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着小推车和男朋友一起逛超市这种体验,还是人生第一次,更别说一起挑姨妈巾了。
他倒是不扭捏,在旁边看着我挑。
“等会儿,我买个东西。”
我摆了摆手,在各种大小里纠结。
没多久,他拿了个粉粉嫩嫩的东西放进购物车,是一双拖鞋。
我不解地看了看他。
“我宿舍没有女士拖鞋。”
什么意思,邀请我去他家做客?
我抄起那双死亡芭比粉的拖鞋放回了货架,换了双小兔子扔进购物车,也没理他,推着车往前走。
“我吃完晚饭才走,晚上一起吃?”
他跟了上来,推着车,我顺势放开。
“好啊,那我们回民宿吃吗?”
“尝尝我的手艺?”
我抬头看了看他,上次他做的红糖八宝粥确实不错,“怎么感觉你什么都会啊。”
“我会的可多了,你可以慢慢发掘。”
他一定是偷偷进修了,不然怎么说起情话来一套一套的。
我没有什么特别喜欢吃的,倒是许多不喜欢吃的,于恒按照排除法看着挑了些菜,买完我们就回村子了。
他并没有开回民宿,而是往他们单位方向走,“带你认认路。”
宿舍在他们单位旁边一条小路上,门口有保安,一共三栋楼,不怎么高,还有两个篮球场,四五个人在打球,路过的时候于恒还和他们打招呼。
他的宿舍在五楼,一房一厅,有个小阳台,很干净,干净到除了必要的家具,没什么布置。
“先穿我的拖鞋,我把新的给你洗洗。”
说着便把我的小兔子拎进了洗手间。
我换好鞋跟着进去,倚在门框上看他洗鞋,他今天穿的是黑色阔腿长裤,深灰色毛衣,因为要洗东西,脱了黑色夹克。
毛衣有点贴身,用力的时候,隐隐看到背部肌肉线条。
男色诱人,这一刻突然体会了古代帝王爱美人不爱江山。
一下没忍住,走过去趴在他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