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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发表时间: 2024-09-24
铁水村村民虽然都会打猎,但他们却也只是偶尔去山里碰碰运气。


就算是以打猎为生的孙猎户,也有出门打猎失手的时候。


但是今天霍修明一出去打猎就打回那么多山鸡野兔。


苏绮兰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如果东西拿到集市上卖掉,就可以还上朱二狗的十个铜钱。


而她也就不用担心被拿去抵债了。


霍修明一说要去集上卖猎物,苏绮兰立即就跑去打算帮着做准备。


但霍修明却说不急。


“我先给这些山鸡野兔包装一下。”


俗话说,货卖一张皮。


哪怕是同样的东西,包装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商品的卖相和价位。


这一点,也只有来自于现代空间的霍修明才懂得。


而且,在打完这些东西回来之前,他也已经准备好了做包装用的材料。


山里的树藤随意穿插在一起,就是个很好看的外包装。


将山一只野兔装在里面,再点缀一些大片的树叶,看起来就精致多了。


而且,在包装之前,霍修明会将兔毛上的血迹处理干净。


因为买主去集上买野兔到手,一般是有两个用途。


兔毛晾干处理之后,可以做成围巾或衣服,而兔肉则吃掉。


山鸡在包装之前,也要把毛清理干净并理顺光滑。


同样,山鸡的毛也可以用来点缀衣物和帽子。


不过,在东汤王朝,猎物的价格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以皮毛为主的,价格会高一些,而以食肉为主,则比较低廉。


所以,霍修明才把手里的猎物弄的好看一些,以便能够卖上更好的价钱。


处理完之后,每一件猎物看起来就好看多了,而且也上了很大一个档次。


在苏绮兰的眼里,这些东西被霍修明一包装,简直就跟上交的贡品一样漂亮。


她看着地上放着的一个一个猎物,又偷瞄一眼霍修明,心里说不出的甜蜜和激动。


霍修明嘱咐苏绮兰在家,他便一个人去了乡里集市。


因为包装的漂亮,在一众售卖猎物的人当中,霍修明的猎物就相当出挑。


东西一摆到地上,很快就围上来一群人。


“小哥,你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这个小篓子挺好看的。”


那些人看着霍修明面前的东西,都觉得很是新奇。


因为他们在集市上,从来都没见过这种带包装的东西。


在这里,大家有什么东西拿到集市上去卖,一般都扔在地上,或者装在柳条筐里。


一眼就能看到卖的是什么。


霍修明不紧不慢将一个包装盖子打开。


“这里面是野兔,这一个是山鸡。”


盖子一打开,那些人齐刷刷发出惊呼声。


“天呢,这里面居然是野兔!”


“这只野兔怎么就像活的一样,它的毛好光滑,如果做成坎肩一定很漂亮。”


“快看那只山鸡,毛又顺又亮......”

所有人都在夸赞霍修明手里的猎物卖相好,纷纷上前打听价格。


而霍修明也把手里的猎物做了区分讲解。


有买家看上皮毛的,则重点讲猎物皮毛的优点。


有买家想买着回去食肉的,则讲食肉的技巧,比如,搭配他采摘的一些野生植物调味料,可以轻松除膻。


比如,如何加工能让肉质更加鲜嫩等等。


相比之下,更加优质的猎物加上完美的服务,买家们都争先恐后掏钱。


在霍修明的一番推销下,手里的猎物很快售卖一空。


而他也得到了三十二个铜板的丰厚收入。


霍修明掂了掂手里的钱,便在集市上转了起来。


售卖高质量猎物虽然来钱快,但这也未必是长久之计,他需要寻找更多的商机。


乡里的集市很热闹,售卖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


刚转了一会儿,霍修明就被一个首饰摊位所吸引。


世间女子都爱美。


尤其是在东汤,哪怕是贫穷的农妇,手里也会有一两件首饰。


而苏绮兰虽然生得倾国倾城之貌。


因为到了年龄没人敢娶,又在第一次送亲落选,她便一心只想攒些“丰厚”的嫁妆,以求能有人收留。


这也使得她根本不舍得买什么首饰。


如今,霍修明既然把她娶进门,别人有的,也要让苏绮兰有。


在首饰摊位上看了一会儿,霍修明最后选了一枚银制的珠钗。


拿在手里瞧了瞧,跟苏绮兰皙白的肤色很衬。


“大叔,这个珠钗怎么卖?”


“这个可要四个铜板呢!”


卖家大叔先打量霍修明,犹豫一瞬才喊出价格。


一个银制珠钗只需要四个铜板!


在霍修明看来,还真是实惠。


可在卖家大叔眼里,霍修明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是料定他买不起的。


当霍修明数出四个铜板递过去时,对方却一脸的吃惊!


直到他走出去老远,那大叔还啧啧摇头。


“哎,一个大男人真败家呀,居然为了一个珠钗浪费四枚铜板!”


要知道,在东汤王朝,四枚铜板可是能买两升糙米或一升谷子。


在这个不是战乱就是灾荒的年头,除非是大户人家,不然谁会舍得有钱不买米买首饰?


霍修明听到老板的话却没理会。


但旁边的路人听到老板的话,看他的眼神可就不一样了。


纷纷放眼打量,而后撇嘴不屑,交头结耳议论起来

霍修明又去买了些谷子和精米,顺便又买了些常用调味品。


总共花去十五个铜板。


看看时间已近晌午,霍修明打算先回去。


从乡里到铁水村距离并不远,但大部分都是山间小路。


两边树木浓密,山鸟鸣叫花香袭人,行走其间让人心旷神怡。


霍修明一边心情大好地哼着小曲,脑子里盘算着接下来要做的事。


就在走到十分僻静路段时,前面突然窜出三个彪形大汉。


为首的是个光头,却留了满脸的大胡子。


身后两个人则一高一矮,脏辫一样的头发盘在脑顶,个个一脸横肉。


为首的手中执一根铁棍,其余两人手执大刀。


三人往路上一站,一般人看了都要两腿发战,或者惊慌喊叫,扔下手里的东西仓惶逃窜。


但霍修明却只是放缓脚步,眼看着对方一步步朝自己走过来。


他知道,这是遇上劫道的了。


东汤王朝长年战乱,马匪猖獗,像这种林间小路遇上劫匪再正常不过。


很多人在去乡里集市时,都会选择三五成群。


还从来没有人敢独自行走。


被霍修明无视,对面三人心中也在犯嘀咕。


料想面前这小子,不是眼瞎就是脑子有毛病。


不然,为什么见了他们居然不跑?


眼看双方走了个正对面,光头突然将手里的铁棍往地上一戳。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要是敢说出半个不字,哼哼,管杀不管埋!”


这经典的台词还真是一字不差!


霍修明面对三人,不但完全没有慌乱,竟还差点笑出声来。


这可是对光头三人莫大的侮辱!


“大哥,遇上个难啃的,先让小得给他点教训!

让他好好认识认识马三爷!”


高个子男话落,抡起大刀就朝霍修明砍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