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我通过朋友了解到这半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来,李志高是做民间小额贷款的,结婚那会生意非常不错。
所有把钱放到他那里的,回报率都不错。
先是胡可可的母亲,把钱放了进去,每个月都能领到丰厚的利息。
接着是她们家所有的亲戚,都通过胡可可的母亲把钱放进去了。
李志刚这种公司最大的客户就是房地产公司。
需求大,多高的利息他们都敢借。
随着国家的管控,房地产公司不断地爆雷,李志高的钱也收不回来了。
先是每个月的收益变低,接着连着三个月一分没有返。
反应过来的亲戚来要账,李志高根本就还不了。
本来大家是打算起诉的,但是胡可可母亲在介绍亲戚存款的时候,拿了返点。
她也等于参与了非法集资,也会跟着李志高坐牢。
李志高这里的确没有,起诉也拿不回钱,还得把胡可可的母亲送进去。
又架不住,胡可可母亲的哀求,亲戚们就自认倒霉了,只能让李志高慢慢还。
约好去民政局的前一天,胡可可打来电话说:
“李志刚不同意,非让你一次性付清所有的抚养费,不然就不让你见女儿。”
我拒绝了,今年我女儿三岁,每年抚养费5万,十五年就是75万。
这么一大笔钱,我现在给他们,李志刚只会拿去填他生意上的窟窿。
根本不会花在我女儿身上一分钱。
胡可可还在电话里哀求,我知道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母亲。
可是这件事也关系到我的女儿。
“我没有这么多钱了,如果你们不让我见女儿。”我在电话里坚定的说:
“我一定会通过法律争夺女儿的抚养权。”
最后,胡可可还是答应,按月给抚养费。
我可以每个周末都去看女儿。
07
周末,我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