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路歌李辰的其他类型小说《杀怪掉宝,我开局刽子手?路歌李辰全文》,由网络作家“鱼采薇薇”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演练这些内功招式,才能修炼涨功力!而不是武侠小说里坐在地上一动不动涨功力。内功越纯熟,涨功力的速度越快,在演练内功招式的同时,身体也会得到锻炼越发强壮。路歌总结了一下,如果用游戏来比喻的话,那么加点的效果应该是这样的。加内功,等于提高全面的身体素质、真气质量和修炼速度。加招式,等于技能的等级,等级越高,用出来的技能效果越好,伤害越高。加修为,目前来看更像是加魔力值,纯粹提高了真气的量,对身体素质本身反而没什么变化。比喻一下,加在《狂虎内功》上,路歌就等同于自己练了几个月的《狂虎内功》,包括练了几个月起到的身体锻炼效果。加在《黑虎刀法》上,等于路歌练了几个月的刀法,练刀时的锻炼效果同样有,但比加在内功上差太多了,更多的是技巧方面的变化...
《杀怪掉宝,我开局刽子手?路歌李辰全文》精彩片段
演练这些内功招式,才能修炼涨功力!
而不是武侠小说里坐在地上一动不动涨功力。
内功越纯熟,涨功力的速度越快,在演练内功招式的同时,身体也会得到锻炼越发强壮。
路歌总结了一下,如果用游戏来比喻的话,那么加点的效果应该是这样的。
加内功,等于提高全面的身体素质、真气质量和修炼速度。
加招式,等于技能的等级,等级越高,用出来的技能效果越好,伤害越高。
加修为,目前来看更像是加魔力值,纯粹提高了真气的量,对身体素质本身反而没什么变化。
比喻一下,加在《狂虎内功》上,路歌就等同于自己练了几个月的《狂虎内功》,包括练了几个月起到的身体锻炼效果。
加在《黑虎刀法》上,等于路歌练了几个月的刀法,练刀时的锻炼效果同样有,但比加在内功上差太多了,更多的是技巧方面的变化。
而修为……可以最为直观的提升战力,每加一年功力,路歌就明显感到运了真气打出去的拳脚威力就更强!
在身体素质不至于绝对碾压,又持有武器的情况下。
技巧发挥出来的作用无疑更大!
所以路歌加在了《黑虎刀法》上。
一瞬间,路歌脑海中就涌入了大量习练黑虎刀法的经验,这一次比上一次更夸张,如果说上一个点他只练了几个月,那么现在就相当于练了一两年!
经验值:0点
技能:黑虎刀法·小成(0/5)
到了这个层次,路歌已然和完全不通刀法的普通人拉开了很大的距离。
单论刀法技巧,他可以凭借黑虎刀法轻易杀死一个比自己更强壮,但只会使用蛮力的人!
而且不止这样而已……
之前第一次加点的时候还不明显,因为只有几个月,加上路歌这具身体底子不错。
加点锻炼的效果体现不出来。
但是现在加点,一两年的修炼成果就有些明显了。
路歌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好像真的苦练了两年刀法,手臂上的肌肉明显结实许多,连带着身体整体的协调性也强了不止一点。
力量,增长的很明显。
苦练两年刀法,对身体自然有不小的变化。
力量的充实感,实在让人着迷!
握了握刀柄,路歌满意地去了县衙。
到了今天,今天要提斩的是一个强女犯,对于这种人,路歌见他都嫌恶心,大炎律对于这种强女犯相当严格,必斩无疑。
但路歌还是按照惯例见了他一面。
这强女犯从相貌上就有些猥琐,此刻脸色灰暗,一副等死的模样,显然知道自己已经死定了。
路歌直接等到午时,挥起鬼头刀就利落砍掉了他的脑袋。
“击杀一只一级人类,获得经验值1点,获得掉落物春烈散。”
“???”路歌有点懵,“掉了个什么玩意?!”
悄悄瞅了一眼道具介绍,路歌就知道自己猜的果然没错。
春天的药,从一个强女犯身上掉这种东西确实也很合理。
砍了强女犯的脑袋,路歌擦了擦血,就迫不及待把鬼头刀在家里放好锁起来,紧接着就跑去了丰香楼。
到了丰香楼,店小二已经眼熟了他,知道他来后院是干什么的。
路歌钻进后院,就喊了一声:
“刘哥?在吗?我来了。”
“噢,路兄弟啊,今天来的还挺早,喏,正好有一批,你来宰吧。”
“好嘞。”
路歌应了一声,然后就挥刀看起了鸡鸭,一刀一个,处理起来利落无比,看的刘厨子啧啧称奇。
既然已经杀完了猪,路歌就没必要继续留在这了。
和郑屠户约好了明天再来,路歌就出发去了县衙。
到了县衙,路歌换上了制服,虽然只是个刽子手,但在大炎的官职体系,他也不算编外人员,也是吃公饭的。
这方世界的刽子手很少人愿意干,因为好像事实就是,干这行的人容易暴毙。
所以刽子手待遇还算不错。
换上了黑红二色的小吏官服,路歌照了照镜子,看着铜镜中不过十六年华的清俊少年,路歌也是有些感慨。
穿越之后,反而年轻了几岁,相貌倒是一模一样,和以前一样帅。
要知道,即使在这个世界,路歌也是有名的俊后生,不少人说媒呢。
若不是路歌亲娘病逝,他爹又不擅长这些,估计他现在已经是孩子的爹了。
今天也要砍头,自从路歌他爹去世,刽子手空缺了有段时日了,牢里已经攒了好几个待斩的死囚。
“路兄弟,走,我带你见见今天要砍的。”
衙役王牛见了路歌,就和上一次,领着路歌去了牢房。
很快,王牛就带着路歌来到了一个牢房前,然后讲解道:
“这就是今天要砍的,叫王五,是个小贼,按理说一般小贼不至于斩首,但是这个小贼犯了忌讳,摸到了陈家……也就是县丞家里,那不找死吗?”
王牛摇了摇头,看了看正在吃断头饭的王五。
王五这人身材瘦小、相貌猥琐,但五指纤长,此刻埋头啃着烧鸡,一见路歌和王五,就迫不及待迎了上来。
“两位差爷,商量商量?”
“和你一个要死的人有什么好商量的。”王牛摆了摆手,“去,赶紧吃饭。”
“唉,两位差爷不要这么说嘛……”王五神色卑微,带着讨好谄媚的笑,但眼神难掩紧迫,“我知道得罪了陈大人,有这个下场也是活该,不过你们就给我个机会,让我见陈大人一面!只要见陈大人一面,我愿意出十两银子……不!三十两!请两位爷喝酒!”
听到这个数额,王牛有些心动,但又想到了什么,还是绷住了脸:
“王五,你就别想了,陈大人特意吩咐我,如果你要见他,就直接当没听见便是,也不知道你干了什么事,让县丞老爷这么饶不了你……”
“就一面!只要让我见陈大人一面!五十两!我出五十两银子!”王五焦急地拍起了牢房的木头栏杆。
路歌一旁瞧着,感到有些诧异,向王牛问道:
“咱们陈大人瞧着也不像什么铁面无私的人,怎么就非得和这王五过不去?”
“谁知道?”王牛摇了摇头,然后小声回应,“有些话心里想想就行了,记着要慎言,县丞大人不是你我可以议论的。”
别看陈伟只是平牙县一个县丞,可放在这个小地界,也算是有名的大人物,有权有势,颇有威名。
王五不停哀求,王牛懒得理会,直接离开了牢房,留下了路歌。
“小兄弟,差老爷!”王五许是见路白年轻,心中燃起希望,“五十两,只要你让我有条生路,我就给你五十两,这可是很多人几十年都挣不到的银子啊!”
“银子免了,不过我倒是有点好奇你犯了什么事,让县丞银子都不要也要杀你。”
“这……我也不知道。”王五面色苦楚,“我就接了个大活,让我去陈县丞家里摸个不值钱的小物件,我寻思着一个小物件而已,就算丢了估计也发现不了,更何况我还准备了假货,没想到夜里刚摸进他家院子,就被逮了个正着!进牢里,偷个小东西莫名其妙就变成了图财害命,入室意图杀人……现在脑袋都要掉了!我冤枉啊!”
论语言输出能力,一个古代匪徒,再怎么又如何比的过经历信息时代熏陶的路歌呢?
于大头的三言两语在路歌这里不堪一击,而路歌却能骂他几个小时都不带重复的。
从于大头的妈到于大头的祖宗十八代,统统都被路歌骂了个遍。
到后面于大头甚至都骂不出来了,只能瞪着眼一副要气死的模样,用拳头狠狠砸栏杆,好像在打路歌一样,都把手砸出血了。
“我要砍死你!我一定要砍死你!啊啊啊!”
骂爽了的路歌也不理会无能狂怒的于大头,起身笑嘻嘻地走了。
一旁的王牛早就看呆了,直到路歌叫他,他才回过神来。
“牛哥,犯人已经见过了,走咯。”
“啊?哦……”
王牛跟在路歌后面,依旧没能从刚才激烈的语言交锋中彻底缓过来。
他头一次知道骂人能这么骂的,他光是听都感觉于大头要气死了。
“这……路兄弟,你确定要砍了他?”
“那是,既然接了我爹的职,不砍也得砍,我不是刽子手嘛。”路歌随意地道。
“可,你不怕黑虎寨报复?”
“怕什么,我爹娘早死,唯一的姐姐也远嫁到别的州去了,孤身一人,何惧他们报复?”
“哦……没想到路兄弟你这么勇,和传言里完全不一样,唉,怪不得有句话叫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啊。”
路歌笑了笑,没再说话,自顾自挑个地方磨刀去了。
鬼头刀一直保养的很好,不过为了万无一失,路歌还是想趁机再磨得更快一点。
王牛则回去跟陈县丞禀报了。
陈县丞听了王牛的汇报,也是很惊讶。
“他不怕?!”
“不怕,路兄弟不仅不怕,还把那于大头气个半死。”
“这……”陈县丞犹豫了一下,“唉,也罢,那就照常,午时问斩!”
“是。”
陈县丞昨天收了路有财的好处,今天故意安排了于大头这个棘手的人物,就是想让路歌知难而退,然后趁机再把职位转为路有财的儿子路虎。
可路歌竟然不怕,这就打乱了他的安排。
不过问题不大,左右不过一个小财主而已,把礼送回去便是,少这份礼也亏不了什么。
至于黑虎寨的麻烦……
陈县丞略微思索,已然有了主意。
“路歌啊,既然是你自己选的路,那就怪不得我了。”
很快,时间到了午时三刻左右,太阳正当空,大地一片明晃。
路歌手持鬼头刀,早早赶到了法场的邢台上,周围已经逐渐多了许多围观的百姓。
“这人我认识,砍头路的儿子!”
“没想到他居然承他爹的职了,他不是胆小嘛?”
“谁知道,但看这架势,今天就是他砍的第一颗头了!”
台下百姓议论纷纷,随着时间推移,几个衙役也押着犯人慢慢接近了行刑台上。
“你们在干什么?!我可是于大头!我是黑虎寨三当家!”于大头惊慌地叫喊道,“我死了,黑虎寨不会放过你们的!”
“放了我!快放了我!”
“啊!我不要去!”
牢里威风的于大头,此刻却满脸恐惧,两腿拖拉着,拼命抵触着上行刑台。
“是于大头,那个黑虎寨的凶人?!”
“第一个砍的就是这种凶人,这砍头路的儿子能砍得了吗?”
“唉,就算能砍,之后他也要倒霉咯!”
无视了底下一片嘈杂,路歌笑着看于大头被捆绑着推到了自己面前,开口道:
“我就说嘛,都要掉脑袋了,之前你搁那装你妈呢。”
于大头看到路歌,脑中怒气上涌,死到临头,更是满脑子拉路歌垫背的想法,拼命大声嘶吼:
“啊?”路虎傻眼了,“可那小子不是怕血吗?”
“都没饭吃了,还有什么可怕的?”路有财恨铁不成钢,“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本来都打点好了,现在我还得给你擦屁股,唉……”
说罢,路有财匆匆备了马车,就朝县衙赶去。
——————
路歌扛着鬼头刀到了县衙,衙门的人都认识他是砍头路的儿子,倒也没有大惊小怪,直接放他进来了。
“路小子,你扛着刀来,是想接你爹的职?”有一个老官差忍不住啧啧称奇,“不怕砍头了?”
“不怕。”路歌笑着应道,“死别人,总比死自己好。”
“行,有志气,改天请你喝酒。”
“多谢王叔。”
路歌一路走到了办事的后堂,走进去就看到了平牙县的县丞,陈伟,也是他将来的顶头上司。
陈伟见了路歌有些惊讶,尤其是路歌扛着鬼头刀来的时候。
“陈县丞,我想好了,我打算接我爹的职,继续为平牙县衙效力。”路歌放下鬼头刀,靠在一旁,朝陈伟拱手微笑道。
“你确定?”陈伟眉头微皱,“这刽子手可不是随便打发的活,你得下手干净利落,一刀就把人头砍下来,虽然可以子承父位,可若是没这个本事,就别怪我不念旧情。”
“我爹以前教过我,行与不行,县丞让我试一试便知,若是不行,我自己放弃。”
见路歌说的这么自信,陈县丞想了想,还是点了下头:
“行吧,正好你爹死得这段时间,牢里有几个延误了行刑的时机,明日午时,就先让你试上一试。”
“多谢县丞。”
“行了,明日午时之前准时来县衙报到,越早越好。”
“是。”
“我还有事,你要没别的问题,就先回去吧。”
路歌再次拱了拱手,扛着鬼头刀就走回去了。
而路歌刚走,就有一个衙役走了过来,对陈县丞耳语了几句。
陈县丞听了,脸色微变,轻轻点了点头。
路歌离了县衙,肚子的问题还没解决,他是真的一点余粮都没有了。
他原本想等接了刽子手的职,预支点银子买粮食,现在看来,得等到明天了。
但万一因为饿的没力气,砍不掉人头,那就完蛋了。
所以目前还是先弄点东西吃。
路歌正想着怎么搞点吃的,迎面就走来一个蒙面的少女,用清脆悦耳的声音对他说道:
“路哥哥,你去哪呀?”
“嗯?”路歌搜了下记忆,认出了面前的蒙面少女是谁。
鱼怜儿,是平牙县回春堂鱼大夫的独女,也是原身的青梅竹马。
要说这原身胆子虽小,但平生也干了几件勇敢的事情,其中之一就是把朝鱼怜儿狂吠的野狗用棍子打跑。
自那之后,两人关系就还不错,经常在一起玩,算是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怜儿啊,我刚去衙门说了要接我爹的职,现在正准备找点吃的。”
“吃的?”鱼怜儿笑道,“那还不简单,来我家呀,我正好要做饭。”
“不太好吧,你爹见了我,还不打死我……”
“我爹今天出门给人看诊,要到晚上才回来呢。”鱼怜儿摆了下手,轻笑道,“路哥哥,你就来吧,总不能饿着肚子砍头吧?”
这句当然是开玩笑,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比较了解,所以鱼怜儿对说起砍头这事也没寻常女子那么害怕。
“好了,那就谢谢啦。”
路歌也不矫情,点头就跟着鱼怜儿去了她家。
鱼怜儿很快下厨做了顿午饭,不知道是不是招待路歌的缘故,午饭额外丰盛,不仅有一条鲤鱼炖豆腐,甚至还有点炼油剩下的猪油渣,脆脆香香的,很是下饭。
除此之外,还有掉落物……
“击杀一只零级家鸭,获得微量经验值,获得掉落物鸭肉。”
“击杀一只零级三花蛇,获得微量经验值,获得掉落物蛇皮手套。”
“击杀一只零级三花蛇,获得微量经验值,获得掉落物蛇皮。”
……
虽然都是些看起来价值不高的东西,但实际上在这个物资缺乏的时代,肉食一般人平时都是吃不起的,别说猪羊这类大型家畜了,就连鸡鸭的肉都很难吃上,也只有一些靠水的地方才能比较平常的吃得起鱼肉。
顺便一提,螃蟹和虾在这个世界被认为是一种在水里生活的“大虫子”,只有最穷的人才会吃。
古代人会有这样的认知一点也不奇怪,看一下虾蟹的偏旁就知道了。
其实说虾蟹是虫子,那也其实没错,毕竟它们都是节肢动物,虽然不属于昆虫纲,但其实和很多昆虫都极为相似。
因为虾蟹的肉少的可怜,吃起来麻烦,而且很多人认为虾蟹有毒。
这是因为这个世界穷人就连烧火都得省着点,柴火什么的也是要钱的,很多人在春天就开始囤积柴火,然后等到冬天烧起来取暖用。
平时烧火做饭,那都是能省就省。
所以不少人吃虾蟹都是生吃的,可能就是因为生吃染上了寄生虫才觉得虾蟹有毒吧。
对于路歌而言,这些掉落的食材放在空间里还能永不腐烂,相当于随身携带了一个粮食库存,也算是很不错了。
杀完了一批活物,路歌就留在了丰香楼的后院,等刘厨子给他送新的活物杀。
就现在杀的这点哪够啊,这可是一家大酒楼,这一批不过只是第一批预备而已,之所以不一口气杀更多,纯粹是为了食材的新鲜度。
路歌也就留在了后院杀鸡宰鸭,偶尔还有一些野味和鱼。
路歌直接杀到天都黑了下来,但天黑他也没走,因为这个时候正是饭点,酒楼来人最多的时候,要杀的食材也最多。
一天下来,路歌的经验值直接满了一点还多。
“好,很好!”
看着今天满满的收获,路歌喜不自胜。
“今后就有一天稳定的经验值收入来源了,按照这个速度,每天起码都有一点经验左右的收入,也就是一年功力!”
“杀一天鸡鸭,就等于别人练功一年,看来我要不了多久,就能成绝世高手了!”
遐想了一会,路歌见酒楼都要打烊了,这才回到了家里。
回家途中,为了防止那从马子龙抢来的银子被偷走,路歌照例藏了起来。
宰鸡鸭虽然轻松,可不管什么活,只要量上来以后都不轻松,路歌忙了一天也是累的手腕有些微酸。
古代的夜晚活动很匮乏的,因为晚上光源不可能普及,除了一些特别的地方,到处都是黑灯瞎火的,平常百姓都是早早睡觉了。
路歌虽然有钱,也想见识见识古代的夜生活,但是以他现在的身份,最好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
毕竟他一个刽子手,哪来的钱去那些夜生活场所?
将门堵上,路歌抽出鬼头刀抱在怀里,倒头就闭上了眼睛。
就在路歌“睡着”之后,那个白毛狐妖又从房顶的洞里钻了进来。
一钻进来,狐妖就抽了抽鼻子,眼珠子里迸发些许贪婪。
“好浓的血腥味,这臭砍头的身上怎么这么浓的鸡鸭味?!唉,我好久都没吃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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