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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林轩黎芳全文

分水小胖子 著

其他类型连载

林铮弹了弹旱烟杆,当机立断道。“二哥,你……你不走么?”林月看向林轩,眼神之中,满是担忧问道。林轩摇了摇头,而后笑道:“这次野马帮来袭,我自有算计,若是成功,造化无量。”林月皱眉,轻咬朱唇:“可是……可是……”林铮咳嗽一声,打断林月道:“你二哥是什么人,你还不知晓么?小女儿态,优柔寡断,你又帮不上忙。”林铮斥责林月几声,而后深深看向林轩:“老二,其他老头子也不说了,但你记住,谋而后动,万不可冒险。如同狩猎,轻易莫出,出之雷击,一击即中,中之必死。”林轩深以为然,点头:“死道友不死贫道,孩儿自然懂得这个道理。”林铮年岁虽大,又是乡野猎户,但这话语之中,却蕴含质朴的哲理。林月抿了抿唇,喃喃道:“二哥,这土匪来袭的消息,不告诉乡亲么?”林...

主角:林轩黎芳   更新:2025-02-19 0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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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黎芳的其他类型小说《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林轩黎芳全文》,由网络作家“分水小胖子”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林铮弹了弹旱烟杆,当机立断道。“二哥,你……你不走么?”林月看向林轩,眼神之中,满是担忧问道。林轩摇了摇头,而后笑道:“这次野马帮来袭,我自有算计,若是成功,造化无量。”林月皱眉,轻咬朱唇:“可是……可是……”林铮咳嗽一声,打断林月道:“你二哥是什么人,你还不知晓么?小女儿态,优柔寡断,你又帮不上忙。”林铮斥责林月几声,而后深深看向林轩:“老二,其他老头子也不说了,但你记住,谋而后动,万不可冒险。如同狩猎,轻易莫出,出之雷击,一击即中,中之必死。”林轩深以为然,点头:“死道友不死贫道,孩儿自然懂得这个道理。”林铮年岁虽大,又是乡野猎户,但这话语之中,却蕴含质朴的哲理。林月抿了抿唇,喃喃道:“二哥,这土匪来袭的消息,不告诉乡亲么?”林...

《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林轩黎芳全文》精彩片段


林铮弹了弹旱烟杆,当机立断道。

“二哥,你……你不走么?”

林月看向林轩,眼神之中,满是担忧问道。

林轩摇了摇头,而后笑道:

“这次野马帮来袭,我自有算计,若是成功,造化无量。”

林月皱眉,轻咬朱唇:

“可是……可是……”

林铮咳嗽一声,打断林月道:

“你二哥是什么人,你还不知晓么?小女儿态,优柔寡断,你又帮不上忙。”

林铮斥责林月几声,而后深深看向林轩:

“老二,其他老头子也不说了,但你记住,谋而后动,万不可冒险。如同狩猎,轻易莫出,出之雷击,一击即中,中之必死。”

林轩深以为然,点头:

“死道友不死贫道,孩儿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林铮年岁虽大,又是乡野猎户,但这话语之中,却蕴含质朴的哲理。

林月抿了抿唇,喃喃道:

“二哥,这土匪来袭的消息,不告诉乡亲么?”

林轩没有回话。

倒是林铮蹙眉,低声呵斥:

“这些乡亲,你以为是什么好人?”

“最近走得近了,装出和善,乃是因为二郎眼下高不可攀。”

“若是你落魄了,只怕背地里,不知如何取笑你,昔日他们跟在黎村长后面,便是眼红我林家有挣钱的本事。”

“况且……”

林铮拉长了声音,意味深长道:

“若是黎村一空,动静太大,势必被其他村子发现,打草惊蛇。”

“二郎心中的谋划,只怕要落空。”

林轩不由高看自己老爹一眼。

这般人物,眼睫毛都是空的,心思城府,更是深得让人不寒而栗。

“此事过后,或许我再遇上难事,可与父亲商量一二。”

林轩此刻明白了,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妙处。

可惜,家里三个人,一只老狐狸,一只小狐狸,唯有林月这个小白兔。

好在老狐狸眼下歇着,能管住小白兔。

要不然,林轩还真要被林月给蠢哭咯!

林月漠然。

似乎想起了林铮害了腿之后,黎村人的白眼。

“那我去收拾行李。”

林月起身而去。

次日。

天色微亮。

三人便上路。

这个时候,林轩发现,自家老父亲,虽然拄着拐杖,但赶路的速度,却丝毫不慢。

就连林月这四肢健全之人,都赶不上林铮。

“父亲,你这腿……”

“好了七八成了,虽上不得山,但倒也不至于拖后腿。多亏了你的药啊!平日里,藏着一些,万一派上用场呢?”

林铮咧开大黄牙一笑:

“昔年我装死,可骗过了黑瞎子,然后猎了一套黑皮。”

老狐狸!

林轩翻了一个白眼。

他以为只有他喜欢藏底牌。

不曾想。

林铮才是此道老祖宗。

……

入城。

三人缴纳了四百五十文入城税。

入城税,单价上,比之前高了五十文。

而后,林轩又挑了一间靠近逐鹿堂的高档客栈。

两个厢房,每日需要五钱白银。

林轩缴了五日,共计二两五钱。

掌柜和店小二,那叫服务周到啊!

林轩又给林月留了五两银,用作平日吃穿用度。

“父亲,这块令牌你留着,倘若……城中有什么麻烦,去逐鹿堂寻猎弓院石忠。”

“他是我义兄,不会推辞。”

林轩又留下逐鹿亲眷令和二十两白银,递给林铮。

“好!”

林铮收下,将之藏在裤腰带深处。

逐鹿亲眷令是敲门砖,而二十两才是托人办事的酬金。

石忠帮了林轩,已经够多了。

以情为事,难以为继。

以利相缚,方得久长。

石忠虽为人重情重义,但林轩依旧想得深远。

情分这东西,终究会耗尽。

林铮和林月,住在城中,这终究是林轩难以掌控的地方。


林轩如获至宝,翻开武学秘籍。

秘籍粗糙,字迹甚至都不工整,满满劣质之感。

《地功拳》。

林轩手指在嘴唇润了下,又翻到下一页,看得津津有味。

或许是因为食气神通的关系,林轩不但肉身越发强大,就连记忆力也是大增。

无论是看地功拳的呼吸法,亦或者是武学招式,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也就罢了,甚至偶尔脑海之中,灵光一闪,竟会涌现出诸多想法。

“地功拳,南派广为流传的拳术之一,倒也算不得多珍贵。”

“此拳,若是想要对敌,需要身子贴于地面,手掌仅作辅助支撑着地,较侧重于下肢动作的运用。”

“也算是南拳中地趟动作最多、风格独特的拳种,更有女性技击的特征。”

“正因如此,此拳极为不文雅,被人诟病,加上拳法较为基础,入不得大雅之堂,也被人称为‘疯狗拳’,耻于练习。”

林轩合上地功拳的拳术秘籍,心中浮现出关于地功拳上记载的信息,不由暗自感慨。

毕竟,林轩目前所在,是个封建社会,哪怕是最底层的人,都尚且争三分脸面。

地功拳,又名“疯狗拳”,施展起来,状若疯狗,口中低沉发出“呜呜”之声,实在粗鄙不堪。

又有几人,真被逼上梁山,修行这种丢人武学?

同时,疯狗拳虽不入流,但毕竟是一门武学。

对修行者的根骨和悟性,也有一定要求。

癞皮狗倒是舍得下脸面,欲修这疯狗拳,但最终,却是不得入门。

“都被逼到这个份儿上了,林某还有什么选择么?”

“疯狗拳也好,地功拳也罢,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林轩倒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学一门武学,也就意味着自己能够提升实力,无论是在这个压迫的世界生存,亦或者是在山上求生,都大大增加了胜算。

林轩蹲在地上,双掌点在地面,腹中呼吸起伏,口鼻风声呼啸,渐渐化为呜咽之声,听起来,便好似恶犬低吟。

此乃地功呼吸法,林轩倒是更愿意称呼为疯狗呼吸法。

若是与人对敌,对方突然蹲下身子,学疯狗准备对你出手,一般人只怕吓都要吓死,惶不论和你相斗了。

除此之外,地功拳分为上、中、下三盘配合练习。

下盘以灵动为主,有狗闪一字马、灵犬插竿跳、美人照镜步、神犬独立等桩功,力求手脚并用,互相呼应。

中盘,善于步法上的立跪起伏,攻中蕴守,守中寓攻。

下盘和中盘,皆为上盘服务,讲究突然暴起,施展出三招腿法,一击必杀。

“挂勾腿又名犬跃扑击,勾住对方腿部,限制移动。”

“钻心腿又名狗猛冲顶,状若疯狗,一跃而起,腿击心宫,造成对方血液运行受阻。”

“回隐腿又名狗闪回躲,利用前两招掩护,隐秘出腿,暗藏杀机,或对会阴,或对咽喉,或对太阳穴……”

“力求一击必中,中之必死!”

林轩在地上,双目赤红,吐纳呼吸,灵活移动。

初期还有些生涩,但随着林轩逐渐练习,动作越来越娴熟。

含胸拨背,屈膝勾脚,伸缩交替,穿转巧速。

林轩很快便领悟到了这门武学的意境——

欲倒不带形,倒地下机行,踢打捆绑擒。

……

深夜。

林轩牵着老黄,潜入紫雾山之中。

在紫雾山中,林轩再度练习疯狗拳。

在家中虽能练习,但林轩担心动作太大,惊扰了父亲和月妹。

熟悉拳法要领之后,林轩便再也按捺不住,打算在山中,放手练拳。

“食气!”

林轩运转妖皇神通。

那山瘴之力,不断涌入林轩体内。

“呜呜呜!”

林轩趴在地上,口中低吼。

而后猛然一动。

挂钩,钻心,回隐!

疯狗三连击!

“砰砰砰!”

林轩踢出三招,腿风烈烈,噼里啪啦作响。

三脚猛然点在了一棵水桶粗细的树干上!

“砰!”

“咔嚓!”

那水桶粗细的树干,承受瞬间爆发力,难以支撑,拦腰而断!

林轩看到这一幕,微微错愕。

“食气神通,令我肉身大变,但缺了武学打法,故此,无论是斩杀赵荀父子,亦或者癞皮狗之流,都是以蛮打取胜。”

“但今日修了武学,顿觉周身气血澎湃,体内运转周天,周身气力,终于能百分百发挥出来了!”

“按照书上所言,一门武学,按照熟练度,可分四个境界——初窥门径,渐入佳境,登堂入室,炉火纯青。”

林轩回想起疯狗拳的拳法要义,喃喃说道:

“疯狗拳,修到初窥门径,招式娴熟,运转自如,形若其形。”

“渐入佳境,状如疯狗,神若其神。”

“登堂入室,形意真髓,周身气血搬运于一点爆发,可得二犬之力,力破五百斤,可断碗口粗细树干。”

“而我……”

林轩伸出手,抚摸因为自己三脚踢断的水桶粗细树干,不由瞠目结舌:

“以拳法精深论,我已入了第三境,登堂入室。”

“但我的登堂入室,强过寻常人太多,起码有五犬之力,足足强了一倍!”

“疯狗拳记载,这拳虽粗鄙,但也需水磨功夫,寻常武者,一年可入门第一境,五年可入第三境,十年可达第四境。”

“而我……不过修行了半日光景……便达到了常人需要五年方可踏足的第三境……这……”

月明星稀。

林轩坐在一块大石头上,陷入了沉思。

他回想起方才自己练武的点点滴滴,追寻感觉,想要找出原因。

“汪汪汪!”

一阵犬吠声传来。

老黄上蹿下跳,身影绰绰,长气力,通关节,定身形。

时而前扑,时而侧卧,连环扫腿、四面伡莲、古藤盘树……

一套疯狗拳,落在老黄身上,施展出来,如浑然天成。

真正做到了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虚虚实实,防不胜防。

三盘相互配合,灵活多变,上下起伏,刚柔相济。

“这是……”

林轩沉迷练武一晚上。

老黄在林轩身侧,闲来无聊,又通了灵智。

故此,老黄觉得这疯狗拳有趣,便也开始练习起来。

但老黄在疯狗拳这门武学上的天赋,绝非人族可比。

略微出手,便是拳法上限。

林轩闭上眼睛。

通过精神链接,他仿若化身了老黄,老黄在练习疯狗拳,他也在练习疯狗拳,并且,老黄的武道领悟,直接作用在林轩身上。

这一刻,他即是狗,狗即是他。

不分彼此!

“原来如此,疯狗拳,以仿疯狗恶犬出击为真意,但论疯狗拳,人的天赋即便再高,又怎么可能比得过真正的狗?”

“而我则是不同,我身为妖皇,与麾下封妖同为一体,这也意味着……”

“我修行形意武学,事半功倍,论之天赋,煌煌天下,只怕无人能比肩我,前提是……”

“我的封妖,足够多!”

林轩眼神灼灼,仰天长啸,神情振奋!

疯狗呼吸法自行运转,气浪滚滚,经久不息,周身气血呼啸如龙。

识海之中。

招妖幡文字流转,鎏金大字再度浮现——

「妖皇林轩,修武道,踏超凡,拜入一品气血境,再得一枚封妖图腾!」


心中却不忿,偏偏又不敢发泄得罪。

那之前得罪林家的黎家的下场,村里人可是看在眼里。

“诸位莫怪,喝酒,吃肉……酒管够,肉管饱!”

“我家二郎,便是这般性子,还有七日,便要在逐鹿堂之中修行。”

林铮笑呵呵端起酒杯,替林轩说几句场面话。

人若是站到一定高度,就连放个屁,都是香的。

以往林轩这般作态,定让农村人背后戳脊梁骨,觉得熬得没边儿。

但眼下林轩成了武者老爷。

哪怕是臭脚,众人也得捧。

“二郎如此勤勉,怪不得能成武者老爷啊!”

“是啊,我家那娃娃,有二郎一成,我后半辈子,就不愁咯!”

“二郎可是能够搏杀六百斤野猪王的猛人,老天爷赏饭吃,天生的走山客啊!”

林家之中,一片其乐融融之景。

更有甚者,探探林铮口风,打算和林铮结为亲家。

但林铮滴水不漏,笑着拒绝。

……

三日后。

林轩和老黄,一人一狗,演练疯狗拳。

待敛气收功,林轩双眸精光熠熠,太阳穴也微微鼓起。

“一品巅峰了,周身十成气血,尽数搬运。”

“自身气力,也突破了九犬之力的极限,可谓十犬。”

“超两千斤的力量,远胜于同境武者……若是我再化身为半妖獒犬……”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面露兴奋之色。

这三日,林轩鲜有回家。

这个世界,毒山恶海,入夜大凶。

但也有走山客,为争一线生机,入夜了,就在山脚下歇息。

次日尽早入山。

故此林轩鲜有回家,倒是没有被人怀疑。

三日食气,林轩修为大增。

唯一可惜的是。

这紫雾山,毕竟是一座小山,三日来,林轩虽有收获,却再也没有寻到猪宝这种神物。

“汪汪汪!”

老黄突然对着林轩叫唤两声。

“有人……是从山南过来的?”

林轩读懂了老黄的意思,蹙眉。

而后稳定心神,施展“闻香识途”。

诸多气味,涌入鼻腔之中。

汗腥味……血腥味……

“这二人,恐手里有人命,气血旺盛不俗,皆为一品之中高手。”

“老黄,走!”

林轩闻到山南来人身上的血腥味,分明是人血,心中一沉,一人一狗,潜伏身形,向着山南来人靠近……

紫雾山。

一山分南北。

山北,便是黎村。

而山南,则是其他村子。

诸如林轩在示众榜之中,所见被土匪所灭的元村,便是山南。

林轩尚且没有往山南探索。

听闻山南之地,土匪横行。

这些土匪,在官府面前,自然是一帮乌合之众。

但这些土匪,颇为狡猾,仗着紫雾山等山险,藏匿身形,极为难抓。

例如临川县在紫雾山山北,这些土匪眼线布在山北村落,一旦临川县衙役前来捉拿,待翻过紫雾山,这些土匪,早已化整为零,下落不明。

而衙役一走,土匪又啸聚成群,打家劫舍。

“是土匪……野马帮……”

林轩蹲在一棵大树上,居高临下,看到了两个土匪。

这两个土匪,身上披着兽衣,背上背着砍刀,一胖一瘦,满脸煞气。

胸口右侧,纹着“野马”二字。

“听闻山南几个村落,已经遭野马帮洗劫一空,眼下这绺子出现在山北,莫不是……要对山北村落下手?”

林轩心念一动,眉头皱了起来。

这段时间,官府苛捐杂税日益繁重。

卖儿鬻女之人也有。

这也导致不少人,不堪重负,落草为寇,加入了土匪窝。

林轩本为走山客,自然知晓一些圈里情况。

入冬之后,山中山货少了不少,不少猎户好手,听闻都成了绺子,讨一口饭吃。


杀人,放火,劫掠……

欢笑声,叫骂声,抱怨之声。

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李府。

七八个土匪,将李乡绅一家,困在了祠堂。

李乡绅面色煞白,身子如同筛子一般不断颤抖,但依旧咬牙,死死护着家眷。

在李乡绅的背后,有李夫人,也有李乡绅的女儿,李湘儿。

都是妇道人家,看到这般场面,早就吓得魂不附体。

李湘儿掩面大哭。

李夫人则是将李湘儿护在怀中。

“李府之中,值钱的东西,你们尽数可以搬走……”

“但不可伤害李某家人,此事,李某早已与你们约法三章。”

“眼下,尔等这是要背信弃义?”

李乡绅尽管心中害怕,但依旧强行稳定心神,开口对着面前的土匪喝道。

李乡绅颇有家资,但毕竟,大部分的武者,都聚集在临川县。

纵然李乡绅有钱,可李府所聘用之人,至多也就是气血过人,习得一些架势的汉子罢了。

野马帮在黑虎带领下,练过武的强者不少。

哪怕是普通土匪,那也是刀口沾过血,杀过人的猛人。

李府能坚持到现在,也算是祖宗庇佑了。

“李乡绅,李老爷……咱可是好好和你说了……”

“听说你们家,也不仅仅只有表面这些银子。你心思偷,脑子活,我们都是穷人,你老善心大发,接济我们一番,难道不好么?”

有土匪狞笑,提起砍刀,在手中不断摸索,摩擦。

“李某是个生意人,支撑府上开销,已是颇为勉强,哪里还有什么浮财存下?”

“盗亦有道,尔等都是英雄好汉,府上之物,任尔等挑选便是。”

李乡绅识人无数,哪里不知晓这些土匪的贪欲。

面对土匪责问,李乡绅一口回绝,头摇晃得拨浪鼓一般。

此事若是承认,轻则李乡绅再无东山再起可能,重则土匪贪心不足,怀疑李乡绅藏有更多钱财,以致于二者心中生疑,那李家能活下来之人,能有几人?

“放屁!诸位英雄,休得听他诓骗!”

“此人手段狠辣,城府极深,我跟随他多年,自然知晓他狡兔三窟。”

“府上财物虽是不少,但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待这老鬼松了口,诸位英雄,方可满载而归啊!”

听到李乡绅话语,有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

指着李乡绅的鼻子大骂,将“狗仗人势”四个大字,表现得淋漓尽致。

“梁成!你吃住在李某府上这么多年?李某可曾亏待过你分毫?你那良心,莫不是被狗给吃了?”

李乡绅看到梁成出来倒戈相向,气的胸膛不断起伏。

“良心?哎呦!”

“好一个良心啊,姓李的,凭你……也配和老子讲良心二字?”

“难不成你忘了?先前,你为了巴结林家,狠狠抽了老子三十鞭啊……寒冬腊月,老子侥幸没死,但这心里,这股气,却是怎么也咽不下去!”

梁成咬牙切齿,双目赤红充血,怒视着李乡绅,一边言语,牙关还紧紧咬住,观其模样,似乎恨不得将李乡绅挫骨扬灰,生吞活剥。

“混蛋,叛徒,早知道,就应该打死你!”

饶是李乡绅识人无数,但也没有想到,梁成的心胸竟然如此狭小。

若是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一绝后患。

“诸位好汉,那李湘儿,年方二八,那叫一个润啊……”

“咱们一起上,让她尝一尝当女人的美妙……如何啊?”

梁成的一双眸子,透露出丝丝淫邪和猥琐。

舔了舔嘴唇。

看得李湘脸色煞白,满脸惊恐。

“好润的女娃啊……老子就喜欢这种大家闺秀……”

“外表文雅,实则淫贱至极。”


临川县,管辖周边九个村子。

无论是务农的农户,亦或者林家这种属于民户的猎户。

有了收获。

都会去县里售卖,补贴家用。

县里有坊市。

坊市之中,有专门划分给村里人售卖物品的区域。

例如,卖鱼的渔栏。

卖山货的野栏。

……

当然,若有些关系,也能直接卖给客栈酒楼,药堂等地。

林家可没有这层关系。

林轩陪父亲跑过几日,自然熟门熟路。

而林铮告诫的话语,也深得林轩心思。

七两山参,足以让人动歪心思。

“爹,听闻七两参,八两宝。这参,不留着给你补身子?”

林轩开口问道。

林铮笑着摇了摇头:

“放心,爹心中有数,伤筋动骨一百天,爹这腿,其实没大事儿。”

“但短时间,上不了山,棒槌补的是气血,对我这情况无用。”

“还不如卖了换钱……”

林轩闻言,沉默了一会儿,而后点了点头。

这倒也不是林轩绝情。

他爹这情况,确实不如买一些壮骨的药来得好使。

“赵荀那王八蛋的事情,你不用操心,明日我会去处理。”

“你既然有当走山客的天赋,那多熟悉刀,多摸摸弓,万万不可怠慢了,练时多流汗,山上少流血。”

“咱们这个家,接下来老长一段时间,只怕都要靠你了。”

林铮抽着旱烟,感慨说道。

“放心吧,孩儿觉得自己,现在壮得能打死一头牛!”

林轩笑着对林铮挥了挥拳头。

“臭小子。”

林铮眯起了眼睛。

这意气风发的模样……

和老大,真像啊。

……

林轩和父亲谈了几句。

便到后厨,帮衬着妹妹。

野鸡割喉放血,置入滚烫开水之中,而后拔毛。

切成小块,配合菌子一起煮。

“烧这么多水……咱家柴火不多了啊……”

“少些盐……金贵着呢……”

林月一边喋喋不休,指责林轩铺张浪费,一边忍不住擦嘴角。

贫苦人家,自然要拮据些。

以前林铮还能上山,日子还好过些。

现在,林铮看腿便花费不少,又断了生计,自然要精打细算。

柴米油盐催人愁,囊中羞涩度春秋。

这柴,可是第一位的。

烧水都是奢望。

“月妹,不是和你说了吗?”

“你二哥我……天生就是当走山客的料,迟早赚大钱,当老爷。”

林轩笑着安慰说道。

“还老爷?你就一败家子!你上过私塾,也算是村里少有,有学问的人,不知道老话讲,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么?”

林月大大方方,给了林轩一个白眼,摆出了妹妹的架势。

“这理儿不对。”

“老话说,吃啥补啥。所以咱们要成人上人,怎么能吃苦?那得吃人才行啊!”

林轩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容,张嘴就来。

“你……你……”

林月被怼得哑口无言。

她虽不蠢,但如何是林轩这种拥有两世经验的妖孽对手?

更何况,林轩这个论点,乃是出自于前世哲学圣地——弱智吧,之中的著名论点。

林月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反驳的话,只能气鼓鼓开始张罗吃的。

林轩懒得理会这个口是心非的妹妹。

“可惜啊,没有料酒,也没姜、八角、桂皮等东西。”

“野鸡肉紧实鲜美,不可多得,但野味嘛,多少有些膻,如果有料酒焯一下就更好了。”

“再加点粉条,那滋味,堪称一绝!”

林轩心里暗暗感慨。

一大盆“野鸡炖蘑菇”。

一碗野菜团子,一碗土豆。

配上主食则是糙米。

林家三人,那叫吃的一个香啊!

“咋这么会吃,给我留点儿啊!”

林月叫苦不迭。

林轩也发现。

自从自己开启妖皇天赋神通“食气”之法后。

肉身强壮不少,同时饭量也是大增。

一人吃了三四个壮汉的饭量。

气的林月,筷子都哆嗦了。

明月朗朗,清风习习,一家,三人,各有两三心事。

四盘小碟,说着农家五六趣事,忧着世俗七八烦恼。

人间美食,家中烟火,不过如此。

……

农家人睡得早。

林铮和林月,父女二人都准备休息了。

而林轩则是趁着二人睡下,偷偷带着老黄,离开家里。

一人一狗,一路狂奔。

趁着夜色,再入紫雾山。

山间寂静。

又有猛兽,喜夜间行动。

林轩眼下实力不足,倒也没有大张旗鼓,打草惊蛇。

一举一动,都透露出谨慎。

“老黄,记住味道了么?这就是棒槌的味道。”

“咱们分头行动,一旦有发现,立刻通知我!”

林轩拍了拍老黄的脑门。

出门的时候,林轩让老黄好好记住了棒槌的模样和气味。

那七两棒槌,林轩没有在紫雾山拿出来。

山间野兽,五感敏锐。

若是闻到药香,循着味儿来。

那就麻烦了。

至于七两二叶山参,对眼下的林轩而言,太过珍贵。

林轩则是发现了招妖幡一个绝妙的功能——

储物。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幡面虽不大,却能容纳死物。

催动招妖幡,泥丸宫之中激荡妖芒,笼罩心意所指之物,即可落在幡上。

可惜的是……

眼下这招妖幡,面积不大,所纳之物,自也不能太大。

藏物纳宝,倒是绝佳。

老黄,眼下身为招妖幡的封妖图腾,“闻香识途”天赋神通,厉害得紧。

林轩身为妖皇,得之麾下封妖天赋神通,也可以此寻宝。

一人一狗,记下了山参味道,寻宝之能,事半功倍。

“我虽不惧瘴气,但夜间依旧危机四伏,蛇虫鼠蚁,豺狼虎豹。”

“招妖幡虽然厉害,但除却天赋神通,我也就比寻常人强壮些。”

“得抓紧成为武者,掌握超凡,方是王道。”

林轩一边小心翼翼搜寻山参,一边心中暗道。

穷苦人家,欲求武道,颇为艰难。

但好歹……

有些希望。

可若是一旦成为武者,便是百姓口中的“老爷”。

情况也会改善不少。

林轩在山中寻宝,运转食气神通,一晚上下来,哪怕彻夜不眠,竟不觉有丝毫疲惫。

也算是发现了自身金手指的另外一个妙用。

只不过,这个妙用,有肝帝之嫌。

“六两一株,四两两株……”

在一人一狗一晚上的努力下,战果颇丰。

运气似乎算不得太好。

并无采到二叶七两的山参。

林轩放弃了太小的山参,并没绝了棒槌的户。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

这是走山客的规矩,林轩耳濡目染,万物当留一线生机。

林某人也懂竭泽而渔的道理。

“紫雾山的棒槌倒是不少,不过,放山是个精细的活计儿……”

“老黄能寻棒槌,却难完好挖出棒槌。”

“这事儿,还需合计。”

林轩将这些山货,纳入招妖幡,心中思量。

有“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加持,一人一狗,寻山参倒是极快。

但放山的过程,细致而又烦琐,耗费了林轩不少时间。

可若是心急,破了参的品相,那就价值大打折扣。

旭日东升,东曦既驾。

天边亮起了一抹鱼肚白。

“老黄,该走了。”

林轩望着下山的路。

八月廿一,甲辰年,癸酉月,庚寅日。

喜神东北,财神正北,福神正南。

黄道吉日,合该林某发财!


老黄留在了家里。

林轩独自一人上路。

背着包裹。

除了山货之外。

还有妹妹林月给自己准备的干粮。

所谓的干粮,主要是窝头和炒熟的糙米。

用牙硬磕,味道宛若吃土。

灌下一口井水,肚子顷刻壮大,立即饱腹。

若是条件好一些的,倒是可以准备一些肉干。

不过,家中很久没有食过肉味了。

昨日林轩所打的野味,一日之期,也变不成肉干。

晨色蒙蒙。

路上有白雾。

林轩离开家,便将包裹之中的物件,收入到招妖幡幡面上。

随便取了一些杂草,填充包裹。

走在官道上。

大盛赋税,太过严苛。

不少被逼走投无路之人,落了草,当了寇。

官道连通临川县,乃是商业要地。

穷红眼的疯子,哪里有理智可言?

若是挨了劫,遭了抢,荒郊野岭,你便只能哑巴吃黄连。

林轩背着鼓鼓囊囊的包裹,大步前行。

又是一晚上食气神通。

虽比不得第一次神异,但依旧是造化极大。

林轩健步如飞,身轻如燕,浑然不觉疲惫。

“吁!”

“让开!”

“驾驾驾!”

疾驰之声传来。

林轩感觉背后劲风呼啸,心头一紧,急忙侧身让开。

一辆马车,车上车夫,策马扬鞭,从林轩身边经过,轻蔑一笑:

“这不是林家二郎么?家里揭不开锅?”

“这是……打算将过冬的衣裳都当了?听闻你有个妹妹,生得貌美如花,可带到我们老爷家看看。”

“若是老爷长眼,瞧上了你妹妹,啧啧啧,你就可软饭硬吃咯……”

车夫那声音,极为刺耳,饶是马车窜出数米,声音依旧如破锣一般。

“梁成,慎言!”

马车内传来一句苍老而又严厉的呵斥声。

那车夫梁成面色微变,急忙低下头,歉意道:

“小人的错,叨扰老爷清净了。”

见马车内的老爷,没有再说什么,梁成不由暗暗松了一口气。

梁成回过头,看到林轩面色平静,双目冷冷看着他。

不由打了一个寒颤,急忙缩起头:

“这小子……眼神怎么好似杀过人的军爷一般?”

“游手好闲的懒汉,还转了性子,打算入城?”

梁成疑惑喃喃,而后又嗤笑:

“定是家里实在过活不了咯,民户,终究是民户。”

“还是老爷这等乡绅好啊,有田便有粮,乱世心不慌……该!谁让你之前,仗着你爹能打猎就混日子。”

这些话,梁成压低了声音,唯有自己听得见。

一骑绝尘,马车消失无踪。

……

“李乡绅么?”

林轩看着马车车辕和侧板刻的“李家”二字,心中暗道。

李家,仗着祖上荫庇,立下战功,封了百亩良田,算是黎村大户,也就是地主。

到了李乡绅这一代,此人八面玲珑,心思活络,兼并了不少农户的良田,势力更胜。

林轩之父林铮,也不是每次打了山货,便往返县城售卖。

也时不时会送上李家,价格倒也算公道。

不过,李乡绅治家有方,治下却略显不足。

李家不少仆人,在黎村都高人一等,走路鼻孔朝天。

比如这车夫梁成,便是不折不扣的仗势小人。

之前的林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但为人不恶。

偏偏被父亲,保护太好,遭小人嫉妒。

梁成看林家顶梁柱林铮倒了,也无因果,就想嘲讽林轩一顿,图个暗爽。

“都是下等人,偏偏还存在鄙视链,可笑,可悲,亦可恨。”

林轩面容平静,标枪一般笔直的身躯,脚步依旧坚定,在官道上赶路。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如赵荀那种恶人,林轩自然难压怒火,杀之后快。

而梁成这般小人,虽如苍蝇一般恶心,但现在的林轩,目标明确,不会放精力在这种蛆虫一般的人身上。

待林轩谋划成功——

如此蛇虫鼠蚁,一脚碾死,自己都不会察觉。

“倒是那李乡绅,是个人物。”

林轩更为在意,反而是坐在马车里的李乡绅。

……

临川县。

北门。

林轩一甩衣袖,露水洒落,去了一丝寒意。

灰色城墙高耸,斑驳陈旧,仿若岁月之痕。

守卫持枪披甲,趾高气昂,目空一切。

木栅栏横陈,阻断通途。

城门口,形形色色之行人皆至此,有贩夫走卒,有穷苦书生,亦有行脚商人……

但在面对那不可一世的军爷守卫,皆赔笑弯腰,阿谀谄媚。

或点头哈腰,满脸堆笑;或卑躬屈膝,诚惶诚恐。

守卫则是神色骄横,稍有不满便怒目而视,行人则噤若寒蝉,大气不敢出。

不多时,便轮到林轩。

林轩上前,取出“路引”,上面记录着林轩姓名、籍贯、生辰等信息。

在大盛武朝,丢了路引,极有可能被视为“流民”,亦或者“土匪”之流,解释不清,那就只有丢了性命一条路。

“近日世道,乱得很,刁民特别多,不少刁民落草为寇,啸聚山林,滋扰百姓。”

“县衙为民请命,练兵剿匪,求一方太平,故此,入城税缴一百文。”

一名瘦高衙役,面前摆放着一张四方桌,看起来识得些字,看了一眼林轩的路引,敲了敲桌子,对林轩说道。

入城有税,时期不同,地方不同,各有差异。

一般来说,太平盛世,安稳地区,自不用入城收税。

但临川县,乃是边陲小县,山高皇帝远,管理者巧立名目,苛捐杂税繁多。

这些规矩,昨日林铮已经和林轩细细交代过。

“省得,省得。”

林轩取了林铮给他准备的一百文钱,缴了入城税。

士农工商者,入城皆要缴税,更不用说林轩这等民户。

倒是考取了功名的书生还有武者,可免去入城税。

那衙役倒也没多言,取了一张加盖县衙印章的“入城税票”,递给了林轩。

林轩顺着记忆,来到了县里坊市。

一入坊市,一股子烟火气扑面而来。

渔夫,农户,挑山工,马商,茶农……

人潮如织,熙熙攘攘。

货摊罗列,琳琅满目,山货野货,蔬果酒肉,应有尽有。

叫卖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炊饼,炊饼,香喷喷的武大郎烧饼!”

“皮薄馅大的热包子,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香得嘞!”

“豆腐西施的豆腐哦,滑溜溜,白嫩嫩,来吃豆腐哦!”

……

喧嚣尘上,市井图卷。

“真特娘热闹啊!”

林轩笑骂一声。

林轩寻到了坊市之中,专门售卖山货的“野栏”,寻了个地儿蹲下来。

包裹中的杂草已经被各种野货替代,直接摊开,破布垫地,便是个摊位。

又抓了一块破碎青砖,当个“板凳”。

“猪宝,是猪宝!今儿真是奇了,野栏竟来了猪宝。”

“家猪还是野猪?”

“废话,正宗跑山猪,实打实的猛兽,结出了猪砂宝!就是那小子,民村的马三,听说是走山,遇到一只重伤的跑山猪,杀了,掏内脏之时,发现了有猪宝!”

“羡慕啊!马三年少,借此猪宝,卖个二十两银子不过分吧?二十两银子,足以让县内门派的武者老爷摸骨,若是适合练武,那便能成人上人的武者老爷!”

“二十两银子摸骨一次……啧啧,武者根骨,哪里这般容易?依我看,还不如拿了钱,回家盖房子,娶媳妇,生大胖小子……”

……

林轩刚一屁股坐在青砖板凳上,立即听到了“野栏”的走山客惊呼之声。

顺着声音,林轩看到对面有一个皮肤古铜,面相憨厚,身材敦实的少年,面前摊上,摆放着一颗奇物。

圆润如珠,色泽微红,纹理奇异,仿若天赐神物。

林轩眉头一动,心头浮现林铮的教诲:

“这便是猪宝?这个世界,猪宝乃是大药,可分家猪之宝和野猪之宝。家猪猪宝,对寻常人可补身子,但对武者无益。”

“而野猪猪宝,则能补武者气血,助武者修行,又分猪砂宝和猪黄宝,黄宝更佳……”

那名唤马三的少年郎走山客,得了虽是猪砂宝,但也算是福缘深厚。

林轩鼻子一动,丝丝缕缕的气息,顿时从四面八方而来。

猪宝,略带腥味,但蕴含一股药香之气。

“记住了!”

林轩眸子一闪。

这马三运气虽好,但林轩不羡慕。

他,所图更大!


哪里会在乎恶不恶心?

恶心——

不过是人类某种毫无意义的情感罢了。

更为夸张的是……

老金或许是因为刚刚提升到二阶的缘故,需要补充大量的能量。

直接低头,开始吞噬土匪的尸体。

老黄之前是猎犬,倒也没这个习惯。

可看到老金动作,林轩也没有制止。

毅然决然,加入到祭奠五脏庙的队伍之中。

尤其是土匪之中,习了武道之人,它们更为喜欢。

其血肉精华,对其有大补。

这也造成了……

场面极其炸裂。

不断冲刷着李家三人的世界观。

李乡绅还算接受能力较强的,吐了一会儿,擦了擦嘴角,强忍着恶心和惊恐,“噗通”一声,跪在林轩面前:

“这位……大王……上仙……多谢救我李家……多谢……”

李乡绅不断磕头。

一只半人半妖的怪物,还能口吐人言。

也难得李乡绅能这么快接受。

林轩默默看着李乡绅。

此刻,他的嘴,已经变成了类似金雕的喙,鼻孔也在喙上。

但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依旧能够使用。

林轩踹了一脚梁成,冷哼一声道:

“装死?”

梁成一个哆嗦,强忍着惊恐,整个人蜷缩在地上,双手呈“拜佛印”,举过后脑,颤抖喊道:

“别杀我……别杀我……”

林轩复而看向李乡绅,开口道:

“这人,你如何处置?”

李乡绅一怔,而后眯起眼睛,从地上捡起一柄朴刀,一咬牙。

挥刀!

“噗嗤!”

“啊!”

梁成惨叫。

但李乡绅并无武艺傍身。

一刀砍在肩膀上,梁成虽然凄惨,却并未身死。

“噗嗤!”

“噗嗤!”

又是数刀落下。

梁成这才断了气。

杀人,李乡绅无这般胆气。

但他知道……

只有他杀了梁成,见了血,犯了命案官司。

才能让林轩信任。

毕竟,梁成是他杀的,若是李乡绅在官府面前,背后捅林轩一刀。

那他自己,也难逃背负人命的下场。

“官府来人,若是问起来,你如何回答?”

林轩在这个时候,对李乡绅问道。

刚刚杀人,李乡绅显然激动未消,喘着粗气解释道:

“小老儿也不知啊……一名云游四方的武者老爷,眼看我李家遭此劫难,愤然出手。”

“但还未等小老儿道谢,那武者,便销声匿迹了,踪迹全无了……”

林轩点了点头。

不得不说,李乡绅,极为聪明。

他心中揣摩林轩的想法,猜出林轩并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

故此,将这些土匪身死,推到了“云游武者”身上。

大盛严苛,宗门林立。

曾经大盛马踏江湖,覆灭了不少宗门。

故此,有不少武者褪去了宗门枷锁,云游四方,成了类似于“散修”的存在。

这些武者,通常嫉恶如仇,但又不喜和官府打交道。

此番言论,虽谈不上缜密,滴水不漏,但也算是情理之中。

“聪明,我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

林轩赞了一句,而后眯着眼睛问道:

“听闻你在附近村子收山货,在临川县有门路?”

李乡绅不明白林轩问这话的意思,但依旧点了点头,忙道:

“小人在城中有间铺子,售卖山货,生意倒是不错。”

“不过,城中赋税颇为繁重,托了些门路,寻得县衙典史庇护。”

李乡绅倒是机敏,明白自己的小命,还在林轩手中拽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典史……

林轩有些恍然。

要知道,临川县之中,年轻捕快,修为一品,部分资深捕快,修为可达二品。

至于捕头,修为起码有三品。

至于典史,名义上是文职外官,有些地方是考取功名的儒生担任,但也有地方,则是捕头提拔上来。


“这紫雾山山北,咋这么难走啊?”

胖土匪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猛灌一口兽皮袋里的水,恶狠狠骂道,瘪了一眼身边的瘦土匪:

“你小子……不是说对山北熟悉得很么?怎还寻不到下山的路?”

瘦土匪似乎有些怕胖土匪,缩了缩脖子,嘟囔道:

“俺不是说做个标记么?偏你说不用……这山北复杂,我也是小时候跟着爹来过。”

“眼下咱们麻达山(迷路),也不能全赖我啊!”

胖土匪眼睛一瞪,脸上的横肉都开始跳动,抬手劈头盖脸,便砸向瘦土匪,骂骂咧咧道:

“若非俺向当家的推荐你,你还有这等好差事儿?”

“探明了蛇心岛,眼下只要下山看一看山北诸村的情况,日后大当家带着并肩子前来砸窑,你轻轻松松,便捞得一个大功劳!”

“你小子还埋怨俺?”

那胖土匪下手颇为狠辣,几拳下去,砸得瘦土匪抱头鼠窜,哭喊着:

“豹爷,俺错了……别打了……别打了……”

“眼下时辰将晚,山瘴将起,若是为了俺耽误了时辰,死在山中,可不值当!”

瘦土匪明显对胖土匪颇为惧怕,低着头,抱着脑袋,还不敢逃。

只能哀求饶命。

“呜呜呜……”

印象当中的暴打,并未降临。

瘦土匪怯生生抬起头。

“嘶!”

“妈呀!”

瘦土匪浑身一软,瘫软在地上。

只见一只身高超过两米五的怪物,一只爪子,死死掐住胖土匪的脖子,高高举起。

那怪物……

人身犬头。

身上长满了浓密的黄色毛发,青面獠牙,极为恐怖。

而那胖土匪,体重超过两百斤,身高也有一米八,此刻却如同孩童一般,被怪物提在手中,颈部受到压迫,手舞足蹈,呼吸不畅,脸色憋得通红。

纵然胖土匪已有一品武者实力,但所谓力从脚起,此刻悬空,哪里还有半分抵抗之地?

“妖怪!妖怪!”

瘦土匪看到这一幕。

三魂七魄,飞走大半。

靠山者,自古以来,便有无数山精野怪的传说。

他习得武艺,以为这些都是神鬼志异,吓人的故事罢了。

却不曾想,今日得见了真的“妖怪”。

瘦土匪脑中一片空白,胆气更是泄了三分,手脚并用,便打算逃走。

“汪!”

一道雷霆般的吼声传来。

瘦土匪一抬头。

却看到了一只神俊异常,威风凛凛,体态超一头小牛犊子的黄色獒犬,正眯着眼睛死死瞪着他。

喉咙处,还发出渗人的呜咽之声。

瘦土匪不敢动了。

他从黄色獒犬的眼神之中,读出了一句话——

他逃,就死。

很难想象。

这只畜牲,竟然还有如此通灵的眼神。

“咔嚓!”

林轩微微用力,捏断了胖土匪的脖子。

那胖土匪脖子呈不可思议角度弯曲,口中白沫滋生,脸色铁青,双眼一翻,气息全无。

“寻常一品武者,面对我这半妖神獒妖体,当真如同纸糊的一般。”

林轩心中暗道。

这是他第一次,化身成妖体杀人。

感觉……

人类武者,还真是脆弱啊!

林轩将胖土匪尸体一扔,一脚踩在瘦土匪胸膛,踩在脚下。

“大王饶命……大王饶命……”

“小人身患杨梅疮,天花,又有疟疾,霍乱傍身,身无三两肉,全是骨头,滋味着实不好……大王吃小人,只恐上吐下泻……”

瘦土匪面露惊恐之色,急忙开口求饶。

俨然是吓破了胆。

“本座问,你答,倘若有一句隐瞒,且将那厮的血肉,令你全部吃下!”

“尤其是肠子,你得舔干净。”

林轩冷哼一声,咧嘴,露出修长寒冷的犬齿。

吓得瘦土匪一个哆嗦。


“你们别忘记了,我看那李夫人,也是风韵犹存啊!”

“老子喜欢翻饺子皮,还喜欢吃饺子!”

……

一众土匪,平日里犯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生怕被官府抓住,大部分时间,都在帮中藏匿踪迹。

好不容易遇到砸窑的好机会,能够放松一下。

惶不论,这李家母女,大户人家,吃穿用度,皆为上品。

李夫人保养极好,颇有风韵。

李湘儿生得俏丽,桃花初长成。

皮肤白皙,白里透红,楚楚动人。

又是“母女花”,天然有兴奋度加持。

顿时让一众土匪化身饿狼。

“你们……梁成……李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李乡绅气得语不成句,浑身直哆嗦。

与此同时,他也颇为绝望。

在这种时候,他方才明白一个道理——

有钱无拳,无妄之灾。

“可恨,若我李家,有武者庇护,那该多好?”

李乡绅的心头,不由浮现出一个想法。

……

“轰!”

就在此刻。

祠堂屋顶,轰然作响。

瓦片翻飞,露出一个大洞。

一道人影,背生双翅,轰然落地。

一脚将梁成踩在脚下。

“哇!”

梁成口吐鲜血。

原本挨了三十鞭,尚未好全,此刻旧伤加新伤,顿时让梁成昏死过去。

“这是什么东西?怪物?”

“活脱脱一只大雕成精了!”

“妖怪啊!李家来了一只妖怪!”

众土匪看到林轩第二形态——金雕妖躯。

顿时吓得头皮发麻。

“杀!”

林轩冷冷吐出一个字。

裂风金雕——老金,悍然从空中落下,双翅一展,似有驾驭狂风之能,强大飓风,让众土匪,东倒西歪,站立不稳。身化一道金色流光,双翅羽毛隐隐泛着金属锐利,所过之处,见血封喉。

獒犬——老黄,从祠堂正门杀入,身子陡然暴涨,堪比牛犊,龇牙咧嘴,一口一个,狗爪一拍,一个土匪脑袋顿时被爪爆,狗嘴一咬,顿时咬断一人脖子。

“妖怪……带着两只怪物……快跑……快跑……”

原本还嚣张无比的土匪,此刻一个个都吓得魂不附体。

纵然,有些土匪,跟随着黑虎时日长了,学了一些五禽戏残篇,初入了武道。

但那又如何?

在林轩面前,不过就是体型大一点的蝼蚁罢了。

蝼蚁……

依旧是蝼蚁!

“噗嗤!”

“噗嗤!”

林轩身影如电如风,杀伐无度。

手中九环鬼头刀,染血奋战,原本寒气阴冷的刀身,此刻染上了血色,更显诡异。

古人云,十步杀一人。

林轩那是一步杀一人。

纵然不曾学过什么刀法,可凭林轩这妖躯之力。

随便一击,便是两千斤以上的气力,哪怕是刀背砸在人身上。

也让他挫骨扬灰,死生不知。

……

一炷香时间。

祠堂周围的土匪,全都死于非命。

林轩浑身染血,原本金色羽毛,也被猩红血染。

“神獒妖躯,嗅觉更为灵敏,耐力和恢复更强,适合正面搏杀。”

“金雕妖躯,则是速度更快,视觉更好,更有飞行之能。”

林轩脚踏数十人尸体,宛若地狱爬出来的魔神。

但此刻,魔神却在思索,自己这妖皇两种变化之间的区别。

“呕~”

“呕~”

一直到呕吐的声音,不断传来,这才打断了林轩的思绪……

李家一家三口,狂吐不已。

满脸惊恐。

若仅仅是尸体,倒也罢了。

毕竟,土匪杀入李府,所杀的人也不少。

李家三人,自然是见过尸体的。

但……

林轩残暴,大力出奇迹,被他所杀之人,哪有全尸?

而老金和老黄,更非人类。

在一狗一雕心中,根本没有仁义道德的束缚。

肠穿肚烂,头颅捏爆,残肢断臂,血流如注……

它们只求最快杀敌。


“我前世触摸的幡旗,竟然是大名鼎鼎的招妖幡……”

“莫不是神话传说之中,女娲娘娘采先天葫芦藤上的招妖葫芦,炼化而成的妖族至宝。”

“卷动招妖幡,唤来轩辕坟三妖,坏了商汤六百年气运!”

林轩心神俱震,恍然如梦。

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金手指,竟然是神话传说之中,妖祖女娲的神兵。

“女娲娘娘,似乎留这招妖幡为后手?而我,她唤我为道子。”

“道子为何意?娘娘,她是否在这个世界?”

“此界,和蓝星有什么关系?”

一连串的疑惑,涌上林轩心头。

然则,林轩层次,实在太低。

这些洪荒大神之事,信息量太少,仅凭眼下林轩的能耐,如何能够堪破因果?

“大盛武朝,有户籍之分,士农工商……阶级分明。”

“而猎户,乃是无土地之人,论户籍,算是民户,朝不保夕,还要承受苛捐赋税。”

“以我之能,若无金手指,如何能活得滋润?”

“武道苦海,争渡,争渡,谁人不是在这滚滚乱世之中争渡,搏一线生路?”

林轩倒也洒脱,既然想不明白,那索性不想了。

世道维艰,林轩哪有选择的权力?

猎户这等民户,最大的梦想,便是打到宝药,猎到宝兽,回乡置办几亩薄田,做个乡绅老爷大地主。

“人族晚辈林轩,叩见圣母娲皇。”

“蒙圣母看重,后生拼尽性命,也要搏出生机,亲自到圣母大人面前!”

林轩屏气凝神,面色恭敬,意识凝聚,化为真挚之声。

嗡!

招妖幡似乎听懂了林轩的话语,道韵流转,朵朵金莲绽放。

“善!”

恍恍惚惚,林轩似乎听到了一个空灵浩大而又缥缈的声音传来。

圣人一诺乾坤定,诸天万界鬼神惊。

招妖幡光芒凝聚,那幡布上,凝聚出文字。

「持招妖幡者为妖皇,妖皇可化妖族万千变化。」

「降服妖族,招妖幡即可凝聚封妖图腾,开启册封妖兵妖将,妖族本源融入封妖图腾,亦可开启妖皇全新神通。」

「招妖幡内,残有本源妖气,可开启妖皇神通“食气”;激活一枚封妖图腾,可统御妖族一名。」

「统御妖族,生者可封,死者亦活,可提升麾下妖族潜力,恢复伤势,妖皇可从麾下妖族之中,汲取造化,改易根骨肉身!」

妖皇神通!

林轩尚未反应过来。

顿觉识海翻腾,一股剧痛,使劲往里面钻。

那感觉……

便宛如有人用一柄烧红的刀子,生生捅了进去。

《淮南子·地形训》:食肉者勇敢而悍,食气者神明而寿,食谷者智能而夭,不食者不死而神。

食气!

汲取天地万物之气,窃取天地之灵气,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成仙化神,本就是逆天而行的窃天大道。

这食气之法,乃是神通,除却吞吐灵气之外,亦可食此界瘴气,蜃气。

“气盈丹田藏真意,道运周天化灵机。吸纳清气归心府,吐故纳新通玄理。”

“心守清静神自定,食气养元道不离。自然之息融身内,长生妙法在朝夕。”

林轩默念口诀,吐纳呼吸。

食气之神通运转周天。

但见林轩周围那原本浓郁的紫雾瘴气,此刻却好似遭遇了鲸吞海吸,源源不断,融入林轩的体内。

这对于旁人剧毒无比的山瘴,此刻却化为了丝丝缕缕的灵气,开始为林轩脱胎换骨。

那原本腐烂的肉身,此刻开始恢复,血肉重新生长。

人食五谷杂粮的杂质,也随之排出体外。

待林轩从入定状态结束。

有些茫然看着自己双手。

这一世的林轩,因为出身贫苦,饥一餐饱一餐,故此身高不足一米七。

但眼下袖子变短了一截,裤子也长了不少。

目测身高长到了一米八。

“神通者,果然神仙手段!”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压抑内心的兴奋。

造化逆天手段,实乃林某翻身的本钱!

大盛武朝,存有十万妖山,大城繁华之地,也尽量靠山靠海,借助物产发展。

然而这山瘴和海蜃,却阻拦了人族入夜寻宝。

对于拥有食气神通的林轩,意味着什么?

“十万妖山十万宝,四方沧海四方珍。”

“对别人而言,乃是莫大的危险,但对于林某而言,却是诸多宝藏,入吾私囊。”

林轩怦然心动,顿觉胸中有一股意气顿生,欲直抒胸臆。

“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倚。”

老人有言,诚不欺我!

“除了食气之外,妖皇果位,尚有封妖权柄。”

“封妖统御,可提升妖族血脉,治疗伤势……老黄!”

林轩念头一闪,急忙查看老黄状态。

这老黄……

那叫一个惨啊!

它本就身负重伤,此刻更是惨不忍睹。

七窍中鲜血汩汩流出,染红了身下的土地。

那原本矫健的狗腿已然折断,断裂处的皮肉翻卷,触目惊心。

而四周弥漫的瘴气无情地侵蚀着它的身躯,使得伤口不断恶化,腐烂的皮肉脱落,森森白骨赫然暴露在外。

林轩摸了摸老黄的鼻腔,死得不能再死了。

尸体也是拔凉拔凉的。

若非瘴气毒重,都可以考虑吃香肉了。

“晚了一步,不过,剑九黄啊,剑九黄……你想死,可没这么容易!”

林轩轻笑一声。

剑九黄,是老黄的名字。

有点中二。

妖皇权柄,封妖,统御麾下,死者复生,活者可降。

只要死的时间不长,妖皇便拥有决定妖族生死的权力。

“吾乃妖皇,细犬老黄,站起来!”

林轩伸出手,覆盖在老黄额头。

随着霸气的话语落下。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席卷而动,妖芒大放,神异光芒直冲九霄,激荡识海空间,摄人心魄。

一股股妖气,涌入到老黄体内。

“铮!”

老黄陡然睁开了眼睛。

在妖气的覆盖之下,老黄原本惨到没朋友的伤口,好似被人施展了时光倒流的法术一般,开始愈合。

即便是流出来已经干涸的血迹,此刻也开始回流。

半个时辰之后。

“汪汪汪!”

老黄起身,兴奋犬吠。

老黄原本苍老泛白的皮毛,此刻变得顺滑无比。

原本老黄的体长,不过一米多点。

此刻暴涨到了一米五。

看起来神俊无比。

跟一头小牛犊子一般。

“老黄……你倒是脱胎换骨了。”

“哪怕是蓝星上最大的狗品种之一的大丹犬,体长也不过一米一,你这算变异细犬了。”

林轩轻笑一声。

内心也是莫大欢喜。

老黄,是林家的功臣。

并且,优秀的猎犬,可叫“香犬”。

香犬又分为“低头香”和“抬头香”。

低头香,便如前世蓝星上的警犬和搜救犬,低头闻香,甄别气味,追踪脚印。

可若是遇到恶劣天气,或在河流内,便难以为继。

抬头香,依靠是残留在空中的气味闻香,其灵敏度和准确度远胜“低头香”。

这种猎犬,靠的是天赋,后天难以训练。

一头抬头香,在大盛,有市无价,乃是猎户至宝。

救活了老黄,不仅仅是情感上,也是为了日后探山寻宝。

“汪汪汪!”

老黄短暂惊愕过后,感受到原本苍老的身躯,重返年轻,且越发强壮。

尾巴不断摇晃,开心地上蹿下跳,还原地转起了圈圈。

「统御细犬剑九黄,妖皇根骨提升,禀赋提升,得天赋神通“闻香识途”。(闻香识途:一品,嗅觉大增,可闻百丈内气味)」

「妖皇:林轩」

「统御:细犬图腾(猛兽)」

「天赋神通:食气」

「妖皇变:第一变,细犬图腾,闻香识途,后续变化尚未开启」

林轩闭上眼睛。

他的识海激荡。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之上,原本有个黯淡无光混沌光圈,飞速凝聚,化为一只“细犬”图腾。

神异,蛮荒,玄妙。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的嗅觉,呈现数以百倍提升。

身处这荒山之中,方圆百丈之内。

杂草的青涩、泥土的腥气、野花的芬芳,还有那若有若无的动物气息。

种种味道纷至沓来,如同一幅立体的画卷清晰地呈现在他的脑海。

同时,林轩身为妖皇,竟然和老黄建立起了某种精神链接。

他能够感知老黄一些简单的情绪信息。

并且,能够翻阅老黄的记忆。

这天赋神通,着实有趣。

让林轩玩心四起。

“有了此术,便相当于拥有了雷达,紫雾山那所谓的天材地宝,又有几个能逃出林某五指山?”

“可惜……赵荀父子,杀了林某,还将林某的猎刀等物品夺走。”

“虽不惧怕山瘴,但山中野兽猛兽众多,若是大意深夜外出,恐怕成了盘中餐。”

林轩心思谨慎,并没有因为一时的奇遇而得意扬扬,反而是冷静分析。

“无妨!明日天亮,林某便给赵荀父子,一个惊喜!”

林轩冷笑一声,眼眸低沉,一抹杀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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