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赶紧跟苏浅浅说道:
“等我忙完再说啊宝,白白啊……”孟珏挂掉电话就踩着高跟鞋跟着徐梦玲过去了。
“哎哟我的孟大作者,本来这两个会就时间紧凑,我说咋找不着你人呢!快走吧我的大小姐!”
“徐妈,你平时催稿就算了,怎么什么事都催啊。”孟珏弱弱抗议道。
虽然嘴上抗议,但她的身体诚实,忍着脚痛加快脚步,总不能让她的书粉等太久。
孟珏的小说写了很多部,在《重蝶》之前都是一些古风小说,因此这次见面会除了一些老粉古文爱好者之外又多了许多看着青春活泼的小姑娘,让她的心仿佛也年轻了不少。
书粉很多,孟珏低头签名签的手都快麻了,她签了那么久看到的大多都是一些稚嫩的小姑娘的手,直到看见一双骨节分明的手让她“触目惊心”——那双骨节分明又纤细的手上有一道细长深刻的疤痕。
孟珏手抖了一下,在名字结尾处拉了很长的尾巴,她顺着那双手缓缓抬头,目光又一次与他接拢。
“好久不见,孟大作者。”声音低沉浑厚,将会场的一切喧闹打散,回归到那个宁静:
“我的孟大作者。“少年声色清澈,眉眼带笑。
画面重叠,让孟珏有些恍惚,好在他在签完名之后直接离开了,没有引起太大影响。
书粉见面会结束之后,孟珏待在休息室里,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是16:44,她叹了口气——高跟鞋的负担太大,让她的双脚肿胀,现场那么多人她又不能脱下来。于是她做了个重大决定——穿着她回家!
孟珏徒然站起来有些晕厥,加上高跟鞋踩着不稳,恍了几步,在快要摔倒之际被一双宽大的手抚住了,这会儿瞳孔回聚,视野也清晰了,孟珏立刻后退了两步,与对方保持了适当的距离。
对方自然地收回了手,孟珏目光从他处撇回,坦然一笑:“好久不见啊,没想到在这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