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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后续+完结

分水小胖子 著

其他类型连载

林轩如获至宝,翻开武学秘籍。秘籍粗糙,字迹甚至都不工整,满满劣质之感。《地功拳》。林轩手指在嘴唇润了下,又翻到下一页,看得津津有味。或许是因为食气神通的关系,林轩不但肉身越发强大,就连记忆力也是大增。无论是看地功拳的呼吸法,亦或者是武学招式,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也就罢了,甚至偶尔脑海之中,灵光一闪,竟会涌现出诸多想法。“地功拳,南派广为流传的拳术之一,倒也算不得多珍贵。”“此拳,若是想要对敌,需要身子贴于地面,手掌仅作辅助支撑着地,较侧重于下肢动作的运用。”“也算是南拳中地趟动作最多、风格独特的拳种,更有女性技击的特征。”“正因如此,此拳极为不文雅,被人诟病,加上拳法较为基础,入不得大雅之堂,也被人称为‘疯狗拳’,耻于练习。”林轩合上...

主角:林轩黎芳   更新:2025-02-19 0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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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黎芳的其他类型小说《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后续+完结》,由网络作家“分水小胖子”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林轩如获至宝,翻开武学秘籍。秘籍粗糙,字迹甚至都不工整,满满劣质之感。《地功拳》。林轩手指在嘴唇润了下,又翻到下一页,看得津津有味。或许是因为食气神通的关系,林轩不但肉身越发强大,就连记忆力也是大增。无论是看地功拳的呼吸法,亦或者是武学招式,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也就罢了,甚至偶尔脑海之中,灵光一闪,竟会涌现出诸多想法。“地功拳,南派广为流传的拳术之一,倒也算不得多珍贵。”“此拳,若是想要对敌,需要身子贴于地面,手掌仅作辅助支撑着地,较侧重于下肢动作的运用。”“也算是南拳中地趟动作最多、风格独特的拳种,更有女性技击的特征。”“正因如此,此拳极为不文雅,被人诟病,加上拳法较为基础,入不得大雅之堂,也被人称为‘疯狗拳’,耻于练习。”林轩合上...

《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后续+完结》精彩片段


林轩如获至宝,翻开武学秘籍。

秘籍粗糙,字迹甚至都不工整,满满劣质之感。

《地功拳》。

林轩手指在嘴唇润了下,又翻到下一页,看得津津有味。

或许是因为食气神通的关系,林轩不但肉身越发强大,就连记忆力也是大增。

无论是看地功拳的呼吸法,亦或者是武学招式,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也就罢了,甚至偶尔脑海之中,灵光一闪,竟会涌现出诸多想法。

“地功拳,南派广为流传的拳术之一,倒也算不得多珍贵。”

“此拳,若是想要对敌,需要身子贴于地面,手掌仅作辅助支撑着地,较侧重于下肢动作的运用。”

“也算是南拳中地趟动作最多、风格独特的拳种,更有女性技击的特征。”

“正因如此,此拳极为不文雅,被人诟病,加上拳法较为基础,入不得大雅之堂,也被人称为‘疯狗拳’,耻于练习。”

林轩合上地功拳的拳术秘籍,心中浮现出关于地功拳上记载的信息,不由暗自感慨。

毕竟,林轩目前所在,是个封建社会,哪怕是最底层的人,都尚且争三分脸面。

地功拳,又名“疯狗拳”,施展起来,状若疯狗,口中低沉发出“呜呜”之声,实在粗鄙不堪。

又有几人,真被逼上梁山,修行这种丢人武学?

同时,疯狗拳虽不入流,但毕竟是一门武学。

对修行者的根骨和悟性,也有一定要求。

癞皮狗倒是舍得下脸面,欲修这疯狗拳,但最终,却是不得入门。

“都被逼到这个份儿上了,林某还有什么选择么?”

“疯狗拳也好,地功拳也罢,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林轩倒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学一门武学,也就意味着自己能够提升实力,无论是在这个压迫的世界生存,亦或者是在山上求生,都大大增加了胜算。

林轩蹲在地上,双掌点在地面,腹中呼吸起伏,口鼻风声呼啸,渐渐化为呜咽之声,听起来,便好似恶犬低吟。

此乃地功呼吸法,林轩倒是更愿意称呼为疯狗呼吸法。

若是与人对敌,对方突然蹲下身子,学疯狗准备对你出手,一般人只怕吓都要吓死,惶不论和你相斗了。

除此之外,地功拳分为上、中、下三盘配合练习。

下盘以灵动为主,有狗闪一字马、灵犬插竿跳、美人照镜步、神犬独立等桩功,力求手脚并用,互相呼应。

中盘,善于步法上的立跪起伏,攻中蕴守,守中寓攻。

下盘和中盘,皆为上盘服务,讲究突然暴起,施展出三招腿法,一击必杀。

“挂勾腿又名犬跃扑击,勾住对方腿部,限制移动。”

“钻心腿又名狗猛冲顶,状若疯狗,一跃而起,腿击心宫,造成对方血液运行受阻。”

“回隐腿又名狗闪回躲,利用前两招掩护,隐秘出腿,暗藏杀机,或对会阴,或对咽喉,或对太阳穴……”

“力求一击必中,中之必死!”

林轩在地上,双目赤红,吐纳呼吸,灵活移动。

初期还有些生涩,但随着林轩逐渐练习,动作越来越娴熟。

含胸拨背,屈膝勾脚,伸缩交替,穿转巧速。

林轩很快便领悟到了这门武学的意境——

欲倒不带形,倒地下机行,踢打捆绑擒。

……

深夜。

林轩牵着老黄,潜入紫雾山之中。

在紫雾山中,林轩再度练习疯狗拳。

在家中虽能练习,但林轩担心动作太大,惊扰了父亲和月妹。

熟悉拳法要领之后,林轩便再也按捺不住,打算在山中,放手练拳。

“食气!”

林轩运转妖皇神通。

那山瘴之力,不断涌入林轩体内。

“呜呜呜!”

林轩趴在地上,口中低吼。

而后猛然一动。

挂钩,钻心,回隐!

疯狗三连击!

“砰砰砰!”

林轩踢出三招,腿风烈烈,噼里啪啦作响。

三脚猛然点在了一棵水桶粗细的树干上!

“砰!”

“咔嚓!”

那水桶粗细的树干,承受瞬间爆发力,难以支撑,拦腰而断!

林轩看到这一幕,微微错愕。

“食气神通,令我肉身大变,但缺了武学打法,故此,无论是斩杀赵荀父子,亦或者癞皮狗之流,都是以蛮打取胜。”

“但今日修了武学,顿觉周身气血澎湃,体内运转周天,周身气力,终于能百分百发挥出来了!”

“按照书上所言,一门武学,按照熟练度,可分四个境界——初窥门径,渐入佳境,登堂入室,炉火纯青。”

林轩回想起疯狗拳的拳法要义,喃喃说道:

“疯狗拳,修到初窥门径,招式娴熟,运转自如,形若其形。”

“渐入佳境,状如疯狗,神若其神。”

“登堂入室,形意真髓,周身气血搬运于一点爆发,可得二犬之力,力破五百斤,可断碗口粗细树干。”

“而我……”

林轩伸出手,抚摸因为自己三脚踢断的水桶粗细树干,不由瞠目结舌:

“以拳法精深论,我已入了第三境,登堂入室。”

“但我的登堂入室,强过寻常人太多,起码有五犬之力,足足强了一倍!”

“疯狗拳记载,这拳虽粗鄙,但也需水磨功夫,寻常武者,一年可入门第一境,五年可入第三境,十年可达第四境。”

“而我……不过修行了半日光景……便达到了常人需要五年方可踏足的第三境……这……”

月明星稀。

林轩坐在一块大石头上,陷入了沉思。

他回想起方才自己练武的点点滴滴,追寻感觉,想要找出原因。

“汪汪汪!”

一阵犬吠声传来。

老黄上蹿下跳,身影绰绰,长气力,通关节,定身形。

时而前扑,时而侧卧,连环扫腿、四面伡莲、古藤盘树……

一套疯狗拳,落在老黄身上,施展出来,如浑然天成。

真正做到了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虚虚实实,防不胜防。

三盘相互配合,灵活多变,上下起伏,刚柔相济。

“这是……”

林轩沉迷练武一晚上。

老黄在林轩身侧,闲来无聊,又通了灵智。

故此,老黄觉得这疯狗拳有趣,便也开始练习起来。

但老黄在疯狗拳这门武学上的天赋,绝非人族可比。

略微出手,便是拳法上限。

林轩闭上眼睛。

通过精神链接,他仿若化身了老黄,老黄在练习疯狗拳,他也在练习疯狗拳,并且,老黄的武道领悟,直接作用在林轩身上。

这一刻,他即是狗,狗即是他。

不分彼此!

“原来如此,疯狗拳,以仿疯狗恶犬出击为真意,但论疯狗拳,人的天赋即便再高,又怎么可能比得过真正的狗?”

“而我则是不同,我身为妖皇,与麾下封妖同为一体,这也意味着……”

“我修行形意武学,事半功倍,论之天赋,煌煌天下,只怕无人能比肩我,前提是……”

“我的封妖,足够多!”

林轩眼神灼灼,仰天长啸,神情振奋!

疯狗呼吸法自行运转,气浪滚滚,经久不息,周身气血呼啸如龙。

识海之中。

招妖幡文字流转,鎏金大字再度浮现——

「妖皇林轩,修武道,踏超凡,拜入一品气血境,再得一枚封妖图腾!」


临川县,管辖周边九个村子。

无论是务农的农户,亦或者林家这种属于民户的猎户。

有了收获。

都会去县里售卖,补贴家用。

县里有坊市。

坊市之中,有专门划分给村里人售卖物品的区域。

例如,卖鱼的渔栏。

卖山货的野栏。

……

当然,若有些关系,也能直接卖给客栈酒楼,药堂等地。

林家可没有这层关系。

林轩陪父亲跑过几日,自然熟门熟路。

而林铮告诫的话语,也深得林轩心思。

七两山参,足以让人动歪心思。

“爹,听闻七两参,八两宝。这参,不留着给你补身子?”

林轩开口问道。

林铮笑着摇了摇头:

“放心,爹心中有数,伤筋动骨一百天,爹这腿,其实没大事儿。”

“但短时间,上不了山,棒槌补的是气血,对我这情况无用。”

“还不如卖了换钱……”

林轩闻言,沉默了一会儿,而后点了点头。

这倒也不是林轩绝情。

他爹这情况,确实不如买一些壮骨的药来得好使。

“赵荀那王八蛋的事情,你不用操心,明日我会去处理。”

“你既然有当走山客的天赋,那多熟悉刀,多摸摸弓,万万不可怠慢了,练时多流汗,山上少流血。”

“咱们这个家,接下来老长一段时间,只怕都要靠你了。”

林铮抽着旱烟,感慨说道。

“放心吧,孩儿觉得自己,现在壮得能打死一头牛!”

林轩笑着对林铮挥了挥拳头。

“臭小子。”

林铮眯起了眼睛。

这意气风发的模样……

和老大,真像啊。

……

林轩和父亲谈了几句。

便到后厨,帮衬着妹妹。

野鸡割喉放血,置入滚烫开水之中,而后拔毛。

切成小块,配合菌子一起煮。

“烧这么多水……咱家柴火不多了啊……”

“少些盐……金贵着呢……”

林月一边喋喋不休,指责林轩铺张浪费,一边忍不住擦嘴角。

贫苦人家,自然要拮据些。

以前林铮还能上山,日子还好过些。

现在,林铮看腿便花费不少,又断了生计,自然要精打细算。

柴米油盐催人愁,囊中羞涩度春秋。

这柴,可是第一位的。

烧水都是奢望。

“月妹,不是和你说了吗?”

“你二哥我……天生就是当走山客的料,迟早赚大钱,当老爷。”

林轩笑着安慰说道。

“还老爷?你就一败家子!你上过私塾,也算是村里少有,有学问的人,不知道老话讲,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么?”

林月大大方方,给了林轩一个白眼,摆出了妹妹的架势。

“这理儿不对。”

“老话说,吃啥补啥。所以咱们要成人上人,怎么能吃苦?那得吃人才行啊!”

林轩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容,张嘴就来。

“你……你……”

林月被怼得哑口无言。

她虽不蠢,但如何是林轩这种拥有两世经验的妖孽对手?

更何况,林轩这个论点,乃是出自于前世哲学圣地——弱智吧,之中的著名论点。

林月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反驳的话,只能气鼓鼓开始张罗吃的。

林轩懒得理会这个口是心非的妹妹。

“可惜啊,没有料酒,也没姜、八角、桂皮等东西。”

“野鸡肉紧实鲜美,不可多得,但野味嘛,多少有些膻,如果有料酒焯一下就更好了。”

“再加点粉条,那滋味,堪称一绝!”

林轩心里暗暗感慨。

一大盆“野鸡炖蘑菇”。

一碗野菜团子,一碗土豆。

配上主食则是糙米。

林家三人,那叫吃的一个香啊!

“咋这么会吃,给我留点儿啊!”

林月叫苦不迭。

林轩也发现。

自从自己开启妖皇天赋神通“食气”之法后。

肉身强壮不少,同时饭量也是大增。

一人吃了三四个壮汉的饭量。

气的林月,筷子都哆嗦了。

明月朗朗,清风习习,一家,三人,各有两三心事。

四盘小碟,说着农家五六趣事,忧着世俗七八烦恼。

人间美食,家中烟火,不过如此。

……

农家人睡得早。

林铮和林月,父女二人都准备休息了。

而林轩则是趁着二人睡下,偷偷带着老黄,离开家里。

一人一狗,一路狂奔。

趁着夜色,再入紫雾山。

山间寂静。

又有猛兽,喜夜间行动。

林轩眼下实力不足,倒也没有大张旗鼓,打草惊蛇。

一举一动,都透露出谨慎。

“老黄,记住味道了么?这就是棒槌的味道。”

“咱们分头行动,一旦有发现,立刻通知我!”

林轩拍了拍老黄的脑门。

出门的时候,林轩让老黄好好记住了棒槌的模样和气味。

那七两棒槌,林轩没有在紫雾山拿出来。

山间野兽,五感敏锐。

若是闻到药香,循着味儿来。

那就麻烦了。

至于七两二叶山参,对眼下的林轩而言,太过珍贵。

林轩则是发现了招妖幡一个绝妙的功能——

储物。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幡面虽不大,却能容纳死物。

催动招妖幡,泥丸宫之中激荡妖芒,笼罩心意所指之物,即可落在幡上。

可惜的是……

眼下这招妖幡,面积不大,所纳之物,自也不能太大。

藏物纳宝,倒是绝佳。

老黄,眼下身为招妖幡的封妖图腾,“闻香识途”天赋神通,厉害得紧。

林轩身为妖皇,得之麾下封妖天赋神通,也可以此寻宝。

一人一狗,记下了山参味道,寻宝之能,事半功倍。

“我虽不惧瘴气,但夜间依旧危机四伏,蛇虫鼠蚁,豺狼虎豹。”

“招妖幡虽然厉害,但除却天赋神通,我也就比寻常人强壮些。”

“得抓紧成为武者,掌握超凡,方是王道。”

林轩一边小心翼翼搜寻山参,一边心中暗道。

穷苦人家,欲求武道,颇为艰难。

但好歹……

有些希望。

可若是一旦成为武者,便是百姓口中的“老爷”。

情况也会改善不少。

林轩在山中寻宝,运转食气神通,一晚上下来,哪怕彻夜不眠,竟不觉有丝毫疲惫。

也算是发现了自身金手指的另外一个妙用。

只不过,这个妙用,有肝帝之嫌。

“六两一株,四两两株……”

在一人一狗一晚上的努力下,战果颇丰。

运气似乎算不得太好。

并无采到二叶七两的山参。

林轩放弃了太小的山参,并没绝了棒槌的户。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

这是走山客的规矩,林轩耳濡目染,万物当留一线生机。

林某人也懂竭泽而渔的道理。

“紫雾山的棒槌倒是不少,不过,放山是个精细的活计儿……”

“老黄能寻棒槌,却难完好挖出棒槌。”

“这事儿,还需合计。”

林轩将这些山货,纳入招妖幡,心中思量。

有“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加持,一人一狗,寻山参倒是极快。

但放山的过程,细致而又烦琐,耗费了林轩不少时间。

可若是心急,破了参的品相,那就价值大打折扣。

旭日东升,东曦既驾。

天边亮起了一抹鱼肚白。

“老黄,该走了。”

林轩望着下山的路。

八月廿一,甲辰年,癸酉月,庚寅日。

喜神东北,财神正北,福神正南。

黄道吉日,合该林某发财!


杀人,放火,劫掠……

欢笑声,叫骂声,抱怨之声。

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李府。

七八个土匪,将李乡绅一家,困在了祠堂。

李乡绅面色煞白,身子如同筛子一般不断颤抖,但依旧咬牙,死死护着家眷。

在李乡绅的背后,有李夫人,也有李乡绅的女儿,李湘儿。

都是妇道人家,看到这般场面,早就吓得魂不附体。

李湘儿掩面大哭。

李夫人则是将李湘儿护在怀中。

“李府之中,值钱的东西,你们尽数可以搬走……”

“但不可伤害李某家人,此事,李某早已与你们约法三章。”

“眼下,尔等这是要背信弃义?”

李乡绅尽管心中害怕,但依旧强行稳定心神,开口对着面前的土匪喝道。

李乡绅颇有家资,但毕竟,大部分的武者,都聚集在临川县。

纵然李乡绅有钱,可李府所聘用之人,至多也就是气血过人,习得一些架势的汉子罢了。

野马帮在黑虎带领下,练过武的强者不少。

哪怕是普通土匪,那也是刀口沾过血,杀过人的猛人。

李府能坚持到现在,也算是祖宗庇佑了。

“李乡绅,李老爷……咱可是好好和你说了……”

“听说你们家,也不仅仅只有表面这些银子。你心思偷,脑子活,我们都是穷人,你老善心大发,接济我们一番,难道不好么?”

有土匪狞笑,提起砍刀,在手中不断摸索,摩擦。

“李某是个生意人,支撑府上开销,已是颇为勉强,哪里还有什么浮财存下?”

“盗亦有道,尔等都是英雄好汉,府上之物,任尔等挑选便是。”

李乡绅识人无数,哪里不知晓这些土匪的贪欲。

面对土匪责问,李乡绅一口回绝,头摇晃得拨浪鼓一般。

此事若是承认,轻则李乡绅再无东山再起可能,重则土匪贪心不足,怀疑李乡绅藏有更多钱财,以致于二者心中生疑,那李家能活下来之人,能有几人?

“放屁!诸位英雄,休得听他诓骗!”

“此人手段狠辣,城府极深,我跟随他多年,自然知晓他狡兔三窟。”

“府上财物虽是不少,但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待这老鬼松了口,诸位英雄,方可满载而归啊!”

听到李乡绅话语,有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

指着李乡绅的鼻子大骂,将“狗仗人势”四个大字,表现得淋漓尽致。

“梁成!你吃住在李某府上这么多年?李某可曾亏待过你分毫?你那良心,莫不是被狗给吃了?”

李乡绅看到梁成出来倒戈相向,气的胸膛不断起伏。

“良心?哎呦!”

“好一个良心啊,姓李的,凭你……也配和老子讲良心二字?”

“难不成你忘了?先前,你为了巴结林家,狠狠抽了老子三十鞭啊……寒冬腊月,老子侥幸没死,但这心里,这股气,却是怎么也咽不下去!”

梁成咬牙切齿,双目赤红充血,怒视着李乡绅,一边言语,牙关还紧紧咬住,观其模样,似乎恨不得将李乡绅挫骨扬灰,生吞活剥。

“混蛋,叛徒,早知道,就应该打死你!”

饶是李乡绅识人无数,但也没有想到,梁成的心胸竟然如此狭小。

若是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一绝后患。

“诸位好汉,那李湘儿,年方二八,那叫一个润啊……”

“咱们一起上,让她尝一尝当女人的美妙……如何啊?”

梁成的一双眸子,透露出丝丝淫邪和猥琐。

舔了舔嘴唇。

看得李湘脸色煞白,满脸惊恐。

“好润的女娃啊……老子就喜欢这种大家闺秀……”

“外表文雅,实则淫贱至极。”


林铮弹了弹旱烟杆,当机立断道。

“二哥,你……你不走么?”

林月看向林轩,眼神之中,满是担忧问道。

林轩摇了摇头,而后笑道:

“这次野马帮来袭,我自有算计,若是成功,造化无量。”

林月皱眉,轻咬朱唇:

“可是……可是……”

林铮咳嗽一声,打断林月道:

“你二哥是什么人,你还不知晓么?小女儿态,优柔寡断,你又帮不上忙。”

林铮斥责林月几声,而后深深看向林轩:

“老二,其他老头子也不说了,但你记住,谋而后动,万不可冒险。如同狩猎,轻易莫出,出之雷击,一击即中,中之必死。”

林轩深以为然,点头:

“死道友不死贫道,孩儿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林铮年岁虽大,又是乡野猎户,但这话语之中,却蕴含质朴的哲理。

林月抿了抿唇,喃喃道:

“二哥,这土匪来袭的消息,不告诉乡亲么?”

林轩没有回话。

倒是林铮蹙眉,低声呵斥:

“这些乡亲,你以为是什么好人?”

“最近走得近了,装出和善,乃是因为二郎眼下高不可攀。”

“若是你落魄了,只怕背地里,不知如何取笑你,昔日他们跟在黎村长后面,便是眼红我林家有挣钱的本事。”

“况且……”

林铮拉长了声音,意味深长道:

“若是黎村一空,动静太大,势必被其他村子发现,打草惊蛇。”

“二郎心中的谋划,只怕要落空。”

林轩不由高看自己老爹一眼。

这般人物,眼睫毛都是空的,心思城府,更是深得让人不寒而栗。

“此事过后,或许我再遇上难事,可与父亲商量一二。”

林轩此刻明白了,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妙处。

可惜,家里三个人,一只老狐狸,一只小狐狸,唯有林月这个小白兔。

好在老狐狸眼下歇着,能管住小白兔。

要不然,林轩还真要被林月给蠢哭咯!

林月漠然。

似乎想起了林铮害了腿之后,黎村人的白眼。

“那我去收拾行李。”

林月起身而去。

次日。

天色微亮。

三人便上路。

这个时候,林轩发现,自家老父亲,虽然拄着拐杖,但赶路的速度,却丝毫不慢。

就连林月这四肢健全之人,都赶不上林铮。

“父亲,你这腿……”

“好了七八成了,虽上不得山,但倒也不至于拖后腿。多亏了你的药啊!平日里,藏着一些,万一派上用场呢?”

林铮咧开大黄牙一笑:

“昔年我装死,可骗过了黑瞎子,然后猎了一套黑皮。”

老狐狸!

林轩翻了一个白眼。

他以为只有他喜欢藏底牌。

不曾想。

林铮才是此道老祖宗。

……

入城。

三人缴纳了四百五十文入城税。

入城税,单价上,比之前高了五十文。

而后,林轩又挑了一间靠近逐鹿堂的高档客栈。

两个厢房,每日需要五钱白银。

林轩缴了五日,共计二两五钱。

掌柜和店小二,那叫服务周到啊!

林轩又给林月留了五两银,用作平日吃穿用度。

“父亲,这块令牌你留着,倘若……城中有什么麻烦,去逐鹿堂寻猎弓院石忠。”

“他是我义兄,不会推辞。”

林轩又留下逐鹿亲眷令和二十两白银,递给林铮。

“好!”

林铮收下,将之藏在裤腰带深处。

逐鹿亲眷令是敲门砖,而二十两才是托人办事的酬金。

石忠帮了林轩,已经够多了。

以情为事,难以为继。

以利相缚,方得久长。

石忠虽为人重情重义,但林轩依旧想得深远。

情分这东西,终究会耗尽。

林铮和林月,住在城中,这终究是林轩难以掌控的地方。


心中却不忿,偏偏又不敢发泄得罪。

那之前得罪林家的黎家的下场,村里人可是看在眼里。

“诸位莫怪,喝酒,吃肉……酒管够,肉管饱!”

“我家二郎,便是这般性子,还有七日,便要在逐鹿堂之中修行。”

林铮笑呵呵端起酒杯,替林轩说几句场面话。

人若是站到一定高度,就连放个屁,都是香的。

以往林轩这般作态,定让农村人背后戳脊梁骨,觉得熬得没边儿。

但眼下林轩成了武者老爷。

哪怕是臭脚,众人也得捧。

“二郎如此勤勉,怪不得能成武者老爷啊!”

“是啊,我家那娃娃,有二郎一成,我后半辈子,就不愁咯!”

“二郎可是能够搏杀六百斤野猪王的猛人,老天爷赏饭吃,天生的走山客啊!”

林家之中,一片其乐融融之景。

更有甚者,探探林铮口风,打算和林铮结为亲家。

但林铮滴水不漏,笑着拒绝。

……

三日后。

林轩和老黄,一人一狗,演练疯狗拳。

待敛气收功,林轩双眸精光熠熠,太阳穴也微微鼓起。

“一品巅峰了,周身十成气血,尽数搬运。”

“自身气力,也突破了九犬之力的极限,可谓十犬。”

“超两千斤的力量,远胜于同境武者……若是我再化身为半妖獒犬……”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面露兴奋之色。

这三日,林轩鲜有回家。

这个世界,毒山恶海,入夜大凶。

但也有走山客,为争一线生机,入夜了,就在山脚下歇息。

次日尽早入山。

故此林轩鲜有回家,倒是没有被人怀疑。

三日食气,林轩修为大增。

唯一可惜的是。

这紫雾山,毕竟是一座小山,三日来,林轩虽有收获,却再也没有寻到猪宝这种神物。

“汪汪汪!”

老黄突然对着林轩叫唤两声。

“有人……是从山南过来的?”

林轩读懂了老黄的意思,蹙眉。

而后稳定心神,施展“闻香识途”。

诸多气味,涌入鼻腔之中。

汗腥味……血腥味……

“这二人,恐手里有人命,气血旺盛不俗,皆为一品之中高手。”

“老黄,走!”

林轩闻到山南来人身上的血腥味,分明是人血,心中一沉,一人一狗,潜伏身形,向着山南来人靠近……

紫雾山。

一山分南北。

山北,便是黎村。

而山南,则是其他村子。

诸如林轩在示众榜之中,所见被土匪所灭的元村,便是山南。

林轩尚且没有往山南探索。

听闻山南之地,土匪横行。

这些土匪,在官府面前,自然是一帮乌合之众。

但这些土匪,颇为狡猾,仗着紫雾山等山险,藏匿身形,极为难抓。

例如临川县在紫雾山山北,这些土匪眼线布在山北村落,一旦临川县衙役前来捉拿,待翻过紫雾山,这些土匪,早已化整为零,下落不明。

而衙役一走,土匪又啸聚成群,打家劫舍。

“是土匪……野马帮……”

林轩蹲在一棵大树上,居高临下,看到了两个土匪。

这两个土匪,身上披着兽衣,背上背着砍刀,一胖一瘦,满脸煞气。

胸口右侧,纹着“野马”二字。

“听闻山南几个村落,已经遭野马帮洗劫一空,眼下这绺子出现在山北,莫不是……要对山北村落下手?”

林轩心念一动,眉头皱了起来。

这段时间,官府苛捐杂税日益繁重。

卖儿鬻女之人也有。

这也导致不少人,不堪重负,落草为寇,加入了土匪窝。

林轩本为走山客,自然知晓一些圈里情况。

入冬之后,山中山货少了不少,不少猎户好手,听闻都成了绺子,讨一口饭吃。


林轩闻言,知晓山中之事,只恐瞒不住林铮。

林轩取出包裹。

逐一打开。

露出了赵荀父子的衣物。

“这……”

林铮眸光闪烁。

“父亲,我寻到了一株七两山参,那赵荀父子,见利起心。”

“背后对我下黑手,将我勒死于真人庙。”

“就连老黄,也被他们差点打死。”

林轩眯起了眼睛,语气平静,叙述此间过程。

但这些话,落在了林铮和林月的耳中,却顿觉心惊肉跳,喉头干涸。

“因天色渐晚,他们怕山中瘴气,故此先行下山。”

“却不知,我福大命大,和老黄得食了庙中一枚红色朱果,伤势痊愈,身子骨也强悍了不少。”

“次日,我埋伏在放山之地……”

林轩没有继续说下去,伸出手,做了一个砍头的动作。

林铮父女二人,看着林轩,面露惊色。

他们从来没有想过。

林轩,家中最小的儿子,历来受宠。

却不曾想,眼下做出了杀人的举动。

“这赵荀父子,未免太过歹毒了一点吧?”

林月咬牙切齿,恨意顿生,不过一想到二人生死,林月抿了抿嘴唇,又开口说道:“只不过,这杀人之举……会不会……太过了?”

“砰砰砰!”

林铮将旱烟再度敲击炕头,冷哼一声说道:“过什么?”

“山中凶恶,财帛动人心,若是老二不杀他们,他们知晓老二没死,依旧会想办法杀了老二。”

“一旦东窗事发,那赵家父子,便是所有走山客的公敌。”

老爷子毕竟是老猎户。

刀与火,见了不知多少。

心肠,也比林月这等女儿家更冷一些。

“这个赵荀,当年和村里老猎户学艺之时,便做过此类事情。”

“被我教训了一顿……这么多年,他口碑不错,我还寻思他改了……”

“如此看来,还是因为这利益不够大啊!”

“心不狠,站不稳。”

林铮蹙眉,似有些自责。

毕竟,林轩跟着赵荀上山,他没有阻止。

还好现在结果不错,若是一不小心走岔了。

那他林家,就绝后了。

“对了,二哥,你这是吃了什么果子?竟然如此神异?”

林月对林轩口中,那误食的果子,更为感兴趣。

“我也不知晓啊,当时昏迷苏醒,昏昏沉沉,就看到一枚朱果,还有宝光流动,权当死马当活马医,就没想太多。”

林轩编瞎话,张嘴就来,脸不红,心不跳。

一旁的老黄,露出了鄙夷的眼神。

“这般奇遇……和县城里说书的一般……”

林月美眸之中,星星点点,颇为向往。

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纪。

对这等神秘事情,抵抗力降低。

“山中多宝,哪怕是我也认不全,得遇如此神果,这是老二的福分。”

林铮补充说道。

大盛武朝,山泽湖海,入夜便成了害人的魔神。

但同时。

蕴含的造化也是无尽。

有人一步登天,摘得宝药,成为武者老爷,也是常有之事。

哪怕是林铮这种老走山客,眼皮下都是空的,也认不全区区紫雾山的宝贝。

奇遇之事,若是有规律,哪还会有这么多穷苦人家?

“父亲,按照山里的规矩,我还是取走了他们的衣物。”

林轩捧起赵荀父子的衣物。

“嗯。”

林铮深深看了林轩一眼,似在感触,似有惊讶:“山里的事情,谁也说不好,人死如灯灭,连个对峙的机会也没。”

“那赵荀父子,虽无直系,但也有偏远亲戚。”

“若是如实交代,只怕有人闹事,对我林家名声不好,眼下取回了衣物,便说这二人被恶狼咬死便是了。”

“至于……赵荀的猎刀和猎弓,你大可留着,毕竟,若无你,他们连个衣冠冢都立不起来。”

林轩点了点头。

山里,自然有山里的规矩。

走山客有相帮之责。

林轩对待赵荀这种恶人,自然没有这么好心。

之所以取回衣物,也是这一层的考虑。

人杀了便杀了,没必要再给自己抖威风,惹下麻烦。

恶狼所杀,和林某有何相干?

林某可是冒死取回赵家衣物,助其立衣冠冢的大好人啊!

“你似乎变得……成熟了。”

林铮吐出一口浓烟,意味深长地说道。

“所谓,经死劫而性情殊,孩儿在阎王爷那里打了个转,换了个人回来了呗!”

林轩对家人这点疑惑,早有应对之策。

这些说辞,回家之前,已经打过数十遍腹稿。

这话倒是没有让林铮父女怀疑。

古语有云,劫后重生,心性易改。

这事儿,倒也不罕见。

村里便有人,从野兽口中逃生,性情大变。

只不过,大部分都是变得胆小,甚至愚钝。

如林轩这种,变得聪慧的,却是极为少见。

“呵呵,送你上了几年私塾,倒是把你能的……和你老子咬文嚼字儿!”

林铮笑骂一声。

但声音之中,却是充满了欣慰。

孩子,长大了。

而他,老了。

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

这个家,日后要老二做主了。

老二性格变得沉稳,城府也深了,对于走山客来说,却是天大的保命神通。

怀柔等若怀雷,太仁慈的人,都已经成为大山的养分了。

“哎呀!二哥!方才没瞧见……这……”

“这些,都是你打的么?”

林月突然一声尖叫,蹲下身子,看着老黄身上背着的猎物。

老黄那狗脸一黑。

这都老半晌儿了,才看到么?

你们林家的人一双招子(眼睛),都是摆设么?

六只野兔,五只野鸡。

都被麻绳捆着。

鲜活得很。

林铮也是村里有名的猎户,野兔,野鸡之流,自然也猎过不少。

但哪怕运道不错,一日打个三五只野兔野鸡,也算是好日子。

更多时候,却是空手而归。

哪里有日日有收成的时候?

但林轩第一次入山,山货便如此多,这让林月有些惊喜。

“咕噜!咕噜!”

林月喉头生津,不断吞咽口水。

自从林铮害了腿,上不得山,林月已经有好几日,没有开过荤腥了,五脏庙唱起了空城计,一点儿油水都没。

“赶山,走山……我发现,我好像在当走山客这件事上,颇有天赋啊!”

林轩摸了摸后脑,胡诌了一个借口。

林铮展露出笑容。

林月则是惊喜,又对自家二哥,蒙上了一种崇拜的目光。

首次上山,收获如此多山货。

一只两只,可能是运气。

但这么多……

或许。

林家老二,真的在走山一途,有天赋吧!

“咱老林是打猎的好手,儿子自然随了老子,见怪不怪,宰只野鸡,大家开开荤!”

“厨房里,还有些菌子,整个野鸡炖蘑菇吃。”

林铮咳嗽一声道。

“好嘞!”

林月得了令,提着一只可怜巴巴的野鸡,一溜儿跑了。

林铮抬起头,看着林轩,突然问道:“七两二叶棒槌给我看看!”

林轩从怀中取出包裹住的二叶山参,递给林铮。

林铮看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处理得不错,品相也极佳。”

“去县里坊市的路,你还记得吧?”

林轩长在猎户家,自然记得,当下点头。

“明日,将那七两二叶棒槌卖了,记住!”

“天未亮便去,用今日的山货做掩护,把嘴的门栓给老子扣死咯!”




金雕哀嚎一声,锋利的长喙之中,吐出一口鲜血。

三阶猛兽和二阶猛兽之间,差距也是极大。

金雕纵然是想要偷袭,趁其不备,掳走灵蛇藤,也是近乎不可能。

金雕还想贪心一把。

爪子不肯放开灵蛇藤。

“嘶嘶!”

蛇王纵身一跃,身子如同弓箭离弦一般,张开血盆大口,向着金雕咬去。

金雕犹豫再三,最终无奈,松开了爪子。

抬腿一蹬,在蛇王的头上,留下了数道血痕。

蛇王吃痛,速度不由一慢。

蛇口撕下了金雕部分血肉,羽毛翻飞。

“啾啾!”

金雕吃痛,外伤内伤,伤势严重,强提着一口气,向着远处飞去。

但却飞不得太高。

那蛇王吃痛,暴怒无比。

身子一动,跃入蛇心潭之中,向着金雕追击而来。

金雕在半空之中,上下翻飞,忽高忽低,俨然要支撑不住。

若是落在地上,那便难逃葬身蛇口。

“啾啾!”

一声悲鸣传来。

金雕吐血。

眼神之中,满是悲怆之色。

从空中一头栽下。

蛇王张开血盆大口,锋利的獠牙吐出,看这只金雕,如同看一只任由其吞噬的公鸡。

千钧一发!

“吼!”

一道怒吼之声传来。

林轩从侧翼杀出,腿法残影,如风而动,挂钩腿!钻心腿!回隐腿!

瞬间动若雷霆!

只见其猛然抬腿,腿影如电,携两千斤之力而出。

风声骤起,似有獒犬咆哮之威。

一腿既出,气势磅礴,那蛇王未及反应,中其一击,命中七寸。

蛇王气血震荡,庞大的已被震退数丈。

林轩伸手一接,将金雕抱在怀中!

蛇王大怒。

正欲追击!

忽觉一股剧痛传来。

一转头,却看到一只黄毛飘逸的獒犬,死死咬住蛇尾!

饶是蛇王力量恐怖,竟然一时,挥不动尾巴。

“老黄,风紧!扯呼!”

林轩得手,长啸一声。

一人一犬,撒腿就跑……

那蛇王万万没有想到。

竟然会遭遇一只怪物和一条狗的偷袭。

大意之下,那原本囊中之物的金雕血肉,失之交臂。

“嘶嘶嘶!”

蛇王暴怒,上半身,直立而起。

身躯游动。

若一道棕色闪电,向着林轩和老黄追去。

呼呼呼!

林轩感觉周围风声大作。

通过闻香识途,哪怕不回头,林轩也能感觉到那一股子蛇腥味,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这畜生,真特么快!”

林轩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好在现在的林轩,是以神獒妖躯状态。

若是人类形态,实在难以想象,如何在三阶猛兽之下逃命!

“汪汪!”

老黄咆哮两声。

“闭嘴!”

林轩呵斥一声。

通过精神链接,他能够感知到老黄的意思——

老黄想自己留下断后。

老黄是林轩的战友,林轩如何会将它抛下?

转眼间,一人一犬,踏足来时的幽谷。

“大王!大王!”

那土匪张山,看到林轩惊恐大喊。

此刻的张山,被林轩束缚住手脚,正倒在幽谷之中。

“张山……对不住了!下辈子,可别当个恶人了!”

林轩叹息一声。

张山面露惊恐。

却看到林轩提起张山,抬臂一挥。

风声呼啸!

“啊!”

那张山落在蛇王面前。

蛇王张开大口,一口将张山吞入腹中。

正是这样一个间隙。

林轩和老黄,已经逃出幽谷,穿过白雾瘴气。

那蛇王虽心里恨得紧,但刚刚吞下张山这么一个大活人。

终究是行动不便,速度也没之前那般敏捷。

吐了吐蛇信,而后悠哉游哉,向着蛇心岛而去。

……

“呼!”

林轩逃出生天,吐出一口气。

对于借蛇王之手,杀了张山。

林轩并没有半点愧疚。


按照野栏的规矩——

进四出六

十成的价格,要出六成给官府。

这六成,名目极多。

一成“市肆门摊税”,一成“山泽税”,一成“市税”,一成“经制钱税”……

林轩到手,仅仅只有四成。

若是再加上入城所缴纳的一百文,林轩少得可怜。

“其他我倒是能忍,但这山泽税,实在难以忍受。”

“大盛武朝,山川湖泽,虽名义上归于大盛管辖,但因为山瘴和海蜃的关系,危险系数高,开发极为有限……”

“连老天爷的恩典,都要收税,这……吃干抹净的相道,未免太难看了一些。”

林轩捏着到手的六两银子,还有一堆税票,心里的火气是无论如何压制不住。

“那马三,出了坊市,便需要缴纳十二两,自己仅仅能得八两。”

“不过,马三虽然年轻,但走山比我早,想来日积月累,有所积蓄,这才能够凑齐二十两的摸骨费用。”

林轩摇了摇头,不愿再去多想。

各有各的活法。

他很难评价。

但对于林轩而言,这税收太重了。

他得想个其他的办法。

比如。

日后这山货,直接卖给李乡绅。

林轩又去药堂,给林铮抓了一副壮骨的中药,然后又去买了一些蜜饯,糖炒栗子,酥糖等小吃。

耗费了两百文。

而后离开临川县。

“欲要成为武者,得凑齐二十两。”

“而官府苛捐杂税太厉害,得寻个其他门路。”

“但今日进城,结交了石忠,以我上辈子观人的经验来看,此人不像是两面三刀之人,还给了我一枚令牌,或许下次入城,他能助我。”

“不管怎么说,还得入山。”

林轩一边赶路,心里一边沉思。

……

黎村。

林家。

林轩刚到村口,便听到陈叔喊他:

“林二郎,你快回家看看吧……方才我看到癞皮狗,带着几个人,向你们家方向去了……”

“听说你爹之前,为了你的事情,欠了他钱。哎,癞皮狗的羊羔利,哪里是这么好借的……”

陈叔拉着林轩,絮絮叨叨。

说话有些漏风和哆嗦。

但上了年纪的人,又特别爱说话。

什么?!

林轩心头一惊。

癞皮狗,本名赖天霸,是黎村附近的恶霸。

平日里,横行霸道,鱼肉乡里,故此,私底下被人称为“癞皮狗”。

黎村以及黎村周围几个村子的人,谁没有被他勒索过,哪家寡妇没有被他调戏过?

谈论起癞皮狗,几乎所有人都恨得牙痒痒。

奈何,这癞皮狗啸聚了一些狐朋狗友,平日里,狗仗人势,所以无人敢惹他。

据说,这癞皮狗虽然可恶,但偏偏祖坟冒烟,得了高人指点,在黎村周围几个村,做起了羊羔利的生意。

天公瞎了眼睛。

官府最近的赋税越来越高,这也导致了癞皮狗的生意,越来越好,积累的钱财颇为不菲。

“我爹问癞皮狗借过钱?此事……我怎不知晓?”

“九出十三归,十成本金,到你手只有九成,月息连本带利,要还十三成。哎!老林啊,你聪明一世,眼下怎这般糊涂?”

林轩心里暗骂,也顾不上絮絮叨叨的陈叔,快步向着家中跑去。

林家。

锅碗瓢盆摔了一地。

林月坐在门槛上,抹着眼泪,身边还放着一把锄头。

林铮在林月身边,拄着拐杖,抽着旱烟。

老黄则是趴在地上晒太阳。

“爹,月妹,癞皮狗来了?什么事情?”

林轩踏入院子中,看到这场面,先是松了一口气,而后又追问道。

林月哭哭啼啼,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看到林轩来了。

也不知道是心中的委屈爆发,还是有了些许安全感,一把抱住了林轩,嚎啕大哭起来。

“呜呜呜……二哥,你总算来了……”

林月哭成了泪人。

林轩如遭雷击,急忙安抚林月,声音颤抖道:

“月妹,你……你失身了?”

“砰!”

林月破涕为笑,白了林轩一眼,而后对林轩说道:

“失你个头!没有的事儿,就是今天,你去临川县,爹去帮赵荀立衣冠冢,通知赵家赵荀父子的下落。”

“结果,癞皮狗找上门,说咱家欠了他的钱。还要我和他走,他就不要钱了,要不然,他就不让我们一家好过。”

“癞皮狗满嘴污言秽语,还打算对我动手动脚,我急啊,又打不过!”

林轩心头一紧。

“好在老黄赶来,咬伤了癞皮狗的大腿,他们看老黄凶猛,放下狠话,灰溜溜逃走了。”

林月一口气说完了此事经过。

“没事,月妹,我在,你放心,我会解决的。”

林轩将林月扶到了一边,宽慰安抚,而后抬起头,看向林铮,皱着眉头道:

“爹,你又不是不知晓那癞皮狗是什么人?他的名头,在附近村子都臭了,你怎么还问他借钱啊!”

林铮一语不发,默默抽着旱烟。

“二哥,你别说爹了,爹借这钱,也是为了你。”

“你不是一直喜欢村里的黎芳么?之前为了这件事,和爹闹过好几次。”

“后来爹帮你谈下来了,彩礼十两银子。爹没这么多钱,就借问癞皮狗借了五两。”

“谁知道,黎家变卦了……算好了黄道吉日,前不久,彩礼要增加到十五两……爹一时心急,打算去山里搏一搏,这才摔断了腿……”

林月显然知晓内情,看林轩询问林铮,擦干净了眼泪,在一旁讲述事情经过。

林轩默默听完。

心里涌起了一股愧疚感。

尚未觉醒前世记忆的林轩,好吃懒做,仗着林铮和林月的宠爱,虽谈不上胡作非为,但也算是任性妄为。

黎村的黎芳,是村长的女儿,在村子里,虽比不过林月,但也算是颇有几分姿色。

林轩一直喜欢黎芳,可惜的是,黎芳嫌林轩没出息,对林轩爱答不理,摆足了“女神范儿”。

林轩也想过放弃。

但这黎芳,城府极深,每当林轩想要放弃的时候,黎芳便会故意给林轩一点儿甜头,故意吊着林轩。

让林轩心甘情愿当舔狗。

后来林轩闹着要林铮找媒婆去黎家说亲。

这才导致了后续发生的事情。

……

“爹,对不住,孩儿没想到,是孩儿的任性,害了你们。”

林轩突然开口说道。

此时此刻,他恨不得甩自己几记耳光。

虽然之前的事,是尚未觉醒的林轩所为,但林轩两世记忆合一,早已不分彼此,此刻的林轩,痛恨自己之前那般任性妄为,毫无担当。

“一家人,不说这些了,眼下癞皮狗的事情,才是火烧眉毛。”

林铮摆了摆手,面露忧色,吐出一口浓烟:

“黎家增加了彩礼,又没有将之前的退还,我曾找过癞皮狗,但那小子,似乎对钱不看重。”

“他是铁了心,想利用这件事,逼我将老三嫁给他,这王八犊子……长得丑,想得挺美啊……”

林铮活了大半辈子,怎么会看不出癞皮狗的心思。

林月听到这话,眼眶一红,哽咽说道:

“这混蛋……爹明明就借了五两,一个月之期都未到,按照规矩,足月,连本带息,九出十三归,至多也就还七两二钱。”

“他却说,现在还钱,要十五两,下个月,又是另外的数……除非我嫁给他……”

林月说着说着,或许是想到了癞皮狗那张恶心的脸,眼泪又“啪嗒”往下掉。

“癞皮狗往哪里去了?”

林轩突然出言问道。

“他被老黄咬了一口,怕患了恐水病,临走时,我听到他们说,打算去紫雾山背阴坡打算摘些离母根。”

林月回道。

恐水病,就是林轩前世的“狂犬病”。

而所谓的离母根,又叫赤箭草,御风草等,类似林轩前世的“天麻”,对治疗恐水病,有奇效。

“他倒是怕死,这样吧,我去寻他谈谈。”

林轩说话间,背上猎刀,负上长弓,打算入山。

“老二,别冲动,他们人多,你在山里也讨不到好!”

林铮眸子一闪,上前摁住林轩的猎弓,沉声道:

“要破罐子破摔,那也是老子先上,横竖老子这条命,也值不了几个钱。”

林轩哑然失笑,看了看林铮的瘸腿,打趣道:

“爹,你这腿脚,上山都费劲?还打算拼命?”

“放心吧,爹,孩儿不是莽撞人,孩儿在县里坊市卖棒槌,遇到了一个武者,我们兄弟相称,相见恨晚,他给了我这个……”

林轩从怀里一摸,摸出了一枚令牌。

这令牌,青铜所铸,入手微沉。

正面“逐鹿堂”三字苍劲有力,背面“亲眷”二字笔触稍柔,做工精美,一看便不是寻常之物。

林铮神色一动,从林轩手中拿过令牌,面露诧异,惊呼道:

“逐鹿亲眷令?”

“你……你竟然和逐鹿堂的武者老爷,攀上了关系?”


药房掌柜,一方面是当药房镇房武者,另外一方面,也是从诸多药童之中,选拔出药理天赋极高的少年,作为苗子,送入内门当学徒,参加考核。

“这少年……是逐鹿堂学徒武者……这气血,快二品了……”

掌柜暗暗心惊。

“鄙人姓陈,敢问客官,是要猎几阶大蛇?”

陈掌柜开门见山,对林轩问道。

“三阶!”

林轩也并未藏私。

“三阶!”

陈掌柜倒吸一口冷气,为林轩魄力所惊。

要知道,山中猛兽,凶悍无比。

天生便比常人来得凶猛。

经验老道的猎户,对付寻常野兽,也有失手。

哪怕是一品武者,搏杀猛兽,也是险象环生。

例如林轩曾猎杀过的野猪王,便算猛兽级,若是三个一品武者齐上,方可万无一失。

而三阶猛兽,哪怕是三品武者只怕也不敢单打独斗,需寻上几个三品好手,谋划设陷而后动。

面前这少年,不足二品,张口便打算猎三阶猛兽?

陈掌柜深深看了林轩一眼,而后似乎想到了什么,笑了笑。

“想来是逐鹿堂之中的长辈来寻药,不过,逐鹿堂之中,也有药师,平日里猎杀猛兽之流,走山寻宝,内部消化也不少,怎来药房买药?”

陈掌柜念头急转,刚脑补全了因果,却又生出新的疑惑。

“陈掌柜?”

林轩疑惑道。

“哦,少年英才啊,陈某失态了。”

“少侠请稍等。”

陈掌柜也没多问。

踏上梯子,从药架最上面,束之高阁处,取下了一味药。

“此乃天阳散,济和堂内门药道高手所炼制,其主材,乃是取之三阶天阳石,对大蛇克制效果极大。”

“雄黄,入二阶宝材,呈金黄之色。入三阶宝材,则呈橘红之色。”

陈掌柜取出厚厚一包油布包裹的药袋,打开。

出乎林轩意料之外。

雄黄气味辛辣刺鼻,但入了三阶,便为天阳石,这味道,反而无色无味。

“如此正好!”

林轩心头一喜,手指轻捻些许,放在鼻尖前闻了闻,而后问道:

“多少钱?”

陈掌柜笑了笑,伸出一根手指:

“三阶宝药,一百两。”

一百两!

林轩听到这话,差点气地翻过去。

林某……

特么谢谢你!

明明能抢,还送林某一包药粉!

“一百两,虽说肉疼,但只要能诛杀蛇心岛诸蛇,尤其是蛇王……这些蛇身上的宝物,只怕都能回本……”

“更不要说那能解百毒的蛇灵藤……”

“但纵然林某不亏,也不至于当个冤大头!”

林轩心中暗忖。

将手指上的药粉轻轻一弹,林轩冷哼一声:

“陈掌柜是个明白人。”

“我武道不深,自然不敢去猎三阶猛兽,但我背后的长辈,却不是庸人。”

“之所以来济和堂买药,事出有因,但陈掌柜也莫要将我当冤大头。我那长辈……脾气可不太好……”

陈掌柜露出了然之色,果然与他猜测一模一样。

但他年老成精,皮笑肉不笑:

“少侠这是哪里话?这可是三阶宝药,一百两,实不算多。”

林轩指了指天阳散,冷笑说道:

“这药,三阶天阳石足占了七成,味道过重,雄黄本就有毒,能入药的药方不多。”

“你那内门药道高人,本欲炼武者辅药,但不知何种原因,天阳石入得太多,导致这药,对武者有剧毒。”

“对大蛇克制效果虽好,但效果太过单一,方才一闻,略带霉味,想来束之高阁十年之久,一百两……”

林轩抬起头,看着陈掌柜:

“多了……太多了……若非我来,只怕此药,还要蒙尘!”

此言一出。

陈掌柜那老谋深算的脸,顿时目瞪口呆,难掩脸上的惊愕,从头到尾,林轩不过是闻了闻些许粉末,便分析出这么多事?


“这紫雾山山北,咋这么难走啊?”

胖土匪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猛灌一口兽皮袋里的水,恶狠狠骂道,瘪了一眼身边的瘦土匪:

“你小子……不是说对山北熟悉得很么?怎还寻不到下山的路?”

瘦土匪似乎有些怕胖土匪,缩了缩脖子,嘟囔道:

“俺不是说做个标记么?偏你说不用……这山北复杂,我也是小时候跟着爹来过。”

“眼下咱们麻达山(迷路),也不能全赖我啊!”

胖土匪眼睛一瞪,脸上的横肉都开始跳动,抬手劈头盖脸,便砸向瘦土匪,骂骂咧咧道:

“若非俺向当家的推荐你,你还有这等好差事儿?”

“探明了蛇心岛,眼下只要下山看一看山北诸村的情况,日后大当家带着并肩子前来砸窑,你轻轻松松,便捞得一个大功劳!”

“你小子还埋怨俺?”

那胖土匪下手颇为狠辣,几拳下去,砸得瘦土匪抱头鼠窜,哭喊着:

“豹爷,俺错了……别打了……别打了……”

“眼下时辰将晚,山瘴将起,若是为了俺耽误了时辰,死在山中,可不值当!”

瘦土匪明显对胖土匪颇为惧怕,低着头,抱着脑袋,还不敢逃。

只能哀求饶命。

“呜呜呜……”

印象当中的暴打,并未降临。

瘦土匪怯生生抬起头。

“嘶!”

“妈呀!”

瘦土匪浑身一软,瘫软在地上。

只见一只身高超过两米五的怪物,一只爪子,死死掐住胖土匪的脖子,高高举起。

那怪物……

人身犬头。

身上长满了浓密的黄色毛发,青面獠牙,极为恐怖。

而那胖土匪,体重超过两百斤,身高也有一米八,此刻却如同孩童一般,被怪物提在手中,颈部受到压迫,手舞足蹈,呼吸不畅,脸色憋得通红。

纵然胖土匪已有一品武者实力,但所谓力从脚起,此刻悬空,哪里还有半分抵抗之地?

“妖怪!妖怪!”

瘦土匪看到这一幕。

三魂七魄,飞走大半。

靠山者,自古以来,便有无数山精野怪的传说。

他习得武艺,以为这些都是神鬼志异,吓人的故事罢了。

却不曾想,今日得见了真的“妖怪”。

瘦土匪脑中一片空白,胆气更是泄了三分,手脚并用,便打算逃走。

“汪!”

一道雷霆般的吼声传来。

瘦土匪一抬头。

却看到了一只神俊异常,威风凛凛,体态超一头小牛犊子的黄色獒犬,正眯着眼睛死死瞪着他。

喉咙处,还发出渗人的呜咽之声。

瘦土匪不敢动了。

他从黄色獒犬的眼神之中,读出了一句话——

他逃,就死。

很难想象。

这只畜牲,竟然还有如此通灵的眼神。

“咔嚓!”

林轩微微用力,捏断了胖土匪的脖子。

那胖土匪脖子呈不可思议角度弯曲,口中白沫滋生,脸色铁青,双眼一翻,气息全无。

“寻常一品武者,面对我这半妖神獒妖体,当真如同纸糊的一般。”

林轩心中暗道。

这是他第一次,化身成妖体杀人。

感觉……

人类武者,还真是脆弱啊!

林轩将胖土匪尸体一扔,一脚踩在瘦土匪胸膛,踩在脚下。

“大王饶命……大王饶命……”

“小人身患杨梅疮,天花,又有疟疾,霍乱傍身,身无三两肉,全是骨头,滋味着实不好……大王吃小人,只恐上吐下泻……”

瘦土匪面露惊恐之色,急忙开口求饶。

俨然是吓破了胆。

“本座问,你答,倘若有一句隐瞒,且将那厮的血肉,令你全部吃下!”

“尤其是肠子,你得舔干净。”

林轩冷哼一声,咧嘴,露出修长寒冷的犬齿。

吓得瘦土匪一个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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