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黎芳的其他类型小说《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后续+完结》,由网络作家“分水小胖子”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林轩如获至宝,翻开武学秘籍。秘籍粗糙,字迹甚至都不工整,满满劣质之感。《地功拳》。林轩手指在嘴唇润了下,又翻到下一页,看得津津有味。或许是因为食气神通的关系,林轩不但肉身越发强大,就连记忆力也是大增。无论是看地功拳的呼吸法,亦或者是武学招式,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也就罢了,甚至偶尔脑海之中,灵光一闪,竟会涌现出诸多想法。“地功拳,南派广为流传的拳术之一,倒也算不得多珍贵。”“此拳,若是想要对敌,需要身子贴于地面,手掌仅作辅助支撑着地,较侧重于下肢动作的运用。”“也算是南拳中地趟动作最多、风格独特的拳种,更有女性技击的特征。”“正因如此,此拳极为不文雅,被人诟病,加上拳法较为基础,入不得大雅之堂,也被人称为‘疯狗拳’,耻于练习。”林轩合上...
《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后续+完结》精彩片段
林轩如获至宝,翻开武学秘籍。
秘籍粗糙,字迹甚至都不工整,满满劣质之感。
《地功拳》。
林轩手指在嘴唇润了下,又翻到下一页,看得津津有味。
或许是因为食气神通的关系,林轩不但肉身越发强大,就连记忆力也是大增。
无论是看地功拳的呼吸法,亦或者是武学招式,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也就罢了,甚至偶尔脑海之中,灵光一闪,竟会涌现出诸多想法。
“地功拳,南派广为流传的拳术之一,倒也算不得多珍贵。”
“此拳,若是想要对敌,需要身子贴于地面,手掌仅作辅助支撑着地,较侧重于下肢动作的运用。”
“也算是南拳中地趟动作最多、风格独特的拳种,更有女性技击的特征。”
“正因如此,此拳极为不文雅,被人诟病,加上拳法较为基础,入不得大雅之堂,也被人称为‘疯狗拳’,耻于练习。”
林轩合上地功拳的拳术秘籍,心中浮现出关于地功拳上记载的信息,不由暗自感慨。
毕竟,林轩目前所在,是个封建社会,哪怕是最底层的人,都尚且争三分脸面。
地功拳,又名“疯狗拳”,施展起来,状若疯狗,口中低沉发出“呜呜”之声,实在粗鄙不堪。
又有几人,真被逼上梁山,修行这种丢人武学?
同时,疯狗拳虽不入流,但毕竟是一门武学。
对修行者的根骨和悟性,也有一定要求。
癞皮狗倒是舍得下脸面,欲修这疯狗拳,但最终,却是不得入门。
“都被逼到这个份儿上了,林某还有什么选择么?”
“疯狗拳也好,地功拳也罢,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林轩倒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学一门武学,也就意味着自己能够提升实力,无论是在这个压迫的世界生存,亦或者是在山上求生,都大大增加了胜算。
林轩蹲在地上,双掌点在地面,腹中呼吸起伏,口鼻风声呼啸,渐渐化为呜咽之声,听起来,便好似恶犬低吟。
此乃地功呼吸法,林轩倒是更愿意称呼为疯狗呼吸法。
若是与人对敌,对方突然蹲下身子,学疯狗准备对你出手,一般人只怕吓都要吓死,惶不论和你相斗了。
除此之外,地功拳分为上、中、下三盘配合练习。
下盘以灵动为主,有狗闪一字马、灵犬插竿跳、美人照镜步、神犬独立等桩功,力求手脚并用,互相呼应。
中盘,善于步法上的立跪起伏,攻中蕴守,守中寓攻。
下盘和中盘,皆为上盘服务,讲究突然暴起,施展出三招腿法,一击必杀。
“挂勾腿又名犬跃扑击,勾住对方腿部,限制移动。”
“钻心腿又名狗猛冲顶,状若疯狗,一跃而起,腿击心宫,造成对方血液运行受阻。”
“回隐腿又名狗闪回躲,利用前两招掩护,隐秘出腿,暗藏杀机,或对会阴,或对咽喉,或对太阳穴……”
“力求一击必中,中之必死!”
林轩在地上,双目赤红,吐纳呼吸,灵活移动。
初期还有些生涩,但随着林轩逐渐练习,动作越来越娴熟。
含胸拨背,屈膝勾脚,伸缩交替,穿转巧速。
林轩很快便领悟到了这门武学的意境——
欲倒不带形,倒地下机行,踢打捆绑擒。
……
深夜。
林轩牵着老黄,潜入紫雾山之中。
在紫雾山中,林轩再度练习疯狗拳。
在家中虽能练习,但林轩担心动作太大,惊扰了父亲和月妹。
熟悉拳法要领之后,林轩便再也按捺不住,打算在山中,放手练拳。
“食气!”
林轩运转妖皇神通。
那山瘴之力,不断涌入林轩体内。
“呜呜呜!”
林轩趴在地上,口中低吼。
而后猛然一动。
挂钩,钻心,回隐!
疯狗三连击!
“砰砰砰!”
林轩踢出三招,腿风烈烈,噼里啪啦作响。
三脚猛然点在了一棵水桶粗细的树干上!
“砰!”
“咔嚓!”
那水桶粗细的树干,承受瞬间爆发力,难以支撑,拦腰而断!
林轩看到这一幕,微微错愕。
“食气神通,令我肉身大变,但缺了武学打法,故此,无论是斩杀赵荀父子,亦或者癞皮狗之流,都是以蛮打取胜。”
“但今日修了武学,顿觉周身气血澎湃,体内运转周天,周身气力,终于能百分百发挥出来了!”
“按照书上所言,一门武学,按照熟练度,可分四个境界——初窥门径,渐入佳境,登堂入室,炉火纯青。”
林轩回想起疯狗拳的拳法要义,喃喃说道:
“疯狗拳,修到初窥门径,招式娴熟,运转自如,形若其形。”
“渐入佳境,状如疯狗,神若其神。”
“登堂入室,形意真髓,周身气血搬运于一点爆发,可得二犬之力,力破五百斤,可断碗口粗细树干。”
“而我……”
林轩伸出手,抚摸因为自己三脚踢断的水桶粗细树干,不由瞠目结舌:
“以拳法精深论,我已入了第三境,登堂入室。”
“但我的登堂入室,强过寻常人太多,起码有五犬之力,足足强了一倍!”
“疯狗拳记载,这拳虽粗鄙,但也需水磨功夫,寻常武者,一年可入门第一境,五年可入第三境,十年可达第四境。”
“而我……不过修行了半日光景……便达到了常人需要五年方可踏足的第三境……这……”
月明星稀。
林轩坐在一块大石头上,陷入了沉思。
他回想起方才自己练武的点点滴滴,追寻感觉,想要找出原因。
“汪汪汪!”
一阵犬吠声传来。
老黄上蹿下跳,身影绰绰,长气力,通关节,定身形。
时而前扑,时而侧卧,连环扫腿、四面伡莲、古藤盘树……
一套疯狗拳,落在老黄身上,施展出来,如浑然天成。
真正做到了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虚虚实实,防不胜防。
三盘相互配合,灵活多变,上下起伏,刚柔相济。
“这是……”
林轩沉迷练武一晚上。
老黄在林轩身侧,闲来无聊,又通了灵智。
故此,老黄觉得这疯狗拳有趣,便也开始练习起来。
但老黄在疯狗拳这门武学上的天赋,绝非人族可比。
略微出手,便是拳法上限。
林轩闭上眼睛。
通过精神链接,他仿若化身了老黄,老黄在练习疯狗拳,他也在练习疯狗拳,并且,老黄的武道领悟,直接作用在林轩身上。
这一刻,他即是狗,狗即是他。
不分彼此!
“原来如此,疯狗拳,以仿疯狗恶犬出击为真意,但论疯狗拳,人的天赋即便再高,又怎么可能比得过真正的狗?”
“而我则是不同,我身为妖皇,与麾下封妖同为一体,这也意味着……”
“我修行形意武学,事半功倍,论之天赋,煌煌天下,只怕无人能比肩我,前提是……”
“我的封妖,足够多!”
林轩眼神灼灼,仰天长啸,神情振奋!
疯狗呼吸法自行运转,气浪滚滚,经久不息,周身气血呼啸如龙。
识海之中。
招妖幡文字流转,鎏金大字再度浮现——
「妖皇林轩,修武道,踏超凡,拜入一品气血境,再得一枚封妖图腾!」
临川县,管辖周边九个村子。
无论是务农的农户,亦或者林家这种属于民户的猎户。
有了收获。
都会去县里售卖,补贴家用。
县里有坊市。
坊市之中,有专门划分给村里人售卖物品的区域。
例如,卖鱼的渔栏。
卖山货的野栏。
……
当然,若有些关系,也能直接卖给客栈酒楼,药堂等地。
林家可没有这层关系。
林轩陪父亲跑过几日,自然熟门熟路。
而林铮告诫的话语,也深得林轩心思。
七两山参,足以让人动歪心思。
“爹,听闻七两参,八两宝。这参,不留着给你补身子?”
林轩开口问道。
林铮笑着摇了摇头:
“放心,爹心中有数,伤筋动骨一百天,爹这腿,其实没大事儿。”
“但短时间,上不了山,棒槌补的是气血,对我这情况无用。”
“还不如卖了换钱……”
林轩闻言,沉默了一会儿,而后点了点头。
这倒也不是林轩绝情。
他爹这情况,确实不如买一些壮骨的药来得好使。
“赵荀那王八蛋的事情,你不用操心,明日我会去处理。”
“你既然有当走山客的天赋,那多熟悉刀,多摸摸弓,万万不可怠慢了,练时多流汗,山上少流血。”
“咱们这个家,接下来老长一段时间,只怕都要靠你了。”
林铮抽着旱烟,感慨说道。
“放心吧,孩儿觉得自己,现在壮得能打死一头牛!”
林轩笑着对林铮挥了挥拳头。
“臭小子。”
林铮眯起了眼睛。
这意气风发的模样……
和老大,真像啊。
……
林轩和父亲谈了几句。
便到后厨,帮衬着妹妹。
野鸡割喉放血,置入滚烫开水之中,而后拔毛。
切成小块,配合菌子一起煮。
“烧这么多水……咱家柴火不多了啊……”
“少些盐……金贵着呢……”
林月一边喋喋不休,指责林轩铺张浪费,一边忍不住擦嘴角。
贫苦人家,自然要拮据些。
以前林铮还能上山,日子还好过些。
现在,林铮看腿便花费不少,又断了生计,自然要精打细算。
柴米油盐催人愁,囊中羞涩度春秋。
这柴,可是第一位的。
烧水都是奢望。
“月妹,不是和你说了吗?”
“你二哥我……天生就是当走山客的料,迟早赚大钱,当老爷。”
林轩笑着安慰说道。
“还老爷?你就一败家子!你上过私塾,也算是村里少有,有学问的人,不知道老话讲,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么?”
林月大大方方,给了林轩一个白眼,摆出了妹妹的架势。
“这理儿不对。”
“老话说,吃啥补啥。所以咱们要成人上人,怎么能吃苦?那得吃人才行啊!”
林轩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容,张嘴就来。
“你……你……”
林月被怼得哑口无言。
她虽不蠢,但如何是林轩这种拥有两世经验的妖孽对手?
更何况,林轩这个论点,乃是出自于前世哲学圣地——弱智吧,之中的著名论点。
林月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反驳的话,只能气鼓鼓开始张罗吃的。
林轩懒得理会这个口是心非的妹妹。
“可惜啊,没有料酒,也没姜、八角、桂皮等东西。”
“野鸡肉紧实鲜美,不可多得,但野味嘛,多少有些膻,如果有料酒焯一下就更好了。”
“再加点粉条,那滋味,堪称一绝!”
林轩心里暗暗感慨。
一大盆“野鸡炖蘑菇”。
一碗野菜团子,一碗土豆。
配上主食则是糙米。
林家三人,那叫吃的一个香啊!
“咋这么会吃,给我留点儿啊!”
林月叫苦不迭。
林轩也发现。
自从自己开启妖皇天赋神通“食气”之法后。
肉身强壮不少,同时饭量也是大增。
一人吃了三四个壮汉的饭量。
气的林月,筷子都哆嗦了。
明月朗朗,清风习习,一家,三人,各有两三心事。
四盘小碟,说着农家五六趣事,忧着世俗七八烦恼。
人间美食,家中烟火,不过如此。
……
农家人睡得早。
林铮和林月,父女二人都准备休息了。
而林轩则是趁着二人睡下,偷偷带着老黄,离开家里。
一人一狗,一路狂奔。
趁着夜色,再入紫雾山。
山间寂静。
又有猛兽,喜夜间行动。
林轩眼下实力不足,倒也没有大张旗鼓,打草惊蛇。
一举一动,都透露出谨慎。
“老黄,记住味道了么?这就是棒槌的味道。”
“咱们分头行动,一旦有发现,立刻通知我!”
林轩拍了拍老黄的脑门。
出门的时候,林轩让老黄好好记住了棒槌的模样和气味。
那七两棒槌,林轩没有在紫雾山拿出来。
山间野兽,五感敏锐。
若是闻到药香,循着味儿来。
那就麻烦了。
至于七两二叶山参,对眼下的林轩而言,太过珍贵。
林轩则是发现了招妖幡一个绝妙的功能——
储物。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幡面虽不大,却能容纳死物。
催动招妖幡,泥丸宫之中激荡妖芒,笼罩心意所指之物,即可落在幡上。
可惜的是……
眼下这招妖幡,面积不大,所纳之物,自也不能太大。
藏物纳宝,倒是绝佳。
老黄,眼下身为招妖幡的封妖图腾,“闻香识途”天赋神通,厉害得紧。
林轩身为妖皇,得之麾下封妖天赋神通,也可以此寻宝。
一人一狗,记下了山参味道,寻宝之能,事半功倍。
“我虽不惧瘴气,但夜间依旧危机四伏,蛇虫鼠蚁,豺狼虎豹。”
“招妖幡虽然厉害,但除却天赋神通,我也就比寻常人强壮些。”
“得抓紧成为武者,掌握超凡,方是王道。”
林轩一边小心翼翼搜寻山参,一边心中暗道。
穷苦人家,欲求武道,颇为艰难。
但好歹……
有些希望。
可若是一旦成为武者,便是百姓口中的“老爷”。
情况也会改善不少。
林轩在山中寻宝,运转食气神通,一晚上下来,哪怕彻夜不眠,竟不觉有丝毫疲惫。
也算是发现了自身金手指的另外一个妙用。
只不过,这个妙用,有肝帝之嫌。
“六两一株,四两两株……”
在一人一狗一晚上的努力下,战果颇丰。
运气似乎算不得太好。
并无采到二叶七两的山参。
林轩放弃了太小的山参,并没绝了棒槌的户。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
这是走山客的规矩,林轩耳濡目染,万物当留一线生机。
林某人也懂竭泽而渔的道理。
“紫雾山的棒槌倒是不少,不过,放山是个精细的活计儿……”
“老黄能寻棒槌,却难完好挖出棒槌。”
“这事儿,还需合计。”
林轩将这些山货,纳入招妖幡,心中思量。
有“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加持,一人一狗,寻山参倒是极快。
但放山的过程,细致而又烦琐,耗费了林轩不少时间。
可若是心急,破了参的品相,那就价值大打折扣。
旭日东升,东曦既驾。
天边亮起了一抹鱼肚白。
“老黄,该走了。”
林轩望着下山的路。
八月廿一,甲辰年,癸酉月,庚寅日。
喜神东北,财神正北,福神正南。
黄道吉日,合该林某发财!
杀人,放火,劫掠……
欢笑声,叫骂声,抱怨之声。
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李府。
七八个土匪,将李乡绅一家,困在了祠堂。
李乡绅面色煞白,身子如同筛子一般不断颤抖,但依旧咬牙,死死护着家眷。
在李乡绅的背后,有李夫人,也有李乡绅的女儿,李湘儿。
都是妇道人家,看到这般场面,早就吓得魂不附体。
李湘儿掩面大哭。
李夫人则是将李湘儿护在怀中。
“李府之中,值钱的东西,你们尽数可以搬走……”
“但不可伤害李某家人,此事,李某早已与你们约法三章。”
“眼下,尔等这是要背信弃义?”
李乡绅尽管心中害怕,但依旧强行稳定心神,开口对着面前的土匪喝道。
李乡绅颇有家资,但毕竟,大部分的武者,都聚集在临川县。
纵然李乡绅有钱,可李府所聘用之人,至多也就是气血过人,习得一些架势的汉子罢了。
野马帮在黑虎带领下,练过武的强者不少。
哪怕是普通土匪,那也是刀口沾过血,杀过人的猛人。
李府能坚持到现在,也算是祖宗庇佑了。
“李乡绅,李老爷……咱可是好好和你说了……”
“听说你们家,也不仅仅只有表面这些银子。你心思偷,脑子活,我们都是穷人,你老善心大发,接济我们一番,难道不好么?”
有土匪狞笑,提起砍刀,在手中不断摸索,摩擦。
“李某是个生意人,支撑府上开销,已是颇为勉强,哪里还有什么浮财存下?”
“盗亦有道,尔等都是英雄好汉,府上之物,任尔等挑选便是。”
李乡绅识人无数,哪里不知晓这些土匪的贪欲。
面对土匪责问,李乡绅一口回绝,头摇晃得拨浪鼓一般。
此事若是承认,轻则李乡绅再无东山再起可能,重则土匪贪心不足,怀疑李乡绅藏有更多钱财,以致于二者心中生疑,那李家能活下来之人,能有几人?
“放屁!诸位英雄,休得听他诓骗!”
“此人手段狠辣,城府极深,我跟随他多年,自然知晓他狡兔三窟。”
“府上财物虽是不少,但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待这老鬼松了口,诸位英雄,方可满载而归啊!”
听到李乡绅话语,有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
指着李乡绅的鼻子大骂,将“狗仗人势”四个大字,表现得淋漓尽致。
“梁成!你吃住在李某府上这么多年?李某可曾亏待过你分毫?你那良心,莫不是被狗给吃了?”
李乡绅看到梁成出来倒戈相向,气的胸膛不断起伏。
“良心?哎呦!”
“好一个良心啊,姓李的,凭你……也配和老子讲良心二字?”
“难不成你忘了?先前,你为了巴结林家,狠狠抽了老子三十鞭啊……寒冬腊月,老子侥幸没死,但这心里,这股气,却是怎么也咽不下去!”
梁成咬牙切齿,双目赤红充血,怒视着李乡绅,一边言语,牙关还紧紧咬住,观其模样,似乎恨不得将李乡绅挫骨扬灰,生吞活剥。
“混蛋,叛徒,早知道,就应该打死你!”
饶是李乡绅识人无数,但也没有想到,梁成的心胸竟然如此狭小。
若是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一绝后患。
“诸位好汉,那李湘儿,年方二八,那叫一个润啊……”
“咱们一起上,让她尝一尝当女人的美妙……如何啊?”
梁成的一双眸子,透露出丝丝淫邪和猥琐。
舔了舔嘴唇。
看得李湘脸色煞白,满脸惊恐。
“好润的女娃啊……老子就喜欢这种大家闺秀……”
“外表文雅,实则淫贱至极。”
林铮弹了弹旱烟杆,当机立断道。
“二哥,你……你不走么?”
林月看向林轩,眼神之中,满是担忧问道。
林轩摇了摇头,而后笑道:
“这次野马帮来袭,我自有算计,若是成功,造化无量。”
林月皱眉,轻咬朱唇:
“可是……可是……”
林铮咳嗽一声,打断林月道:
“你二哥是什么人,你还不知晓么?小女儿态,优柔寡断,你又帮不上忙。”
林铮斥责林月几声,而后深深看向林轩:
“老二,其他老头子也不说了,但你记住,谋而后动,万不可冒险。如同狩猎,轻易莫出,出之雷击,一击即中,中之必死。”
林轩深以为然,点头:
“死道友不死贫道,孩儿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林铮年岁虽大,又是乡野猎户,但这话语之中,却蕴含质朴的哲理。
林月抿了抿唇,喃喃道:
“二哥,这土匪来袭的消息,不告诉乡亲么?”
林轩没有回话。
倒是林铮蹙眉,低声呵斥:
“这些乡亲,你以为是什么好人?”
“最近走得近了,装出和善,乃是因为二郎眼下高不可攀。”
“若是你落魄了,只怕背地里,不知如何取笑你,昔日他们跟在黎村长后面,便是眼红我林家有挣钱的本事。”
“况且……”
林铮拉长了声音,意味深长道:
“若是黎村一空,动静太大,势必被其他村子发现,打草惊蛇。”
“二郎心中的谋划,只怕要落空。”
林轩不由高看自己老爹一眼。
这般人物,眼睫毛都是空的,心思城府,更是深得让人不寒而栗。
“此事过后,或许我再遇上难事,可与父亲商量一二。”
林轩此刻明白了,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妙处。
可惜,家里三个人,一只老狐狸,一只小狐狸,唯有林月这个小白兔。
好在老狐狸眼下歇着,能管住小白兔。
要不然,林轩还真要被林月给蠢哭咯!
林月漠然。
似乎想起了林铮害了腿之后,黎村人的白眼。
“那我去收拾行李。”
林月起身而去。
次日。
天色微亮。
三人便上路。
这个时候,林轩发现,自家老父亲,虽然拄着拐杖,但赶路的速度,却丝毫不慢。
就连林月这四肢健全之人,都赶不上林铮。
“父亲,你这腿……”
“好了七八成了,虽上不得山,但倒也不至于拖后腿。多亏了你的药啊!平日里,藏着一些,万一派上用场呢?”
林铮咧开大黄牙一笑:
“昔年我装死,可骗过了黑瞎子,然后猎了一套黑皮。”
老狐狸!
林轩翻了一个白眼。
他以为只有他喜欢藏底牌。
不曾想。
林铮才是此道老祖宗。
……
入城。
三人缴纳了四百五十文入城税。
入城税,单价上,比之前高了五十文。
而后,林轩又挑了一间靠近逐鹿堂的高档客栈。
两个厢房,每日需要五钱白银。
林轩缴了五日,共计二两五钱。
掌柜和店小二,那叫服务周到啊!
林轩又给林月留了五两银,用作平日吃穿用度。
“父亲,这块令牌你留着,倘若……城中有什么麻烦,去逐鹿堂寻猎弓院石忠。”
“他是我义兄,不会推辞。”
林轩又留下逐鹿亲眷令和二十两白银,递给林铮。
“好!”
林铮收下,将之藏在裤腰带深处。
逐鹿亲眷令是敲门砖,而二十两才是托人办事的酬金。
石忠帮了林轩,已经够多了。
以情为事,难以为继。
以利相缚,方得久长。
石忠虽为人重情重义,但林轩依旧想得深远。
情分这东西,终究会耗尽。
林铮和林月,住在城中,这终究是林轩难以掌控的地方。
心中却不忿,偏偏又不敢发泄得罪。
那之前得罪林家的黎家的下场,村里人可是看在眼里。
“诸位莫怪,喝酒,吃肉……酒管够,肉管饱!”
“我家二郎,便是这般性子,还有七日,便要在逐鹿堂之中修行。”
林铮笑呵呵端起酒杯,替林轩说几句场面话。
人若是站到一定高度,就连放个屁,都是香的。
以往林轩这般作态,定让农村人背后戳脊梁骨,觉得熬得没边儿。
但眼下林轩成了武者老爷。
哪怕是臭脚,众人也得捧。
“二郎如此勤勉,怪不得能成武者老爷啊!”
“是啊,我家那娃娃,有二郎一成,我后半辈子,就不愁咯!”
“二郎可是能够搏杀六百斤野猪王的猛人,老天爷赏饭吃,天生的走山客啊!”
林家之中,一片其乐融融之景。
更有甚者,探探林铮口风,打算和林铮结为亲家。
但林铮滴水不漏,笑着拒绝。
……
三日后。
林轩和老黄,一人一狗,演练疯狗拳。
待敛气收功,林轩双眸精光熠熠,太阳穴也微微鼓起。
“一品巅峰了,周身十成气血,尽数搬运。”
“自身气力,也突破了九犬之力的极限,可谓十犬。”
“超两千斤的力量,远胜于同境武者……若是我再化身为半妖獒犬……”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面露兴奋之色。
这三日,林轩鲜有回家。
这个世界,毒山恶海,入夜大凶。
但也有走山客,为争一线生机,入夜了,就在山脚下歇息。
次日尽早入山。
故此林轩鲜有回家,倒是没有被人怀疑。
三日食气,林轩修为大增。
唯一可惜的是。
这紫雾山,毕竟是一座小山,三日来,林轩虽有收获,却再也没有寻到猪宝这种神物。
“汪汪汪!”
老黄突然对着林轩叫唤两声。
“有人……是从山南过来的?”
林轩读懂了老黄的意思,蹙眉。
而后稳定心神,施展“闻香识途”。
诸多气味,涌入鼻腔之中。
汗腥味……血腥味……
“这二人,恐手里有人命,气血旺盛不俗,皆为一品之中高手。”
“老黄,走!”
林轩闻到山南来人身上的血腥味,分明是人血,心中一沉,一人一狗,潜伏身形,向着山南来人靠近……
紫雾山。
一山分南北。
山北,便是黎村。
而山南,则是其他村子。
诸如林轩在示众榜之中,所见被土匪所灭的元村,便是山南。
林轩尚且没有往山南探索。
听闻山南之地,土匪横行。
这些土匪,在官府面前,自然是一帮乌合之众。
但这些土匪,颇为狡猾,仗着紫雾山等山险,藏匿身形,极为难抓。
例如临川县在紫雾山山北,这些土匪眼线布在山北村落,一旦临川县衙役前来捉拿,待翻过紫雾山,这些土匪,早已化整为零,下落不明。
而衙役一走,土匪又啸聚成群,打家劫舍。
“是土匪……野马帮……”
林轩蹲在一棵大树上,居高临下,看到了两个土匪。
这两个土匪,身上披着兽衣,背上背着砍刀,一胖一瘦,满脸煞气。
胸口右侧,纹着“野马”二字。
“听闻山南几个村落,已经遭野马帮洗劫一空,眼下这绺子出现在山北,莫不是……要对山北村落下手?”
林轩心念一动,眉头皱了起来。
这段时间,官府苛捐杂税日益繁重。
卖儿鬻女之人也有。
这也导致不少人,不堪重负,落草为寇,加入了土匪窝。
林轩本为走山客,自然知晓一些圈里情况。
入冬之后,山中山货少了不少,不少猎户好手,听闻都成了绺子,讨一口饭吃。
林轩闻言,知晓山中之事,只恐瞒不住林铮。
林轩取出包裹。
逐一打开。
露出了赵荀父子的衣物。
“这……”
林铮眸光闪烁。
“父亲,我寻到了一株七两山参,那赵荀父子,见利起心。”
“背后对我下黑手,将我勒死于真人庙。”
“就连老黄,也被他们差点打死。”
林轩眯起了眼睛,语气平静,叙述此间过程。
但这些话,落在了林铮和林月的耳中,却顿觉心惊肉跳,喉头干涸。
“因天色渐晚,他们怕山中瘴气,故此先行下山。”
“却不知,我福大命大,和老黄得食了庙中一枚红色朱果,伤势痊愈,身子骨也强悍了不少。”
“次日,我埋伏在放山之地……”
林轩没有继续说下去,伸出手,做了一个砍头的动作。
林铮父女二人,看着林轩,面露惊色。
他们从来没有想过。
林轩,家中最小的儿子,历来受宠。
却不曾想,眼下做出了杀人的举动。
“这赵荀父子,未免太过歹毒了一点吧?”
林月咬牙切齿,恨意顿生,不过一想到二人生死,林月抿了抿嘴唇,又开口说道:“只不过,这杀人之举……会不会……太过了?”
“砰砰砰!”
林铮将旱烟再度敲击炕头,冷哼一声说道:“过什么?”
“山中凶恶,财帛动人心,若是老二不杀他们,他们知晓老二没死,依旧会想办法杀了老二。”
“一旦东窗事发,那赵家父子,便是所有走山客的公敌。”
老爷子毕竟是老猎户。
刀与火,见了不知多少。
心肠,也比林月这等女儿家更冷一些。
“这个赵荀,当年和村里老猎户学艺之时,便做过此类事情。”
“被我教训了一顿……这么多年,他口碑不错,我还寻思他改了……”
“如此看来,还是因为这利益不够大啊!”
“心不狠,站不稳。”
林铮蹙眉,似有些自责。
毕竟,林轩跟着赵荀上山,他没有阻止。
还好现在结果不错,若是一不小心走岔了。
那他林家,就绝后了。
“对了,二哥,你这是吃了什么果子?竟然如此神异?”
林月对林轩口中,那误食的果子,更为感兴趣。
“我也不知晓啊,当时昏迷苏醒,昏昏沉沉,就看到一枚朱果,还有宝光流动,权当死马当活马医,就没想太多。”
林轩编瞎话,张嘴就来,脸不红,心不跳。
一旁的老黄,露出了鄙夷的眼神。
“这般奇遇……和县城里说书的一般……”
林月美眸之中,星星点点,颇为向往。
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纪。
对这等神秘事情,抵抗力降低。
“山中多宝,哪怕是我也认不全,得遇如此神果,这是老二的福分。”
林铮补充说道。
大盛武朝,山泽湖海,入夜便成了害人的魔神。
但同时。
蕴含的造化也是无尽。
有人一步登天,摘得宝药,成为武者老爷,也是常有之事。
哪怕是林铮这种老走山客,眼皮下都是空的,也认不全区区紫雾山的宝贝。
奇遇之事,若是有规律,哪还会有这么多穷苦人家?
“父亲,按照山里的规矩,我还是取走了他们的衣物。”
林轩捧起赵荀父子的衣物。
“嗯。”
林铮深深看了林轩一眼,似在感触,似有惊讶:“山里的事情,谁也说不好,人死如灯灭,连个对峙的机会也没。”
“那赵荀父子,虽无直系,但也有偏远亲戚。”
“若是如实交代,只怕有人闹事,对我林家名声不好,眼下取回了衣物,便说这二人被恶狼咬死便是了。”
“至于……赵荀的猎刀和猎弓,你大可留着,毕竟,若无你,他们连个衣冠冢都立不起来。”
林轩点了点头。
山里,自然有山里的规矩。
走山客有相帮之责。
林轩对待赵荀这种恶人,自然没有这么好心。
之所以取回衣物,也是这一层的考虑。
人杀了便杀了,没必要再给自己抖威风,惹下麻烦。
恶狼所杀,和林某有何相干?
林某可是冒死取回赵家衣物,助其立衣冠冢的大好人啊!
“你似乎变得……成熟了。”
林铮吐出一口浓烟,意味深长地说道。
“所谓,经死劫而性情殊,孩儿在阎王爷那里打了个转,换了个人回来了呗!”
林轩对家人这点疑惑,早有应对之策。
这些说辞,回家之前,已经打过数十遍腹稿。
这话倒是没有让林铮父女怀疑。
古语有云,劫后重生,心性易改。
这事儿,倒也不罕见。
村里便有人,从野兽口中逃生,性情大变。
只不过,大部分都是变得胆小,甚至愚钝。
如林轩这种,变得聪慧的,却是极为少见。
“呵呵,送你上了几年私塾,倒是把你能的……和你老子咬文嚼字儿!”
林铮笑骂一声。
但声音之中,却是充满了欣慰。
孩子,长大了。
而他,老了。
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
这个家,日后要老二做主了。
老二性格变得沉稳,城府也深了,对于走山客来说,却是天大的保命神通。
怀柔等若怀雷,太仁慈的人,都已经成为大山的养分了。
“哎呀!二哥!方才没瞧见……这……”
“这些,都是你打的么?”
林月突然一声尖叫,蹲下身子,看着老黄身上背着的猎物。
老黄那狗脸一黑。
这都老半晌儿了,才看到么?
你们林家的人一双招子(眼睛),都是摆设么?
六只野兔,五只野鸡。
都被麻绳捆着。
鲜活得很。
林铮也是村里有名的猎户,野兔,野鸡之流,自然也猎过不少。
但哪怕运道不错,一日打个三五只野兔野鸡,也算是好日子。
更多时候,却是空手而归。
哪里有日日有收成的时候?
但林轩第一次入山,山货便如此多,这让林月有些惊喜。
“咕噜!咕噜!”
林月喉头生津,不断吞咽口水。
自从林铮害了腿,上不得山,林月已经有好几日,没有开过荤腥了,五脏庙唱起了空城计,一点儿油水都没。
“赶山,走山……我发现,我好像在当走山客这件事上,颇有天赋啊!”
林轩摸了摸后脑,胡诌了一个借口。
林铮展露出笑容。
林月则是惊喜,又对自家二哥,蒙上了一种崇拜的目光。
首次上山,收获如此多山货。
一只两只,可能是运气。
但这么多……
或许。
林家老二,真的在走山一途,有天赋吧!
“咱老林是打猎的好手,儿子自然随了老子,见怪不怪,宰只野鸡,大家开开荤!”
“厨房里,还有些菌子,整个野鸡炖蘑菇吃。”
林铮咳嗽一声道。
“好嘞!”
林月得了令,提着一只可怜巴巴的野鸡,一溜儿跑了。
林铮抬起头,看着林轩,突然问道:“七两二叶棒槌给我看看!”
林轩从怀中取出包裹住的二叶山参,递给林铮。
林铮看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处理得不错,品相也极佳。”
“去县里坊市的路,你还记得吧?”
林轩长在猎户家,自然记得,当下点头。
“明日,将那七两二叶棒槌卖了,记住!”
“天未亮便去,用今日的山货做掩护,把嘴的门栓给老子扣死咯!”
金雕哀嚎一声,锋利的长喙之中,吐出一口鲜血。
三阶猛兽和二阶猛兽之间,差距也是极大。
金雕纵然是想要偷袭,趁其不备,掳走灵蛇藤,也是近乎不可能。
金雕还想贪心一把。
爪子不肯放开灵蛇藤。
“嘶嘶!”
蛇王纵身一跃,身子如同弓箭离弦一般,张开血盆大口,向着金雕咬去。
金雕犹豫再三,最终无奈,松开了爪子。
抬腿一蹬,在蛇王的头上,留下了数道血痕。
蛇王吃痛,速度不由一慢。
蛇口撕下了金雕部分血肉,羽毛翻飞。
“啾啾!”
金雕吃痛,外伤内伤,伤势严重,强提着一口气,向着远处飞去。
但却飞不得太高。
那蛇王吃痛,暴怒无比。
身子一动,跃入蛇心潭之中,向着金雕追击而来。
金雕在半空之中,上下翻飞,忽高忽低,俨然要支撑不住。
若是落在地上,那便难逃葬身蛇口。
“啾啾!”
一声悲鸣传来。
金雕吐血。
眼神之中,满是悲怆之色。
从空中一头栽下。
蛇王张开血盆大口,锋利的獠牙吐出,看这只金雕,如同看一只任由其吞噬的公鸡。
千钧一发!
“吼!”
一道怒吼之声传来。
林轩从侧翼杀出,腿法残影,如风而动,挂钩腿!钻心腿!回隐腿!
瞬间动若雷霆!
只见其猛然抬腿,腿影如电,携两千斤之力而出。
风声骤起,似有獒犬咆哮之威。
一腿既出,气势磅礴,那蛇王未及反应,中其一击,命中七寸。
蛇王气血震荡,庞大的已被震退数丈。
林轩伸手一接,将金雕抱在怀中!
蛇王大怒。
正欲追击!
忽觉一股剧痛传来。
一转头,却看到一只黄毛飘逸的獒犬,死死咬住蛇尾!
饶是蛇王力量恐怖,竟然一时,挥不动尾巴。
“老黄,风紧!扯呼!”
林轩得手,长啸一声。
一人一犬,撒腿就跑……
那蛇王万万没有想到。
竟然会遭遇一只怪物和一条狗的偷袭。
大意之下,那原本囊中之物的金雕血肉,失之交臂。
“嘶嘶嘶!”
蛇王暴怒,上半身,直立而起。
身躯游动。
若一道棕色闪电,向着林轩和老黄追去。
呼呼呼!
林轩感觉周围风声大作。
通过闻香识途,哪怕不回头,林轩也能感觉到那一股子蛇腥味,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这畜生,真特么快!”
林轩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好在现在的林轩,是以神獒妖躯状态。
若是人类形态,实在难以想象,如何在三阶猛兽之下逃命!
“汪汪!”
老黄咆哮两声。
“闭嘴!”
林轩呵斥一声。
通过精神链接,他能够感知到老黄的意思——
老黄想自己留下断后。
老黄是林轩的战友,林轩如何会将它抛下?
转眼间,一人一犬,踏足来时的幽谷。
“大王!大王!”
那土匪张山,看到林轩惊恐大喊。
此刻的张山,被林轩束缚住手脚,正倒在幽谷之中。
“张山……对不住了!下辈子,可别当个恶人了!”
林轩叹息一声。
张山面露惊恐。
却看到林轩提起张山,抬臂一挥。
风声呼啸!
“啊!”
那张山落在蛇王面前。
蛇王张开大口,一口将张山吞入腹中。
正是这样一个间隙。
林轩和老黄,已经逃出幽谷,穿过白雾瘴气。
那蛇王虽心里恨得紧,但刚刚吞下张山这么一个大活人。
终究是行动不便,速度也没之前那般敏捷。
吐了吐蛇信,而后悠哉游哉,向着蛇心岛而去。
……
“呼!”
林轩逃出生天,吐出一口气。
对于借蛇王之手,杀了张山。
林轩并没有半点愧疚。
按照野栏的规矩——
进四出六
十成的价格,要出六成给官府。
这六成,名目极多。
一成“市肆门摊税”,一成“山泽税”,一成“市税”,一成“经制钱税”……
林轩到手,仅仅只有四成。
若是再加上入城所缴纳的一百文,林轩少得可怜。
“其他我倒是能忍,但这山泽税,实在难以忍受。”
“大盛武朝,山川湖泽,虽名义上归于大盛管辖,但因为山瘴和海蜃的关系,危险系数高,开发极为有限……”
“连老天爷的恩典,都要收税,这……吃干抹净的相道,未免太难看了一些。”
林轩捏着到手的六两银子,还有一堆税票,心里的火气是无论如何压制不住。
“那马三,出了坊市,便需要缴纳十二两,自己仅仅能得八两。”
“不过,马三虽然年轻,但走山比我早,想来日积月累,有所积蓄,这才能够凑齐二十两的摸骨费用。”
林轩摇了摇头,不愿再去多想。
各有各的活法。
他很难评价。
但对于林轩而言,这税收太重了。
他得想个其他的办法。
比如。
日后这山货,直接卖给李乡绅。
林轩又去药堂,给林铮抓了一副壮骨的中药,然后又去买了一些蜜饯,糖炒栗子,酥糖等小吃。
耗费了两百文。
而后离开临川县。
“欲要成为武者,得凑齐二十两。”
“而官府苛捐杂税太厉害,得寻个其他门路。”
“但今日进城,结交了石忠,以我上辈子观人的经验来看,此人不像是两面三刀之人,还给了我一枚令牌,或许下次入城,他能助我。”
“不管怎么说,还得入山。”
林轩一边赶路,心里一边沉思。
……
黎村。
林家。
林轩刚到村口,便听到陈叔喊他:
“林二郎,你快回家看看吧……方才我看到癞皮狗,带着几个人,向你们家方向去了……”
“听说你爹之前,为了你的事情,欠了他钱。哎,癞皮狗的羊羔利,哪里是这么好借的……”
陈叔拉着林轩,絮絮叨叨。
说话有些漏风和哆嗦。
但上了年纪的人,又特别爱说话。
什么?!
林轩心头一惊。
癞皮狗,本名赖天霸,是黎村附近的恶霸。
平日里,横行霸道,鱼肉乡里,故此,私底下被人称为“癞皮狗”。
黎村以及黎村周围几个村子的人,谁没有被他勒索过,哪家寡妇没有被他调戏过?
谈论起癞皮狗,几乎所有人都恨得牙痒痒。
奈何,这癞皮狗啸聚了一些狐朋狗友,平日里,狗仗人势,所以无人敢惹他。
据说,这癞皮狗虽然可恶,但偏偏祖坟冒烟,得了高人指点,在黎村周围几个村,做起了羊羔利的生意。
天公瞎了眼睛。
官府最近的赋税越来越高,这也导致了癞皮狗的生意,越来越好,积累的钱财颇为不菲。
“我爹问癞皮狗借过钱?此事……我怎不知晓?”
“九出十三归,十成本金,到你手只有九成,月息连本带利,要还十三成。哎!老林啊,你聪明一世,眼下怎这般糊涂?”
林轩心里暗骂,也顾不上絮絮叨叨的陈叔,快步向着家中跑去。
林家。
锅碗瓢盆摔了一地。
林月坐在门槛上,抹着眼泪,身边还放着一把锄头。
林铮在林月身边,拄着拐杖,抽着旱烟。
老黄则是趴在地上晒太阳。
“爹,月妹,癞皮狗来了?什么事情?”
林轩踏入院子中,看到这场面,先是松了一口气,而后又追问道。
林月哭哭啼啼,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看到林轩来了。
也不知道是心中的委屈爆发,还是有了些许安全感,一把抱住了林轩,嚎啕大哭起来。
“呜呜呜……二哥,你总算来了……”
林月哭成了泪人。
林轩如遭雷击,急忙安抚林月,声音颤抖道:
“月妹,你……你失身了?”
“砰!”
林月破涕为笑,白了林轩一眼,而后对林轩说道:
“失你个头!没有的事儿,就是今天,你去临川县,爹去帮赵荀立衣冠冢,通知赵家赵荀父子的下落。”
“结果,癞皮狗找上门,说咱家欠了他的钱。还要我和他走,他就不要钱了,要不然,他就不让我们一家好过。”
“癞皮狗满嘴污言秽语,还打算对我动手动脚,我急啊,又打不过!”
林轩心头一紧。
“好在老黄赶来,咬伤了癞皮狗的大腿,他们看老黄凶猛,放下狠话,灰溜溜逃走了。”
林月一口气说完了此事经过。
“没事,月妹,我在,你放心,我会解决的。”
林轩将林月扶到了一边,宽慰安抚,而后抬起头,看向林铮,皱着眉头道:
“爹,你又不是不知晓那癞皮狗是什么人?他的名头,在附近村子都臭了,你怎么还问他借钱啊!”
林铮一语不发,默默抽着旱烟。
“二哥,你别说爹了,爹借这钱,也是为了你。”
“你不是一直喜欢村里的黎芳么?之前为了这件事,和爹闹过好几次。”
“后来爹帮你谈下来了,彩礼十两银子。爹没这么多钱,就借问癞皮狗借了五两。”
“谁知道,黎家变卦了……算好了黄道吉日,前不久,彩礼要增加到十五两……爹一时心急,打算去山里搏一搏,这才摔断了腿……”
林月显然知晓内情,看林轩询问林铮,擦干净了眼泪,在一旁讲述事情经过。
林轩默默听完。
心里涌起了一股愧疚感。
尚未觉醒前世记忆的林轩,好吃懒做,仗着林铮和林月的宠爱,虽谈不上胡作非为,但也算是任性妄为。
黎村的黎芳,是村长的女儿,在村子里,虽比不过林月,但也算是颇有几分姿色。
林轩一直喜欢黎芳,可惜的是,黎芳嫌林轩没出息,对林轩爱答不理,摆足了“女神范儿”。
林轩也想过放弃。
但这黎芳,城府极深,每当林轩想要放弃的时候,黎芳便会故意给林轩一点儿甜头,故意吊着林轩。
让林轩心甘情愿当舔狗。
后来林轩闹着要林铮找媒婆去黎家说亲。
这才导致了后续发生的事情。
……
“爹,对不住,孩儿没想到,是孩儿的任性,害了你们。”
林轩突然开口说道。
此时此刻,他恨不得甩自己几记耳光。
虽然之前的事,是尚未觉醒的林轩所为,但林轩两世记忆合一,早已不分彼此,此刻的林轩,痛恨自己之前那般任性妄为,毫无担当。
“一家人,不说这些了,眼下癞皮狗的事情,才是火烧眉毛。”
林铮摆了摆手,面露忧色,吐出一口浓烟:
“黎家增加了彩礼,又没有将之前的退还,我曾找过癞皮狗,但那小子,似乎对钱不看重。”
“他是铁了心,想利用这件事,逼我将老三嫁给他,这王八犊子……长得丑,想得挺美啊……”
林铮活了大半辈子,怎么会看不出癞皮狗的心思。
林月听到这话,眼眶一红,哽咽说道:
“这混蛋……爹明明就借了五两,一个月之期都未到,按照规矩,足月,连本带息,九出十三归,至多也就还七两二钱。”
“他却说,现在还钱,要十五两,下个月,又是另外的数……除非我嫁给他……”
林月说着说着,或许是想到了癞皮狗那张恶心的脸,眼泪又“啪嗒”往下掉。
“癞皮狗往哪里去了?”
林轩突然出言问道。
“他被老黄咬了一口,怕患了恐水病,临走时,我听到他们说,打算去紫雾山背阴坡打算摘些离母根。”
林月回道。
恐水病,就是林轩前世的“狂犬病”。
而所谓的离母根,又叫赤箭草,御风草等,类似林轩前世的“天麻”,对治疗恐水病,有奇效。
“他倒是怕死,这样吧,我去寻他谈谈。”
林轩说话间,背上猎刀,负上长弓,打算入山。
“老二,别冲动,他们人多,你在山里也讨不到好!”
林铮眸子一闪,上前摁住林轩的猎弓,沉声道:
“要破罐子破摔,那也是老子先上,横竖老子这条命,也值不了几个钱。”
林轩哑然失笑,看了看林铮的瘸腿,打趣道:
“爹,你这腿脚,上山都费劲?还打算拼命?”
“放心吧,爹,孩儿不是莽撞人,孩儿在县里坊市卖棒槌,遇到了一个武者,我们兄弟相称,相见恨晚,他给了我这个……”
林轩从怀里一摸,摸出了一枚令牌。
这令牌,青铜所铸,入手微沉。
正面“逐鹿堂”三字苍劲有力,背面“亲眷”二字笔触稍柔,做工精美,一看便不是寻常之物。
林铮神色一动,从林轩手中拿过令牌,面露诧异,惊呼道:
“逐鹿亲眷令?”
“你……你竟然和逐鹿堂的武者老爷,攀上了关系?”
药房掌柜,一方面是当药房镇房武者,另外一方面,也是从诸多药童之中,选拔出药理天赋极高的少年,作为苗子,送入内门当学徒,参加考核。
“这少年……是逐鹿堂学徒武者……这气血,快二品了……”
掌柜暗暗心惊。
“鄙人姓陈,敢问客官,是要猎几阶大蛇?”
陈掌柜开门见山,对林轩问道。
“三阶!”
林轩也并未藏私。
“三阶!”
陈掌柜倒吸一口冷气,为林轩魄力所惊。
要知道,山中猛兽,凶悍无比。
天生便比常人来得凶猛。
经验老道的猎户,对付寻常野兽,也有失手。
哪怕是一品武者,搏杀猛兽,也是险象环生。
例如林轩曾猎杀过的野猪王,便算猛兽级,若是三个一品武者齐上,方可万无一失。
而三阶猛兽,哪怕是三品武者只怕也不敢单打独斗,需寻上几个三品好手,谋划设陷而后动。
面前这少年,不足二品,张口便打算猎三阶猛兽?
陈掌柜深深看了林轩一眼,而后似乎想到了什么,笑了笑。
“想来是逐鹿堂之中的长辈来寻药,不过,逐鹿堂之中,也有药师,平日里猎杀猛兽之流,走山寻宝,内部消化也不少,怎来药房买药?”
陈掌柜念头急转,刚脑补全了因果,却又生出新的疑惑。
“陈掌柜?”
林轩疑惑道。
“哦,少年英才啊,陈某失态了。”
“少侠请稍等。”
陈掌柜也没多问。
踏上梯子,从药架最上面,束之高阁处,取下了一味药。
“此乃天阳散,济和堂内门药道高手所炼制,其主材,乃是取之三阶天阳石,对大蛇克制效果极大。”
“雄黄,入二阶宝材,呈金黄之色。入三阶宝材,则呈橘红之色。”
陈掌柜取出厚厚一包油布包裹的药袋,打开。
出乎林轩意料之外。
雄黄气味辛辣刺鼻,但入了三阶,便为天阳石,这味道,反而无色无味。
“如此正好!”
林轩心头一喜,手指轻捻些许,放在鼻尖前闻了闻,而后问道:
“多少钱?”
陈掌柜笑了笑,伸出一根手指:
“三阶宝药,一百两。”
一百两!
林轩听到这话,差点气地翻过去。
林某……
特么谢谢你!
明明能抢,还送林某一包药粉!
“一百两,虽说肉疼,但只要能诛杀蛇心岛诸蛇,尤其是蛇王……这些蛇身上的宝物,只怕都能回本……”
“更不要说那能解百毒的蛇灵藤……”
“但纵然林某不亏,也不至于当个冤大头!”
林轩心中暗忖。
将手指上的药粉轻轻一弹,林轩冷哼一声:
“陈掌柜是个明白人。”
“我武道不深,自然不敢去猎三阶猛兽,但我背后的长辈,却不是庸人。”
“之所以来济和堂买药,事出有因,但陈掌柜也莫要将我当冤大头。我那长辈……脾气可不太好……”
陈掌柜露出了然之色,果然与他猜测一模一样。
但他年老成精,皮笑肉不笑:
“少侠这是哪里话?这可是三阶宝药,一百两,实不算多。”
林轩指了指天阳散,冷笑说道:
“这药,三阶天阳石足占了七成,味道过重,雄黄本就有毒,能入药的药方不多。”
“你那内门药道高人,本欲炼武者辅药,但不知何种原因,天阳石入得太多,导致这药,对武者有剧毒。”
“对大蛇克制效果虽好,但效果太过单一,方才一闻,略带霉味,想来束之高阁十年之久,一百两……”
林轩抬起头,看着陈掌柜:
“多了……太多了……若非我来,只怕此药,还要蒙尘!”
此言一出。
陈掌柜那老谋深算的脸,顿时目瞪口呆,难掩脸上的惊愕,从头到尾,林轩不过是闻了闻些许粉末,便分析出这么多事?
“这紫雾山山北,咋这么难走啊?”
胖土匪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猛灌一口兽皮袋里的水,恶狠狠骂道,瘪了一眼身边的瘦土匪:
“你小子……不是说对山北熟悉得很么?怎还寻不到下山的路?”
瘦土匪似乎有些怕胖土匪,缩了缩脖子,嘟囔道:
“俺不是说做个标记么?偏你说不用……这山北复杂,我也是小时候跟着爹来过。”
“眼下咱们麻达山(迷路),也不能全赖我啊!”
胖土匪眼睛一瞪,脸上的横肉都开始跳动,抬手劈头盖脸,便砸向瘦土匪,骂骂咧咧道:
“若非俺向当家的推荐你,你还有这等好差事儿?”
“探明了蛇心岛,眼下只要下山看一看山北诸村的情况,日后大当家带着并肩子前来砸窑,你轻轻松松,便捞得一个大功劳!”
“你小子还埋怨俺?”
那胖土匪下手颇为狠辣,几拳下去,砸得瘦土匪抱头鼠窜,哭喊着:
“豹爷,俺错了……别打了……别打了……”
“眼下时辰将晚,山瘴将起,若是为了俺耽误了时辰,死在山中,可不值当!”
瘦土匪明显对胖土匪颇为惧怕,低着头,抱着脑袋,还不敢逃。
只能哀求饶命。
“呜呜呜……”
印象当中的暴打,并未降临。
瘦土匪怯生生抬起头。
“嘶!”
“妈呀!”
瘦土匪浑身一软,瘫软在地上。
只见一只身高超过两米五的怪物,一只爪子,死死掐住胖土匪的脖子,高高举起。
那怪物……
人身犬头。
身上长满了浓密的黄色毛发,青面獠牙,极为恐怖。
而那胖土匪,体重超过两百斤,身高也有一米八,此刻却如同孩童一般,被怪物提在手中,颈部受到压迫,手舞足蹈,呼吸不畅,脸色憋得通红。
纵然胖土匪已有一品武者实力,但所谓力从脚起,此刻悬空,哪里还有半分抵抗之地?
“妖怪!妖怪!”
瘦土匪看到这一幕。
三魂七魄,飞走大半。
靠山者,自古以来,便有无数山精野怪的传说。
他习得武艺,以为这些都是神鬼志异,吓人的故事罢了。
却不曾想,今日得见了真的“妖怪”。
瘦土匪脑中一片空白,胆气更是泄了三分,手脚并用,便打算逃走。
“汪!”
一道雷霆般的吼声传来。
瘦土匪一抬头。
却看到了一只神俊异常,威风凛凛,体态超一头小牛犊子的黄色獒犬,正眯着眼睛死死瞪着他。
喉咙处,还发出渗人的呜咽之声。
瘦土匪不敢动了。
他从黄色獒犬的眼神之中,读出了一句话——
他逃,就死。
很难想象。
这只畜牲,竟然还有如此通灵的眼神。
“咔嚓!”
林轩微微用力,捏断了胖土匪的脖子。
那胖土匪脖子呈不可思议角度弯曲,口中白沫滋生,脸色铁青,双眼一翻,气息全无。
“寻常一品武者,面对我这半妖神獒妖体,当真如同纸糊的一般。”
林轩心中暗道。
这是他第一次,化身成妖体杀人。
感觉……
人类武者,还真是脆弱啊!
林轩将胖土匪尸体一扔,一脚踩在瘦土匪胸膛,踩在脚下。
“大王饶命……大王饶命……”
“小人身患杨梅疮,天花,又有疟疾,霍乱傍身,身无三两肉,全是骨头,滋味着实不好……大王吃小人,只恐上吐下泻……”
瘦土匪面露惊恐之色,急忙开口求饶。
俨然是吓破了胆。
“本座问,你答,倘若有一句隐瞒,且将那厮的血肉,令你全部吃下!”
“尤其是肠子,你得舔干净。”
林轩冷哼一声,咧嘴,露出修长寒冷的犬齿。
吓得瘦土匪一个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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