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她没资格继续住在这里。
虽然房产证上写了袁曼如的名字,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让给她。
第二天一早,我让物业帮忙找换锁公司换门锁,自己则去公司上班。
会议间隙时候发现手机上的数十个未接来电,全是袁曼如打来的。
我也没管,清空通话记录,继续投入繁忙的工作中。
晚上下班,袁曼如把我堵在公司楼下。
“向超,你凭什么把我的东西从家里扔出去?”
“还换了门锁,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淡声开口,“我已经向法院提出起诉离婚,早搬晚搬有什么区别?”
袁曼如不理解。
“我都和你保证以后好好过日子了,你还闹什么?”
我无语。
直到现在袁曼如仍旧认为我是在和她闹。
我敷衍回答,“你就当我是在闹好了!”
袁曼如气急,放狠话,“离就离,向超,你别后悔。
我倒要看看,离了我,你还有什么好日子过!”
“还有,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你没资格撵我出去!”
“那就拭目以待!”
我冷冷的留下一句话,转身离开!
8
我把从物业调取的十年物业费缴纳凭证,和父母全款买房的转账记录一同发给了律师。
当然还有袁曼如婚内出轨的证据。
律师告诉我这种情况,法院可能不会判定房子归我,但是可以主张要求袁曼如归还所有钱款。
我表示了解。
因为我知道,袁曼如根本就没有能力偿还这笔钱,最后房子仍然会归我。
结婚十年,她每个月只给我2000元用作生活费。
其余的钱她全部买奢侈品打扮自己了。
而且她还要求吃的肉类、水果必须是进口的。
我跟她说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