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作是最亲的人。
我尊重她,听她的话,从不惹事。
但即使这样,她还是各种不满意。
我一直以为,是我不够乖,是我不够懂事。
我就继续努力,努力做得更好。
我不仅学习成绩好,而且七岁就学会了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我几乎包揽了所有家务。
我傻傻地以为,靠这些就能得到“妈妈”的爱。
但我长着冻疮的手指、得了满分的试卷,从来换不到她的一句关心或者称赞。
现在想想,我真是太软弱了,懦弱到不敢有一丝反抗。
辍学、打工、甚至怀孕,都是在她的威逼利诱下发生的。
在她常年累月的打压下,我一度以为真的是自己不够好、不配得到爱。
直到后来,我知道了真相,心中那个想都不敢想的念头,终于光明正大地冒出来了:她根本就不是我妈妈!
我不知道该高兴还是痛苦,原来不是我不够乖、不够好。
我,不是自己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
重新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我才知道父母对孩子的爱,不需要什么理由。
我睡到日晒三竿起床,妈妈夸我是个睡美人。
我不吃葱,爸爸会叮嘱阿姨做菜别放葱,而不是将我的饭碗打翻,让我“不吃就滚出去!”
原来,父母的爱,可以来得这么容易。
他们爱我,因为我是他们的女儿。
他们爱我,所以支持我、理解我、保护我。
我用了二十年,才明白什么是父母的爱。
我用了二十年,才走回父母的身边,重新得到父母的爱。
还好,我的父母健在,这一切都不算太晚。
(全文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