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被父亲打晕扔上马车,由三哥护送(监视)一路回京。
起因是一封家书,祖母说我年纪也不小了,得是时候相看夫家,边关艰苦,这里要么是穷苦书生,要么是军营大老粗,不及京城青年才俊。
父亲竟觉得很有道理。
我问三哥:“父亲真打算让我嫁京城去啊?
京城那些弱鸡书生,我能打十个……”
三哥:“京城还是藏龙卧虎的,嫁到京城挺好啊,从此锦衣玉食,奴仆环绕的。”
我还想再挣扎一下:“可是我昨天和陆行疆喝酒时,击掌为誓,要在肃州当一辈子土霸王的。”
三哥嗤笑一下:“那你嫁他?”
我憋着嘴:“他喜欢双子巷里的那个小寡妇,经常去挑水劈柴的,我与他当兄弟还行,夫妻就算了。”
三个敲了下我的脑袋说:“那个是他部下的遗孀,他照顾一下怎么了。”
“呵,三天两头的照顾,难道不是看人漂亮,见色起意吗?”
说着我摸到腰间荷包有个啥东西,拿出来一看,完了,昨晚喝醉了,我把陆行疆的玉佩给顺来了。
父亲领兵镇守边关,母亲却因生我时难产,早早去了。
我随三个兄长,都跟着父亲在边关长大。
父亲一直责怪自己,说把我养粗糙了。
我觉得这样挺好,至少这十六年,我能读书学武,生活自在。
小时候也来过京城,那时候京城还不如现在繁华干净,人声车轮声川流不息。
可是我还是想念边关早晚的满天黄沙,风呼呼刮在脸上的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