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睁眼,发现是秦朗站在不远处。
他的眼睛红红的,一只手高举着,想让我别轻举妄动。
“咱们说好的,以后要举办一场属于自己的音乐节,你忘了吗?”
我没有忘。
可我真的讨厌透了自己这幅嗓子。
“求你,把刀放下!
我陪你出去逛逛,好吗?”
我好像回到了我们还是同桌的时候。
他总是夸我嗓音条件很好,唱得很好听,节奏乐理都很准,以后一定会有很多喜欢我的歌迷。
他说,中音只会是我第一个舞台,绝不会是唯一一个舞台。
他说,以后等我火了,他就是我第一个忠实听众。
那是我第一次,从别人的眼睛里看到了喜欢,他喜欢我的音乐,喜欢我唱的歌。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台上下来的。
高跟鞋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甩飞的。
我光着双脚,任由小石子扎的我生疼,脚底好像磨破了我也没管。
秦朗带着我坐上车,疾驰在广阔的马路上,喜悦的眼泪跟着我在后头甩。
我伸长了手,晚风穿过我的指间,好像留下了几分音乐的节奏。
秦朗后来带我参加了一场音乐节。
他坐在台上,摇动着手里的鼓棒,跟着音乐踩下节奏,头顶上那盏闪光灯,只为他而闪耀。
我断绝了跟妈妈的联系,选择半工半读。
爸爸心疼我,就算有新家庭了,也会抽出时间来陪我,供我上大学。
听说妈妈在我走后疯了,天天坐在院子里,放着我以前的唱歌录像带,一句一句地喊着我的名字:“中音……中音,快点回来妈妈身边好不好?”
毕业后,我攒够钱选择出国留学,身边有许多爱音乐,也热爱生活的朋友。
我过得很开心,也很自由。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用音乐享受人生是一件那么快乐的事情!
我想,我会一直快乐下去的。
继续阅读请关注公众号《墨雨书香》回复书号【11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