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林窈裴钰的其他类型小说《穿越各位面,万人迷体质实锤了前文+后续》,由网络作家“仲文”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可惜人家看不上她。也是,连楚晴这样的大小姐,裴钰都不多看一眼,自己又算什么呢,想明白了也就不纠结了,慢慢熬吧!唉!林家堂屋里,老旧的木桌上摆的满满当当,家里跟过年似的,热热闹闹的,充满烟火气。“小裴啊,叔我谢谢你,要不是你,我这条命早没了,我林老二不怕死,但是我放不下家人,你是我们家的恩人,以后有什么需要叔帮忙的,一句话,上刀山下火海,绝不推辞!从此我就是你大哥,你就是我二弟,来,二弟,我以茶代酒敬你一杯!”裴钰:“......”赵远之:“......”我裴哥想当您老女婿,您却要跟我裴哥拜把子当兄弟?林母:“......”这死老头子胡咧咧啥呢!林窈:“......”就不该因为他无聊,跟他讲《水浒传》的故事。见裴钰原本含笑的神情僵住,...
《穿越各位面,万人迷体质实锤了前文+后续》精彩片段
可惜人家看不上她。
也是,连楚晴这样的大小姐,裴钰都不多看一眼,自己又算什么呢,想明白了也就不纠结了,慢慢熬吧!
唉!
林家堂屋里,老旧的木桌上摆的满满当当,家里跟过年似的,热热闹闹的,充满烟火气。
“小裴啊,叔我谢谢你,要不是你,我这条命早没了,我林老二不怕死,但是我放不下家人,你是我们家的恩人,以后有什么需要叔帮忙的,一句话,上刀山下火海,绝不推辞!从此我就是你大哥,你就是我二弟,来,二弟,我以茶代酒敬你一杯!”
裴钰:“......”
赵远之:“......”
我裴哥想当您老女婿,您却要跟我裴哥拜把子当兄弟?
林母:“......”
这死老头子胡咧咧啥呢!
林窈:“......”
就不该因为他无聊,跟他讲《水浒传》的故事。
见裴钰原本含笑的神情僵住,林窈赶紧说:“爸,您尝尝这个红烧肉怎么样,比咱今天吃的国营饭店好吃不?”
林父放下杯子,注意力立马转向碗里滋滋冒油的红烧肉,“不用尝,肯定好吃。”
说是不用尝,筷子已经诚实地夹住颤巍巍,色泽红亮油润的红烧肉块,一口咬了下去。
红烧肉最后出锅,还有点烫,但是比起烫,更多的是香,肥而不腻,瘦而不柴,肉汁随着牙齿的咀嚼,慢慢溢出,肉香味浓郁绵长!
林父连连比大拇指,招呼裴钰和赵远之也吃。
赵远之早就馋的直咽口水,端起碗狼吞虎咽,吃的飞快。
他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吃,红烧肉好吃,这个没见过的红彤彤的肉片也好吃,够辣,够香,够味儿!
大概是第一次吃这样的肉,赵远之觉得比红烧肉还对他的胃口。
直到最后一碗饭用水煮肉片的汤泡着吃完,他才靠在椅子上,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儿。
裴钰也在吃,他吃的很快,但他吃相比赵远之好看太多,脸上表情虽不明显,林窈却能从他微眯的眼神中看出满足。
这道水煮肉片太辣,林窈放了一大把林母去年晒的辣椒壳,本就是为了裴钰和赵远之特意烧的,见他们喜欢吃,她心里也高兴。
饭桌上的气氛和谐融洽,最后除了鸡汤还剩下一点,其他菜几乎都是光盘,裴钰帮林窈一起收碗筷,虽然林母一再让他坐着别动,别把手沾到油。
林父也劝裴钰坐下陪他再聊聊,见裴钰动手,原本坐着的赵远之抢着将摞起来的菜碗往厨房里送。
“叔,婶子,你们和裴哥,林窈妹子都歇着,我来洗碗,我最会洗碗了,嘿嘿。”
“那......行吧”,林母抬了抬手,最终还是放下来,这年头虽穷,但愿意进厨房的大老爷们儿却很少,这一下了碰到两个抢着洗碗的,她还是头一次见。
该说不说,小裴小赵两个都是好孩子!
林窈洗了葡萄,又端了一盘裴钰上午买的橘子放在院子里的桌子上,几人围坐着说话。
“小裴啊,你父母是做什么的呀?”林母拿着一个橘子,假装不经意问道。
裴钰看了林窈一眼,转而看着林母回答道:“还没跟婶子好好说过我家里的事,我父母在我两岁时就因为意外去世了,我是跟我爷爷一起住的,我还有一个大伯,不过几乎不怎么走动。”
“啊......”
林母惊讶,“这,抱歉啊小裴,我不知道......”
“婶子您见外了,是我没有早跟你们讲,而且他们过世太早,其实我几乎没什么印象了。”
“哎呦,我就说今天喜鹊咋一直在屋门前叫个不停呢!太好了太好了,等你结婚了,妈也能跟着享享清福。”
林莉微笑,她和陈志远在一起几个月了,虽然男人年龄大了点,但是对她还是很舍得的。
这次回来不但给她买了很多吃的喝的,还给了她五十块钱,让她自己买点喜欢的。
林莉长这么大口袋里最多就是七块钱,还是她偷偷攒了很久的压岁钱,平常都是仔细用手帕藏在衣柜的最深处。
现在的日子,就是她想要的。
“对了,志远说了,喜宴就在我们村办,具体回头咱商量商量。
林大嫂咽了口唾沫,期期艾艾问道:“那......彩礼呢,咋说?”
“少不了您的,放心,志远说了,两百块钱,现在城里姑娘结婚彩礼也才一百呢!”
林大嫂喜笑颜开,两百块啊,太好了!
林莉也得意,从小到大,父母都更看重哥哥,结果呢,哥哥结婚要花钱,盖房子要花钱,生娃也要花钱,养娃更得花钱!
她结个婚就给他们赚了两百块,以后等志远接了他爸的班当了厂长,别说两百,两千对她来说也不是问题。
轻轻抚摸着肚子,林莉嘴角微扬,那些闲话她平时坐车来回跑不是没听到,可是那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是红眼病罢了。
她到手的钱才是实打实的。
如果说对现在的林莉来说还有什么遗憾,可能就是陈志远长相上不是她上学时候幻想中的那种白马王子。
不过这些都是小问题,男人嘛,长相又不能当饭吃!
男人又老又丑不要紧,重要的是有才华!
有钱!大把的钱!
这才是最最重要的!
林大嫂翻着林莉带回来的东西,见到有苹果、李子、橘子,麦乳精,还有两块的确良的布料,高兴的合不拢嘴。
都是好东西啊!
“妈,洗几个李子给我吃,最近特别想吃酸的。”
林莉话虽然说的轻描淡写,但是话中的含义却让林大嫂刷的一下抬起头。
“莉莉,你告诉妈,是不是特别想吃酸的。除了酸的,还有其他想吃的吗?”
林莉忍住翻白眼的欲望,她想吃的东西多了去了,说了又不给她买。
要是之前,她是不敢吩咐亲妈去给她洗东西吃的,她要敢这么干,换来的不是一巴掌就是一顿骂。
也就是现在,仗着肚子偶尔使使性子。
“别的没啥,就是只想吃点酸口的。”
“酸儿辣女,你这胎八成是个小子,哎呦,妈的乖女儿,你要真生了儿子,那可是老陈家的长孙啊!”
林大嫂拍着大腿笑,被想象中的美好未来冲击了头脑,只觉得她这一辈子当牛做马,终于要翻身了。
到时候她也跟那有钱人家的太太一样,天天挎着个小包,没事下午就去打打牌逛逛街。
这日子,得多快活呀!
一旁的林莉支着下巴催促:“妈,我的李子……”
“啊?哦,这就去洗,马上来啊!”
被打断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想象,林大嫂也一点不生气,闺女和肚子里的外孙,可是她的宝贝,她以后可就指望他们了。
看林莉啃李子啃的啧啧作响,林大嫂只觉得这声音那么美妙好听,眼睛直勾勾盯着林莉的肚子看个不停。
“回来路上,听村里几个婶子讲林窈处了个知青?”林莉漫不经心道。
她嘴巴动个不停,心里想着,知青,光这身份她就第一个否决了。
最近跟着志远,也见了不少城里的人。
这样明显的事实,被亲人背刺的荒诞,村里人的闲言碎语,女儿被毁的名声,让林母这个一辈子隐忍老实的性格,第一次露出了锋芒。
她独自找上门去,想为女儿讨个说法,结果天意弄人,意外身亡。
加上后续一连串的连锁反应,父亲残疾,自己的抑郁症,导致了最后原主的玉石俱焚。
其实整件事情的背后,是贪婪与嫉妒,林大嫂听说林窈有个这样好的相亲对象,背地里让林莉去勾引男方,结果两人勾搭到一起,还怀上了孩子,林莉刚好借子上位......
“没去看就拒绝啦,不过拒绝就拒绝了,男方既然条件这么好,怎么不在城里找个门当户对的,我爸常说天上不会掉馅饼,我看啊,没准没安好心,谁知道是不是有什么隐疾瞒着人呢?”
李媛媛小嘴叭叭个不停,林窈嘴角微翘,抿出两个浅浅的梨涡,大概白首如新倾盖如故就是这样吧,有些人在一起一辈子也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有些人刚认识,你却觉得相见恨晚。
她和媛媛姐虽然谈不上相见恨晚,但是媛媛姐心思澄澈,不会觉得男方条件好她就必须上赶着嫁。
她更关注的是林窈是否喜欢,同时,她看似大大咧咧,其实明事理懂分寸,不会刨根究底,也不会因为所谓的条件好就蒙住双眼。
媛媛姐的想法其实就是现在的林窈的想法,为什么堂堂纺织厂厂长的儿子会来农村找对象呢,不是看不起农村人,而是世道就是这样,虽说高嫁低娶,可是这后面要说没有什么隐情,她是不相信的。
结合原主上辈子断断续续打听来的消息,林窈猜测,这个相亲对象应该是有家暴倾向,因为从始至终有一个人都完美隐身了,那就是男人的前妻,说是得了急症走了,可是年纪轻轻的女人,说死就死了,连医院都没送去。
而且原主曾经听到过女方娘家父母上门要说法被驱赶的消息,结合前妻也是农村独生女,林窈觉得八九不离十。
人心不古,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如果有,就要当心,到底是馅饼,还是诱你上钩的陷阱!
原身的愿望就是希望父母好好的,林窈本来有想过要不要推一把林大嫂一家人,但是事实证明,有些人,即使你什么都不做,他们也会自己作死。
这辈子林窈在第一时间就拒绝了所谓的优质相亲对象,林父林母虽然觉得对方条件确实不错,但见女儿无意后,也就放一边了。
现在夫妻俩每天最期待的就是下工后的饭菜,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觉得每天精神都特别好,连干活,也不觉得是种煎熬了,效率比往年不知道高了多少。
林母以前还会时不时头疼,今年到现在都没疼过两回,林父则是觉得自己的腰杆子好了很多,长年劳动导致的腰肌劳损,今年在林窈的花露和古树的果实调理下,让他晚上睡觉,都睡得比以前香。
而林大嫂一家,即便林窈立即抽身,他们也像闻到味儿的老鼠一样,到底还是和前世一样,攀上了男方一家。
只不过林窈当时拒绝的利索,所以没有什么风言风语,偶有几句,也是说她眼光高什么的,不过说嘴的人在看到当事人后,觉得林窈眼光高也是应该的。
无他,林老二歹竹出好笋,生个女儿没想到这么漂亮,这是要飞出个金凤凰啊!
哪怕林大嫂经常暗搓搓地在林父林母面前炫耀得意,他们全程就板着个脸权当自己听不见,反正自家闺女不喜欢,管他是厂长儿子还是皇帝老儿,都跟他们家没关系。
虽然林母有时候晚上睡不着,也在琢磨林窈的婚事,闺女越长越好看,最近来家里提亲的人是越来越多了,哪怕林窈本来就不爱出门,可是架不住旁人跑过来看啊,林父甚至拿锄头赶跑过几个后生。
其中甚至有两个今年来的知青,他们村小,人不多,前几年这城里来的知青刚到时,家家户户就被村长和大队支书叮嘱要互帮互助,一起建设祖国。
口号喊的是好,但是带不住人家看不起农村人,嫌他们大老粗没文化。
而且虽然是城里人,可是一个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农村人终究看的是会不会做活,这一来二去的,知青在村里人眼中就是麻烦的代名词,干活干活不行,看人还鼻孔朝天的,大家伙也不是傻子,你看不起我,我还不乐意凑上去呢,谁愿意拿热脸去贴你的冷腚!
林窈之前一直在上学,加上知青点和她家隔得远,很少能碰见,后面偶尔放假回家听父母聊天,也是说做的活不行,有一次糟蹋了好些粮食,还被大队支书当着全村人批评了。
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看来,城里来的年轻人从小没接触种地,不会做可以理解,做得慢也可以理解,但是绝对不能糟蹋粮食,这是他们的底线。
后来随着年年都有知青下乡的,也就不稀罕了。
不过今年这批知青当中也有口碑好的,林窈就经常听林母夸一个叫裴钰的男人,说长得极好,而且个子高,有一把子力气。
别人都在挑三拣四的时候,他一个人卷起裤腿就下地了,活做的又快又好,刚开始不熟悉时还慢一点,现在比一些老把式也不差什么了,而且人勤快能干眼里有活,就是不太爱说话。
裴钰......
林窈搜索了一下前世的记忆,实在找不到什么痕迹,寥寥几句,是听村里人闲聊时说他长得好。
但是长相这件事,每个人审美不同,加上前世原主这时候忙着准备结婚的事宜,基本上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父母也从未在她面前提过这人。
此时听到这个名字,林窈眯了眯眼,今生的轨迹已经随着她的拒绝变道,她按了按丰满的胸口,原主残留的情绪早已随着她的离去消散的一干二净。
人生漫漫,以后只会拥有更多的风景,至于过往那些阴沟里的老鼠,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自己跳进别人设好的套呢!
“你长得丑,想的倒是怪美的!”
旁边田垄里的郑红忍不住嘲笑他。
要说下乡后郑红最讨厌谁,那非赵远之莫属,谁让他一天天的老怼她,一个大男人,见天的围着裴钰转,她还没靠近呢,就把她跟防贼似的防着,烦都烦死了!
赵远之黑脸:“嘿!你说谁丑呢?”
“谁应了就是谁。”
赵远之伸长脖子朝着裴钰的方向:“裴哥,郑红说我长得丑。”
郑红:“......”
我他爹的!
告状精!丑八怪!猪八戒!
时间一晃半个月就过去了,这十来天,林大伯一家一次都没去过医院看林父,也没有去找过林窈问问情况。
连村里人都说林大伯林大嫂一点亲情都不念,好歹是亲兄弟,林老二人都差点没了,不说出钱出力,看看人总是可以吧。
林父因此失落了好几天,他一直以来都只是不喜欢大嫂,对自己的亲哥是没有任何怨言的。
之前一直体谅他夹在中间两头为难,一些事情从来不计较,这次才真正算看明白。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他们夫妻俩都冷血!
以后就当再也没有这门亲戚了!
林母其实早就看清楚了大伯哥一家人的嘴脸,只是林父心善且心软,她一直不忍揭开这层窗户纸罢了!
现在因祸得福,省得以后还得跟他们扯皮,索性断个干净!
林窈对他们也没有任何好感,没有他们打扰,林父恢复的更好。
唯一和过去区别的就是,每天傍晚,裴钰都会过来。
他不仅人来,每天还变着花样带各种东西过来,原本尚算宽敞的单人病房,现在已经挨挨挤挤放了许多东西。
有给林父解闷的口琴,给林母打发时间的各种毛线,还有从林母那里知道林窈在写文章,送来了一大捆从省城和首都那边寄过来的各种报纸杂志,还有散文小说。
更别说那些补品,有麦乳精,奶粉,水果罐头,还有一些林母叫不出名字的各种零食,其中有个叫啥巧克力的,刚开始吃着苦,后面越吃越香。
林父住院,她这个负责照顾病人的,反而长胖了!
最夸张的,是带来了一台电风扇!
现在还没出伏,林父换个药就疼出一身汗,白天还好,晚上蚊虫多,房间门和窗户一关,连林母这个不怕热的体质都烦躁的一夜睡不好。
更别说林父这个病人。
而林父林母,也从开始的疑惑,不解,受宠若惊,震惊,再到现在的麻木。
林窈要给钱,裴钰一直不收,局面就一直僵持着。
有天下午,林母打着毛线衫,抬头一看,林父在捣鼓口琴,闺女坐在窗户边看书,桌子上摆着他们吃的水果零食,一家人被裴钰安排的明明白白!
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林父放下口琴,以为自家老婆在笑话他吹得不好,他气呼呼扭头问她笑啥。
林母没理他,这傻子,马上亲闺女都要被狼崽子叼走了,他还搁那吹口琴呢!
她在心里想了一遍裴钰的种种表现,愣是没找出一点不好,轻轻叹了口气,女大不中留,他们窈窈是顶顶好的女孩,招人稀罕是正常的。
年轻人的事情他们老的不掺和,可是他们心里也有一杆秤。
同样是追女孩子献殷勤,楼下病房那个叫顾城的小伙子,就差得远了。
只知道堵着他家窈窈说话,你真跟他说话,他又三棍子闷不出一个屁来,磕磕巴巴的,瞧着让人着急,哪有小裴的半分灵光。
儿孙自有儿孙福,他们老的,还是不掺和那么多了!
和林母谈了会心,等她回去后,林窈梳了几十下头发,然后又用雪花膏细细保养了手脚,每个指缝和关节处,都好好按摩了一会,手肘和膝盖这些容易粗糙的部位,也着重关照了下,多抹了两层雪花膏。
之前父母在医院,她一个人在家里,哪怕有大把的时间,也没有心情去弄这些流程。
加上后来夜里出了翻墙那回事,即便知道裴钰就在外面守着她,到底还是提着一颗心。
别说保养自己了,她连睡眠都是强迫自己入睡,以保持白天精力的。
此刻躺在床上,才算真正松了一口气,爸妈回来了,她的心也定了下来。
身下的席子用井水擦了几遍,冰冰凉凉的很舒服,在床上滚了几圈,想到临走时林母的隐晦提醒,林窈脸上蒸腾起热意。
脑海中不自觉跳出上一世隔壁邻居谈恋爱的状态。
她见过她很多种样子,在楼下与男友依依惜别,清晨两人一起跑步,傍晚挽着手一起遛狗,在阳台上晾衣服嬉笑打闹,在电梯里热烈激吻,以及,半夜隔壁经常传来的暧昧喘息。
林窈本可以选择不婚,如同以前的那些世界,但是她突然厌倦了这样一成不变的生活。
她想,老天爷送她这样一场机缘,一定不会希望她总在原地踏步,总是守着固有的状态,日复一日!
她可以拥有更加广阔的天地,去拥抱多姿多彩的生活,去体验不同的新鲜事物,去结识不同的有趣的人。
扪心自问,因为喜欢美好的事物,所以从第一次见面,她对裴钰,就是有好感的。
好看的人,当然招人喜欢!
他的身高她喜欢,很高,看着有安全感;他的身材她喜欢,宽肩窄腰,劲瘦有力。
虽然没见到过,但林窈猜测裴钰肯定有腹肌,至于是几块,就不得而知了。
没准还有胸肌、背肌、背阔肌!
她掰着手指头数了数,突然对裴钰的身体有了兴趣,或者,明天可以让他给她看一眼?
他的长相她也喜欢,眉眼冷峻,鼻梁高挺,面部整体线条干净利落。
本是偏冷的长相,却在每每看向她时,格外柔和温润。
他们认识的时间虽不长,林窈却能清晰感受到自己的情绪,时常会被裴钰影响。
会心疼,会心跳加速,会安心,会害羞,会不自觉关注对方。
既然彼此都有好感,既然裴钰已经先迈出了九十九步。
那她又何必吝啬那一步呢!
夏日的阳光,如同金色的织女,用她那细密的针线,将大地织成一幅幅灿烂的锦绣,每一寸土地都沐浴在温暖的光辉中,生机勃勃,充满了生命的活力。
蝉鸣在树荫间响起,高亢激昂,不知疲倦。
村里的人们也早早就起来在田里挥洒汗水。
林父林母都上工去了,因为林父刚恢复,向大队申请的是相对轻松一点的活计。
林窈洗好衣服,将家里打扫一遍后,继续写起了她的长篇小说。
距离上一次写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在医院里人多眼杂,她没有动笔,一直都在以看书为主,经过这段时间的输入,她如今对这个时代的文章小说已经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此时下笔,反而流畅许多。
所以还是得学习,古人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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