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了问监控室的同事,昨晚上有没有看到老太婆拿着电瓶进电梯
他给回复,消防那边也查看了监控,老太婆是自己拿着黑色袋子装好进电梯的,根本看不出是电瓶
我心下一松,这还好,如果是拿着电瓶进去,没有人员阻止,那公司也担有相应的责任
现在看来,主要责任还是老太婆
巡楼的管家回来也说估计要赔不少,整个外墙都已经熏黑了
楼上的落地窗有些已经变形
电瓶起火,火势太大,直接将客厅的废品点燃导致沙发起火,等夜班巡查人员发现时火势已经有点大
还好人员上去救火及时,没有殃及到14楼其他的住户,不然就不止这么点损失了
谁知,老太婆还有脸跑过来闹着说要告物业
“都是你们的责任,你们没告知我,不然我怎么会把电瓶带上去”
幸好我提前防范了
“李阿姨,你也别转移责任,电动车从我接手楼栋就一直在跟进,我报多少次警你自己是清楚的,别开口就是污蔑”
“又是你,你个贱人,天天找我麻烦”
“李阿姨,您自己不做人事就不要怪我,我只是做好自己工作的本分,那么多栋楼的业主,只有你对我有意见”
“你要告物业,那是你的权利,但是派出所都有出警记录,这些都是证据,你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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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被我气到了,没有多说就跑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最起码是十天以上拘留,还有楼上楼下的赔偿,也够她儿子筹钱去赔了
后续管家跟进这个事件,老太婆无力反驳
监控都记录的一清二楚,想推卸都没有办法
更何况,楼上楼下都等着处理结果
这种人就是事情不发生在自己身上,总是抱有侥幸心态
还嫌别人管太宽,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