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你该去商场逛逛,放松一下心情。”
我在本子上提醒道。
她看了一眼本子,怔住了:“你叫我什么?”“我口误了……抱歉。”
她竟然就这样信了,还是一如既往地好骗。
从此以后,我谨慎了许多,明知道她最讨厌吃薯片,我却还是劝她买点薯片吃。
一个神可以知道一个人的姓名,但不会知道她的喜好。
这才是一个神,一个只会写字的神。
我像以前一样默默地陪她逛街,不同的是,这次我不能拉她的手,不能亲她的嘴,甚至不能让她知道我的存在。
时间很快就到了晚上,我百无聊赖地跟在她身后走着。
那个本子被她紧紧地拿在手上,突然,眼前的小路走出两个小混混,他们一脸狞笑,不怀好意地向着我女朋友走来:“妹子一个人住吗?
要不要陪我们去玩一会儿?”
她开始反抗,开始尖叫,可一个弱女子怎么会抵抗得了两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呢?
她嘴里的尖叫和怒骂也只会让他们更兴奋一点罢了。
我愤怒地挥舞着拳头,一拳又一拳地打在他们身上,然而,看着拳头在他们身上穿过,却丝毫影响不了什么。
对啊,我不是人啊,我是一个可怜的神,一个只会在本子上写字的神。
“你们放开她!
畜生!
为什么要欺负她!”
我明知道他们听不到,还是大声吼着。
在我无声的呐喊中,一个路过的中年人看到了这一幕,一边呵斥一边报警,把她救了出来。
回到家中,她默默整理着衣服,红着眼眶走进了浴室。
我无言地坐在床上,都不知道该去写些什么。
等她洗完澡出来,我挣扎了许久,在本子上写道:你该找一个男朋友了,把他忘了吧,他保护不了你,这是你男朋友拜托我告诉你的,她想看你幸福。
写出这句话,我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