中不断摸索,摩擦。
“李某是个生意人,支撑府上开销,已是颇为勉强,哪里还有什么浮财存下?”
“盗亦有道,尔等都是英雄好汉,府上之物,任尔等挑选便是。”
李乡绅识人无数,哪里不知晓这些土匪的贪欲。
面对土匪责问,李乡绅一口回绝,头摇晃得拨浪鼓一般。
此事若是承认,轻则李乡绅再无东山再起可能,重则土匪贪心不足,怀疑李乡绅藏有更多钱财,以致于二者心中生疑,那李家能活下来之人,能有几人?
“放屁!诸位英雄,休得听他诓骗!”
“此人手段狠辣,城府极深,我跟随他多年,自然知晓他狡兔三窟。”
“府上财物虽是不少,但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待这老鬼松了口,诸位英雄,方可满载而归啊!”
听到李乡绅话语,有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
指着李乡绅的鼻子大骂,将“狗仗人势”四个大字,表现得淋漓尽致。
“梁成!你吃住在李某府上这么多年?李某可曾亏待过你分毫?你那良心,莫不是被狗给吃了?”
李乡绅看到梁成出来倒戈相向,气的胸膛不断起伏。
“良心?哎呦!”
“好一个良心啊,姓李的,凭你……也配和老子讲良心二字?”
“难不成你忘了?先前,你为了巴结林家,狠狠抽了老子三十鞭啊……寒冬腊月,老子侥幸没死,但这心里,这股气,却是怎么也咽不下去!”
梁成咬牙切齿,双目赤红充血,怒视着李乡绅,一边言语,牙关还紧紧咬住,观其模样,似乎恨不得将李乡绅挫骨扬灰,生吞活剥。
“混蛋,叛徒,早知道,就应该打死你!”
饶是李乡绅识人无数,但也没有想到,梁成的心胸竟然如此狭小。
若是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一绝后患。
“诸位好汉,那李湘儿,年方二八,那叫一个润啊……”
“咱们一起上,让她尝一尝当女人的美妙……如何啊?”
梁成的一双眸子,透露出丝丝淫邪和猥琐。
舔了舔嘴唇。
看得李湘脸色煞白,满脸惊恐。
“好润的女娃啊……老子就喜欢这种大家闺秀……”
“外表文雅,实则淫贱至极。”
林轩如获至宝,翻开武学秘籍。
秘籍粗糙,字迹甚至都不工整,满满劣质之感。
《地功拳》。
林轩手指在嘴唇润了下,又翻到下一页,看得津津有味。
或许是因为食气神通的关系,林轩不但肉身越发强大,就连记忆力也是大增。
无论是看地功拳的呼吸法,亦或者是武学招式,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也就罢了,甚至偶尔脑海之中,灵光一闪,竟会涌现出诸多想法。
“地功拳,南派广为流传的拳术之一,倒也算不得多珍贵。”
“此拳,若是想要对敌,需要身子贴于地面,手掌仅作辅助支撑着地,较侧重于下肢动作的运用。”
“也算是南拳中地趟动作最多、风格独特的拳种,更有女性技击的特征。”
“正因如此,此拳极为不文雅,被人诟病,加上拳法较为基础,入不得大雅之堂,也被人称为‘疯狗拳’,耻于练习。”
林轩合上地功拳的拳术秘籍,心中浮现出关于地功拳上记载的信息,不由暗自感慨。
毕竟,林轩目前所在,是个封建社会,哪怕是最底层的人,都尚且争三分脸面。
地功拳,又名“疯狗拳”,施展起来,状若疯狗,口中低沉发出“呜呜”之声,实在粗鄙不堪。
又有几人,真被逼上梁山,修行这种丢人武学?
同时,疯狗拳虽不入流,但毕竟是一门武学。
对修行者的根骨和悟性,也有一定要求。
癞皮狗倒是舍得下脸面,欲修这疯狗拳,但最终,却是不得入门。
“都被逼到这个份儿上了,林某还有什么选择么?”
“疯狗拳也好,地功拳也罢,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林轩倒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学一门武学,也就意味着自己能够提升实力,无论是在这个压迫的世界生存,亦或者是在山上求生,都大大增加了胜算。
林轩蹲在地上,双掌点在地面,腹中呼吸起伏,口鼻风声呼啸,渐渐化为呜咽之声,听起来,便好似恶犬低吟。
此乃地功呼吸法,林轩倒是更愿意称呼为疯狗呼吸法。
若是与人对敌,对方突然蹲下身子,学疯狗准备对你出手,一般人只怕吓都要吓死,惶不论和你相斗了。
除此之外,地功拳分为上、中、下三盘配合练习。
下盘以灵动为主,有狗闪一字马、灵犬插竿跳、美人照镜步、神犬独立等桩功,力求手脚并用,互相呼应。
中盘,善于步法上的立跪起伏,攻中蕴守,守中寓攻。
下盘和中盘,皆为上盘服务,讲究突然暴起,施展出三招腿法,一击必杀。
“挂勾腿又名犬跃扑击,勾住对方腿部,限制移动。”
“钻心腿又名狗猛冲顶,状若疯狗,一跃而起,腿击心宫,造成对方血液运行受阻。”
“回隐腿又名狗闪回躲,利用前两招掩护,隐秘出腿,暗藏杀机,或对会阴,或对咽喉,或对太阳穴……”
“力求一击必中,中之必死!”
林轩在地上,双目赤红,吐纳呼吸,灵活移动。
初期还有些生涩,但随着林轩逐渐练习,动作越来越娴熟。
含胸拨背,屈膝勾脚,伸缩交替,穿转巧速。
林轩很快便领悟到了这门武学的意境——
欲倒不带形,倒地下机行,踢打捆绑擒。
……
深夜。
林轩牵着老黄,潜入紫雾山之中。
在紫雾山中,林轩再度练习疯狗拳。
在家中虽能练习,但林轩担心动作太大,惊扰了父亲和月妹。
熟悉拳法要领之后,林轩便再也按捺不住,打算在山中,放手练拳。
“食气!”
林轩运转妖皇神通。
那山瘴之力,不断涌入林轩体内。
“呜呜呜!”
林轩趴在地上,口中低吼。
而后猛然一动。
挂钩,钻心,回隐!
疯狗三连击!
“砰砰砰!”
林轩踢出三招,腿风烈烈,噼里啪啦作响。
三脚猛然点在了一棵水桶粗细的树干上!
“砰!”
“咔嚓!”
那水桶粗细的树干,承受瞬间爆发力,难以支撑,拦腰而断!
林轩看到这一幕,微微错愕。
“食气神通,令我肉身大变,但缺了武学打法,故此,无论是斩杀赵荀父子,亦或者癞皮狗之流,都是以蛮打取胜。”
“但今日修了武学,顿觉周身气血澎湃,体内运转周天,周身气力,终于能百分百发挥出来了!”
“按照书上所言,一门武学,按照熟练度,可分四个境界——初窥门径,渐入佳境,登堂入室,炉火纯青。”
林轩回想起疯狗拳的拳法要义,喃喃说道:
“疯狗拳,修到初窥门径,招式娴熟,运转自如,形若其形。”
“渐入佳境,状如疯狗,神若其神。”
“登堂入室,形意真髓,周身气血搬运于一点爆发,可得二犬之力,力破五百斤,可断碗口粗细树干。”
“而我……”
林轩伸出手,抚摸因为自己三脚踢断的水桶粗细树干,不由瞠目结舌:
“以拳法精深论,我已入了第三境,登堂入室。”
“但我的登堂入室,强过寻常人太多,起码有五犬之力,足足强了一倍!”
“疯狗拳记载,这拳虽粗鄙,但也需水磨功夫,寻常武者,一年可入门第一境,五年可入第三境,十年可达第四境。”
“而我……不过修行了半日光景……便达到了常人需要五年方可踏足的第三境……这……”
月明星稀。
林轩坐在一块大石头上,陷入了沉思。
他回想起方才自己练武的点点滴滴,追寻感觉,想要找出原因。
“汪汪汪!”
一阵犬吠声传来。
老黄上蹿下跳,身影绰绰,长气力,通关节,定身形。
时而前扑,时而侧卧,连环扫腿、四面伡莲、古藤盘树……
一套疯狗拳,落在老黄身上,施展出来,如浑然天成。
真正做到了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虚虚实实,防不胜防。
三盘相互配合,灵活多变,上下起伏,刚柔相济。
“这是……”
林轩沉迷练武一晚上。
老黄在林轩身侧,闲来无聊,又通了灵智。
故此,老黄觉得这疯狗拳有趣,便也开始练习起来。
但老黄在疯狗拳这门武学上的天赋,绝非人族可比。
略微出手,便是拳法上限。
林轩闭上眼睛。
通过精神链接,他仿若化身了老黄,老黄在练习疯狗拳,他也在练习疯狗拳,并且,老黄的武道领悟,直接作用在林轩身上。
这一刻,他即是狗,狗即是他。
不分彼此!
“原来如此,疯狗拳,以仿疯狗恶犬出击为真意,但论疯狗拳,人的天赋即便再高,又怎么可能比得过真正的狗?”
“而我则是不同,我身为妖皇,与麾下封妖同为一体,这也意味着……”
“我修行形意武学,事半功倍,论之天赋,煌煌天下,只怕无人能比肩我,前提是……”
“我的封妖,足够多!”
林轩眼神灼灼,仰天长啸,神情振奋!
疯狗呼吸法自行运转,气浪滚滚,经久不息,周身气血呼啸如龙。
识海之中。
招妖幡文字流转,鎏金大字再度浮现——
「妖皇林轩,修武道,踏超凡,拜入一品气血境,再得一枚封妖图腾!」
林铮弹了弹旱烟杆,当机立断道。
“二哥,你……你不走么?”
林月看向林轩,眼神之中,满是担忧问道。
林轩摇了摇头,而后笑道:
“这次野马帮来袭,我自有算计,若是成功,造化无量。”
林月皱眉,轻咬朱唇:
“可是……可是……”
林铮咳嗽一声,打断林月道:
“你二哥是什么人,你还不知晓么?小女儿态,优柔寡断,你又帮不上忙。”
林铮斥责林月几声,而后深深看向林轩:
“老二,其他老头子也不说了,但你记住,谋而后动,万不可冒险。如同狩猎,轻易莫出,出之雷击,一击即中,中之必死。”
林轩深以为然,点头:
“死道友不死贫道,孩儿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林铮年岁虽大,又是乡野猎户,但这话语之中,却蕴含质朴的哲理。
林月抿了抿唇,喃喃道:
“二哥,这土匪来袭的消息,不告诉乡亲么?”
林轩没有回话。
倒是林铮蹙眉,低声呵斥:
“这些乡亲,你以为是什么好人?”
“最近走得近了,装出和善,乃是因为二郎眼下高不可攀。”
“若是你落魄了,只怕背地里,不知如何取笑你,昔日他们跟在黎村长后面,便是眼红我林家有挣钱的本事。”
“况且……”
林铮拉长了声音,意味深长道:
“若是黎村一空,动静太大,势必被其他村子发现,打草惊蛇。”
“二郎心中的谋划,只怕要落空。”
林轩不由高看自己老爹一眼。
这般人物,眼睫毛都是空的,心思城府,更是深得让人不寒而栗。
“此事过后,或许我再遇上难事,可与父亲商量一二。”
林轩此刻明白了,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妙处。
可惜,家里三个人,一只老狐狸,一只小狐狸,唯有林月这个小白兔。
好在老狐狸眼下歇着,能管住小白兔。
要不然,林轩还真要被林月给蠢哭咯!
林月漠然。
似乎想起了林铮害了腿之后,黎村人的白眼。
“那我去收拾行李。”
林月起身而去。
次日。
天色微亮。
三人便上路。
这个时候,林轩发现,自家老父亲,虽然拄着拐杖,但赶路的速度,却丝毫不慢。
就连林月这四肢健全之人,都赶不上林铮。
“父亲,你这腿……”
“好了七八成了,虽上不得山,但倒也不至于拖后腿。多亏了你的药啊!平日里,藏着一些,万一派上用场呢?”
林铮咧开大黄牙一笑:
“昔年我装死,可骗过了黑瞎子,然后猎了一套黑皮。”
老狐狸!
林轩翻了一个白眼。
他以为只有他喜欢藏底牌。
不曾想。
林铮才是此道老祖宗。
……
入城。
三人缴纳了四百五十文入城税。
入城税,单价上,比之前高了五十文。
而后,林轩又挑了一间靠近逐鹿堂的高档客栈。
两个厢房,每日需要五钱白银。
林轩缴了五日,共计二两五钱。
掌柜和店小二,那叫服务周到啊!
林轩又给林月留了五两银,用作平日吃穿用度。
“父亲,这块令牌你留着,倘若……城中有什么麻烦,去逐鹿堂寻猎弓院石忠。”
“他是我义兄,不会推辞。”
林轩又留下逐鹿亲眷令和二十两白银,递给林铮。
“好!”
林铮收下,将之藏在裤腰带深处。
逐鹿亲眷令是敲门砖,而二十两才是托人办事的酬金。
石忠帮了林轩,已经够多了。
以情为事,难以为继。
以利相缚,方得久长。
石忠虽为人重情重义,但林轩依旧想得深远。
情分这东西,终究会耗尽。
林铮和林月,住在城中,这终究是林轩难以掌控的地方。
临川县,管辖周边九个村子。
无论是务农的农户,亦或者林家这种属于民户的猎户。
有了收获。
都会去县里售卖,补贴家用。
县里有坊市。
坊市之中,有专门划分给村里人售卖物品的区域。
例如,卖鱼的渔栏。
卖山货的野栏。
……
当然,若有些关系,也能直接卖给客栈酒楼,药堂等地。
林家可没有这层关系。
林轩陪父亲跑过几日,自然熟门熟路。
而林铮告诫的话语,也深得林轩心思。
七两山参,足以让人动歪心思。
“爹,听闻七两参,八两宝。这参,不留着给你补身子?”
林轩开口问道。
林铮笑着摇了摇头:
“放心,爹心中有数,伤筋动骨一百天,爹这腿,其实没大事儿。”
“但短时间,上不了山,棒槌补的是气血,对我这情况无用。”
“还不如卖了换钱……”
林轩闻言,沉默了一会儿,而后点了点头。
这倒也不是林轩绝情。
他爹这情况,确实不如买一些壮骨的药来得好使。
“赵荀那王八蛋的事情,你不用操心,明日我会去处理。”
“你既然有当走山客的天赋,那多熟悉刀,多摸摸弓,万万不可怠慢了,练时多流汗,山上少流血。”
“咱们这个家,接下来老长一段时间,只怕都要靠你了。”
林铮抽着旱烟,感慨说道。
“放心吧,孩儿觉得自己,现在壮得能打死一头牛!”
林轩笑着对林铮挥了挥拳头。
“臭小子。”
林铮眯起了眼睛。
这意气风发的模样……
和老大,真像啊。
……
林轩和父亲谈了几句。
便到后厨,帮衬着妹妹。
野鸡割喉放血,置入滚烫开水之中,而后拔毛。
切成小块,配合菌子一起煮。
“烧这么多水……咱家柴火不多了啊……”
“少些盐……金贵着呢……”
林月一边喋喋不休,指责林轩铺张浪费,一边忍不住擦嘴角。
贫苦人家,自然要拮据些。
以前林铮还能上山,日子还好过些。
现在,林铮看腿便花费不少,又断了生计,自然要精打细算。
柴米油盐催人愁,囊中羞涩度春秋。
这柴,可是第一位的。
烧水都是奢望。
“月妹,不是和你说了吗?”
“你二哥我……天生就是当走山客的料,迟早赚大钱,当老爷。”
林轩笑着安慰说道。
“还老爷?你就一败家子!你上过私塾,也算是村里少有,有学问的人,不知道老话讲,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么?”
林月大大方方,给了林轩一个白眼,摆出了妹妹的架势。
“这理儿不对。”
“老话说,吃啥补啥。所以咱们要成人上人,怎么能吃苦?那得吃人才行啊!”
林轩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容,张嘴就来。
“你……你……”
林月被怼得哑口无言。
她虽不蠢,但如何是林轩这种拥有两世经验的妖孽对手?
更何况,林轩这个论点,乃是出自于前世哲学圣地——弱智吧,之中的著名论点。
林月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反驳的话,只能气鼓鼓开始张罗吃的。
林轩懒得理会这个口是心非的妹妹。
“可惜啊,没有料酒,也没姜、八角、桂皮等东西。”
“野鸡肉紧实鲜美,不可多得,但野味嘛,多少有些膻,如果有料酒焯一下就更好了。”
“再加点粉条,那滋味,堪称一绝!”
林轩心里暗暗感慨。
一大盆“野鸡炖蘑菇”。
一碗野菜团子,一碗土豆。
配上主食则是糙米。
林家三人,那叫吃的一个香啊!
“咋这么会吃,给我留点儿啊!”
林月叫苦不迭。
林轩也发现。
自从自己开启妖皇天赋神通“食气”之法后。
肉身强壮不少,同时饭量也是大增。
一人吃了三四个壮汉的饭量。
气的林月,筷子都哆嗦了。
明月朗朗,清风习习,一家,三人,各有两三心事。
四盘小碟,说着农家五六趣事,忧着世俗七八烦恼。
人间美食,家中烟火,不过如此。
……
农家人睡得早。
林铮和林月,父女二人都准备休息了。
而林轩则是趁着二人睡下,偷偷带着老黄,离开家里。
一人一狗,一路狂奔。
趁着夜色,再入紫雾山。
山间寂静。
又有猛兽,喜夜间行动。
林轩眼下实力不足,倒也没有大张旗鼓,打草惊蛇。
一举一动,都透露出谨慎。
“老黄,记住味道了么?这就是棒槌的味道。”
“咱们分头行动,一旦有发现,立刻通知我!”
林轩拍了拍老黄的脑门。
出门的时候,林轩让老黄好好记住了棒槌的模样和气味。
那七两棒槌,林轩没有在紫雾山拿出来。
山间野兽,五感敏锐。
若是闻到药香,循着味儿来。
那就麻烦了。
至于七两二叶山参,对眼下的林轩而言,太过珍贵。
林轩则是发现了招妖幡一个绝妙的功能——
储物。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幡面虽不大,却能容纳死物。
催动招妖幡,泥丸宫之中激荡妖芒,笼罩心意所指之物,即可落在幡上。
可惜的是……
眼下这招妖幡,面积不大,所纳之物,自也不能太大。
藏物纳宝,倒是绝佳。
老黄,眼下身为招妖幡的封妖图腾,“闻香识途”天赋神通,厉害得紧。
林轩身为妖皇,得之麾下封妖天赋神通,也可以此寻宝。
一人一狗,记下了山参味道,寻宝之能,事半功倍。
“我虽不惧瘴气,但夜间依旧危机四伏,蛇虫鼠蚁,豺狼虎豹。”
“招妖幡虽然厉害,但除却天赋神通,我也就比寻常人强壮些。”
“得抓紧成为武者,掌握超凡,方是王道。”
林轩一边小心翼翼搜寻山参,一边心中暗道。
穷苦人家,欲求武道,颇为艰难。
但好歹……
有些希望。
可若是一旦成为武者,便是百姓口中的“老爷”。
情况也会改善不少。
林轩在山中寻宝,运转食气神通,一晚上下来,哪怕彻夜不眠,竟不觉有丝毫疲惫。
也算是发现了自身金手指的另外一个妙用。
只不过,这个妙用,有肝帝之嫌。
“六两一株,四两两株……”
在一人一狗一晚上的努力下,战果颇丰。
运气似乎算不得太好。
并无采到二叶七两的山参。
林轩放弃了太小的山参,并没绝了棒槌的户。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
这是走山客的规矩,林轩耳濡目染,万物当留一线生机。
林某人也懂竭泽而渔的道理。
“紫雾山的棒槌倒是不少,不过,放山是个精细的活计儿……”
“老黄能寻棒槌,却难完好挖出棒槌。”
“这事儿,还需合计。”
林轩将这些山货,纳入招妖幡,心中思量。
有“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加持,一人一狗,寻山参倒是极快。
但放山的过程,细致而又烦琐,耗费了林轩不少时间。
可若是心急,破了参的品相,那就价值大打折扣。
旭日东升,东曦既驾。
天边亮起了一抹鱼肚白。
“老黄,该走了。”
林轩望着下山的路。
八月廿一,甲辰年,癸酉月,庚寅日。
喜神东北,财神正北,福神正南。
黄道吉日,合该林某发财!
“但黎芳,身为女子,又与林某有婚约在身。”
“不守女子妇道,淫乱偷汉,这残花败柳……林某欲退婚,难道还错了?”
掷地有声,振聋发聩!
淫乱偷汉,残花败柳!
这般话语一出,所有人都惊了。
“胡说!林二哥,你……你为何这般胡说,害我清誉!”
黎芳脸色煞红一片,急得厉声辩驳。
林轩动了动鼻子。
就在刚才,他动用了“闻香识途”神通。
老黄封妖图腾提升到二阶之后。
“闻香识途”神通,也迈入二品。
一品闻香识途,可闻方圆百丈。
二品闻香识途,可闻方圆两百丈。
林轩……
在黎芳的身上,闻到了属于其他人体液的味道。
“林某胡说么?”
“林某从逐鹿堂而来,习得一秘法,对气味极为敏感。”
“你身上,那野汉子的味道,刺鼻至极……倘是林某胡说,那诸位大可去黎村村东的苞米地去寻一寻,黎姑娘只顾着偷食,倒是将黎家家传的玉佩,落在了那里!”
“此话真假,一看便知!”
林轩淡淡开口说道。
他将“闻香识途”神通的玄妙,推到了逐鹿堂武学之上。
眼下周围这些人,都为粗鄙之流,不明武道,不知武学,只知道人云亦云,觉得武者老爷神乎其神。
林轩此举,倒也不至于招疑。
黎芳听到林轩这话,如遭雷击,浑身颤抖。
“去看看,速去速回!”
李乡绅对家仆下令道。
“诺!”
一个腿脚利索的家仆,向着村东跑去。
“不!不要!不要!”
黎芳声嘶力竭,想要拦住那家仆。
花容失色,双眸圆睁,如受惊之鹿。
娇躯微颤,似风中残叶。
心惧如潮涌,未知前路何险。
黎芳只觉天地皆暗,惶惶然不知何处可安。
她知道……
一旦有人找到她的家传玉佩,那一切……都完了!
她,毁了!
但李乡绅另外家仆,却挡住黎芳,丝毫不让。
……
片刻后。
那利索家仆赶回。
手中一扬。
一块古朴玉佩露出,中间雕着一个“黎”字。
看到这枚玉佩。
所有人看向黎芳的眼神,都满是鄙夷。
人群之中,还有几个俊俏后生,低下头去,悄悄溜走。
“呸!不守妇道的东西!”
“下贱坯子,什么爹娘,生出什么东西!”
……
眼下林家得势,这些人,倒是有了底气。
纷纷开始对黎芳口诛笔伐。
“爹!”
黎芳惨叫一声。
感觉众人那辱骂声,便如同一柄柄尖刀,不断向着她心窝里面搅动。
天昏地暗,头昏脑涨。
那村民尖酸刻薄的模样,在她眼中,都开始出现了重影。
“噗!”
“哈哈哈……”
黎芳猛然吐出一口瘀血,然后露出诡异的笑容,昏死在了黎村长的怀里。
“芳儿!”
“芳儿啊!”
黎村长和李玉兰夫妇,眼瞅着宝贝女儿,被气到吐血,心如刀绞,抱住女儿。
饶是李玉兰这种泼妇,眼下也只知道哭。
她是能骂街,她是凶悍。
但……
女儿这档子肮脏之事败露,她能骂过整个黎村之人?
这辈子。
注定要活在口诛笔伐之下了。
“林老爷,李老爷……”
“此事,是黎家家门不幸,是老朽和贱内,管教不严,出了这档子晦气事儿。”
黎村长面如死灰,知道大势已去,强行打起精神,起身对林轩等作揖行礼,嘴唇颤抖:
“这婚,自是要退了,吾那不成器的女儿……攀不上林老爷……”
黎村长这话说出口,心气泄了大半。
仿若一瞬间,老了十岁。
“哼!说得倒是轻巧,若非二哥今日归来,摘得了武者老爷的身份。”
“我们家,还要被你们逼死!”
“那十两彩礼钱呢?快还来!”
林月看黎家服软,黎芳被气得吐血,名声尽丧,比死了还难受,林月心里那叫一个美啊!
老黄留在了家里。
林轩独自一人上路。
背着包裹。
除了山货之外。
还有妹妹林月给自己准备的干粮。
所谓的干粮,主要是窝头和炒熟的糙米。
用牙硬磕,味道宛若吃土。
灌下一口井水,肚子顷刻壮大,立即饱腹。
若是条件好一些的,倒是可以准备一些肉干。
不过,家中很久没有食过肉味了。
昨日林轩所打的野味,一日之期,也变不成肉干。
晨色蒙蒙。
路上有白雾。
林轩离开家,便将包裹之中的物件,收入到招妖幡幡面上。
随便取了一些杂草,填充包裹。
走在官道上。
大盛赋税,太过严苛。
不少被逼走投无路之人,落了草,当了寇。
官道连通临川县,乃是商业要地。
穷红眼的疯子,哪里有理智可言?
若是挨了劫,遭了抢,荒郊野岭,你便只能哑巴吃黄连。
林轩背着鼓鼓囊囊的包裹,大步前行。
又是一晚上食气神通。
虽比不得第一次神异,但依旧是造化极大。
林轩健步如飞,身轻如燕,浑然不觉疲惫。
“吁!”
“让开!”
“驾驾驾!”
疾驰之声传来。
林轩感觉背后劲风呼啸,心头一紧,急忙侧身让开。
一辆马车,车上车夫,策马扬鞭,从林轩身边经过,轻蔑一笑:
“这不是林家二郎么?家里揭不开锅?”
“这是……打算将过冬的衣裳都当了?听闻你有个妹妹,生得貌美如花,可带到我们老爷家看看。”
“若是老爷长眼,瞧上了你妹妹,啧啧啧,你就可软饭硬吃咯……”
车夫那声音,极为刺耳,饶是马车窜出数米,声音依旧如破锣一般。
“梁成,慎言!”
马车内传来一句苍老而又严厉的呵斥声。
那车夫梁成面色微变,急忙低下头,歉意道:
“小人的错,叨扰老爷清净了。”
见马车内的老爷,没有再说什么,梁成不由暗暗松了一口气。
梁成回过头,看到林轩面色平静,双目冷冷看着他。
不由打了一个寒颤,急忙缩起头:
“这小子……眼神怎么好似杀过人的军爷一般?”
“游手好闲的懒汉,还转了性子,打算入城?”
梁成疑惑喃喃,而后又嗤笑:
“定是家里实在过活不了咯,民户,终究是民户。”
“还是老爷这等乡绅好啊,有田便有粮,乱世心不慌……该!谁让你之前,仗着你爹能打猎就混日子。”
这些话,梁成压低了声音,唯有自己听得见。
一骑绝尘,马车消失无踪。
……
“李乡绅么?”
林轩看着马车车辕和侧板刻的“李家”二字,心中暗道。
李家,仗着祖上荫庇,立下战功,封了百亩良田,算是黎村大户,也就是地主。
到了李乡绅这一代,此人八面玲珑,心思活络,兼并了不少农户的良田,势力更胜。
林轩之父林铮,也不是每次打了山货,便往返县城售卖。
也时不时会送上李家,价格倒也算公道。
不过,李乡绅治家有方,治下却略显不足。
李家不少仆人,在黎村都高人一等,走路鼻孔朝天。
比如这车夫梁成,便是不折不扣的仗势小人。
之前的林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但为人不恶。
偏偏被父亲,保护太好,遭小人嫉妒。
梁成看林家顶梁柱林铮倒了,也无因果,就想嘲讽林轩一顿,图个暗爽。
“都是下等人,偏偏还存在鄙视链,可笑,可悲,亦可恨。”
林轩面容平静,标枪一般笔直的身躯,脚步依旧坚定,在官道上赶路。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如赵荀那种恶人,林轩自然难压怒火,杀之后快。
而梁成这般小人,虽如苍蝇一般恶心,但现在的林轩,目标明确,不会放精力在这种蛆虫一般的人身上。
待林轩谋划成功——
如此蛇虫鼠蚁,一脚碾死,自己都不会察觉。
“倒是那李乡绅,是个人物。”
林轩更为在意,反而是坐在马车里的李乡绅。
……
临川县。
北门。
林轩一甩衣袖,露水洒落,去了一丝寒意。
灰色城墙高耸,斑驳陈旧,仿若岁月之痕。
守卫持枪披甲,趾高气昂,目空一切。
木栅栏横陈,阻断通途。
城门口,形形色色之行人皆至此,有贩夫走卒,有穷苦书生,亦有行脚商人……
但在面对那不可一世的军爷守卫,皆赔笑弯腰,阿谀谄媚。
或点头哈腰,满脸堆笑;或卑躬屈膝,诚惶诚恐。
守卫则是神色骄横,稍有不满便怒目而视,行人则噤若寒蝉,大气不敢出。
不多时,便轮到林轩。
林轩上前,取出“路引”,上面记录着林轩姓名、籍贯、生辰等信息。
在大盛武朝,丢了路引,极有可能被视为“流民”,亦或者“土匪”之流,解释不清,那就只有丢了性命一条路。
“近日世道,乱得很,刁民特别多,不少刁民落草为寇,啸聚山林,滋扰百姓。”
“县衙为民请命,练兵剿匪,求一方太平,故此,入城税缴一百文。”
一名瘦高衙役,面前摆放着一张四方桌,看起来识得些字,看了一眼林轩的路引,敲了敲桌子,对林轩说道。
入城有税,时期不同,地方不同,各有差异。
一般来说,太平盛世,安稳地区,自不用入城收税。
但临川县,乃是边陲小县,山高皇帝远,管理者巧立名目,苛捐杂税繁多。
这些规矩,昨日林铮已经和林轩细细交代过。
“省得,省得。”
林轩取了林铮给他准备的一百文钱,缴了入城税。
士农工商者,入城皆要缴税,更不用说林轩这等民户。
倒是考取了功名的书生还有武者,可免去入城税。
那衙役倒也没多言,取了一张加盖县衙印章的“入城税票”,递给了林轩。
林轩顺着记忆,来到了县里坊市。
一入坊市,一股子烟火气扑面而来。
渔夫,农户,挑山工,马商,茶农……
人潮如织,熙熙攘攘。
货摊罗列,琳琅满目,山货野货,蔬果酒肉,应有尽有。
叫卖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炊饼,炊饼,香喷喷的武大郎烧饼!”
“皮薄馅大的热包子,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香得嘞!”
“豆腐西施的豆腐哦,滑溜溜,白嫩嫩,来吃豆腐哦!”
……
喧嚣尘上,市井图卷。
“真特娘热闹啊!”
林轩笑骂一声。
林轩寻到了坊市之中,专门售卖山货的“野栏”,寻了个地儿蹲下来。
包裹中的杂草已经被各种野货替代,直接摊开,破布垫地,便是个摊位。
又抓了一块破碎青砖,当个“板凳”。
“猪宝,是猪宝!今儿真是奇了,野栏竟来了猪宝。”
“家猪还是野猪?”
“废话,正宗跑山猪,实打实的猛兽,结出了猪砂宝!就是那小子,民村的马三,听说是走山,遇到一只重伤的跑山猪,杀了,掏内脏之时,发现了有猪宝!”
“羡慕啊!马三年少,借此猪宝,卖个二十两银子不过分吧?二十两银子,足以让县内门派的武者老爷摸骨,若是适合练武,那便能成人上人的武者老爷!”
“二十两银子摸骨一次……啧啧,武者根骨,哪里这般容易?依我看,还不如拿了钱,回家盖房子,娶媳妇,生大胖小子……”
……
林轩刚一屁股坐在青砖板凳上,立即听到了“野栏”的走山客惊呼之声。
顺着声音,林轩看到对面有一个皮肤古铜,面相憨厚,身材敦实的少年,面前摊上,摆放着一颗奇物。
圆润如珠,色泽微红,纹理奇异,仿若天赐神物。
林轩眉头一动,心头浮现林铮的教诲:
“这便是猪宝?这个世界,猪宝乃是大药,可分家猪之宝和野猪之宝。家猪猪宝,对寻常人可补身子,但对武者无益。”
“而野猪猪宝,则能补武者气血,助武者修行,又分猪砂宝和猪黄宝,黄宝更佳……”
那名唤马三的少年郎走山客,得了虽是猪砂宝,但也算是福缘深厚。
林轩鼻子一动,丝丝缕缕的气息,顿时从四面八方而来。
猪宝,略带腥味,但蕴含一股药香之气。
“记住了!”
林轩眸子一闪。
这马三运气虽好,但林轩不羡慕。
他,所图更大!
“你们别忘记了,我看那李夫人,也是风韵犹存啊!”
“老子喜欢翻饺子皮,还喜欢吃饺子!”
……
一众土匪,平日里犯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生怕被官府抓住,大部分时间,都在帮中藏匿踪迹。
好不容易遇到砸窑的好机会,能够放松一下。
惶不论,这李家母女,大户人家,吃穿用度,皆为上品。
李夫人保养极好,颇有风韵。
李湘儿生得俏丽,桃花初长成。
皮肤白皙,白里透红,楚楚动人。
又是“母女花”,天然有兴奋度加持。
顿时让一众土匪化身饿狼。
“你们……梁成……李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李乡绅气得语不成句,浑身直哆嗦。
与此同时,他也颇为绝望。
在这种时候,他方才明白一个道理——
有钱无拳,无妄之灾。
“可恨,若我李家,有武者庇护,那该多好?”
李乡绅的心头,不由浮现出一个想法。
……
“轰!”
就在此刻。
祠堂屋顶,轰然作响。
瓦片翻飞,露出一个大洞。
一道人影,背生双翅,轰然落地。
一脚将梁成踩在脚下。
“哇!”
梁成口吐鲜血。
原本挨了三十鞭,尚未好全,此刻旧伤加新伤,顿时让梁成昏死过去。
“这是什么东西?怪物?”
“活脱脱一只大雕成精了!”
“妖怪啊!李家来了一只妖怪!”
众土匪看到林轩第二形态——金雕妖躯。
顿时吓得头皮发麻。
“杀!”
林轩冷冷吐出一个字。
裂风金雕——老金,悍然从空中落下,双翅一展,似有驾驭狂风之能,强大飓风,让众土匪,东倒西歪,站立不稳。身化一道金色流光,双翅羽毛隐隐泛着金属锐利,所过之处,见血封喉。
獒犬——老黄,从祠堂正门杀入,身子陡然暴涨,堪比牛犊,龇牙咧嘴,一口一个,狗爪一拍,一个土匪脑袋顿时被爪爆,狗嘴一咬,顿时咬断一人脖子。
“妖怪……带着两只怪物……快跑……快跑……”
原本还嚣张无比的土匪,此刻一个个都吓得魂不附体。
纵然,有些土匪,跟随着黑虎时日长了,学了一些五禽戏残篇,初入了武道。
但那又如何?
在林轩面前,不过就是体型大一点的蝼蚁罢了。
蝼蚁……
依旧是蝼蚁!
“噗嗤!”
“噗嗤!”
林轩身影如电如风,杀伐无度。
手中九环鬼头刀,染血奋战,原本寒气阴冷的刀身,此刻染上了血色,更显诡异。
古人云,十步杀一人。
林轩那是一步杀一人。
纵然不曾学过什么刀法,可凭林轩这妖躯之力。
随便一击,便是两千斤以上的气力,哪怕是刀背砸在人身上。
也让他挫骨扬灰,死生不知。
……
一炷香时间。
祠堂周围的土匪,全都死于非命。
林轩浑身染血,原本金色羽毛,也被猩红血染。
“神獒妖躯,嗅觉更为灵敏,耐力和恢复更强,适合正面搏杀。”
“金雕妖躯,则是速度更快,视觉更好,更有飞行之能。”
林轩脚踏数十人尸体,宛若地狱爬出来的魔神。
但此刻,魔神却在思索,自己这妖皇两种变化之间的区别。
“呕~”
“呕~”
一直到呕吐的声音,不断传来,这才打断了林轩的思绪……
李家一家三口,狂吐不已。
满脸惊恐。
若仅仅是尸体,倒也罢了。
毕竟,土匪杀入李府,所杀的人也不少。
李家三人,自然是见过尸体的。
但……
林轩残暴,大力出奇迹,被他所杀之人,哪有全尸?
而老金和老黄,更非人类。
在一狗一雕心中,根本没有仁义道德的束缚。
肠穿肚烂,头颅捏爆,残肢断臂,血流如注……
它们只求最快杀敌。
“我前世触摸的幡旗,竟然是大名鼎鼎的招妖幡……”
“莫不是神话传说之中,女娲娘娘采先天葫芦藤上的招妖葫芦,炼化而成的妖族至宝。”
“卷动招妖幡,唤来轩辕坟三妖,坏了商汤六百年气运!”
林轩心神俱震,恍然如梦。
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金手指,竟然是神话传说之中,妖祖女娲的神兵。
“女娲娘娘,似乎留这招妖幡为后手?而我,她唤我为道子。”
“道子为何意?娘娘,她是否在这个世界?”
“此界,和蓝星有什么关系?”
一连串的疑惑,涌上林轩心头。
然则,林轩层次,实在太低。
这些洪荒大神之事,信息量太少,仅凭眼下林轩的能耐,如何能够堪破因果?
“大盛武朝,有户籍之分,士农工商……阶级分明。”
“而猎户,乃是无土地之人,论户籍,算是民户,朝不保夕,还要承受苛捐赋税。”
“以我之能,若无金手指,如何能活得滋润?”
“武道苦海,争渡,争渡,谁人不是在这滚滚乱世之中争渡,搏一线生路?”
林轩倒也洒脱,既然想不明白,那索性不想了。
世道维艰,林轩哪有选择的权力?
猎户这等民户,最大的梦想,便是打到宝药,猎到宝兽,回乡置办几亩薄田,做个乡绅老爷大地主。
“人族晚辈林轩,叩见圣母娲皇。”
“蒙圣母看重,后生拼尽性命,也要搏出生机,亲自到圣母大人面前!”
林轩屏气凝神,面色恭敬,意识凝聚,化为真挚之声。
嗡!
招妖幡似乎听懂了林轩的话语,道韵流转,朵朵金莲绽放。
“善!”
恍恍惚惚,林轩似乎听到了一个空灵浩大而又缥缈的声音传来。
圣人一诺乾坤定,诸天万界鬼神惊。
招妖幡光芒凝聚,那幡布上,凝聚出文字。
「持招妖幡者为妖皇,妖皇可化妖族万千变化。」
「降服妖族,招妖幡即可凝聚封妖图腾,开启册封妖兵妖将,妖族本源融入封妖图腾,亦可开启妖皇全新神通。」
「招妖幡内,残有本源妖气,可开启妖皇神通“食气”;激活一枚封妖图腾,可统御妖族一名。」
「统御妖族,生者可封,死者亦活,可提升麾下妖族潜力,恢复伤势,妖皇可从麾下妖族之中,汲取造化,改易根骨肉身!」
妖皇神通!
林轩尚未反应过来。
顿觉识海翻腾,一股剧痛,使劲往里面钻。
那感觉……
便宛如有人用一柄烧红的刀子,生生捅了进去。
《淮南子·地形训》:食肉者勇敢而悍,食气者神明而寿,食谷者智能而夭,不食者不死而神。
食气!
汲取天地万物之气,窃取天地之灵气,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成仙化神,本就是逆天而行的窃天大道。
这食气之法,乃是神通,除却吞吐灵气之外,亦可食此界瘴气,蜃气。
“气盈丹田藏真意,道运周天化灵机。吸纳清气归心府,吐故纳新通玄理。”
“心守清静神自定,食气养元道不离。自然之息融身内,长生妙法在朝夕。”
林轩默念口诀,吐纳呼吸。
食气之神通运转周天。
但见林轩周围那原本浓郁的紫雾瘴气,此刻却好似遭遇了鲸吞海吸,源源不断,融入林轩的体内。
这对于旁人剧毒无比的山瘴,此刻却化为了丝丝缕缕的灵气,开始为林轩脱胎换骨。
那原本腐烂的肉身,此刻开始恢复,血肉重新生长。
人食五谷杂粮的杂质,也随之排出体外。
待林轩从入定状态结束。
有些茫然看着自己双手。
这一世的林轩,因为出身贫苦,饥一餐饱一餐,故此身高不足一米七。
但眼下袖子变短了一截,裤子也长了不少。
目测身高长到了一米八。
“神通者,果然神仙手段!”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压抑内心的兴奋。
造化逆天手段,实乃林某翻身的本钱!
大盛武朝,存有十万妖山,大城繁华之地,也尽量靠山靠海,借助物产发展。
然而这山瘴和海蜃,却阻拦了人族入夜寻宝。
对于拥有食气神通的林轩,意味着什么?
“十万妖山十万宝,四方沧海四方珍。”
“对别人而言,乃是莫大的危险,但对于林某而言,却是诸多宝藏,入吾私囊。”
林轩怦然心动,顿觉胸中有一股意气顿生,欲直抒胸臆。
“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倚。”
老人有言,诚不欺我!
“除了食气之外,妖皇果位,尚有封妖权柄。”
“封妖统御,可提升妖族血脉,治疗伤势……老黄!”
林轩念头一闪,急忙查看老黄状态。
这老黄……
那叫一个惨啊!
它本就身负重伤,此刻更是惨不忍睹。
七窍中鲜血汩汩流出,染红了身下的土地。
那原本矫健的狗腿已然折断,断裂处的皮肉翻卷,触目惊心。
而四周弥漫的瘴气无情地侵蚀着它的身躯,使得伤口不断恶化,腐烂的皮肉脱落,森森白骨赫然暴露在外。
林轩摸了摸老黄的鼻腔,死得不能再死了。
尸体也是拔凉拔凉的。
若非瘴气毒重,都可以考虑吃香肉了。
“晚了一步,不过,剑九黄啊,剑九黄……你想死,可没这么容易!”
林轩轻笑一声。
剑九黄,是老黄的名字。
有点中二。
妖皇权柄,封妖,统御麾下,死者复生,活者可降。
只要死的时间不长,妖皇便拥有决定妖族生死的权力。
“吾乃妖皇,细犬老黄,站起来!”
林轩伸出手,覆盖在老黄额头。
随着霸气的话语落下。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席卷而动,妖芒大放,神异光芒直冲九霄,激荡识海空间,摄人心魄。
一股股妖气,涌入到老黄体内。
“铮!”
老黄陡然睁开了眼睛。
在妖气的覆盖之下,老黄原本惨到没朋友的伤口,好似被人施展了时光倒流的法术一般,开始愈合。
即便是流出来已经干涸的血迹,此刻也开始回流。
半个时辰之后。
“汪汪汪!”
老黄起身,兴奋犬吠。
老黄原本苍老泛白的皮毛,此刻变得顺滑无比。
原本老黄的体长,不过一米多点。
此刻暴涨到了一米五。
看起来神俊无比。
跟一头小牛犊子一般。
“老黄……你倒是脱胎换骨了。”
“哪怕是蓝星上最大的狗品种之一的大丹犬,体长也不过一米一,你这算变异细犬了。”
林轩轻笑一声。
内心也是莫大欢喜。
老黄,是林家的功臣。
并且,优秀的猎犬,可叫“香犬”。
香犬又分为“低头香”和“抬头香”。
低头香,便如前世蓝星上的警犬和搜救犬,低头闻香,甄别气味,追踪脚印。
可若是遇到恶劣天气,或在河流内,便难以为继。
抬头香,依靠是残留在空中的气味闻香,其灵敏度和准确度远胜“低头香”。
这种猎犬,靠的是天赋,后天难以训练。
一头抬头香,在大盛,有市无价,乃是猎户至宝。
救活了老黄,不仅仅是情感上,也是为了日后探山寻宝。
“汪汪汪!”
老黄短暂惊愕过后,感受到原本苍老的身躯,重返年轻,且越发强壮。
尾巴不断摇晃,开心地上蹿下跳,还原地转起了圈圈。
「统御细犬剑九黄,妖皇根骨提升,禀赋提升,得天赋神通“闻香识途”。(闻香识途:一品,嗅觉大增,可闻百丈内气味)」
「妖皇:林轩」
「统御:细犬图腾(猛兽)」
「天赋神通:食气」
「妖皇变:第一变,细犬图腾,闻香识途,后续变化尚未开启」
林轩闭上眼睛。
他的识海激荡。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之上,原本有个黯淡无光混沌光圈,飞速凝聚,化为一只“细犬”图腾。
神异,蛮荒,玄妙。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的嗅觉,呈现数以百倍提升。
身处这荒山之中,方圆百丈之内。
杂草的青涩、泥土的腥气、野花的芬芳,还有那若有若无的动物气息。
种种味道纷至沓来,如同一幅立体的画卷清晰地呈现在他的脑海。
同时,林轩身为妖皇,竟然和老黄建立起了某种精神链接。
他能够感知老黄一些简单的情绪信息。
并且,能够翻阅老黄的记忆。
这天赋神通,着实有趣。
让林轩玩心四起。
“有了此术,便相当于拥有了雷达,紫雾山那所谓的天材地宝,又有几个能逃出林某五指山?”
“可惜……赵荀父子,杀了林某,还将林某的猎刀等物品夺走。”
“虽不惧怕山瘴,但山中野兽猛兽众多,若是大意深夜外出,恐怕成了盘中餐。”
林轩心思谨慎,并没有因为一时的奇遇而得意扬扬,反而是冷静分析。
“无妨!明日天亮,林某便给赵荀父子,一个惊喜!”
林轩冷笑一声,眼眸低沉,一抹杀意流转……
“这紫雾山山北,咋这么难走啊?”
胖土匪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猛灌一口兽皮袋里的水,恶狠狠骂道,瘪了一眼身边的瘦土匪:
“你小子……不是说对山北熟悉得很么?怎还寻不到下山的路?”
瘦土匪似乎有些怕胖土匪,缩了缩脖子,嘟囔道:
“俺不是说做个标记么?偏你说不用……这山北复杂,我也是小时候跟着爹来过。”
“眼下咱们麻达山(迷路),也不能全赖我啊!”
胖土匪眼睛一瞪,脸上的横肉都开始跳动,抬手劈头盖脸,便砸向瘦土匪,骂骂咧咧道:
“若非俺向当家的推荐你,你还有这等好差事儿?”
“探明了蛇心岛,眼下只要下山看一看山北诸村的情况,日后大当家带着并肩子前来砸窑,你轻轻松松,便捞得一个大功劳!”
“你小子还埋怨俺?”
那胖土匪下手颇为狠辣,几拳下去,砸得瘦土匪抱头鼠窜,哭喊着:
“豹爷,俺错了……别打了……别打了……”
“眼下时辰将晚,山瘴将起,若是为了俺耽误了时辰,死在山中,可不值当!”
瘦土匪明显对胖土匪颇为惧怕,低着头,抱着脑袋,还不敢逃。
只能哀求饶命。
“呜呜呜……”
印象当中的暴打,并未降临。
瘦土匪怯生生抬起头。
“嘶!”
“妈呀!”
瘦土匪浑身一软,瘫软在地上。
只见一只身高超过两米五的怪物,一只爪子,死死掐住胖土匪的脖子,高高举起。
那怪物……
人身犬头。
身上长满了浓密的黄色毛发,青面獠牙,极为恐怖。
而那胖土匪,体重超过两百斤,身高也有一米八,此刻却如同孩童一般,被怪物提在手中,颈部受到压迫,手舞足蹈,呼吸不畅,脸色憋得通红。
纵然胖土匪已有一品武者实力,但所谓力从脚起,此刻悬空,哪里还有半分抵抗之地?
“妖怪!妖怪!”
瘦土匪看到这一幕。
三魂七魄,飞走大半。
靠山者,自古以来,便有无数山精野怪的传说。
他习得武艺,以为这些都是神鬼志异,吓人的故事罢了。
却不曾想,今日得见了真的“妖怪”。
瘦土匪脑中一片空白,胆气更是泄了三分,手脚并用,便打算逃走。
“汪!”
一道雷霆般的吼声传来。
瘦土匪一抬头。
却看到了一只神俊异常,威风凛凛,体态超一头小牛犊子的黄色獒犬,正眯着眼睛死死瞪着他。
喉咙处,还发出渗人的呜咽之声。
瘦土匪不敢动了。
他从黄色獒犬的眼神之中,读出了一句话——
他逃,就死。
很难想象。
这只畜牲,竟然还有如此通灵的眼神。
“咔嚓!”
林轩微微用力,捏断了胖土匪的脖子。
那胖土匪脖子呈不可思议角度弯曲,口中白沫滋生,脸色铁青,双眼一翻,气息全无。
“寻常一品武者,面对我这半妖神獒妖体,当真如同纸糊的一般。”
林轩心中暗道。
这是他第一次,化身成妖体杀人。
感觉……
人类武者,还真是脆弱啊!
林轩将胖土匪尸体一扔,一脚踩在瘦土匪胸膛,踩在脚下。
“大王饶命……大王饶命……”
“小人身患杨梅疮,天花,又有疟疾,霍乱傍身,身无三两肉,全是骨头,滋味着实不好……大王吃小人,只恐上吐下泻……”
瘦土匪面露惊恐之色,急忙开口求饶。
俨然是吓破了胆。
“本座问,你答,倘若有一句隐瞒,且将那厮的血肉,令你全部吃下!”
“尤其是肠子,你得舔干净。”
林轩冷哼一声,咧嘴,露出修长寒冷的犬齿。
吓得瘦土匪一个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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