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沈亦谦沈欢欢的其他类型小说《掉马后大佬震惊全世界沈亦谦沈欢欢结局+番外小说》,由网络作家“洛芊栀”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他真的是黑猫,还是别有目的?不管那位少年是不是真正的黑猫,沈亦谦相信那少年也跟黑猫脱不了关系。霍御霆寻找黑猫不是一两天的事了,他正在考虑着要不要将这件事告诉他。沈欢欢回到房间,卸完妆就躺在柔软的大床上,望着古白玉镯,笑意嫣然。她对拍卖会不感兴趣,只是前几天偶然得知京城的温家大少举行拍卖会,其中拍卖商品有古白玉镯。她不缺玉饰,也不喜欢戴。纯粹是今天看到母亲时,见她的脸色不太好,所以想送她玉饰。俗话说:人养玉三年,玉养人十年。这句话,并不无道理。她不是好心泛滥谁都会送,花八个亿多拍下来,送给母亲是很值得的。沈欢欢将古白玉镯跟玉佩放在一起,然后沉沉的进入梦乡。第二天早上。因为要去学校,沈欢欢难得的起早,跟母亲和沈之曦正在餐桌吃早餐。经过一...
《掉马后大佬震惊全世界沈亦谦沈欢欢结局+番外小说》精彩片段
他真的是黑猫,还是别有目的?
不管那位少年是不是真正的黑猫,沈亦谦相信那少年也跟黑猫脱不了关系。
霍御霆寻找黑猫不是一两天的事了,他正在考虑着要不要将这件事告诉他。
沈欢欢回到房间,卸完妆就躺在柔软的大床上,望着古白玉镯,笑意嫣然。
她对拍卖会不感兴趣,只是前几天偶然得知京城的温家大少举行拍卖会,其中拍卖商品有古白玉镯。
她不缺玉饰,也不喜欢戴。
纯粹是今天看到母亲时,见她的脸色不太好,所以想送她玉饰。
俗话说:人养玉三年,玉养人十年。
这句话,并不无道理。
她不是好心泛滥谁都会送,花八个亿多拍下来,送给母亲是很值得的。
沈欢欢将古白玉镯跟玉佩放在一起,然后沉沉的进入梦乡。
第二天早上。
因为要去学校,沈欢欢难得的起早,跟母亲和沈之曦正在餐桌吃早餐。
经过一番嘘寒问暖之后,林姿看见沈亦谦从楼上下来,连忙地叫住了他。
“亦谦,过来吃早餐,你还没见过欢欢吧!”
平日里,除了之曦之外,这几个孩子都不跟他们老两口住一起。
难得今天看到自己的大儿子,林姿笑得合不拢嘴。
“妈,早!”沈亦谦温柔低沉的声音传来。
沈欢欢愣了一下。
这声音.....
该不会这么巧吧!
沈亦谦走到餐桌旁,坐在沈欢欢的对面,看着自己的妹妹温柔地吃着早餐,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宠溺。
“欢欢你好,我是你大哥沈亦谦。”
沈欢欢抬起头,眼神平静的对上沈亦谦的视线,两人相互对视。
真是他!
沈欢欢没想到那个跟自己叫价的人,就是自己的大哥。
只是,大哥拍下这古白玉镯做什么?
“欢欢?”
见她发呆,沈亦谦笑着再喊了声。
沈欢欢才不慌不忙地抬头说:“大哥好。”
说完,继续吃着早餐。
沈亦谦并没有懊恼她的无视,相反觉得她平淡无奇的反应,甚是可爱,不禁有些感慨。
曾经那个喜欢跟在他身后的妹妹,如今出落得亭亭玉立。
一旁的沈之曦怕姐姐生气,连忙地转移话题:“大哥,今天的早餐还不错吧?”
听到这句话,沈亦谦瞬间就反应过来,笑道:“比以往的好吃。“
“那是自然,因为姐姐回来了。“沈之曦打趣道。
对于大哥,沈之曦是无比的尊敬又崇拜的,年纪轻轻就掌管沈氏集团,是沈家最佳的继承人。
其他的几个哥哥,也是非常非常的优秀,想到那几个哥哥,沈之曦笑得像弯弯的月牙儿。
“亦谦,昨晚参加拍卖会你可有竞拍什么?”林姿忽然问道。
昨天欢欢回来之后,她就打电话到办公室找他,是助理接的,听助理说亦谦晚上要去参加温家的拍卖会。
林姿了解自己的儿子,虽然跟温景言是朋友,但他去参加拍卖会肯定是有目的的。
提到这个,沈亦谦情不自禁的想到那个狂傲不拘的少年。
黑猫!
随后他笑了笑:“也没竞拍什么,原本是想竞拍古白玉镯,送给欢欢妹妹,没想到却被别人给竞拍走了。”
“咳咳...咳咳...”
正在吃早餐的欢欢,突然间噎住了!
紧接着,一个身穿淡粉色公主裙的少女,一绺黑色长发飘洒,身材姣好,肤若凝脂气若幽兰,笑意盈盈的从楼道上优雅的走下来。
她就是沈家二小姐沈之曦,十九岁,与沈欢欢同年,就读于德礼学院,今年大二。
沈之曦走过来,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声音婉转动听:“姐姐您好,我是之曦,你的房间我已经给你整理好了,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说着就要过来拉住沈欢欢的手,却被沈欢欢巧妙的避开了。
她不习惯别人的触碰。
沈之曦愣了一会儿,那细致的脸蛋上有着浅浅的忧虑,让她原本美得出奇的容貌更添了一份我见犹怜的心动。
姐姐是不是不喜欢她?
想必这些年姐姐在乡下一定受不少苦。
虽然她没有去过乡下生活,但是平日里她也从新闻上看到乡下孩子贫困的生活环境。
条件非常艰苦,甚至有时候温饱都不能解决,她相信,姐姐很快就会接纳她的。
这时,沈振海站起身,化解了这一尴尬:“欢欢,你的几个哥哥有事不能回来,你不要生他们的气。”
“你入学的事我已经安排好了,明天让管家送你们姐妹俩去学校。”
等那几个兔崽子回来,他非教训他们不可,妹妹回来这么大的事情都缺席,看来他们是皮痒了。
欠揍!
“我累了,想去休息,我的房间在哪里?”
几个哥哥回不回来沈欢欢不感兴趣,她现在只想休息,睡个美容觉。
“姐姐,我带你上去,二楼左边那一间。”
说着,沈之曦自告奋勇就要带她上二楼,却被无情地拒绝了。
“不用,我自己上去。”
话一说完,沈欢欢都没看沈之曦一眼,就拖着箱子上二楼。
沈之曦朝楼上看了眼,眼里黯然失色,委屈感瞬间涌上心头,眼眶通红。
姐姐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是真的很不喜欢她啊!
沈欢欢打开房门,入眼的就是满屋子的淡蓝色,看来,沈之曦还真挺用心的。
还算不错,至少不是她讨厌的那种粉色。
才刚躺下,手机就响起来了,芊芊玉手划过屏幕接听。
还没等她说话,就听到对方的声音传来。
“小小姐,一切都安排妥当,您随时都可以过去。”说话的正是飞鸟。
“嗯。”
“还.....”
“嘟嘟嘟....”
飞鸟:“.....”
果然是大佬,惜字如金。
“爷,这是您要的资料。”
回京路上,凌夜脸色极其不自然地将平板电脑递给一旁的爷。
霍御霆接过,目光落在平板电脑上的资料,眉头蹙得越来越深。
资料上显示,东林村依山傍水,风景宜人,冬暖夏凉,是养生最佳之地。
那木屋是一位已故的老奶奶所拥有,已经搁置几年无人居住。
关于东林村的信息,目前只有这些。
可当他醒来时,闻到一股淡淡的茶香味,小木屋干净整洁,不像是无人居住。
况且,昨夜那少女身手敏捷,明显是练家子。
凌夜的资料是不会错的。
除非,是有人不想让他查到些什么?
会是她么?
呵呵....
有趣....
夜。
微凉。
“别出声,否则我就要了你的命!”
夜幕下,冰冷的刺刀抵着少女的脖子,少女面若寒冰,杏眸中流露出冷峻的杀气,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紧接着,不远处传来杂乱的脚步声。
“他应该往那边跑了,追!”
“这次不能放过他,一定要抓住他!”
“千万不能让他逃掉了。”
只见几名黑衣人,朝着相反的方向寻去。
直到脚步声消失,少女眉眼冷笑,身形一闪,身后的男人就重重摔倒在地。
少女眸光冰冷地扫了躺在地上的男人一眼,并没有要救他的意思,抬脚就要离开。
“救...救救我.....”
少女刚要离开,双脚却被一双大手给扣住,她压低声音清冷道:“救你,我凭什么救你?”
她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
男人愣了一下,眼底闪过一抹惊讶,气息微弱:“你.....你.....”
话没说完,人就晕了过去。
少女望着自己一袭白裙染上猩红的鲜血,云淡风轻的脸上才有一丝嫌弃之色。
“真麻烦,白瞎了我的新裙子。”
这可是她新设计的裙子呢,就这么报废了,是挺可惜的。
沈欢欢一向不喜欢多管闲事,但也不想脏了自己的地盘,难得今天心情不错,就勉为其难的发一次善心好了。
她曾经受过严格的训练,体能极好,将人背回去是轻而易举的事。
只是,她不想再弄脏自己的裙子。
处女座,是有严重的洁癖。
所以....
拖,是最好的选择。
沈欢欢毫不怜惜的把男人拖回小木屋,将人放到床上,这时,才看清男人的面目。
男人五官俊朗绝美,眉宇间细汗涔涔,身材极好,身穿一件高级定制的浅蓝细格衬衣,看起来很狼狈却是平添了几分魅惑。
沈欢欢眼里毫无波澜,敛回视线转眸落在男人身上的伤,浅蓝细格衬衣被血染透,狼狈不堪。
她仔细检查一番,发现男人身上多处被刀砍伤,甚至旧伤未愈,衬衣与伤口已经凝结一起,若不及时止血会流血过多而身亡。
对手真的要致他于死地。
而此时,眼尖的她发现,男人手中紧握着一块玉佩。
沈欢欢动作如闪电般,玉佩已落入她手中,笑意嫣然:“这个玉佩,是我救你命的酬劳。”
之后她拿来医疗箱,为他进行止血治疗,动作娴熟,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
.....
次日,清晨。
“小小姐,真的要回沈家?”飞鸟不禁有些担心。
倒不是怕沈家的人欺负小小姐,而是怕她住得不习惯,委屈了自己。
沈欢欢面无表情的瞥了飞鸟一眼,漂亮的双眸闪烁着犀利的冷光,说:“当然回去。”
“我加重了麻醉剂的量,这个人不会那么快醒过来,等我走后这里所有的资料不要让任何人查出来。”
她能感觉到,里面那个男人的身份不简单,那块玉佩,看似很普通,实际上却是一块西汉出土的古董玉佩,价值不菲。
“你跟福伯说一声,我要回沈家,若没紧急的事不会回岛上。”
晚饭过后。
几个哥哥没回来,沈欢欢吃过晚饭就回了房间,将门反锁了起来。
然后从行李箱拿出一盒化妆品,经过她巧妙的化妆,不到几分钟,一个俊俏的小伙子,赫然出现在镜子里。
对于自己的化妆技术,沈欢欢还是很满意的。
沈欢欢勾唇一笑,身手敏捷的从窗户跃然跳下,很快,一辆红色跑车风驰雷电而去。
这次举办拍卖会,是京城四大家族之一的温家少爷温景言,能来参加拍卖会的人,身份非富即贵,没有邀请函无法进场。
拍卖会现场严格防守,保镖巡逻,监控系统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监视拍卖会现场的一举一动。
此时的沈欢欢就是一个俊俏的年轻小伙,西装革履,面目清秀,温文尔雅又贵气十足,走向属于“他”的专属位置。
参加拍卖会的人,陆续进场,拍卖会即将开始。
温景言穿着高定西装,高大帅气,成熟稳重,散发男人的魅力。
经过一番说辞后,拍卖会展现的第一个商品,是一件清代瓷器,五十万起步价。
沈欢欢对这个不感兴趣,漫不经心地看着别人竞拍,邪恶又俊美的脸上噙着一抹放荡不拘的笑。
能压轴全场的东西,还未亮相,她有的是耐心慢慢等。
拍卖的物品,一件接着一件,有珍稀著名画作、古旧瓷器、以及翡翠钻石和珠宝首饰等。
目前最高竞价的是一条蓝宝石项链,最高价五千万。
那些有权有势有地位的人,爱好就是收藏各种古文物,具有收藏价值,同时也是象征地位身份的一种表现。
“下面,是我们本次拍卖会最后的一个物品,古白玉镯,起步价五千万。”
一瞬间,全场人的视线,纷纷看向台上。
温景言掀开红布,一个的精致古白玉镯呈现在众人视线。
古白玉镯颜色通透,毫无瑕疵,种水足,泛出白色的光芒。
沈欢欢眼神一凝,绝美的唇形微扬,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下面,竞拍开始。”
温景言话音刚落,就开始有人竞争出价。
“我出六千万!”
“六千五百万!”也有人开始加价。
“七千万!”
“八千五百万!”
有人竟跃加价,可见这个古白玉琢收藏价值有多高。
“目前竞价八千五百万,还有没有出高价者?”温景言声如洪钟。
众人沉默许久,就在以为没人加价的时候.....
“一亿五千万!”
一道铿锵有力的声音传来,霎那间,众人纷纷侧目。
只见一位穿着西装革履的男子站起身,剑眉星目,散发神秘阳刚的气质。
沈欢欢眼底眸光一冷,修长白皙的手指漫不经地敲着椅子,轻轻开口:“两个亿。”
“呼~”
周围一片惊呼声,霎那间,众人的目光都看向沈欢欢,窃窃私语。
“这又是哪位纨绔子弟?竟然开价两个亿。”
“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到底是什么来头,如此豪横!”
众人窃窃私语,议论纷纷。
“又是哪个大佬钱多烧得慌了。”
.....
沈亦谦没想到会有人跟他抢这古白玉镯,那个少年大约十八岁左右,眼神锐利,冷傲孤清又盛气凌人。
这块古白玉镯,他必须要拍下。
“两亿五千万!”
呵!
竟然还有人跟她抢!
简直不知死活!
沈欢欢站起身,孑然独立间散发着傲视天地的强势。
就在这时,沈之曦来到了教室,众人的目光齐刷刷的望过去,并没有看到沈欢欢。
然后,被人挡住了去路。
校花舔狗一号黄俊霖,语气十分嚣张又傲慢地问:“就你一个人?”
沈之曦愣神了会儿,才小声地说:“嗯,有事吗?”
刚才她是跟姐姐一起来的,到了半路姐姐忽然被辅导员叫去,所以她就先回教室。
这个黄俊霖爱慕校花李嫣然,是众所周知的事,可人家李嫣然正眼都不看他一眼,他还乐此不疲。
难道他要找姐姐的麻烦?
这下糟了!
黄俊霖是出了名的恶霸,经常仗势欺人,她没少被他欺负。
不行!
她要保护好姐姐!
见她一副胆小怕事,黄俊霖忽然抬高了语气:“那个乡巴佬呢?”
“我姐姐不在。”
沈之曦一脸倔强,内心波澜汹涌,表面却装作很淡定。
黄俊霖可不是省油的灯。
“那个乡巴佬是怕了吧!我倒是要看看一个乡下来的野丫头,凭什么能进我们A班。”
“还有,老子想找谁就找谁,你多嘴做什么!”
说话间,黄俊霖用力的拍打桌子,沈之曦瞬间被吓到,鼻子酸溜溜的。
这种场面,她早就习以为常,也没有人为她出头。
她也姓沈,只不过是沈家的养女,因为这个身份经常受到同学的排挤,没少受黄俊霖的欺负。
这一切,她不敢告诉家人。
沈家收养她长大,已经是天大的恩赐,她不能再给爸妈和哥哥们惹事。
沈之曦偷偷的抹泪,身躯笔直,稚嫩的脸上透着一股倔强:“黄俊霖,我不允许你欺负我姐姐!”
“呦呦呦……这么快就被乡巴佬带偏了,学会顶嘴了。”黄俊霖一脸不屑,那笑容恶心又猥琐。
也有人跟着起哄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要不是沈家收养你,你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地方捡破烂呢。”
“我看她就是个私生女,被人抛弃的野种!”
与黄俊霖一伙的人,不停地羞辱沈之曦。
这些话,字字诛心。
面对别人的嘲讽,沈之曦感到十分委屈又难过,眼泪不争气的流下来。
不!
她不是野孩子!
她有疼爱自己的养父养母和哥哥姐姐。
她的亲生父母,当年肯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才送她去孤儿院的。
沈之曦越想越伤心。
此时,办公室里
“插班生就给我老老实实的,别给我惹麻烦,否则后果……”
“后果怎么样?”
沈欢欢眼神一凝,看向辅导员丁晓,眼底透着一股寒意。
短短几个字,却有一股震慑力,丁晓不敢再继续说下去。
“既然说完了,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也不管辅导员是否同意,沈欢欢已经大步流星离开办公室。
丁晓看着如此傲慢的沈欢欢,气不打一处来。
乡巴佬就是乡巴佬,没教养!
此时,教室里。
好多人都在讨论沈欢欢,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依我看,那个沈欢欢肯定被辅导员训斥一番,她以后在班里可不好过了。”
“嫣然,你依然是我们的女神。”
李嫣然勾唇一笑并不发话,静静地看着,她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她喜欢被人追捧的感觉,她就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公主。
就在这时,走廊传来了脚步声。
众人的视线,齐刷刷的看向教室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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