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林恒陈秀兰的女频言情小说《林恒陈秀兰的小说历久弥新小说阅读》,由网络作家“林恒”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装满花瓣的山茶油罐头瓶在水里很快就沸水里缩小融化,色素和鲜花自带的天然香精全都融入了山茶油之中。看到差不多了,林恒将罐子里的鲜花残渣捞出来,再次加入新的花瓣,反复数次之后,这半罐山茶油已经变成了深红色,散发出一股淡淡的花香味道。最后一次,林恒再次加入了大量的鲜花,然后将其静置在了旁边。“吃午饭了。”看林恒弄的差不多了,林母开口说。午饭是米饭,菜是酸豆角炒猪獾肉,一等一的下饭菜,林恒吃了两大碗。吃完饭之后,他就又去弄自己的鲜花精油去了,将泡好的鲜花精油倒出一半,按照油脂和蜂蜡4:1.5的比例混合在一起,隔水加热。加热过程中,蜂蜡就会和油脂融合在一起,变成比较粘稠的淡红色液体。然后将液体承装在提前准备的竹筒之中,等待冷却,一款唇膏就算是...
《林恒陈秀兰的小说历久弥新小说阅读》精彩片段
装满花瓣的山茶油罐头瓶在水里很快就沸水里缩小融化,色素和鲜花自带的天然香精全都融入了山茶油之中。
看到差不多了,林恒将罐子里的鲜花残渣捞出来,再次加入新的花瓣,反复数次之后,这半罐山茶油已经变成了深红色,散发出一股淡淡的花香味道。
最后一次,林恒再次加入了大量的鲜花,然后将其静置在了旁边。
“吃午饭了。”看林恒弄的差不多了,林母开口说。
午饭是米饭,菜是酸豆角炒猪獾肉,一等一的下饭菜,林恒吃了两大碗。
吃完饭之后,他就又去弄自己的鲜花精油去了,将泡好的鲜花精油倒出一半,按照油脂和蜂蜡4:1.5的比例混合在一起,隔水加热。
加热过程中,蜂蜡就会和油脂融合在一起,变成比较粘稠的淡红色液体。
然后将液体承装在提前准备的竹筒之中,等待冷却,一款唇膏就算是制作完成了。
第一次做,林恒做的比较少,只有八只。
彩云看着八根拇指粗细的竹筒,好奇的问道:“这就做好了?”
“是的。”林恒点头。
“干嘛用的?”彩云又问。
“等做好了再说,现在还不能说。”林恒摇头,不能确定成没成功,还是不说的好。
说出来但是却失败了,那可太丢脸了。
“彩云,帮忙给我洗个头。”这时候秀兰出声喊道。
“好嘞。”彩云答应着往过走。
“我来吧。”林恒说。
“头发长,不好洗,你先看一次吧。”秀兰说。
“那好吧。”林恒也没强求,确实没怎么洗过。
这个年代可没有洗头膏那么方便的东西,洗头用的是洗米的水,加上捣碎的皂荚。
肥皂最便宜的都是七八毛一块,好的硫磺皂要一块五毛钱,对于农民来说这太贵了。
买一块肥皂都能买一件二手衣服了。
林恒家里也没有肥皂这东西,只有一些牙粉,早上刷牙用的,洗衣服干啥的用的都是皂荚。
林恒回想了一下,重生后强大的记忆力让他想起了上辈子刷视频里的古法肥皂制作方法。
这个年代交流不方便,电话都没有,大家对于自己看家的本事更是严防死守,生怕泄露了。
学个木匠活都得先当两年学徒,然后还要看师父心情才能教你。
哪儿像后世那样,网络上拍视频的把具体的步骤,配料比全都打出来了,你跟着学,一两次准能做成。
林恒做的唇膏就是自己记忆中得来的,他对古法视频很感兴趣,上辈子看了不少,自己还动手尝试过。
林恒想了想,决定下次打到猎物,把油脂留下来做肥皂,实验成功后可以把这门手艺交给秀兰让她做了拿去街上卖。
后期甚至可以开一个小型的手工作坊,赚点小钱还是没问题的。
后世的很多知识,在这个时代也都是强大的本钱。
等秀兰头发洗完,林恒察觉到自己的唇膏也凝固了,这说明他没有记错比例。
将竹子划开,八只三四厘米长的唇膏就做好了,没有后世螺旋的唇膏盒子,只能拿布包着用了。
“秀兰你试试!”
林恒先在手上试了试,感觉还可以,才拿过来给秀兰。
“这是抹嘴的?”秀兰眨了眨眼睛。
“是的,润唇的唇膏,我自己做的,你试试。”林恒咧嘴笑道。
秀兰明白了,林恒忙活了这么久原来是给自己忙活的,心里顿时暖烘烘的,这种感觉就像是回到了刚认识那会儿。
“来,我给你涂。”林恒看老婆发呆,干脆自己上手。
秀兰的小嘴唇肉嘟嘟的,唇形饱满,厚度适中,算是很标准自然的M唇,只是稍微有点干裂,导致看起来有点泛白,失去了光泽。
将唇膏涂抹上去之后,顿时变成了朱砂红色,带着蜂蜡和油脂的油润光滑。
这一提亮,她整个人看起来都漂亮了一大截,让林恒看着都有一些惊艳的感觉。
这还只是一个口红,要是老婆再画画眉,穿一件旗袍,林恒都不敢想象那该多漂亮啊。
绝对妥妥的东方古典美女。
“哇,真好看!”彩云都忍不住夸赞道。
然后又扭头看向二哥林恒,醋意浓浓的说:“原来二哥忙了这么久原来是给秀兰嫂嫂做唇膏了,可怜了给你带娃的妹妹都没有一支。”
“是啊,你娘我嘴也烂咧了,居然都不给一支。”林母也开起了玩笑,看到儿子对秀兰这么好她其实是非常开心的。
“林恒,你怎么学会做唇膏的啊?”大嫂刘娟羡慕的不行,秀兰本来就比她好看一些,这个唇膏一涂,顿时和新娘子似的。
“你这技术很厉害,做的唇膏都可以卖了。”大哥、林父、梁木匠也都是一副惊讶的样子。
这种东西他们只看一些有钱人家的女人用过,没想到林恒都能自己做出来。
“当然是书上学的,我在城里去图书馆看了好多古书,书上有写。”林恒笑着说,这不算是谎话,书上确实是有的。
“至于这唇膏,当然有你们几个的份了。”林恒笑着给了彩云、母亲、大嫂各一支,剩下的全都送给了秀兰。
秀兰被众人看的有些不好意思,拿着唇膏就进了屋,心里别提有多甜腻了。
彩云几人拿到之后也都立马上嘴试了试,从屋子里拿了一块镜子照了照,美的不行。
彩云本来就挺好看,皮肤白净,这唇膏一涂抹,顿时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只是身材和秀兰差了太多,还比不上。
农村美女俊男其实从来不少,只是相对而言不会打扮,才看会看起来土里土气的。
“太红了,你们年轻娃娃用起来倒是可以,我用起来不太合适。”林母看了看,又擦掉了。
她其实想涂的,但又怕被村里女人说闲话,毕竟年龄都这么大了。
“没事,改天我给妈你做一款没有颜色的。”林恒理解母亲的心理,连忙补充说。
忘了这一茬,确实是他的失误。
“真不可思议,林恒这东西都会做。”
大嫂刘娟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里越发觉得这家是不是分得太早了一点。
怎么没分家之前,林恒一副烂泥扶不上墙的样子,这开始分家了,怎么又是打猎又是做这做那的。
“你想起来什么了?”
陈秀兰扭头看着他询问道。
“我想起来那个地方有羊肚菌了。”林恒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找了一个借口。
“那就赶快上坡去找,不要被其他采了,八九毛钱一斤呢。”陈秀兰点点头道,凡是能卖钱的东西,都是舍不得自己吃的。
但其实林恒想起来的是一条狗,他记得就是最近五月份,也就是下个月,有人在镇上学校后面捡了一条两个月大的狼狗幼崽。
那狗长大之后灵性十足,似乎能听懂人言一样,给镇上的一个姓李的赶山人赚了很多钱,找松露,抓狐狸、紫貂、兔子、野猪等各种猎物。
把那人开心的每次赶集逢人就说,可惜后来狗老了,就被那家伙无情的卖给了狗贩子。
幸亏重生之后记忆力变得非常好,才回想起了这么一个小事。
林恒决定去截胡这头聪慧的大狼狗,然后再买一把气枪或者弓箭,赶山打猎赚第一桶金。
他上辈子后来闲得无聊,参加了弓箭俱乐部练习箭术,气枪也会用。
八几年不禁枪不禁猎,赶山是发财的好路子。
脑子里想起来的发财路子很多,哪块地后来会拆迁,哪里未来会修建高速公路,能发财,什么物品未来会涨价,都记得起来。
但问题是没钱,没有第一桶金,知道这些东西也没用。
除非是愿意倒卖货物,这两年跨省倒卖货物也很赚钱,但是林恒不愿意,不想离开家人。
所以还是决定上山打猎,然后走养殖这条路,既能致富,也不用和家人分开,等有了钱之后,再慢慢做大生意,也不着急。
他重生有着这个时代所不具备的宽阔视野,慢慢来,不用急于求成,老婆孩子比家人更重要。
“走吧,上山,你刚刚说那里有羊肚菌?”
陈秀兰拿了一个竹编的小背篓给林恒,从他怀里接过孩子,一双明媚的大眼睛看着他。
看林恒没动,她又推了推:“你发啥楞呢?”
林恒回过神来,看着老婆微微一笑:“没啥,就是发现你越看越好看。”
老婆陈秀兰五官端正,眉目清秀,说不上绝美,但绝对可以称得上漂亮。
第一眼看去可能觉得一般般,但是越看越耐看,越好看。
想到自己前世居然一点也不珍惜,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陈秀兰被说的不好意思,扭过了头走了:“老说些不正经的,赶快去采菌子。”
但心里却有些美滋滋的,自从结婚之后,林恒可再也没说过她好看了。
林恒进屋拿了一把弯刀,临走的时候看到了自己放在墙上的弹弓,那是以前做的玩具。
这几年都没碰过了,整天都和村里镇上认识的一些朋友去城里各处溜达,不务正业。
想了想,他拿起来插在了腰上,然后将门一锁,钥匙丢在外面的烂柴堆里一个固定的地方,快步追上老婆。
此时的老婆刚走到隔壁刘家的院坝前面,被刘家儿媳妇李彩凤拦着聊天。
“秀兰,你背着娃还要上山啊,也是苦了你了,我们家那口子从来不让我这么做!”
李彩凤表面上是在关心陈秀兰,实则是在显摆,秀优越感。
这个年代没有娱乐设施,农村女性最喜欢攀比。
“又不重,我背着挺好的。”陈秀兰淡淡的道,“最起码我家那口子不发酒疯。”
李彩凤嘴巴一扯,顿时不想说话了,她知道陈秀兰这是挖苦她被老公打呢。
“秀兰啊,你眼光好,你看我穿的这个衣裳怎么样?我就爱那口子运气好,前几天打了一只狐狸,卖了皮给我买的。”
李彩凤又换了一个话题,扯着自己才买的有着条纹的红色碎花衬衫笑着说道。
“现在这衣服太贵了,讲了半天价也要人家低于两块钱也不卖,我说不买吧,我家那口子最后还是给我买了。”
李彩凤嘴都合不拢,看着陈秀兰身上还有补丁的衣服就开心的不得了。
“还可以,挺好看的,我还要去采菌子,不说了。”陈秀兰随意说了一句就要离开。
后面却传来了林恒的声音:“一般般吧,这衣裳在城里就卖一块钱,你穿着也不好看啊彩凤。”
李彩凤很胖,穿着这衣服,和一只花母鸡似的,还要气自己媳妇儿,林恒才不忍呢。
这话让李彩凤瞬间不开心了,看了一眼林恒,揶揄道:“那你咋不给你家秀兰买一件呢,她穿着肯定好看。”
“他给我买了其他的在家里放着。”陈秀兰说了一句,就拉着林恒快步离开了。
“那改天我去看看你的是什么款式……”
陈秀兰走了,李彩凤还在后面阴阳怪气呢,她知道陈秀兰穿不起,一看就是假话。
“你惹她干啥啊,改天就又被她传的满村都知道了,忍一忍就过去了!”
陈秀兰看着林恒,有些无奈的道。
村里妇女都这样,她早就习惯了。
“不怕,改天我给你买一件更好的,正好你也没衣服。”林恒笑着道,这辈子不再让老婆受一点委屈。
“不用了,家里的几件修补一下还能穿,钱存着买必需品。”陈秀兰摇了摇头道。
“放心吧,咱们家很快就会有钱了,我会赚到钱的,不用这么节省,衣服就是必需品。”
林恒保证道。
“还有,你不是想回娘家看看嘛,今年过年我就带你回去。”林恒继续道。
他老婆陈秀兰不是他们南平县的人,而是隔壁绿水县的,虽然都是太白市的,但两家相隔太远,以至于嫁过来之后,陈秀兰就只回过一次娘家。
上辈子分家之后,她更是因为家里的担子重,连回娘家的机会都没有了。
在去世之前回娘家的次数都不超过十次,每次去还都是借钱要吃的。
经常被几个哥哥辱骂,觉得她活该,当初不听话非要嫁给林恒。
这后来成为了林恒心里的一个疙瘩,一辈子都没法消除。
自己是在隔壁绿水县集市和陈秀兰认识的,随口的承诺被她当真,不顾家里反对嫁到了自己家。
结果自己却没能让她过上好日子,吃了一辈子的苦,以至于整个后半辈子他都在后悔和自责。
陈秀兰扭头看了一眼林恒,觉得他今天格外的体贴:“我不求你赚大钱,只要能和我待在家里好好过日子就行了。”
这善良淳朴的女人,愿望也是这般的简单朴实。
林恒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觉得再说什么都是轻飘飘的,呼了口气看着她道:“孩子给我背一会儿。”
“我背的了!”陈秀兰继续走路,眼睛四处看,在寻找菌子的身影。
“我说我来就我来,你背的够久的了。”林恒坚持道,走过去要接女儿。
陈秀兰看了他一眼,无奈的把女儿给了他。
在床上赖了一会儿,玩了一会儿老婆的手,直到女儿哼唧着醒来了,两人才醒来。
林恒看了看钟表,也才不过七点,连电视都没有的年代,时间感觉过得真慢。
堂屋里,梁木匠已经开始锯木板了,这几天锯了上百块板子了,但还远远不够。
林父在一旁帮忙打下手,用推子剥树皮。
“你昨天湿着身子回来,没感冒吧?”林父看到他抬头问道,目光之中没了往日那般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没有,秀兰昨天晚上给我熬了姜汤,啥事都没有。”林恒嘿嘿一笑,心中有了一丝成就感。
这只是刚刚开始,他要慢慢的让这个家彻底富裕起来,让父母不用为了生活物资奔波,让他们有时间去追求自己的爱好。
“那就好,你妈早饭应该快做好了,赶快洗脸去吃吧。”林父说。
林恒点头,正要出去,梁木匠递过来了十多根泡桐树箭杆,笑着说:“我早上起来闲着没事做的,你看合适不?”
林恒一看,这箭杆做的溜圆,还明显用砂纸打磨过,可见梁木匠是真用心了。
很明显,这一切都是昨晚那头猪獾带来的,这年代的人在某方面也很纯粹,那就是佩服有本事的人。
独自猎到一头猪獾,无疑证明了林恒的打猎技术。
“太合适了,梁叔你的手真巧。”林恒接过箭杆,喜不自胜的说。
梁木匠嘿嘿一笑:“好马配好鞍,给你再合适不过,来你家干活天天吃肉,也算是做点贡献了。”
“哈哈,看你这话说的,梁叔这本来就是应该的。”林恒也嘿嘿一笑,露出了雪白的牙齿。
这梁木匠真是个有意思的人。
“我听到昨天晚上砰砰的声音,那些老鼠都是你打的?”梁木匠看着墙边篮子里的老鼠询问道。
“是的,太吵了,在篷布上乱跑,我将它们引到了窗台上,拿弹弓打死的。”林恒笑着说。
“厉害!”梁木匠是真服了,这老鼠个个都是被打中脑袋而死,简直恐怖。
不止是他,家里人早起看到也是被狠狠的震惊了一把,晚上那么黑都能用弹弓杀死这么多老鼠,这弹弓技术真是恐怖。
“哈哈,离得近,好打。”林恒笑着谦虚了一下。
今天早饭下的挂面,酸菜挂面,在这个时代算是很不错的早饭了。
吃完早饭,雨还是一样的大,林母等人在处理昨天的猪獾肉,将肉分割,抹上盐用柏树枝熏。
没有冰箱,只能这么做了。
猪下水弄好之后全都炒熟放在一旁,一天三顿炒三次,直到吃完,不然也会变质。
就算下雨,现在依旧有十几度,东西很难长久的存放。
“给,这是奖励你的。”林恒将饭倒进它的狗盆,这全都是老鼠肉,找不到一丝饭菜。
怕它狗命出事,林恒都把老鼠毛烧光了,又煮了半个多小时,软烂了才端来给它。
“咵咵!”
看到吃的,雄霸低头就开始狂吃,吧唧着嘴,那叫一个风卷残云。
三斤肉连两分钟都没有就已经被它吃完了,抬起头一双淡金色的狗眼看着林恒,似乎在说还有吗。
“没了,早上就这么多。”林恒拍了它一下狗头。
然后找了一个板凳,坐在屋檐下面组装自己的箭矢,箭头和尾羽都是现成的,组装起来很快。
装好了之后,林恒又试了试,效果很不错,感觉比买的那几只还好用。
一切弄完,林恒就往椅子背上依靠,双腿伸直,左腿放在右腿上面,手枕着头看天空下雨。
“狗……狗……”
晓霞在那儿逗狗,但是雄霸直接摆烂,躺在地上任她揪耳朵、摸肚子、扯尾巴,就是雷打不动。
没有互动,晓霞很快就觉得没意思了,气的在空中一套乱打,然后转头来烦林恒。
林恒也装死,气的小姑娘锤了他好久,等看到姑姑彩云才踉跄的跑了过去。
“汪汪~”
晓霞离开后,雄霸走到林恒面前有些幽怨的看着他。
“这不是走了嘛。”林恒摸了摸狗头,雄霸不买账,转身尾巴对着他躺下。
秀兰和大嫂刘娟都拿出来针线活,秀兰在拉鞋底,大嫂刘娟在补衣服。
外面是哗哗的雨声,堂屋里是砍木头和削木头的声音。
远处的山在雨中显得朦胧,大雾从山的那边朝着这边侵袭,像是一只巨大的白色怪兽在进食,一座一座大山被它吞进了肚子。
静谧宁静的环境让林恒有些打瞌睡,慢悠悠的时光总是让人忍不住想睡觉。
不过不时传来的女儿的嬉笑声,以及两个小侄儿玩捉迷藏游戏的嬉闹之声总会吵醒林恒。
这种懒懒散散的时光让他的内心安宁,是上辈子做梦才能梦到的场景。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是这么悠闲,有人披着雨衣打牛草,有的忙着将红薯插进地里,这个世界总有人在忙碌。
林恒在雨声中咪着了,醒来的时候身上多了一件衣服,不是秀兰披的还能是谁呢。
林恒睡着她也在旁边做针线,照顾孩子,没怎么离开。
下午三点多,雨停了,大哥出去打牛草,林恒带着雄霸一起出去帮忙,拿着篮子和弹弓。
对打猎不抱什么希望,只希望能采一些菌子,这个季节,雨后菌子不会少。
秀兰和林母、大嫂刘娟也拿着篮子上了山,彩云留在家里带孩子。
同样上山的还有很多村里的妇女,雨后第一波菌子最吸引人,大家各自都有自己的菌子窝,生怕被人抢了。
尤其是村子附近,出菌子的就那么些地方,大家都知道。
“咱们分开寻找,弄一些明天盖房子吃。”
林母说了一句,她们三个人就分开了。
“老弟,割牛草我一个人就够了,你和秀兰她们一起去捡菌子吧。”
大哥林岳笑着说。
“没事,我哪里都可以捡。”
林恒嘿嘿一笑,那些人多的地方未必有好菌子。
“那好!”林岳点了点头,带着林恒来到了村子西边的林子。
这边不怎么长蘑菇,所以来的人也少。
“美味牛肝菌!”
刚刚林子,林恒就在一棵火棘树旁边发现了两朵美味牛肝菌。
刚刚长出来,拳头大小,菌盖肉桂色,上面有凹陷,菌褶白色,菌柄非常粗,上面有淡褐色网纹。
这种菌子非常标志,看起来就像是童话里小矮人住的蘑菇房。
当然,味道也是一等一的美味,仅次于见手青。
不过他们这里见手青少,而且吃的也比较少。
“这菌子这两天就出来了,今年有点早啊。”
林岳点头说。
“是的,我进林子里去看看,走雄霸。”
林恒点头,带着雄霸走进了林子。
“汪汪!!”
雄霸兴奋的叫了两声,跑到前面去,在一个美味牛肝菌面前停下,用爪子碰了碰。
林恒走过去捡了,它立马跑到前面,在下一个牛肝菌面前停下,拿狗爪子拍了两下:“汪汪!”
“他妈的,唤狗呢是吧!!”林恒笑骂一声,走过去叫菌子捡起来。
“汪汪!!”
牛肝菌捡完,雄霸跑进林子转了两圈,又对林恒发出了呼唤。
林恒走过来一看,顿时露出欣喜的表情:“竟然是青头菌!”
本来说晚上去抓黄鳝的,但是一顿酒下来,大家都头昏脑涨了,去田坎上很可能一头栽进田里。
林父和林母正在挽留林恒三爹和小姨父住下,两人也知道林家人多早就挤得没地方了,坚决要走。
一番拉扯喊话,最后两人还是要离开。
“全娃子,把这剩下的竹鼠给红翠拿回去……”
林母追上了林恒小姨父李佰全,将竹鼠递给了他。
“我都说了全部炒完,大姐你怎么还留这么多,我不要。”李佰全摆着手,死活不拿。
但其实这只是客套,他心里很感激大姐,留了这么多竹鼠,晚上回去家里也就不会骂他了,不然老婆可能门都不给开。
林母自然也知道,拉扯一番就将松鼠强行塞给他,把人送走了。
另一边林父对待林恒三爹也是如法炮制,大人们都喜欢推搡拒绝,林恒看的好笑。
但感情也确实是在这种拉扯,这种你来我往之中建立起来的,今天你帮我,明天我帮你。
“林恒,黄鳝就明天抓吧,大哥我连路都走不稳了。”
林岳扶着栏杆,一边撒尿,一边笑着道。
“啥时候都行。”林恒笑着说,他喝得少,对酒向来是浅尝辄止,所以并没有多醉的。
此时天大黑,天空悬挂着一轮弯月,云雾不少,星空看起来有些若隐若现。
他三爹住得近,在下河,一公里多的路程,小姨父则在山上,路途较远,不过对于农村人来说不算什么,走夜路是常有的事情。
看着枫树村这个小盆地,林恒感慨了一下,远处的石板河水反射着银白的月光,流水之声隐约可见。
四周的山川草木微微晃动,蚂蚱蛐蛐嚎的让人心烦,林恒听了一会,一脚踢向一个石头,顿时间,石头下面的蛐蛐就不叫了。
等他走上两步,那家伙又挑衅似的再叫了起来。
林恒呼了口气,转身离开了,要是搁在以前,非把蛐蛐掏出来就地处决不可,太嚣张了。
回到屋里,林母彩云秀兰都已经把碗筷收拾好了,林父和大哥都已经被安排上床睡觉了。
看到林恒进来,秀兰过来扶他休息:“是不是吐了?咋在外面待那么久呢?”
“没有,看星星呢。”林恒笑着拉住老婆的手,手心因为干活有些粗糙,但是手背还是很滑嫩。
“那洗脚休息吧。”秀兰看着他,也没挣扎。
“女儿睡着了吗?”林恒又问道。
“明天还要干活呢,而且今天不是安全期。”秀兰警惕的看了他一眼,小声道。
“你想哪里去了。”林恒捏了一下老婆的脸,又嘿嘿的凑到她耳边:“再说了,就算是危险期,你还不相信我的控制力……”
秀兰脸色顿时一红,连忙捂住了他的嘴:“别说了吗,羞死人。”
林恒觉得好笑,明明都已经同房好多次了,孩子都有了,但是说这种话题,老婆还是害臊的不行,和小女孩似的。
“和你开玩笑的,走,拿着手电我带你去抓好东西。”
林恒又说道。
“抓黄鳝吗?”秀兰疑惑,大晚上的除了黄鳝还能抓啥?
“好东西,拿个手电和塑料瓶和我走就行。”林恒神秘一笑。
“什么东西?我也要去。”彩云走进堂屋,听到这话,有些跃跃欲试。
“你赶快休息吧,再说了手电也只剩下两个,没你的。”林恒直接拒绝了彩云。
“那好吧。”彩云不情愿的点了点头,又好奇的道:“你们到底要抓啥啊?”
“明天早上你就知道了。”
林恒就是不说,拉着拿好东西的秀兰就出去了,同时叮嘱了一下不要锁门。
“汪汪~~”
晚上出行,雄霸自然也带着一起,有条狗有危险也能提前预警。
秀兰被林恒拉着,好奇的走到了房子后面的树林里。
“老公,到底要抓什么?打猎的话你也没拿弹弓和弓箭呀。”
秀兰满脑子的疑惑,但是这种被林恒牵着往前走的感觉很奇妙,也不挣扎,任由他拉着。
林恒拿着手电在一棵树下照了一下,很快就看到了自己的目标之物——一个刚从土里爬出来的知了猴。
夏天,正是抓知了猴的好时节,不过这里并没有人抓,因为这个时候这些稀奇古怪的吃的还在云贵川那块儿没有传出来呢。
很多地方都不知道可以吃,直到后来互联网发达了才掀起了全国都吃的浪潮。
“我要抓的就是这个!”林恒将这只知了猴抓起来给老婆秀兰看。
“这是卖钱的?”秀兰好奇的眨巴了一下眼睛,她知道金蝉的蝉蜕是中药,可以卖钱,本能的以为这个可以卖钱。
“不,这个可以吃!”林恒笑着道,现在知了猴是卖不了钱的,这块地方没人吃。
听到这话秀兰不由的瞪大了眼睛:“啊??”
看到老婆的表情,林恒笑着捏了捏她的手:“很好吃的,赶快帮忙抓。”
秀兰犹豫了一下:“抓可以,你自己吃啊,我可不吃,太吓人了,打死也不吃。”
“好。”林恒没争辩,等做好了让老婆尝一个她就会真香的。
就像他前世吃油炸蝎子的时候一样,吃之前胆战心惊,吃完只有一个字——香。
“好多啊,老公你确定这东西没毒,能吃?”
这个年代没人抓知了猴,秀兰一边抓一边质疑林恒。
“当然能吃。”林恒笑道,要是让老婆看看云贵川吃蝎子蜈蚣,百虫宴上的那些东西还不得吓坏。
“反正我不吃,抓了给你吃。”秀兰四处寻找。
“就怕你明天晚上死活拉着我来找知了猴。”林恒笑着说。
“不可能的,这东西一看就很难吃。”秀兰坚定的说。
“要是你明天非要来怎么办?”林恒笑着问道。
秀兰不假思索的说:“不可能的,要是真这样,你说怎么办都行。”
“这可是你说的啊。”林恒嘿嘿一笑,已经开始幻想老婆明天的表情了。
“我说的,骗你是狗。”秀兰昂着光洁的下巴,信心十足,这东西一看就不好吃。
“汪汪!!”
雄霸在森林里到处乱蹿,时不时的抬头四处查看,似乎是在给两人放哨。
房子后面的森林就别指望有猎物了,连动静都少的可怜。
抓了半个小时,秀兰拿着瓶子过来了:“抓了有两百个了,够了吧?”
“够了够了。”林恒也连连点头,他抓了也有半塑料瓶了:“我们坐石头上歇会儿,然后顺路抓回去吧。”
他们一路抓知了猴,都走到了半山腰了。
“好!”
“放心吧,到时候你都不忍心放了它。”林恒笑了笑,牵着狗走在前面带路。
下城很远,的确得加把劲了。
一口气三个人就走了二十多公里,翻越了十来座山。
“总算是来到大路了。”
林恒感慨一句,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看着路外面湍急的河水大口的呼吸。
雄霸也爬下来吐着舌头,累的不行了。
“这就是双桥镇?”陈秀兰看着远处的红砖房子好奇的问道,城里她这也是第一次来。
“是的,再走个七八公里就到市区了。”
林恒点头,他走的小路比大路快很多,能节省近二十公里的路途,就是路不好走,得翻山越岭。
“市里的土地就是平坦啊,一望无际。”
林父羡慕的说道,以前都是听说,现在他明白了什么叫做一眼平川。
“从这里往东北走,就是关中平原了,那才是真的平。”
林恒笑着说,太白市市区地势还是有不小的起伏的,只是因为大山看的太多了,才觉得平。
“给你,擦擦汗!”陈秀兰递给林恒一块手帕。
林恒没接,而是把头伸了过去,秀兰犹豫了一下,伸手给林恒认真的擦干了汗。
“吃点干粮,我们继续走吧。”
林父看了林恒一眼,拿出准备好的馍馍递给了林恒和秀兰。
林恒撕了一小块递给雄霸:“赶快吃吧。”
“嗷呜!”
雄霸早就饿了,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林父瞪了林恒一眼,刚想说话,林恒率先开口了:“要不我们花五毛钱坐个顺风车?这附近经常有驴车下城。”
“不坐,二十公里都走了,还在乎这八九公里?”林父无情拒绝。
“我们走路吧,也不累。”秀兰也摇头。
林恒无语,知道他们是心疼钱。
他也不好说啥,休息了一会儿,继续走,大概又走了两个多小时,才终于到了市区,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了。
林父看着红砖白墙,人流涌动的街道有些怯场,秀兰也是一样,城里她是第一次来。
尤其是看到那些汽车,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女人,蝙蝠袖,牛仔裤,蕾丝花边,都是农村不曾有的款式。
还有穿短裙短袖的美女,露出了雪白的胳膊和小腿,和保守而落后的山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林父甚至都不敢看人,低着脑袋,目光看着地面。
秀兰双手攥着衣角,也有些怯场,觉得自己的穿着和城里的人差了好多,不时就有人好奇的看向她,让她很不自在。
林恒一把拉起她的手,攥在了手心里:“不要怕,有我在。”
他第一次来城里也是这样的,害怕被人瞧不起,害怕被人异样的目光注视,自然也明白老婆的心理。
秀兰的手心都是汗,被林恒拉住,连忙靠着他,这才感觉到了安全感满满。
现在的林恒则昂首挺胸,没有丝毫怯懦。他对这个地方太熟悉了,因为前世他在这里打了好几年的工,开公司亏了五万块也是这里。
不多时,林恒就带着媳妇和父亲来到了这里的国营收购商店。
“我们来卖货,能联系你们金富强主管吗?我有比较珍贵的货物,而且是他需要的东西。”
林恒看着走上来的员工问道。
“好的,你稍等。”这女员工看了一眼林恒,转身进去了。
不多时,一个有着小肚子的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打量了三人一眼,目光最终停留在林恒身上:“什么货物?你怎么知道我需要?你是谁?”
“我叫林恒,金主管你要在这里看吗?”林恒笑了笑。
金富强看了林恒一眼,明明是农民打扮,但怎么这么自信,仿佛是大企业的老板。
而且就连他牵着的这条狗都英武非凡。
“这边请。”
金富强笑着伸手道。
到了旁边,林恒将人参拿过来,扒开青苔放在了金富强面前。
“金主管,这15年的人参怎么样?”林恒笑着问道。
“好品质,绝对的好东西!”金富强开心坏了,这的确是他要找的东西,八九年的老人参。
太白山上人参很少,十几年参龄的更是难得,好几年也收不到一棵。
而他是想买来送给一个大领导补充元气的,很急,最近一个月才散布出去的消息,没想到这么快就弄到了。
“九百块怎么样?”金富强抬头看着林恒,给他取了一根烟。
林恒知道他需要这东西,那肯定知道他有用,他怕林恒坐地起价。
“就正常价钱八百块吧,我也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交个朋友。”林恒随口说道。
重生的他知道金富强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值得结交,而且他未来发展还不错,对自己搞养殖有帮助。
林父一听这话顿时有些急了,怎么有你这样卖东西还有往低了还价的,媳妇陈秀兰也有些着急。
“哈哈,那我交你这个朋友了,至于价钱,我说九百就九百,不用讲价了。”
金富强摇了摇头,让人过来处理人参,顺带把他们拿下来的各种货物全部处理了。
而金富强则叫着林恒三人坐下来喝茶,聊起了天,很显然他是想了解一下林恒的底细。
一番交流下来,金富强看向林恒的目光变了,忍不住问道:“你真只是农民?”
“你别误会,我只是不相信你这种见识居然是农民家庭。”说完,金富强又连忙补充了一句。
他说出的一些事情,林恒提出的观点都太犀利了,根本不像是一个农民该有的见识。
林恒摊手一笑:“是的,不过我读过几年书,说的也都是书上的内容。最近准备搞养殖,建设果园,就多了解了一些。”
他对金富强的震惊一点都不惊讶,说的答案也都是来自后世,自然会冲击到他。
而且他本来就是故意的,为的就是留一个深刻的印象。
“这是好事,现在开放了,国家都会支持的,如果有需要可以找我。”金富强又给林恒倒了一杯茶。
他觉得林恒能有这般认知和见识,未来绝对不会平凡,值得结交。
聊了一会儿,手底下的人就将林恒的货物清点好了,清单汇报了上来。
“一共是九百二十一块钱,你看一下。”金富强将清单给林恒过目。
没问题后,他直接从抽屉内取出钱递给了林恒。
林恒把钱递给父亲林绪安和秀兰,林父没接道:“你先拿着吧。”
他被林恒震惊到了,自己这儿子竟然能和一个领导侃侃而谈,难道这才是他的真实水平?
他第一次深刻的感受到了读书的作用,林恒说的那些观点都是他没有听过的。
林恒将钱放进内衣里缝好的口袋,然后道:“金主管,我们这就离开了,再见。”
“等吃个饭再走吧,我马上就下班了。”金主管想和林恒继续聊聊,他觉得林恒真的是个有学问的人。
“不了,等以后有机会吧,我们下午还要回黄潭镇,时间不够。”林恒笑着道。
“那好吧,你慢走,再下来一定要让我尽一下地主之谊啊。”见此,金富强只好将林恒依依不舍的送走。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