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周一了,大清早就到了学校,今天是我值日,但其实我的英语单词还没怎么背。
我并不算是一个好学生,只能说外在形象很乖。
班主任是英语老师,也来得早。
“大宝们,还有十五分钟上第一节课,本子拿出来,我们考几个单词,叫四个同学上黑板写。”
说完就开始点名。
一个,两个,完,我瞬间开始心慌,好强的预感自己会被叫上去。
“金笙,袁朗。”
果然点到我了,不想竟然是和他一起被叫了上去。
这算不算有缘分呢?
我挑了第二块黑板,他在第一块,我扫了一眼座位上的同学,又转头看了看他,莫名的有些亲切,安心不少。
先是考了一个课后的汉译英,我没看,根本就没有头绪。
听见他在那沙沙沙的用粉笔写着,先小心观察了一下后面的老师,发现在过道来回走,趁着转身的时候,我偷瞄他的,顺藤摸瓜,成功写了出来。
中间还好,直到最后一个单词,temperature,我不会,中间几个字母顺序全错了 ,停在了那里。
过了一会儿,没想到他发现了我写的残次品,微微转头看着我眼睛,用气音小声告诉我:“p、e、r、a、t、u、r、e”。
于是我顺利的写了出来。
OMG,他知不知道这样真的很令人着迷。
回到座位上,我只觉得好羞耻,不会写还被他发现了。
却又忍不住想看他,但是由于我长得比较小,坐在第二排,他在我后面,而且都已经上课了,我只能假装转身从书包里拿东西回头看他。
他在那低头看书,很认真。
微黑的皮肤,和我一样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在我眼里很帅让我很有安全感。
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总是有很多感悟,他的成绩在班里五到十名之间,我是二十五到三十之间的。
知道和他的差距,我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和他更近一些,从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