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黎芳的其他类型小说《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林轩黎芳全文》,由网络作家“分水小胖子”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林铮弹了弹旱烟杆,当机立断道。“二哥,你……你不走么?”林月看向林轩,眼神之中,满是担忧问道。林轩摇了摇头,而后笑道:“这次野马帮来袭,我自有算计,若是成功,造化无量。”林月皱眉,轻咬朱唇:“可是……可是……”林铮咳嗽一声,打断林月道:“你二哥是什么人,你还不知晓么?小女儿态,优柔寡断,你又帮不上忙。”林铮斥责林月几声,而后深深看向林轩:“老二,其他老头子也不说了,但你记住,谋而后动,万不可冒险。如同狩猎,轻易莫出,出之雷击,一击即中,中之必死。”林轩深以为然,点头:“死道友不死贫道,孩儿自然懂得这个道理。”林铮年岁虽大,又是乡野猎户,但这话语之中,却蕴含质朴的哲理。林月抿了抿唇,喃喃道:“二哥,这土匪来袭的消息,不告诉乡亲么?”林...
《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林轩黎芳全文》精彩片段
林铮弹了弹旱烟杆,当机立断道。
“二哥,你……你不走么?”
林月看向林轩,眼神之中,满是担忧问道。
林轩摇了摇头,而后笑道:
“这次野马帮来袭,我自有算计,若是成功,造化无量。”
林月皱眉,轻咬朱唇:
“可是……可是……”
林铮咳嗽一声,打断林月道:
“你二哥是什么人,你还不知晓么?小女儿态,优柔寡断,你又帮不上忙。”
林铮斥责林月几声,而后深深看向林轩:
“老二,其他老头子也不说了,但你记住,谋而后动,万不可冒险。如同狩猎,轻易莫出,出之雷击,一击即中,中之必死。”
林轩深以为然,点头:
“死道友不死贫道,孩儿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林铮年岁虽大,又是乡野猎户,但这话语之中,却蕴含质朴的哲理。
林月抿了抿唇,喃喃道:
“二哥,这土匪来袭的消息,不告诉乡亲么?”
林轩没有回话。
倒是林铮蹙眉,低声呵斥:
“这些乡亲,你以为是什么好人?”
“最近走得近了,装出和善,乃是因为二郎眼下高不可攀。”
“若是你落魄了,只怕背地里,不知如何取笑你,昔日他们跟在黎村长后面,便是眼红我林家有挣钱的本事。”
“况且……”
林铮拉长了声音,意味深长道:
“若是黎村一空,动静太大,势必被其他村子发现,打草惊蛇。”
“二郎心中的谋划,只怕要落空。”
林轩不由高看自己老爹一眼。
这般人物,眼睫毛都是空的,心思城府,更是深得让人不寒而栗。
“此事过后,或许我再遇上难事,可与父亲商量一二。”
林轩此刻明白了,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妙处。
可惜,家里三个人,一只老狐狸,一只小狐狸,唯有林月这个小白兔。
好在老狐狸眼下歇着,能管住小白兔。
要不然,林轩还真要被林月给蠢哭咯!
林月漠然。
似乎想起了林铮害了腿之后,黎村人的白眼。
“那我去收拾行李。”
林月起身而去。
次日。
天色微亮。
三人便上路。
这个时候,林轩发现,自家老父亲,虽然拄着拐杖,但赶路的速度,却丝毫不慢。
就连林月这四肢健全之人,都赶不上林铮。
“父亲,你这腿……”
“好了七八成了,虽上不得山,但倒也不至于拖后腿。多亏了你的药啊!平日里,藏着一些,万一派上用场呢?”
林铮咧开大黄牙一笑:
“昔年我装死,可骗过了黑瞎子,然后猎了一套黑皮。”
老狐狸!
林轩翻了一个白眼。
他以为只有他喜欢藏底牌。
不曾想。
林铮才是此道老祖宗。
……
入城。
三人缴纳了四百五十文入城税。
入城税,单价上,比之前高了五十文。
而后,林轩又挑了一间靠近逐鹿堂的高档客栈。
两个厢房,每日需要五钱白银。
林轩缴了五日,共计二两五钱。
掌柜和店小二,那叫服务周到啊!
林轩又给林月留了五两银,用作平日吃穿用度。
“父亲,这块令牌你留着,倘若……城中有什么麻烦,去逐鹿堂寻猎弓院石忠。”
“他是我义兄,不会推辞。”
林轩又留下逐鹿亲眷令和二十两白银,递给林铮。
“好!”
林铮收下,将之藏在裤腰带深处。
逐鹿亲眷令是敲门砖,而二十两才是托人办事的酬金。
石忠帮了林轩,已经够多了。
以情为事,难以为继。
以利相缚,方得久长。
石忠虽为人重情重义,但林轩依旧想得深远。
情分这东西,终究会耗尽。
林铮和林月,住在城中,这终究是林轩难以掌控的地方。
林轩如获至宝,翻开武学秘籍。
秘籍粗糙,字迹甚至都不工整,满满劣质之感。
《地功拳》。
林轩手指在嘴唇润了下,又翻到下一页,看得津津有味。
或许是因为食气神通的关系,林轩不但肉身越发强大,就连记忆力也是大增。
无论是看地功拳的呼吸法,亦或者是武学招式,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也就罢了,甚至偶尔脑海之中,灵光一闪,竟会涌现出诸多想法。
“地功拳,南派广为流传的拳术之一,倒也算不得多珍贵。”
“此拳,若是想要对敌,需要身子贴于地面,手掌仅作辅助支撑着地,较侧重于下肢动作的运用。”
“也算是南拳中地趟动作最多、风格独特的拳种,更有女性技击的特征。”
“正因如此,此拳极为不文雅,被人诟病,加上拳法较为基础,入不得大雅之堂,也被人称为‘疯狗拳’,耻于练习。”
林轩合上地功拳的拳术秘籍,心中浮现出关于地功拳上记载的信息,不由暗自感慨。
毕竟,林轩目前所在,是个封建社会,哪怕是最底层的人,都尚且争三分脸面。
地功拳,又名“疯狗拳”,施展起来,状若疯狗,口中低沉发出“呜呜”之声,实在粗鄙不堪。
又有几人,真被逼上梁山,修行这种丢人武学?
同时,疯狗拳虽不入流,但毕竟是一门武学。
对修行者的根骨和悟性,也有一定要求。
癞皮狗倒是舍得下脸面,欲修这疯狗拳,但最终,却是不得入门。
“都被逼到这个份儿上了,林某还有什么选择么?”
“疯狗拳也好,地功拳也罢,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林轩倒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学一门武学,也就意味着自己能够提升实力,无论是在这个压迫的世界生存,亦或者是在山上求生,都大大增加了胜算。
林轩蹲在地上,双掌点在地面,腹中呼吸起伏,口鼻风声呼啸,渐渐化为呜咽之声,听起来,便好似恶犬低吟。
此乃地功呼吸法,林轩倒是更愿意称呼为疯狗呼吸法。
若是与人对敌,对方突然蹲下身子,学疯狗准备对你出手,一般人只怕吓都要吓死,惶不论和你相斗了。
除此之外,地功拳分为上、中、下三盘配合练习。
下盘以灵动为主,有狗闪一字马、灵犬插竿跳、美人照镜步、神犬独立等桩功,力求手脚并用,互相呼应。
中盘,善于步法上的立跪起伏,攻中蕴守,守中寓攻。
下盘和中盘,皆为上盘服务,讲究突然暴起,施展出三招腿法,一击必杀。
“挂勾腿又名犬跃扑击,勾住对方腿部,限制移动。”
“钻心腿又名狗猛冲顶,状若疯狗,一跃而起,腿击心宫,造成对方血液运行受阻。”
“回隐腿又名狗闪回躲,利用前两招掩护,隐秘出腿,暗藏杀机,或对会阴,或对咽喉,或对太阳穴……”
“力求一击必中,中之必死!”
林轩在地上,双目赤红,吐纳呼吸,灵活移动。
初期还有些生涩,但随着林轩逐渐练习,动作越来越娴熟。
含胸拨背,屈膝勾脚,伸缩交替,穿转巧速。
林轩很快便领悟到了这门武学的意境——
欲倒不带形,倒地下机行,踢打捆绑擒。
……
深夜。
林轩牵着老黄,潜入紫雾山之中。
在紫雾山中,林轩再度练习疯狗拳。
在家中虽能练习,但林轩担心动作太大,惊扰了父亲和月妹。
熟悉拳法要领之后,林轩便再也按捺不住,打算在山中,放手练拳。
“食气!”
林轩运转妖皇神通。
那山瘴之力,不断涌入林轩体内。
“呜呜呜!”
林轩趴在地上,口中低吼。
而后猛然一动。
挂钩,钻心,回隐!
疯狗三连击!
“砰砰砰!”
林轩踢出三招,腿风烈烈,噼里啪啦作响。
三脚猛然点在了一棵水桶粗细的树干上!
“砰!”
“咔嚓!”
那水桶粗细的树干,承受瞬间爆发力,难以支撑,拦腰而断!
林轩看到这一幕,微微错愕。
“食气神通,令我肉身大变,但缺了武学打法,故此,无论是斩杀赵荀父子,亦或者癞皮狗之流,都是以蛮打取胜。”
“但今日修了武学,顿觉周身气血澎湃,体内运转周天,周身气力,终于能百分百发挥出来了!”
“按照书上所言,一门武学,按照熟练度,可分四个境界——初窥门径,渐入佳境,登堂入室,炉火纯青。”
林轩回想起疯狗拳的拳法要义,喃喃说道:
“疯狗拳,修到初窥门径,招式娴熟,运转自如,形若其形。”
“渐入佳境,状如疯狗,神若其神。”
“登堂入室,形意真髓,周身气血搬运于一点爆发,可得二犬之力,力破五百斤,可断碗口粗细树干。”
“而我……”
林轩伸出手,抚摸因为自己三脚踢断的水桶粗细树干,不由瞠目结舌:
“以拳法精深论,我已入了第三境,登堂入室。”
“但我的登堂入室,强过寻常人太多,起码有五犬之力,足足强了一倍!”
“疯狗拳记载,这拳虽粗鄙,但也需水磨功夫,寻常武者,一年可入门第一境,五年可入第三境,十年可达第四境。”
“而我……不过修行了半日光景……便达到了常人需要五年方可踏足的第三境……这……”
月明星稀。
林轩坐在一块大石头上,陷入了沉思。
他回想起方才自己练武的点点滴滴,追寻感觉,想要找出原因。
“汪汪汪!”
一阵犬吠声传来。
老黄上蹿下跳,身影绰绰,长气力,通关节,定身形。
时而前扑,时而侧卧,连环扫腿、四面伡莲、古藤盘树……
一套疯狗拳,落在老黄身上,施展出来,如浑然天成。
真正做到了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虚虚实实,防不胜防。
三盘相互配合,灵活多变,上下起伏,刚柔相济。
“这是……”
林轩沉迷练武一晚上。
老黄在林轩身侧,闲来无聊,又通了灵智。
故此,老黄觉得这疯狗拳有趣,便也开始练习起来。
但老黄在疯狗拳这门武学上的天赋,绝非人族可比。
略微出手,便是拳法上限。
林轩闭上眼睛。
通过精神链接,他仿若化身了老黄,老黄在练习疯狗拳,他也在练习疯狗拳,并且,老黄的武道领悟,直接作用在林轩身上。
这一刻,他即是狗,狗即是他。
不分彼此!
“原来如此,疯狗拳,以仿疯狗恶犬出击为真意,但论疯狗拳,人的天赋即便再高,又怎么可能比得过真正的狗?”
“而我则是不同,我身为妖皇,与麾下封妖同为一体,这也意味着……”
“我修行形意武学,事半功倍,论之天赋,煌煌天下,只怕无人能比肩我,前提是……”
“我的封妖,足够多!”
林轩眼神灼灼,仰天长啸,神情振奋!
疯狗呼吸法自行运转,气浪滚滚,经久不息,周身气血呼啸如龙。
识海之中。
招妖幡文字流转,鎏金大字再度浮现——
「妖皇林轩,修武道,踏超凡,拜入一品气血境,再得一枚封妖图腾!」
心中却不忿,偏偏又不敢发泄得罪。
那之前得罪林家的黎家的下场,村里人可是看在眼里。
“诸位莫怪,喝酒,吃肉……酒管够,肉管饱!”
“我家二郎,便是这般性子,还有七日,便要在逐鹿堂之中修行。”
林铮笑呵呵端起酒杯,替林轩说几句场面话。
人若是站到一定高度,就连放个屁,都是香的。
以往林轩这般作态,定让农村人背后戳脊梁骨,觉得熬得没边儿。
但眼下林轩成了武者老爷。
哪怕是臭脚,众人也得捧。
“二郎如此勤勉,怪不得能成武者老爷啊!”
“是啊,我家那娃娃,有二郎一成,我后半辈子,就不愁咯!”
“二郎可是能够搏杀六百斤野猪王的猛人,老天爷赏饭吃,天生的走山客啊!”
林家之中,一片其乐融融之景。
更有甚者,探探林铮口风,打算和林铮结为亲家。
但林铮滴水不漏,笑着拒绝。
……
三日后。
林轩和老黄,一人一狗,演练疯狗拳。
待敛气收功,林轩双眸精光熠熠,太阳穴也微微鼓起。
“一品巅峰了,周身十成气血,尽数搬运。”
“自身气力,也突破了九犬之力的极限,可谓十犬。”
“超两千斤的力量,远胜于同境武者……若是我再化身为半妖獒犬……”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面露兴奋之色。
这三日,林轩鲜有回家。
这个世界,毒山恶海,入夜大凶。
但也有走山客,为争一线生机,入夜了,就在山脚下歇息。
次日尽早入山。
故此林轩鲜有回家,倒是没有被人怀疑。
三日食气,林轩修为大增。
唯一可惜的是。
这紫雾山,毕竟是一座小山,三日来,林轩虽有收获,却再也没有寻到猪宝这种神物。
“汪汪汪!”
老黄突然对着林轩叫唤两声。
“有人……是从山南过来的?”
林轩读懂了老黄的意思,蹙眉。
而后稳定心神,施展“闻香识途”。
诸多气味,涌入鼻腔之中。
汗腥味……血腥味……
“这二人,恐手里有人命,气血旺盛不俗,皆为一品之中高手。”
“老黄,走!”
林轩闻到山南来人身上的血腥味,分明是人血,心中一沉,一人一狗,潜伏身形,向着山南来人靠近……
紫雾山。
一山分南北。
山北,便是黎村。
而山南,则是其他村子。
诸如林轩在示众榜之中,所见被土匪所灭的元村,便是山南。
林轩尚且没有往山南探索。
听闻山南之地,土匪横行。
这些土匪,在官府面前,自然是一帮乌合之众。
但这些土匪,颇为狡猾,仗着紫雾山等山险,藏匿身形,极为难抓。
例如临川县在紫雾山山北,这些土匪眼线布在山北村落,一旦临川县衙役前来捉拿,待翻过紫雾山,这些土匪,早已化整为零,下落不明。
而衙役一走,土匪又啸聚成群,打家劫舍。
“是土匪……野马帮……”
林轩蹲在一棵大树上,居高临下,看到了两个土匪。
这两个土匪,身上披着兽衣,背上背着砍刀,一胖一瘦,满脸煞气。
胸口右侧,纹着“野马”二字。
“听闻山南几个村落,已经遭野马帮洗劫一空,眼下这绺子出现在山北,莫不是……要对山北村落下手?”
林轩心念一动,眉头皱了起来。
这段时间,官府苛捐杂税日益繁重。
卖儿鬻女之人也有。
这也导致不少人,不堪重负,落草为寇,加入了土匪窝。
林轩本为走山客,自然知晓一些圈里情况。
入冬之后,山中山货少了不少,不少猎户好手,听闻都成了绺子,讨一口饭吃。
杀人,放火,劫掠……
欢笑声,叫骂声,抱怨之声。
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李府。
七八个土匪,将李乡绅一家,困在了祠堂。
李乡绅面色煞白,身子如同筛子一般不断颤抖,但依旧咬牙,死死护着家眷。
在李乡绅的背后,有李夫人,也有李乡绅的女儿,李湘儿。
都是妇道人家,看到这般场面,早就吓得魂不附体。
李湘儿掩面大哭。
李夫人则是将李湘儿护在怀中。
“李府之中,值钱的东西,你们尽数可以搬走……”
“但不可伤害李某家人,此事,李某早已与你们约法三章。”
“眼下,尔等这是要背信弃义?”
李乡绅尽管心中害怕,但依旧强行稳定心神,开口对着面前的土匪喝道。
李乡绅颇有家资,但毕竟,大部分的武者,都聚集在临川县。
纵然李乡绅有钱,可李府所聘用之人,至多也就是气血过人,习得一些架势的汉子罢了。
野马帮在黑虎带领下,练过武的强者不少。
哪怕是普通土匪,那也是刀口沾过血,杀过人的猛人。
李府能坚持到现在,也算是祖宗庇佑了。
“李乡绅,李老爷……咱可是好好和你说了……”
“听说你们家,也不仅仅只有表面这些银子。你心思偷,脑子活,我们都是穷人,你老善心大发,接济我们一番,难道不好么?”
有土匪狞笑,提起砍刀,在手中不断摸索,摩擦。
“李某是个生意人,支撑府上开销,已是颇为勉强,哪里还有什么浮财存下?”
“盗亦有道,尔等都是英雄好汉,府上之物,任尔等挑选便是。”
李乡绅识人无数,哪里不知晓这些土匪的贪欲。
面对土匪责问,李乡绅一口回绝,头摇晃得拨浪鼓一般。
此事若是承认,轻则李乡绅再无东山再起可能,重则土匪贪心不足,怀疑李乡绅藏有更多钱财,以致于二者心中生疑,那李家能活下来之人,能有几人?
“放屁!诸位英雄,休得听他诓骗!”
“此人手段狠辣,城府极深,我跟随他多年,自然知晓他狡兔三窟。”
“府上财物虽是不少,但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待这老鬼松了口,诸位英雄,方可满载而归啊!”
听到李乡绅话语,有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
指着李乡绅的鼻子大骂,将“狗仗人势”四个大字,表现得淋漓尽致。
“梁成!你吃住在李某府上这么多年?李某可曾亏待过你分毫?你那良心,莫不是被狗给吃了?”
李乡绅看到梁成出来倒戈相向,气的胸膛不断起伏。
“良心?哎呦!”
“好一个良心啊,姓李的,凭你……也配和老子讲良心二字?”
“难不成你忘了?先前,你为了巴结林家,狠狠抽了老子三十鞭啊……寒冬腊月,老子侥幸没死,但这心里,这股气,却是怎么也咽不下去!”
梁成咬牙切齿,双目赤红充血,怒视着李乡绅,一边言语,牙关还紧紧咬住,观其模样,似乎恨不得将李乡绅挫骨扬灰,生吞活剥。
“混蛋,叛徒,早知道,就应该打死你!”
饶是李乡绅识人无数,但也没有想到,梁成的心胸竟然如此狭小。
若是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一绝后患。
“诸位好汉,那李湘儿,年方二八,那叫一个润啊……”
“咱们一起上,让她尝一尝当女人的美妙……如何啊?”
梁成的一双眸子,透露出丝丝淫邪和猥琐。
舔了舔嘴唇。
看得李湘脸色煞白,满脸惊恐。
“好润的女娃啊……老子就喜欢这种大家闺秀……”
“外表文雅,实则淫贱至极。”
临川县,管辖周边九个村子。
无论是务农的农户,亦或者林家这种属于民户的猎户。
有了收获。
都会去县里售卖,补贴家用。
县里有坊市。
坊市之中,有专门划分给村里人售卖物品的区域。
例如,卖鱼的渔栏。
卖山货的野栏。
……
当然,若有些关系,也能直接卖给客栈酒楼,药堂等地。
林家可没有这层关系。
林轩陪父亲跑过几日,自然熟门熟路。
而林铮告诫的话语,也深得林轩心思。
七两山参,足以让人动歪心思。
“爹,听闻七两参,八两宝。这参,不留着给你补身子?”
林轩开口问道。
林铮笑着摇了摇头:
“放心,爹心中有数,伤筋动骨一百天,爹这腿,其实没大事儿。”
“但短时间,上不了山,棒槌补的是气血,对我这情况无用。”
“还不如卖了换钱……”
林轩闻言,沉默了一会儿,而后点了点头。
这倒也不是林轩绝情。
他爹这情况,确实不如买一些壮骨的药来得好使。
“赵荀那王八蛋的事情,你不用操心,明日我会去处理。”
“你既然有当走山客的天赋,那多熟悉刀,多摸摸弓,万万不可怠慢了,练时多流汗,山上少流血。”
“咱们这个家,接下来老长一段时间,只怕都要靠你了。”
林铮抽着旱烟,感慨说道。
“放心吧,孩儿觉得自己,现在壮得能打死一头牛!”
林轩笑着对林铮挥了挥拳头。
“臭小子。”
林铮眯起了眼睛。
这意气风发的模样……
和老大,真像啊。
……
林轩和父亲谈了几句。
便到后厨,帮衬着妹妹。
野鸡割喉放血,置入滚烫开水之中,而后拔毛。
切成小块,配合菌子一起煮。
“烧这么多水……咱家柴火不多了啊……”
“少些盐……金贵着呢……”
林月一边喋喋不休,指责林轩铺张浪费,一边忍不住擦嘴角。
贫苦人家,自然要拮据些。
以前林铮还能上山,日子还好过些。
现在,林铮看腿便花费不少,又断了生计,自然要精打细算。
柴米油盐催人愁,囊中羞涩度春秋。
这柴,可是第一位的。
烧水都是奢望。
“月妹,不是和你说了吗?”
“你二哥我……天生就是当走山客的料,迟早赚大钱,当老爷。”
林轩笑着安慰说道。
“还老爷?你就一败家子!你上过私塾,也算是村里少有,有学问的人,不知道老话讲,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么?”
林月大大方方,给了林轩一个白眼,摆出了妹妹的架势。
“这理儿不对。”
“老话说,吃啥补啥。所以咱们要成人上人,怎么能吃苦?那得吃人才行啊!”
林轩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容,张嘴就来。
“你……你……”
林月被怼得哑口无言。
她虽不蠢,但如何是林轩这种拥有两世经验的妖孽对手?
更何况,林轩这个论点,乃是出自于前世哲学圣地——弱智吧,之中的著名论点。
林月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反驳的话,只能气鼓鼓开始张罗吃的。
林轩懒得理会这个口是心非的妹妹。
“可惜啊,没有料酒,也没姜、八角、桂皮等东西。”
“野鸡肉紧实鲜美,不可多得,但野味嘛,多少有些膻,如果有料酒焯一下就更好了。”
“再加点粉条,那滋味,堪称一绝!”
林轩心里暗暗感慨。
一大盆“野鸡炖蘑菇”。
一碗野菜团子,一碗土豆。
配上主食则是糙米。
林家三人,那叫吃的一个香啊!
“咋这么会吃,给我留点儿啊!”
林月叫苦不迭。
林轩也发现。
自从自己开启妖皇天赋神通“食气”之法后。
肉身强壮不少,同时饭量也是大增。
一人吃了三四个壮汉的饭量。
气的林月,筷子都哆嗦了。
明月朗朗,清风习习,一家,三人,各有两三心事。
四盘小碟,说着农家五六趣事,忧着世俗七八烦恼。
人间美食,家中烟火,不过如此。
……
农家人睡得早。
林铮和林月,父女二人都准备休息了。
而林轩则是趁着二人睡下,偷偷带着老黄,离开家里。
一人一狗,一路狂奔。
趁着夜色,再入紫雾山。
山间寂静。
又有猛兽,喜夜间行动。
林轩眼下实力不足,倒也没有大张旗鼓,打草惊蛇。
一举一动,都透露出谨慎。
“老黄,记住味道了么?这就是棒槌的味道。”
“咱们分头行动,一旦有发现,立刻通知我!”
林轩拍了拍老黄的脑门。
出门的时候,林轩让老黄好好记住了棒槌的模样和气味。
那七两棒槌,林轩没有在紫雾山拿出来。
山间野兽,五感敏锐。
若是闻到药香,循着味儿来。
那就麻烦了。
至于七两二叶山参,对眼下的林轩而言,太过珍贵。
林轩则是发现了招妖幡一个绝妙的功能——
储物。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幡面虽不大,却能容纳死物。
催动招妖幡,泥丸宫之中激荡妖芒,笼罩心意所指之物,即可落在幡上。
可惜的是……
眼下这招妖幡,面积不大,所纳之物,自也不能太大。
藏物纳宝,倒是绝佳。
老黄,眼下身为招妖幡的封妖图腾,“闻香识途”天赋神通,厉害得紧。
林轩身为妖皇,得之麾下封妖天赋神通,也可以此寻宝。
一人一狗,记下了山参味道,寻宝之能,事半功倍。
“我虽不惧瘴气,但夜间依旧危机四伏,蛇虫鼠蚁,豺狼虎豹。”
“招妖幡虽然厉害,但除却天赋神通,我也就比寻常人强壮些。”
“得抓紧成为武者,掌握超凡,方是王道。”
林轩一边小心翼翼搜寻山参,一边心中暗道。
穷苦人家,欲求武道,颇为艰难。
但好歹……
有些希望。
可若是一旦成为武者,便是百姓口中的“老爷”。
情况也会改善不少。
林轩在山中寻宝,运转食气神通,一晚上下来,哪怕彻夜不眠,竟不觉有丝毫疲惫。
也算是发现了自身金手指的另外一个妙用。
只不过,这个妙用,有肝帝之嫌。
“六两一株,四两两株……”
在一人一狗一晚上的努力下,战果颇丰。
运气似乎算不得太好。
并无采到二叶七两的山参。
林轩放弃了太小的山参,并没绝了棒槌的户。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
这是走山客的规矩,林轩耳濡目染,万物当留一线生机。
林某人也懂竭泽而渔的道理。
“紫雾山的棒槌倒是不少,不过,放山是个精细的活计儿……”
“老黄能寻棒槌,却难完好挖出棒槌。”
“这事儿,还需合计。”
林轩将这些山货,纳入招妖幡,心中思量。
有“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加持,一人一狗,寻山参倒是极快。
但放山的过程,细致而又烦琐,耗费了林轩不少时间。
可若是心急,破了参的品相,那就价值大打折扣。
旭日东升,东曦既驾。
天边亮起了一抹鱼肚白。
“老黄,该走了。”
林轩望着下山的路。
八月廿一,甲辰年,癸酉月,庚寅日。
喜神东北,财神正北,福神正南。
黄道吉日,合该林某发财!
老黄留在了家里。
林轩独自一人上路。
背着包裹。
除了山货之外。
还有妹妹林月给自己准备的干粮。
所谓的干粮,主要是窝头和炒熟的糙米。
用牙硬磕,味道宛若吃土。
灌下一口井水,肚子顷刻壮大,立即饱腹。
若是条件好一些的,倒是可以准备一些肉干。
不过,家中很久没有食过肉味了。
昨日林轩所打的野味,一日之期,也变不成肉干。
晨色蒙蒙。
路上有白雾。
林轩离开家,便将包裹之中的物件,收入到招妖幡幡面上。
随便取了一些杂草,填充包裹。
走在官道上。
大盛赋税,太过严苛。
不少被逼走投无路之人,落了草,当了寇。
官道连通临川县,乃是商业要地。
穷红眼的疯子,哪里有理智可言?
若是挨了劫,遭了抢,荒郊野岭,你便只能哑巴吃黄连。
林轩背着鼓鼓囊囊的包裹,大步前行。
又是一晚上食气神通。
虽比不得第一次神异,但依旧是造化极大。
林轩健步如飞,身轻如燕,浑然不觉疲惫。
“吁!”
“让开!”
“驾驾驾!”
疾驰之声传来。
林轩感觉背后劲风呼啸,心头一紧,急忙侧身让开。
一辆马车,车上车夫,策马扬鞭,从林轩身边经过,轻蔑一笑:
“这不是林家二郎么?家里揭不开锅?”
“这是……打算将过冬的衣裳都当了?听闻你有个妹妹,生得貌美如花,可带到我们老爷家看看。”
“若是老爷长眼,瞧上了你妹妹,啧啧啧,你就可软饭硬吃咯……”
车夫那声音,极为刺耳,饶是马车窜出数米,声音依旧如破锣一般。
“梁成,慎言!”
马车内传来一句苍老而又严厉的呵斥声。
那车夫梁成面色微变,急忙低下头,歉意道:
“小人的错,叨扰老爷清净了。”
见马车内的老爷,没有再说什么,梁成不由暗暗松了一口气。
梁成回过头,看到林轩面色平静,双目冷冷看着他。
不由打了一个寒颤,急忙缩起头:
“这小子……眼神怎么好似杀过人的军爷一般?”
“游手好闲的懒汉,还转了性子,打算入城?”
梁成疑惑喃喃,而后又嗤笑:
“定是家里实在过活不了咯,民户,终究是民户。”
“还是老爷这等乡绅好啊,有田便有粮,乱世心不慌……该!谁让你之前,仗着你爹能打猎就混日子。”
这些话,梁成压低了声音,唯有自己听得见。
一骑绝尘,马车消失无踪。
……
“李乡绅么?”
林轩看着马车车辕和侧板刻的“李家”二字,心中暗道。
李家,仗着祖上荫庇,立下战功,封了百亩良田,算是黎村大户,也就是地主。
到了李乡绅这一代,此人八面玲珑,心思活络,兼并了不少农户的良田,势力更胜。
林轩之父林铮,也不是每次打了山货,便往返县城售卖。
也时不时会送上李家,价格倒也算公道。
不过,李乡绅治家有方,治下却略显不足。
李家不少仆人,在黎村都高人一等,走路鼻孔朝天。
比如这车夫梁成,便是不折不扣的仗势小人。
之前的林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但为人不恶。
偏偏被父亲,保护太好,遭小人嫉妒。
梁成看林家顶梁柱林铮倒了,也无因果,就想嘲讽林轩一顿,图个暗爽。
“都是下等人,偏偏还存在鄙视链,可笑,可悲,亦可恨。”
林轩面容平静,标枪一般笔直的身躯,脚步依旧坚定,在官道上赶路。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如赵荀那种恶人,林轩自然难压怒火,杀之后快。
而梁成这般小人,虽如苍蝇一般恶心,但现在的林轩,目标明确,不会放精力在这种蛆虫一般的人身上。
待林轩谋划成功——
如此蛇虫鼠蚁,一脚碾死,自己都不会察觉。
“倒是那李乡绅,是个人物。”
林轩更为在意,反而是坐在马车里的李乡绅。
……
临川县。
北门。
林轩一甩衣袖,露水洒落,去了一丝寒意。
灰色城墙高耸,斑驳陈旧,仿若岁月之痕。
守卫持枪披甲,趾高气昂,目空一切。
木栅栏横陈,阻断通途。
城门口,形形色色之行人皆至此,有贩夫走卒,有穷苦书生,亦有行脚商人……
但在面对那不可一世的军爷守卫,皆赔笑弯腰,阿谀谄媚。
或点头哈腰,满脸堆笑;或卑躬屈膝,诚惶诚恐。
守卫则是神色骄横,稍有不满便怒目而视,行人则噤若寒蝉,大气不敢出。
不多时,便轮到林轩。
林轩上前,取出“路引”,上面记录着林轩姓名、籍贯、生辰等信息。
在大盛武朝,丢了路引,极有可能被视为“流民”,亦或者“土匪”之流,解释不清,那就只有丢了性命一条路。
“近日世道,乱得很,刁民特别多,不少刁民落草为寇,啸聚山林,滋扰百姓。”
“县衙为民请命,练兵剿匪,求一方太平,故此,入城税缴一百文。”
一名瘦高衙役,面前摆放着一张四方桌,看起来识得些字,看了一眼林轩的路引,敲了敲桌子,对林轩说道。
入城有税,时期不同,地方不同,各有差异。
一般来说,太平盛世,安稳地区,自不用入城收税。
但临川县,乃是边陲小县,山高皇帝远,管理者巧立名目,苛捐杂税繁多。
这些规矩,昨日林铮已经和林轩细细交代过。
“省得,省得。”
林轩取了林铮给他准备的一百文钱,缴了入城税。
士农工商者,入城皆要缴税,更不用说林轩这等民户。
倒是考取了功名的书生还有武者,可免去入城税。
那衙役倒也没多言,取了一张加盖县衙印章的“入城税票”,递给了林轩。
林轩顺着记忆,来到了县里坊市。
一入坊市,一股子烟火气扑面而来。
渔夫,农户,挑山工,马商,茶农……
人潮如织,熙熙攘攘。
货摊罗列,琳琅满目,山货野货,蔬果酒肉,应有尽有。
叫卖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炊饼,炊饼,香喷喷的武大郎烧饼!”
“皮薄馅大的热包子,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香得嘞!”
“豆腐西施的豆腐哦,滑溜溜,白嫩嫩,来吃豆腐哦!”
……
喧嚣尘上,市井图卷。
“真特娘热闹啊!”
林轩笑骂一声。
林轩寻到了坊市之中,专门售卖山货的“野栏”,寻了个地儿蹲下来。
包裹中的杂草已经被各种野货替代,直接摊开,破布垫地,便是个摊位。
又抓了一块破碎青砖,当个“板凳”。
“猪宝,是猪宝!今儿真是奇了,野栏竟来了猪宝。”
“家猪还是野猪?”
“废话,正宗跑山猪,实打实的猛兽,结出了猪砂宝!就是那小子,民村的马三,听说是走山,遇到一只重伤的跑山猪,杀了,掏内脏之时,发现了有猪宝!”
“羡慕啊!马三年少,借此猪宝,卖个二十两银子不过分吧?二十两银子,足以让县内门派的武者老爷摸骨,若是适合练武,那便能成人上人的武者老爷!”
“二十两银子摸骨一次……啧啧,武者根骨,哪里这般容易?依我看,还不如拿了钱,回家盖房子,娶媳妇,生大胖小子……”
……
林轩刚一屁股坐在青砖板凳上,立即听到了“野栏”的走山客惊呼之声。
顺着声音,林轩看到对面有一个皮肤古铜,面相憨厚,身材敦实的少年,面前摊上,摆放着一颗奇物。
圆润如珠,色泽微红,纹理奇异,仿若天赐神物。
林轩眉头一动,心头浮现林铮的教诲:
“这便是猪宝?这个世界,猪宝乃是大药,可分家猪之宝和野猪之宝。家猪猪宝,对寻常人可补身子,但对武者无益。”
“而野猪猪宝,则能补武者气血,助武者修行,又分猪砂宝和猪黄宝,黄宝更佳……”
那名唤马三的少年郎走山客,得了虽是猪砂宝,但也算是福缘深厚。
林轩鼻子一动,丝丝缕缕的气息,顿时从四面八方而来。
猪宝,略带腥味,但蕴含一股药香之气。
“记住了!”
林轩眸子一闪。
这马三运气虽好,但林轩不羡慕。
他,所图更大!
哪里会在乎恶不恶心?
恶心——
不过是人类某种毫无意义的情感罢了。
更为夸张的是……
老金或许是因为刚刚提升到二阶的缘故,需要补充大量的能量。
直接低头,开始吞噬土匪的尸体。
老黄之前是猎犬,倒也没这个习惯。
可看到老金动作,林轩也没有制止。
毅然决然,加入到祭奠五脏庙的队伍之中。
尤其是土匪之中,习了武道之人,它们更为喜欢。
其血肉精华,对其有大补。
这也造成了……
场面极其炸裂。
不断冲刷着李家三人的世界观。
李乡绅还算接受能力较强的,吐了一会儿,擦了擦嘴角,强忍着恶心和惊恐,“噗通”一声,跪在林轩面前:
“这位……大王……上仙……多谢救我李家……多谢……”
李乡绅不断磕头。
一只半人半妖的怪物,还能口吐人言。
也难得李乡绅能这么快接受。
林轩默默看着李乡绅。
此刻,他的嘴,已经变成了类似金雕的喙,鼻孔也在喙上。
但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依旧能够使用。
林轩踹了一脚梁成,冷哼一声道:
“装死?”
梁成一个哆嗦,强忍着惊恐,整个人蜷缩在地上,双手呈“拜佛印”,举过后脑,颤抖喊道:
“别杀我……别杀我……”
林轩复而看向李乡绅,开口道:
“这人,你如何处置?”
李乡绅一怔,而后眯起眼睛,从地上捡起一柄朴刀,一咬牙。
挥刀!
“噗嗤!”
“啊!”
梁成惨叫。
但李乡绅并无武艺傍身。
一刀砍在肩膀上,梁成虽然凄惨,却并未身死。
“噗嗤!”
“噗嗤!”
又是数刀落下。
梁成这才断了气。
杀人,李乡绅无这般胆气。
但他知道……
只有他杀了梁成,见了血,犯了命案官司。
才能让林轩信任。
毕竟,梁成是他杀的,若是李乡绅在官府面前,背后捅林轩一刀。
那他自己,也难逃背负人命的下场。
“官府来人,若是问起来,你如何回答?”
林轩在这个时候,对李乡绅问道。
刚刚杀人,李乡绅显然激动未消,喘着粗气解释道:
“小老儿也不知啊……一名云游四方的武者老爷,眼看我李家遭此劫难,愤然出手。”
“但还未等小老儿道谢,那武者,便销声匿迹了,踪迹全无了……”
林轩点了点头。
不得不说,李乡绅,极为聪明。
他心中揣摩林轩的想法,猜出林轩并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
故此,将这些土匪身死,推到了“云游武者”身上。
大盛严苛,宗门林立。
曾经大盛马踏江湖,覆灭了不少宗门。
故此,有不少武者褪去了宗门枷锁,云游四方,成了类似于“散修”的存在。
这些武者,通常嫉恶如仇,但又不喜和官府打交道。
此番言论,虽谈不上缜密,滴水不漏,但也算是情理之中。
“聪明,我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
林轩赞了一句,而后眯着眼睛问道:
“听闻你在附近村子收山货,在临川县有门路?”
李乡绅不明白林轩问这话的意思,但依旧点了点头,忙道:
“小人在城中有间铺子,售卖山货,生意倒是不错。”
“不过,城中赋税颇为繁重,托了些门路,寻得县衙典史庇护。”
李乡绅倒是机敏,明白自己的小命,还在林轩手中拽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典史……
林轩有些恍然。
要知道,临川县之中,年轻捕快,修为一品,部分资深捕快,修为可达二品。
至于捕头,修为起码有三品。
至于典史,名义上是文职外官,有些地方是考取功名的儒生担任,但也有地方,则是捕头提拔上来。
“这紫雾山山北,咋这么难走啊?”
胖土匪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猛灌一口兽皮袋里的水,恶狠狠骂道,瘪了一眼身边的瘦土匪:
“你小子……不是说对山北熟悉得很么?怎还寻不到下山的路?”
瘦土匪似乎有些怕胖土匪,缩了缩脖子,嘟囔道:
“俺不是说做个标记么?偏你说不用……这山北复杂,我也是小时候跟着爹来过。”
“眼下咱们麻达山(迷路),也不能全赖我啊!”
胖土匪眼睛一瞪,脸上的横肉都开始跳动,抬手劈头盖脸,便砸向瘦土匪,骂骂咧咧道:
“若非俺向当家的推荐你,你还有这等好差事儿?”
“探明了蛇心岛,眼下只要下山看一看山北诸村的情况,日后大当家带着并肩子前来砸窑,你轻轻松松,便捞得一个大功劳!”
“你小子还埋怨俺?”
那胖土匪下手颇为狠辣,几拳下去,砸得瘦土匪抱头鼠窜,哭喊着:
“豹爷,俺错了……别打了……别打了……”
“眼下时辰将晚,山瘴将起,若是为了俺耽误了时辰,死在山中,可不值当!”
瘦土匪明显对胖土匪颇为惧怕,低着头,抱着脑袋,还不敢逃。
只能哀求饶命。
“呜呜呜……”
印象当中的暴打,并未降临。
瘦土匪怯生生抬起头。
“嘶!”
“妈呀!”
瘦土匪浑身一软,瘫软在地上。
只见一只身高超过两米五的怪物,一只爪子,死死掐住胖土匪的脖子,高高举起。
那怪物……
人身犬头。
身上长满了浓密的黄色毛发,青面獠牙,极为恐怖。
而那胖土匪,体重超过两百斤,身高也有一米八,此刻却如同孩童一般,被怪物提在手中,颈部受到压迫,手舞足蹈,呼吸不畅,脸色憋得通红。
纵然胖土匪已有一品武者实力,但所谓力从脚起,此刻悬空,哪里还有半分抵抗之地?
“妖怪!妖怪!”
瘦土匪看到这一幕。
三魂七魄,飞走大半。
靠山者,自古以来,便有无数山精野怪的传说。
他习得武艺,以为这些都是神鬼志异,吓人的故事罢了。
却不曾想,今日得见了真的“妖怪”。
瘦土匪脑中一片空白,胆气更是泄了三分,手脚并用,便打算逃走。
“汪!”
一道雷霆般的吼声传来。
瘦土匪一抬头。
却看到了一只神俊异常,威风凛凛,体态超一头小牛犊子的黄色獒犬,正眯着眼睛死死瞪着他。
喉咙处,还发出渗人的呜咽之声。
瘦土匪不敢动了。
他从黄色獒犬的眼神之中,读出了一句话——
他逃,就死。
很难想象。
这只畜牲,竟然还有如此通灵的眼神。
“咔嚓!”
林轩微微用力,捏断了胖土匪的脖子。
那胖土匪脖子呈不可思议角度弯曲,口中白沫滋生,脸色铁青,双眼一翻,气息全无。
“寻常一品武者,面对我这半妖神獒妖体,当真如同纸糊的一般。”
林轩心中暗道。
这是他第一次,化身成妖体杀人。
感觉……
人类武者,还真是脆弱啊!
林轩将胖土匪尸体一扔,一脚踩在瘦土匪胸膛,踩在脚下。
“大王饶命……大王饶命……”
“小人身患杨梅疮,天花,又有疟疾,霍乱傍身,身无三两肉,全是骨头,滋味着实不好……大王吃小人,只恐上吐下泻……”
瘦土匪面露惊恐之色,急忙开口求饶。
俨然是吓破了胆。
“本座问,你答,倘若有一句隐瞒,且将那厮的血肉,令你全部吃下!”
“尤其是肠子,你得舔干净。”
林轩冷哼一声,咧嘴,露出修长寒冷的犬齿。
吓得瘦土匪一个哆嗦。
“你们别忘记了,我看那李夫人,也是风韵犹存啊!”
“老子喜欢翻饺子皮,还喜欢吃饺子!”
……
一众土匪,平日里犯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生怕被官府抓住,大部分时间,都在帮中藏匿踪迹。
好不容易遇到砸窑的好机会,能够放松一下。
惶不论,这李家母女,大户人家,吃穿用度,皆为上品。
李夫人保养极好,颇有风韵。
李湘儿生得俏丽,桃花初长成。
皮肤白皙,白里透红,楚楚动人。
又是“母女花”,天然有兴奋度加持。
顿时让一众土匪化身饿狼。
“你们……梁成……李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李乡绅气得语不成句,浑身直哆嗦。
与此同时,他也颇为绝望。
在这种时候,他方才明白一个道理——
有钱无拳,无妄之灾。
“可恨,若我李家,有武者庇护,那该多好?”
李乡绅的心头,不由浮现出一个想法。
……
“轰!”
就在此刻。
祠堂屋顶,轰然作响。
瓦片翻飞,露出一个大洞。
一道人影,背生双翅,轰然落地。
一脚将梁成踩在脚下。
“哇!”
梁成口吐鲜血。
原本挨了三十鞭,尚未好全,此刻旧伤加新伤,顿时让梁成昏死过去。
“这是什么东西?怪物?”
“活脱脱一只大雕成精了!”
“妖怪啊!李家来了一只妖怪!”
众土匪看到林轩第二形态——金雕妖躯。
顿时吓得头皮发麻。
“杀!”
林轩冷冷吐出一个字。
裂风金雕——老金,悍然从空中落下,双翅一展,似有驾驭狂风之能,强大飓风,让众土匪,东倒西歪,站立不稳。身化一道金色流光,双翅羽毛隐隐泛着金属锐利,所过之处,见血封喉。
獒犬——老黄,从祠堂正门杀入,身子陡然暴涨,堪比牛犊,龇牙咧嘴,一口一个,狗爪一拍,一个土匪脑袋顿时被爪爆,狗嘴一咬,顿时咬断一人脖子。
“妖怪……带着两只怪物……快跑……快跑……”
原本还嚣张无比的土匪,此刻一个个都吓得魂不附体。
纵然,有些土匪,跟随着黑虎时日长了,学了一些五禽戏残篇,初入了武道。
但那又如何?
在林轩面前,不过就是体型大一点的蝼蚁罢了。
蝼蚁……
依旧是蝼蚁!
“噗嗤!”
“噗嗤!”
林轩身影如电如风,杀伐无度。
手中九环鬼头刀,染血奋战,原本寒气阴冷的刀身,此刻染上了血色,更显诡异。
古人云,十步杀一人。
林轩那是一步杀一人。
纵然不曾学过什么刀法,可凭林轩这妖躯之力。
随便一击,便是两千斤以上的气力,哪怕是刀背砸在人身上。
也让他挫骨扬灰,死生不知。
……
一炷香时间。
祠堂周围的土匪,全都死于非命。
林轩浑身染血,原本金色羽毛,也被猩红血染。
“神獒妖躯,嗅觉更为灵敏,耐力和恢复更强,适合正面搏杀。”
“金雕妖躯,则是速度更快,视觉更好,更有飞行之能。”
林轩脚踏数十人尸体,宛若地狱爬出来的魔神。
但此刻,魔神却在思索,自己这妖皇两种变化之间的区别。
“呕~”
“呕~”
一直到呕吐的声音,不断传来,这才打断了林轩的思绪……
李家一家三口,狂吐不已。
满脸惊恐。
若仅仅是尸体,倒也罢了。
毕竟,土匪杀入李府,所杀的人也不少。
李家三人,自然是见过尸体的。
但……
林轩残暴,大力出奇迹,被他所杀之人,哪有全尸?
而老金和老黄,更非人类。
在一狗一雕心中,根本没有仁义道德的束缚。
肠穿肚烂,头颅捏爆,残肢断臂,血流如注……
它们只求最快杀敌。
“我前世触摸的幡旗,竟然是大名鼎鼎的招妖幡……”
“莫不是神话传说之中,女娲娘娘采先天葫芦藤上的招妖葫芦,炼化而成的妖族至宝。”
“卷动招妖幡,唤来轩辕坟三妖,坏了商汤六百年气运!”
林轩心神俱震,恍然如梦。
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金手指,竟然是神话传说之中,妖祖女娲的神兵。
“女娲娘娘,似乎留这招妖幡为后手?而我,她唤我为道子。”
“道子为何意?娘娘,她是否在这个世界?”
“此界,和蓝星有什么关系?”
一连串的疑惑,涌上林轩心头。
然则,林轩层次,实在太低。
这些洪荒大神之事,信息量太少,仅凭眼下林轩的能耐,如何能够堪破因果?
“大盛武朝,有户籍之分,士农工商……阶级分明。”
“而猎户,乃是无土地之人,论户籍,算是民户,朝不保夕,还要承受苛捐赋税。”
“以我之能,若无金手指,如何能活得滋润?”
“武道苦海,争渡,争渡,谁人不是在这滚滚乱世之中争渡,搏一线生路?”
林轩倒也洒脱,既然想不明白,那索性不想了。
世道维艰,林轩哪有选择的权力?
猎户这等民户,最大的梦想,便是打到宝药,猎到宝兽,回乡置办几亩薄田,做个乡绅老爷大地主。
“人族晚辈林轩,叩见圣母娲皇。”
“蒙圣母看重,后生拼尽性命,也要搏出生机,亲自到圣母大人面前!”
林轩屏气凝神,面色恭敬,意识凝聚,化为真挚之声。
嗡!
招妖幡似乎听懂了林轩的话语,道韵流转,朵朵金莲绽放。
“善!”
恍恍惚惚,林轩似乎听到了一个空灵浩大而又缥缈的声音传来。
圣人一诺乾坤定,诸天万界鬼神惊。
招妖幡光芒凝聚,那幡布上,凝聚出文字。
「持招妖幡者为妖皇,妖皇可化妖族万千变化。」
「降服妖族,招妖幡即可凝聚封妖图腾,开启册封妖兵妖将,妖族本源融入封妖图腾,亦可开启妖皇全新神通。」
「招妖幡内,残有本源妖气,可开启妖皇神通“食气”;激活一枚封妖图腾,可统御妖族一名。」
「统御妖族,生者可封,死者亦活,可提升麾下妖族潜力,恢复伤势,妖皇可从麾下妖族之中,汲取造化,改易根骨肉身!」
妖皇神通!
林轩尚未反应过来。
顿觉识海翻腾,一股剧痛,使劲往里面钻。
那感觉……
便宛如有人用一柄烧红的刀子,生生捅了进去。
《淮南子·地形训》:食肉者勇敢而悍,食气者神明而寿,食谷者智能而夭,不食者不死而神。
食气!
汲取天地万物之气,窃取天地之灵气,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成仙化神,本就是逆天而行的窃天大道。
这食气之法,乃是神通,除却吞吐灵气之外,亦可食此界瘴气,蜃气。
“气盈丹田藏真意,道运周天化灵机。吸纳清气归心府,吐故纳新通玄理。”
“心守清静神自定,食气养元道不离。自然之息融身内,长生妙法在朝夕。”
林轩默念口诀,吐纳呼吸。
食气之神通运转周天。
但见林轩周围那原本浓郁的紫雾瘴气,此刻却好似遭遇了鲸吞海吸,源源不断,融入林轩的体内。
这对于旁人剧毒无比的山瘴,此刻却化为了丝丝缕缕的灵气,开始为林轩脱胎换骨。
那原本腐烂的肉身,此刻开始恢复,血肉重新生长。
人食五谷杂粮的杂质,也随之排出体外。
待林轩从入定状态结束。
有些茫然看着自己双手。
这一世的林轩,因为出身贫苦,饥一餐饱一餐,故此身高不足一米七。
但眼下袖子变短了一截,裤子也长了不少。
目测身高长到了一米八。
“神通者,果然神仙手段!”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压抑内心的兴奋。
造化逆天手段,实乃林某翻身的本钱!
大盛武朝,存有十万妖山,大城繁华之地,也尽量靠山靠海,借助物产发展。
然而这山瘴和海蜃,却阻拦了人族入夜寻宝。
对于拥有食气神通的林轩,意味着什么?
“十万妖山十万宝,四方沧海四方珍。”
“对别人而言,乃是莫大的危险,但对于林某而言,却是诸多宝藏,入吾私囊。”
林轩怦然心动,顿觉胸中有一股意气顿生,欲直抒胸臆。
“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倚。”
老人有言,诚不欺我!
“除了食气之外,妖皇果位,尚有封妖权柄。”
“封妖统御,可提升妖族血脉,治疗伤势……老黄!”
林轩念头一闪,急忙查看老黄状态。
这老黄……
那叫一个惨啊!
它本就身负重伤,此刻更是惨不忍睹。
七窍中鲜血汩汩流出,染红了身下的土地。
那原本矫健的狗腿已然折断,断裂处的皮肉翻卷,触目惊心。
而四周弥漫的瘴气无情地侵蚀着它的身躯,使得伤口不断恶化,腐烂的皮肉脱落,森森白骨赫然暴露在外。
林轩摸了摸老黄的鼻腔,死得不能再死了。
尸体也是拔凉拔凉的。
若非瘴气毒重,都可以考虑吃香肉了。
“晚了一步,不过,剑九黄啊,剑九黄……你想死,可没这么容易!”
林轩轻笑一声。
剑九黄,是老黄的名字。
有点中二。
妖皇权柄,封妖,统御麾下,死者复生,活者可降。
只要死的时间不长,妖皇便拥有决定妖族生死的权力。
“吾乃妖皇,细犬老黄,站起来!”
林轩伸出手,覆盖在老黄额头。
随着霸气的话语落下。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席卷而动,妖芒大放,神异光芒直冲九霄,激荡识海空间,摄人心魄。
一股股妖气,涌入到老黄体内。
“铮!”
老黄陡然睁开了眼睛。
在妖气的覆盖之下,老黄原本惨到没朋友的伤口,好似被人施展了时光倒流的法术一般,开始愈合。
即便是流出来已经干涸的血迹,此刻也开始回流。
半个时辰之后。
“汪汪汪!”
老黄起身,兴奋犬吠。
老黄原本苍老泛白的皮毛,此刻变得顺滑无比。
原本老黄的体长,不过一米多点。
此刻暴涨到了一米五。
看起来神俊无比。
跟一头小牛犊子一般。
“老黄……你倒是脱胎换骨了。”
“哪怕是蓝星上最大的狗品种之一的大丹犬,体长也不过一米一,你这算变异细犬了。”
林轩轻笑一声。
内心也是莫大欢喜。
老黄,是林家的功臣。
并且,优秀的猎犬,可叫“香犬”。
香犬又分为“低头香”和“抬头香”。
低头香,便如前世蓝星上的警犬和搜救犬,低头闻香,甄别气味,追踪脚印。
可若是遇到恶劣天气,或在河流内,便难以为继。
抬头香,依靠是残留在空中的气味闻香,其灵敏度和准确度远胜“低头香”。
这种猎犬,靠的是天赋,后天难以训练。
一头抬头香,在大盛,有市无价,乃是猎户至宝。
救活了老黄,不仅仅是情感上,也是为了日后探山寻宝。
“汪汪汪!”
老黄短暂惊愕过后,感受到原本苍老的身躯,重返年轻,且越发强壮。
尾巴不断摇晃,开心地上蹿下跳,还原地转起了圈圈。
「统御细犬剑九黄,妖皇根骨提升,禀赋提升,得天赋神通“闻香识途”。(闻香识途:一品,嗅觉大增,可闻百丈内气味)」
「妖皇:林轩」
「统御:细犬图腾(猛兽)」
「天赋神通:食气」
「妖皇变:第一变,细犬图腾,闻香识途,后续变化尚未开启」
林轩闭上眼睛。
他的识海激荡。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之上,原本有个黯淡无光混沌光圈,飞速凝聚,化为一只“细犬”图腾。
神异,蛮荒,玄妙。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的嗅觉,呈现数以百倍提升。
身处这荒山之中,方圆百丈之内。
杂草的青涩、泥土的腥气、野花的芬芳,还有那若有若无的动物气息。
种种味道纷至沓来,如同一幅立体的画卷清晰地呈现在他的脑海。
同时,林轩身为妖皇,竟然和老黄建立起了某种精神链接。
他能够感知老黄一些简单的情绪信息。
并且,能够翻阅老黄的记忆。
这天赋神通,着实有趣。
让林轩玩心四起。
“有了此术,便相当于拥有了雷达,紫雾山那所谓的天材地宝,又有几个能逃出林某五指山?”
“可惜……赵荀父子,杀了林某,还将林某的猎刀等物品夺走。”
“虽不惧怕山瘴,但山中野兽猛兽众多,若是大意深夜外出,恐怕成了盘中餐。”
林轩心思谨慎,并没有因为一时的奇遇而得意扬扬,反而是冷静分析。
“无妨!明日天亮,林某便给赵荀父子,一个惊喜!”
林轩冷笑一声,眼眸低沉,一抹杀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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