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袁丽丽谢秋的其他类型小说《六道交换所袁丽丽谢秋全文》,由网络作家“第一嫌疑人”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楚晴从小出生在农村,她上面有两个哥哥。她从小在家里干农活,洗衣做饭。她每天都能看到大山,每天都会路过山泉。她脚下的土地温暖厚实,让人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归属感。她在农村长大,可她并不是没有学历没有见识的。她好学从小刻苦,从小小的山城考进了一线城市的大学。临走前,母亲告诉她,要初心不改,活出志气。她听了,却没有印刻进心里。她觉得那是母亲的小见识,是农村妇女头发长见识短。她看着哥哥们在小山村娶妻生子,又活成了一个农民,背朝天面朝黄土。她嗤之以鼻,她要不一样,她要活的好,活的精彩。来到大城市,一切都令人纸醉金迷。这里,就像是梦里的地方,这里的花格外香,这里的灯格外耀眼。这里空气,带着一种香。这里的人,都那么彬彬有礼。这就是大城市,这就是她即将...
《六道交换所袁丽丽谢秋全文》精彩片段
楚晴从小出生在农村,她上面有两个哥哥。她从小在家里干农活,洗衣做饭。她每天都能看到大山,每天都会路过山泉。她脚下的土地温暖厚实,让人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归属感。她在农村长大,可她并不是没有学历没有见识的。她好学从小刻苦,从小小的山城考进了一线城市的大学。临走前,母亲告诉她,要初心不改,活出志气。她听了,却没有印刻进心里。她觉得那是母亲的小见识,是农村妇女头发长见识短。她看着哥哥们在小山村娶妻生子,又活成了一个农民,背朝天面朝黄土。她嗤之以鼻,她要不一样,她要活的好,活的精彩。
来到大城市,一切都令人纸醉金迷。这里,就像是梦里的地方,这里的花格外香,这里的灯格外耀眼。这里空气,带着一种香。这里的人,都那么彬彬有礼。这就是大城市,这就是她即将生活的地方。可进了大学,她感受的都是恶意。楚晴被人嘲笑,甚至恶语相向。她的衣服、她的麻花辫都成了别人嘲讽的目标。她的书包是母亲用粗布缝制的,她的鞋永远泛着黄。她没有用过香水,没有用过名牌,她是寝室里最土气的乡巴佬。
可这些却成就了楚晴,她为争一口气,自己学会了打扮。她染了巧克力的发色,烫了空气卷,打了耳洞。她也穿起了超短裙,露出了一双长腿。可她的经济实力,只能羡慕别人的LV和香奈儿。她的成绩令人侧目,可她更羡慕那些经济自由,有男朋友的人。她想要的不止这些,她想要的更多……她应该可以得到更多…是的,她不比那些女孩差,她应该配得上更好的东西,更好的男人!
后来,楚晴认识了袁立成。那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心动……
袁立成是袁天房地产集团的老板,是个外表俊郎,身价不菲,又温文尔雅的男人。他的学时、谈吐、见识,都让涉世不深的楚晴为之痴迷。袁立成为她打开了一个新世界,那个世界有太多的美好,那个世界连空气都带着浪漫的粉色泡泡。他送的玫瑰和香水,他为她拉的小提琴曲月光,他带着她,去过的每个地方,都成为了她最美好的记忆。
楚晴知道,这是爱情。
可在别人眼里,袁立成只是个有钱人,而楚晴只是个被包养的大学生。她一度难过,委屈。可慢慢的,她开始觉得被心爱的人包养是一种光荣。她开始大把的花钱,她一个月可以买一个LV,每天都喷着香奈儿。她可以在袁立成的别墅里,忘了自己的出身,当一个被人捧在手里的公主。
大学四年,袁立成对楚晴无微不至。他怕她体寒,冬季会特意炖补药,替她调理气血。他怕她夏天胃口差,特意熬酸梅汤,给她生津开胃。他记得她的口味,知道她的喜好,甚至知道她每个口红的色号,知道她看过的每一本书。他们之间,没有秘密,亲密无间。大四那年,袁立成在世界最美的镜湖,用直升机和粉色一克拉钻戒向楚晴求婚。
大学毕业,别人开始为生存拼搏,楚晴却已经做了阔太太。她比袁立成小了十岁,可这丝毫不影响他们的爱情。他们活成了令人羡慕的样子,男的负责挣钱养家,女的负责貌美如花。这个男人,给了她一切。豪宅、车、品质的生活,把她养成了一只金丝雀。
因为楚晴年轻漂亮,又懂得打扮。每一次她都被袁立成带去参加宴会,每一次都是焦点。
可惜……红颜易老。
楚晴再怎么保养,花大价钱拉皮打玻尿酸,花再多的时间游泳健身,她也只能渐渐的成为一个中年美妇。袁立成依然会带她去参加宴会,但次数越来越少,而且他的目光开始漂移。漂移在那些,更年轻,更美丽的女孩身上。
楚晴开始担忧,她开始频繁的查看袁立成的手机。向秘书打听他的行踪,甚至派了私家侦探去跟踪。虽然袁立成一直没有被她捉到把柄,可楚晴知道,这是早晚的事。
同是贵妇的友人们告诉楚晴,想要永远拽住一个男人,就得有个孩子。楚晴以前为了保养身材,一直不肯生,袁立成也没有勉强过。可现在,她却急需一个孩子,她需要一个儿子来栓住这个男人,保住自己的家。
很快,楚晴怀孕了。
楚晴怀孕后,她感觉袁立成又回到了过去。他对她千依百顺,为了陪她产检,集团会议都可以不去。他去哪里都会牵着她的手,他陪着她逛大大小小的胎教场所。两个人满心欢喜的布置着婴儿房,甚至计划着孩子的小学、初中、大学。袁立成对她肚子里的孩子,报以重望。
可天不随人愿,楚晴似乎提前用完了自己的好运气,她的生活开始一落千丈。
袁立成因事业低谷开始酗酒。那个温文尔雅的男人不见了,他开始对她打骂,到拳脚相向。一次次,她被打的满身伤痕,一次次这个男人跪地相求。她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一次次原谅隐忍。她指望孩子能有出息,能让袁立成满意。可孩子……却被诊断出有智力问题…楚晴已经三十八岁了,她已经不可能再拥有一个孩子了,她的希望消失了。
袁立成变得变本加厉,每一次生意遇到不顺就回来打骂楚晴出气。后来,甚至对孩子也开始大打出手。楚晴知道,这是家暴,可她还沉浸在过去的美梦,她还痴心妄想袁立成会好。
楚晴的梦在袁立成和秘书搂搂抱抱的时候,碎了。那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有着她羡慕的青春。那女孩就这么住了进来,而她,原本的贵妇阔太,成了这个第三者的佣人。
楚晴开始买菜做饭,洗衣打扫。她原本柔嫩的手起了茧子,冬天生了冻疮。她的房间成了那女人的房间,她的一切都被取而代之。她只剩下了儿子……她唯一的儿子。
儿子的智力只有七岁,却已经是个十八岁少年。那女人对楚晴冷言冷语,对她的儿子却关怀备至。只因为儿子生了一副好面相……那天晚上,楚晴看见儿子被绑在床上,而那个女人就在儿子的身上…她永远忘不了儿子惊恐的眼神,永远忘不掉那女人的话。
“一个傻子,你该感谢我,让他做了男人。”
袁立成知道了这件事,他没有责怪那个女人,反而指责儿子违背伦理。他将楚晴绑起来,丢在车库里。将儿子带走了……楚晴被关了两天一夜,等她再见到儿子,心……碎了。
楚晴知道……自己错了,错的离谱。是她贪恋着过去不肯离开梦境,是她一次次原谅袁立成,是她纵容了那个女人。一切都是她的错,为什么要报在儿子的身上。
儿子做错了什么?唯一的错,就是他成了楚晴的儿子,有个叫袁立成的爹。
楚晴在又一次家暴后,拿水果刀捅进了她曾经丈夫的身体里。可她却没能让这个人死去,她却被杀死在曾经的家,而儿子目睹了这一切。
现在的楚晴,已经忘记了一切,她忘记了她是谁,忘记了曾经发生的事。她忘了那个男人,忘了家暴,忘了那个女人,唯一记得的……是这个十八岁的少年。
他是谁呢?
他为什么在哭?
为什么他哭。自己也好难过?
——
后来,楚晴被白炎带走,临走前她还撑着那把伞。后来我知道,这把伞是袁立成的。
白炎看了看楚晴,盘算了一下,笑了。
“这下好,拖了几天,要带走两个。”
那个少年,没有熬过人世间的疾苦,跟随着他的母亲,离开了这个人界。
只是不知道,这个智力低下的少年,会不会记得自己的母亲。下辈子,他们一定会幸福,会比现在更好,祝愿他们在不要遇到袁立成那样的人。
楚晴的事过了一个月,袁立成的房地产集团因资金问题破产清查。他仅剩的钱被秘书卷走,几近崩溃的他,从集团公司的大楼一跃而下。奇迹的是,他没有死,成了高位截瘫。他的苦才刚刚开始,他的罪会慢慢偿还。
而袁立成的秘书携款潜逃,在菲律宾长滩夜店里,因酒精中毒死亡,年仅二十六岁。
这就是因果,这就是天道。它可能来得晚,却永远都不会迟到。
我向白炎打听了楚晴的丈夫,询问袁立成有没有一个学生。
“袁立成做房地产的,哪儿来什么学生,谁跟你说的?”
我苦笑了一下,那是楚晴最后的维护,那个所谓的学生,可能是另一个第三者也说不定。
“你放心,楚晴跟袁天死的那么惨,去了阴府不会受什么大罪,下辈子一定会投个好胎。”
“恩,好走不送。”
我回到了交换所,古叔和小元对我的骨折表示关心,对我这次的冲动异常绝口不提。这是他们的温柔……
我回家了。
“古叔,你看什么呢?”
“哦~这是霸王别姬啊,这么好的唱腔现在可不多见。也就我这种老骨头还拿它当宝,怕你们这些小年轻已经不听了。”
“那可不一定,京剧,腔调以西皮、二黄为主,用胡琴和锣鼓等伴奏,被视为中国国粹,位列中国戏曲三鼎甲“榜首”。徽剧是京剧的前身。最具有代表性的中国京剧表演艺术大师有梅兰芳、谭鑫培大师等。就说当年的石牌,不过是弹丸之地却涌现出了郝天秀、杨月楼等多位开一代风气的色艺最优!无石(牌)不成班之说在那时广为流传,到苏唱街梨园,再到四徽班进京。四大徽班各有所长,有三庆的轴子,四喜的曲子,和春的把子,春台的孩子的说法,轴子指以连演整本大戏著称,曲子指擅长演唱昆曲,把子指以武戏取胜,孩子指以童伶见长。古叔,我可也是个老戏骨啦。”
“瞧把你能的,你来听听,这个人唱的还不错,是老底子的味儿。”
“哦?”
那是个年纪不大的旦角,生的俊美秀丽,身段柔美婀娜,词句唱腔委婉柔情,一个活生生的虞姬。
“你们咿咿呀呀的……看什么呢?”
“恩?小元起来啦,陪古叔看霸王别姬呢~”
小元穿着连体睡衣,脑袋上有两个兔子耳朵。迷迷糊糊的,揉了揉眼睛。
“霸王别姬?那个什么鸡炖王八嘛?那个好吃吗?想吃……”
我和古叔对视一眼,哑然失笑。这个丫头,就知道吃。
从那天之后,我和小元就好像回到了从前。她对我还是老样子,像是个任性需要宠溺的妹妹。我对她也是老样子,像是个任劳任怨宽容的哥哥。
很久没下厨了,既然她想吃,就做吧。我在厨房忙碌,小元就安静的在边上等。
“为什么王八炖鸡叫霸王别姬啊。”
“啊……这个说来话长。霸王别姬是鲁菜中较为名贵的一道菜,由甲鱼和鸡制作而成,原名龙凤烩。甲鱼又名团鱼,别名王八。甲鱼在湖里捕食鱼、虾、田螺等。长相丑陋,凶猛异常,被喻作西楚霸王项羽。垓下一战,霸王战败,虞……”
“真的话好长,我不听了,我还困着呢……谢秋做好再叫我。”
“那我叫你,你不准有起床气。”
“这个……再议。”
结果我脸上又多了几个手指印,小元珊珊的笑,一手摆了摆,道歉的很敷衍。
“不好意思啊……哎呀,别这样对不起对不起,我的错我的错。啊~好香,我要鸡腿!”
哎……怎么摊上这么个祖宗。
“咳咳,您好,有人吗?”
“小元别吃了,有客人。”
“我不……你去你去…”
为了防止回来连汤都没得喝,我只能出去接待客人。
“啊!是你,虞姬!”
“啊?”
“额……不是不是,我们刚才在听你的霸王别姬呢,没想到真人来了。有点激动有点激动…”
来人正是刚才京剧霸王别姬中的旦角,卸了那些京剧的油彩,真人更漂亮了。虽然说作为一个男人,漂亮的有些阴柔但也不令人讨厌。一双眼眼角微微下垂,睫毛又长又密。脸上白净、无须,脖子细长优雅。他留着一头短发,干净利落。耳朵上,有一个黑陶的耳钉。一件薄荷绿的长袖衬衫,一条黑色工装裤。
真人……是真漂亮啊。
“那个……”
“啊!不好意思。”
“我才是,我叫浮生,浮生若梦的浮生。当然这是艺名,本名陆羽。你叫我浮生或者陆羽都可以,这次来……是有事相求。只是,这事三言两语说不清楚,还请随我去戏班走一遭。”
“额,好,我跟铺子里交代一声。”
“好的,我在外面等你。”
小元嘴里塞着鸡腿,一手油腻腻的。说话都说不清楚……
“鸡?别鸡的真人?……鸡…还能,真人?”
“你把嘴里东西吃完再说话,总之我跟客人出去一下,古叔你跟小元留守。”
“好,小谢你放心,我肯定给你留个甲鱼腿。”
我是只在意这种的人嘛……不给我留碗汤嘛?
“可以走了吗?”
“啊,可以可以。诶?浮生先生是自己开车来的?”
“你叫我浮生就可以,不必这么客道。”
他冲我笑了笑,俯身靠近,替我系上了安全带。他身上有一种很干净的味道,清冷冷的。抬头的时候,他的头发蹭过我的脸颊,我脸上一热…
“系上安全带比较好,从这里到戏班大概要四十分钟,你不晕车吧?需要开点窗透透气吗?”
“哦,不用不用,谢谢啊。”
“不用那么客气。”
很温柔的人啊……
一路上,我们聊了很多关于戏曲上的事。
“现在年轻人之间流行的东西,我都已经跟不上了,总觉得跟社会脱节了。没想到,还能遇到你这样博学多识的人,是浮生今日有幸了。”
“哪里哪里,我这是班门弄斧了。”
一阵手机铃声响起,由轻到响,响了很久。奇怪的是浮生也没有想接的意思,反而一直皱着眉头,像是很反感。可打电话的人是锲而不舍,一直响一直响,最后浮生还是没法子按了免提。
“小浮生~我这难得来,你怎么不在啊?班主也不知道你去哪了,我去找你吧,我给你带好东西了,保准你喜欢。”
“我有事,不方便。”
“我没事啊,我可方便了。”
“墨重先生,请你不要再纠缠我。”
墨重?!
我耳朵瞬间就竖起来了,这个妖道在浮生的戏班?又搞什么呢!
“别这样嘛,小浮生,你知道我对你……”
浮生恼羞成怒,干脆挂了电话,气的咬起了嘴唇。
“啊……对不起,让你…见笑了。”
我嘿嘿陪笑。
“浮生生的好,有些狂蜂浪蝶也是正常,只是……这墨重是不是一个道士打扮?”
“恩?不是,怎么,你也认识墨重?”
我摇了摇头,希望那个墨重不是我知道的墨重才好,否则……事情可能就不简单了。
到了戏班,浮生一路领着我进了一间房间。屋子里很昏暗,有股奇怪的气味,像是霉味。床上躺着一个人,盖着厚厚的被子,却依然冷的发抖。面色惨白嘴唇青紫,整个人都在不停的抖动。
我看的出,浮生对这个人……不一样。
“他叫段程河,是我的师兄,就是霸王别姬中生角的扮演者。他……得了怪病,实在……实在没法搬动,请你看看他。”
浮生小心的掀开了被子,我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熏得我想吐。这人身上长满了奇怪的肿块,肿块里流出了脓水,有些口子竟然生出绿色的霉。
我吓得后退一步,浮生却像是闻不到这种怪味,也看不见那些脓水,小心的替那人擦拭着。
“求你,救救他。”
“浮生……我们铺子是有代价的。”
“你说……”
“取走了你的嗓子,你也愿意嘛?”
浮生的脸色变了变,他回头看着床上的人,迟疑了。
“我学戏小二十年,没喊过一句苦一句累。因为我是真心喜欢,我是真心喜欢唱戏。我生来,就是虞姬,虞姬就是我。可没了嗓子……我…我……”
他没有哭,只是捂住脸蹲在了地上。
“浮生……你若是想好了,明日来六道交换所找我吧。”
我不忍心看他痛苦,转身就出去了。出了门,站在戏班练功的地方。这些男男女女一个个都咬牙苦练,这样的天气却只穿着单薄的练功服,只为了看清身段纠正姿势。这些人,苦练苦熬,又得熬多少年才能成为下一个浮生?浮生又要熬多少年,才能成为一代名角?他们……付出的太多太多了,如今要为了师兄舍弃一切,是心头割肉啊……
“哎哟,熟人啊。”
这个声音……我一回头,果然看见了熟人。那不是黑道士墨重又是谁?只是今日他不是道士打扮,装扮的很绅士。一身黑色西装风度翩翩,头发绑成了马尾,手里还拿着一束花。
什么啊……这个富二代似得打扮…这家伙来这里做什么?又有什么阴谋……
“你别对我这么防备啊…我只是来见我的小浮生,不是来打你主意的。哎呀,小浮生。小浮生你怎么了?哭过了?又是为了你那个师哥啊……你就是想救他是吧,求求我啊,对我来说是小事哦。”
“你……真的?”
“浮生……这人不是正道,你别信他!”
“谢秋,你这样说我可就不乐意了。一样是交换,跟我做交换,跟你们六道交换所做交换,不是一样嘛。我只要小浮生陪我一天,给我好好唱一出霸王别姬就行。怎么样,小浮生?”
“我……”
“浮生,救醒你师哥,哪怕害死无辜也可以嘛?墨重是黑道士,他用的必定都是邪术!”
浮生在我和墨重之间沉默了,陷入混乱之中。我不忍心,硬拉着墨重走了。
墨重脸上笑嘻嘻,伸手在我肩上戳了一下。
“你猜他选谁呢?”
这个世界有很多求不得,却强求的苦。
“谢秋,你快来看这个!”
“什么?”
小元把报纸直接按到了我脸上,我就算视力再好也看不见一个字啊……我一把撸下来,在她画圈的地方,看见了一则有趣的启示。登报人是本市首富冯宝森也是冯氏集团董事长,内容则有些啼笑皆非。
‘重金求子:以冯氏集团百分之十股权为谢礼,求一身体健康,年轻的女子代孕。如一举得子,另有重谢。联系电话……联系人…承诺人冯宝森。’
我记得冯宝森是三十五岁坐上冯氏集团当家人的位置,之后两年迎娶了房地产巨头陈霖的女儿。冯宝森长的正气,算得上端正。陈霖的女儿陈纯雨却是个十足十的美人,只可惜脾气不太好,又喜欢到处沾花惹草,外界对她也是格外关注,经常是娱乐八卦的宠儿。
两人结婚到如今三年有余,却一直没有一儿半女。最近又爆出陈纯雨圈养一国际男模的绯闻……看来冯宝森是不打算再忍了,才会这样落井下石。
“谢秋,要你是女人,这事儿你去不去?”
“我才不是女人,就算是,我也不去。”
小元撇撇嘴,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敲着桌子。
“要我是个女人,我就去。不过是生个孩子,就能拿一大笔钱。而且要是能勾搭到冯宝森从代孕女转正,那岂不是飞上枝头变凤凰?可惜我是只猫妖,没办法怀上人的孩子。”
我无语的笑笑,这要是元大小姐去做代孕,我真怕冯宝森折寿。这姑娘的脾气比起陈纯雨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谢秋!你那眼神什么意思?”
“没意思没意思,真的没意思。”
“谢秋!你给我滚回来!”
得罪小元是很不理智的行为,我已经开始后悔了……
“小谢啊……你怎么今天还做晚班啊?哟!这脸怎么了?”
“古叔,没事没事,我今天精神好,就通宵看看书。脸……脸是…是野猫挠的,小问题小问题。”
“小年纪轻的得知道保养啊,这六道交换所哪儿有野猫……只有家猫。”
我尴尬的笑了笑。
“你好,请问有人吗?”
我偷用了小元的粉底液,勉强遮盖了脸上的抓痕。笑起来……还是疼…
“您好,请坐。”
今日的客人是个身怀六甲的孕妇,她保养的很好,看起来气色红润,整个人的体型依然像个少女。她穿着一件韩版高腰的连衣裙,泡泡袖、小花边,还有一双平底的公主鞋。手腕上带着一根贝壳手链,绳子有些旧了,贝壳却还很亮。斜挎包是个小众品牌的定制款,而行李箱是宾利的超跑系列,是庆祝七十周年的定制红色款。
她的脸上没有化妆,素颜也让人赏心悦目。
“我想换孩子。”
我手一顿,杯子碎了一地。
这是我听过最奇怪的交换要求了。
“您是要,换孩子?”
“是,我想要冯宝森的孩子。”
我太阳穴突突跳了几下,觉得是小元在背后笑话我。她那嘴大概是开了光了,说什么来什么。
虽然我有个人见解,但生意就是生意。
我打开抽屉,发现里面是一种很令人怀念的饮料。就是那种玻璃瓶橘子汽水,在以前的小餐馆里大概两元一瓶。后来随着时代发展,各种各样的饮料层出不穷,人的口味也开始逐渐改变。这种便宜廉价的糖精饮料,就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成了一种历史的记忆,只能偶尔怀念了。
我把它递过去的时候,孕妇有那么一瞬间的迟疑,还是没有接。
“我……不想喝,谢谢。”
这个抽屉里,是客人心底最想要的,从不会错。只能说,她忍住了,为了某些她想要的东西。
“我知道六道交换所交换需要代价,所以……我想要将肚子里的孩子,换成冯宝森的孩子。代价呢?这么做的代价是什么?”
我取出纸笔,盯着她看了一会儿。
“我们收取您的爱情。”
“只是那么简单?不是收取寿数性命?”
“六道交换所做生意有自己的准则,并非每次代价都相同。听您的语气,似乎对我们很熟悉?”
她咬了咬唇,迟疑了一下。
“当然这是客人的隐私,不说也没有问题。”
她不自觉的,转动起手上的手链。她低头深深的看着那串廉价的贝壳手链,像是看穿了它,看见了她的爱人。她的神情变得柔和,眼神里满是甜蜜。
“是,我很了解你们。我的…前男友跟你们做过交换。他用自己的十年寿命,跟你们交换了爱情,也就是我。我以前一直很疑惑,我为什么会喜欢一个个子矮、长相一般、没有才华还嘴那么笨的人。后来……我知道了。原来我所感觉的爱,是交换来的。并不是我的真心实意,所以……我离开了他。只是没想到,我怀孕了。我……想生下来,但…他必须是冯宝森的孩子才行。”
强求而来的,终不长久。哪怕那是十年的寿命,换来的爱情也不过如此……嘛。
“那么,您是否愿意,用爱情交换?”
她垂下了头,再抬头的时候,眼底的坚决是我从没有见过的。
“换!”
她摊开手掌,而手腕上的贝壳手链被取下了,放在一边。掌心的蓝光一闪,一切都已尘埃落定。她没有第一时间去看自己的肚子,却看向了那串手链。
爱情消失了,作为爱情的信物,手链也消散了。
她呆呆的看着,一双美眸湿透了,泪汹涌而出,顺着她的脸颊缓缓滑落,滴在她的手腕上。她握着自己的手腕,像是忍受着灼伤一般痛苦。
她起身,将泪留在了六道交换所,出门前的那一刻,我看见了她苦涩的笑。
“现在的女人都怎么了?为了钱什么都不要了,真可怕。”
小元不知从哪儿窜出来,还是只黑猫的样子,鄙视的看着那女人走远,舔了舔自己的爪子。
我也看着,直到再也看不见那个女人。
“谁都不容易,你怎么知道她就真的为了钱呢?小元,人界的事,你没经历过,又怎么会懂?”
小元趴在我腿上,有一下没一下的甩着尾巴。
“人界不就是那点贪念?那点欲念?你怎么知道我不懂?我也入过世,见过人间冷暖的。我也曾……”
小元说了一半,就从我身上跳了下去。她曾经?她的曾经里又发生过什么呢?她从没有说过自己的事,她总是玩世不恭、随心所欲的样子。我从没有见过她这样的神情,那一刻她想起的是什么?又或者她想起了谁呢?
冯宝森重金求子的消息,像病菌一样在空气中传播,人尽皆知。网络、新闻、报纸,所有的人都在伸长脖子等着,等一个结局,等那个幸运的女人。
但我,已经知道结局。
半个月后,冯宝森这个名字再次铺天盖地的出现。这一次是他跟陈纯雨离婚的消息……看来,那个女人已经找上了冯宝森,也许很快她就要得尝所愿了。
——
“想让我离婚?想让我给那个女人让位?休想?我也陪了这么久了,我也该得到我应得的!”
陈纯雨的美貌,没有遮盖住她此刻的阴狠。她为了家族利益,嫁给比自己大了整整五岁的冯宝森。谁知道,那个男人根本不行。
陈纯雨天生美貌高傲,她自然不甘心如此。所以,她和冯宝森各过各的。她有十来个帅气英俊的外国男朋友,冯宝森自然也有数不清的美女秘书、助理。
可冯宝森年纪大了,想要一个继承人。陈纯雨自然希望自己能生一个,好让冯氏集团全部掌握在自己手里。可她,不能生育。所以冯宝森才想出了这样的主意,借腹生子。
原本陈纯雨不把这事放在心上,不过就是外头女人生个孩子给当儿子,并不影响她对冯氏集团的掌握。
可这个外头的女人,却对她冯太太的身份产生了巨大威胁。冯宝森只见过那女人三四次,就神魂颠倒的要跟她结婚!
陈纯雨见过那个女人,不过就是一般姿色,像个软棉花一样温顺的小白花。
可就是这个女人,能哄得冯宝森非离婚不可。如今她陈纯雨成了全市的笑柄,而冯氏集团也即将成为那个女人的囊中之物!她不甘心!她陪了冯宝森那么久,做了那么久的冯太太,为什么要让?那是属于她的东西,别人休想染指!
陈纯雨从瑞士银行取了一大笔钱,转给了一个账户。
“听清楚,那小崽子给我留下,但那个女人不能活。只要她生下孩子,之后的事……你懂得。那女人,你一定要处理干净,别留下什么把柄。事成之后,我另有重谢。只要你守口如瓶,冯氏集团在一天,我陈纯雨在一天,少不了你的荣华富贵。好了,在事成之前,我们不要在联系了。”
陈纯雨挂上电话,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她握着酒杯,看着里面鲜红的液体,笑的妖媚。
墨重向来懒散随心,难得这几日于天池山修炼觉得有所进益,却不想千里之外有人冒充自己行骗。掐指算来,这人还是个老熟人,谁知他又再盘算什么鬼心思。墨重起身,身上掉下了大批黑色的蠕虫,只不过不复之前鲜活,全都干瘪枯死了。虫掉下去的一瞬间,如同被滚水煮过一般,化为白色最终成了粉末。他身上肤白如雪,却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口子,不断有鲜血往下滴落。瞧着虽然可怖,可墨重却并不觉得痛。这些五毒寒虫可是好东西,只可惜这次下手狠了点,连虫母一起捉了回来。看来,下次再寻怎么也得七八十年后了。
墨重从池水中爬出,那池水立刻由黑转了白,光线之下竟能看见黑色的鱼影,却不见鱼。这东西,叫影鱼,天生属阴无目无血无体。别看这东西在池水里无用的很,强光之下便会爆体而亡。可这东西若是钻入人体,那便会吞食五脏六腑,将人吃到白骨为止。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还不是一咬牙就过去的,而是慢慢的长达十来年的折磨。不过墨重并不怕,他还十分喜欢这些影鱼。比起人性,这些直来直往的小东西可要有趣得多。
他将影鱼饲养在此处,自然不会饿着它们。
“唔!唔唔唔!唔!”
墨重将那女子一把拽了过来,随手就丢进了池水之中。那女人的嘴被布条绑着,自然呼喊不出。不过片刻的功夫,就已经没了气力,再也出不了声了。墨重在岸上等,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那女人的面孔就浮了上来。看来是饿得久了,才这么一会儿,就没半点完好之地了。他缓步走进池中,将影鱼吃剩下的垃圾收拾出来。池水中不见一点血丝,像是山泉一般清澈,闻起来还有些清甜的味道。墨重低头,伸舌头舔了一口,显得十分满足。女人的尸首被他随手丢到一边,眼看着就被边上的泥土吞没了下去,没剩下一星半点。
墨重修得是修罗道,那就自然不是什么好人。严格的说,墨重本身根本就不是人。
墨重这个名是真有其人的,那是个得道的高僧,生得秀美俊逸。被人残害剥皮后,就成了现在的墨重。他是个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初有意识,就在这天池山,这里就像是他的家一般。他起初全无善恶之念,只是四处游走后,便觉得善无趣、虚伪,便成了恶。他本体是一团漆黑的死水,修成人形,练就邪法日进千里。可若是他稍有心存善意,便会立刻折损修为,伤害本源。
他就是为恶而生。
可墨重也有比不过的人,那就是生于太初的两兄弟。他知道他们也是挺久以前的事了,那日他上山,抓了几个童男童女修练蛊术。只是那女娃娃哭得太厉害,吵得他耳鸣。本想一掌打死了之,可为了蛊术的功效,便强行忍耐着。却不想,这姑娘肺活量特别好,就一直哭。哭得声嘶力竭、哭得肝肠寸断,将那两兄弟引了过来。
墨重自存在天地间,就没羡慕嫉妒过何人,他也不知那是什么感觉。可见了这俩兄弟,他懂了。凭什么?凭什么同是天地所造之物,他们就衣决飘飘自带仙气,受人敬仰被人供奉。可自己呢?像是过街老鼠一般,供奉?连个庙、牌位都没有。这俩人只要动动手,天地灵气任由他们采撷,修炼简直易如反掌。可自己呢?这天地之间的灵气与墨重而言分明是剧毒一般,他所需的都是极阴极寒之气,所需的都是人的气血和灵。
到底是差在了哪儿?
墨重恍惚间,被千灯出手所伤,那人下手狠快准。袖子一甩,便窜出一股子劲风,未曾看清那软剑就袭到了门面。墨重一咬牙,飞快后退,却被另一人堵了去路。那人立在池水之上,生得极好,不怒自威。
“你若放了这几个孩子,我们便不予你为难。”
“我若放了,你们当真肯留我一命?”
墨重笑了,他是见惯了人心丑恶、伪善,自然不信这人的话。手中黑雾渐浓,以雾为剑直指那人咽喉。他自知这一剑伤不了人,只为了逼退那人几步,好让自己脱逃而去罢了。谁知剑锋已到,那人却不闪不躲,也不出手招架。这一剑,便刺穿了左肩,温热的血缓缓而出,污了那一身白衣。
这人,便是千陌。
墨重一时愣住,未曾防范背后,被千灯一掌拍的心肺剧震,险些一口血喷出去。他立刻右侧滑步躲过,却又被一掌击中手臂,就这么硬生生断了右臂。血飞溅,落到地上成了黑色腥臭的水。墨重一咬牙,强行提气攻之,却奈何不了千灯。
“千灯,停手。”
“哥!这人一看便是妖邪,方才又伤了你,留下必定祸害世间,你待我杀了他。”
“停手。”
墨重喘息着,跌坐到地上。他看出来了,千灯随性喜怒无常,倒是这个千陌好人好心好脾气,哪怕对他这等妖邪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墨重修行不易,自然不愿就这么赴死。一听有机会,便收了剑,跪倒在地。
“我愿意放了这几个孩子,只要大仙留我一命。”
“好。”
墨重一晃眼,池水边的两个孩子不见了,那两兄弟也不见了。要不是断了的手臂和一身血污,他怕是要以为一切都是梦境。这个千陌,倒是言而有信的人,这样的人怕是六根清净将来修佛成仙的吧。真好…怎么自己就生了这副模样?他低头看着脚边断了的手臂,缺口处流淌着腥臭的黑水,那水浑浊,看着就让人皱眉。若是自己也生成了千陌的样子,如他们一般修仙成佛受人敬仰,就好了……
这便是小小的一颗种子,种在了墨重的心里。他敬仰这个人,也嫉妒这个人。他曾三番五次以财、以名、以利甚至寻便了世间美貌妖娆的女子,却都未曾让千陌动心,甚至未曾让那人为之抬眼。当真是个圣人……可这世间怎么会有圣人。那千灯分明是千陌的同胞弟弟,性格乖张霸道、变脸极快喜怒无常。但凡是千陌不喜的,千灯通通喜欢。千陌怎会有这样的弟弟,若是……若是自己有这般的哥哥就好了。
这念头让墨重苦笑了许久,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人家是个什么身份,当真是痴心妄想。
可尽管如此,他还是有意无意的去寻那俩人的踪迹。他也不想做什么,就远远的跟着。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千年,千年间妖族崛起越发昌盛,人界变化万千有了皇帝有了王朝,阴府有了十判官。可千陌还是千陌,一丝一毫未变,犹如磐石一般坚韧。直到,直到遇到那个女子。
那是个犹如春光一般明媚的姑娘,眉眼间永远带着笑,唇齿间带着满满的暖意。她总是穿一身鹅黄的裙,裹着银色素纱的罩衣。她头上挽着一个垂云髻,戴着一支乌木簪子。那簪子做工粗糙,却衬得她简朴素雅。那女子的脸白净,眼中含有秋水,唇微红含羞,一双手犹如白玉所雕。那女子能歌善舞,时常一人于山间野花烂漫之处翩翩起舞。墨重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子,哪怕是见了他,那女子也是彬彬有礼的。
“你不怕我?”
“你若是不害我,我便不怕你。”
墨重的心一动,随即摘了一朵雏菊,递过去。
女子伸手接过,随手就插在了发间。她笑起来,微微眯起了眼,歪着头问他。
“我好看吗?”
墨重第一次,说话咬了舌头。
真是可笑,他一个妖邪居然为了一个凡人,动了那不该动的情丝。上天为了惩罚他的痴心妄想,便将千陌带到了女子的眼前。只是一眼,她不过看了千陌一眼,墨重就知道自己这情未能诉便已结。这小小的心思,墨重没藏着掖着,自然也被千灯看得清楚。这小子,总是冷嘲热讽,笑他不自量力。墨重看着那日光下的一对璧人,心里空荡荡的。哪怕他杀再多的人,练了再强的邪术,也弥补不了。他不明白,他不明白自己哪里不好。难道修不成正道,连自己心爱的女子也得不到吗?
墨重不信,他不信那女子就能跟着千陌这样的圣人一辈子,那有何乐趣?他就耐着性子等,可等了不到两年,他就等不下去了。这种情愫日日夜夜的折磨着他,他身体里的血液都叫嚣着要夺取。所以……他做了。
做了那件事,却不想将那女子陷入死境,可墨重救不了,他只会害人,何时救过人?
她的身体受不住墨重…若是要救,就要违逆天道。千陌,那个圣人,却真的做了。
这件事成了一个苦果,千陌、墨重哪怕是局外人千灯都要一同尝。那女子是活了下来,却不可轮回,永生永世游离再六道之中。墨重记得那女子最后的话,那原本温顺柔美的女子啊,却口吐恶言。
“千陌!我恨你,生生世世!”
从墨重走后总还时不时有人来问,问那个算卦极准的仙人什么时候再来。把他夸得天花乱坠,恨不得直接拿些贡品供起来。可在我看来,那不过是个妖道,算卦使的也是妖术。我撇撇嘴,一一打发了。
我搬着个躺椅,学着古叔在外头吹风乘凉。
小元起来后,里外没找到人,一看我们俩在外头,非常之鄙视。
“多大岁数,你说说你们天天葛优躺,也不知道加强体育锻炼。”
我和古叔对望一眼,不禁偷笑。是是是,谁也没这只猫妖年纪大不是~我和古叔贼兮兮的笑,小元这个反射弧绕地球的家伙,一直到几分钟后才反应过来。
“好啊~你们变相说我老是不是!看姑奶奶今天不收拾你们!”
一通嬉闹,头发也乱了,衣服也皱了。小元被揪掉了几缕毛,古叔最惨,脸上破了个洞,连里头的竹子都看见了。我们几个一起坐在店外,各想各的心事。就这般静静的,吹着风。小元哼起了一个小调,我记得那是阿敏喜欢的曲子。古叔吹着口哨,可惜他脸破了有些漏风,听不出什么调调。我呢闭着眼,吹着风,只觉得浑身的细胞都在深呼吸。好久没那么惬意了,希望之后的日子,也能被命运善待才好。我是真想好好放个长假,悠哉悠哉当个闲散人。看看书,溜溜弯,吃吃喝喝混吃等死……不对,呸…
这个小小的愿望才许下,连五分钟都没到,客人就上门了。
我可能……最近特别背。
古叔脸破了,慌里慌张躲进去,怕人看出来。我呢是到了下班点,双手插兜就回屋了。大概过了四十来分钟,小元一脚踹开了我的门。吓得我差点从床上摔到地上。
“谢秋,你出来,这个事情我弄不明白。”
我略显疑惑,还有什么是千年猫妖奶奶弄不明白的?当然这话我也只能心里议论。
客人是位三十出头的年轻人,带着黑边框的眼镜,有浓浓的黑眼圈。穿着一双人字拖,一条米色的五分裤,一腿的毛。一件黑色宽大的T恤,显得他瘦弱又苍白。整个人坐在那里,背也不直,还捶着头像只虾。他的手肘上有些粗糙,有些黑。他不停揉着自己的手腕,指尖还在有节奏的敲击桌面。看来…是常用电脑。他见我来了,立马站起来,起身之猛差点掀翻了桌上的可乐。是的,可乐,肥宅快乐水。他冲了过来,一把握住我的手,神经质的握了握。一双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大。
“哎呀,可算来了个人,真费劲,跟那姑娘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牛头不对马嘴。你应该可以理解吧!你会理解的吧!”
我一脸懵,而小元则潇洒的摆摆手,扭头就走。
又是一个夜班……
“您先坐,有话慢慢说。”
这个人的指间粗糙,有茧子。眼镜片很厚,度数怎么看也有四五百。他一屁股坐下,二话不说就掏出手机一顿操作。这打字速度,快的都看不清。似乎,是登录了一个什么小说网站。他指着一本没有封面,点击四十,推荐零的小说告诉我。
“我要出名,我要成为小说界的大神!我要推荐票、月票、订阅和收藏。说吧,要换什么我都给!”
难怪小元听不懂,这个六道交换所里可能只有我看网文。我拿过手机看了看,这书是一本典型的重生文,又夹杂着修仙。目前五十二个章节,大约十五万字。好看是绝对说不上的,要实在勉强夸的话,也只能说逻辑还算清晰。所以这点击和收藏才会这样可怜巴巴……他的来意,我想我猜得出。
“您要刷数据是吧。”
“对,我要当排行榜第一。”
我不禁有点好笑,这大概是我见过最容易的买卖。
网文界我懂得不多,但刷数据这件事却是司空见惯的。一个网文小说的作者,可能发动七大姑八大姨、认识的不认识的去给他收藏,点击。当然,这些是免费的。如果想效果再好一点,那就得花钱顾水军替你刷了。找到这些水军很容易,只要有作者发布新文,就会有人找上门。到时候谈好价钱,坐等就行。不劳心不费力,显得心安理得。
我只是奇怪,这个人怎么不去找水军,找到我们了?
他看我没吱声,苦哈哈的笑了笑。
“找你们之前,我也找过别人,可那个人根本什么都不懂,却要对我的作品评头论足。还说我的作品无聊,连让水军写评论都难。太气人了……”
“态度的确是不太好,没考虑换一家试试?都是做生意的,看在钱的份上,总有态度好的。”
他烦躁的抓了抓头,气鼓鼓的问。
“你就说你能不能吧!这么多废话!”
看来别人不看好他的作品,他本人又心高气傲,听不得坏话。我上下打量了一番,只怕这位文学创作者,也没几个钱,发不起打赏的红包,也付不出再多的费用给水军。
“刷数据是个体力活,代价就收取您每日三小时的睡眠时间,可以吧?”
“行!只要能刷到榜单上去,要什么都行!”
我取了笔,请他伸出手来。他却十分谨慎的问了句。
“没有合同什么的嘛?需不需要公正?如果你们不遵守约定怎么办?违约的条款呢?”
我一时真给难住了,交换所还从来没有合同这个东西。这得跟老板提提,流程要完善啊。不过眼下拟定一份合同另双方满意也太费时了,我笑了笑说道。
“就一周为限,您既然找过别人,难道还怕在等一周吗?”
他低头沉思了一下,最终还是伸出了手。我从他掌心取出了一团白色的丝线,这是一个人在世的时间线。如果全部抽走,这个人的寿命也就到头了。它与寿数不同,在六道交换所寿数的最小单位是月,而时间却可以精确到分钟。这一团的白,看着不多,却是这个人在世每天的三小时。我随手一折,将白线截断。取下的部分,放入空玻璃瓶中。其余的,不过片刻就钻回那人的身体去了。
那人对着自己的手掌反复看了看,有些惊奇。我见他眼里冒光,不由得叮嘱了一句。
“生意已成,请客人保守交换所的秘密,千万不要往小说里写,如果今日这里的一切漏了出去……我们会找上您的,请一定记住。”
他被我看穿,不好意思嘿嘿一笑。
“放心,我绝对守口如瓶!”
等这人走后,我赶紧找了小元。谁知我一进她屋子,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小元的屋子乱,一向乱,只是今天乱出新高度了。
只见她趴在地上翘着尾巴到处翻找,最终从床底找到了本早已发霉发黄的书。她拿起来一吹,一股子灰。里头还有小虫飞出,脏的我都不想上手。隐约看起来,像是什么校园言情类的。她一找到,就激动的不行。
“谢秋,我们刚才看见活的作者啦!”
这形容……
我用手指捏着那本书,粗略翻了翻。虽然文笔说不上最好,却是一本十分有趣的书。故事情节放到现在来看,也算得上新奇有趣。我随手翻到底封,看见作者叫情深缘浅。难道……刚才那个就是情深缘浅?!实在……很难把这个诗意的名字,跟刚才那位联系到一起。更难以想象,这个曾经出版过作品的作者,如今却需要刷数据了。
算是……讽刺吗?
我将网站的注册方式和刷票操作写下来,教给小元。趁她不明所以的时候,伸手揪掉了她一把猫毛。这下手可不轻,揪下一大把黑毛。
“谢秋!!!你死定了!!”
在一顿胖揍之后,我捂着自己有点肿的眼睛解释。
“人家的水军有公司,有不计其数的员工,有程序员有公关。我们就只有三个,古叔还是不太懂电脑的,你也就是半瓶子水晃荡。姑奶奶你就受受累,这也是为了交换所的生意,是为了客人,是为了你以后的零食和小鱼干啊~冷静~冷静~小元你冷静点,尾巴,尾巴不要出来啊!哎哟!”
最后,在我肿了两个眼睛的代价下,换得了小元的帮助。以猫毛用妖力幻化成小人,再将意念灌输给它们教它们上网。给它们日夜排班,二十四小时轮番上阵。让它们给那本小说刷点击,送推荐。不过订阅本身需要花钱,就只能从网站数据上动手了。
“这数据我管不了,你自己摆平。”
我只好活动自己的手腕和手指,准备彻夜攻克这个小说网站,只要修改里面的代码,刷订阅也不算是难事。现在想想,这编程黑客的功夫也不知道跟谁学的,好歹现在也排上用场了。值得庆幸,可喜可贺。
每天两三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可能有些人刷刷手机、打打游戏也就过去了。可如果真的很疲倦很困,却不能睡无法睡。一天天反复,这才是真的苦……
按二十四节气而言,已经过了立秋,可夏天却没有交接班的意思。这天气预报上,天天不是雷电预警就是高温预警。外头没太阳,也没风,气压低的要命。到处都能看到成堆的蜻蜓四处乱飞,知了一声声吵个没完。
“啊!热死了,空调、西瓜、WIFI我的命!谢秋,调十六度!”
小元很不雅的趴在地上,九条尾巴不停的甩来甩去,舌头一伸一缩的,很像狗喘气。
“十六度,你是要冻死谁,你先起来……你把你的毛尾巴收起来,万一有客人……”
“这个点都吃晚饭呢,哪儿有客人。快点儿的,空调!再不开,你信不信我挠死你!”
猫炸毛的时候……是很可怕的,这不是我胆子小。毕竟太热,猫也是会死的。绝对不是我胆子小,怕了她。
空调的冷风下,小元蜷在原地,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那眯开眼笑的样子,让人很想伸手摸她的头。不过只是很想,对,想想而已。我还记得上次给她梳毛,她硬生生把我的脸抓成了棋盘格。嘶~想想就疼。
古叔躲在角落里,抱着自己瑟瑟发抖,都能听见他身上竹篾子的摩擦声。
我赶紧拿了毯子,给古叔全身上下裹了个严实。好半天古叔才缓过劲儿来,舌头还有点发颤。
“我……我我我这就是纸糊的,窜风呢!你个丫头,是要冻死我吗?!”
小元翻了个身,一爪子又丢了一条毯子过来。
“真的?哦~冷多盖点。”
古叔气的不轻,要是他有胡子,肯定翘得老高,嘟嘟囔囔上楼去了。
这一大一小两个顽童,都是孩子,都要哄。可我就一个人,分身乏术。我总觉得,我干的是幼稚园阿姨的活,还是没寒暑假和加班费的那种。
这天也是真的热,古叔的纸也是真的薄,想来想去也只能我陪着小元晚班了。
我倒了杯热茶,给自己也加了件厚衣服,陪着小元打电玩。十盘里,九盘都是我输。唯一赢的一局,还是因为她的手柄坏了一个键。就这么一直到晚上十点也没什么生意,我以为今夜就这么太平无事过去的时候,有人走进了铺子。
来人是个十几岁的女孩,哭哭啼啼,怪可怜的样子。穿着一身粉色的吊带连衣裙,头上还带着一个凯蒂猫的发卡。一双白色的凉鞋,身上还背着一个透明的芭比娃娃包。她哭着哭着一抬头,还是吓了我一跳。
那是一张猫脸,碧绿的眼睛长长的胡须,耳朵尖儿上还有一点白。看来……是只猫妖。
交换所的门口有一道机关,很隐蔽,是老板设下的。六道里的,进了交换所就会显出原型,不论你乐不乐意,老板说这意为彼此都坦诚相待。
不过有些修为低的,可能感觉不到。就像眼前的姑娘。她嘟着嘴,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脸,本想卖个萌,才发现自己的脸上有毛。她惊叫了一声,蹲下身子捂住自己的脸,哭声更大了。这肺活量,真是一个能抵我两个。
“哭什么啊!吵死了!”
天热,小元九条尾巴又全是毛,热得她正狂暴呢。好不容易刚给她哄睡了,这下好,这小猫妖算是撞枪口上了。
“噫!拜……拜见先祖。”
本想着人家跟小元是旧相识,我个人类搀和也不太方便,就想赶紧上楼睡我的觉去。谁知道元大小姐九尾一甩,两手一摊把这个小哭包交给了我。美名曰,锻炼锻炼。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来交换所的时间比她还长呢,我还需要锻炼锻炼?就是懒的,懒成蛆了都。
“请坐吧,喝点什么?”
“牛……牛奶。”
这次我没从抽屉里拿,直接从小元的食品柜子里拿了不少好东西。本来嘛,招待小元的族人,她这个先祖当然也要出点血。
“你吃,别客气,这些都是你先祖爱吃的,你多吃点,说不定以后跟你先祖似的就有九条尾巴了呢。”
小姑娘一开始还吃的挺高兴,一听我说到尾巴,立刻又眼泪汪汪起来。
我最最见不得女人哭,赶紧问她到底出什么事儿了。
“我叫阿敏,今年三百零二岁,本来……本来有一根尾巴的。可是那天我在车库睡觉,醒过来就被人拽在了手里,我的尾巴……我的尾巴被剪断了…没了尾巴,我修为掉了许多。我听同族的说,这里可以交换任何想要的东西。我想……我想要我的尾巴。”
阿敏进了交换所,就是客人。我刚要伸手去取笔,就被小元一爪子拍了回来。
“你不用交换,不就是尾巴么?我给你!”
小元一把拉走了阿敏,转过头对我一阵呲牙咧嘴。我悻悻的收回手,傻笑了一会。别看小元刀子嘴,可真的是颗豆腐心。可是尾巴,她要怎么给?难不成把自己的尾巴揪下来,给阿敏装上?我偷偷的跟了过去,见小元只是将手心划开,喂阿敏喝了几口血。不过一眨眼的功夫,阿敏的尾巴就长出来了。
阿敏有了尾巴,高兴的乱蹦乱跳,小元呢,还是那个样子,没什么好脸色,开口就赶她走。
“好了,吵死了,赶紧走。”
“谢谢先祖,他日我必定好好供奉先祖。”
“快走。”
阿敏走后,我和小元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为何你要费自己的血气?交换所给的尾巴,未必比你给的差。”
小元眯着眼,尾巴一动一动的。忽然她的尾巴伸了过来,在我的脖子上绕成了一个围脖。
“这么傻乎乎的小猫妖,能有什么值得交换所收的,我不过是为了铺子考虑,免得我们做赔本买卖而已。”
我脖子里一阵暖意,笑了笑,其实……谁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熬了一晚上的通宵,我困得魂不附体。小元还蜷在那儿,精神挺好没有睡觉的意思,而古叔气也消了。白天的班就交给他们,我直接去二楼睡了。
等我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下午四点半了。我看小元还咬着小鱼干打电玩,不由得啧啧称奇。
“怎么了这是,太阳今天没出来啊?你居然精神还这么好?别强撑了,要是困去眯一会,我七点半再叫你。”
“管得着么你,我精神好着呢,你忙你的。”
我撇撇嘴,不再理会她。快到中秋了,我帮着古叔做月饼。中秋节总吃月饼,却一次比一次没有新意。这次,我和古叔打算做点冰皮的月饼。古叔倒是愿意帮忙,可他这身子是纸的,饼皮又是糯米的,一沾就麻烦了。
“诶,小谢对不住啊……我这实在是……”
“没事古叔,我来。你去忙别的吧…”
古叔的神情暗了暗,似乎是苦笑了一下。
“忙别的,我还能忙点什么别的……”
我正想开口劝劝,阿敏又一道风似得跑了进来。这次,她没哭。一身的血迹,也不知伤到了哪里。小元一瞬间就到了她面前,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
“还好,没事。怎么了小丫头,这挠了谁?溅了这一身。”
阿敏没说话,只是摸了一把身上的红。那双碧绿的猫眼睛,慢慢转成了淡红色。
小元神情严肃,拉着阿敏去了自己的屋子。
我和古叔面面相觑,我有种预感,小元是感觉到了什么,放心不下,才会强打精神撑到现在,就是为了等阿敏。
难道又是尾巴的事?
过了一会儿,小元拉着阿敏出来了。
阿敏的脸上,没了哭也没了笑,整个人安静的可怕。她的双手紧紧地握着拳头,长长的指甲都掐进了肉里。她浑身哆嗦着,像是气的发抖。她嘴里发出了嘶嘶的声音,半点也没了人的样子。好一会,她忽然微微笑起来,笑的我起鸡皮疙瘩。
“我要交换。”
而这一次,小元没有阻拦她。
虽然里面的缘由我不清楚,可阿敏像是彻底……长大了,比起现在这个样子,我反而更喜欢那个哭哭啼啼,会笑会闹的阿敏。一定……是出了大事。我叹了口气,依照交换所的规矩,收走了她百年的寿数,将她想要的妖丹交给了她。妖丹是妖物修炼的内丹,是对修为有极大提升的良药。但妖丹运用不当,身体受不住突如其来的巨大妖力,便可能折寿,甚至入魔。
好在猫妖修炼易,寿数也长。短短百年,也算不得大代价。就不知阿敏能不能受得住这妖丹的威力了……
阿敏午夜服下妖丹,由小元护法,一天一夜总算炼化平安出关。这期间,古叔也好,我也好,做什么都没了心思。茶不思饭不想,睡也睡不踏实。
出关后的阿敏是个亭亭玉立的姑娘,身后已有三尾,眉眼间居然有几分小元的模样。
小元几日未眠,眼睛里全是血丝,耳朵也耷拉下来。一手扶着门,一手挥了挥,没转头。
“你去吧。”
“谢谢先祖。谢谢你们。”
说完,阿敏就离开了。小元关了门,一睡就是三个日夜。苦了我跟古叔,一大一小轮轴转。
有个不正经的老板,缺点就是要找人的时候找不到。说来也奇怪,那黄符我烧了一张又一张,还是不见老板。无奈之下,我只能让陈晓今天先回去。
“你真的会帮我问,是吗?”
“是的,您放心,我一定会问的。”
“那……行吧,拜托你了。”
跟小元换班后,我在屋子里来来回回的踱步。老板到底怎么了,难道是出了什么事?他那样的人,会出事吗?这人真是的,怎么就不备个手机呢!
千陌……
我整个人一震,眼前恍惚。我听到有人在叫那个名字。
千陌……
是谁?!我打开窗,发现墨重笑眯眯的站在窗外。还是那身道服,还是那柄拂尘。他嘴角勾了笑,客道有礼。
“小哥好啊,看你神色焦急可是有什么麻烦事?不如说出来,兴许贫道能帮上忙呢?”
我见他脚下虚空,却可悬浮于空,心里有些吃惊。看来这个妖道是有些真本事的,只是老板曾嘱咐过……
“小哥,不请贫道进去坐坐?”
“你怎么来了?”
“贫道昨夜夜观天象,得知小哥今日有烦恼,便来了。贫道这么说,你可信?”
“不信!”
“也是~”
墨重缓缓飘入,在我床边坐下。一柄拂尘上下一挥,地上的灰烬便旋转起来。不过片刻,黄符尽还原了。他捏着符看了一会,笑颜如花。
“今日你老板俗事缠身,怕是来不了了。你要有事,不如跟贫道说,远水解不了近渴,这道理不用贫道多嘴吧。”
“不必,不是急事,我可以等。”
“小哥……千陌这个名字,你就不想知道点什么?你真信了你老板那满嘴的胡话?贫道看你也不是蠢笨的,没那么好忽悠吧。”
我冷哼了一声,不置可否。
“贫道方才听了,那人求的事其实不难,只是你的老板不愿做,所以你以符请他避而不见。”
我心里……一顿。
“小哥,可不是贫道背后挑拨。不信?贫道带你去阴府,你可自己跟十判官跟阴差问问。”
“你想做什么?”
“贫道没什么阴谋诡计,只是看小哥焦急,来解你的燃眉之急。怎么样?不过是去一次阴府,不是什么难事。贫道保证,你安然去,全手全脚的回来。如何?”
我脑子里闪过老板的告诫,也闪过陈晓失魂落魄的模样。我一咬牙,点了点头。
墨重的眼眯了眯,一手点了唇,笑得妩媚。对,一个道士,笑得妩媚。我转过头不再看他,免得自己肠胃不适。
墨重拂尘一挥,一道道灰褐色的气随之形成。它们围绕着我,隐隐带着一股子腥气。随后旋风立起,我脚下忽然遍布了黑水。那水缓缓而动,似是厚重殷实。凸起一端犹如灵蛇吐信,在地上有游走出一个奇怪的形状。渐渐形成一个庞大的图案,像是一个古老的符纹。
风声,随之响起。墨重道袍飞舞,口中喃喃吟唱着什么,那一瞬间,我在他身后看见了一个女子。但只是一闪而逝,看得不十分真切。
强光一闪,我再睁开眼睛,见了一幅诡异的景象。
我眼前是一座府衙,就是古代的那种府衙。门前石狮威严,黑门铜环,上面有判官殿三个大字。门前两个门童,生了一幅白嫩的模样。一黑一白,走上前来。一双眼极其细长,脸上带着笑,却……像兽脸,让人毛骨悚然。
两个孩子一起开口,声音脆生生的,阴冷不已。
“何人,擅闯判官殿!”
我不知怎么回答,便让开由墨重去回话。
墨重笑眯眯,伸手从道袍里取了一叠纸钱塞了过去。两个孩子对视一眼,语气缓和了许多。
“原来是修罗道的,有事来求教判官大人吗?”
“正是,还望二位为我通报,行个方便。”
两个孩子微微一拜,便从原地消失了。我们不过等了几个眨眼的功夫,其中一个白衣童子又回来了。
它似乎看了我一眼,对墨重做了请的手势。
大门打开,两旁立着许多雕塑,一眼看上去有些渗人。都是些嘶吼、痛哭的神情,每个雕塑的身上有刀斧,有烈火。再往里,是两座山。一座满是尖刺,另一座……全是红,仔细看才知道,那上面是滚烫的铁。
“针山,铁山,这随便哪个灵上去,下来都要少层皮。怎么样?小哥怕不怕?”
我吸了口气,强装镇定。
“不可怕,你比这些都可怕。”
墨重掩嘴,笑而不语。
四周都是静悄悄的,我的脚步声回荡着。灰暗的空间里,薄雾弥漫,凭借着一点点烛光看清了里面。
这些看不清模样的差人站在两边,台阶之上有十个座位。走近了,我看清了所谓十判官。那都是人的模样,有男有女,却都是惨白的面孔,眼底还带着一股子青色。他们身穿古装,手持笔,不怒自威。
为首的是个体型巨大的中年人,他头戴冠,身穿黑袍,浓眉怒目冷冷看着我们。
“堂下何人?分明还是活物却敢擅闯我判官殿!”
他声如洪钟,震得我耳膜疼。
墨重笑了笑,不以为意。双手抱拳,微微一拜算是礼数。
“这位乃是六道交换所的伙计谢秋,是有事来求大判官的,还望大判官不吝赐教。”
“六道……交换所??”
我疑惑的抬头看了看,怎么觉得……大判官手有点抖…
“咳咳……既然是有事要问,便问吧。此处不是游园的地方,问好了便早点离去!”
我将陈晓所求的事一五一十说了一遍。
大判官将手中的笔虚空一挥,写出几个大字,字由黑转红,随即消散。我不明所以,转头看向墨重。
墨重不知何处取了茶水,悠哉悠哉的品,看样子是不打算为我说明。我只好一咬牙,硬着头皮问大判官。
大判官笑得地动山摇,像是见了什么极其有趣的事。
“你是那人的伙计,怎的什么都不知?难不成,千灯竟什么都没教导你么?”
我冷了脸,不悦,可到底是有求于人,也只能低声下气的说是。
“你所求问的人早已离开阴府投胎轮回,即便是我也无法逆天改命将他寻回。我也劝你一句,时光倒转是不可行之事,莫要强求,免得受天罚。”
“是……”
离开判官殿,我突然觉得身上一阵轻松。想来,十判官的威压还是很大的。转头,看了看那扇门,又看了看那两个童子。不由得有些感慨,这便是阴府啊……
墨重见我不走,不由得过来拉了我一把。
“小哥看什么呢?可别怪贫道没告诉你,牛头马面的脾气不太好,别盯着看。”
牛头马面??!!
我不由得又看了一眼,果然两个童子的身后有巨大的阴影,那阴影像是黑气凝聚而成,看样子……真是牛头和马面…我不由得撇撇嘴,赶紧收回了视线。
出了阴府,我和墨重走在一条道上。阴界的一切,都让我的眼睛非常不舒服。这里太昏暗,又全是雾气弥漫的。脚下的路是细沙,踩上去有种奇怪的绵软感。我低头看了看,隐约之间看见了自己的影子,却……没有看见墨重的。
我心里突突……抬头去看他。他还是那个德行,笑的虚伪。
“小哥,贫道是修道之人,与凡夫俗子还是不同的。”
我翻了个白眼,不理会他。
“小哥,你的事贫道替你办了。那贫道也有些事,希望小哥你乐意帮忙。”
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我见他笑眯眯的靠近,就一步步的往后退。可不过几步,就再也动不了了。我的身体不受控制,反而往墨重的方向走去。
我的心跳开始变慢,渐渐像要停止一样。我的头开始发沉变重,脖子也开始疼,浑身像是充了气,涨的难受。我的胃里翻江倒海,肠子像是打结一般。
我眼眶酸痛,眼睛像是被针扎一样难受,不由得就流下泪来。我伸手摸了摸,发现流下的根本不是眼泪,而是……血。
“墨重……你…你做了什么?”
“小哥,你放轻松,贫道只是想请你帮个小忙,不会要了你的性命。”
“你……”
我嘴里一甜,弥漫出了一股子的血腥气…我的意识渐渐……丧失了。双眼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墨重看着地上的人,伸手在脸上一模,出现的居然是千灯的面孔。他叹了口气,伸手将人抱了起来。
白炎远远的躲在一边,手里居然拿了一把瓜子。他一边嗑,一边皱眉头。这千灯是怎么回事,闲的没事欺负自家的伙计?要不是他感应到谢秋的气出了问题,他也不会这么着急忙慌的过来看。谁知道他跑的上气不接下气,过来一看毛事没有,浪费他感情!
当然,同样察觉不对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远在天池山的墨重…只是此时此刻的他,全身被黑色的虫爬满,没有五官没有面容,只能看见一个血肉模糊、隐约的人形。全身上下,一丝皮肤都没有。
参加李春根老人的婚礼时,我见到了他的老伴儿。
“咋样,没骗你不,我老伴儿那是最好看的。”
我还记得老爷子那一脸的自豪,和老奶奶开心的笑。短短一年,真的够了吗?我听着他们在婚礼上许下下辈子的诺言,却不敢告诉他们,投胎后便什么也不会记得。此生无论多么相爱,下辈子都可能形同陌路。
小元将婚礼的喜糖盒子留下了,放在她的床头,跟她最宝贝的小鱼干放在一起。那是个很朴素的盒子,就是红色的硬卡纸折成的纸盒,没有花纹。那是老爷子自己,一个个手折出来的。这个小小的纸盒,就是爱情最美的样子。
原本古叔想把这张脸换掉,但参加婚礼回来后,又不换了。
六道交换所的墙上,放了一个相框,里面是一张红色毛笔写的请柬,这是我放得,算做是纪念吧。
八月的最后一天,我、古叔、小元正围坐在一起,讨论中秋节吃点什么。老板忽然回来了,拉一个行李箱。
“谢秋,出来帮忙。”
“来了。”
十来岁的小孩,拉着个如此巨大的行李箱,确实还挺费力的。
“笑什么呢,快点,不然要死了。”
要死?什么要死?那么严重?等把这个大行李箱拉进来打开的时候,我才知道为什么不快点要死了。
你见过一个人拿着行李箱去买螃蟹吗?而且是没有绑好,活的螃蟹。螃蟹们吐着泡泡,张牙舞爪的在行李箱里横行。我急忙叫小元来帮忙,谁知道猫妖还有密集恐惧症,她死也不要靠近这个行李箱。古叔……古叔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才上手,立马就被螃蟹钳掉了一个手指……看来只能我自己来了。毕竟螃蟹是人家老板买的,你也不能让老板上手替你收拾吧。
一忙就忙到半夜,我挑了几只个大的,上锅清蒸。
“老板,一起吃?”
“我不吃,我嫌麻烦,你们吃吧。中秋正日我有事,得出去,来不了。今天就算提前给你们员工福利了…再说,我在这儿,他们俩也不自在。”
我本来还想再说点什么,可老板已经走了。
秋风起,蟹脚痒。这会的螃蟹蟹黄多,肉质肥嫩,鲜得掉眉毛。我跟小元一人两只,吃的是一桌蟹壳。又拿了两只,给古叔烧了,叫他也尝个鲜。剩下的一堆,只能暂时养在交换所的鱼缸里了。
交换所的老板其实是个挺不错的人,什么节日都少不了员工福利。可每一个节日,他都没有跟我们一起过。不是要外出,就是有事要处理。其实我知道,他只是觉得尴尬,觉得他在我们不自在。我看着一鱼缸的螃蟹,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希望这个样子的装饰,不会把上门的客人吓跑了。
第二天,交换所来了一只柯基,是的,柯基犬。就是那个腿短只有八厘米,屁股像面包的柯基。这小东西垮个门坎也垮了半天,小屁股一动一动,歪着脑袋吐舌的样子,把小元萌的不要不要的。小元一猫妖,上来就抱着狗不撒手。一会儿捏捏脸,一会儿揉揉小屁股。手机更是没停过,不停的拍拍拍…
“哎呀,它是不是饿啦,来来来,来这里,姐姐这里好多好吃的。你看有鱼干,有奶糖,有……恩?对了!你吃不吃猫粮,这个牌子的可好吃了,里面还有夹心呢!牛奶呢?牛奶喝不喝?哎呀~你怎么这么可爱,脸好肉肉哦!”
狗在它怀里,有种生无可恋的表情。
“好了,小元,这是客人,你别闹了。”
“客人?哎呀!真的诶!真的是客人。”
对于六道交换所而言,六道分别是天人道、人道、牲道、阿修罗道、灵道、妖道。
六道的客人,以人鬼妖三道居多,牲道是少之又少的,几乎每千位,才会出现一位。
“今天这位真的是稀客,小元……你快放它下来,这是客人…别拽它尾巴!”
一阵嬉闹之后,我将这位客人抱上了椅子。恩……手感挺好。
我从抽屉里取了狗粮,是的,狗粮。这位客人闻了闻,伸舌头舔走一粒,试了试,然后大口大口的进食。虽然牲道的客人我们也接待过,可却依然是个挑战。
“汪…汪汪…汪汪…汪。”
第一难,语言不通。
“小元,你好歹是猫妖,怎么没多学一门外语啊。”
“……”
我叹口气,拿了纸笔。
“你会不会写字?”
“汪…汪汪…汪。”
我们三个面面相觑,柯基也着急,又是叫又是扯裤腿的。
“哎小元,你说它是不是想带我们去哪儿?”
“谢秋,我再说一遍我是猫妖!!不是犬妖!!我知道个鬼!”
我咽了咽口水,怕小元大小姐亮出她的爪子。我跟着小柯基走了两步,它高兴的摇头摆尾,见我停了,又来咬我的裤腿。
看来……今天要出外勤。
“古叔,你陪小元看店,我出去一趟。”
“好,你去。”
交换所不养宠物,因为有猫妖,最近刚养了十来只螃蟹……没遛狗的绳子,只好拿小元的发带。小柯基一路狂奔,到了一个公交车站。它一边扒拉我,一边咬裤腿,可我要离开公交车站,它又急得直叫。
难道……要坐车?这个公交车站台有四五种线路呢…哪一个啊?就在我疑惑的时候,柯基咬着我的裤腿猛拉。可我回头,它又松口了。过一会儿,它又来了。
反复几次后,我终于知道它要坐01路公交。在倒数第二站,它几乎是狂吠着把我拖下车。
走了大概十来分钟,我站在了一个老式的居民小区。跟着小柯基,我到了79号楼的204室门口。它努力伸着腿,不停的抓挠着门,不停的叫。不过204室的门迟迟没打开,也没听见里面有人回应。后来还是203的开了门,一个彪形大汉对我劈头盖脸就一通骂。
“怎么着,疯了是吧,我这倒夜班呢!乱叫什么?这狗有没有人管了,快滚,别地方叫去!!”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想问问204这家人家出去了吗?你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吗?”
“不知道不知道,走走走!诶?!你等会,露露怎么在你手里?你是不是狗贩子?!你松开它!不然我报警了啊!撒手,听见没有?!”
在一番解释之后,我才知道露露是柯基的名字,而204室是它的家。露露的主人是一对年轻的90后小夫妻,小夫妻养了露露好几年,经常遛狗,所以这位认识露露。
我以为小夫妻俩只是出去了,而露露是想回家但进不去门。
事实,却让人难过。
“小夫妻俩搬走了,没带露露,可能是因为那姑娘怀孕了。之前小伙子的妈跟姑娘吵过一架,吵的很凶。大概是不准孕妇养狗什么的…说有细菌什么的……这人家家里吵架,我也不好意思插嘴。现在看来,是他们小夫妻俩有意把露露丢下了。哎……可怜的露露,还以为这里是它家呢。”
露露听不懂我们说什么,它只是焦急的在地上来回走。
它不知道,它被抛弃了。
我向这位邻居道了谢,将露露抱回了交换所。我把事情的原委跟小元和古叔说了,我们三个都沉默不语。露露似乎也感觉到了什么,安静下来。它静静的趴在地上,不吃也不喝,一双眼睛盯着门外。小元看着难受,拽了拽我。
“谢秋,你说……露露是不是想回家?”
“应该是,可该怎么跟它解释交换这回事?再说了…它真回去了,说不定小夫妻俩也不会留下它。”
“那……那怎么办?不能就留在这里啊……这小可怜的模样我受不了。”
“你有没有什么犬妖的朋友,帮帮忙,起码语言体系有共同点。”
“谢秋,你觉得我会跟犬妖做朋友吗?”
“那总有认识的吧,总比我跟古叔熟啊。你帮帮忙,你也舍不得露露这样是吧?帮帮忙帮帮忙。”
小元撇了撇嘴,翻出手机,一个个按数字,拨通了一个号码。她把手机放桌子上,开了个免提。
彩铃响了半天,一个男人接了电话。
“怎么着死猫?约架?”
小元翻了个白眼,语气不佳。
“滚蛋,死狗,你哪次打赢我,有本事你别用牙咬!”
“去你的,有本事你别用爪子挠!”
“笨狗!”
“蠢猫!”
我担心这二位没完没了,干脆接过手机。
“你好,这边是六道交换所,我是店员谢秋。现在有点小麻烦,有一只柯基犬,作为客人上门。但……语言不通。如果你愿意是否可以替我们做一下翻译?”
“谢秋?行啊小事儿,你这人还挺客气的嘛,不像那只蠢猫,不懂礼数,咋咋呼呼。”
小元炸了毛,隔着手机就喊。
“你说谁!!!笨狗!”
“说你!蠢猫!!”
为了防止他们继续掐架,我跟犬妖说了前因后果,将电话拿到露露耳边。
过了一会,露露突然对我点了点头。
马维的父亲是个赛车手,最宝贵的就是一块金牌。马维小的时候,曾经偷偷拿出来玩过。他觉得那个圆圆的东西特别漂亮,亮晶晶的,太阳底下还有光。上面有字,只是马维那会还小,不认得。他只知道这是个稀罕东西,就拿出来满街跟小朋友炫耀。玩累了,就裹着一身的泥巴跑回家。
那天,马维被父亲狠狠揍了一顿。他哭着喊着,连母亲也出来劝,可父亲就是没停手。要不是他被打的摔在了地上,父亲可能都不会停。
马维永远记得那天,他从没见过父亲那么凶,打他打得那么狠。但他也是第一次,看见父亲哭。父亲总是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那天,父亲哭的像个孩子。
长大了,马维才知道。
父亲曾经是最好的赛车手,风光一时,也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只可惜登高易跌重,风光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父亲在一次排位赛中,出了事故,车毁了父亲的腿也断了。虽然救治及时,可腿到底还是瘸了。再也做不成赛车手,一无是处的父亲吃了很多苦,最后自考成了一个机修师。
所以赛车,是父亲的一个梦。而这块唯一的金牌,也是父亲的寄托,就像是父亲的命一样重要。
后来,父亲时常拿着金牌发呆,一坐就是一天。父亲的叹息,让马维对赛车也上了心。他很想知道是什么,能让父亲如此不舍惋惜。他不顾母亲的反对,跟父亲走了一样的路。当父亲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含着泪拍了拍他肩,那是马维第二次看见父亲哭。
马维入了车队,成了一个小杂工。入车队的第一天,他看见了父亲心心念念的赛车。他被这车迷住了,分分钟都不想离开。第一天,他到凌晨才离开车队,就一遍遍的擦车。马维走的时候,车亮的能照出人影。他暗暗发誓,早晚有一天自己也要坐上去,跟父亲一样拿个金牌回来。
但,这并不容易。
马维只是个打杂小工,车都不能多摸,更别说驾驶。他天天在车队做最脏最累的活,成了那些车手工程师的出气筒,成了一个只能心存幻想的人。可马维不甘心,他不甘心。
他用自己攒的钱,买了很多有关方面的书。自己看不明白的,就缠着父亲给他讲。只可惜,父亲开赛车的年代比起现在已落后了很多,所以也只能一知半解的猜。可就是这样,马维也比一般杂工机修工懂得多。
有句俗话,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马维就是这样的人,他的机遇到底还是来了。
车队机修工老曹到年纪退休,马维成了顶班的,他可以天天跟赛车打交道,学习更多知识。他很拼命,用一年时间学会了别人两年甚至三年才能学会的知识。他成了技术骨干,跟着车队去了好几个赛场,甚至拿到了顶级的机修工工资。
但这不是马维的梦。
马维想要驾驶赛车,在父亲未能完成的赛道上拿到那块金牌,圆了父亲和自己的梦。
但这个梦,让他又苦熬了四年。四年,对马维来说很长很长。这四年里,他遇到过爱情。爱情来的太快太突然,一切都那么美好。但又太脆弱太虚幻,走的那么彻底。他没能让女方的家长满意,他是个没有正经工作的人。虽然他月工资能有七八千,但……依然不是个能养活老婆孩子的。他努力过,解释过,挣扎过……最后,就放手了。算是放女孩一个生路,也放自己一个生路。
四年里,他病过。那时候跟车队去高原,引起肺水肿。天天咳嗽,有时候呼吸困难还能咳出血沫子。车队里人人都躲着他,以为他是肺病。他那时真的看尽世间冷暖,差点得忧郁症。
四年里,他跟最好的兄弟反目。就因为一个误会,两个人大吵了一场。为了一个绿了他兄弟的女人,断送了友情。马维大醉了一场,想想真TM不值得。可……却开不了口道歉,因为错的根本不是他们中任何一个啊…
四年里……他眼里最崇拜的英雄,走了。马维的父亲中风,一下子就离开了他和母亲。弥留之际,父亲一直伸着手。马维不明白,直到母亲将那块金牌递过去,父亲才终于……闭了眼。父亲被葬在滨海古园,连墓碑都做成了金牌的样子。母亲说,那场意外是父亲的心结,也是她的。因为那天,她小产了…未出生的哥哥,可能也期待着那场胜利吧。
马维在一次会议上,顶撞了第一车手。因为车队积分太低,想要累计更高积分,就必须有更多的胜利。而第一车手的无所谓态度,让马维不满。
“个人积分高不就行了,车队是大家的又不是我一个人的,凭什么我一个人拼死拼活?”
“要是我能上……”
“哈哈,马维,你是要笑死谁?你?你就是个机修工,好听点叫工程师,难听点就是个修车的。你以为这赛车是多少钱?你开?出了事故,你赔得起吗?”
“你不信让我试试,我一定可以!”
“好,试试,我让你看看什么是专业。要是你输了,你就给我滚出车队去。”
“好!”
豪情壮志过后,马维就后悔了。对方是专业车手,又是本赛季积分榜第一的赛车手。自己……算了,话都说了,怎么也要搏一把。如果不比,就再不会有机会了。
事实是,幸运女神还是眷顾马维的。那位第一赛车手太过轻敌,过弯马虎,直道放松,竟然真的输给了马维。虽然两个人的成绩相差无几,可对马维来说就是天大的荣耀。
“车队里不允许这种无聊的攀比,马维你不是新人了,这点不知道?不过,从技术层面你算是不错。你愿不愿意做一名赛车手?虽然车队不能重点培养你……”
“愿意!哪怕只有一年,我也愿意!队长,你给我个机会吧!”
“行,都听好了,明天开始马维就是车手。一个个嘴里都给我干净点,别明里暗里胡说八道。车队里,只看成绩!”
“知道了!”
“是……”
说不议论……又怎么可能。车队里说什么的都有,有说马维贿赂了跟他比赛的车手,故意让他赢的。也有说马维背后有人,才能破格。又说马维跟队长的女儿不清不楚的,说队长在帮妹夫……这些话,越传越厉害,说的跟真的一样。可马维不在乎,不当真、不理会。硬生生让那些闲人吃了个闭门羹,什么也打听不出来。
马维总计出塞四次,没有一次出事故,每一次都可以跑完全程。有几次,成绩还很有看头。甚至有一次还刷新了队里的记录,让队长刮目相看。
这次的比赛,赛前队长请了英国教练专程一对一教导。从车手的路线选择、换胎时间、超车的最佳位置,以及摩胎上的一些讲究。这些都是非常宝贵的经验,让原本放松的马维渐渐紧张起来。那么好的后援团对、教练、后勤,如果他拿不到第一……岂不是非常丢脸。
越这么想,越不能平静。
马维越想有好成绩,状态就越是差。排位赛出师不利,无可挽回的情况下,他找到了六道交换所。这里,可以交换他的命运,可以立刻给他想要的一切。
于是,他跟店员做交换,交换了自己的味觉。
比赛中,每个车手都会有些奇怪行为或者怪癖。而马维的怪癖,就是一动不动的跟项链说话。
这跟项链是他父亲的,是父亲用荣誉奖金换来的宝物。它跟了他一路,希望这次给他带来好运。
比赛开始了,由于先发位置不好。所以第一圈马维落后别人许多。而且磨胎的时候,车胎出现问题,他不得不在换胎区停留更多的时间。一来一去,他已经跟第一相差很多了。
马维全神贯注在弯道超车,直道回正的时候撞到了别家的赛车。他的车只是颠簸了一下,而对方的车却侧翻着火退出了比赛。
马维心惊,手抖了一下,居然没有偏离塞道。他振奋精神,一路争分夺秒,终于来到第二的位置。
第一位的赛车忽然……爆胎了。
马维驾驶的红白色F1冲过了终点。他在车里……愣了好久,哭了。他摸着项链,轻声的说。
“父亲,我做到了。”
赛后庆功会,所有人都举着香槟疯成一团。只有马维,神色淡然。香槟入口,除了气泡什么也尝不出。记忆里香槟的甜美已经忘却,他再也感觉不到那种滋味。他一杯杯的喝着酒,直到醉,直到睡。
第二天,马维从酒店醒来。他叫了酒店的早餐,甜橙不甜,柠檬不酸。培根有香味,却如同嚼蜡。黄油没有咸味,就像吃了一块脂肪一样难受。
马维看着这些食物,再没了胃口。他站在酒店的窗前,看着窗外的高楼林立,看着自己丢在沙发上的金牌。
突然……很想哭。
从小陆羽就是个没爹没妈的孩子,村里的老人说,他是被他那逃荒的爹妈扔下的。只有四岁的他,靠着村里人的接济长大成人。
“你……别哭了。我扶你,去洗洗吧。”
“你走!你走!滚!”
“诶哟……”
陆羽失手扔出了一个水壶,砸破了那个男孩的头。那男孩揉了揉额头,见手里有血,也没发脾气。
“走吧,我扶你,去……洗洗。”
那个男孩就是段程河。
后来,他俩就成了师兄弟,也成了戏班里唯一可以互相依靠取暖的人。随着年纪的增长,他成了班主日思夜想的人,屈辱也伴随着他逐渐成长。他的夜晚,再也没有回到自己的屋子……
班主脾气暴躁,对戏班的人时常打骂,又总是对那些学戏的女孩动手动脚,甚至……那日,班主大醉,拉着生角老爷子曹猛的孙女欲行不轨。而段程河忍无可忍,替那女孩出头,推搡间,班主被练功的长矛刺穿了喉管。血流的到处都是,班主捂着喉管痛苦挣扎着,可戏班里那些老老小小就这么看着,没一个人上前。
陆羽站在那儿穿着旦角的青色长衫,冷冷的瞧着那班主咽了气,许久……才笑了。
恶人,总有闭眼的时候。
“师弟我……我杀人了…我,怎么办……”
陆羽将他的师哥护在身后,冷眼看着这一院子的人。他心里暗暗下了决心,若是谁敢将师哥供出去,他绝不让那人好活!反正自己生来无趣,死了也干净,可他绝不会让师哥出事!
曹猛这些人受班主的折磨也不是一日两日了,如今这罪魁已死,就是太平盛世。虽说段程河是杀了人,可他也是为了大家,为了曹猛的孙女。
“今日在这里的,一个也不准说出去!否则……叫你们知道我生角曹猛的厉害。”
前班主不得人心,死了连尸首也不全。为了毁尸灭迹,众人切分了那尸体,各自埋藏。埋藏地都写在纸上,交托与曹猛,以示守口如平。若他日有人吐露半句,那就是包庇同罪。
后来,曹猛当了班主,而段程河成了曹猛的后继之人。而那小孙女和段程河自然也成就了一番好姻缘。那曹猛的孙女虽是青衣,却生的样貌普通,唱功也差得狠。这女子一日日懒散,叫苦叫累,心思全然不在。她是现班主的掌上明珠,可惜天赋愚钝,如何能成得了名角呢。
陆羽虽说为了存活做过许多令人不齿的事…可他确实爱戏的。那些原本冷言冷语、背后说三道四的,见了他这般的刻苦模样,也实在……再难恶言相向了。曹猛见这小子天赋聪颖,又勤学苦练,便抬举他成了旦角,演霸王别姬中的虞姬。
那一年,他取艺名浮生,登台唱了一曲便成了年纪最小的童伶,一时名动当地。
虞姬是西楚霸王项羽的宠妾,在霸王英雄末路时,虞姬自刎殉情。而浮生心底,也期盼着一段这样感天动地的爱情。浮生每每扮上妆立在镜子前的时候,瞧着镜中人一身珠翠,人面桃花笑意嫣然时,他总有恍惚……自己是虞姬,还是陆羽?
他的好戏一出接着一出,终于,他等到了师哥扮上西楚霸王项羽。他们二人同台,一个眼神就能心意相通。二人默契非凡,唱功了得,一时永和班便声名大噪。
那一日戏码走到虞姬自刎,浮生一个出神脚下一滑,是他的师哥替他挡了一把。那一刻,浮生听着台上的锣鼓之声,忘了自己本是男儿郎,将自己当做了美娇娥。若是此生,寻得师哥这般的良人……便好了。
可这到底是妄想,浮生明白的很。
过了两年,段程河娶了曹猛的孙女。那一日是正月初三,戏班的每个人都高兴,浮生……也高兴。唱戏之人对嗓子总是特别爱护,尤其是作为旦角的他。可他那一夜,喝了多少酒……自己也记不得了。他喝醉了,借口出去吹吹风,便闯入了新娘的房里。一对儿佳人在外招待,就他一人在这喜房中独自垂泪。他将那床上的红绸剪了一块,盖在了头上。今日,是喜日,他不该哭……不该…
“恩?谁呀,怎么就闯进来闹喜房了?这可没到吉时……浮生?你这醉鬼,这是喝了多少酒,你快起来,回头别吐在我的喜床上……”
曹猛的孙女叫曹冉,并不是个蠢的,她一个女子,自然看得懂浮生对程河……十分不同。若对方是女子,曹冉或许还觉得自傲,可对方是浮生,是个比女子还貌美的浮生。曹冉心里的嫉妒,在那一刻成了一股子的忌惮。若是这浮生,成了个下作的……那她的程河…不行,得断了他的念想。
“浮生,我跟你师哥今日成婚,往后我就是你的嫂子了。有些话嫂子今日就不得不说了……有些不该有的念头,今日就断了吧。两个男子……能有什么结果,别回头传出去,坏了你师哥的名声。”
浮生的酒,全醒了。他藏的这般好,居然……是啊,两个男子……如何能有结果。
“嫂子放心,我……必不会再有什么蠢念头了。再不会了……今日祝你和师哥白头到老、永结同心、多子……多孙。”
后来,浮生就变得少言寡语,虽然戏一如既往的好,却……少了几分神韵。别人都没瞧出什么,可段程河却觉得不对。浮生被师哥问起好多次,可到底……没说出口。
二人的戏越来越好,那曹冉看着二人台上你侬我侬,心里很不是滋味。可自己到底不是浮生,演不了虞姬。台下,程河待自己却是一日不如一日。
“程河,你是不是也喜欢那浮生?只因为他生的美,是不是?”
“曹冉,你胡说什么呢!浮生是男的,他就是我师弟,你一天天能不能别胡思乱想!我看你是闲的慌,吃饱撑的!”
“好啊,你就是觉得他生的好是不是,你就是不想跟我过了,你就是要跟他好!看你们台上那个样子,真让我恶心!”
“曹冉,你有病吧!”
这样的争吵,从偶尔一次,到三天两次。这事儿就渐渐在戏班里传开了,那些人总在背地里指桑骂槐,话里头不干不净的。浮生已是豁出去了,流言蜚语的他早已不在乎了。可那些人说到他师哥头上,那就不行。浮生一瘦弱旦角,为了这事,都快成了武生了。
曹冉的嫉妒、介怀慢慢就成了恨。她私底下勾搭了一个有钱的富商,她知道那人对浮生有意许久,就假借道歉的名义,请浮生喝酒。
浮生不曾防备,却是怕伤了嗓子,就只喝了一杯。可就这一杯,他就神智恍惚了。
浮生是在一张红木大床上醒过来的,他愣愣的看着身上的痕迹,看着那散落一地的衣衫,他落了泪。原来,他的嫂子已经容不下他了,竟想用这样的法子…
“浮生……你!”
“师……师哥。”
“你……你原就这般不知廉耻?!当初我以为你是被那,被那前班主逼迫的。我以为那是你年纪小,你是不得已……曹冉跟我说你就是天生如此,我每每都不信。可如今……如今你…你难道又是被逼,又是不得已?浮生,你真让我恶心,恶心!”
浮生看着师哥夺门而出,却没有去追。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他们夫妻…容不下自己了。又何必,在多费口舌…师哥,你当我不知廉耻也好,当我作践自己也好…只要你日子好,我什么……都认了。
就这样过了好多年,永和班还是永和班,只是师哥再也不演项羽了。后来,师哥得了怪病,曹冉带着孩子出门寻医,却再也没回来。师哥知道了,气的吐了血,一命呜呼。
墨重不是好人,浮生看得出,所以……他选了六道交换所。
“收了你的嗓子,日后你就再不能唱戏了,可想好了?浮生?”
“想好了,师哥不唱项羽,那又何来虞姬?我只想做他的虞姬……不唱了,再也不和别人唱了。”
“那好,协议就此达成。浮生,你日后?”
“叫我陆羽吧,浮生如梦,现在该醒了。我打算散了永和班,带着师哥去找嫂子还有他的孩子。”
“一路保重,陆羽。”
“好,你也是,保重。”
浮生到底也没跟他师哥说出那几个字,可我却知道…浮生是真的爱项羽,他是真虞姬……只可惜日后再没有那样好戏了……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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