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挺冷的,尤其是W市,冬天黑的特别早。
我一个人坐在便利店窗边,手里的奶茶是暖的,心却是冷的。
就在刚才,我抱着花回家想向他表白。
结果开门的是个陌生的女人,而他站在她身后。
我秒懂,把花往他面前一送:“先生,您点的花到了。”
原来送人玫瑰没有余香,只有一地心碎。
好一会儿,安阳推开便利店的门,站在门边冲我笑了笑:“打电话你没接就知道你在这儿,走,回家吧。”
我翻出手机看看果然好几个他打来的未接来电,站起身和往常一样没心没肺蹦蹦跳跳到他身边,他和往常一样把羽绒服的帽子往我头上一扣。
到家时,玫瑰花已经插在花瓶里了,一看就不是他的手笔,可我没问。
因为作为一个租客,要有基本的自觉。
我认识他二十年了,他比我大三岁,我们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十五六岁时就喜欢他,也是为了离他近点,在这座城市上大学,毕业实习后就留在这了。
他说我一个女孩住不安全,让我住他这儿,而我主动付了房租,成了租客。
他这房东最大的好处是有手好厨艺,餐桌上摆着四菜一汤,我去洗手,他盛米饭。
吃饭的时候他问我打算几号回家,他可以和我一路。
我低头扒饭没说话,我在想既然他有女朋友了,我就不好再和他走这么近了,更不应该继续合租。
刚张了张嘴,他的声音先发了出来:“她就是我一个同事,过来拿资料的。”
我停下筷子抬头看他,他冲我笑笑说:“要不我们开车回吧?”
我说了声也行,吃完饭主动收拾碗筷,还没开始洗,他在客厅喊我,说朋友推荐了部不错的电影,看了电影再收拾。
我洗了水果和他并排坐在沙发上,心里七上八下的,本来是打算今天向他表白的,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被突然出现的女人打的七零八落。
可是他刚才说那只是他的同事,所以让我又重新燃起希望,可是我不是一个特别有勇气的人,要重新做心理建设。
而且我知道他以前谈过恋爱,我刚上大学那年,就知道他和个学姐在谈恋爱,只是他们毕业后因为什么分手就不得而知了。
我不停用力搓着手指,搓的指甲缝隙间发疼,最后还是决定放弃。
因为他一旦拒绝我,我们不可能再继续共处一室,甚至连朋友都没得做。
想到这里嗓子忽然干涩发痒的咳了起来,他随手拿起水杯递给我,我喝了几口热水,嗓子才没那么难受,手上继续磋磨着水杯,发现哪里不对。
仔细一看,这根本不是我的杯子,而是他的。
他这人向来有洁癖,怎么会错拿他的杯子给我?
而且这样一来,算不算间接接吻?
我老脸一红,侧脸去看他。
正巧看到他慌忙躲避视线的样子,而他的耳朵和脖颈红的像颗大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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