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黎芳的其他类型小说《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林轩黎芳番外笔趣阁》,由网络作家“分水小胖子”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杀人,放火,劫掠……欢笑声,叫骂声,抱怨之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李府。七八个土匪,将李乡绅一家,困在了祠堂。李乡绅面色煞白,身子如同筛子一般不断颤抖,但依旧咬牙,死死护着家眷。在李乡绅的背后,有李夫人,也有李乡绅的女儿,李湘儿。都是妇道人家,看到这般场面,早就吓得魂不附体。李湘儿掩面大哭。李夫人则是将李湘儿护在怀中。“李府之中,值钱的东西,你们尽数可以搬走……”“但不可伤害李某家人,此事,李某早已与你们约法三章。”“眼下,尔等这是要背信弃义?”李乡绅尽管心中害怕,但依旧强行稳定心神,开口对着面前的土匪喝道。李乡绅颇有家资,但毕竟,大部分的武者,都聚集在临川县。纵然李乡绅有钱,可李府所聘用之人,至多也就是气血过人,习得一些架势的汉子...
《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林轩黎芳番外笔趣阁》精彩片段
杀人,放火,劫掠……
欢笑声,叫骂声,抱怨之声。
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李府。
七八个土匪,将李乡绅一家,困在了祠堂。
李乡绅面色煞白,身子如同筛子一般不断颤抖,但依旧咬牙,死死护着家眷。
在李乡绅的背后,有李夫人,也有李乡绅的女儿,李湘儿。
都是妇道人家,看到这般场面,早就吓得魂不附体。
李湘儿掩面大哭。
李夫人则是将李湘儿护在怀中。
“李府之中,值钱的东西,你们尽数可以搬走……”
“但不可伤害李某家人,此事,李某早已与你们约法三章。”
“眼下,尔等这是要背信弃义?”
李乡绅尽管心中害怕,但依旧强行稳定心神,开口对着面前的土匪喝道。
李乡绅颇有家资,但毕竟,大部分的武者,都聚集在临川县。
纵然李乡绅有钱,可李府所聘用之人,至多也就是气血过人,习得一些架势的汉子罢了。
野马帮在黑虎带领下,练过武的强者不少。
哪怕是普通土匪,那也是刀口沾过血,杀过人的猛人。
李府能坚持到现在,也算是祖宗庇佑了。
“李乡绅,李老爷……咱可是好好和你说了……”
“听说你们家,也不仅仅只有表面这些银子。你心思偷,脑子活,我们都是穷人,你老善心大发,接济我们一番,难道不好么?”
有土匪狞笑,提起砍刀,在手中不断摸索,摩擦。
“李某是个生意人,支撑府上开销,已是颇为勉强,哪里还有什么浮财存下?”
“盗亦有道,尔等都是英雄好汉,府上之物,任尔等挑选便是。”
李乡绅识人无数,哪里不知晓这些土匪的贪欲。
面对土匪责问,李乡绅一口回绝,头摇晃得拨浪鼓一般。
此事若是承认,轻则李乡绅再无东山再起可能,重则土匪贪心不足,怀疑李乡绅藏有更多钱财,以致于二者心中生疑,那李家能活下来之人,能有几人?
“放屁!诸位英雄,休得听他诓骗!”
“此人手段狠辣,城府极深,我跟随他多年,自然知晓他狡兔三窟。”
“府上财物虽是不少,但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待这老鬼松了口,诸位英雄,方可满载而归啊!”
听到李乡绅话语,有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
指着李乡绅的鼻子大骂,将“狗仗人势”四个大字,表现得淋漓尽致。
“梁成!你吃住在李某府上这么多年?李某可曾亏待过你分毫?你那良心,莫不是被狗给吃了?”
李乡绅看到梁成出来倒戈相向,气的胸膛不断起伏。
“良心?哎呦!”
“好一个良心啊,姓李的,凭你……也配和老子讲良心二字?”
“难不成你忘了?先前,你为了巴结林家,狠狠抽了老子三十鞭啊……寒冬腊月,老子侥幸没死,但这心里,这股气,却是怎么也咽不下去!”
梁成咬牙切齿,双目赤红充血,怒视着李乡绅,一边言语,牙关还紧紧咬住,观其模样,似乎恨不得将李乡绅挫骨扬灰,生吞活剥。
“混蛋,叛徒,早知道,就应该打死你!”
饶是李乡绅识人无数,但也没有想到,梁成的心胸竟然如此狭小。
若是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一绝后患。
“诸位好汉,那李湘儿,年方二八,那叫一个润啊……”
“咱们一起上,让她尝一尝当女人的美妙……如何啊?”
梁成的一双眸子,透露出丝丝淫邪和猥琐。
舔了舔嘴唇。
看得李湘脸色煞白,满脸惊恐。
“好润的女娃啊……老子就喜欢这种大家闺秀……”
“外表文雅,实则淫贱至极。”
临川县,管辖周边九个村子。
无论是务农的农户,亦或者林家这种属于民户的猎户。
有了收获。
都会去县里售卖,补贴家用。
县里有坊市。
坊市之中,有专门划分给村里人售卖物品的区域。
例如,卖鱼的渔栏。
卖山货的野栏。
……
当然,若有些关系,也能直接卖给客栈酒楼,药堂等地。
林家可没有这层关系。
林轩陪父亲跑过几日,自然熟门熟路。
而林铮告诫的话语,也深得林轩心思。
七两山参,足以让人动歪心思。
“爹,听闻七两参,八两宝。这参,不留着给你补身子?”
林轩开口问道。
林铮笑着摇了摇头:
“放心,爹心中有数,伤筋动骨一百天,爹这腿,其实没大事儿。”
“但短时间,上不了山,棒槌补的是气血,对我这情况无用。”
“还不如卖了换钱……”
林轩闻言,沉默了一会儿,而后点了点头。
这倒也不是林轩绝情。
他爹这情况,确实不如买一些壮骨的药来得好使。
“赵荀那王八蛋的事情,你不用操心,明日我会去处理。”
“你既然有当走山客的天赋,那多熟悉刀,多摸摸弓,万万不可怠慢了,练时多流汗,山上少流血。”
“咱们这个家,接下来老长一段时间,只怕都要靠你了。”
林铮抽着旱烟,感慨说道。
“放心吧,孩儿觉得自己,现在壮得能打死一头牛!”
林轩笑着对林铮挥了挥拳头。
“臭小子。”
林铮眯起了眼睛。
这意气风发的模样……
和老大,真像啊。
……
林轩和父亲谈了几句。
便到后厨,帮衬着妹妹。
野鸡割喉放血,置入滚烫开水之中,而后拔毛。
切成小块,配合菌子一起煮。
“烧这么多水……咱家柴火不多了啊……”
“少些盐……金贵着呢……”
林月一边喋喋不休,指责林轩铺张浪费,一边忍不住擦嘴角。
贫苦人家,自然要拮据些。
以前林铮还能上山,日子还好过些。
现在,林铮看腿便花费不少,又断了生计,自然要精打细算。
柴米油盐催人愁,囊中羞涩度春秋。
这柴,可是第一位的。
烧水都是奢望。
“月妹,不是和你说了吗?”
“你二哥我……天生就是当走山客的料,迟早赚大钱,当老爷。”
林轩笑着安慰说道。
“还老爷?你就一败家子!你上过私塾,也算是村里少有,有学问的人,不知道老话讲,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么?”
林月大大方方,给了林轩一个白眼,摆出了妹妹的架势。
“这理儿不对。”
“老话说,吃啥补啥。所以咱们要成人上人,怎么能吃苦?那得吃人才行啊!”
林轩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容,张嘴就来。
“你……你……”
林月被怼得哑口无言。
她虽不蠢,但如何是林轩这种拥有两世经验的妖孽对手?
更何况,林轩这个论点,乃是出自于前世哲学圣地——弱智吧,之中的著名论点。
林月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反驳的话,只能气鼓鼓开始张罗吃的。
林轩懒得理会这个口是心非的妹妹。
“可惜啊,没有料酒,也没姜、八角、桂皮等东西。”
“野鸡肉紧实鲜美,不可多得,但野味嘛,多少有些膻,如果有料酒焯一下就更好了。”
“再加点粉条,那滋味,堪称一绝!”
林轩心里暗暗感慨。
一大盆“野鸡炖蘑菇”。
一碗野菜团子,一碗土豆。
配上主食则是糙米。
林家三人,那叫吃的一个香啊!
“咋这么会吃,给我留点儿啊!”
林月叫苦不迭。
林轩也发现。
自从自己开启妖皇天赋神通“食气”之法后。
肉身强壮不少,同时饭量也是大增。
一人吃了三四个壮汉的饭量。
气的林月,筷子都哆嗦了。
明月朗朗,清风习习,一家,三人,各有两三心事。
四盘小碟,说着农家五六趣事,忧着世俗七八烦恼。
人间美食,家中烟火,不过如此。
……
农家人睡得早。
林铮和林月,父女二人都准备休息了。
而林轩则是趁着二人睡下,偷偷带着老黄,离开家里。
一人一狗,一路狂奔。
趁着夜色,再入紫雾山。
山间寂静。
又有猛兽,喜夜间行动。
林轩眼下实力不足,倒也没有大张旗鼓,打草惊蛇。
一举一动,都透露出谨慎。
“老黄,记住味道了么?这就是棒槌的味道。”
“咱们分头行动,一旦有发现,立刻通知我!”
林轩拍了拍老黄的脑门。
出门的时候,林轩让老黄好好记住了棒槌的模样和气味。
那七两棒槌,林轩没有在紫雾山拿出来。
山间野兽,五感敏锐。
若是闻到药香,循着味儿来。
那就麻烦了。
至于七两二叶山参,对眼下的林轩而言,太过珍贵。
林轩则是发现了招妖幡一个绝妙的功能——
储物。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幡面虽不大,却能容纳死物。
催动招妖幡,泥丸宫之中激荡妖芒,笼罩心意所指之物,即可落在幡上。
可惜的是……
眼下这招妖幡,面积不大,所纳之物,自也不能太大。
藏物纳宝,倒是绝佳。
老黄,眼下身为招妖幡的封妖图腾,“闻香识途”天赋神通,厉害得紧。
林轩身为妖皇,得之麾下封妖天赋神通,也可以此寻宝。
一人一狗,记下了山参味道,寻宝之能,事半功倍。
“我虽不惧瘴气,但夜间依旧危机四伏,蛇虫鼠蚁,豺狼虎豹。”
“招妖幡虽然厉害,但除却天赋神通,我也就比寻常人强壮些。”
“得抓紧成为武者,掌握超凡,方是王道。”
林轩一边小心翼翼搜寻山参,一边心中暗道。
穷苦人家,欲求武道,颇为艰难。
但好歹……
有些希望。
可若是一旦成为武者,便是百姓口中的“老爷”。
情况也会改善不少。
林轩在山中寻宝,运转食气神通,一晚上下来,哪怕彻夜不眠,竟不觉有丝毫疲惫。
也算是发现了自身金手指的另外一个妙用。
只不过,这个妙用,有肝帝之嫌。
“六两一株,四两两株……”
在一人一狗一晚上的努力下,战果颇丰。
运气似乎算不得太好。
并无采到二叶七两的山参。
林轩放弃了太小的山参,并没绝了棒槌的户。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
这是走山客的规矩,林轩耳濡目染,万物当留一线生机。
林某人也懂竭泽而渔的道理。
“紫雾山的棒槌倒是不少,不过,放山是个精细的活计儿……”
“老黄能寻棒槌,却难完好挖出棒槌。”
“这事儿,还需合计。”
林轩将这些山货,纳入招妖幡,心中思量。
有“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加持,一人一狗,寻山参倒是极快。
但放山的过程,细致而又烦琐,耗费了林轩不少时间。
可若是心急,破了参的品相,那就价值大打折扣。
旭日东升,东曦既驾。
天边亮起了一抹鱼肚白。
“老黄,该走了。”
林轩望着下山的路。
八月廿一,甲辰年,癸酉月,庚寅日。
喜神东北,财神正北,福神正南。
黄道吉日,合该林某发财!
心中却不忿,偏偏又不敢发泄得罪。
那之前得罪林家的黎家的下场,村里人可是看在眼里。
“诸位莫怪,喝酒,吃肉……酒管够,肉管饱!”
“我家二郎,便是这般性子,还有七日,便要在逐鹿堂之中修行。”
林铮笑呵呵端起酒杯,替林轩说几句场面话。
人若是站到一定高度,就连放个屁,都是香的。
以往林轩这般作态,定让农村人背后戳脊梁骨,觉得熬得没边儿。
但眼下林轩成了武者老爷。
哪怕是臭脚,众人也得捧。
“二郎如此勤勉,怪不得能成武者老爷啊!”
“是啊,我家那娃娃,有二郎一成,我后半辈子,就不愁咯!”
“二郎可是能够搏杀六百斤野猪王的猛人,老天爷赏饭吃,天生的走山客啊!”
林家之中,一片其乐融融之景。
更有甚者,探探林铮口风,打算和林铮结为亲家。
但林铮滴水不漏,笑着拒绝。
……
三日后。
林轩和老黄,一人一狗,演练疯狗拳。
待敛气收功,林轩双眸精光熠熠,太阳穴也微微鼓起。
“一品巅峰了,周身十成气血,尽数搬运。”
“自身气力,也突破了九犬之力的极限,可谓十犬。”
“超两千斤的力量,远胜于同境武者……若是我再化身为半妖獒犬……”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面露兴奋之色。
这三日,林轩鲜有回家。
这个世界,毒山恶海,入夜大凶。
但也有走山客,为争一线生机,入夜了,就在山脚下歇息。
次日尽早入山。
故此林轩鲜有回家,倒是没有被人怀疑。
三日食气,林轩修为大增。
唯一可惜的是。
这紫雾山,毕竟是一座小山,三日来,林轩虽有收获,却再也没有寻到猪宝这种神物。
“汪汪汪!”
老黄突然对着林轩叫唤两声。
“有人……是从山南过来的?”
林轩读懂了老黄的意思,蹙眉。
而后稳定心神,施展“闻香识途”。
诸多气味,涌入鼻腔之中。
汗腥味……血腥味……
“这二人,恐手里有人命,气血旺盛不俗,皆为一品之中高手。”
“老黄,走!”
林轩闻到山南来人身上的血腥味,分明是人血,心中一沉,一人一狗,潜伏身形,向着山南来人靠近……
紫雾山。
一山分南北。
山北,便是黎村。
而山南,则是其他村子。
诸如林轩在示众榜之中,所见被土匪所灭的元村,便是山南。
林轩尚且没有往山南探索。
听闻山南之地,土匪横行。
这些土匪,在官府面前,自然是一帮乌合之众。
但这些土匪,颇为狡猾,仗着紫雾山等山险,藏匿身形,极为难抓。
例如临川县在紫雾山山北,这些土匪眼线布在山北村落,一旦临川县衙役前来捉拿,待翻过紫雾山,这些土匪,早已化整为零,下落不明。
而衙役一走,土匪又啸聚成群,打家劫舍。
“是土匪……野马帮……”
林轩蹲在一棵大树上,居高临下,看到了两个土匪。
这两个土匪,身上披着兽衣,背上背着砍刀,一胖一瘦,满脸煞气。
胸口右侧,纹着“野马”二字。
“听闻山南几个村落,已经遭野马帮洗劫一空,眼下这绺子出现在山北,莫不是……要对山北村落下手?”
林轩心念一动,眉头皱了起来。
这段时间,官府苛捐杂税日益繁重。
卖儿鬻女之人也有。
这也导致不少人,不堪重负,落草为寇,加入了土匪窝。
林轩本为走山客,自然知晓一些圈里情况。
入冬之后,山中山货少了不少,不少猎户好手,听闻都成了绺子,讨一口饭吃。
林铮弹了弹旱烟杆,当机立断道。
“二哥,你……你不走么?”
林月看向林轩,眼神之中,满是担忧问道。
林轩摇了摇头,而后笑道:
“这次野马帮来袭,我自有算计,若是成功,造化无量。”
林月皱眉,轻咬朱唇:
“可是……可是……”
林铮咳嗽一声,打断林月道:
“你二哥是什么人,你还不知晓么?小女儿态,优柔寡断,你又帮不上忙。”
林铮斥责林月几声,而后深深看向林轩:
“老二,其他老头子也不说了,但你记住,谋而后动,万不可冒险。如同狩猎,轻易莫出,出之雷击,一击即中,中之必死。”
林轩深以为然,点头:
“死道友不死贫道,孩儿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林铮年岁虽大,又是乡野猎户,但这话语之中,却蕴含质朴的哲理。
林月抿了抿唇,喃喃道:
“二哥,这土匪来袭的消息,不告诉乡亲么?”
林轩没有回话。
倒是林铮蹙眉,低声呵斥:
“这些乡亲,你以为是什么好人?”
“最近走得近了,装出和善,乃是因为二郎眼下高不可攀。”
“若是你落魄了,只怕背地里,不知如何取笑你,昔日他们跟在黎村长后面,便是眼红我林家有挣钱的本事。”
“况且……”
林铮拉长了声音,意味深长道:
“若是黎村一空,动静太大,势必被其他村子发现,打草惊蛇。”
“二郎心中的谋划,只怕要落空。”
林轩不由高看自己老爹一眼。
这般人物,眼睫毛都是空的,心思城府,更是深得让人不寒而栗。
“此事过后,或许我再遇上难事,可与父亲商量一二。”
林轩此刻明白了,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妙处。
可惜,家里三个人,一只老狐狸,一只小狐狸,唯有林月这个小白兔。
好在老狐狸眼下歇着,能管住小白兔。
要不然,林轩还真要被林月给蠢哭咯!
林月漠然。
似乎想起了林铮害了腿之后,黎村人的白眼。
“那我去收拾行李。”
林月起身而去。
次日。
天色微亮。
三人便上路。
这个时候,林轩发现,自家老父亲,虽然拄着拐杖,但赶路的速度,却丝毫不慢。
就连林月这四肢健全之人,都赶不上林铮。
“父亲,你这腿……”
“好了七八成了,虽上不得山,但倒也不至于拖后腿。多亏了你的药啊!平日里,藏着一些,万一派上用场呢?”
林铮咧开大黄牙一笑:
“昔年我装死,可骗过了黑瞎子,然后猎了一套黑皮。”
老狐狸!
林轩翻了一个白眼。
他以为只有他喜欢藏底牌。
不曾想。
林铮才是此道老祖宗。
……
入城。
三人缴纳了四百五十文入城税。
入城税,单价上,比之前高了五十文。
而后,林轩又挑了一间靠近逐鹿堂的高档客栈。
两个厢房,每日需要五钱白银。
林轩缴了五日,共计二两五钱。
掌柜和店小二,那叫服务周到啊!
林轩又给林月留了五两银,用作平日吃穿用度。
“父亲,这块令牌你留着,倘若……城中有什么麻烦,去逐鹿堂寻猎弓院石忠。”
“他是我义兄,不会推辞。”
林轩又留下逐鹿亲眷令和二十两白银,递给林铮。
“好!”
林铮收下,将之藏在裤腰带深处。
逐鹿亲眷令是敲门砖,而二十两才是托人办事的酬金。
石忠帮了林轩,已经够多了。
以情为事,难以为继。
以利相缚,方得久长。
石忠虽为人重情重义,但林轩依旧想得深远。
情分这东西,终究会耗尽。
林铮和林月,住在城中,这终究是林轩难以掌控的地方。
林轩如获至宝,翻开武学秘籍。
秘籍粗糙,字迹甚至都不工整,满满劣质之感。
《地功拳》。
林轩手指在嘴唇润了下,又翻到下一页,看得津津有味。
或许是因为食气神通的关系,林轩不但肉身越发强大,就连记忆力也是大增。
无论是看地功拳的呼吸法,亦或者是武学招式,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也就罢了,甚至偶尔脑海之中,灵光一闪,竟会涌现出诸多想法。
“地功拳,南派广为流传的拳术之一,倒也算不得多珍贵。”
“此拳,若是想要对敌,需要身子贴于地面,手掌仅作辅助支撑着地,较侧重于下肢动作的运用。”
“也算是南拳中地趟动作最多、风格独特的拳种,更有女性技击的特征。”
“正因如此,此拳极为不文雅,被人诟病,加上拳法较为基础,入不得大雅之堂,也被人称为‘疯狗拳’,耻于练习。”
林轩合上地功拳的拳术秘籍,心中浮现出关于地功拳上记载的信息,不由暗自感慨。
毕竟,林轩目前所在,是个封建社会,哪怕是最底层的人,都尚且争三分脸面。
地功拳,又名“疯狗拳”,施展起来,状若疯狗,口中低沉发出“呜呜”之声,实在粗鄙不堪。
又有几人,真被逼上梁山,修行这种丢人武学?
同时,疯狗拳虽不入流,但毕竟是一门武学。
对修行者的根骨和悟性,也有一定要求。
癞皮狗倒是舍得下脸面,欲修这疯狗拳,但最终,却是不得入门。
“都被逼到这个份儿上了,林某还有什么选择么?”
“疯狗拳也好,地功拳也罢,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林轩倒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学一门武学,也就意味着自己能够提升实力,无论是在这个压迫的世界生存,亦或者是在山上求生,都大大增加了胜算。
林轩蹲在地上,双掌点在地面,腹中呼吸起伏,口鼻风声呼啸,渐渐化为呜咽之声,听起来,便好似恶犬低吟。
此乃地功呼吸法,林轩倒是更愿意称呼为疯狗呼吸法。
若是与人对敌,对方突然蹲下身子,学疯狗准备对你出手,一般人只怕吓都要吓死,惶不论和你相斗了。
除此之外,地功拳分为上、中、下三盘配合练习。
下盘以灵动为主,有狗闪一字马、灵犬插竿跳、美人照镜步、神犬独立等桩功,力求手脚并用,互相呼应。
中盘,善于步法上的立跪起伏,攻中蕴守,守中寓攻。
下盘和中盘,皆为上盘服务,讲究突然暴起,施展出三招腿法,一击必杀。
“挂勾腿又名犬跃扑击,勾住对方腿部,限制移动。”
“钻心腿又名狗猛冲顶,状若疯狗,一跃而起,腿击心宫,造成对方血液运行受阻。”
“回隐腿又名狗闪回躲,利用前两招掩护,隐秘出腿,暗藏杀机,或对会阴,或对咽喉,或对太阳穴……”
“力求一击必中,中之必死!”
林轩在地上,双目赤红,吐纳呼吸,灵活移动。
初期还有些生涩,但随着林轩逐渐练习,动作越来越娴熟。
含胸拨背,屈膝勾脚,伸缩交替,穿转巧速。
林轩很快便领悟到了这门武学的意境——
欲倒不带形,倒地下机行,踢打捆绑擒。
……
深夜。
林轩牵着老黄,潜入紫雾山之中。
在紫雾山中,林轩再度练习疯狗拳。
在家中虽能练习,但林轩担心动作太大,惊扰了父亲和月妹。
熟悉拳法要领之后,林轩便再也按捺不住,打算在山中,放手练拳。
“食气!”
林轩运转妖皇神通。
那山瘴之力,不断涌入林轩体内。
“呜呜呜!”
林轩趴在地上,口中低吼。
而后猛然一动。
挂钩,钻心,回隐!
疯狗三连击!
“砰砰砰!”
林轩踢出三招,腿风烈烈,噼里啪啦作响。
三脚猛然点在了一棵水桶粗细的树干上!
“砰!”
“咔嚓!”
那水桶粗细的树干,承受瞬间爆发力,难以支撑,拦腰而断!
林轩看到这一幕,微微错愕。
“食气神通,令我肉身大变,但缺了武学打法,故此,无论是斩杀赵荀父子,亦或者癞皮狗之流,都是以蛮打取胜。”
“但今日修了武学,顿觉周身气血澎湃,体内运转周天,周身气力,终于能百分百发挥出来了!”
“按照书上所言,一门武学,按照熟练度,可分四个境界——初窥门径,渐入佳境,登堂入室,炉火纯青。”
林轩回想起疯狗拳的拳法要义,喃喃说道:
“疯狗拳,修到初窥门径,招式娴熟,运转自如,形若其形。”
“渐入佳境,状如疯狗,神若其神。”
“登堂入室,形意真髓,周身气血搬运于一点爆发,可得二犬之力,力破五百斤,可断碗口粗细树干。”
“而我……”
林轩伸出手,抚摸因为自己三脚踢断的水桶粗细树干,不由瞠目结舌:
“以拳法精深论,我已入了第三境,登堂入室。”
“但我的登堂入室,强过寻常人太多,起码有五犬之力,足足强了一倍!”
“疯狗拳记载,这拳虽粗鄙,但也需水磨功夫,寻常武者,一年可入门第一境,五年可入第三境,十年可达第四境。”
“而我……不过修行了半日光景……便达到了常人需要五年方可踏足的第三境……这……”
月明星稀。
林轩坐在一块大石头上,陷入了沉思。
他回想起方才自己练武的点点滴滴,追寻感觉,想要找出原因。
“汪汪汪!”
一阵犬吠声传来。
老黄上蹿下跳,身影绰绰,长气力,通关节,定身形。
时而前扑,时而侧卧,连环扫腿、四面伡莲、古藤盘树……
一套疯狗拳,落在老黄身上,施展出来,如浑然天成。
真正做到了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虚虚实实,防不胜防。
三盘相互配合,灵活多变,上下起伏,刚柔相济。
“这是……”
林轩沉迷练武一晚上。
老黄在林轩身侧,闲来无聊,又通了灵智。
故此,老黄觉得这疯狗拳有趣,便也开始练习起来。
但老黄在疯狗拳这门武学上的天赋,绝非人族可比。
略微出手,便是拳法上限。
林轩闭上眼睛。
通过精神链接,他仿若化身了老黄,老黄在练习疯狗拳,他也在练习疯狗拳,并且,老黄的武道领悟,直接作用在林轩身上。
这一刻,他即是狗,狗即是他。
不分彼此!
“原来如此,疯狗拳,以仿疯狗恶犬出击为真意,但论疯狗拳,人的天赋即便再高,又怎么可能比得过真正的狗?”
“而我则是不同,我身为妖皇,与麾下封妖同为一体,这也意味着……”
“我修行形意武学,事半功倍,论之天赋,煌煌天下,只怕无人能比肩我,前提是……”
“我的封妖,足够多!”
林轩眼神灼灼,仰天长啸,神情振奋!
疯狗呼吸法自行运转,气浪滚滚,经久不息,周身气血呼啸如龙。
识海之中。
招妖幡文字流转,鎏金大字再度浮现——
「妖皇林轩,修武道,踏超凡,拜入一品气血境,再得一枚封妖图腾!」
“这紫雾山山北,咋这么难走啊?”
胖土匪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猛灌一口兽皮袋里的水,恶狠狠骂道,瘪了一眼身边的瘦土匪:
“你小子……不是说对山北熟悉得很么?怎还寻不到下山的路?”
瘦土匪似乎有些怕胖土匪,缩了缩脖子,嘟囔道:
“俺不是说做个标记么?偏你说不用……这山北复杂,我也是小时候跟着爹来过。”
“眼下咱们麻达山(迷路),也不能全赖我啊!”
胖土匪眼睛一瞪,脸上的横肉都开始跳动,抬手劈头盖脸,便砸向瘦土匪,骂骂咧咧道:
“若非俺向当家的推荐你,你还有这等好差事儿?”
“探明了蛇心岛,眼下只要下山看一看山北诸村的情况,日后大当家带着并肩子前来砸窑,你轻轻松松,便捞得一个大功劳!”
“你小子还埋怨俺?”
那胖土匪下手颇为狠辣,几拳下去,砸得瘦土匪抱头鼠窜,哭喊着:
“豹爷,俺错了……别打了……别打了……”
“眼下时辰将晚,山瘴将起,若是为了俺耽误了时辰,死在山中,可不值当!”
瘦土匪明显对胖土匪颇为惧怕,低着头,抱着脑袋,还不敢逃。
只能哀求饶命。
“呜呜呜……”
印象当中的暴打,并未降临。
瘦土匪怯生生抬起头。
“嘶!”
“妈呀!”
瘦土匪浑身一软,瘫软在地上。
只见一只身高超过两米五的怪物,一只爪子,死死掐住胖土匪的脖子,高高举起。
那怪物……
人身犬头。
身上长满了浓密的黄色毛发,青面獠牙,极为恐怖。
而那胖土匪,体重超过两百斤,身高也有一米八,此刻却如同孩童一般,被怪物提在手中,颈部受到压迫,手舞足蹈,呼吸不畅,脸色憋得通红。
纵然胖土匪已有一品武者实力,但所谓力从脚起,此刻悬空,哪里还有半分抵抗之地?
“妖怪!妖怪!”
瘦土匪看到这一幕。
三魂七魄,飞走大半。
靠山者,自古以来,便有无数山精野怪的传说。
他习得武艺,以为这些都是神鬼志异,吓人的故事罢了。
却不曾想,今日得见了真的“妖怪”。
瘦土匪脑中一片空白,胆气更是泄了三分,手脚并用,便打算逃走。
“汪!”
一道雷霆般的吼声传来。
瘦土匪一抬头。
却看到了一只神俊异常,威风凛凛,体态超一头小牛犊子的黄色獒犬,正眯着眼睛死死瞪着他。
喉咙处,还发出渗人的呜咽之声。
瘦土匪不敢动了。
他从黄色獒犬的眼神之中,读出了一句话——
他逃,就死。
很难想象。
这只畜牲,竟然还有如此通灵的眼神。
“咔嚓!”
林轩微微用力,捏断了胖土匪的脖子。
那胖土匪脖子呈不可思议角度弯曲,口中白沫滋生,脸色铁青,双眼一翻,气息全无。
“寻常一品武者,面对我这半妖神獒妖体,当真如同纸糊的一般。”
林轩心中暗道。
这是他第一次,化身成妖体杀人。
感觉……
人类武者,还真是脆弱啊!
林轩将胖土匪尸体一扔,一脚踩在瘦土匪胸膛,踩在脚下。
“大王饶命……大王饶命……”
“小人身患杨梅疮,天花,又有疟疾,霍乱傍身,身无三两肉,全是骨头,滋味着实不好……大王吃小人,只恐上吐下泻……”
瘦土匪面露惊恐之色,急忙开口求饶。
俨然是吓破了胆。
“本座问,你答,倘若有一句隐瞒,且将那厮的血肉,令你全部吃下!”
“尤其是肠子,你得舔干净。”
林轩冷哼一声,咧嘴,露出修长寒冷的犬齿。
吓得瘦土匪一个哆嗦。
“啾!”
又是一道狂风袭来。
黑虎感觉肩膀之上,剧痛难忍。
一回头,却看到了鹰爪狠狠撕裂自己皮肉,血流如注。
武者二品,乃是筋骨皮之境。
淬炼肉身,肉身之力大增。
黑虎猛然一震,气血激荡。
抬手一拳。
金雕展翅避开要害,遁飞出数十米。
黑虎怒视林轩,上半身鲜血淋漓,脚步一动,一瞬踏出数丈距离。
手中那一柄鬼头刀,隐隐附着一股霸道煞气,割裂空气,斩杀到林轩面前。
林轩眸光如水。
那恐怖大妖的面容之下,不禁冷笑。
眼下先杀党羽,再斩左膀右臂……
纵然这大当家再强,焉是林轩对手?
化身妖躯的林轩,武道境界虽是一品巅峰,但因妖族强悍肉身加持,二品初段武者,可瞬杀。
二品中段武者,亦能十招之内搏杀。
这黑虎在武道之中,浸淫多年,武道修为有二品高段。
如果其麾下党羽齐出,林轩只能逃遁。
可惜……
没有如果。
林轩反手抽出猎刀。
正面相碰!
两刀互斩!
铛!铛!铛!
火星四溅,血气逸散。
林轩手中的猎刀,发出一声哀鸣,而后断成两截。
黑虎却遭受巨力,脚步“噔噔噔”后退,在地面上踩出十个大坑。
“好刀!”
林轩称赞一声,索性扔了猎刀。
扑向黑虎!
这猎刀,往日里,林轩打猎,倒是可用。
可随着时间推移,林轩幻化成妖躯,此刀,不但小,且威能不足。
但黑虎手中那柄九环鬼头刀,大开大合,倒是一件极为不俗的重兵宝刀!
“吼!”
趁着黑虎余力未曾消,新力未生之时。
老黄一口咬在黑虎手腕上。
“咔咔!”
强大的咬合力,犬齿深深没入黑虎手腕,传来一阵令人头皮发麻之声。
“卑鄙!你这个怪物!”
黑虎痛叫一声,筋骨皮覆盖气血,一掌拍向老黄,打算逼退老黄。
“狼群狩猎,可曾见过与猎物单挑?”
林轩欺身而上,眸子阴冷。
“啾!”
鹰爪出击。
却是抓住黑虎另外一只手。
右手老黄,左手金雕。
两只封妖猛兽,皆有巨力,黑虎一时间,竟然难以挣脱分毫。
“死!”
林轩飞身跃起。
两米五的身躯,在空中,却显得灵活。
雷霆一般,三脚踏出!
硬生生踏爆了黑虎的头颅。
“轰!”
黑虎无头之躯,悍然倒下。
林轩蹲下身子,脱下黑虎外披坎肩,仔细一番摸索。
“有了!”
林轩眼睛一亮。
摸到一处鼓胀之处,伸出一根爪子,狠狠撕开,却露出了其中一本线状古籍。
《五禽戏》!
“五禽戏……莫不是华老爷子所创的武学?”
林轩嘟囔一声,将之扔到招妖幡之上。
从张山口中,林轩得知。
黑虎得了紫雾真人的传承,习得了武道。
黑虎对此物,极为珍宝,平日里,都是贴身携带。
倘若野马帮之中,有人立下大功,黑虎便会传下一些武道残功。
林轩本以为,这黑虎所修武道,隐隐有虎啸虎形之意。
应当是形意虎道之流的武学。
林轩万万没有想到,这黑虎所修,竟然是“五禽戏”。
“那紫雾真人,手段不俗,得寻个安全之地,好好研究一下这异世界的五禽戏武道,应有不菲收获。”
林轩心中暗忖。
“你们两个,好好摸尸,莫要错过一两银子!”
林轩又对着一狗一雕下令。
“这刀……不错!”
林轩一脚踩在九环鬼头刀刀柄之上。
寒芒闪过,鬼头刀凌空跃起。
落在林轩手中。
刀长数尺,宽若手掌,刀背厚重,尽显雄浑之态。
鬼头雕刻于刀柄顶端,面目狰狞,獠牙外露,双目如炬。
林轩眸光涌动,思绪翻飞。
当日,他被赵荀父子所害,抛尸在真人庙。
之前还不觉得,现在想来,这真人庙原来还有这等造化。
可惜的是……
这天下间的好事,也不可能被林轩一人独占了。
其内蕴含紫雾真人的传人,也一早被野马帮大当家给取走了。
“蛇心岛,在何处?带本座去看看!”
林轩取出一根麻绳,捆住张山双手,开口命令道。
“是!”
张山低眉顺眼,不敢造次。
……
不多时。
二人便深入紫雾山,转眼间,便来到山南山北一处交界之地。
纵然是白日里,但依旧有丝丝瘴气。
这瘴气,在白日里,形成大雾,容易乱了人视线。
并且,人类若是吸入瘴气时间过长,则可能头晕眼花,身中瘴毒,轻则手脚无力,重则一命呜呼。
在张山带领下,穿过瘴气白雾,又穿过一道幽谷。
林轩终于看到了那所谓的蛇心岛。
四面环山,皆为峭壁。
蛇心潭深幽,不可见底。
其潭中,其岸边,若隐若现,有数条大蟒盘踞。
饶是老黄,也露出了凝重之色。
“赤峰锦蛇……这般大的赤峰锦蛇……足有七条……每一条,都达到了猛兽级,其中那蛇王,已成三阶猛兽,兽中强者……”
林轩心中一沉。
赤峰锦蛇,头部呈近三角形,黄褐色或棕色,体后段至尾部具有黄色横斑。
寻常赤峰锦蛇,体长不过两米。
但此地的赤峰锦蛇,最小的,也有碗口粗细,体长超过一丈。
而蛇心岛上,更有一条蛇王,体长超过二丈,比之林轩大腿还要粗几分。
盘踞在蛇心岛中间的一株落地藤蔓上。
“不好弄啊,每一条,都不弱当初的野猪王,且通水性,还有三阶猛兽锦蛇王坐镇。”
“我和老黄,只怕斗不过这般多大长虫,得寻个法子智取。”
林轩虽心中对那蛇心岛的灵蛇藤意动,但也非莽撞人,思量再三,终觉事不可为。
但林轩不可力敌,却有法子智取。
“记下此地气味,去城中,采买一些对付大长虫的药,如此才算保险。”
林轩心中有了计较,利用闻香识途,记下了蛇心岛的气味。
正准备离去。
就在此时。
“啾!”
一道嘹亮尖锐的鹰啼之声,响彻谷中。
林轩抬起头。
却看到一只大鸟,展翅高飞,自数十米高空之上,向着蛇心岛俯冲而来。
那大鸟振翅,翱翔于天际,其羽如金,目似寒星。
敛翼而下,如一道金色闪电。
俯冲之际,狂风骤起,羽翼猎猎作响。
双爪如钩,直逼岛心灵蛇藤。
其势若雷霆,迅猛无俦。
“金雕……好大一只金雕!”
林轩心中一震。
寻常金雕,虽是大型猛禽,但根据周遭走山客口口相传,所见最大,展翅不过两米开外。
但这一只,身高超一米五,翼展更是达到了惊人的一丈。
“猛兽级!”
林轩感受到这金雕浑厚的气息,眼睛一亮。
“啾啾!”
那金雕俯冲,一双眸子,死死盯着灵蛇藤。
林轩只觉得一抹金色光芒闪过。
金雕便一把抓住灵蛇藤。
“咔咔咔!”
尘土飞扬。
灵蛇藤从地面,深深拔出数公分。
“嘶嘶!”
金雕速度虽快,但盘踞于灵蛇藤休息的赤峰锦蛇王,纵然再鲁钝,也感知到了异动。
睁开竖瞳,吞吐蛇信。
林轩清晰看到,那畜牲,眸子之中,闪过一丝怒火。
轰!
蛇王尾巴,好似一道钢鞭,化为一道残影,向着金雕狠狠砸去。
金雕显然也没有想到,这蛇王的速度,这般快。
硬生生遭受一击。
“啾啾!”
逐鹿堂,屹立于临川县,乃此间最大门派之一。
堂门巍峨,高两丈有余,朱漆大门,其上铜钉如繁星闪烁,庄严而厚重。
门首高悬一匾,上书“逐鹿堂”三个大字,笔走龙蛇,气势非凡。
两侧立柱,盘龙绕柱,张牙舞爪,似欲腾空而起。
朱红大门,两侧楹联霸道,分别写着:
上联:逐鹿山林展猎户英姿,弯弓破敌震千里。
下联:降魔荒野显堂门豪气,仗剑除妖耀八方
横批:逐鹿降魔
林轩拜读,心中不免滋生出一股豪情:
“大丈夫,当如是也!”
“逐鹿,走山,破敌,降魔,除妖!”
武者!
这一刻的林轩,似乎对武者,有了全新的体悟。
除了门户霸气奢华之外,这逐鹿堂的占地面积,也是大得吓人。
围墙高一丈,一眼看不到尽头,一直延伸到数条街。
“你是何人,鬼鬼祟祟,乡野小子,还不速速退去?”
逐鹿堂外,一个身披兽衣劲装的武者,此刻正在执勤,皱着眉头,对林轩喝道。
此人年岁较轻,一双招风耳,但气息绵长,气血充沛,显然也是一名武者。
“这位老爷,我是黎村人,名为林轩。”
“贵堂石忠,是我大哥……”
林轩上前,从怀中一摸,掏出石忠给的逐鹿亲眷令,递给招风耳。
那招风耳听到石忠的名头,眼睛一亮,伸手来接。
却摸到逐鹿亲眷令下面,还有几钱碎银。
招风耳诧异看了林轩一眼。
“老爷辛苦,劳烦通报。”
“买杯茶水喝也好。”
林轩展颜一笑。
招风耳笑了笑,手指头一卷,将几钱碎银,勾入手心,持着逐鹿亲眷令端详。
这个世界之人,银钱倒是稀罕物,穷苦人家,用得最多之人,倒是铜钱。
若是以白银作为货物,颇为麻烦,盖因数额太大。
诸如林月若是在村中寻货郎采买,通常还会随身带着一把剪子,将碎银剪开,用以支付。
而卖家也会备好戥子(专门秤银两,药材等精密之秤),核算银两。
倘是节俭人家,还会带着火折子和蜡烛。
剪碎银,总有碎末,用蜡封上细小银粉和细银,待积累一定程度,融了蜡,又能得一些碎银。
林轩此番入城,自然也知道小鬼难缠的道理,提前准备了几钱碎银,以便不时之需。
片刻后,这招风耳确认无误。
“不曾想,你竟然是石忠师兄的弟弟,倒是个机灵的少年郎。”
“在此候着,我去通报。”
招风耳留下一句话,快步向逐鹿堂里面跑去。
与招风耳一起执勤守门的武者,看到这一幕,颇为诧异。
“大耳朵今儿,可真是邪乎了。”
“是啊,平日里,出工不出力,耽搁半个时辰都有,今儿……啧啧啧,比狗跑得都快……”
旁人议论。
狗掀门帘儿,头一回。
“入城税一百文,方才又去了五钱碎银,剩下二十两四钱。”
“若是摸骨花费二十两,只怕我又一穷二白咯。”
“但愿父亲卖那野猪王,能令我回不少血。”
林轩心中暗道。
不多时。
一阵豪爽的笑声响起:
“哈哈哈!我兄弟来了?”
石忠虎背熊腰,大步流星,看到林轩,身影一闪,一把搂住林轩:
“林老弟,你可想死老哥我了!”
“那一日,我有些私事,匆匆离去,苦等你多日。”
“哥哥懊悔啊,早知道,便应问你地址,当去寻你。”
林轩感受到石忠的热情,心里也暖和,当下道:
“大哥这叫什么话?有个武者大哥,小弟又怎么会不攀附?”
攀附武者,这话说起来,颇为刺耳。
但林轩如此坦荡说出来,倒显得洒脱。
果不其然。
石忠揉了揉林轩的脑袋,笑嘻嘻道:
“你我一见如故,既是兄弟,还谈什么攀附?”
“今儿不醉不归,老哥我不把你喝趴下,以后我就是你老弟!”
二人兄友弟恭,向着逐鹿堂之中走去。
“这人是石忠师兄的弟弟?不对啊,从未听说过啊!”
“兴许是义兄义弟吧,毕竟,石师兄生性豪爽。”
“呼,石师兄看得上眼,他自然待你极好,但石师兄那性子,也得罪了不少人哦……”
“无所谓了,武者根骨难寻,这孩子,也就是逐鹿堂一日游罢了。”
林轩被石忠带着,一路往逐鹿堂里面走去。
堂前广场,平整宽阔,以青石铺就。
广场之上,立着数尊石雕,皆是猎人狩猎之姿,或弯弓搭箭,瞄准山林深处之猛兽;或挺枪而立,怒视前方之妖魔。
道路两侧,旌旗飘扬,猎猎作响,似在召唤着四方豪杰。
“摸骨之事,包在我身上。”
“嘿嘿,外人寻摸骨长老,二十两自然不能少。”
“有老哥在,不但不要钱,还要高人来给你摸!”
石忠大大咧咧,对林轩说道。
“不要钱?这……这如何使得?”
“大哥,你我兄弟,虽一见如故,但若要你口袋掏钱,补我亏空,那小弟,只怕睡都睡不安稳,此事决计不可!”
林轩急忙摇头。
他林轩贪便宜,但也不至于算计石忠这种,真正对他掏心掏肺之人。
石忠闻言,脸色变得怪异起来,略略思量,哑然失笑道:
“老弟,你人虽好,但这心思,未免活络了一些。”
“为兄现在可穷着呢,哪里掏二十两银子给你补上?”
“我曾对你言说过,逐鹿堂,下分三院,分别是屠肆院,猎弓院,寻踪院。”
“在下不才,正是猎弓院院主亲传弟子,和师尊的关系,倒也还凑合。”
“那些个摸骨长老,横竖都是丧了潜力的武者,老眼昏花。”
“嘿嘿……老哥我直接让师尊给你摸,若是摸得好,直接拜入猎弓院,你我兄弟同门,岂不快哉?”
石忠说完,重重拍了拍林轩的肩膀。
林轩想起石忠曾对自己有过介绍。
逐鹿堂三院,各司其职。
一为,屠肆院,最重杀意和技巧。
二为,猎弓院,最重目力和力量。
三为,寻踪院,最重速度和感知。
林轩本意,是想要拜入寻踪院。
因自己身负“闻香识途”这等天赋,千里寻踪,更是擅长。
但听到石忠这么一说,林轩也没做声。
逐鹿堂这种大门派,其中一院之主,给自己摸骨,这是多大的气派?
这种身份,林轩若再拿出二十两银子,只怕猎弓院主当场翻脸,觉得林轩是在轻慢自己,拂袖而去。
如此也好,免费的,最香!
大人物抖一抖手,掉下点米粒儿,都是小人物过冬的资本。
省了二十两,妙啊!
石忠带着林轩,走到猎弓院门口,又将林轩从后门带入。
命林轩在一处名为“憩弦阁”的厢房外等候。
石忠蹑手蹑脚,走了进去。
眼下晌午过后,大约未时,暖阳灼灼,令人发困。
“又是你!臭小子!胆敢扰老子美梦,老子揍死你!”
“哎呦!师尊,您轻点儿……”
自从老黄封妖图腾,迈入第二阶之后,林轩的五感提升了不少。
他能够清楚听到里面传来喝骂声,打砸声,还有拳拳到肉之声。
细细数来。
他可怜的石忠大哥,挨了三个大耳光,被打了五拳,抗了七八脚。
而后归于平静。
憩弦阁,大门打开。
鼻青脸肿的石忠,跟在一个壮汉子身后。
那人年岁约莫五十左右,太阳穴高高隆起,体态强壮,典型“脂包肌”身材。
双眉剔竖,两目晶莹。
疙瘩脸横生怪肉,邋遢嘴露出獠牙。
腮边倦结淡红须,耳后蓬松长短发。
粗豪气质,浑如生铁团成;狡悍身材,却似顽铜铸就。
此人,正是猎弓院院主,养由基。
林轩穿越到此界,第一次看到如此声名显赫的大人物。
他嗅到养由基气息,顿觉如同炙热炉火,不断燃烧,一股子浓郁到极点的气血,让他头晕目眩,心生骇然。
“养院主,小人黎村猎户林轩,拜见院主!”
林轩深知,礼多人不怪,当下作揖行礼。
“师尊,这便是我结义兄弟,你看看……剑眉星目,鹤立鸡群……定有武者根骨……”
石忠捂着脸,在养由基面前不断吹捧林轩。
“闭嘴!”
养由基眉头一蹙,那豪爽粗犷的面容,闪过一丝错愕。
林轩顿觉眼睛一花。
养由基便出现在自己面前。
双手一把抓住林轩胳膊。
“嘶!”
林轩一惊,本欲反抗,却感到这养由基,似乎对自己并无恶意,强压心头,任由其施展。
养由基大手从林轩身上掠过。
那双手,便好似闪电一般,各种手法,如同大雨滂沱一般落下,推,拿,按,揉,点……
林轩骨骼发出“噼里啪啦”之声。
前后不过十个呼吸,养由基收回手掌,眼神露出精光:
“好根骨!”
“天生武骨韵非凡,练武之人根骨磐。”
“筋骨结实,天生神力……好娃娃,你可愿入逐鹿堂?”
养由基眼神灼灼,咧开吃人般大嘴,一口黄牙,对着林轩问道。
石忠站在一旁,面露惊异之色,吃惊道:
“师尊……方才在内堂,你可不是这般言说的……”
“你可是说,武者根骨,岂能烂大街?惊扰你美梦,纵然是天骄,也让他滚蛋!”
养由基老脸顿时一红,恶狠狠瞪了石忠一眼,喝骂道:
“不会说话就别说话!”
“好好的一个小伙子,偏偏长了一张嘴!”
药房掌柜,一方面是当药房镇房武者,另外一方面,也是从诸多药童之中,选拔出药理天赋极高的少年,作为苗子,送入内门当学徒,参加考核。
“这少年……是逐鹿堂学徒武者……这气血,快二品了……”
掌柜暗暗心惊。
“鄙人姓陈,敢问客官,是要猎几阶大蛇?”
陈掌柜开门见山,对林轩问道。
“三阶!”
林轩也并未藏私。
“三阶!”
陈掌柜倒吸一口冷气,为林轩魄力所惊。
要知道,山中猛兽,凶悍无比。
天生便比常人来得凶猛。
经验老道的猎户,对付寻常野兽,也有失手。
哪怕是一品武者,搏杀猛兽,也是险象环生。
例如林轩曾猎杀过的野猪王,便算猛兽级,若是三个一品武者齐上,方可万无一失。
而三阶猛兽,哪怕是三品武者只怕也不敢单打独斗,需寻上几个三品好手,谋划设陷而后动。
面前这少年,不足二品,张口便打算猎三阶猛兽?
陈掌柜深深看了林轩一眼,而后似乎想到了什么,笑了笑。
“想来是逐鹿堂之中的长辈来寻药,不过,逐鹿堂之中,也有药师,平日里猎杀猛兽之流,走山寻宝,内部消化也不少,怎来药房买药?”
陈掌柜念头急转,刚脑补全了因果,却又生出新的疑惑。
“陈掌柜?”
林轩疑惑道。
“哦,少年英才啊,陈某失态了。”
“少侠请稍等。”
陈掌柜也没多问。
踏上梯子,从药架最上面,束之高阁处,取下了一味药。
“此乃天阳散,济和堂内门药道高手所炼制,其主材,乃是取之三阶天阳石,对大蛇克制效果极大。”
“雄黄,入二阶宝材,呈金黄之色。入三阶宝材,则呈橘红之色。”
陈掌柜取出厚厚一包油布包裹的药袋,打开。
出乎林轩意料之外。
雄黄气味辛辣刺鼻,但入了三阶,便为天阳石,这味道,反而无色无味。
“如此正好!”
林轩心头一喜,手指轻捻些许,放在鼻尖前闻了闻,而后问道:
“多少钱?”
陈掌柜笑了笑,伸出一根手指:
“三阶宝药,一百两。”
一百两!
林轩听到这话,差点气地翻过去。
林某……
特么谢谢你!
明明能抢,还送林某一包药粉!
“一百两,虽说肉疼,但只要能诛杀蛇心岛诸蛇,尤其是蛇王……这些蛇身上的宝物,只怕都能回本……”
“更不要说那能解百毒的蛇灵藤……”
“但纵然林某不亏,也不至于当个冤大头!”
林轩心中暗忖。
将手指上的药粉轻轻一弹,林轩冷哼一声:
“陈掌柜是个明白人。”
“我武道不深,自然不敢去猎三阶猛兽,但我背后的长辈,却不是庸人。”
“之所以来济和堂买药,事出有因,但陈掌柜也莫要将我当冤大头。我那长辈……脾气可不太好……”
陈掌柜露出了然之色,果然与他猜测一模一样。
但他年老成精,皮笑肉不笑:
“少侠这是哪里话?这可是三阶宝药,一百两,实不算多。”
林轩指了指天阳散,冷笑说道:
“这药,三阶天阳石足占了七成,味道过重,雄黄本就有毒,能入药的药方不多。”
“你那内门药道高人,本欲炼武者辅药,但不知何种原因,天阳石入得太多,导致这药,对武者有剧毒。”
“对大蛇克制效果虽好,但效果太过单一,方才一闻,略带霉味,想来束之高阁十年之久,一百两……”
林轩抬起头,看着陈掌柜:
“多了……太多了……若非我来,只怕此药,还要蒙尘!”
此言一出。
陈掌柜那老谋深算的脸,顿时目瞪口呆,难掩脸上的惊愕,从头到尾,林轩不过是闻了闻些许粉末,便分析出这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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