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我独自一人去接了富强,然后回到了家。
打开手机,我看到了我和陆朗共同的朋友圈。
那位朋友发了一张照片,地点应该是在医院,配的文案是“本来要在餐厅见面,现在只能在医院见面了,珍珍太惨了。”
照片上,一位面色苍白也掩盖不住容颜姣好的女生正躺在病床上,此时此刻,看起来是强打精神,抬着手比了个耶。
她的旁边摆放着几个水果篮,除此之外,还有陆朗的一只手臂,我之所以能认出来,是因为那手腕上带着我送他的表。
原来是因为白珍珍啊。
怪不得刚才他走的时候神色那么匆忙。
我无所谓地笑笑,然后自己下厨给自己煮了一碗面。
我很喜欢吃面类食品,但是陆朗不喜欢。
我们在一起第二年同居了,我第一次给他做饭的时候做了,我最爱吃也最拿手的打卤面,可是他一脸嫌弃。
我不爱吃这种饭,稀里呼噜的。
我的脸皮顿时就红了,怀疑自己吃面条的时候是不是发出了这种不优雅的声音,让他嫌弃。
于是后来我很少做面条给自己吃了。
我这种行为没少被身边的朋友骂恋爱脑,我也承认自己的确是恋爱脑。
可现在…… 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脑子清明了一些。