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了。
千金配穷小子,学渣配学霸,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互补、绝配。
事实也是,在一起后,我俩不仅感情好,事业还配合默契。
那几年正好互联网金融是风口。
奈何程辰只有一个灵活的脑袋外加穷哈,但我有钱啊。
我找我爸拿了五千万借给程辰,他也争气,没过两年就连本带利的赚回来了。
毕业后,靠赚的钱当本金,程辰的事业一飞冲天。
但这时,我俩的矛盾出现了。
从小不缺钱的我,觉得钱够用就行,要享受生活。
但程辰不一样,他觉得那会儿是属于他的时代,不能错过机会。
当时的我没办法理解那时他的劳苦劳命。
每天就算被领导骂得狗血淋头,也要通宵加班做牛马。
因为这样,他错过了我的生日,他的生日,我们的纪念日……
每一个该值得纪念和浪漫的日子,他都跟他的代码做伴。
那,我只好选择退出。
我们的分开很平和,我没纠缠,他没挽留。
只是把当初借的钱,连本带盈利带“打赏”,都给了我,也就是传说中的“天价分手费”。
我并不觉得有什么,这是我该得的,没我的钱,也就没有他事业的成功。
只是,没想到真被他言中了,那会儿正是他的黄金时代。
和如今这个落魄、不得志的穷酸相比。
6.
深夜,还沉浸在回忆里。
一个电话把我干清醒。
没记错的话,是刚才那个胖哥的声音。
“喂,是程辰那个有钱的前女友么。”
“正是在下。”
“你快来刚才那个烧烤摊,程辰跟人干起来了。”
不是,干架找我也没用啊。
难不成还指望我这细胳膊细腿大战巨石强森?
胖哥又说:“记得带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