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足五个小时,走到天亮才到家。
回到家脱鞋一看,脚磨出两个大血泡,我妈给我挑血泡时我哭得稀里哗啦。
事后,我就没理他,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理他了。
但我记住他了,哪怕他就算化成了灰烬,我也绝对能够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他来。
后来也曾听别人说起过他,这些年他混得风生水起。
如今看来,传言都不是真的。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低头看了看他脚上那双擦得锃光瓦亮的皮鞋,估摸着也就是在地摊上随便甩卖的那种便宜货罢了。
车停了,到站了,我低头挡住他,这个宝座断不能让给他这种狼心狗肺之人,我顺带在他皮鞋上踩了个大大的鞋印,然后扬长而去。
下车看手机,还有十分钟。
我一路小跑赶到电梯口。
刚一迈进去,就瞅见里面站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林毅。
他这人会凌波微步不成,明明在我后面居然比我先到。
我赶紧低下头,假装不认识他。
他好像也注意到我了,脸上的笑容突然就僵住了,然后“咳咳”两声,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
好不容易到了公司那层,我迫不及待地冲出电梯,撒丫子就往自己工位跑。
屁股还没坐热,旁边的同事就凑过来,神神秘秘地跟我说:“告诉你一个大新闻,咱们总公司空降了个新老总!”
我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同事更来劲了,接着说:“听说这老总是个年轻有为的大帅哥,还是个黄金单身汉呢!”
听到这儿,我心里“噗嗤”一声笑了,心想这些跟我有啥关系啊?
我不就是来这儿挣那几个窝囊废的嘛,管他牛马蛇神全与我无关。
整天操这些心,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嘛!
于是,我也不搭理同事了,关键我也没空搭理他。
我忙得焦头烂额整理桌子上的文件,老总急着要。
整理好后我抱着文件走进老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