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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兴风云室里枪理番外

室里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元兴风云》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室里枪理,讲述了​剧情线崩了,弱鸡作者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好了,所以只能太监了。......

主角:室里枪理   更新:2024-12-18 1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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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室里枪理的现代都市小说《元兴风云室里枪理番外》,由网络作家“室里”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元兴风云》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室里枪理,讲述了​剧情线崩了,弱鸡作者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好了,所以只能太监了。......

《元兴风云室里枪理番外》精彩片段

  这时,坐在对面的爹开腔了。
  哎呀!不愧是我的亲爹!真为儿子我着想!
  听了爹的话,我立刻明白娘为啥还不满意了。以娘的性格,如果由美和她弟弟没来,那她八成会亲自跑一趟,去由家看看情况。据我猜测,由美应该是变卦不来了,所以娘才会这么不高兴。
  “没来?为什么没来?”
  “还能为什么?”娘又翻了个白眼儿,“还不是因为你和胜子在外面瞎嚷嚷,让那闺女听见了。人家怕给咱家添麻烦,所以不来了。”
  不愧是由影的妹妹,真懂事!
  “理子,听我说啊。”
  娘话音刚落,奶奶慢条斯理的声音就出现在空气中。
  “诶!奶奶,您吩咐!”
  “那闺女,是好闺女。你娘相中了,你爹相中了,我也相中了。我看那闺女挺喜欢你,你也不讨厌那闺女。你要是真有孝心呢,就把她娶回来做媳妇。
  今后要是碰到喜欢的,可以再纳。你现在出息了,不像你爷爷和你爹,只能娶一房媳妇,可以多娶几房,咱又不是养不起。媳妇多,孩子就多,人丁就旺,枪家也就更兴盛,你说是不是啊?”
  “诶,是。”
  这话毕竟是奶奶说的,就算我心里有一万个不愿意,也得点头答应。不过我不能就这样把亲事应下,别的不说,毕锦之前说过的话我还没忘呢。虽然不知道他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但就目前而言,我还真不能违抗他。万一我娶了由美之后,他拿由影出气,让她人间蒸发了,我得后悔死。
  “这个……奶奶啊,其实吧……其实,我有个兄弟,是个有钱人。他和我说啊,我现在吧,不能急着找媳妇,尤其是不能急着在身边找。他说,最好是去上流社会找个女孩,和她结婚,这样才有前途——”
  “哎哟!上流社会!就是住街里的那群老爷小姐?那是咱能高攀得上的吗?就算高攀上了,那也是要做倒插门的!”
  娘听了我的话之后,立刻就生气了。
  “要是做了倒插门,你的孩子就跟别人家的姓了!知不知道!”
  “呃……这个……知道。”
  “知道你还想!”
  “不不不!娘,我没想!真没想!”我赶紧摇头,“我对什么上流社会的大小姐没有一点兴趣!真的!不过他这个人吧!他这个人……他……他……他他……他热心肠儿您知道吗!最近他正打算给我介绍呢!就算我不想找,也不能驳了人家的面子不是?
  我的意思吧,是咱先等等,等我先把上流社会那群大小姐推掉,啊,然后咱再谈结婚的事儿。您看我才十八,过了年才十九,还是虚岁,过了生辰才是实打实的十九,还不用着急。由美明年也才十六岁,您不就是十六岁才嫁人的吗?我感觉十六岁就挺好的,十六岁最好!你说是不是,老农?”
  雀儿就是十六岁,在雀儿面前,老农自然不能说十六岁不好。在他夸了十六岁的女孩一通之后,我顺势将话题转移到他身上,说起了他和雀儿的事。
  对于老农和雀儿的事,大家都是赞成的。
  雀儿是个好姑娘,活泼可爱,很有灵气,又懂事。如果不是她娘去世的早,又摊上个酒鬼爹,这姑娘肯定不会吃这么多苦。
  只不过以老农目前的经济实力,想娶媳妇还不太现实。若是抽空回趟老家,倒是能把婚结了,可这样他和雀儿就要两地分居。雀儿倒是没什么意见,但老农不乐意啊。这家伙莫名的恋媳妇,想把雀儿留在身边,能天天见着是最好不过的。
  就目前而言,把雀儿留在我家,让她照顾爹、娘和奶奶,是最好的处理方法——可这只是对于老农而言。
  娘毕竟是我娘,是向着我的。如果不是我满口答应说,只要应付完那群上流社会的大小姐,就立刻把由美娶进门,她肯定不会让雀儿代替由美住进枪家。
  可是我这油腔滑调得久了,娘已经信不过我。她想请由家人吃顿饭,先把我和由美的婚事定下,这样她才能放心。
  作为由家的大姐,妹妹订婚这种大事,由影自然是要出面的。一想到要和由影近距离接触,我那颗脆弱的小心脏就“砰砰砰砰”的跳个不停。"


  毕大小姐愤愤的朝他哥哥的脸一指,然后便跺了下脚,别过脸去不说话了。之后毕锦就哈哈大笑,嘲笑他妹妹说,没想到你也有今天。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完全搞不清楚情况的我,脑子已经乱成了一团浆糊。
  “可是——”
  这时,爹开口想说些什么,却被毕锦抢了先。
  “伯父!我知道您想说什么!家世的事儿,您不用担心!我兄弟和我妹妹,那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再说了,您家现在是这样,以后就不见得是这样了!”
  在这之后,他便压低声音,和爹他们说了些什么。爹、娘和奶奶听了他的话之后,先是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便欣慰的笑了起来。
  我坐在他们对面,离得太远,毕锦说话的声音又小,就算竖起耳朵仔细听,也听不清他说了什么。我观察到,毕锦说话的时候,眉头皱了几下,似乎在为什么事情感到不爽。
  “这事儿我也是前几天才打听到的,你们先别和我兄弟说,憋憋他,省着他翘尾巴!”
  “诶,诶。”
  爹憨笑着点了两下头,然后转过脸来看向我,乐得合不拢嘴。
  我越发弄不清形势,只能跟着傻笑。
  饭局结束之后,毕锦没给我逮他的机会,直接带着他妹妹坐着一辆黑色的轿车走了。他一共预备了两辆车,另一辆车是用来送我家人的。
  这是奶奶、爹和娘第一次坐轿车,激动的不得了。因为空间有限,所以坐车的只有他们三个人。老农和雀儿主动要求压马路回去,我则是想找个地方静一静,整理一下状态。
  以前我不觉得自己蠢,可是现在,我突然觉得毕大小姐给我起的绰号有几分道理。除了我以外,饭桌上的所有人都是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只有我在犯迷糊。大家都能想明白的事我想不明白,这就说明我脑子不够用。脑子不够用,那不就是蠢吗!
  在和老农他们分开后,我独自走在街上。每当孤独一人的时候,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想起由影来。只要她的脸庞出现在脑海中,我就会心头一暖,孤独感立刻消失不见。
  可是一想到我俩可能永远也不能在一起,我就会感觉心脏一痛。那不是单纯的疼,就好像有一把泛着寒气的刀子插进你的心脏,不断的翻搅着,又疼,又乱,又冷。
  人活着真是不容易啊……
  我长叹一声,就近找了个角落,靠着墙蹲下。
  毕锦请客吃饭的酒楼在盛旺街,盛旺街是元兴十八街之一,也就是富人区。为了防止穷人来这边乞讨,影响市容,这边的警察会轮班二十四小时在街上巡逻。
  那时天已经黑了,虽然有电灯的光亮从街道两旁的玻璃中透出来,店铺外还有霓虹灯,但街道上依旧昏暗。蹲坐在角落里的我,被巡逻的警察误认成了乞丐——其实这也怪不得他们,那角落里黑灯瞎火的,只能看见个人影儿,看不清人的装束。
  有哪个有钱有势的人,或是富家子弟,会没事儿闲着蹲在这种地方发呆?不过这不代表我认同他们的做法,身为巡警,夜间执勤连个手电筒都不带,这像话吗!
  为了维护自身的颜面,我开始和巡警争论。这两个巡警也是傻,我刚经历过饭局,喝了酒,身上酒气还没散呢,愣是没闻到,居然还想把我抓进警察局。
  第七军团和警察总署的关系很差——准确说是非常糟糕,如果不是警察总署在其位不谋其政,非要让第七军团来元兴城维持治安,第七军团也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身为第七军团的一员,我对警察总署没有任何好感——其实就算不加入第七军团,我对警察总署也不会有好感。
  在我上学的时候,语文老师讲解“尸位素餐”这个成语时,就是用警察总署举例的——哎呀,就算是现在回想起来,依然感觉这例子生动形象!
  占着茅坑不拉屎,拿着税金不干活,说的就是这群蛀虫。平时连个小毛贼都抓不到,欺负老百姓的时候却是一个比一个强。
  警察局大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这句顺口溜在我们元兴城,连五六岁的小孩子都会说。这顺口溜不只是说说而已,在这元兴城,如果有谁敢空着手去找警察办案,不被打出来就算是运气好了。
  我很想揍这两个巡警一顿,可是我不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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