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沈知意宋鹤年的其他类型小说《70穿书,我废物翻身了无删减+无广告》,由网络作家“薄荷清香”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你体会过前一秒被车撞得支离破碎,后一秒完整无缺吗?!沈知意就刚刚经历了一场,感觉真是有够酸爽的!不过白得的一世,酸得够爽也没事。问为什么知道穿越了?这不明摆着没瞎嘛!之前被车撞的时候周围都是高楼大厦,现在嘛!周围一片荒凉,凹凸不平的泥土路面两边杂草丛生,一眼望不到头的山路。头顶的荷包蛋强烈地显摆着自己的存在感。肚子咕咕叫着,哦,原来是饿了。沈知意先找了个树荫处坐了下来,好好检查一下现有的东西。身上穿着一件黑色带补丁的裤子,灰色带补丁的上衣,侧背着一个掉漆的水壶,一看就穷得叮当响。不过,虽然看不到自己的脸,手指纤细,皮肤微微泛着黄,摸着很是细腻,能看出是涂的颜色,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头发扎成两串麻花辫,温顺地垂在脸颊两侧。一个挺大的藤...
《70穿书,我废物翻身了无删减+无广告》精彩片段
你体会过前一秒被车撞得支离破碎,后一秒完整无缺吗?!
沈知意就刚刚经历了一场,感觉真是有够酸爽的!不过白得的一世,酸得够爽也没事。
问为什么知道穿越了?
这不明摆着没瞎嘛!之前被车撞的时候周围都是高楼大厦,
现在嘛!周围一片荒凉,凹凸不平的泥土路面两边杂草丛生,一眼望不到头的山路。
头顶的荷包蛋强烈地显摆着自己的存在感。肚子咕咕叫着,哦,原来是饿了。
沈知意先找了个树荫处坐了下来,好好检查一下现有的东西。
身上穿着一件黑色带补丁的裤子,灰色带补丁的上衣,侧背着一个掉漆的水壶,一看就穷得叮当响。
不过,虽然看不到自己的脸,手指纤细,皮肤微微泛着黄,摸着很是细腻,能看出是涂的颜色,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
头发扎成两串麻花辫,温顺地垂在脸颊两侧。
一个挺大的藤箱,里面有漂亮的连衣裙、衬衣、毛衣、外套、裤子、鞋子、香皂、毛巾,还有一包牛肉干,一袋大白兔,两袋各有半斤重的红糖,还有一看就是在友谊商店才能买到的内衣。
边上放着一个小袋子,里面各类票据还挺齐全,就是大部分都是沪市的。
看来身上的衣服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的。
叼根牛肉干安抚下五脏六腑,继续查看。
藤箱里还有一个军绿色的背包,里面有张介绍信、户口证明、两张存折,现金285块8毛6分,一份工作证明,一口绒布袋子,一张邮寄单子,最后是一封信。
户口证明上的名字也叫沈知意,今年才17岁,是沪市人口。
介绍信上写明了沈知意是到东安市平杨镇柳树大队探亲的,还注明了开具日期:1970年5月20日。
两张存折上都是沈知意的名字,一张7880元。另一张更多,27500元。巨款!暂时不用为钱发愁了。
票据不通用,看来到时候还是要换成通用或本地的。
工作证明是原主母亲用牺牲换来的,原主母亲是沪市第一医院的外科主任。
在医院发生火灾时,用生命保护了医院好不容易从外国引进的新设备。
原主母亲牺牲后,医院给了一笔赔偿金,还给了一笔奖励金,还开具了一个工作证明,有这个证明,5年内原主都可以随时进医院工作。
当然啦,没点亮医生这个技能的话,会安排什么工作就不一定了。
绒布袋子里有块鱼形玉佩,一个玉扳指,两个水头极好的玉手镯,一整套金首饰,5根金条。发财了!
最后打开那封信,信是原主父亲临终前写给大伯爷的。
原主父亲年轻时父母双亡,十五岁就去参军了,后来退伍娶妻,留在当地工作。
路途遥远,除了刚结婚时带妻子回去祭祖,之后一直没回去过。
去年,原主母亲因为意外牺牲了。原主父亲在妻子牺牲后身体也一下衰败了下来。
好不容易撑到今年,如今也不行了,大限将至,唯一放不下的就是女儿。
沪市如今乱象四起,女儿一个人留在沪市绝对不安全。
希望大伯爷看在原主爷奶的份上,帮忙照顾一下原主,让其能在柳树大队安家。
现在看来,柳树大队也没人认识原主,那就好办了,不用担心暴露的问题。
就是户口问题,沈知意想了想,决定先看看情况再决定要不要迁到柳树大队来。
迁户口的好处是:一来,在大队方便安排粮食关系。
二来,只有户口在大队里,到时候大家都是亲戚,都是农村户口,才不容易受欺负。
但坏处是要上工!工是不可能上的,吃不得那个苦。
但是住村里也不能太清闲,眼红病人比较多,这是个问题,先放下。
再次仔细检查了下箱子,在最底下有个暗隔,不仔细摸索的话还真看不出来。
打开暗隔,里面有几张地契、房契,还有一张房屋结构图。
最后,藤箱外侧有个夹层,里面一把小小的刀。
嗯,遇到危险,伤不了对方,可以自杀,真不错。
整理好一切,原主哪去了?咋地忘记把记忆留下了?是因为什么导致自己穿越的?完全没头绪。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这是哪?怎么到柳树大队去!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就在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沈知意终于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一辆老牛拉着的破旧牛车正从远处缓缓走来。
那老牛似乎有些年迈,步伐显得慢悠悠的,但每一步都带着一种沉稳和坚定。
“大叔!大叔!”
沈知意好不容易看到人,赶紧伸手招呼。
“吁。”沈大根拉住牛车,看到路边站着一个女孩,身姿窈窕,容貌俏丽,一双眼睛灿若星辰,就是脸有些脏。
“同志,你喊老汉有啥事呢?”
沈知意一看牛车停了下来,赶紧提着藤箱上前,“大叔你好,我是到柳树大队探亲的,麻烦问问柳树大队怎么走?”
沈大根一听柳树大队就乐了,笑着问到:“我就是柳树大队的,刚从镇上回来,姑娘你是谁家亲戚?我咋没见过?”
“我爸叫沈大年,我叫沈知意,是回来看我大伯爷的。”
“哎呀!是大年家的娃啊!咋就你自己回来了?你爸妈呢?”
“爸妈没了,我是自己回来的。”
“这!咋得就没了?这年纪也不大,咋就没了?!先上车,我带你回村里。”沈大根一下子就沉默了下来。
“诶!”沈知意把藤箱放上牛车,然后自己也跳了上去。
“大叔,还有多久才到大队啊?您认识我大伯爷吗?”沈知意有意闲聊,先打听下信息。
“你是大年家的娃,应该叫我大根伯,我年纪比你爸大5岁,咱两家是没出五服的亲人,你太爷和我爷是亲兄弟。”
沈大根知道沈知意没回来过大队,也有意多跟她透露村里的关系。
“现在大队里大部分都是沈姓族人,都是根连着根的。
你大伯爷有两儿一女,现在的大队长是你大伯爷家的大儿子沈爱国,二儿子沈爱民已经分家另住,闺女沈娇娇嫁给了镇上的工人。
村里大部分人都是讲理好相处的,当然也有些无赖碎嘴爱占便宜的。
要是她们惹了你你也不用怕,找你大伯娘去,你大伯娘最爱跟她们讲理了。
就是村里的知青你要注意了,都是一群闹腾的!
一个个的,上工赚不到几个工分,事儿多,还挺会躲懒,天天因为一些鸡皮蒜毛的事吵翻天去。
上天儿地找你大伯做主,不然动不动就要报公安。
咱农户人家可不兴报公安,你以后可别跟着学。
更不要跟她们搅合到一起去,知道吗!”
“我知道了,大根伯,您以后直接叫我知意吧,我很乖很听话的!”沈知意赶紧表态,要为以后的偷懒做铺垫,“大根伯,咱队里都是要上工的吗?”
“那可不!不上工吃什么?咱农户人家就是靠上工赚工分才有钱有粮食可以分,才能养家,可不兴得偷懒。”
“我也是这么想,我就不怕辛苦不怕累!恨不得把整个大队的活都给干了!
唉~要不是......我身体太弱,拖累了我的意志..........”
沈知意激昂地仿佛宣誓的声音突然虚弱起来,看来是时候给自己立个人设了。
毕竟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
“你这?身体弱确实没法干重活,但是工分不够可不养不起自己。你以后可怎么办呢!”
“没办法,我再想想办法,我这是胎里带的虚症,医生说我要好好养着,不能太累,否则容易昏厥,严重的时候会休克。”
“哎哟!这,这咋地这么严重啊!”
“那可不!大根伯,那里是咱柳树大队吗?”
前方不远处可以看到一片错落的土坯房,每家每户占地还挺大的,村口一棵百年大树。
刚抓起兔子,身后传来脚步声,沈知意没动,只是抱着兔子。
从后面伸过来一只手,一把捂住沈知意的嘴,把她拖进了树林深处。
到了一处平坦的厚树叶堆上,后面的男人把沈知意推倒在树叶堆里,这时候的沈知意才看清楚这个男人。
这男人一放开沈知意,就色眯眯地看着她开始脱衣服:“漂亮地花姑娘,让我来疼疼你!”
呵!胆子长了毛的!还花姑娘!
沈知意眼底一抹妖异的光闪过,如同海妖的诱惑声传来:“真的吗?”
男人的动作慢慢地停了下来,眼睛渐渐开始变得空洞。
沈知意站了起来,走到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开始了审问。
男人没有任何反抗地将所有信息都透露给了沈知意,最后,沈知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便放他穿好衣服走了。
得到的消息可不是小事呢!国家大事,还是不能置之不理的,但是要怎么把消息在守住自己能力的情况下透露出去?
一旦国家知道了自己的能力,那就会失去现在的自由,国家不会放任一个不稳定的定时炸弹随意的出入无法掌控的地方。
到那时候,她要么成为笼中鸟,要么得离开这个国家,可这两样她暂时都不想选择。
所以,要怎么做呢?
沈知意做了个决定,先跟在那个叫次太一郎的男人身后,找到实验所具体的位置再说。
沈知意跟着走了四个小时,记住了路线,远远的看了一眼就走了。那里位置隐蔽,布防严密,还是在深山中,稍有不慎,就会被发现。
接着,沈知意试着从这个位置直接穿过深山回到柳树大队。
在试错了几次后,终于在天黑下来前找到了正确的方向。
难怪之前进了这么多次深山,都没来过这里。
这里除了比较深入外,位置也极为隐蔽。从柳树大队那边过来,不仅需要穿过一片石头山,还要经过一片沼泽,过了沼泽还有一段机关路,而小日子的实验所藏在断崖的崖底下一片密林中。
从柳树大队过去太过危险,而从今日进去的地方过去,不仅路程最短,也最安全。看来那条路是给他们内部人员补充物资的时候走的。
现在天都已经黑了,再急也不差这一晚。
第二天一大早,沈知意忙完后,直接去了镇上,这次,沈知意直接去了公安局。
公安局内人员不多,不知道是人本来就少,还是一大早就忙着处理案件去了。
沈知意一走进来,大家就看到了她,一些见过沈知意的公安知道她跟大队长认识,另一些没见过她的公安还以为她是来报案的。
不过无论见没见过她,都跟她不熟。只是在忙的空余时间里都在偷瞄沈知意。
“你好同志,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公安局的小姐姐笑着问沈知意。
“你好,你们大队长在吗,我找他。”
“请问是有什么事吗?大队长开会去了。”
“那我等等他。”说完,沈知意找了张凳子坐下,拿起旁边的报纸看了起来。
小姐姐给沈知意倒了杯水,忙去了。
岑队长一开完会出来,就被告知有人找,然后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岑队长跟沈知意打过几次交道,知道她并不想跟他们有过多的接触。
现在主动找来,应该确实是有大事了,毕竟小事沈知意肯定不会放在眼里。
最终,在一天的调查后,还是没能找到有用线索。
进深山成了定局,由于现在天色已晚,公安们在和民兵队队长商量过后,决定第二天一早进山。
沈知意对此毫不在意,反正无论找不找得到人,都不会跟她有任何瓜葛。
沈知意当下更关心知青的房子什么时候能建好。
每隔几天,沈知意都会去专门划分给知青建房的地方转悠,结果房子才建了一半就因为泥砖用完而暂时停工了。
当晚,沈知意在完成当天的学习,准备回家的时候,华老拦住了她:“今天有公安过来这边调查,说是前天晚上有个女知青失踪了,你每天晚上都那么晚才回去,要不叫你战叔送送你?”
“哼!真遇到这种事,出事的肯定不会是她,你还不如担心担心对方!”战国没好气地说,就这丫头,还出事?她要是认真起来,自己都扛不住!
“你懂什么!知意还是个孩子!又那么瘦弱,自己一个人走夜路本来就不安全!我之前也是看这里离她家比较近,她又有点身手,才放心她自己回去的。现在那不是有女知青失踪了嘛!”
华老不服气,对老人来说,没结婚的都是小孩子。更何况知意的年纪确实还真不大。
其他人也不赞同沈知意自己回去,坚持要战国送她。
沈知意无奈:“我真的没事,就我这身手,收拾几个人还是没有问题的。现在这个时候也还不算晚,要是路上被看到了反而不大好。”
“不过,我明晚先不过来了。明天那些公安跟武装部的人一起进深山找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到时候别被撞个正着了。”
“那行,你多注意着点,我们这里可以远远看到你家,你到家后用手电筒对着天摇一摇,我们就知道你安全到家了。”
“行!”沈知意知道他们是在关心自己,也不反驳。
第二天,昨天的四个公安联合武装部的人,带着枪,进了深山。
沈知意不想上工,又跑去找大队长请了假,大队长也二话不说地同意了。
沈知意还挺意外的,这次竟然这么爽快?!
大队长也是无奈,本来一天就2个工分,还是用糖来换的,虽然后来降价了,但是一背篓猪草一颗糖也贵啊!年底的工分加起来的价格还比不上那糖的价格!
少上工一天反而还是赚到了!
沈知意请了假,又跑镇上去了,这次是走路去的。一个多小时,对沈知意来说,汗都还没来得及出现,就到镇上了。
去邮局寄了封信,还收到了一个包裹,沪市寄过来的。溜溜达达地找个地方进去空间做了伪装换了衣服,又去了黑市。
守黑市的还是那个朗哥,那就一事不烦二主,直接跟着去了上次那个房子。
这次傅明溪没在,沈知意直接跟那朗哥买了半扇猪肉,看到有10斤牛肉,直接包圆了,还买了30斤大米、30斤面粉、5筒面条、各种水果罐头各5罐、肉罐头10罐、麦乳精5罐、奶粉3包、毛线5斤共515元。
这价格就是沈知意看着都咋舌,要是在供销社,起码这能便宜至少一半!不过,没票也白搭,供销社也不会给你一次性买这么多东西。
何奈沈知意有好几口人要养啊!还有一个多月就要秋收了,也要开始分批次慢慢筹备点物资了。
至于为什么不买粗粮,这真是个好问题!
草棚那几个除了战叔,都是能力有多厉害,胃就有多娇弱的。更何况老的老小的太小,对于粗粮的消化能力本来就差。
以前刚来的时候,本来肠胃就无法一下子适应粗粮,还饱一餐饿一餐的,可不就把胃给磨坏了。
虽然他们没在沈知意面前提起过,但是沈知意又不是傻的,天天接触,他们的身体情况怎样心里也清楚。
现在沈知意也只能买点好的营养的给他们养养身体,就是上次的粗粮,都只是给他们充充场面或偶尔换换胃口的。
不过嘛!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沈知意还是心疼的,不想出钱,那就换!
刚好今天本来也打算出根人参换物资的,现在直接拿出来递给朗哥。
“哟!好东西啊!大姐,没想到你还有这个!”
“那你看看这个你们能出多少钱。”沈知意这次拿出来的还是棵80年的人参。
“大姐你等下我找个人过来掌掌眼。”朗哥话音刚落,人就跑远了。
不一会,朗哥带来个中年人,身上带有一股药香味,中年人仔细的观察了人参“80年的人参了,品相完好,品质极佳。”
“800块”
沈知意收起人参,准备放回篮子里,那中年人赶紧拦住沈知意:“900块,最多只能这么多了!”
“成交!”
之前沈知意虽然是在药店出了一根同样的人参得了800块,但是也不看看现在是在哪里!黑市的价格能跟药店的一样吗!
中年人乐滋滋的抱着人参走了,沈知意开始跟朗哥结算,900块的人参花了515,还有得找。
沈知意兜着385块钱,跟朗哥借了拖车,把物资带走了。
回到大队吃完午饭,沈知意正乐哉乐哉地躺摇椅上看报纸,突然听到了一阵喧哗声。
去了深山的公安们和民兵队的人回来了。
沈知意没去凑热闹,就安安稳稳地看自己的报纸,一副万事不上心的样子。
然而,那几个公安和民兵队的人的脸色却异常难看,仿佛被一层阴霾所笼罩。
他们抬着一个袋子,袋子里的东西不算太大。
随着他们的靠近,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扑鼻而来,周围的人们纷纷掩住口鼻,皱起眉头,脸上露出厌恶和惊恐的表情。
“都回来了?人找到了吗?”大队长急冲冲地跑过来,找了一圈没看到失踪的知青,反而看到公安和民兵队带回来的袋子:“这,这是?”
那几个公安放下袋子,随着打开的袋子,一股比刚才更重的恶臭扑鼻而来,周围的人这下忍不住了,纷纷跑一边吐去了。
就连那几个公安跟民兵队都一副难以忍受的样子,袋子还是彻底打开了。
让人噩梦的一幕出现了,只见袋子里装着一副不完整的尸骨。
骨头七零八落的散落在袋子里,每块骨头都布满野兽的齿痕,骨头几乎没有肉了,但是部分内脏还在。
最可怕的还是头部,整个头从颈部断开,脸部的肉已经被野兽吃掉,保留了上半部分。
熟悉的人能认出来死者确实是吴丽丽,但是她脸上的表情让人从心底升起一股凉意。
“这,这,怎么会这样!”大队长快要晕了!
“我们会把尸骨带回去验骨,你通知下她家里人,到时候我们会把最后的结果通知你们大队。”说完,那几个公安把尸骨带走了。
“都回去吧!别待这里了!”民兵队队长也是脸色苍白,跟大队长招呼一声后,带着民兵队的人都走了。
剩下的人都说不出话来,站在那里总感觉心里凉凉的,也跑回家去了。
留下大队长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回大队部打电话去了。
平日里发生点什么事,大家都爱拿出来议论显摆,这次的事,倒是个个守口如瓶,跟蚌壳般紧闭,没一个人敢议论。
沈知意没等裘团长他们的问话,直接快速地回到了大队部待命的地方。
原地待命的众人还奇怪怎么就沈知意回来了,结果等了好一会儿,才看到裘团长他们回来。
“沈同志,你到底看到了什么?为什么要我们突然回来了?”裘团长满脸的不解,就是他们本来也没打算立刻就行动,也不用突然那么着急地退回来吧?
沈知意把在那里看到的一切告诉了众人,所有人眼眶发红,泪水盈眶,握紧拳头。
“妈的那些小日子,我们跟他们拼了!”
“对!团长,我们今天就行动吧!哪怕死在这里,也不能让他们再这样践踏我们的人民!”
“裘团长,你下命令吧!我们不惧生死!”
“裘团长,我...”
裘团长挥手打断了大家的话,问沈知意:“那花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我见你看那花的表情不对劲。”
“那是天虞花,毒花之王的天虞花。”
“天虞花?毒花之王?”裘团长脸色凝重:“可以详细说说吗?”
沈知意的脸色也很难看:“天虞花,花色紫红,复瓣重叠,花蕊泛蓝;枝干呈绿色竹节状,稀无毛;茎直立,高50-90厘米,无分枝;叶互生较大,掌状分裂。全枝含剧毒,其花蕊含有极强的神经毒素,枝叶内含大量草酸钙结晶和生物碱。”
沈知意缓缓道出天虞花的资料,就这还不算:“这是原本的天虞花,现在种在那些尸骨上的天虞花毒性更大更强。”
“这些花不仅仅可以制作各种毒药,还不能放火焚烧。它的毒素不会被烧毁,反而会藏在烟雾中随着空气散开。”
“所有闻到的人要么直接抽搐而亡,要么全身溃烂而亡,要么因为神经收缩发痒被自己抓挠到死,要么全身起肿包发炎而亡,最幸运的反而是直接在睡梦中一睡不醒。”
“且其传播范围极广,避无可避。我们反而要防止他们放火焚花!”
话音刚落地,现场寂灭无声,所有人都呆呆地看着沈知意,已经无法说出话来了。
半个小时后,裘团长嘶哑着声音问沈知意:“不能焚烧,那埋呢?埋去地下呢?”
“毒素是会同化的,它就如同病毒一般,哪怕是在地底下也是会慢慢扩散开来的,到时候进去地下暗河,传播的范围更恐怖!
我们脚下的土地,所有的暗河都是相通的,它连接着我们的河流、井,甚至是大海。”
“会有办法的对不对?总会有办法的对不对?我们现在还可以做什么?”
“回去,联系你们上头的人,要求他们派人过来处理。”
这是他们现在唯一可以做的。
回去的路上,所有人都没开口,大家沉默的走着,摔了受伤了皆未发出过声音。
沈知意也没理他们,回到柳树大队,直接就回家了。
裘团长一回到驻扎点,马上把这事报告了上去,上头对此事的重视程度从调配人手的速度就可以看得出来。
不过一晚的时间,与病毒、化学、生物、中医、西医有关的专家都上了飞往北省东安市的飞机。
然而,更多有用的大佬还在草棚里待着呢。
这是他们现在能调配的人手中最厉害的了。
几天后,沈知意的大门再次被敲响,可惜,这次响了很久也没人来开门。
门外站了一群人,见没人来开门很是奇怪,忙问裘团长:“裘团长,你有跟沈同志说过我们要过来的事吗?”
“呃,”裘团长尴尬地想起,没说过。
在找到吴丽丽尸骨之后的那几天,整个大队的人脾气都很冲,无他,做噩梦睡不好而已。
于是,沈知意更是低调了,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周大宝的判决最先下来了,下放到大西北农场1年,徐翠花一听这个判决就晕了,哭哭啼啼的找大队长,让大队长去把她儿子带回来。
大队长最近也很烦躁,火气冲天。徐翠花刚好撞枪口上,被怼了一顿,只能讪讪地去给她儿子送物资去了。
没两天,公安那边送来了结案证明,证明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吴丽丽是死于野兽之口。
跟着吴丽丽的父母也到了,闹了一通后,拿着知青办赔的一笔钱走了,连女儿的尸骨都没带走。
大队长没办法,只能把吴丽丽的尸骨带回大队安葬。
就因为柳树大队出了这么一件大事,公社那边特意召集了整个公社下的所有大队长一起开会,不仅在大会上批评了柳树大队,还取消了柳树大队最近三年的先进评选。
会后,大队长脸色黑得吓人。带着一肚子火气回到大队,秉着我不好过,大家也别太快活的心态,开始折腾。
本来大家就因为最近没睡好,火气比较大,这下,火气更是大了。
这不,知青们被针对了,苦活累活轮流来干,要是敢反对,那就是逃避劳动不然别人都能干为什么你不行?
而知青内部的矛盾也开始爆发,直接在地里打了起来,甄玉妙为保护梁朵朵,被推倒砸到了一块大石头,直接晕了过去。
大队长忙让人把她送诊所去,而梁朵朵以甄玉妙是为她受的伤为由,硬是跟上了车。
幸好经过医生检查并无大碍,只是暂时昏迷,并不需要留下,便又把她带回知青院。
而梁朵朵就以照顾伤员的名义,留在知青院。
没多久,甄玉妙突然睁开眼睛,剧烈喘气,还未从死亡的阴影中走出来,全身恐惧的颤抖着。
“你醒了?醒了就好,我都快要吓死了。还好你没事了。”
熟悉的声音从身侧传来,甄玉妙缓过神来,先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
这是当年的那个知青院,炕上一排的床铺,周围的衣柜行李也是熟悉的摆放。
最后看向身侧的女人,“梁朵朵?”这时候的梁朵朵还很年轻,没有以后的贵气优雅,整个林妹妹似的娇弱。
“怎么了?玉妙?跟突然不认识我似得。”梁朵朵嗔怪地看了她一眼。
“当然认识,就是我这头有点痛,人有点糊涂了。”甄玉妙怕梁朵朵看出什么来,急忙找个借口。
当然就算不用借口,甄玉妙头上受了伤,疼是很正常的事。
梁朵朵没有怀疑,忙上前看了看伤口,“幸好伤口没有裂开,玉妙,今天幸好有你在,不然我,我都还不知道会怎样呢!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甄玉妙脸色复杂,这事前世并没发生过,为什么这次会发生?
不对!我真的重生了吗?为什么这世跟上一世差别这么大?
前世吴丽丽这个时候根本就没死!还有那个沈知意,是哪冒出来的?前世的时候没有这个人啊!到底怎么回事?
“玉妙!玉妙!玉妙!!”梁朵朵在一旁喊着,但是甄玉妙都没有反应,没办法之下,只能推了推她。
“嗯?朵朵,怎么了?”甄玉妙从回想中回过神来。
梁朵朵温柔地问她:“你饿不饿?我那还有鸡蛋糕,我给你拿一块吧。”
“好,谢谢你朵朵。”
“跟我还客气,你还救了我呢!”
梁朵朵转身去拿鸡蛋糕,没注意到身后的甄玉妙那复杂的眼神。
朵朵,前世你享受了那么久的荣华富贵,却吝啬于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你高高在上,我却被摁在了泥土里肆意打骂。
既然你说我们是好姐妹,那这世我们就换过来吧!我一定不会像你那样高傲没有良心的!
这一次,我一定要活出不一样的人生!
甄玉妙吃着鸡蛋糕,考虑着以后的安排。
今天是10号了,下个月就是秋收了。我记得就是明天下工的时候,朵朵说想去河边摘点野芹菜,然后我就不小心掉下了河,结果被张赖头救了,不得不嫁给了他。
明天就是我命运的转折点,这次,我要换朵朵掉下去!
做好决定,甄玉妙也不躺炕上了,执意要帮忙做饭。她要让斯常哥哥看到她的好!
想想前世见到的斯常哥哥,那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身姿,迷倒了多少女人,却一直只对梁朵朵特殊,一生一世,只爱梁朵朵一个!
这次,她要成为斯常哥哥心中的唯一!
今天轮到徐来娣做饭,等她回来的时候,饭已经做好了!能少干活,谁也不会抢着干吧!
既然不用干活,徐来娣就打算回屋歇歇,又被甄玉妙吓了一跳。
平日里,甄玉妙就算跟梁朵朵关系好也不会穿她的衣服。但现在徐来娣看到了什么!甄玉妙在哄梁朵朵把她的衣服拿出来给她穿!
不应该是梁朵朵哄甄玉妙做牛做马吗?怎么现在反过来了?!
等到知青院的人都下工回来吃饭时,就跟刚认识甄玉妙似得。
“斯常哥,今天的饭好不好吃?我头没事了就帮忙把饭做好了。”
“斯常哥,我今天穿这件衣服好不好看?”
“斯常哥,我干活少可以吃少点,你辛苦了,多吃点。”
“斯常哥......”
“斯常哥......”
这一声声的斯常哥叫出来,今天上工的劳累都跑了,除了梁朵朵抠烂了手掌,其他人都精神翼翼地边吃边看戏!
梁朵朵这下也被整懵了。这个甄玉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突然这样对她!她不是一直都知道自己喜欢斯常哥哥吗?
竟然穿着她的衣服勾引她的斯常哥哥!
“玉妙,你怎么了?平时你不是不喜欢斯常哥哥的吗?”梁朵朵像是质问甄玉妙又像是在提醒李斯常。
“朵朵,你说什么呢!我怎么会不喜欢斯常哥?我以前没表现出来是认为喜欢斯常哥放在心里就够了。如今,我在这次受伤后想通了!喜欢就要表达出来,不然斯常哥怎么会知道呢!”
甄玉妙茶言茶语:“朵朵你不会怪我吧?我知道你跟柳志远关系不一般,不然他也不会替你干活。说不定很快就能喝到你们的喜酒了吧?”
梁朵朵气得脸都白了:“你胡说什么呢!我跟柳志远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是想跟我交朋友才帮我干活的!没想到你是这种人!呜呜呜~”
梁朵朵捂着脸跑回屋里去了。
“哎呀!斯常哥,我是不是说错话了?”甄玉妙做作地捂住嘴。
李斯常在众知青看戏的眼光中,终于还是顶不住压力,快速吃完饭,跑回房间了。
剩下的知青也快速地吃完饭,回房间继续看戏去了。
第二天中午下工时,梁朵朵果然找到了甄玉妙:“玉妙,不管以后我们的关系怎样,昨天都是你救了我,我们去摘点野芹菜,我煮饺子给你吃。”
“行!”甄玉妙爽快地答应了。这一天还是来了,这一次就看看我们谁会落水吧!
甄玉妙跟着梁朵朵去了河边,果然是前世落水的地方。
两人在岸上小心地采着芹菜,结果,梁朵朵突然脚滑撞向甄玉妙,眼看就要把甄玉妙撞进水里,甄玉妙突然移动了下位置,梁朵朵直接掉了下去。
“啊!救我!我不会水!”梁朵朵尖叫。
“啊!朵朵!怎么办,我也不会水!”甄玉妙在岸上着急地喊梁朵朵。
马上,一个身影扑进水里,游向了梁朵朵。梁朵朵在水里看到那个身影,立马尖叫“不要过来!我是梁朵朵!错了!错了!”
可是那道身影并没有停下来,反而更快地靠近她。
梁朵朵被抱住后,感觉全身都被摸了遍,特别是胸口,又揉又捏的。梁朵朵气得拍打着那人,可惜力气太小,被抓住手拖向岸边。
而岸上,被她们喊声吸引过来的大爷大娘们刚好看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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