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那些被我忽略的细节又浮现出来。
络腮胡大叔——熟悉我的工作作息,可以接近谭回的车,更可以假借燃气管道交叉的名义进入我们的厨房。
第四次循环里,5 号一整天只有谭回在家,大叔是否进了我家,我又不能询问来自第五次循环的谭回,这个无从考证。
但是,上一次循环,我崩溃在谭回的怀里,那个时候大叔绝对是在场的,他自然可以得知我们去了外省旅游。
这么明显的细节,我却下意识地忽略了。
因为,我觉得大叔让我感到亲切,我不会怀疑一个我信任的人。
可是,我们才认识半年,这种信任感本来就来得莫名其妙,不是吗?
除非,我们有血缘关系。
只有血缘关系,根植于基因深处的连接,来自生命的吸引力,才会让人感到无端的亲切和愚蠢的信任。
虽然抄手店大叔和照片里的男人长相截然不同,照片里的男人冷冽暴戾,大叔温文普通,但是大叔刚刚打量我们的几个刹那,那种锐利的目光跨越时间、跨越空间,竟然可以完全重叠。
我真傻,从来没有人能傻到自上贼船的。
我和谭回拼命地敲打车门,又推又踹,车里那股异味敲打着我们脆弱的神经。
“玥玥,车门打不开了,你快报警!”
谭回话音未落,我的手机响了,一个陌生号码打过来,被标记为快递送餐。
我眨了眨眼,心脏像掉进油锅的水珠,噼里啪啦。
免提的声音打开,“看来你比那个蠢女人聪明很多,这么快就发现了我送给你们的新婚礼物.”
我直起身子,望向前方,络腮胡大叔就站在远处。
他看着我,扭曲地笑,晃了晃手里的遥控器。
“我送你们的新婚礼物,人肉烟花,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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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怀仁,你不要冲动,你知不知道玥玥是你的女儿?”
“嗤,蠢女人的贱种,我早该也弄死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