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竟然像模像样搭起了一个猪圈,两只小猪被他养的膘肥体健,看来今年,我家要过个肥年了。
除了养猪,得宝还养了一只小狗,还有一群流浪猫,每天定时的到院子里来,一见到得宝就亲热的跑过去围着他,仿佛他是它们的庇护神一样。
县里的卫生所关闭了,取代它的是崭新的县医院,我们这一批医护人员,都顺理成章地进入了医院编制。
单位还给分了楼房,但是我没有要,因为得宝每天守着他院子里的小动物们,整个人都开心的不得了。
他还养了鸡鸭,养殖帝国初具规模。
稳歌经常跟我写信,信里面慢慢地出现了一个叫国梁的年轻人,他是她大学的同学。
后来我看到了他们的合照,国梁高大帅气,鼻子上架着的一副眼镜,文质彬彬,旁边的稳歌笑的很灿烂。
“最重要的是你喜欢就好。”
我在信里回复她。
我想起那年春天,稳歌领着一个矮胖秃顶的中年男人,拎着两盒礼品回了家,那男人年纪似乎比她大了不少。
一进门,男人就一直努力的尬笑,掩盖脸上的鄙夷,吃饭的时候,筷子在水里涮了又涮,等吃完饭,寒暄了一下,就去住宾馆了。
吃饭的时候,张金凤带着女儿坐在炕边,一个劲儿的夸稳歌嫁的好,嫁了个沪市本地人,还是公务员。
喝多了的常有禄醉醺醺地说,“你们是大城市人,过的好,你除了以后要对我女儿好,她哥哥家也得帮衬着。”
小娟趁机端起酒杯,说“我敬姑父一个。”
,坐在旁边的张金凤开心的笑着,仿佛很得意自己女儿的表现。
我悄悄地问稳歌,“囡囡,你喜欢他吗?
他那么老,你甘心吗?”
稳歌轻轻地安慰我,“妈,他对我挺好的,至少没有嫌弃我的家世,愿意娶我。”
我听了,想反驳又不知道能说点什么,只能默默地接受了这个结果。
那一世,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