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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番外

妃弄墨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文章原创作者为“妃弄墨”,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主角:李延玺沈骊珠   更新:2025-03-09 0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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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番外》,由网络作家“妃弄墨”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文章原创作者为“妃弄墨”,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番外》精彩片段

然后,便连一贯矜贵散漫的语气都温软了些许,“弄脏了姑娘的面纱和衣裙,总归是我的不是。只不过在下如今遭难,身无长物,待得日后……归家,必定以华衣美服、绸缎千金为姑娘双手奉之。”
这是大晋太子的允诺。
价值千金。
沈骊珠心知李延玺的身份,对于这话自然是相信的。
但是,她一边整理药箱,一边淡声道:“公子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并不喜爱那些。”
正在生火烧水的浅碧,微微别过脸去,眼底隐约浮动着几缕细碎晶莹。
哪有芳华正好的女子不爱华衣?
小姐从前也是活泼俏丽的女儿家,姿容是一众姐妹里最为出色的。
侯府嫡女,生来尊贵,被锦衣华服的娇养着,不识愁滋味,每日里最大的烦恼,可能就是今个儿穿什么衣裳,梳什么头发,用什么胭脂,画什么妆容了。
所以,她与……轻红,一个最擅长梳各种各样漂亮的发髻,一个最擅长描眉点妆,每天都将小姐打扮得漂漂亮亮。
但,一切从三年前那场宫廷夜宴便改变。
小姐不再爱笑,也不再喜红妆,甚至起初连昔时最爱的揽镜自照都不敢,因为她的脸……毁掉了。
为了救下她和轻红。
老夫人不许府医给小姐医治。
小姐的颊边从此留下一道浅白的疤痕。
浅碧读书不多,却怔怔地想,这便是书上说的白璧生瑕了吧。
之后,小姐便长期以纱掩面,遮住了曾经名动上京却又一夜被毁的光艳容颜。
原本活泼明艳爱笑爱闹的性子变得沉闷寡言,过于的循规蹈矩,明明是花季,却穿着白、青、墨兰等颜色老气的衣物,也不戴任何的首饰头面,只着青衣素钗,再也找不到从前的半分痕迹。
就好像曾经那个明媚光艳的少女……彻彻底底的被抹杀掉了。
想起从前般般,浅碧眼眶滚烫,而后恨恨地想:
‘都怪那天杀的狗太子!’
浅碧还不知道她心里怨恨的那个狗太子,此时就在眼前。
不然浅碧肯定要准备“弑君”了。
这也是沈骊珠不敢告诉浅碧,李延玺身份的原因。
怕她做出什么冲动之举。
她此生所剩的东西已经不多,不愿再失去浅碧。
沈骊珠眼睫微垂,想了想,又清清淡淡地道:“我喜欢银子,公子若是一定要报答,不如折换成现银给我吧。”
浅碧有些吃惊地圆滚了眼睛。
小姐什么时候喜欢金银这等俗物了?!



沈骊珠纤细的身体微微退后,面纱晃漾了一瞬。

她抿起唇,错开李延玺的气息,提着药箱就走。

药箱有些沉重,系带被她挂在右边的肩上,却很快被跟上来、走在她身旁的李延玺接了过去。

太子倒也没有纡尊降贵,真的做个替她拎药箱的“小厮”,而是将之扔给了身后的少臣。

少臣双手接住,小心地抱着。

不敢不小心。

沈骊珠停步,抬眼,“……殿下。”

她的眼睛里,似生了浅浅的怒色,薄薄的火焰从那被冰雪封住的深处翻卷上来。

李延玺想,这双眼睛总是冷得像冰雪,还是有些情绪更动人些。

他不禁又想起方才——

“孤夸你而已,你为何生气?”

“我有一事想问殿下……”而沈骊珠想的却是秦施施,敛了几分太子总是来招惹她的怒色。

两人声音同时响起。

少臣拎着药箱,识趣地闪身消失。

他修炼得最到位的,就是藏匿踪迹的功夫。

能够在殿下身边待得最久,也是因为寡言少语,以及懂眼色。

“殿下一定要知道么?那好。我便告诉殿下……”沈骊珠敛眸,轻纱遮住了她的容颜,低垂的睫羽藏住了她眼底的神色。

她声音淡极地回答李延玺,就像是在说着别人的事情。

“因为我年少无知时,曾因美貌祸及性命,被逼得自毁了容颜,从此便不喜人提起。”

“所以,还请殿下以后不要说那种话了。”

“听着,很刺耳。”

李延玺墨眸蓦然抬起,视线落在女子脸上,眸光颤动了下。

哪怕她以纱覆面,眼尾处也有一抹痕印显露了出来。

他从来都知道,只是不曾细看,更不曾问过这道疤痕的来历,以为她生来便是如此。

如今细看,只觉惊心。

那疤痕颜色已经淡去,但位置离眼睛只有不过寸余。

她说……自损容颜。

可见划伤自己的脸时,不曾有过片刻的迟疑与留情,险些连眼睛都毁了去。

这仅仅只是露出来的冰山一角,那面纱之下呢?

太子惊怒至极。

他甚至不难想象一个纤弱女子是被逼迫到怎样的走投无路的地步,才会狠心毁掉自己的容颜,以求保全自己的性命。

那惊怒里,转瞬又翻涌起无数的怜惜,最后化作了咬牙切齿的一句——

“是谁?”

“谁逼迫你至此,告诉孤?”

李延玺下意识攥紧了沈骊珠的手腕,一字一顿地问她。

沈骊珠竟然也没立刻挣开,她透过面具窥见了李延玺脸上的怒气,有些微微失神。

“……告诉殿下,为什么要告诉殿下,殿下难不成要为我做主吗?”她睫羽轻轻眨动了两下,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李延玺答,“自然。”

“孤乃东宫太子,一国储君,万人之上,难道还不能替你讨回公道不成?”

“阿姮,只要你说出来,孤必定为你做主。”

却见沈骊珠低笑了声,“是啊,你是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天底下没有不能做的事情……”

可是李延玺,毁我至此的人,就是……你啊。

难道你还能杀了自己不成?

李延玺见她笑起来,那并不是知晓自己能得报大仇的开怀,而是一种凄清的笑,带着几分莫名的嘲讽。

“阿姮?”李延玺蹙眉,哪怕那截细白手腕被他攥紧在掌中,这一刻,李延玺却觉得离她很远,很远,自己快要抓不住她了。

沈骊珠并不奢求此生能够释怀,东宫太子尊贵恣意,覆手天下,他怎么会有错?

“殿下,你捏疼我了。”她收起笑,慢慢地将自己的手腕从李延玺掌心间抽出。


他,很为她开心。

“景澜。”忽地,李延玺开口,“你觉得此首《凤求凰》如何?”

裴景澜心下微惊,目光—瞥,只见真正的太子墨眸远眺着风雪轩的方向,面具在日光下折射出—抹流银,侧脸俊美,看不清楚神情。

当年,沈家嫡女沈骊珠在京城摘星楼—举夺魁,赢下古琴“焦尾。

所弹之曲,也是这首《凤求凰》。

裴景澜不确定太子是否听过。

也不确定太子这么问是不是跟他—样,认出了骊珠的身份。

裴景澜压了压心头的惊意,垂眸回答道:“琴萧和鸣,萧声清绮,琴心无双。”

李延玺很轻地笑了声,道:“难怪你听得此般入迷。”

原来是他不小心露出了破绽。

裴景澜心头骤然松了口气,微笑了下,“这般好的琴音,不小心就听入了神,见笑。”

他哪里敢与人说,那—瞬的失神,是得知心上喜欢的姑娘就在—墙之隔的地方,是惊喜,是宽慰,是怅然,是各种情绪交织在—起的酸楚呢。

对这个解释,李延玺欣然接受,丝毫没有起疑,“你素来爱琴棋书画这些,倒不奇怪。”

陆如薇有心讨好太子身边亲近之人,便道:“裴少卿,前面就是风雪轩,您爱好雅音,不如我们过去,到二哥哥的院子里讨盏茶喝?”

“我二哥哥的茶,雪顶含翠,玉山云雾,都是极好的。”

当然,说完她便有些心生后悔。

糟了。

忘记骊珠还在风雪轩中。

她想必是不愿意见到太子殿下的。

二哥哥脾气极好,但事涉骊珠,恐怕对方就算是太子,也会不假以辞色。

她恐怕要好心办了坏事了。

陆如薇小心地看了眼假太子。

对方容颜白皙俊美,神色平静温和,丝毫都看不出是那种脾气极大的天潢贵胄。

骊珠也是位美人,这样的殿下怎的会曾经那般在选妃宴上毫不留情地叱责羞辱过她呢。

有趣。

李延玺将陆如薇明媚欢快地提议后,像是忽然间想起来什么,脸色立刻变得忐忑又懊恼的样子,收入了眼底。

唇边浮起—丝似笑非笑。

这位陆小姐,似乎藏着什么秘密呢。

不,更准确—点来说,应该是那陆二公子的风雪轩里藏着“秘密”。

裴景澜袖里修长如玉的手微微攥紧。

去风雪轩吗?

想必可以见到她。

陆如薇的这个提议,他自然是心动不已的。

可是……

裴景澜眸光微暗,他怕太子见到骊珠,再做出什么伤害她的事情。

心头颇为可惜地低叹了声。

他终究摇了摇头,“不了。多谢陆小姐的美意,只是二公子与未婚妻琴瑟在御,我们—行过去未免惊扰了他们。这盏茶,还是日后有缘再喝吧。”

陆如薇脸上藏不住事情,露出个松了口气的表情,重新明媚欢快起来,“裴少卿说得是,是我思虑不周了。殿下,我们还是继续逛园子吧,风雪轩前边是摇光池,是我二哥哥画了图纸设计的,从府外引入源源不断的活水,底下种了莲花,等到夏日夜晚泛舟其上,远可观星,近可赏莲……”

众人随她,—起步下亭阁,前往她口中的摇光池。

李延玺却是拧了拧眉。

因着陆如薇的表情,他直觉风雪轩里藏有秘密,倒也起了些探寻的兴致,心想过去喝盏茶也无妨。

谁知,裴景澜却拒绝了。

如果他此刻是自己真正的身份,哪怕裴景澜拒绝,李延玺也可越过他的意思,说:“可是,孤却想喝这盏茶。”


拜他所赐,沈骊珠这个名字,在京城已是声名狼藉,哪怕远逃到金陵,为了不影响外祖家的表姐表妹们婚嫁,沈骊珠只叫舅舅他们唤自己的小字阿姮便好。

后来,她拜师习医,定居药庐,小杏村的人也只知道阿姮姑娘是先头那位女游医的弟子,继承了她的衣钵。

只知沈姮,不识沈骊珠。

父母给她起名“骊珠”,本有珍宝之意。

那年,她是明艳骄矜的侯府嫡女,觉得自己没什么当不得。

而今……

只觉不过讽刺罢了。

她还记得,外祖家来人将她接到江南,临行的前一夜,祖母只让她远远地跪在松鹤堂外聆听训诫。

“骊姐儿,祖母罚你在佛堂思过了一年,日夜焚颂抄经,吃斋茹素,想来你这轻浮的性子,也有所悔改。”

“今你外祖家从江南远道而来,说要将你从京城接到金陵去,说你外祖母身体不大好了,想见一见你这个孙女,同是做祖母的人,我也不能不体谅老姐姐一片拳拳之心便答应了,明日你就随之离开吧。”

“不过,临行前,我作为你的祖母,有些话还是得叮嘱你。”

“金陵离京千里,你到了那里,想必没有个三年五载是回不来了,我也跟你舅舅说了,你的婚事全权交给你外祖家做主,这一点你娘也同意。”

“但,你到底是我们沈氏之女,就算远在金陵,也不可肆意妄为,像那晚宫宴上做出什么轻浮之举,堕了侯府的颜面,也令你外祖家蒙羞!”

“知道吗?”



大晋朝鲜少有世家贵族的女子习医,就连民间医术传承也多是传男不传女,女子默认是没有资格继承先人衣钵的。

她拜师学医,行走乡野,在京城那些人眼里,想必惊世骇俗,离经叛道。

离京前,她立过誓言,请祖母放心,就当沈骊珠死在京城,绝对不会做出令侯府蒙羞的事情。

所以,那年活下来的,只有沈姮。



沈姮。

李延玺唇齿间慢慢流转着这两个字。

光艳六宫,独占帝宠的贵妃娘娘,也姓沈。

沈眉妩。

一个“妩”字就已然道尽了生香活色。

沈眉妩从华阳夫人变成贵妃入宫那年,十三岁端秀风华潋的太子自那时起,最厌恶的姓氏便是一个“沈”。

此时,或许是远离那些宫廷诡谲,风波险恶,远离那些你哄我杀的纷争与你争我夺的谋算,此间江湖之近,庙堂之远,枝头茂繁,青枣酸甜……

便是这小医女告诉自己,她姓沈。

李延玺由心间慢慢咀嚼,第一次觉得这姓氏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

沈骊珠说完自己的姓名,提篮青枣便要走。

浅碧手巧,除了梳妆描眉之外,这样带着些酸涩的青果子,她能做成可口的蜜饯,不比外面卖得差。

当然,蜜饯并不是特意给某个喝药嫌苦的太子做的。

秀芳婶也不是专程来给她侄女说亲的。

不过是前些日子,秀芳婶下地时将脚给崴了,她的丈夫上门来借了药酒,乡里邻间的沈骊珠也并不收取银钱,秀芳婶腿脚好了后,连忙提了篮自家树上结的青枣送来表达感谢。

当然,做蜜枣也是次要,沈骊珠主要是不想再从这个人口中听到什么恶劣的、羞辱的话。

太子厌恶贵妃,厌恶侯府,甚至连带着也厌恶上了姓沈的女子。

从那夜宫宴后,她便什么都知道了。



“沈姮。”

“阿姮。”

青衫薄,凭阑回首。

陌上枝头,足风流。

李延玺倚门,身长玉立,在身后叫了一遍她的名字,尾音微微上挑,似藏了丝笑意,“没想到乡野之间,还有这般不俗脱尘的名字,你的父母倒是心疼你。”

沈骊珠纤细如柳的身形蓦地一顿。

不。

她的父亲早已视她为耻辱,娶了新妇!

至于她的母亲……

被她连累。

浅碧拼死将她快要病死在佛堂的消息递了出去,是母亲……母亲自请让出侯府主母的中馈之权,容忍以父亲迎娶青梅竹马的姨娘为平妻的代价,才交换了外祖家将她从京城接到江南的条件,从此她的生死和婚嫁才不由侯府掌控!

心脏绞痛。

沈骊珠闭眼。

一滴泪珠掉落。

日光下,女子面纱似有晶莹闪烁,一晃而过。

她是背对着他的。

李延玺浑然不知。

他道:“叨扰多日,今日始知姑娘芳名,既然对乡邻称我们关系是表兄妹,那我也理应告诉姑娘自己姓名才是……”

“不必!我对你叫什么名字,是什么人,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至于乡邻,他们只是一时好奇,待你养好伤离去后,自然就会淡忘曾经有你这样一个人出现过……”沈骊珠疾语打断他。

她嗓音哽咽了下,像是在忍受着什么疼痛,最后连那曳出的尾音都轻泄了一丝颤抖。

听出沈骊珠嗓音里的细细哽咽和颤音,李延玺眉头下意识一蹙,人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已经先一步上前拽住她的手臂,“你哭了?”

沈骊珠被他碰到,身体抗拒地僵住,“没有。放手……”

李延玺却强硬的将她转过来,盯着沈骊珠微微绯红的眼睛与睫上晶莹,心下竟然莫名地揪紧了起来,便一字一顿地开口问道:“为什么突然哭?”

她实在是有双很漂亮的眼睛,平日里不曾细瞧,又或许是平日里太过清冷,像是一片薄薄的冰湖,哪怕剔透晶莹,终是凝住了里头的美丽。

然而今时今日,这双眼睛被泪水沁满,就好似冰湖融尽,露出潋滟的青黛山水来。

含情眼,不外如是。

李延玺怔怔然了一瞬,修长的手抬起,竟然情不自禁地想替她拂去眼下湿痕。

他想问,是谁欺负了你,惹你落泪。

他想说,告诉孤,孤会为你做主。

他想说,……

李延玺喉间似藏了有千言万语,但他实在不知该如何说起。

那截似明珠熠熠生光的指尖,也在距离沈骊珠眼下一寸时,堪堪停住了,似怕唐突了佳人。

沈骊珠半分肢体接触都跟李延玺不想有“放开,你放开我——”

那些埋藏在心里日夜不能释怀的恨,那为她死掉的人,还有那再回不去的京城以及再不能见到的正在受苦和受到欺辱的母亲,都令她情绪激烈,不能平静。

她要怎么告诉他?怎么能说出口?

他是君。

她是臣。

便连怨恨也不敢有。

然而,李延玺也是个执拗的脾气,他从出生起便是太子。

大晋储君,尊贵无双,鲜少有敢人拂逆他的心意。

少时还好,他羽翼未丰,近年来便是连皇帝——他的父皇都撼动不了他的一些决定。

两人在养心殿又一次为了贵妃的事争论起来,李延玺说出要杀了贵妃的话。怕他真的伤害了贵妃,明德帝不得不下旨令他代天子巡视江南。

李延玺自幼习得的帝王术,第一课讲的便是君为尊。

这也导致了他性格里的一些缺陷——他想要的,便一定要得到。

比如将来,沈骊珠这个人。

又比如眼下,沈骊珠口中的答案。

李延玺眉眼一厉,双手扣在她肩上,语气强硬凛冽地又问了一遍,“为什么哭?”

这一扣,李延玺才惊觉手掌下女子的肩头竟然是如此的纤瘦,没长几两肉。

沈骊珠挣扎得厉害,纷乱里面纱凌乱掀起一角,她转头在李延玺手腕狠狠咬了一口,她还在哭,呜咽声在唇齿间的鲜血里变得模糊细弱,“放开……放开……”

腕间见血,那点细微的疼痛,以及晶莹滚烫的东西落在皮肤上,不断地刺激着神经末梢。

然而李延玺连闷哼一声都不曾,一只手已将沈骊珠扣在怀里,另一只伸手隔着那层淡色轻纱掐住了她的下巴,“咬够了吗?告诉我是谁将你惹哭,我才放开。”

沈骊珠咬牙一把推开了他,掌心恰好撞在李延玺胸口的伤上。

她红着眼,泪珠薄薄沁在眸底,在那样的潋滟沉沉里崩溃,“是你、是你——行了吗?!”

*

*

ps:我们李狗是走强迫路线的。敲锣打鼓,咚咚咚……巧取豪夺给我走起来!


而浅碧……

小小的张开嘴巴。

吃惊地一叹。

哇。

小姐真厉害。

那可是十两金唉!

浅碧登时看李延玺的眼神就不一样了。

方才是看登徒子。

现在么。

活脱脱一个冤大头。

或许是察觉李延玺没有什么恶意,所以沈骊珠叫她将药庐的偏房收拾出来给李延玺暂住,浅碧也颠颠儿地去了。

药庐本就简陋,偏房更是久不住人,灰尘弥漫。

奈何浅碧手巧,几下便将屋子收拾出来,硬邦邦的床板铺上一层柔软的被子,虽不华丽,但至少今晚可暂时安寝了。

太子天潢贵胄,还没住过环境这么简陋的屋子,眉头不觉微蹙。

本以为身上有伤,环境粗陋,必定辗转难眠才是。

哪知身体一沾床榻,竟然很快就沉沉睡了过去。

那盖在身上的被子有股淡淡清苦的药香,又似夹杂着些许柔软而明艳的香气,似那女大夫身上的味道……

第二日醒来,李延玺扶额坐在榻间,脸色隐约不明,掠过自己身下的眼神有些奇异和古怪。

从他知晓人事起,东宫爬床的,臣下献美的,不知几何,李延玺不是没有见过宫廷沉沉,潋滟如梦的绝色。

但是他厌恶父皇夺取臣妻,也憎恶那位光艳六宫的宠妃,觉得美色惑心,红颜倾国。

李延玺从小就立誓不会做他父皇那样被美色所惑,为情乱智的人,是以东宫至今都无一妃一妾。

太子在女色上相当淡薄,觉得没有姬妾伺候也没什么。

将来,他的后宫不需要多少女人,娶一位贤良女子为正室,他会给予她应有的、最大的尊重。

——明君当如是。

或许,为了权衡后宫与朝堂,他也会纳几位妃嫔,但必不会冷落皇后,令她……

如他母后那般,郁郁而终!

但,李延玺没想到,自己多年清心寡欲,竟然……

身体传来的异样反应,令太子略微恼羞成怒。

不过是金陵之地的小女子,会点医术罢了,哪里有什么特别的。

要说特别,特别贪财才是。

压下某些蠢蠢欲动,李延玺懒洋洋地往床榻一靠,不禁又想道:

也许此次从江南归京后,是应该选一位太子妃了。

-

“唉,公子你醒了。”浅碧抱着一套衣裳敲开了偏房的门,“这是我家小姐找岑夫子借来的,你快换上吧。”

李延玺扫了一眼,透过轩窗,见药庐门前沈骊珠一袭蓝衣正在跟一书生说话。

恰巧,那书生打扮的男子,也穿着一身蓝衣。

虽然大晋没有情侣装一词,但一男一女穿着颜色相近的衣裳站在一起,那画面就好似璧人一双。

令人看着就莫名的……心情不愉。

李延玺眼眸微眯,乌黑的瞳里自有威仪,扫过浅碧手里的还算干净整洁的衣裳,道:“别人穿过的衣裳,我不穿。”

这一刻,浅碧只觉得眼前这位的气场华贵凛冽一寸寸压下来,叫她心生卑微如渺、自惭形秽,觉得手中捧着的旧衣献予他,确实有种亵渎了对方的感觉。

这登徒子……啊,不,这冤大头什么来路?

竟然比她在京城见到侯爷时受到的威压还要重!

浅碧心中惊疑不定,转头下意识向沈骊珠求助,“小姐……”

沈骊珠款步走过来,一袭蓝衣,浅纱遮面,裙裾如莲步步生花,姿态比京中贵女还要优美几分。

这是她自幼刻在骨子里的礼仪,哪怕这三年性情天翻地覆,举步莲移的习惯也是难以改变的。

只是声音清冷得近乎刻板,将人心底搅起的那池涟漪尽数打散了去。

“药庐里没有男子的服饰,衣裳只有一套,公子若不愿意穿,就请自便。”

说完,沈骊珠从浅碧手中拿过那套男子衣裳,放在李延玺面前,拉着浅碧就走。

她自是知道太子殿下生来尊贵,恐怕不愿意碰别人碰过的东西,何况是贴身之物穿上身了。

但,这里不是京城,也不是他的东宫,她凭什么要惯着他?

不愿穿,那就裸着好了。

李延玺,“……”

还没有哪个女子敢跟他甩脸子的。

太子扶额望着沈骊珠拉着她那丫鬟离去的背影,也不知道是先前哪句话愉悦了他,竟然一点一点慢慢地笑了起来。

这笑,似熠熠的珍珠自碧海而出,华光晶灿,令陋室生辉。

嘴上说着“别人穿过的衣裳我不穿”的人,最终还是慢条斯理的将那半新而整洁的青衣层叠套上身体。

待李延玺从陋室走出,沈骊珠松了口气。

幸好尊贵的太子殿下还是穿上了,幸好尊贵的太子殿下会自己穿衣。

不然,她虽然嘴上说着自便,却也不希望自己的药庐里多出一个光裸着身体的男子,徒惹非议。

虽然她早就没有了名声这东西。

沈骊珠微微扯了扯唇角,苦笑了下。

因为知道太子的身份,李延玺于她而言,不过是男颜枯骨,心中波澜不惊。

但不知他身份的浅碧,却客观地觉得这位穿着岑夫子的长袍,却比岑夫子无端多了一分韵味。

岑夫子穿这身是斯文有礼,而这人却是雍雅与尊贵并存。

当然,浅碧也只欣赏了下太子殿下的姿容绝世,便转头做事去了。

李延玺懒洋洋地倚靠在门边,微微垂眸瞥了眼自己身上的淡青色长袍。

又抬起眸子,看向小院里纤纤玉手拨弄着药草的蓝衣女子。

心中颇为遗憾地掠过一个念头。

若是这姑娘昨夜穿的那一身,倒是跟他的相得益彰。

今天么。

终是阴差阳错,不合时宜。

此时,浅碧抱着一只木盆从他面前走过。

盆子里,揉叠着一抹青裳,些许斑驳血迹显露了出来。

李延玺看出是昨夜沈骊珠穿过的,心下微动,不禁问了句,“浅碧姑娘是要去河边浣洗衣物?”

对方问的时候含笑。

青色长袍在日光里,容颜都镀上一层灿烂流金,竟也显得平易近人起来。

浅碧心中对这位没什么好感,但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于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不是呢,是拿到厨房去烧掉。”

说着,浅碧自己也觉得疑惑,不禁小声嘀咕道:“上个月才做的新衣,就算染了血,明明可以洗掉的,但小姐非说脏了,不想要了,让我拿去烧掉,真是奇怪……”

在浅碧说出是要将衣裳拿去烧掉的时候,李延玺的脸色就开始变得极为的难看。

*

*

小剧场

现在的太子殿下:别人穿过的衣裳孤不穿!

以后的太子殿下:嫁过人又怎么样孤喜欢!


少臣似一道墨烟般出来,身影诡魅,他可不懂裴少卿心里的弯绕,只听殿下的话。

领了命令便走。

走到一半,少臣又忽然转身问了句,“殿下,若是沈姑娘不肯跟我走,能动武吗?”

李延玺,“……”

裴景澜,“……”

殿下若将来成了暴君,一定是少臣这样的佞臣纵容的。

李延玺:“……不要伤了她。”

“哦。”

少臣点头。

明白了。

那就是必要时候可以动武。

不过,等他策马来到小杏村,只见药庐紧闭,门上挂着一把铁锁。

少臣翻了院墙进去,灶炉是冷的,墙角的药材也有些许的潮意,女子的房间里妆台落了淡淡的灰。按照他的判断,起码已经三天以上没有人住了。

少臣挑眉,翻墙越出,随手拉住一个乡邻问,“此间药庐的沈姑娘去了哪里?”

被他拉住的,正好是秀芳婶,“你说阿姮姑娘啊?她回家嫁人去了!”

“回家?”少臣抓住了重点,“怎么,她不是小杏村的人吗?”

秀芳婶有些警惕起来,少臣从腰间掏出一粒碎银,“婶子不必紧张,我家……公子曾经得沈姑娘相救,特地命我来给她送酬金以答谢,没想到沈姑娘不在。若是婶子知道沈姑娘的去处,请务必告知,此银为谢礼。”

秀芳婶摇头,“小哥,我不要你的银子,并不是我不想帮你,只是……阿姮姑娘家住何处,我实在不知,只知道她两年前才到小杏村来的,瞧着并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儿。”

“再多的,我就不知道了。”



少臣折羽而归,向太子复命时,如实相告。

“回家嫁人了……”李延玺手里本来正拿着一封密函在翻阅,裴景澜见他抬起了墨眸,收紧的指节间透出青白,唇齿间亦慢慢念出这几个字。

少臣道:“江南不比上京,东宫的枢密网不在这里,不过若是殿下想找到这位沈姑娘,给我七日……”

“算了,不必再查。”李延玺神色淡淡道。

话落,裴景澜心头微松。

看来殿下只是一时兴起,还不至于为情乱智。

毕竟,他们一行真正的目的,是代天子巡视江南。

在快要进入金陵的寒雪江上,东宫遇刺。

金陵,恐怕风波险恶。

那位沈姑娘下落不明,身份亦不明,殿下放在身边实不是明智之举。

殿下多半也是想到了这一层

还有另外一层……

裴景澜眸光微暗。

太子少时,曾在东宫养过一只狸奴。

琉璃眼珠,毛色雪白,生得十分可爱。

太子取名雪团,亲自喂养。

雪团也只亲近太子。

但,有一日,雪团偷跑出东宫,为了讨食,跳到了怀玉公主衣裙上,喵喵喵地向怀玉公主撒娇。

怀玉公主抱着雪团,玩笑似的向太子讨要,“这是太子哥哥养的狸奴吗?很是可爱呢,不如放到我宫中养几日可好?”

裴景澜以为太子不会同意,毕竟雪团走丢后,东宫上下无不焦急寻找。

谁知,太子墨眸淡淡瞥了眼在怀玉公主怀里撒娇的狸奴,道:“既然皇妹喜欢,那便送给你了。”

裴景澜彼时年幼,微微不解,“雪团是殿下爱宠,为何要将它送给怀玉公主?”

“它亲近了怀玉。”太子微微抬起了下巴,小小年纪已隐隐有了尊贵睥睨的姿态,“它是孤亲手养大的,便只能亲近孤,若不是这样,孤何必要它?”

雪团送给怀玉公主后,东宫再也没养过狸奴。

裴景澜长大后才渐渐明白,这位太子殿下对心爱之物有着惊人的偏执与占有欲。

他喜欢的,眼里心里便必须只能有他,否则宁愿舍弃。

对待昔日爱宠尚且如此,何况是人?

哪怕殿下嘴上说管她有未婚夫还是嫁人生子了,我所想要的,便必定要夺来。

但,若是那位沈姑娘真的是已经嫁了人,以殿下的高傲,还不屑于要一个成过亲的妇人。

*

回到齐家后,沈骊珠在外祖母膝下乖巧地侍奉了几日,端汤喂药从不假手她人,要么就是在待在赏芳院里看医书,不出一步。

浅碧都取笑说,“小姐这下可真成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了。”

沈骊珠只是浅笑了下,没有过多解释。

这日,沈骊珠喂外祖母喝完汤药,齐老太太怜惜地拉起她的手,“瞧你,都是订了亲的人了,打扮得还这样素净,衣裙都是前两年的款式了,这白嫩嫩的腕子上就戴个素圈,我们齐家掌管江南织造,自己家里就是做衣裳的,自家的姑娘却穿得陈旧破烂的,这怎么能行?”

沈骊珠有些哭笑不得,她只是穿得素净了些,哪里就破烂了?

“外祖母,衣裳够穿就好。”

她早已不似从前那般华贵奢靡,衣裳每日都要穿不同样的,连出行踏春郊游都要带好几套衣裙备换。

“什么够穿就好,你是年轻俏丽未出阁的姑娘,要打扮得漂漂亮亮,不负韶华才好。”齐老太太道,“像你表妹,每月至少要裁七八套的新衣裳,这还不包括在外面逛铺子买的那些成衣和钗饰……”

“祖母,您又在夸我什么呢?”只见门外走进来一位珠光宝气的少女,她梳着金陵时下流行的发髻,穿着华丽的衣裙,头上插着金色流苏,两只腕间的臂钏金灿夺目的,走动间环佩叮当,脸上喜色盈盈的。

这是沈骊珠舅舅的女儿,名叫齐宝衣。

她过来给老太太请安。

齐老太太道:“瞧瞧,你表姐这才是年轻女孩儿该有的样子呢。宝衣,祖母今日就交给你一个任务,带你表姐出门逛逛,给她买几身首饰衣裳。银钱从祖母帐上支!”

“好的,祖母!宝衣一定完成您的命令!”齐宝衣蹲了下身,就来欢欢喜喜拉沈骊珠的手,偷偷压低了声音说道,“表姐,七宝琉璃坊出了好几款首饰,都漂亮都不得了,可惜我这个月的月银都快花光了,好表姐,我们就一起去吧,去吧,去吧,好不好……”

齐宝衣性子明媚又热烈,像极了昔日被侯府和贵妃姑母宠出来的那个她,整日不识愁滋味,只知道哪家的胭脂水粉最好,千金阁又出了什么新首饰,京城又流行了什么妆靥……

沈骊珠总是对齐宝衣心软几分,再加上被齐宝衣缠得没办法,只得答应下来。

出门时,她身边只带了浅碧。

浅碧也多日未出门,脸上明显盈着高兴。

沈骊珠轻声对浅碧道:“等下,给你也做两身衣裳。”

以前在京城侯府,像一等侍女,每季有裁四身新衣的份例。因为贴身侍女也代表着小姐的脸面。

她性情淡泊下来,对吃穿用度皆不在意,连累浅碧跟着她,也许久没有做新衣裳了。

是她的疏忽。

到了七宝琉璃坊,齐宝衣手一挥,将代表着齐家的玉牌放在柜台上,“将你们店里最好的首饰头面,衣裙披帛全都拿上来!”

齐宝衣是金陵城里出了名的散财童女,掌柜的一见来了大主顾,立刻恭恭敬敬欢欢喜喜地迎上前来,“齐小姐,这小姐是——”

掌柜看向沈骊珠,觉得面生。

“这是我表姐,姓沈。”齐宝衣介绍。

掌柜的道:“沈小姐。”

七宝琉璃坊是有名的妆饰铺,水粉胭脂、宝石头面、华衣美裳无不应有尽有,所以也成为官家千金和富家小姐最喜欢光顾之地。

“宝衣,骊珠,真是好巧,你们竟然也来了!”听见声音,陆如薇从七宝琉璃坊的二楼提裙而下。

陆如薇走到沈骊珠身旁,挽住她的手,笑盈盈地打趣道:“不对,不对,应该叫未来二嫂嫂才是!”

沈骊珠脸色淡淡生晕,“如薇,莫要拿我取笑了。”

陆如薇是陆亭遥的妹妹。

原跟齐宝衣是闺中好友。

后来,得知哥哥心仪骊珠,陆如薇从中撮合,几次三番邀请骊珠踏青、饮宴什么的,渐渐两人也成了好友。

惹得齐宝衣还吃味呢,说陆如薇跟沈骊珠的关系还更好些,把她抛在一边了。

陆如薇是位活泼明媚的高门千金,宴宴一笑,“哪里是取笑了,你和我二哥都已经定亲,这声二嫂嫂迟早是要叫的,难道骊珠你还想反悔,不嫁我二哥哥了不成?”

“……自然不是。”她愿意嫁给阿遥的。

“如薇,你再这样,我表姐可要羞死了。表姐和二公子尚未成亲呢,你还是按照以前叫她骊珠吧。”齐宝衣又问道:“我今日是替我家祖母来给表姐买几身衣裳首饰的,可你前两日不是才跟我一起在七宝琉璃坊订了簪子,怎么又想起来逛了?”

七宝琉璃坊出名,里面的东西却也昂贵,像她们这种还未掌家的闺阁小姐,月银也不足以令她们隔三差五的就来里面买东西。

陆如薇挽着沈骊珠上二楼,回答齐宝衣的话,“这不是二哥跟骊珠定亲后,母亲给大哥也聘了一门亲事,是江南总督家的小姐,这你们都是知道的。未来大嫂就快要过门,身为小姑子我得给大嫂赠礼呀,七宝琉璃坊的东西在金陵最好,我就到这里来挑了。”

……还有一事。

陆如薇没有告诉两个小姐妹。

母亲叮嘱她,万不能让旁人知晓。

太子御驾,不日抵达金陵。

听说,东宫姬妾位置空悬。

母亲是希望她……

能被太子看中,纳入东宫。

太子妃的位置她不敢奢想。

但,能做个侧妃或良娣,也是好的。

陆如薇咬唇,脸上浮起羞涩动人的红晕。

所以,一应衣裳妆饰,她都要在七宝琉璃坊挑选最华贵最美丽的,以求惊艳太子殿下的目光。


“骊珠,你瘦了。”

沈骊珠听得陆亭遥轻轻—叹,从他怀里抬起头,眉眼弯弯地道:“阿遥,你怎么抢了我的词?”

陆亭遥指尖晶莹如雪,轻轻抚过沈骊珠额角的银色流苏,又忽地滑到她耳边,轻盈而温柔地摘下那面纱,道:“我是因病,但是骊珠你定然是没有好好吃饭。”

“不过没关系,我做了你喜欢吃的东西,书砚从门口接你过来,你到风雪轩的时候刚好可以吃上。”

陆亭遥将面纱取下后,拿在手里,牵着沈骊珠的手,带着她来到那棵琼花树下摆着的案几边上。

琼花雪白,片片晶莹,几许飘落下来。

案几上,是古董羹,还有几样鲜美可口的小菜。

都是陆亭遥亲手做的。

世人都只知道,陆家病弱的二公子,七岁成诗,十岁赋颂,文骨风雅,才情惊世,是金陵文坛都追捧的“枕玉公子”,—画可值千金。

但是鲜有人知,他除了善诗赋文作画之外,还会下厨。

因为世人推崇的是君子远庖厨。

其实,陆亭遥不止会下厨,还善木工竹编,会酿酒养兰等,都是因为年幼时体弱多病,常年卧床静养,只能看书打发时间,他看的书很杂,从诗经歌赋到古文典籍,从旅游杂记到菜谱酒方,从鲁班书到齐民要术,均有涉猎。

后来,看得多了,便忍不住动手尝试亲自做。

或许是上天没有给陆亭遥—副好体魄的补偿,他学什么都很快,学之无—不会,会之无—不精。

就连下厨照着菜谱也能—遍入口,二遍娴熟,三遍就是十分好吃了。

不过,陆亭遥鲜少亲自动手下厨。

也就只有沈骊珠有这样的口福,能够尝到“枕玉公子”的厨艺。

陆亭遥牵着沈骊珠在桌边坐下,秀美绝伦的手拿起银著,夹起—片薄薄的胭脂鹅脯放入沈骊珠面前的玉碗中,“尝尝。”

沈骊珠素来胃口浅,是先前有—顿没—顿把胃给搞坏了,然后就怎么也吃得不多,但陆亭遥做的东西,她总能比平日里多吃上几口。

那片胭脂鹅脯入口即化,她细嚼慢咽,抬起头来朝陆亭遥—笑,“很好吃。不过……”

“辛苦阿遥你受累了。”

陆亭遥哪里会觉得辛苦呢?

他分明……甘之如饴。

前头婚宴已经开始,但那些吹吹打打的喝彩声都跟风雪轩里的两人无关,他们安安静静地吃完—顿饭。

气氛并不是那种浓烈得足以腻死人的甜蜜,更偏向于琴瑟在御岁月静好,但就是有种谁人无法插足的感觉。

用完膳后,书砚将盏碟收拾下去。

陆亭遥轻声开口道:“骊珠,我有样东西送你。”

“是什么?”沈骊珠好奇地问。

等书砚将—架琴抱上来,放到沈骊珠面前,陆亭遥才浅声道:“你说过,你年少时曾有过—把名琴,名叫‘焦尾’,离开京城来到金陵时,那琴留在侯府,并未带上,所以此后便鲜少再抚琴。”

“可是,琴艺是你自小拜在玲珑夫人门下,昼夜苦学,才学会的,不该因为没了—把好琴就此再不碰它。”

“所以,我便查了古籍,仿照‘焦尾’的样子,给你做了这把琴。”

沈骊珠眸光落在那琴上,其实,她已许久不抚琴,连“焦尾”是什么样子都快忘记了。

像出身王公贵族的姑娘们,总是要习得—些什么高雅的技艺才好,仿佛那才是合格的世家嫡女,而琴艺是君子六艺之—,很风雅,很优美,她自幼便决定学琴。


奶娘立刻按照陆如薇说的做,当场照着锦衣绫罗的小孩肚腹按压了起来。

“真的有水吐出来!”

“琮小少爷说不定有救。”

“陆小姐真是厉害……”

只是,奶娘毕竟不是真正的医者,这么毫无章法又急切地按压,那孩子除了吐出了—些水后,始终无声无息,不见醒过来。

奶娘脸上也从—开始的略有喜色,渐渐变成了急切和哀求,“小少爷,你醒醒啊,求你了,醒过来吧……”

最后,带上了绝望。

-

半柱香前。

风雪轩里。

陆府家奴匆匆赶到,神色急切的几句话讲明前因后果,“二少爷,府里有人落水,是江南总督府卫家的小少爷,现在被人救起,却没了气息,三小姐命令奴才来风雪轩请医士过去救命!”

陆亭遥立刻道:“书砚,请程医士跟着去—趟。”

书砚露出个为难的表情,“可是公子,程医士……他吃醉了酒,恐怕—时清醒不了。”

今日沈骊珠来风雪轩,又是陆府大少爷大喜的日子,陆亭遥近来身体被养得挺好,没有性命忧患,程大夫不必时刻守着,便到前院吃了几杯酒,先前才被小弟子扶回来。

“我去吧。”沈骊珠从古琴前起身,蓝色衣裙落着的雪白晶莹的琼英花瓣坠落地上,她走到陆亭遥身旁,转头吩咐书砚,“救人要紧,我先过去。你脚程快—些,去小药房将程大夫的药箱取来。”

“是,骊珠小姐。”书砚没有二话,是从心里真正将沈骊珠当成女主子看待的。

陆亭遥拿起面纱,动作温柔地给沈骊珠戴上,“骊珠,你要救人,我不阻你,只是我要跟你—起去。”

此处离摇光池虽不远,但救人还是得跑着去。

可陆亭遥的身体好不容易好转—些,不能做激烈的举动,沈骊珠便凝视着他的眼睛,说了—句,“阿遥,你且慢些过来,不必着急,不论怎样我总是等你的。”

说完,她提起裙摆,“走吧。”

那家奴如蒙大赦,感激道:“多谢沈小姐出手,请跟我来吧。”

很快,她的背影消失在陆亭遥的视线里。

陆亭遥低头看了看掌纹浅淡,却如玉般细腻的手掌,没有什么血色的唇边露出了个极淡的苦笑。

这具身体,还真是……没用啊。

她走快—点,便连并肩同行都不能。

不过,陆亭遥也始终不是自怨自怜的性情,—时自我厌弃浮上心头的确是有的,但很快就消失了。

——骊珠,知你在等我,所以我—定会来。

书砚取来了程大夫的药箱,“公子。”

“你先将药箱送到骊珠身边,我随后过来。”陆亭遥道,“记住,人多繁杂,护好她。”

“书砚知道。”

随后,书砚足尖—点,拎着药箱翻出了风雪轩,追上了沈骊珠。

他竟然也会轻功。

陆亭遥拢了拢披风,雪白与墨色将他纤薄的身体包裹,有种遗世独立的风华。

他朝摇光池走去。

像绝世的公子从古画里走出,在人间闲庭信步。

如果熟悉他的人,就知道陆亭遥的步子比从前略快—些。

因为她在等他。

-

沈骊珠赶到摇光池边上,书砚拎着药箱护在她身侧,只见许多人锦衣华服,透过这些人她听见有道女声在哭得绝望,“小少爷,你醒醒啊,求你了,醒过来吧……”

卫少夫人也有种希望再次破灭地悲痛,“琮儿,我的孩子——”

沈骊珠心下蓦地—紧,甚至没有看四周有着怎样的人,就被墨砚护着穿行而过,“让—让,大夫来了!”


沈骊珠掠了掠鬓间,“……弄掉了吗?”

李延玺往那乌黑如云的发间瞥了眼,明明什么其他的东西都没有,他却有模有样地道:“嗯,没掉……是一只小虫子,它会动,刚刚你的手一碰,它就飞到旁边去了。”

说着,太子朝她抬手。

沈骊珠身体微微僵住。不知是因为虫子,还是因为李延玺落在自己鬓发间的手。

对李延玺来说,她却是难得的乖巧,没有避之不及或者退步躲开。

他的手指抚上她的头发。

很软。

似还带着淡淡的香气。

跟衣袖间沾染上的清苦药香不同,似乎是茉莉的花香,雅致而清幽。

末了,李延玺放下手,“好了。”

沈骊珠没有起疑。

她哪里能想到,金口玉言的太子殿下竟然会撒这样一个无伤大雅的小谎,只为……与她片刻的亲近呢。

为了给秦施施保守秘密,不叫今晚她来鹊桥仙看诊的事情让花娘起疑,沈骊珠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就地坐起了诊。

寻常百姓尚且有个小病小痛,何况是欢楼女子。

都知道阿姮姑娘一月只来问诊一次,今晚并未招待客人的,就全都凑到了沈骊珠这里来。

沈骊珠面前是一方桌案,摆着笔墨纸砚以及药枕。

花枝招展姹紫嫣红的姑娘们竟然也不吵闹,乖乖地排着队,到了自己就将手腕放上去,说出自己的苦恼。

而那青衣女子坐在桌前,裙裳坠地,总是能很快就探出病症。

“葵水至时便腹痛难忍?你这是宫寒之症状,我为你写一帖方子,坚持服用或可缓解。”

“这是避孕的香囊,里面装有红花麝香等物,挂在床头便是。”

“近日脸上无故起了红疹?可是误用了什么胭脂香粉或沾染了什么花粉之类?春日繁花盛开,有人是易对花粉过敏的。不过不用担心,这是我自己配制的药膏,抹上有清凉愈合之效,再配上一帖内调的方子,外敷内服七日应当就能好……”

她轻声细语,十分温柔。

仿佛那些姑娘不是世人眼里靠卖身赚钱的、不贞不洁的妓/女,就只是她的病人。

眼里没有任何的不耐烦或鄙夷。

而给病人问诊的阿姮姑娘,浑身上下有种温柔且明亮的光晕,令人觉得美丽耀眼不已。

李延玺凭阑斜倚,不近不远地看着,唇角上扬,墨眸有光流转。

少臣微微站在他身后,一张精致却冷酷的脸上还是没有多少表情,连眼角眉梢的弧度都未曾变化一下。但是他心里却约莫明白了,殿下为何会对阿姮姑娘另眼相待。

殿下见过的女子并不少,高贵如怀玉公主,淑雅如丞相之女,也有或活泼或明媚之流,但她们都是世家贵族倾尽全力培养出来的,纵使在殿下面前可做低伏小,身上却有刻进骨子里的骄纵。

别说来这种风月楼为里面的姑娘们耐心诊病了,恐怕提起都只觉嫌恶,恐脏了她们的眼。

阿姮姑娘这样的女子,世间仅此一个吗?

未必。

但是,却必然不多。

她就像是藏于山间顽石中的璞玉,却偏偏被殿下遇到。

殿下在药庐养伤那段清苦却平淡的时光,若阿姮姑娘也是这般待之……

想必,毕生难忘。

少臣突然开口道:“属下觉得,阿姮姑娘除了出身低了些,比起太后想赐婚给您的静姝小姐也并没有差到哪里去。”

庄静姝,太后嫡亲的侄孙女。


她满手鲜血浓腻,只觉得心下惊颤惶惶。

李延玺一笑,在浅碧回来前,撒开了沈骊珠的手。

浅碧跨进小厨房,绿裙活泼,“小姐,我把鱼线找来了,这样长短的您看可以么?”

一进来,浅碧便发觉两人的气氛有些不对劲。

她家小姐眉眼似有惶惑一闪而过,而那登徒子衣裳半敞,胸膛鲜血尽染。

浅碧将两人都瞧了瞧,下意识觉得不对劲,可又说不上哪里不太对。

只得将鱼线交到沈骊珠手上。

沈骊珠深吸了口气,平复了心境,才接过,“浅碧,烧些热水来。”

“好。”

这边,浅碧熟练地生火,烧水。

那边,沈骊珠净了手,重新走到李延玺身后。

原本断裂在胸口的箭羽,因为那重重一按,已尽数没入身体,而背上只微微冒头的乌金箭尖,却出来了一截,要比先前更容易取出。

沈骊珠微微一怔。

难道……

太子刚刚并非是无缘无故发疯,而是怕她力气小,难以取箭,所以才这般以近乎自伤的方式,将断羽按入身体?

她眼睫忽颤。

又想,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呢?

说到底,还不是为了给他拔箭治伤。

这样的天潢贵胄,生来矜贵傲慢,哪里是为别人考虑半分的性子,不然三年前也不会……

想着,沈骊珠定了定心神,只希望尽快给太子治好伤,把这尊瘟神给送走。

她指尖轻盈又灵活,将鱼线小心缠上箭头的倒勾处。

打结,系紧。

然后,拽住鱼线尾端,用力往外一拉——

断箭穿膛而过,哐当一声,落入铜盘里,鲜血飙射而出。

李延玺脸色一霎苍白,不禁沉沉地闷哼了声,身体也有一瞬似绷紧到极致的弓弦,而后骤然松软下来。

沈骊珠却不顾溅在自己额头、面纱、衣裳上的污血,早已拿起洒了止血散的棉片,将前后两处伤口按住。

待血渐渐止住,沈骊珠才给他胸前、后背缠上纱布固定。

一圈圈缠绕。

身前的女子偶尔用清冷的声音叫他“抬手”。

她微微弯腰,光洁的额头沁着点点晶莹的薄汗。

颊边一抹晕开的血迹,给清冷的眉眼蓦地添了几丝艳色。

她眼睫低垂着,神色专注且认真,仿佛没有注意到他打量的目光,只专心地给他包扎。

李延玺却至此移不开眼。

谁都知道,大晋储君不爱女色。东宫至今连半个美妾宠姬都没有。

太子并不曾这般近距离地打量过一个女子。

她的发丝随着弯腰的举动,落了一缕在他的小臂上,像是青萝缠绕,在那些清苦沉涩的药香之下,隐约有着柔软而明艳的香气,若有似无的。

就这么勾上了心尖……轻而易举。

身上的痛楚都仿佛被分散了些许。

李延玺搭在膝盖上的长指动了动,忽然就好奇起这姑娘的真容来。

他开口提醒道,“姑娘,面纱脏了。”

沈骊珠恰好给太子包扎完,起身退开一步,闻言垂眸瞥了眼面纱和衣裳处的血污,连眉都不曾蹙一下,淡淡道了句,“无妨。”

但,心头已经不欲要了。

李延玺却当沈骊珠是医者仁心,连衣裳被血污弄脏都不介意。

那上面……

是他的血。

李延玺心头似被什么勾了勾,蓦然间掠过奇异的柔软。

然后,便连一贯矜贵散漫的语气都温软了些许,“弄脏了姑娘的面纱和衣裙,总归是我的不是。只不过在下如今遭难,身无长物,待得日后……归家,必定以华衣美服、绸缎千金为姑娘双手奉之。”

这是大晋太子的允诺。

价值千金。

沈骊珠心知李延玺的身份,对于这话自然是相信的。

但是,她一边整理药箱,一边淡声道:“公子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并不喜爱那些。”

正在生火烧水的浅碧,微微别过脸去,眼底隐约浮动着几缕细碎晶莹。

哪有芳华正好的女子不爱华衣?

小姐从前也是活泼俏丽的女儿家,姿容是一众姐妹里最为出色的。

侯府嫡女,生来尊贵,被锦衣华服的娇养着,不识愁滋味,每日里最大的烦恼,可能就是今个儿穿什么衣裳,梳什么头发,用什么胭脂,画什么妆容了。

所以,她与……轻红,一个最擅长梳各种各样漂亮的发髻,一个最擅长描眉点妆,每天都将小姐打扮得漂漂亮亮。

但,一切从三年前那场宫廷夜宴便改变。

小姐不再爱笑,也不再喜红妆,甚至起初连昔时最爱的揽镜自照都不敢,因为她的脸……毁掉了。

为了救下她和轻红。

老夫人不许府医给小姐医治。

小姐的颊边从此留下一道浅白的疤痕。

浅碧读书不多,却怔怔地想,这便是书上说的白璧生瑕了吧。

之后,小姐便长期以纱掩面,遮住了曾经名动上京却又一夜被毁的光艳容颜。

原本活泼明艳爱笑爱闹的性子变得沉闷寡言,过于的循规蹈矩,明明是花季,却穿着白、青、墨兰等颜色老气的衣物,也不戴任何的首饰头面,只着青衣素钗,再也找不到从前的半分痕迹。

就好像曾经那个明媚光艳的少女……彻彻底底的被抹杀掉了。

想起从前般般,浅碧眼眶滚烫,而后恨恨地想:

‘都怪那天杀的狗太子!’

浅碧还不知道她心里怨恨的那个狗太子,此时就在眼前。

不然浅碧肯定要准备“弑君”了。

这也是沈骊珠不敢告诉浅碧,李延玺身份的原因。

怕她做出什么冲动之举。

她此生所剩的东西已经不多,不愿再失去浅碧。

沈骊珠眼睫微垂,想了想,又清清淡淡地道:“我喜欢银子,公子若是一定要报答,不如折换成现银给我吧。”

浅碧有些吃惊地圆滚了眼睛。

小姐什么时候喜欢金银这等俗物了?!

从前是侯府嫡女,贵妃侄女,娇宠无双,哪里会把钱财放在心上?

而后遭逢大变,小姐连红妆华裳都不在意了,怎么会在意银子这等俗物?

浅碧心有疑虑。

只觉得今日小姐有些不同寻常……

她惊疑的眼波一转,落到那男子身上,心下掠过一丝恍悟。

这人看向小姐的眼神似是灼灼,怎么瞧都是不怀好意!

小姐将自己说成是喜爱金银的俗人,想必也是避免惹上麻烦罢。

浅碧不愧是跟了沈骊珠多年的人,知道她心中的所思所想,没错,沈骊珠的确是这样想的。

自古人情债最难偿还。

她不愿跟太子沾染上半分关系。

既是病患与医者,银货两讫,各断因果最好。

为此,沈骊珠不介意被对方误会是喜爱金银的俗人。

她又补充了一句,“对了,公子今日用了上好的金疮药,止血散,还踩坏了我墙角种的药材,加上衣裳钱和看诊费,诚惠十两金。”

十两金,过分昂贵的数目,可以说是明晃晃的敲竹杠了。

不过,沈骊珠相信,太子殿下给得起,才这样开口。

世间男子大多欣赏不张扬媚俗的女子,厌恶傲慢、跋扈、贪婪。

果然,太子殿下温软了片刻的声音,恢复成了一贯的慵懒散漫,透着矜贵的疏离感,“好,既是姑娘所求,那便……如你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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